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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08:46:5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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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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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08:50:2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林伽 于 2013-4-24 08:51 编辑
啊呜 发表于 2013-4-24 08:38
你不用担心自己会缺读者,或缺听众。功到自然成。

另外你的痛苦经历建议不要再摆出来了(我看了你豆瓣 ...

也是。但这样我会觉得更坦然一些,我总觉得日记这个可以加密,但是加密以后呢,就是隐瞒,隐瞒有时候就是欺骗。我宁愿让人知道我所有的事,愿意被人掀开所有陈年旧账,只要是我做的,我都不会抵赖,而看到的人怎么想,可能会有人恶意地暗忖,我在博取同情,但也有人会感同身受吧,文字描述时必定是带情绪的,这股情绪真诚与否,没有人看不出来,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再把它们掩盖起来,感谢您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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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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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08:59:06 |只看该作者
为人处世的方式和创作的发酵是两回事。

我多说几句就会倦,打住了。谢谢你推荐的音乐,很好听。
牧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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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呆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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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09:25:3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卫康 于 2013-4-26 23:51 编辑
布克 发表于 2013-4-24 02:48
论坛这个地方就是一广场,每个人都有说话以及辩驳的权利。不能你上去给别人贴一胶布然后拉到监狱去。虽然裹 ...

唉,本来架也吵尽了,没什么好看的,你又偏偏开这样一水贴,后面还自个长篇回复,我早上起来牙都没刷,就刷了几个新帖看看,真是水的可以,没什么内容,尽摆姿态唱高调了,什么政治宗教都出来了,真是没劲。

且看你这长篇回复前三段,和觉得和文学有什么关系吗?且不说有没有关系,对吗?立论就立不住,下面还引申出这么多,且越引申越远。看上去慷慨激昂,充满正义感,实际上不挨着我觉得,且说第一句,“论坛这个地方就是一广场,每个人都有说话以及辩驳的权利。”是这样吗?我看不是,至少黑蓝论坛不是,它是一个俱乐部,不是什么所谓的广场,更不是潜意识下的公共厕所。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爱怎么说都怎么说,说完拍拍屁股走就行。打个比方,就像你家里来了一个人,胡言乱语唱歌跳舞随地大小便,你当然会把他请出去,而不是高喊着天赋人权,因为这样你作为主人的权利就丧失了。所以,黑蓝论坛不是广场,只有特定的人才有说话和辩驳的权力。你还拿去和政府强权比,这哪哪比不上,政府应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归根究底是因为政府和人民的契约,在这种契约论的基础上实行权利义务的对等,而且越到文明后期这种社会契约越是不可选择的。所以才会强调民主和自由。但是黑蓝的契约论在哪?除了黑蓝不能让你一人到其他地方去了吗?不是这样。

或许我说在黑蓝,只有特定的人才有说话和辩驳的权利,这句话让人觉得特不顺耳。让人感觉我特奴性,特一脑门子封建思想。但事实如此,非这么说不可。之所以这句话看起来会这么拧巴的原因就在于在文学上扯上任何政治问题都是最最没劲的行为。因为在文学和艺术问题上,就是低的服高的,人再多嗓门再大都是没用的。这个问题,我昨天在另个帖子里有说了自己的看法,引一下:


在艺术上,需要民主吗?实际上我觉得与其说不需要而显得牵强还不如说这个命题本来就不怀好意,钻进这个套子里将会离艺术本身越来越远。所以说要拒绝政治干涉艺术,除去实际操作,在这样的意识形态领域上也应当将政治驱逐出去。

如果伟大的艺术作品的“伟大”是全民票选确定的,那么选出来的基本都是一堆垃圾。因为这关乎艺术本身的性质,它就是针对少数人的。这是一种客观存在,不涉及什么歧视问题。所谓创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只是一帮政治流氓臆想出来的说辞,鼓噪民众来砸毁他们本不了解的东西。民众所认识到的一些真假参半的经典,都是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课本强加给他们的,民主吗?艺术本不涉及民主问题。一万个民众的肯定就能推翻一个大师的否决吗?不行,再多也不行。在艺术领域,就是低的服高的,人多嗓门大一点用没有,还显得虚弱。

