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大家欣赏,我将会在顶楼的帖子连载,载不下了再去后面的楼连载,这是我最近正在不断创作的长篇小说,希望大家能读多提文笔和构思上的意见,感激不尽。]
唐晓心半躺在柔软的沙滩上,眼前白云如洗的天空,呢喃不息的大海,从地平线上冉冉而升的旭日,纠缠成一副美轮美奂的图案。合上眸子, 放慢呼吸,把全身的血液调整到最舒展的状态,听,风吹来了,它在身边轻轻拂过的轨迹会令你神清气爽,飘然欲飞,而海浪和飞鸟的声音缠绵在一起,又是那么的动儿摇心。飞,柔软的秀发在风中飞扬,仿佛要将你送上蓝天,她想天堂的感觉也不过如此吧。
忽地,一座岛屿在朝阳下的剪影映入了唐晓心的眼帘,岛屿上笼着一层薄薄的雾气,隔海眺望宛如一个绮丽而不可触碰的梦境,她努力捕捉着这个梦境,她想岛上的风景一定很美,也许是世外的桃源,可能是绝美的花海,抑或是空旷的土地,可周围的雾气却给她抹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使它犹如半露的春色,残缺的红颜,散发着断臂维纳斯的缺憾美。她决心要游过相隔的海域,去看看它的真面目会不会像出水芙蓉般闪亮动人。
游,游,离岛屿的距离越来越近了,恍惚之中,它朦胧而又明澈,虚幻而又真切,快要到了,莫名的喜悦在舌尖萦绕,马上要变成欢快的呼喊,可就在这时,她身体的某一个部位越来越痛,越来约痛......
“哎哟~~~”唐晓心捂起耳朵叫着,眼前的景象乍隐乍现地朦动,一张熟悉而令她颤抖的脸越发向她逼近,当那张涨红得像火球似的脸快压到她鼻尖上时,她终于彻底清醒了。
每次她一睡懒觉就逃不过这“必修课程”:母亲正气势如牛地站在她面前,鼻子里喘着粗气,好似随时都会喷出火来,一只手叉在腰上,另一只蒲扇大的手虎钳似的逮着了她弱小可怜的耳朵,像拧一只小鸡似的。
唐晓心拼凑出一副最楚楚惹怜的样子,无限娇柔地说:“妈,好歹您也是个吃斋念佛的人,求您老人家高抬贵手吧。就算您不为我想想,也要为您自己想想吧,要是您把我耳朵揪聋了,您老了我还怎么服侍您啊?”
她那神态,那声音,恐怕就是李逵看了也会对她心软,包青天看了也要为她减刑,因此不知道有多少“英雄好汉”拜倒在她这招“杀手锏”下,可惜她妈是个女的,不懂得怜香惜玉。
只见她妈嘴一张,唾沫就随风飞扬:“小样儿还敢贫嘴,说了多少遍了,一个大姑娘家整天赖在床上成何体统,你看,太阳要把你屁股烤熟了!我怀胎十月容易吗我?我把屎把尿把你养大容易吗我?我挥汗洒血地为你攒钱容易吗我?可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小猪崽子?”
以她妈唠叨起来那速度,那气势,那黄河泛滥的口才,要是去反串大话西游里的唐僧,就是罗家英看了也要羞愧而死,可惜就是每次都留了漏洞,让唐晓心从木乃伊里榨出了水分。
每当这时,她就会摆了摆手,装出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妈,我说了多少次,不要骂我是小猪崽子,您骂我倒无所谓,怎么连您自己也一起骂了啊?”
“小样儿你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今儿我要是不把你收拾了,我倒过来喊你妈!”她妈成了变色龙,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喘了口粗气,腰一弯,手一纵就猛朝她扑上去。
“叮铃铃......”唐晓心的手机也来凑热闹了,她妈懊恼地诅咒着这手机不识时务,可这对她来说简直是溺水的人看到了根稻草。
“妈,手机它在急着叫我呢,不好意思哦!”她的表情和语气中明显地掺杂着几分得意。
她妈瞪了她一眼,甩出句够狠的话:“小样儿我等下再让你领教一下老娘的本事!”可怜的唐晓心差点没吓出后遗症。
“喂!”她将电话放在耳旁,那边传来林枫温和厚重的嗓音:“晓心,今天天气这么好,出来玩玩如何?有很多朋友在等你呢!”
“好,你等着,我就来。”俗话说得好,“女为乐己者容”。恋爱中的女人总是分外美丽。她电话一挂,三下五除二地洗漱吃喝了一番,然后来到镜子前玩命地揉了揉眼睛,就悉心梳妆打扮了一阵.
