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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版] 【白雪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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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槽会死患者 女王大人勋章 功勋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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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2 23:58: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4-9-13 00:02 编辑

写完一段话,一些句子。它们到底是不是我说出来的话。要是它们不像是我说出来的话,那就没有写它们的必要了。学习别人,是让自己更像自己,要是最后变成了别人,那就没劲了。
在某种状态下,会更像自己,而在某种状态,会一点不像。像捉迷藏,一直都在找前一种。“找”,这个词我可能用的不恰当。
打雷下雨种很好的催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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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08:31:4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4-9-16 08:51 编辑

《等爱的玫瑰》(凤凰传奇)这样的歌从每日走街窜巷专修楼房漏水的小面包车的喇叭里传出来,在这样的秋天的阴沉沉的早晨,到处都是急匆匆的上班的人群,油条的香味,生煎锅里葱花和菜油相互碰撞的带着面粉焦香的激烈味道,以及人力车的铃声,汽车的喇叭声,它似乎传递出了别样的信息,让这个声音从众多的声音中脱颖而出。它不属于这样的早晨,这样的一首歌便具有了美感。而走在我前面的那个老人,剪得齐整服帖的白色齐耳短发,她裸露出来的手臂上纵横而粗糙的皱纹,微微弓起的背,她的白底黑色碎花的纺绸短袖衬衫,在那个声音中,我突然注意到了它们。她走得很慢,手微微摆动,那上面戴着一串木珠子,原本灰褐色的表面被磨得发了白。

摩托车修理铺在两家早点店的中间,它的左边是卖葱油饼的,右边是卖生煎馄饨和糍饭团的,它早晨的生意和它的邻居一样好,它的店门前,和它的邻居一样,布满了油污,只不过是黑色的。一个白衣男人蹲在修车的灰衣男人身边,专注地看着,他的电瓶车在上班途中出了毛病。如果他没有吃早饭,倒是可以趁这个时间到隔壁本地人开的生煎店里坐着,要几个生煎——1.5元一个,有点贵,因为这个贵,它的生意出奇的好,9点之前一定会全部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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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慢  成熟的地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节奏。不成熟的地方只有一种节奏。。。。  发表于 2014-9-16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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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09:06:5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4-9-17 09:08 编辑

我每天上班都要路过一家仪表厂,它位于城区的西北部,面对着一条江。城区的工厂很少,看起来,它应该呆在那挺多年了。在我坐的那趟公交车上,有时候会碰上那家厂的员工,一开始我不知道,直到下了车,看着她们一路小跑,最后进了工厂的大门,气喘吁吁,掏出卡在打卡机上滴一下。她们都很年轻,或许还未婚,奔跑的时候带着一种茫然而又无辜的表情。我总是记不清她们的脸,也有可能是她们总是换着花样穿衣服,那些时髦的衣服让我记不住哪一个是哪一个。应该是有两三个女孩吧。总是在下车后看到她们奔跑的方向才意识到她们的身份。工厂的上班时间通常比较早,七点半或是八点,她们一路小跑,而我还有极充裕的时间,所以,我可以注意到她们,但她们一定从来都没注意到我。
今天早晨,我走过它,它的自动移门已经关上,视线所及之处,显得空荡荡,没有人。门口的太阳下放着一把竹制躺椅,那上面铺了一只麻袋,晒着一团团的面条。

前方的一片树叶,它可以说是目光的焦点,却在许久之后才发现树叶上的缺口。之前,它只是黄色的,小小的,一片树叶罢了。脑子里在想事情,目光的焦点便模糊了起来。公交车许久未来,开始意识到这点时,目光的焦点,树叶的缺口,才开始出现。整个回神了过来,或许要迟到了,这样的想法闪过了脑子,盖过了之前的部分。对面的那所小学响起了上操的音乐,进行曲,孩子们从教室里跑出来,涌向操场,今天不是周一,他们都没穿校服,像色彩斑斓的小雀,闹哄哄的。女老师的严厉的声音通过广播传来,进行曲的低了下去。她叫三四年级的同学闭嘴,二年级的某班同学不要喊一二一,一年级的同学排好队形。她的声音落下来,进行曲又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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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13:46:4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4-9-18 13:54 编辑

