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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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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此岸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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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20:08:29 |只看该作者



中文版封面

《心是孤独的猎手》的时候

(一)

我不算正式麦粉,只读过这一部中文版麦卡勒斯。

看到中文书名的时候,会不经意间涌出“用心灵去猎获孤独”的意象。有部麦氏传记就叫《寂寞猎手》(The Lonely Hunter:A Biography of Carson McCullers),其主要线索即试图证实传主的生活与写作,都是在不断地寻找或体验人类的各种孤独,并加以展示和渲染。此外,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也不难发现,总是有人费尽心思,把自己弄得好像十分孤独的样子,然后怡然自得地布告世人——爷,或是姐,正在孤独求败中。

后来,盯着中文版封面上贴在作者大眼睛和大鼻子旁边夹着烟卷的手下的英文标题,我忽然明白,不论在不在捕捉什么,一个人的心总是孤独的。根本用不着费什么劲,大家都很容易在那儿孤独着——所有喜欢说话或不喜欢说话的人,所有正常人或非正常人,比如哑巴或者政客,沉思或是做爱。

通常认为,文学最重要的普遍性主题包括:爱,死、性、钱、宗教、友谊、种族和政治,等等;在这部小说中都涉及到了。通过美国南方小镇一群小人物卑微琐屑的日常生活,作者将这些主题散漫地、从容地展示出来,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孤独感将其浸染,构成那个特定时空的整体氛围,甚至有一种淡淡的味觉上的亲切。只是,那些语言和句式虽然率性浅显,却也不无暗示与含蓄。以至于让习惯给文学作品贴标签的我们有点无所适从,只好口口相传那些“她挺好的”或是“同性恋”的道听途说。

七十多年过去了,卡森·麦卡勒斯制作的那团氛围终于飘洋过海笼罩在我们头顶,没有任何倏忽即逝的迹象,令人久久无法释怀。比如,在阅读过程中,每每遇到小说中那些小人物们欲千方百计表白自己或让人“知道”而不能或无人明白的时候,总会让我想起今年看过的另一本小说——《一句顶一万句》。至于微信、网上那些随处可见的很文艺、很庸常、很浪漫、很前卫的有关孤独的表述,不过是一些寂寞和不甘寂寞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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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20:25:30 |只看该作者


初版书影


(二)

卡森·史密斯(Carson Smith,1917-1967)出生在美国南部乔治亚州一个叫做哥伦布的小镇,其母系前辈为当地种植园主,也是南北内战时期的南方英雄;其父为法国新教后裔,钟表匠兼珠宝商人。卡森十岁开始学习钢琴;十五岁生日时,父亲送她一台打字机,鼓励体格不太好的卡森在家写故事玩;十七岁那年,小镇中学毕业的卡森决定北上纽约学习音乐。不料路上生了一场大病,只得返乡休养。这场没有及时和正确诊疗的急性风湿病,给卡森今后的身心造成了无可估量的伤害。

病情好转之后,卡森再次来到纽约,一改学习音乐的初衷,正式开始写作,并在哥伦比亚大学(州立)夜校选修女作家桃乐斯(Dorothy Scarborough)和贝茨(Sylvia Chatfield Bates)开设的文学创作课程。在后者推荐下,十九岁的卡森发表了自己的第一篇小说《神童》,后收入以后出版的小说集《伤心咖啡馆之歌》(The Ballad of the Sad Cafe, 1951)。第二年,二十岁的卡森与喜欢舞文弄墨的退伍军人瑞斯·麦卡勒斯(Reeves McCullers)成婚。


卡森的这些家世和经历,在《心是孤独的猎手》(The Heart Is a Lonely Hunter, 1940)中都有不同程度、不同视角的再现,但这对读者如何喜欢或是讨厌这部小说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像钱先生说的鸡与蛋的关系一样。小说当年热销的时候,作者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病病殃殃、学历不高的南方少妇,不会有人到处八卦这个小女人的前世今生。同样,今天的读者在能够了解这一切的情况下,仍然会言之凿凿地确信,那不过是一本同性恋垃圾。

就在卡森成为麦卡勒斯之后不到三年,那个张爱玲出版《倾城之恋》,或者张悦然发表《水仙已乘鲤鱼去》的妙龄时期,长篇小说《心是孤独的猎手》顺利出版,并获一炮走红待遇。此时欧洲战火刚刚点燃不久,美国即将迎来历史上最辉煌的三十年大跃进。第二年,卡森与瑞斯解除婚约,到纽约与《时尚芭莎》杂志(Harper's Bazaar)编辑兼小说家乔治·戴维斯(George Davis)同居,成为当时布鲁克林艺术团体“二月小屋”的成员,并在当年发表的长篇小说《金色眼睛的映像》(Reflections in a Golden Eye, 1941)中有一些蛛丝马迹的显摆。

