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黑蓝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黑蓝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普鲁士蓝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水] 你们是如何走出第一次感情阴影的

[复制链接]

124

主题

9

好友

6089

积分

职业侠客

Rank: 5Rank: 5

21#
发表于 2013-9-24 20:42:2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9-24 20:43 编辑

按心理学的说法,老是提醒自己忘记某事,叫负强化。
总之就是你们说的,拿时间慢慢磨啦。但是真磨掉了,心里又不再有别的人的时候,孤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反正哪桩都不容易。
八卦党话多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4

主题

9

好友

6089

积分

职业侠客

Rank: 5Rank: 5

22#
发表于 2013-9-24 20:57:42 |只看该作者
回头看了一眼,仙妮说得最好:运气~~~~~

点评

柏仙妮  感谢支持!呵呵  发表于 2013-9-25 11:32
八卦党话多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3

主题

14

好友

4445

积分

业余侠客

铁胆

Rank: 4

23#
发表于 2013-9-25 11:11:47 |只看该作者
走不出来要么时间不够长,要么新欢不够好
这话好像是张小娴说的,看人家两句话就讲完了~
文能读书写字,武能炒菜做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8

主题

5

好友

7777

积分

职业侠客

Rank: 5Rank: 5

24#
发表于 2013-9-25 11:37:05 |只看该作者
得去回忆,得哭,把原来忽略或没在意的回想明白了,后悔也好内疚也好孤独也好,该哭的哭够了,就走出来了,寻找新欢什么的治标不治本,咱们都不是那么感情浅薄的人哪不是吗

点评

陈皮  嗯哪,新欢不靠谱的~  发表于 2013-9-25 11:43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96

主题

2

好友

3189

积分

业余侠客

Rank: 4

不吐槽会死患者 女王大人勋章 功勋版主

25#
发表于 2013-9-25 11:51:35 |只看该作者
如果分之前哭够了,分完就复原得快。最怕就是在自我感觉良好的时候突然就咔嚓了。那个泪啊,绵绵无绝期~

点评

沈慢  不能更赞同!  发表于 2013-9-25 13: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6#
发表于 2013-9-25 13:02:44 |只看该作者
都是有故事的人。你、我、她、他、你们、我们、他们、们、们们们
我本是猪,我的理想是把鼻子长长,长长到象一头大象,于是我给自己取名:猪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

主题

4

好友

10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7#
发表于 2013-9-25 14:53:56 |只看该作者
唉,第一次分手是我做了负心人,我当时特别内疚还幻想如果是她把我甩了那就好了。可后来我被别的姑娘甩了以后还是很不爽。各有各的难受。
哎,潜龙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主题

26

好友

3723

积分

业余侠客

脑残体。

Rank: 4

28#
发表于 2013-9-25 15:57:41 |只看该作者
啊……第一场恋爱是我甩了别人,因为以前觉得他占有欲很强很不喜欢,但依然拖泥带水没有当机立断提出分手,导致后来提出分手的时候此人发飙还威胁他要自杀- -所以我有负罪感但比较庆幸走了出来。
然而第二段感情就是别人甩了我……一直以来都好好的,直到高考毕业以后消失了一个月回来第一句话就是提分手,总归还是很难受了那么几个月,但强迫自己把他忘掉就好啦,做不到爱做到恨也行的。不过我觉得这种感情应该算作喜欢而不是爱吧。
所以我现在真正爱上的这个人,我都不敢想象分手的样子啊……
他死于致命的激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3

主题

14

好友

4445

积分

业余侠客

铁胆

Rank: 4

29#
发表于 2013-9-25 16:15: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陈皮 于 2013-9-25 16:29 编辑

黑蓝第一届失恋吐槽大会~
文能读书写字,武能炒菜做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3

主题

14

好友

4445

积分

业余侠客

铁胆

Rank: 4

30#
发表于 2013-9-25 16:18:27 |只看该作者
爱情这东西啊,跟生老病死一样是无常的,离离合合很正常,大伙不要太执着~
文能读书写字,武能炒菜做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黑蓝

手机版|Archiver|黑蓝文学 ( 京ICP备15051415号-1  

GMT+8, 2025-8-13 16:59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