爱心献血屋位于这个城市最古老、最著名、最旺的商场对面,中间只隔了一条马路,被一个临街的树木葱翠又带点粗糙设计感的小公园包围着。这座独立的白色小屋子是和这个狭长的公园一同建起来的,原本,那是一片破破旧旧的卖杂七杂八东西的商铺。“爱心献血屋”这几个字矗立在白色的平顶之上,红色、柠檬黄包边圆咕隆咚的字体。它身后灰白色旧楼顶上上同样坚挺矗立着的几个大幅楼盘广告与之交相呼应,什么“人人都住得起的好房子”、“实景标准现房”等等。超市、菜市场、药店、平价鞋服市场,在白色小屋后面,围着那个狭长小公园的都是此类的东西。要是天热,菜市场的鸡鸭粪便味、烂菜叶味、鱼虾的腥味便时不时地飘过来。这么一来,这个血屋更显其可爱,连同它那个纯洁而又卡通的造型,简直就像童话故事里,隐藏于黑洞洞的森林里的专供避难公主藏身的小木屋。它的玻璃屋檐下挂满了彩球,闪闪发光的硬质塑料彩球,红的、蓝的、绿的、银色的和金色的,就是圣诞树上的那种装饰彩球。这些彩球,我竟然是今天才发现。它们在雨天的冷风中摆来摆去。只是不会发出声响。因为不发出声响,我路过了这么多回都没有注意到。兴许,它们刚挂上去不久,或者就是去年的圣诞节,要么是今年的六一儿童节,也可能是哪个负责人的一时兴起。它挂了这么多的彩球,就和离它五十米不到的公交车站的候车棚完全区分开来了,不然,同样的透明玻璃檐子,风格相似的钢架支撑,又同样是在马路边,人们或许会在它的门口等公交,要是他(她)失恋了或是在想什么心事。我没进过那个血屋,没献过血。不知道要是去献血我的胳膊会被扎多少针。每次体检抽血,那些经验不够丰富的小护士总是对我的血管头疼,在她扎了一针没有半滴血流入采血的管子,而我又疼得哇哇叫的时候,于是,左手一个针眼,右手一个针眼,(本来我还在考虑是扎左手还是扎右手,后来索性不考虑了,反正两只手都有可能被扎,何必让自己陷入那片刻纠结的困扰,)只能是这样,相互对称,多么平等,连第二日紧接着出现的一片淤青也是对称的。

昨天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雨,我相信了,提前把一双有着高高防水台的牛筋底驼色皮鞋拿了出来,放在门口,怕我早晨忘记,仍旧穿着那双嫩草色的徒步鞋出门而最终裹满泥水鞋子惨不忍睹不说,双脚也得经受这寒冷秋雨的疼爱和洗礼。雨在上午九点半的时候就哗啦啦地下了起来,伴着一阵一阵的雷声。那时我在开会,发言的人借机引用了秋雷滚滚来比喻硕果累累。开完会我出来,找地方吃饭,路面上已经溪流纵横,我开始庆幸我今天终于穿对了鞋子。水流休想从鞋底与鞋面的缝隙中钻过去,除非我不小心踏进一个深深的水坑。这真是双好鞋子,自从去年12月我的脚底被开了一刀我就告别了各种的高跟鞋和硬底皮鞋,转而选了我现在穿的这种鞋,它看起来坚韧而又强悍,优雅而又忠诚,似乎可以兼跋山涉水出席会议参加婚礼于一体,要是我的脚没被开一刀,不知道何时能从芸芸众鞋中发现它的独特和如此契合我喜好的地方。这样的天气,那些穿高跟鞋的姑娘,只能保证她们半只脚不被弄湿,或许水还会沿着丝袜往上爬,侵占了另半只脚。不过,那些穿松糕鞋的姑娘,就不会了。它们像移动的船只,要是再高一点,像一两层楼那么高,那么,就算遇上了去年那样的大水,也不碍事,即使由于太高而太重,那也不碍事,她可以站立在水中不动,撑把坚固的雨伞,只要她不介意蜈蚣、蛐蛐、老鼠、小狗小猫包括临时求助的人们循着鞋跟往上爬。