所以在一切关于艺术的讨论中,加上任何政治词汇,比如民主、自由、权力、派系、党争这些东西,都是极其无聊的。说明自己的认识就不深刻,要么就是把问题扯向其他无用的地方,总之和艺术无关。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那就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
所以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在某些人创办的文学论坛有不恰当的行为,甚至只是管理员不喜欢它的作风,管理员都有权力把他请出去。这是管理员的权力。这和合不合法根本不挨着,这里边就没有一个法的问题。虽然我可能会在观点上不认同,但是我承认管理员具有这种权利。另外,别看我顶着版主的头衔,实际上版主和管理员根本不是一回事,黑蓝的版主过去、现在、以后都有很多,核心团队就那么几个人,我不是管理员,我只是版主,我对黑蓝的认同感,为黑蓝操的心都是比不上管理员的万分之一的,因为我随时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但管理员不行,这事业就是他们经营的。所以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会员说说自己见解罢了。要是有一天我发现黑蓝的理念我反感了,我也会骂一声,操,真是傻逼,然后拍拍屁股走人,这都是很正常的。你也不用说自己以前是什么文学论坛版主,这显得虚。政治局常委也不好使,来一个新的地方也得了解情况,你表态表的太快太猛了。

再说说宽容问题。宽容不是纵容,特别是对于一个文学论坛/团体来说,它必须有自己旗帜鲜明或不鲜明的艺术观点或准则,否则就是敷衍了事,油头混子。它不是中国供苍党,不需要吸纳上亿的会员来证明自己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为文学艺术它从不代表最广大人民,它只代表一小撮人,甚至可以不代表任何人。但是就是这么一小撮人,因为有东西,有原则,它能够立得住。所以不要把政治上的宽容和文学艺术上的宽容混为一谈,这根本是两回事。如果说宽容,也只是对作品宽容,只要你能拿出好作品,那即便你是个杂碎,我们也尊重,但是如果没有好作品,再多头衔、社会评价都不顶事。不过话说回来,能写出好作品的人,还会是杂碎吗?

从古到今,文学流派多了去了,打得头破血流的也不在少数。你怎么不让A文学流派去宽容B文学流派,大家一起乐和?因为这就叫钻营,就是滑头,就是不真诚。艺术上的原则问题丁是丁卯是卯,只有寸土不让才能有真知灼见,否则就是混饭。艺术上不苟且,政治上不讨伐,也就宽容了。比如A文学流派的人不会因为意见分歧在肉体上消灭了B文学流派的人吧,有这样的事那也是刑事案件。但是你一定得叫这一派的人规规矩矩地听着另一派的人鼓吹自己的艺术观,还得拍掌叫好,喜不自胜,说这才是宽容。这有病吧,这才是道德绑架和违背良心。当然,这次无聊的吵架还远远达不到艺术观点分歧的阶段,但是理是这么个理。

上面都是就事件说的一些个人观点。从大环境上来说,现在能写作的人都不容易,文学这么寥落冷清,愿意读愿意写都挺不容易的,理应不要相互为难。但是不能因为现在环境差就放低标准,也不能因为自己比不上李白杜甫就把自己往泥地里糟践。大家都是投入了一些精力和热心的人,如果真的在意文学本身,真的对文学真诚,就不会在这样的问题上纠缠不清。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谁给他当读者了,但别人知道自己手上有货,即便撒手人寰手稿流出去也能流芳百世,这才是自信。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只要有功夫,有玩意,吸引来多少读者都行,黑蓝才多少人呢?真的观念上有冲突,歇一歇,静一静,离开一段时间再看也未尝不可。纠结在这种和文学无关的低幼问题上真是大可不必。成仙的赶紧成仙去,成佛的赶紧成佛去,各有都有光辉前程。

ps.黑天才,我建议在论坛上置顶一个帖子叫“黑蓝不是什么”,说说一些基本问题,不然这样纠缠在一些初级问题的情况都没完没了了都,也导致我的收集贴质量严重下降。

点评

镇州大萝卜  我要专门澄清你那段话跟我昨天说的话之间木有关系。我木有在那里上纲上线过。澄清完了,你不用回复我,节约版面。  发表于 2013-4-24 10:12
且让我在风中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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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09:39:36 |只看该作者
回复林伽的话,看到了。我还担心你说点儿能把我糊住的话呢,你的话从第二段开始我就放心了。看完了。


回复布克的话:我挑我需要说的说。
“黑蓝的版主因为一些个人矛盾想封就封另一个人的ID,这事儿程序合法吗? ”

我和他一定没有背后的个人矛盾。QQ交流几乎可算没有,按流量算。圈子毫无重叠可能。站内短信没有交流。没有电话交流。见过两三次面,吃过一次饭。没有任何个人矛盾。
再来谈程序。我从来不知道黑蓝有什么版规,但论坛这么多年,自然有些章法,既你所说的“涉黄涉暴反人类反体制或者恶意发广告”,这不是黑蓝版规,这个是整个BBS的版规,或又是动网版规。在这句约定俗成的话之内,是可以堂而皇之动手删帖封ID。黑蓝,没有所谓版规,有的是BBS的约定俗成。
我打个简单的比方,比方说你先别把我看作版主,你把我看作一个作者。我对这个人的表达方式已经到了难以容忍的地步以至于我必须动手喷此人。但喷这种事情,往往只说表达,难以达成效果,尤其是对方根本不会在意。那么,喷完会导致一个尴尬的局面。到时候的我,一定觉得这地方还能玩什么?你不愿意和傻逼呆在一起。要不他撤,要不你撤。你作为版主,你的处理方法是什么?继续执行版规?“涉黄涉暴反人类反体制或者恶意发广告”

