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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雷蒙德·卡弗的《小偷》到底是个什么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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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 19:50:54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我怎么看都觉得别扭,怎么看都觉得无论哪种解释都不合情理。

附小说原文:

小偷〔美国〕雷蒙德。卡弗
                  
                 
  他第一次注意到那位年轻女孩时,他正在出售机票的柜台边等候。她光亮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一个髻——那男人想像它放下来披散在她小小的背后的样子——并在穿着皮衣的肩上,挂着一个沉重的黑皮包。他设法一睹她的面貌——她排在他前面——但直到她买好票,转身离去时,他才见识了她的美貌,她脸色苍白、双眸漆黑、嘴唇丰满,她的美使他心跳加快。她似乎知道他在瞪着她看,所以突然将目光下移。航空公司职员打断了他。那男人只好不再看——他猜她大概廿五岁吧——买了一张到东部某城市的二等舱来回票。他的飞机一小时后起飞,为了赶时间,他走进机场的一间鸡尾酒吧,点了一份加水威士忌,然后一边啜着酒,一边看着候机室川流不息的人潮,其中有不少他认为还是待字闺中的美丽少女,穿着流行杂志上的服饰。后来,他又看见了那个穿皮衣的黑发少女,正站在服务台附近,和另一名穿着滚灰毛巾边外套的金发少女谈得很入神。他很想在她搭机飞往她要去的地方之前,吸引她的注意,好请她一起喝杯酒,但他又想到,即使她朝他这边看,酒吧间的阴影可能也很难让她看见他。过了一下子,她们两个分手了,但没有一个朝他这边走过来。他叫了第二杯加水威士忌。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正准备买本杂志在飞机上看,他觉得有人挤着他。起初他很奇怪为什么有人这么挨近他,但一看到是谁以后,便露出了笑容。
                 
  “生意真好。”
                 
  他说。她抬头看看他——她脸红了吗?——她嘴角泛上一抹怪异的笑,稍纵即逝。她从他身边移开,走入候机室的人潮中。那男人拿着杂志站在柜台边,伸手去掏后面口袋的皮夹时,发现皮夹不见了。我会是在哪儿掉了呢?他想。他脑中开始列出皮夹中的东西:信用卡、现金、会员卡和身份证件;他的胃中翻搅着类似害怕的情绪。那女子那么靠近我,他这么想,并且立刻想到了是她扒走了他的皮夹。他该怎么办?他的机票还在,安稳地放在西装里面的口袋——他伸手进去摸一下那个信封,确定还在。他可以搭这班飞机,抵达目的地后,打个电话叫人来接他——因为他连搭公共汽车的钱都没有——然后处理完事情,再回家。但是现在,他必须得先处理一下遗失的信用卡——打电话回家,叫他太太从书桌的最上面一个抽屉里找出电话号码,再打电话与各个公司联系——好麻烦啊,这整件事简单直令人窒息。他该怎么办?首先:找个警察,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描述那名年轻女子的样子。她真该死,他想,装出那注意到他的样子,站得靠他那么近,还在他说话时,脸红得那么漂亮——这一切竟然只是为了扒他的钱。她的脸红并不是害羞,而是担心被识破,这点最令他受不了。该死的骗人的动物。他将对警察隐瞒一些细节,只告诉他她做了什么,皮夹里有些什么东西。他咬紧牙根,他可能再也看不到那个皮夹了。那黑发女子再度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时,他吓了一跳,而又非常高兴,考虑着是不是应该就近告诉站在X光机附近的警卫。她背对着候机室前面的窗户坐着,计程车和私家车在她身后逐渐聚拢的暮色中缓缓移动。她似乎正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她旁边有个空位,于是那男人走过去坐下。
                 
  “我一直在找你。”
                 
  他说。她看着他,一点儿都不认得他的样子。
                 
  “我不认识你。”
                 
  她说。
                 
  “你当然认识。”
                 
  她叹了口气,把书摆到一边。
                 
  “这就是你们这些人的想法——像捡拾迷途的动物一样捡女孩子吗?你以为我是什么?”
                 