每次路过BEYOND家纺(博洋家纺)我都会想起BEYOND乐队,进而想到我高中同学的QQ名,他是个男生。

我又想起白雪阳春这个名字,它和番茄炒蛋是同一种,要是我继续这么哗啦啦地写下去,于我而言,它势必如蛋炒饭那般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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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15:48:14 |只看该作者
西维 发表于 2014-9-18 13:46
爱心献血屋位于这个城市最古老、最著名、最旺的商场对面,中间只隔了一条马路,被一个临街的树木葱翠又带点 ...

我从小生病时就只想吃蛋炒饭~老是不下雨就僵硬了,下点雨就有点弹性,但是下多了就瘫了。。。我实在是想回家睡觉。。。

点评

西维  嗯~我觉得我大概像爱我的父亲那么爱蛋炒饭~  发表于 2014-9-1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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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21:35:3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4-9-19 23:23 编辑

点开QQ音乐,点电台——年代——80后,出来第一首歌是《一个人的精彩》(萧亚轩)。点70后,第一首歌是《红豆》(王菲)。
70后继续听下去,第二首《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齐秦)。
我决定听一会,就70后了。
齐秦、王菲的这两首歌,当年它们红的时候我几乎不听它们,不听流行歌曲,不追星。小学时,父亲有听歌的习惯,他的磁带都是阎维文、毛阿敏、杭天琪、李玲玉,还有些合集,合集里有毛宁和杨钰莹。他在他房间放着录音机,我在隔壁的房间看书时能听到。我记得磁带盒上李玲玉的大眼睛,她很漂亮。
第三首《爱一个人好难》(苏永康)。我觉得这首应该归到80后去。大二时主持学院的迎新晚会时,有人唱了一首歌,我记得很清楚,还记得我作为学生会干部,被部长派去新生自习室找那个男生出节目。我从一堆让人晕头转向的迷彩中把他找了出来,我们就站在教室门口讲话,他那时很瘦,靠在墙上回答了我一个关于他家乡特产的问题。而现在,我也能将这个问题回答得很好,很官方很专业,因为我现在就居住在这个城市。只是他现在不唱苏永康和张信哲了,他唱方大同。不过,我没发现谁唱张信哲有他那么好,即使是在电视里的选秀节目中。
不知道80后里那些都是什么歌。进大学后,我开始听流行音乐,那时喜欢的是萧亚轩。所以,《一个人的精彩》放在80后的第一首,的确没错。那时她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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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08:53:3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4-9-23 08:55 编辑

众多矛盾之中,家庭矛盾最微妙,任何和谐的家庭都是其乐融融之中暗藏杀机。在一片和睦之中,人们会刻意地把一些与爱与温暖、融洽相斥的因素弱化或是忽略,认为这无关紧要,避免矛盾和争吵,好像一次恶劣的争吵就会破坏那一片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和睦似的,和睦就像是瓷瓶,一敲就会是个裂缝。而不和睦的家庭,每一个人也都痛恨争吵,如果可以,会选择冷战而不是刀枪相向。没有人天生喜欢争吵,即使是占了上风的争吵,也会造成情绪的痛感,因为它基本是不可控的。避免它,或是把它引到其他人的身上,是人们通常采用的方式,哪怕他主观上是想解决问题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解决矛盾,这是两个概念。
处理家庭矛盾的方式和态度基本反应了处理一切矛盾的方式和态度。有时候爱和关切是处理矛盾的阻碍,你不会想要面对它,或者是想找个恰当的时机在去面对它,而所有的时机都在寻找时机之中被浪费,只要,寻找时机这个做法是建立在惧怕的基础上(哪怕是因为爱与关切)。而既然它迟早都会发生,不是在这件事情上就是在那件事情上,不如当机立断,在任何一件事情上都可以去面对它。如果你清楚它,那么有时候把矛盾转移到自己身上,而不是在别处,别的什么人身上,更好。它就是这么个东西,需要做的是分离,将它与爱、情感、关切,七七八八的复杂纠缠之后分离开来。在与之相处的过程中,首先得到的是勇气,而这个恰恰又是维护和睦与爱的关键。它可以让你在任何一次拔掉粉刺挤去脓包或是切除肿瘤之后很快绽放一个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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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09:15:3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4-9-23 12:10 编辑