说良心话,心情颇佳并且精心打扮后的唐晓心是很有观赏价值的,起码能让那些处在青春期的异性垂涎三尺。好在她一贯保持着少女的矜持,才侥幸逃脱了“红颜祸水”的千年诅咒,却不幸落入了“美男计”的古典陷阱中。
说起这“美男计”,唐晓心先后被三个美男轮番轰炸过。第一个美男阴盛阳衰,不说他那尖锐清脆的嗓音,也不说他没事有事总爱拿手卷擦汗,光说他翘兰花指的招牌动作。用曼曼的话来说就是“女人和男人的本质区别是女人有一颗妩媚的心,而男人没有,如果男人也有一颗妩媚的心,他就不再是男人,他就是阴阳人”。为了避免自己平滑的肌肤成为鸡皮,唐晓心送给他个“一脚踹”的礼物。
第二个美男倒不缺阳刚之气,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群众雪亮的眼睛里,他可是个花心大萝卜,再用曼曼的话来说,就是“有异性没人性”,为了避免自己会成为三姨四太之流,她彻底将他驱逐出境。
直到第三个美男的出现,唐晓心的革命意志终于分崩离析。
那是一个绿草萌动的季节,唐晓心以傲人的成绩考入了某重点大学中文系,那所学校不知是对老子的道家学派嗤之以鼻,还是想在思想改革的潮流中脱颖而出,安排宿舍时偏不按男女分类,她和一个叫林枫的男孩成了宿友,这下,歪打正着地撮合了他们的天作之缘。
那年她19岁,美丽而成熟的她已然如夏花怒放,而林枫也是无愧于少女杀手的称号,英俊、高大、善良、才华横溢,似乎任何赞美的词语堆砌在他身上都是不为过的,甚至是空洞无力的,19岁的他自然也是血气方刚。这样的两人走到了一起,虽然被表面那层纯洁的同学关系包裹着,本质上其实是干柴烈火,一不留神就会擦出一个个妩媚的音符。
时间像猫咪的脚爪般轻轻踩过,唐晓心和林枫在密切相处的时光里,诧异地发现彼此之间竟然存在着一些不可思议的默契,而这种默契恐怕是孪生兄妹也要十分嫉妒的!
如果要举例的话,实在只能用不胜枚举来形容。比方说两人都沉迷于写作,沉迷于心灵的倾诉和驾驭文字的快感,写作就像鸦片一样帮他们止痛,又诱惑着他们为它着迷。在整洁方面,两人似乎都有洁癖之献,一排排整齐有序的家具和书本伫立在房间里,乍看上去好似随时接受阅兵的战士,地板砖被擦得光鉴可人,墙壁永远都是焕然一新,这样的空间永远都散发出一种新鲜、清澈的气息,让人倍感祥和、安逸。就为这个,不少人误以为这两间小得不足10平方米的房间是“贵宾招待所”。另外,两人还都是“赏美专家”,都喜欢立在窗台上吸收大自然的艺术精华,早上,看阳光普照,看绿草如茵;晚上,看金乌西坠,看霞光如火;夏天,看花繁叶茂,看繁星满天;冬天,看瑞雪纷扬,看银装素裹。再值得一提的是,两人都酷爱郑渊洁的童话,沉湎于其中鬼斧神工的想象力和纯真美妙的童真童趣。这并不是一种幼稚,缺少童心是东方文化的特点,智慧深思熟虑到过熟的程度,便会遗忘童年。对于这一点,他们美其名曰是“年轻态健康品”......
