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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易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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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窖》《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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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22:10:5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目目连 于 2009-2-15 23:28 发表
不过个人的缺陷也投递了一个人风格的影子。天下小说大一统,〔统统说事儿,没有思辨〕岂不令人无趣。

这是什么奇怪的混淆概念或是在混淆别的什么的说法。




这是什么奇怪的零度理解力或是在貌似大智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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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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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23:16:46 |只看该作者
第二个后半部感慨太多拉!
住到黄河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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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01:38:2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阿呆 于 2009-2-17 23:16 发表
第二个后半部感慨太多拉!


好吧,阁下说的也有道理。既然大家都这么认为。
现在权且改之,帖至如下〔砍掉了后半部中的一段“感慨”〕:
                        ●吸血鬼
   
  终于。有一次人们发现了吸血鬼。
   人们见到前,它正附在一个矮个头男人的胳膊上,大食其血。当时在旅馆里,天气热得厉害,这个男人刚刚洗完澡,独自从二楼走廊里回到房间,心情沉郁。其时上身赤裸,水滴尚未晾干,下套宽筒石磨蓝牛仔长裤,右肩膀上还搭着一条花毛巾。发觉痛感后,他看都没有低头看,以为是蚊子,但就其噬咬力度之迫切,逼使他条件反射一般,啪的一下就以手掌一半的覆盖力和杀伤力,朝那位恼人的不速之客拍下去了。不料拍扁后按在手掌底下感觉其个头不小,一看居然不认识。这让他稍有吃惊,然后随它掉在了旅馆的地上。他随意看了看地上那具死尸,就走开了。然而这时,他的脚步不由自主在慢,他的神情恍惚起来……
    吸血鬼,它并不如人们传说中所闻是黑色的,个头也并不像蝙蝠,它看起来倒像个蚂蚱,全身呈绿,四肢细挑。当人们扶起这个右胳膊胀紫溢血,走路踉跄,突然昏倒的男人时,等他回醒后问明了原委,一起就地察看一圈,找到那具被拍扁的蚂蚱似的东西,大家开始叽叽喳喳,小声议论起来——尤其上了年纪的人,好像这时大声说话都可能会遭遇不明危险:
   “吸血鬼吆。几十年没见了。”一个老汉背剪双手看着说。
  “真的撞上了吸血鬼?”五十来岁的大妈闻风赶到后,问着旁人。
  “少见少见,久闻其名,不见其身呀。”带眼镜的旅馆老板也感叹。
  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挤进人群,蹲下来,“这年头电影电视里张牙舞爪的,忒大发的样儿啊”,他用食指和拇指捏起它来,放到鼻尖,“咋跑到生活里来啦?就这么个求相?!”旁边一个中年人踹了他一脚,皱起眉头示其赶紧放下。
   “就地架火,烧掉吸血鬼尸体才行。”路边下棋的俩个老者过来看了后示以经验之谈。
   “这就是吸血鬼啊!幸亏打死的及时,不然吸血鬼就会让他慢慢变得瘦弱,萎靡不振。”
   “吸血鬼重现,世道要变呀。”耸人听闻者有之。
  “不出两个月就没有人形了,命也难保!” 人们面面相觑。
   人们看不出,这个有着食草昆虫外形的家伙居然吸血,这个比一只蚊子大不出多少凶恶味道的家伙,居然在传说中占据了恐怖老大的位子,它甚至正在不断地、马不停蹄地攻入这个世界的文化领域、意识领域、还有影视范畴。
  这样,或许起先是出于人类的快感,有生理上的也不乏审美上的,人们喜欢挑逗一下自己。或许,就像只是为了顺便在黑夜吓唬吓唬小孩,却不惜让历史也扭曲这个世界的本质。哪怕是一只动物本身,包括它的外形,颜色,甚至性格。
    可是。现在的结果是:吸血鬼是存在的,也正如传说所言是黑色的,外形像蝙蝠。只是上述文字倒是以人们在传说中一贯的扭曲和杜撰而扭曲、杜撰的,却至事实本身于不顾。我是这样的人吗?一个温泉市某旅馆刚洗过澡的普通过客?
        
                                                                          湖北温泉市


如此,不知效果如何?劳烦各位不吝点评。在下致谢。

[ 本帖最后由 易无学 于 2009-2-18 12: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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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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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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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09:19:27 |只看该作者
第二篇有意思,后半部分的议论确实不好。

改后,虽然有点删得生硬,但也不比原文差。

我觉得议论的部分未必要删,但对于人类的指斥可更冷静、更站得高一点,或许会好。
风向一变,我觉得那呛人的火苗几乎要灼烧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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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02:46:1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生铁 于 2009-2-18 09:19 发表
第二篇有意思,后半部分的议论确实不好。

改后,虽然有点删得生硬,但也不比原文差。

我觉得议论的部分未必要删,但对于人类的指斥可更冷静、更站得高一点,或许会好。


多谢评论。主帖又修改了一下。另,不是要站得更高,而是要俯身更低,贴近地面,乃至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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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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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游子  发表于 2009-3-14 23:38:48
第二篇去掉那段哲思也无妨嘛,读者自会遐想。
要不就让它存有两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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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1 04:35:1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9-3-14 23:38 发表
第二篇去掉那段哲思也无妨嘛,读者自会遐想。
要不就让它存有两个版本?


多谢楼兄发表意见。可您是骑在墙头两厢望啊,
小心裤裆被玻璃插儿扎坏哦?那样您的立场就不稳啦。〔保持中立也是一种立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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