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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疆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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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种“伪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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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19:58:0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纪小齐 的帖子

你说得对极了。
所以我们都得多看点书。

[ 本帖最后由 南疆赵敏 于 2008-11-19 20: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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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颗续命的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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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00:44:1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南疆赵敏 于 2008-11-19 19:58 发表
你说得对极了。
所以我们都得多看点书。

你再努力读个四五年,再来和现在的我说我们。现如今,你比我,起码少了四五年的平均起来每星期至少一部长篇的阅读量,所以,你拿什么来与我说我们我们我们的呢?大小姐,我真不是欺负你,请你把“们”字去掉OK?
我把你遗在从前的地久天长拾来,日夜打磨,化作尾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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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08:26:5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纪小齐 的帖子

嗯,书多人自贤,书少人自蠢。
天地为证,“们”字我就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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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你的假想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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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lan Administrator's 不吐槽会死患者 恋爱渣滓 Heilan Super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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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13:06:3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南疆赵敏 的帖子

"我想说,“即兴文字”并不等于乱来,“即兴文字”也并不是我个人所能提出来的观念与原则。事实上,中国古典文学那些伟大的篇章,比如曹植七步成诗,比如李白的斗酒诗百篇,比如那篇让所有玩即兴文字的人们都叹为观止的《滕王阁序》……我们不断地从西方的文学上吸收养分,我们不断地努力试图从各种现代的文学艺术形式中得到启发,却忘记了我们的老祖宗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就毫无拘束地把文学的形式、内容与“疾速”的感觉表现得酣畅淋漓。"



很搞笑的一段对话,说明你对黑蓝的了解只停留在"受侮辱"的基础上,这侮辱有自取的意味,本没有侮辱一说的,是你自己造成。黑蓝的很多帖子里都表明:要做到冒险,首先要叙述。当然原话肯定不是这个,但据我所知的类似话,绝对有很多,你可以仔细查帖子,必要的时候我可以查,但假如我查,你就要付出代价。
基于这一点,七步成诗酒后狂章,这些你看到的东西是什么?是成品,李白有没有喝酒完了写出垃圾的?七步成诗的人有没有一百步没写出诗的时候?我相信是有的,你看到的是古人的好,但他们的失败你看到了吗?遗憾的是你没看到。我相信有。兰波是天才,也出过垃圾诗歌的。
所以基础是重要的。


“关于我写的那些“小说”被挑出来的硬伤,比如病句,我很感动……但在很多时候我真的不愿意修改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我不认为“修改”的癖好必须流于表面的形式,事实上反复“修改”在下笔之前就应该得到实施。因为,在某种“凶险”的时刻,周围的环境不会给你任何的机会姑息你的犹豫不决。”

这他妈是什么狗屁逻辑啊,难道把自己打扮正常点出门有错吗?是朋克就该留鸡公头,是美容美发就该把头发染黄,杀鱼的就该穿胶鞋……这些不一定尽然,但美容美发基本上都需要梳子等基本用品,朋克至少知道几个乐队,杀鱼至少有刀,你写作的至少要消灭病句。这不是表面的形式,这是对自己的尊重。你他妈都不尊重你自己,你还求什么别人的最终呢?我看这些你的不平衡是你自己造成的。所谓的“修改”的不必要,是指写作中出现的一些思维上的东西,发出来后被对方指出,但作为成长路上的必要性,它是一个印记,修改不修改是个人的事情。你应该这样回答问题,至于病句的不必要修改性和古人的狂妄,后者是传说,前者是傻瓜。
我三岁的时候,很忧郁
喜欢,在河边丢小石头

http://heitiancai.blo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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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20:19:13 |只看该作者
小黑哥哥,
你是否冲动了点?
你是想批评我,还是想对黑蓝辩护呢?

比如,李白都能写出“垃圾”,那照我目前的水平写出“垃圾”来是否很正常呢?
还有,“把自己打扮正常点出门”这种比喻太没逻辑,不太符合黑天才的表达水平。

我认为,小说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它很自由,更允许人们在写的时候犯错误。
在写作的时候保留自己过去的错误作为一种痕迹留存下来,是否会使人更有厚度呢?
而且,我说过我会在以后的文章中姑息自己的“病句”么?

我在黑蓝上混得相当平衡,完全没有“受侮辱”的感觉。
你口中的“受侮辱”与“不平衡”又是怎么下的判断呢?
还是说对每个与黑蓝有不同意见的成员,作为版主+元老的你就会给他施与某种“侮辱”?

我觉得,种种迹象表明,这中间存在天大的误会。
小黑哥哥,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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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颗续命的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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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22:58:37 |只看该作者
看来并非我一人觉得你写得很恶人的心。
若别人,还想说很多。但对于你,我是真的不想说什么了。
我把你遗在从前的地久天长拾来,日夜打磨,化作尾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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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冷场小王子无限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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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17#
发表于 2008-11-20 23:27:09 |只看该作者
观点并不新奇,但是很真诚和勇敢,能努力写小说并且认真思考的孩子都是好孩子。
http://blog.sina.com.cn/rockda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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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8-11-21 08:49:54 |只看该作者
此处借用仲由先生名言警告某人: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初犯我,我让三分。
      人再犯我,我回一针。
      人恒犯我,斩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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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1 14:36:52 |只看该作者
没什么警告不警告的,又不是在攻击你的创作观或者世界观甚至人身安全。
只是告诉你,病句可以改嘛。
http://vitamincreativespace.blogbus.com/ 广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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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6 20:38:3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鱼片人 的帖子

你看清楚点我所有帖子上回帖的内容就会知道黑蓝的“批评”并没有传说中那么纯粹。
关于我对“病句”这个问题的态度,我真的不想在重复了。

[ 本帖最后由 南疆赵敏 于 2008-11-26 20: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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