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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于我的直言习惯,我要说清楚。
在黑蓝,我是新人。谈不上欺生。
其次,我表达观点时无涉个人和情绪,仅只是观点。如果讲一个道理,滋生出三种情绪,这种情形下我会放弃交流或者妥协。因为道理在此时毫无用处,讲下去,徒增对方的情绪,不转而安抚对方情绪,进行支持,会导致对方混淆。而转向则放弃道理。
媚上这一说,在黑蓝我还真不知道谁是上。
有些作者我敬重,那是真的。
在讨论观点时,彼此说的是否在一个层面上,彼此是否可理解,是重要的。至于他人,除了抗拒某些我接受不到的接近和交往习惯,我还真对任何人都谈不上有恶感。
如果你觉得我在礼服那一帖里很过份,那是因为,谈到奖金是否够一件礼服我确实反感。我称JUNEAU为朋友,也并不因为她“强大”或者“得奖”。即使一定要跟奖项扯上关系,我尊重的也是他们为那个奖项所付出的努力,努力本身就值得敬重。
如果无视是你的意愿,我表示尊重。
我在黑蓝被人驳斥过多次。包括我的小说也是如此。对于我造成的情绪上的不快,我可以道歉。但是观点,我不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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