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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有时,我希望黑蓝更傲慢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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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17:29: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4-5-31 17:32 编辑

有时,我希望黑蓝更傲慢些!一种类似青白眼似的诗人的傲慢。

                                                                ——我终于想起我刚来黑蓝时就想说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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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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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15:12:4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水鬼 于 2014-6-2 15:48 编辑

没有什么好傲慢的。
论坛这种模式,属于它的时代也早已经过去了,这种坚持我并不觉得它的意义有多大,相反会有一种疲累感,发掘新人、同行之间的写作交流等,论坛的这些作用也变得日渐式微,论坛的存在似乎也只剩下证明黑蓝文学存在着的功用了。


三百块买大米够我吃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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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lan Super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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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17:15:2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X 于 2014-6-2 18:17 编辑
水鬼 发表于 2014-6-2 15:12
没有什么好傲慢的。
论坛这种模式,属于它的时代也早已经过去了,这种坚持我并不觉得它的意义有多大,相反 ...

发掘和交流依然是重要的,我觉得这是才是论坛的价值,如果只剩下证明存在的功用,那么一个不能跟帖和自主发表的主站也就足够了。
常在玩的作者和读者,也都有好几年的时间了,或许已经吸收得够多觉得很难再吸收到新东西,或许给其他人提供参考意见提供得够多觉得很难再提供什么新观点,都容易进入比较疲惫的状态。加上现在肯定不是玩论坛的好时代,乐趣也会减弱,这都很自然。
无法得到的东西永远给人更为珍贵的感觉,吃饱了也就不觉得食物是难得的,这也是文学的困境,永远存在突破的需要和可能,但似乎永远都难以自足。

前天看到柏仙妮在X版吐槽帖和在生活版讲了这样的气话,我是很有感触,但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一直以来都有这样的意愿,想让交流更为直接、更就事论事甚至显得很“严厉、偏激”,我觉得柏仙妮等想法相似的作者肯定明白这种“作风”的用意的,有时通过让别人不舒服来使刺激更大、更有利于激化交流我认为是正确的,这也是我在小说版发了个“提问式点评”帖的用意(但是显然效果不是很好,目前只有两位作者找我)。但网络上的交流都很难真正做到控制好情绪,可能大家都觉得自己是在“付出”,是在“赏脸”,我觉得大可不必这样,不管是写小说的还是评小说的,不是因为“表达自我的需要”和“进步的需要”而写或评那又能是什么呢?
最大的干扰,本质上并非来自文学的艰难、不是来自写作对人生来说是无希望的,而是来自人的情绪化和对微不足道的“尊严”的计较,这才严重阻碍了交流的效果和气味。难以避免的冲突和流失,同样也存在新的聚合,对文学的探讨,本身就是对世界观的探讨,是不以现实生活的成败为参考的看人看事。即使就后面这一点来说,论坛也是可贵的。人来自各种背景、来自各行各业,不论高大富贵还是寥落困顿,他的写作和他对文学的见解,永远是交流和考量的几乎唯一的出发点。我并不想以此去矫正别人的认识,也不想回避某种冷清的尴尬。论坛自然有它的问题,这也是需要我们时刻去想方设法完善(或重建)和刺激出新活力的原因。

一个地方,永远是给有需要它的人预留的。新人来玩,难道仅仅是来找骂的受虐狂吗,还是仅仅是来找赞的博取同情者,都不是。也不应该是这样。我相信几乎人人都觉得写作是难有希望的,问题是他们都还一直在写(很少写或几乎不写的,也都在思考和关注)。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他们有需要,不是茶余饭后的消遣,不是解决了物质生活之后来点附庸,而是文学对很多人(当然这个“很多人”事实上也非常少)来说就是平行于物质生活的同等重要的精神活动。
也正是这种对精神活动的自由性的敏感,才促使了交流起来困难,现实生活已经受到诸多阻碍,写作似乎就更要求获得自由的权利,包括“我想怎样写就怎样写的权利”、“不需要你啰嗦的权利”、“我认为你写得很差我很鄙视你的权利”,我自己也很难克服这类私人的、完全无效的情绪。但真仔细想想,写作真他妈不容易,应该多给鼓励而不是打击。但真正去做,你又很难去鼓励你认为不好的东西,毕竟对文学质量的追求压过了去温暖别人的热情。这些都很矛盾,只有眼不见为净你才不会纠结。