再来谈另一个局面。其他假设不变,但不互喷。甲对林伽依然厌烦,但这种厌烦因为版规关系无法处理。
一是视而不见。“视而不见”这种东西没那么轻松,它迟早会限制你玩的乐趣。
二是渐行渐远。这个更多了。我所认为所有论坛上人的离开,都是人的关系。
个人的人,他的控制在“涉黄涉暴反人类反体制或者恶意发广告”之外的行为,远远比这条版规里所说的要麻烦。昨天我的动作之所以要直接跃出这个约定俗成,就是必须先考虑到对方对于这个条款的把握。
仿佛说,一个人,只要不“涉黄涉暴反人类反体制或者恶意发广告”,版主乃至管理员就一定不能强行删除其ID、删帖。否则这个论坛就是渣滓,否则干这个人的事就是渣滓。
这种约定俗成我不认为它很坏。只是说,你的指责显得太规矩,你拿的这种约定俗成去中国一半论坛,大概都没什么用。要删你要封你分分钟的,我多的不说,你去郭德纲吧发个帖子看看?或者闰土的贴吧?你别和我谈贴吧和黑蓝论坛的性质不同,只要品质保证,又有大的人流量,黑蓝贴吧火了又如何呢?还有很多我所知道的论坛,封封你删删你几乎就是一种绝对的排外,所谓的强权。理由是什么呢?很简单,性质不同。我今天这么来来回回的回复,并且如今没将他禁言,已经非常礼貌了。
但!黑蓝基本上没用过这种强权。不过,即便是封人号,也不是在“涉黄涉暴反人类反体制或者恶意发广告”这么可笑的范围之内的。黑蓝封过的人的号,根本不在这个条款里。黑蓝未来的大事纪里肯定会告诉你这一点的,而如果黑蓝以后有所谓的大事纪,我肯定是主要书写者。
“涉黄涉暴反人类反体制或者恶意发广告”的封ID者,基本上都是发小广告的。你的意思是作为版主也好管理者也好,就干这个?
你错了,好的版主,应该是能分辨出一种可能潜在的危险,从而以各种方式剔除这种危险。
这还只是和你谈了谈真正的论坛的起步罢了。一层把黑蓝网刊发早草榴,丢了草榴的地址,你的意思是我把一层给封了?我有那么愣吗?那条破规矩让它去死去吧。

以上是我对版规的理解,对版主的责任,对管理的责任。

再谈谈目前发生这件事所导致的东西。
我一再说了,这件事是小事。封他都是小事。重要的是我一再说了的。这不是以儆效尤。而是非常特殊的一件事。你所说的这种人在世界上很多,我也非常清楚,谈阅历和人生经验,我也能讲一大堆。但黑蓝不需要出现这样的人。
我所担心的,就是他这类自认为跨界无敌的人一旦在一个地方时间长了,成为原住民的时候,所面临的局面。他现在都已经敢说“我在黑蓝多年”了,他这种不自知的人,你不击打几下,他如何成长?彼此握手言和?我和他没个人矛盾,言什么和。
我和你说个狠的,你把你自己当版主,就你标题上俩人有了裂痕,现在我和你说,这种傻逼我没办法和他呆在同一个论坛,他不走,我走。你作为版主,你该怎么破?别跟我扯你现在不是版主。你当过版主和管理员,我想问问你怎么破。
再谈一句论坛规矩,这个还真没有。不信你去几个好玩的有个性的地方看看?草榴还不让注册呢。你有什么鸟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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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09:41:27 |只看该作者
卫康 发表于 2013-4-24 09:25
唉,本来架也吵尽了,没什么好看的,你又偏偏开这样一水贴,后面还自个长篇回复,我早上起来牙都没刷,就 ...