二战结束后,卡森曾长居巴黎,并在那里与瑞斯复婚。一九四八年,卡森被多次误诊、绵延十余年的疾病最终导致其身体左侧全面瘫痪,令卡森几度流露自杀倾向。幸赖瑞斯和朋友们的鼓励,特别是两年前出版的小说《婚礼成员》(The Member of the Wedding, 1946),给了她活下去的勇气。不久卡森亲自捉刀,将这部大受欢迎的小说改编成百老汇剧本,连续盛演五百余场,而同期出版的小说集《伤心咖啡馆之歌》则于五十多年之后,成为中国麦粉的挚爱。

到了一九五三年,各种绝望下的瑞斯和卡森相约一起自杀辞世,但卡森却临阵退缩,只有瑞斯服用过量安眠药,在二人巴黎居住的旅馆里长眠。在后来的悲喜剧《美妙的平方根》(The Square Root of Wonderful,1957)中,卡森触及到这段特别伤感的经历。


在余下的生命里,除了小说和剧本,卡森几乎尝试了包括诗歌、评论、通讯、随笔等一切文学体裁的写作,并获得同时代的好评。

小说出版二十八年后,好莱坞同名电影上映。

是年,作者病逝一周年。美军在越南宣布停战。全世界年轻人最狂放的时代来临。

二〇〇六年,卡森·麦卡勒斯在纽约的旧居被列入美国《国家史迹名录》(National Register of Historic Places)。


————
【此岸注】本节史实根据麦传英文版和wiki相关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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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20:37:4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此岸 于 2014-6-2 20:38 编辑



四十二岁的卡森·麦卡勒斯


(三)

小说总会交代一个时空背景,出现一些人物、场景,彼此间发生一些故事或者事故,或是对发生的故事交换彼此的看法,或者仅仅叙述自己(常常不是作者)的感受,以及许多看似稀松平常的生活、场景和事物的描写,还有人物内心与行为的细节,分散在故事的犄角旮旯。所谓长篇小说,就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较多的小说。而所谓小说经典,就是一直以来,不分时代国界的很多人,会发现里面那些细节,竟然是自己熟悉的。换句话说,那些会一再发生的故事,尤其细节,成就了一部名著。而一切标新立异的文字,不过是“标新立异”这四个字的脚注。

那个故事发生在美国南部一个比较贫困的两三万人口的小镇,时间大约从一九三七年十一月那个漫长的冬天(对辛格)开始,到一九三九年八月那个完整的夏天(对辛格以外的人)结束。故事中零零碎碎地有人提到过欧洲的形势或政治,成年人大都不太当回事,孩子们却开始表现出对纳粹或者暴力活动的反感,并对自己小时候的过火行为感到羞耻,但还是会偶尔打打架或是偷点东西。故事里的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都是镇上普通人家或外来打工者,但不叫农民工,收入大约是每周八到十二块。比起北方那些大城市,这个收入其实也差不多,虽然底特律的汽车工人二十年前就能拿到五块,但全国识字的人都买得起《乡村绅士》(Country Gentleman)和《星期六晚邮报》(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杂志,每期都只要五分钱。

大家做着各自分内的事情,偶尔有一点非分之想,拖欠几天房租或是分期付款,赖几顿饭钱或是赊一杯威士忌;偶尔发生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小伙子玩枪走火了家里得陪不少钱,小姑娘正式场面突然哇哇胡闹妈妈也没辙。有些人死了,有些人受到了伤害,有些人去了富裕的北方,有些人慢慢明白了自己今后的生活,或是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

当然,麦卡勒斯在故事的最后,通过那位不太热情、时不时有点猥琐念头、乐善好施的咖啡馆老板,给我们绽开一个阳光灿烂的清晨。尽管这家伙还有很多事情没搞明白,尽管再过几天欧洲大陆就要开战了。

关于后者,当时的欧美人比我们现在还清楚。


或许,只有无私、诚挚地爱别人才能获得内心的安宁与充实。不过,对现在这个匆匆忙忙的时代来说,那些概念早已是白垩纪遗物,比如不计任何回报的诉说或者倾听。麦卡勒斯选择让辛格一个人去尝试,最终却因自己的倾听者离世而宣告失败,不过还有那个黑人老丈人通过外孙女向那个固执的女婿示意;刘震云则是不断地通过让每个人寻找说得来的人去实现,最后,四代相传,至少还有牛爱国和宋解放可以继续。

