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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顾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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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2:09:00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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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2:15:43 |只看该作者
发微博,天涯,猫扑,豆瓣,当地电视台各种媒体
文能读书写字,武能炒菜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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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2:20:41 |只看该作者
我也遇到过几次需要维权的事情,后来都得到很好的解决。总之就是要do something,不能认栽
文能读书写字,武能炒菜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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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2:28:49 |只看该作者
对了,前段时间公司被盗两台笔记本。失主之一(中国人)报警,警方爱理不理。失主之二(日本人)第二趟一起去,警方即刻立案高度重视上级嘱咐下级逢迎。
2011.12.5——201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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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2:51:53 |只看该作者
遇到要让官办的事情,就少不了受欺负。去年我妈骑摩托被大货车擦伤,住院!不知道跑了多少次交警还托人找人帮忙封红包。真是神经病的遭遇,累得想干脆不索赔算了。过后父母语重心长地说:“可怜吾家无人做官。”做官岂是靠做善事实事做到高位的?!在自己的国土还备受欺凌,太不像话了!
我想当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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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01:04 |只看该作者
陈皮 发表于 2013-1-21 12:20
我也遇到过几次需要维权的事情,后来都得到很好的解决。总之就是要do something,不能认栽

麻烦在,这还不是维权。警察说,我们也在查,现在也在按正常程序走。。。最后总会加上一句“你们的心情我理解……”

所以,以后只要不出人伤事故,一跑了之比较好。真的。
未到六十已古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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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8 10:28:56 |只看该作者
峰回路转
肇事者后来找警察了,赔偿进行得也大体上顺利。

一波三折
修好车后,发现前挡玻璃有一条很长的裂缝

点评

陈皮  那太好啦:-)  发表于 2013-1-28 11:30
未到六十已古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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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8 15:16:5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酒童 于 2013-1-28 15:22 编辑
顾耀峰 发表于 2013-1-28 10:28
峰回路转
肇事者后来找警察了,赔偿进行得也大体上顺利。


他得主动找你,因他的车号上了交警泡斯机的黑名单,若逮着,可就是逃逸罪.这个越想他越后怕.
交警不可能立马就去逮人,警力真得不够,他们也的确没这权,除非有人身伤害.把他的信息发给所辖交警就足够他喝一壶了.
总之,人没事是王道.至于车,不是塑料就是铁,没啥,一堆机械一滩电子件,几十根电线而已.
我的基本工作是:上笼屉、铺麴、点火、取浆、入缸,最后起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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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坊起糟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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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8 15:26:5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酒童 于 2013-1-28 15:27 编辑

估计是儿子开爹的车,回去后爹知道这里头的厉害就主动投案了,
顾老师,关键一点:你能确定当时是开车者就是后来的投案人?如果有证据不是本人开,那这里头事就可能更大了.
我的基本工作是:上笼屉、铺麴、点火、取浆、入缸,最后起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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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8 16:26:15 |只看该作者
酒童 发表于 2013-1-28 15:26
估计是儿子开爹的车,回去后爹知道这里头的厉害就主动投案了,
顾老师,关键一点:你能确定当时是开车者就是后 ...

车是谁开的已经不重要了。警察真要追究肇事逃逸,现在已经构成了,那么具体是谁开的就由车主自己去定了,要没有事主出来,就是车主受罚。
但是有一点可以判断的,当他主动找上警察的时候,很多打点其实已经到位了。绝非是单纯因为害怕。。。
对于受害者来说,只要对方的赔偿足够,那就行了。至于是不是要追究逃逸然后吊证,说实话,一般人是没这么多精力烦那些事,除非真是惹火了。
未到六十已古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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