“在艺术上,需要民主吗?实际上我觉得与其说不需要而显得牵强还不如说这个命题本来就不怀好意,钻进这个套子里将会离艺术本身越来越远。所以说要拒绝政治干涉艺术,除去实际操作,在这样的意识形态领域上也应当将政治驱逐出去。

如果伟大的艺术作品的“伟大”是全民票选确定的,那么选出来的基本都是一堆垃圾。因为这关乎艺术本身的性质,它就是针对少数人的。这是一种客观存在,不涉及什么歧视问题。所谓创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只是一帮政治流氓臆想出来的说辞,鼓噪民众来砸毁他们本不了解的东西。民众所认识到的一些真假参半的经典,都是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课本强加给他们的,民主吗?艺术本不涉及民主问题。一万个民众的肯定就能推翻一个大师的否决吗?不行,再多也不行。在艺术领域,就是低的服高的,人多嗓门大一点用没有,还显得虚弱。

所以在一切关于艺术的讨论中,加上任何政治词汇,比如民主、自由、权力、派系、党争这些东西,都是极其无聊的。说明自己的认识就不深刻,要么就是把问题扯向其他无用的地方,总之和艺术无关。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那就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这个我赞同,各个努力吧。多谢卫康这么早来关注这些帖子,写作上我会更加精进的,但愿大家都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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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09:46:03 |只看该作者
白垩 发表于 2013-4-24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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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垩君,您是我去年回到黑蓝发表第一篇短篇《出门人》,第一个回帖表示赞赏的人,这个无论如何我不会忘记,虽然仅仅是一句“不错”,但我我仍然非常感谢您。
至于您的选择,我无权干涉。
再次对您对一个初学者的鼓励表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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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09:58:05 |只看该作者
卫康 发表于 2013-4-24 09:25
唉,本来架也吵尽了,没什么好看的,你又偏偏开这样一水贴,后面还自个长篇回复,我早上起来牙都没刷,就 ...

嗯,你的关于论坛的感受和我相似,包括作为会员的感受也差不多的。

我不是没干过条款之类的,不过方式比较粗暴,随笔版我有个什么黑名单的帖子,后来也是大吵一架。好像。

主要是条款规定一旦形成,就有漏洞和控制。有规矩就限制多了。

维系人与人的是彼此的尊重和对作品的理解。除了极端的,俩人其中要走一个怎么破之外,更多的还是觉得这么二还没人清理而贱贱的消失。

布克所说的版规,什么发黄帖子反人类的规矩,恰好是林伽在我喷他之后的两个相隔10分钟回复中的态度。

“既然玩不到一块去,您老还是自己弹开吧,别打扰我们游戏。
有种的,就把我帖删了。我倒想看看,您怎么填删帖理由。”

最后一行。即“只要他本人没有涉黄涉暴反人类反体制或者恶意发广告”而来的,这恰恰就是因为这条规矩的存在。他非常清楚这个条款的作用力,尤其是对着管理者发问的时候。
但这一条,只针对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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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10:00:40 |只看该作者
林伽 发表于 2013-4-24 09:46
白垩君,您是我去年回到黑蓝发表第一篇短篇《出门人》,第一个回帖表示赞赏的人,这个无论如何我不会忘记 ...


白垩君,您是我去年回到黑蓝发表第一篇短篇《出门人》,第一个回帖表示赞赏的人,这个无论如何我不会忘记,虽然仅仅是一句“不错”,但我我仍然非常感谢您。
至于您的选择,我无权干涉。
再次对您对一个初学者的鼓励表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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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不喜欢这样打友情牌。这种虚伪的泛滥在我看来,都是非尊重的。他做出他的选择,你去打什么友情牌?
还要我继续教你?你这个时候的沉默比任何力量都强大。而你真的是不懂啊。出去懂一懂吧。

这个事情,越往后对我越不利。你唯一的不利是离开黑蓝,这个,是一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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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10:02:4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3-4-24 10:45 编辑

我本人比较赞成撤掉林咖的版,但不太赞成封号。

说说原因:

林咖的版为自己做宣传、广告的东西太多,真正交流艺术的东西太少了。每回他一发贴,我就想过去学习点什么,比如说说如何创作音乐,或创作心得什么的,我也长点见识,但总是失望,因为他好像都在发宣传自己作品的东西,宣传自己。我好几次忍着不问,其实我很想问:你这算不算广告宣传啊,个人版好像不应该朝这个方向发展。

这个可以作为撤版的理由(我认为,我支持)。

至于他艺术态度真不真诚的问题,可能这有些私了。作为个体,他真不真诚不关我的事。所以我不太赞成封号。

但这个不太赞成封号,我其实也有私心。或者这样说吧,我怕这个先例一开,以后凡观点与黑蓝不同的人都可能被封号,这让我很担心。我觉得许多人反对的理由也可能是出自这个原因。


所以也不要说,因观点不同,我想封就封。

事实不是这样的!

至于幕后的事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眼中看到的,我感觉到的是这样。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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