唉,今年就看了这两部长篇小说,居然有那么多似曾相识的感觉。

很久没有认真读小说了。这回特意到图书馆借了上海三联这个纸本,同时上网找到中英文电子版对照着看。这是以前看外国小说落下的毛病,没有英文版的小说,可以暂时不看,以免看得支离破碎或是莫名其妙。好在如今至少文学原著不难搜求,在线词典也都比较靠谱。琢磨一下原文不难发现,辛格与安东尼并非龙阳之好,更无断袖之实,而是类似杰克与辛格的关系,只不过一个是短期依赖,一个是十年相处。这是比夫最早看出来的,虽然已经很迟。此外,其他有关性与爱的东西也都描写得很捕风、很潜意识,也很孤独,比如米克对辛格的感觉,比夫对米克的心思,以及米克与哈里只是在打斗结束的时候接了一个吻而已。当然,所有文学都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冲突,何况还有马克思和希特勒的气息,在小镇上空,时隐时现。

这个中译本太过粗糙,不好意思仔细看。因为一点也读不出《倾城之恋》或者《水仙已乘鲤鱼去》那种年轻女子的文字感觉。这可能也是上海三联新版时,中英文一起发售的一个原因吧。



此岸,2014年4月20日发于六星,甲午端午修改于黑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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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00:07:48 |只看该作者
柏仙妮 发表于 2014-6-1 04:45
至此岸:
自从也也夕在黑蓝上了两篇臧棣的评论后,这一个多月以来,我几乎天天百度臧棣的评论、臧棣在 ...

人的整体言论是可以看出其水平的,说实话,费劲学习活人,真不如费劲学习死人。所见略同的事情太多了,如果我今年200岁,海明威谈写作那本书里很多东西都可以说是抄袭我的。可惜我才18,他说过的很多话,让我们只能沉默。所以我觉得毫无问题,也肯定毫无问题。而且就算是楼主语句里有死人的思想和语句,那也毫不奇怪,融入之后,什么都是自己的。而且,死人前面还有更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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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岸  谢谢!  发表于 2014-6-3 16:33
我三岁的时候,很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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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eitiancai.blo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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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00:08:53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发这个帖子,只是表示,这个帖子我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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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岸  慢走  发表于 2014-6-3 16:33
我三岁的时候,很忧郁
喜欢,在河边丢小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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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00:21:55 |只看该作者
此岸 发表于 2014-6-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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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是孤独的猎手》的时候

我很情绪化地说一句:我极不喜欢此人(包括她的作品),她是少有的一提起就让我反感的作家。

点评

生铁  可为什么读你的小说时,我很容易想到她?  发表于 2014-7-20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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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05:33:3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4-6-3 05:40 编辑
黑天才 发表于 2014-6-3 00:07
人的整体言论是可以看出其水平的,说实话,费劲学习活人,真不如费劲学习死人。所见略同的事情太多了,如 ...


嗯。你说的我明白,其实我看臧棣时也发现他所说的有挺多跟我有不谋而合之处,只是我没办法用他那样学术性的语言去表达。

对。“用他那样学术性的语言”表达。

我想表达这个。

那啥,其实我知道,你回复中第一句最重要。我当时说自己有自信时,凭着就是你的第一句。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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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16:38:05 |只看该作者
黑天才 发表于 2014-6-3 00:08
其实我发这个帖子,只是表示,这个帖子我看了。。。

因为夏加尔,我很快看完了门罗的匆匆,还有前后那两个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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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18:00:4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此岸 于 2014-6-3 20:39 编辑
Juneau 发表于 2014-6-3 00:21
我很情绪化地说一句:我极不喜欢此人(包括她的作品),她是少有的一提起就让我反感的作家。

昨天无意中看到你那个“无条件的有限度的不傲慢”,姿态优雅,颇有好感。今天借这个话头好奇一问:为什么会有人对不能带给他们任何实际伤害的人或者作品产生比较强烈的抵触情绪?当然,只是好奇,你可以不必理会。

显然,我的前提不够准确。据说,至少对某些人群来说,确实有些文字或绘画乃至音乐会带给他们伤害,而有些人的经历或言行也有类似效用。所以问题应该是,一个故人(已故之人)的哪些广义的“遗产”会伤及后人或引起后人反感?