“发掘新人”、“同行之间的写作交流”重要吗?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或许很多人会觉得新人说话有些幼稚,那是因为他已经过了幼稚期。或许很多人觉得发掘新人不重要,但是他们或多或少也是从新人逐渐变成了老面孔。即使论坛这种交流吸引力已经不大,至少它提供给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个需要交流的作者一个席位。写作没有幸运者,只有幸存者,不管觉得自己有多强大,生活总是在削弱写作的锐气,黑蓝论坛的交流,我觉得也常常是在削弱写作的锐气,但后者的“锐气”,更像是毒素,幸存者就是那些逐渐排清毒素而能够更好去追求自己纯净的作者。我想这也是一直以否定的方式去发掘新人的原因。我同样不以此去矫正别人的观点,因为肯定会有更好的交流方式、也有比论坛更好的交流模式,但那不是一步登天的事情。

因为两位的观点都让我有些感触,所以又忍不住多说了几句,也不完全是回复二位,更多是自己引申和想说的话。总而言之,该玩的玩,该骂的骂,该赞赏的赞赏,该去该留全凭需要,唯独不必勉强。从来是既不邀请也不欢送自然也不需挽留,不要活在上代的光辉后的阴影下,也不需为后继无人而担忧,身体力行干好自己想干的事情更重要,每个时段(代)都有它的问题,同时也有去解决问题的人,自然也存在创造新的价值和辉煌的机会。人不活在什么都建设完善的环境中,人应该去完善环境的建设。

点评

此岸  人不活在什么都建设完善的环境中,人应该去完善环境的建设。——点赞之外,希望看到黑蓝朋友对孬小说的建设性评点,或者不置一词。我会将后者理解为一种Juneau所谓的有限度的不傲慢。  发表于 2014-6-2 19:36
猪壮壮  点赞  发表于 2014-6-2 18:58
我想当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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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17:37:04 |只看该作者
恃才傲物。前提是恃才,恃才了才能傲物。天资平平,却又有何资格数说傲慢。

点评

柏仙妮  说真的,你的想法永远是旧套模式,永远没有新意。真认人失望。  发表于 2014-6-2 18:45
柏仙妮  这么实际啊。我理解的傲慢与你所理解的不同,我理解的傲慢,不是孤芳自赏,而是表明一种态度。  发表于 2014-6-2 18:33
豆瓣&微博/张梦舒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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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17:40:50 |只看该作者
X 发表于 2014-6-2 17:15
发掘和交流依然是重要的,我觉得这是才是论坛的价值,如果只剩下证明存在的功用,那么一个不能跟帖和自主 ...

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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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17:47:55 |只看该作者
但同时我也想说,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不应该,至少是应有限度的不傲慢。这种不傲慢不应该附加上任何条件。至于强大,更不应该同强大的幻觉附会在一起。因为强大,并不真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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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呆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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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17:48:39 |只看该作者
百味杂陈,x基本把可以说的都说了,空了再说我的一些感受,也当做我的一个回顾和总结。
且让我在风中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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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18:29:0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4-6-2 18:42 编辑

我也说一下感想。

1,        我倒不认为属于论坛(论坛这种文学交流方式)的最好时光已经逝去,因为目前还没有找到更好的文学交流方式,博客只适合自言自语,微博和贴吧只适合掐架,QQ和微信适合分享生活,剩下的只有网站了,但许多网站适合赚钱,而不是适合文学交流。论坛这样界面形式都更适合文学交流。如果说,任何一种交流方式总会式微,被新的更便利的交流方式所代替这是一种历史规律的话,目前我还找不到比论坛更适合新人学习文学的方式。

