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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柏仙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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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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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0 22:07:2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扫叶子 于 2014-2-10 22:08 编辑

前面有人说起名字的问题,朱诺、小葵甚至纳兰荚,头两个很面熟,后面一个很冷僻,我很喜欢纳兰这个姓,可名字如果叫“小荚”,感觉还是很奇异的。整个故事我是很喜欢的,尽管不是令人惊诧的题材,但有一定的代表性。节奏掌控得很稳定,能够不动声色地均匀用力到结尾。只是像卫康说的,朱诺和小葵的矛盾呈现得太直白,如果能润物细无声地使人感到矛盾的话,就更有余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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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1 08:47:50 |只看该作者
卫康 发表于 2014-2-10 21:27
如果细节再多点就好,特别是关于女性生活的细节,大而化之的情节大家都较为熟悉,就我来说,让我眼前一亮的 ...

嗯,所设置的情节在日常生活中没有新意。这个以后我会注意的。
还有句子太随意的事,特别是后一句,其实我在修改的时候也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删去,一直觉得写这句多少是有些私心的。果然,有了私心对小说是一种害。
错别字。这个“嗟”字我还特地百度,我以为用“口”字旁肯定是对的……

用力过猛的事我再斟酌一下。

谢谢卫康。祝新的一年事业有成,岁月静好,人心安稳。:)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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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1 09:21:1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4-2-11 09:22 编辑
扫叶子 发表于 2014-2-10 22:07
前面有人说起名字的问题,朱诺、小葵甚至纳兰荚,头两个很面熟,后面一个很冷僻,我很喜欢纳兰这个姓,可名 ...


提到名字的事,我其实是想解释一下,我最近想把短篇整理成一个系列,所以许多主角都用“朱诺”这个名字。但是在翻看以朱诺为主角写的文章时,又觉得没那么具有连续性。不过,以后打算以她或与她有关系的人为主角时,会留意她们之间的关联性。

至于用小葵和纳兰荚这样的名字,确实起得不好。当时看不有的《人面鱼》时,受到“有森”这个名字的启发。 “森”其实是很平常的字,中国人用这个字起名字太常见了,但前面加上“有”这样一个中性字,顿觉得这个名字“可中可西。这名字本身没有意义,但搁在一个正在旅游,观赏人面鱼的小男孩身上特贴切“。


所以我想到用植物起名字会不会显得更中性化一些,名字本身可能没意思,但与作品所想表达出的氛围有一定的关联。不过,我起不好,有些失败。它们仍然很俗气。再想想。

问好!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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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1 10:56:43 |只看该作者
柏仙妮 发表于 2014-2-11 08:47
嗯,所设置的情节在日常生活中没有新意。这个以后我会注意的。
还有句子太随意的事,特别是后一句,其实 ...

这个嗟字,我只知道是语气词,有吃的意思吗?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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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仙妮  我的意思是没想到“搓一顿”的搓,居然不是口字旁的。然后我百度时直接用“嗟一顿”发现也有人用了,我就以为是对的。我早上已把错别字改过来了。:)  发表于 2014-2-11 13:48
且让我在风中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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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1 23:48:47 |只看该作者
仙妮你好
    好久不见,一回黑蓝就能看见你的新作,不能算振奋,但无论如何我是看见了你这些时间在文学上的坚持——相比我如此地懒于动笔,我实在应该佩服一番,然后再去面壁思过。
    这篇文章看了三遍我才敢评论,但始终觉得有些贸然:一来楼上各位的评论已经足够精辟了(生铁桑关于对话的观点我喜欢,因为我这方面毛病更重);二来长久不动笔我好像也微微有些丧失看小说的基准。
    我的想法还是从生铁这里引申来的,我很感觉到这篇小说里存在着一种“表达情节”过分的问题:小说很多地方有一种表达情节的浓烈欲望,这种欲望几乎占据了小说全部的表达,比如生铁所说的对话的问题(想通过对话推动情节),比如小说中那些略显生硬的人物介绍和那些不太利落的文句,比如在小说后段突然引入了小葵的心理活动(倒不是说不能引入,只是这种引入在我感觉有点生硬)。
    我总觉得“表达情节”只是小说完成的一环而已,如果这种表达过分充斥小说,或许会把小说变成单纯的“故事”(虽然如今我自己也分不清故事和小说的分界何在,或者说想分开着二者根本就是扯淡)。当然我想这样的表达过分充斥并非空穴来风,仙妮这次的故事相当复杂,如果用朱诺的单视角、从容不惊、不露马脚地去写,估计会造成相当的阅读难度,让人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从读者角度考虑,“妥协”一下,也是必要。
    此外,这个情节也是有相当精彩程度的,值得人去费工夫表达一番。不过常言“物极必反”,表达情节的潘多拉盒子打开容易,但消解它的破坏性却又是一番功夫的事。
    国人大多有挑刺的毛病,喜欢看缺点,却忽视优点所在,我也未能免俗。这篇小说精巧的对话和复杂的钩织线索等等,不管别人喜不喜欢,反正我佩服。赞盛近谀,我且不多表,因为它们已经自己在显耀光彩了。
    胡言乱语一番,见谅见谅。
Long past g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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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2 07:17:5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4-2-12 08:32 编辑
庄秋 发表于 2014-2-11 23:48
仙妮你好
    好久不见,一回黑蓝就能看见你的新作,不能算振奋,但无论如何我是看见了你这些时间在文学上 ...


庄秋你好
  一上论坛看到你的回复,首先想到的是,你一切还顺利,是好消息。其实大家一直在提的关于我的“文学上的坚持”,我自己看了挺心虚的。好像那“坚持”与文学的关联不大,与我身上的某些缺陷倒是有关的,比如:野心、懦弱、虚荣、依赖症,当然还有某种向善、向美的愿望。

”过份表达情节”是我的一个大毛病,有一段时间我为了改掉这个大毛病,又走了极端的路子,造成以前的某些作品,即讲诉不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又表达不了一种完整的情感,所以,写这篇时确实想走一走中庸的路子,希望即能用语言来渲染氛围,又能让观众都看懂了情节。恰如你所说的,加入了小葵的心理活动是一种妥协。初稿是没有的。加这个视角的确是希望观众能看得懂整个故事,不会有人再指责我“表达不清”。

这么在乎观众的看法到底对不对?其实我一直在考量,但以我写小说的宗旨来讲,我不能不将它纳入我的小说所要达到的效果之一。但这与“不要过份表达情节”并不冲突。许多好的作品,即没有“过份表达情节”,也一样能让大多数观众理解。这是我想要努力的方向。

每回看你用心的点评,总是很感动。另外,总觉得很愧疚,因为自己对别人的作品大多不够关注。很希望能长久的与你交流文学。

祝你能在新的一年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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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9 12:01:08 |只看该作者
一直很努力的在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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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仙妮  嗯。现在搞得我压力很大。好像不努力有点对不起大家的感觉……  发表于 2014-2-19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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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5 22:04:0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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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仙妮  :)  发表于 2014-3-5 22:11
我不是個真實的人,也不是個虛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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