前文提到的三位二十三岁女子的三件作品,碰巧我都读了,也还津津有味。中文两件看的比较早,忘差不多了,还有总体感觉;美文这件新过目月余,记忆犹在。因中译本多有不明不确之处,只好去啃原文;也是因为前段时间比较闲,而看东西是平时休息的主要方式。看着看着就查到一堆作者身世和二战前后美国南部北部丰富多彩的日常见闻,挑挑拣拣把自己感兴趣的一些放在前文第二节了(三十二楼)。(我对两个当年华裔少女的身世背景始终无法产生兴趣,因为找不到令人信服的她们当年所处环境与交往的一手资料。)

经过一番乱七八糟的搜求,开始对作者本身产生了更大的兴趣,而这个小说里面的所有主角和主要配角都有作者一家人的故事在,于是就有些明白作者的真实用意,而且小说里面米克对莫扎特和贝多芬的感受有点像我儿子,这是我读小说的一种经常乐趣。至于小说本身的结构、语言、技巧、流派、风格之类,基本无语无感;也从来不关心卡夫卡是不是以及如何比曹雪芹牛逼之类的高蹈问题。

最后说一下我自己的观点。

大约在孩子出生后,自己的许多“三观”细则都有所修正。其中与前面好奇有关的是,我发现越来越多的故人比较有趣,而不喜欢的故人越来越少;但他们留下的遗产,真正好的东西也变得越来越稀少。不过,对于那些变得不好的东西和仍然喜欢不起来的故人,即便偶尔遇到想到,也不会产生任何情绪上的不快或反感;听到别人聊起那些话题的时候也是一样,顶多绕道而行。具体到本例,我尚未发现麦氏对哪些活着的人(群)会造成伤害,以及什么性质的伤害。除了这部小说,我暂时没有兴趣读她的其他作品,但我知道她说过的一句话,挺好:

If you would not be forgotten as soon as you are gone, either write things worth reading or do things worth writing.

而且我觉得,她都做到了。

于是,我有第二个好奇:是哪些因素造成了人们对故人(或/及作品)有如此不同的感受?

当然,这个自己以后慢慢求证。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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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18:51:21 |只看该作者

端午小长假之后首个工作日,天气凉爽。早上公交车里比平时明显拥挤一些。车上的人抓紧时间打盹、发呆、看手机,神态安详的多半是老年人,大部分买菜去、遛弯儿回来的。

不一会儿上来一对母子,前面壮汉四十多岁,方脸庞,没戴眼镜,面目和善,牵着母亲的手,刷卡、开道(不是本地老年卡)。后面的老太太七十来岁,白发不多,小巧、整齐、干净,也笑眯眯的。车前部联座儿上的几个人,没精打采地坐着。母子俩走到黄色专座区时,有人让了座儿,俩人一起说着谢谢、谢谢,让座的小伙子已挤到车门口站着去了。壮汉还在东张西望,见老太太拽他裤子示意挤着坐会儿,就顺从地下蹲。庞大的躯干下面,大约不到三分之一的屁股搭在座位边上,右腿马步撑住身子,左手抓紧车窗下沿,让母亲靠得稳当些。

接下来几站是闹市区,那壮汉用右手不时指着窗外,不停地说着,这是什么树,那是什么花,这是什么车,那是什么楼。老太太开心地笑,嘴里哦哦哦的应着。后来车里人少了,前面联座儿上有个空位,老太太赶紧催儿子去座。壮汉起来整理一下双腿,发现车已到站,联座儿上三个位置全空了,就拉着老太太一起坐过去。

前面遇到红灯,车停得有点突然,车上一阵小乱后迅速安静下来。接着传来司机大声说,不是告你了还没到站呢,到了我再告你。只见对面四联座儿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忙不停地道歉,对不起啊,姑娘,我耳朵背,怕坐过站,给你添麻烦了。别人还以为我跟您吵架呢,司机好像还在为刚才没过去这个红灯郁闷,又大声嘟囔了一句。没有啦,没有的啦,是我给你添麻烦了,对不住哎,姑娘。

车到那站的时候,司机回头喊了声到啦。白发老太太颤巍巍地从座位上下来,双腿不太利索地慢慢向车门口移,手里也没拿根拐杖。旁边站着的乘客连忙让出道儿,有两个中年男人示意询问要不要扶一下。我没事儿,老太太笑着摆摆手,用大约一分钟的时间,顺利走完这五米左右的道儿。下车站稳后,老太太笑着冲前面的后视镜挥挥手,嘴里念叨着那几个看得见或是听得着的字。

过了大约一两秒钟,车门关闭。车子静静启动,驶往下站。

此岸,2014.6.3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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