但论坛整体上在式微,谁都可以看得到,不过,我倒不是认为是式微,而是在大浪淘沙,它原本是一种以文学交流为掩护而进行人际交流的方式,是这种方式被淘汰了,而不是文学交流被淘汰了。也就是我认为它仍然是一种很好的文学交流方式,只要你对它不抱有其他的想法,或不以其他的想法为主体。

2,        关于评论的事,我其实也有同感。一是就是在争论观点时,大家都不要客气,甚至我们争论观点过于激动而有一点小偏激的言论时,在互相提醒下也会注意和修进。我最近在看臧棣的评论,我想引用他说的话:他认为,真理不是这边,真理不在那边,真理的认知是在争辩中被启发出来的。所以,争论时,大家不给互相留面子,但争论过后,不要让争论使双方变成‘仇人’。(不是原话,差不多是这个内容)。

我经常会有这种感觉,争论过后,许多人不见了,心里挺难受的,有时会想是不是争论这件事太得罪人了。但这种难受不会改变我,我来论坛,来交流,难免会捍卫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双方的交流也等于争峰,只要能控制在只争论观点上,那么,它的好处肯定多于坏处。(目前,我也正努力学习在表达观点时将观点提纯,而不是扩大讨论到观点的背景去,而这需要一种能力,一种对你所表达的观点拥真有真理性认知的能力。这挺难做到的,但我想过,我喜欢与别人讨论,所以必须往这方面学习。)

3、但是我的第二点只针对真正的交流(争峰)这件事上,我为什么会开这个负气的贴呢,是因为我觉得,许多新人组团过来不是来进行文学交流的,而是来踢馆的或‘有所目的’,而且还不是凭实力,凭的尽是胡搅蛮缠的能力。有点烦。你要不接纳新人,那你怎么知道他日后会不会变成旧人呢。我也是从新人变成旧人的;但是这样的新人怎么接纳呢,你诚恳交流吧,他还真没这样的悟性,好像也没有这样的能力,反而一副想羞侮你的模样。碰到这样情况吧,你会陷入两难,去争论吧明显不值得,不争论吧又有些白受闲气。自己受了闲气也就算了,但有时看到些“不懂得真相”的人或“真诚想交流”的新人去受这份闲气,心里有点过意不去。

我说的傲慢,是说,对待这样的人时,我们可以更傲慢些,而不是以牙还牙。傲慢好像还比以牙还牙好一些。

总之,对我个人来讲,我做我自己认为该做的事,包括坚持自己的观点,甚至可以的话,也想影响(改变)别人的观点;也愿意承受因此而带来的后果,包括自己反而被别人的观点所改变,或承受别人的反击。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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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19:10:0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4-6-2 19:13 编辑

另外,我再补充一条:

我所说的傲慢,它不是指孤芳自赏,而是指一种自卫方式,当面对无理挑衅时,我们还有傲慢这样的自卫方式,在我看来,至少比取笑和以牙还牙好。当然,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另两种也是一种自卫方式。
作品在离开作者之前,预先抵达自足的境界;之后,审美标准随之而来,对作品进行了再创造。此时,作品已不归属于作者,作者回到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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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21:20:49 |只看该作者
张梦舒 发表于 2014-6-2 17:37
恃才傲物。前提是恃才,恃才了才能傲物。天资平平,却又有何资格数说傲慢。

第一,我并没有耐心看你们除了标题之外的文字,只是一眼扫过去。第二,我真感谢你每次对我都是批判,因为你是个女人,女人骂女人一般都是嫉妒,不过不用多久你就不会嫉妒我了,你只会羡慕而已。

点评

猪壮壮  哈哈哈  发表于 2014-6-2 21:44
柏仙妮  …………  发表于 2014-6-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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