  “你扒走了我的皮夹。”
                 
  他说,并且为他用了“扒走”这个字而沾沾自喜,认为比偷、窃,甚至抢字,更口语化。
                 
  “你说什么?”那女子说。
                 
  “我知道你做了——在杂志摊那边。如果你把它交还给我,这件事就算了,否则,我就把你交给警察。”
                 
  她神色凝重地端详他。
                 
  “好吧。”
                 
  她说,然后从她腿上的黑包包里拿出一个皮夹。他接过来。
                 
  “等一下,”他说:“这不是我的。”
                 
  那女子跑了,他在后面追,就像电影里的画面一样——旁观的人四散躲避,那女孩闪来躲去,以免撞到人,他沉重的呼吸声提醒他,他已经老了——后来,他忽然听见后面有个女人在叫:“站住,小偷!抓住那个人!”他前面那个黑发女子不见了,这时有个穿海军装的年轻女子伸脚绊倒他,他重重地摔了一跤,膝盖和手肘都重跌在候机室的瓷砖地板上,但还是紧紧抓住那个不是他的皮夹。那是个女用皮夹,里面塞满了钱以及各种信用卡,而皮夹的主人是那个穿着滚毛边外套的金发女郎——那个稍早前他看见和黑头发的女扒手说话的女人。她也是气喘吁吁的,身边还有个警察。
                 
  “就是他,”金发女郎说:“他扒走了我的皮夹。”
                 
  而他却无法向警察证明身份。两个星期后——困窘和愤怒已渐平息、家庭律师的钱也付了、家中的混乱也恢复了——早上的一个邮包寄回来了那个皮夹,没有附带任何解释。皮夹原封不动,钱一毛不少,所有的证件也都在。虽然事情过去了,那男人觉得他的后半辈子,看到警察都会不自在,在女人面前都会觉得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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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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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 19:57:29 |显示全部楼层
卫康 发表于 2013-4-1 19:56
很合理啊,故事类似故事会那种

哪里故事会了??我看到最后,连谁是小偷都没搞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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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 20:06:22 |显示全部楼层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4-1 20:04
可能是一次误解,那男人完全可能在别的地方掉了他的皮夹。在他碰到那位女性的时候,他自己在想入非非,然后 ...

如果是那么多的巧合,那为什么“那男人觉得他的后半辈子,看到警察都会不自在,在女人面前都会觉得羞愧”?

点评

镇州大萝卜  我下面答复你了。我习惯了想起一段说一段:)  发表于 2013-4-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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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 20:21:16 |显示全部楼层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4-1 20:08
这篇小说非常真实地反映了人常有的心理以及判断(且不论人的这种判断有没有道理,是对是错)。看到美女时, ...

问题是,最后钱包莫名回来了,而且感觉这男人知道谁寄来的。

网上有种解释,是从女权主义角度解释的,说两个女子合伙教训这个男的。

点评

胡安焉  过度解读。  发表于 2013-4-2 20:22
镇州大萝卜  没有关系。我只是顺便测试了一下我的阅读理解倾向性:)  发表于 2013-4-1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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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 20:45:33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总觉得钱包应该是黑发女、金发女中的某一个寄来的……不要问我为什么,这只是感觉。

另外,我以为不宜在阅读中再增添不知名的的未登场人物,这会把小说的偶然性因素增加太多,读小说搞得比福尔摩斯探案还离奇,似乎不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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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康  这小说挺典型的,最后一段拿去放着都可以,拿去,就是传统小说,放着,就是现代小说,当然是后者更好。  发表于 2013-4-1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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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 17:55:43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它有多少种可能性的解读,最终我突然产生了疑惑:这是好小说么?

点评

胡安焉  不是。  发表于 2013-4-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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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 17:57:55 |显示全部楼层
猪皮 发表于 2013-4-2 10:58
一群愚蠢的人类,吵来吵去,好像都有理由。
朝生暮死,沧海一粟,来来回回都是那么一回事。

孔夫子说: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不过孔夫子还是留下那么多话,还是会跟弟子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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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09:04:15 |显示全部楼层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4-2 20:51
我不反对其他人质疑。但是我看这篇是好小说。

整个小说从男人的视角往外——传统小说里,从叙述人物的视 ...

视角的问题,我觉得现代性的小说里很多都有出色表现。结尾的问题,卡弗的前辈,传统作家欧·亨利明显做得更好吧。

另外,似乎卡弗被认为是海明威“电报体”的传人,但想想,海明威好像比他写得顺畅。

我这样比当然有割裂和苛刻的嫌疑,只不过这个小说……萝卜,我不觉得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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