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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来鸣一下
什么样的人和喜欢什么,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一定是紧密相连的。当我们说“这个我喜欢”“那个我喜欢”,它们一定是存在着被我们喜欢的理由,动到了内心的某个点——尽管,有的时候我们自己也不是非常清楚那个点来自何方,只是,有的人,在隔了一段时间后,能够看到这个点并且说得清楚,而有的人未必能说得清楚。
这是我觉得可以参与争鸣的一个前提:即,我认为“喜欢”一定是有理由的——无论是不是知道理由来自哪里。
都承认了这个前提的存在,争鸣才有了意义。
鲁迅说“贾府的焦大,不会喜欢林妹妹”,这意思便是说,大家对于喜欢的“点”,各不相同。我不同意生铁这个观点:但是我想,在自己评判一部影片的价值时,“自己真的很喜欢”和“这部电影在艺术上的感觉”一定应是分开来的。可能有的片子所吸引人的点确实不在“艺术上的感觉”,但并不能说所有的片子它都不能以“艺术上的感觉”使人喜欢。我当然明白生铁的所指,是说谈艺术上的感觉,往往是带着一种理性的分析,用自己非情感的东西去面对,因而它跟“喜欢”这种带有极强的个人情绪的东西有隔阂。事实上也确实有很多人,会用“身外的眼睛”去看待“艺术”,比如凡是看到摇滚就喜欢、凡是看到实验就是好……然而这些情况,在我们这里,首先是应该得到厘清和被分离出来的,这些情况的档次太低,根本没有资格来上我这个版面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就出在“艺术”这个玄而又玄的词身上,它真的不是可以通过一些机械的工具来加以甄别的实在之物,因此它就很容易被造假,以及被说得文不对题。但是,我们必须得承认一种常态:有的人(在有时候),他就是被“艺术”这种东西所笼罩的,把他打动、或者使他喜欢,首当其冲的要件就是“艺术的感觉”,或者说,是之前仅是喜欢,但是后来发现自己所喜欢的东西是“艺术的感觉”。这是一种常态,但对于一些人来说不是常态。有时候我就喜欢得很庸俗,有时候我也喜欢得很……艺术 。我在看秋生这个东西时,发现他说出了许多我原本感觉到、却没有说到的东西,比如说我当时就知道喜欢弗兰克上校绝不是因为他会“呼哇呼哇”地乱叫以及他其他的一些行为怪癖,而是有其他原因的,现在这个帖子把我心头的原因给说出来了。还有是霍普金斯的那个英国管家,96年看到片子,这10几年来提的人很少,但我记得是非常清楚的。——顺便说一句,想了解老男人的小姑娘都应该去看看那部片子,看看老男人的世界和老男人的内敛。
但问题还是在于,无论《女人香》还是《长日将尽》,对于导演、最初的观众、票房来说,卖点却是明星……以及其他,绝不是艺术。因为艺术的确是很难被准确传播的一种信息和内容,而在当今这个世界,传播,是可以导致许多可能性发生的推动工具。正因为此,我们一方面既要承认在传播方面别人会曲解着某些东西,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自己还承认有“艺术”、我们自己也在为“艺术”而做着一些事的话,就要使艺术的价值首先在我们自己这里得到承认,否则,别人又有什么理由来承认艺术的价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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