我觉得,年轻时的周星驰挺帅的。前天在网上看到他的一张某部影片中片段的照片,突然就这么觉得了。
刚刚在走廊与我擦肩而过的快递小哥也挺帅的,我们相视一笑,算是一个招呼。昨天他到我这取了一个快递,今天一早又来送了一个快递,被一位同事领到另一位同事的办公室,我去洗手池洗杯子时看到他们从身后的走廊拐过去。他穿着一件快递公司统一配置的带白条纹的黑色防雨衣,头发湿漉漉的。外面在下雨,台风已经过去了。我对他笑可不是客套,是不知哪里突然觉得好笑,于是就笑了。而以前,好像不记得和他打过类似的笑的招呼,只是很普通的一个人和另一个稍显陌生的外来的人的最最平常的擦肩。

从食堂回来的路上,下着雨,刮着不足以撼动枝干却也让叶子晃来晃去的凉凉的风。男同事离女同事一个身位的距离,各自打着雨伞走着。“你把衣服脱了啊!”男同事回头和女同事说,她的黄色外套搭在手臂上。“嗯。”她回答。他们继续走。走了几步,女同事说,“这双鞋子以前怎么没见你穿过呢?”然后,男同事做了个模棱两可的回答。很快他们的话题又转向别处。
他们在同一办公室,面对面坐着。人们愿意开他们的玩笑,但实际上,那只是种环境造成的默契。他们各自都有各自的男女朋友,感情稳固,其中一个,即将步入婚姻。如果不是台风,今天就得去拍婚纱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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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12:27:2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4-9-24 12:30 编辑

午饭回来的路上,没有下雨,空气流动的速率过于缓慢以至于连叶子都懒得动弹。这次的话题是头发,而且是,我的头发。挺着大肚子的女同事望了望我的头发,说,你的头发不是染的吧。当然不是,我回答。那很好,很多人想染都然不了,这个颜色,她说。我说,我小时候嫌弃头发黄,曾把墨汁涂在上面,黄一块黑一块惨不忍睹。她哈哈笑,说现在不用了,不黑不黄,还有两缕偏红,这就是现在流行的挑染。呵呵呵呵呵,挑染,就像站在成衣店门口聊天的女老板,走在前面的女同事,马路对过走进面馆的高跟鞋姑娘,只要在街上随意扫视,入目皆是染发女子。
我和她说,小时候,有两件事一直遭人诟病,被认为是众多优点中的大大缺陷。一是头发,不黑,二是嘴唇,太厚,非樱桃小口薄嘴唇,非美女嘴。现在,染发是流行。嘴唇,以丰润性感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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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09:12:1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4-9-29 09:13 编辑

桂花树下,三个女孩踮起脚,抓着树枝轻轻地抖着,用她们的红帽子接着掉下来的细小的花朵。我看不见花朵,它们太小了,不过,从学校的铁栅栏外走过时,看到她们三个穿着夏装校服,扎着长长的马尾,分立在桂花树下的身影,是一种能让人回忆起年轻岁月的安静与活泼。抖一下,停一下,小心翼翼。整个校园很空旷,没有其他的人,早晨八点的这个时间,职校的学生在上着早自修。她们应该是打扫卫生的,每人戴着一顶小红帽,代表着值日生的身份。
这个季节,整个城市都是桂花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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