其实,真正使他们感情升温的不仅仅是他们那革命同志般亲密无间的联系,更不仅仅是“异性相吸”这庸俗浅薄的基本定理,还因为唐晓心喜欢林枫透出来的那么一股“傻劲”,那股“傻劲”让她觉得温暖,觉得感动。她发自肺腑地想,要是这个世界的男人都有这么一股“傻劲”,那这个世界也许会多一片光明,多一片正气。
林枫那可爱的“傻劲”在生活中一不小心就会流露出来,这股“傻劲”犹如一股暖流,一次次淌过唐晓心的心室,刻下温馨的,永不磨灭的痕迹。
就拿许久前一个大热天来说吧,唐晓心的电风扇闹别扭,死赖在那儿不动。林枫知道了,顶着炎炎的烈日跑了大半个北京城,就为了挑把好扇子给她,把她感动得喝了酸梅汤似的。再一次,唐晓心过生日时,身边一个朋友也没能记得这事,这让她觉得心里特空。到了晚上,林枫出其意料地给她端了桌好饭菜和一份烛光点点的生日蛋糕,那小子为这事忙了一天,手也被菜刀意外伤害了,当时她硬是把“男女授受不亲抛到了脑后”,抱起老师说的“同学都是一家人”扑倒在林枫怀里,害得人家一纯情少男,脸红得鸡冠子似的。
还有让唐晓心记忆忧新的“舞会事件”是值得详细记载的。那个每年年底都会到来的舞会又将至了,她拿出了自己那套古董级的公主装,20岁的她仍旧沉湎于对童话公主的极度执着与幻想。当她玉面惊人地出现在会场时,无数双眼球着了魔似的吸引过来。但这却给她造成了惨不忍睹的一幕。
那时,她正跳得兴起,不料她魅力太大,连一只也老鼠冒着人人喊踩的危险,和她的脚尖来了次亲密接触。“啊,老鼠!”唐晓心发出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美女不愧是美女,千分之一秒间,一大群充当护花使者的男性给会场带来了一场七级地震。
一位高度近视的四眼男生,还夸张地扑向“老鼠”,口里大声嚷着:“别怕,我帮你消灭它!”可定眼望去,他手中的老鼠竟是只内被丢弃的小臭鞋,立马,他脸上呈现出猪肝色。
四眼男生傻是傻点,但还不乏傻得可爱。那位差点犯下“谋杀罪”的大块头可就“狠”了点。当唐晓心的叫声落定不久,他几心照不宣地和她来了次激情对对碰,柔弱似鸡的唐晓心在封闭的室内就见着了星星。更悲惨的是,那个大块头还做满脸怜爱状将她抱起。当时,她觉得他胸前那两块肉比她的还大,她头一次觉得胸大无脑不光能用来形容女生,还能用来形容男生。她厌恶地看着他那张花痴状的脸,肮脏的口水仿佛随时都会滴到她脸上。周围男生都一脸艳羡地看着大块头,而不再保护被摧残的花朵。唐晓心一直以为像猪八戒那样花痴加白痴的怪胎早就绝子绝孙了,不料他的子孙在现代还成了洞庭湖的麻雀,难怪有人要感叹“自古红颜多薄命”了。
这时,刚才还沉默是金的林枫挺身而出:“放下这女孩,我看见你是故意将她撞倒的。”其实,只要有眼有珠的人都看出来了,只是他们做了缩头乌龟。
“臭小子,你算哪根葱,管到你爷爷头上来了!”大块头的样子比他还要大义凛然。
“违背公德的事谁都可以管!”林枫丝毫没有畏惧和退让,他的身影显得比大块头还要高出一头。
“傻小子,老子今天就要告诉你,没两把刀就别在老虎头上拔毛!”大块头亮出了流氓相,挥拳就朝他脸上砸去,林枫的鼻子上立刻涌上一股血腥味。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毁灭!好在群众们选择了爆发,在群众的力量下,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大块头,转瞬之间就成了被撕碎的纸老虎。
那一晚,在大家的欢呼雀跃中,林枫将唐晓心抱在怀里,向洒满月光的地方走去。唐晓心像只蝴蝶一样依偎在他怀里,虚弱地注视着他,从未觉得一个男生这么帅气,这么高大过。晚风清拂,淡淡的男子体香逸过她的鼻尖,她轻轻地合上眼睛,用脸和鼻去捕捉这种阳刚的气息。
真正将这场情感马拉松延伸至爱情跑道的,还得属那件事。那阵子,一怪食堂饭菜质量不好,二怪唐晓心饮食习惯不良,她受了个胃溃疡的教训,被迫与医院冰冷的病床保持亲密无间的关系。好在她是个周公迷,于是她千叮咛万嘱咐护士小姐把床弄得往死里舒服,然后她就安详地躺在上面享受“冬眠”。只可惜她还没青蛙那用皮肤呼吸的本领,最多十几个小时就被迫与周公分离了。每当这时,她就会觉得自己是百无聊赖的同义词。幸好,林枫那小子慈悲心肠,不分昼夜地跑来看她,才让她不至于被寂寞吞噬。而且,林枫每次还不是空手而来,总是会给她买几个水果解解谗,更让她感动的是,那小子总是把苹果削得那叫一个光滑,生怕有一点皮就会和她的胃黏膜产生激烈摩擦;橘子非先自己试吃一瓣不可,生怕PH值偏低一点就会影响她的胃酸浓度。
另外,病房的环保问题还远远达不到她那寝室的超高标准,林枫便主动当起了“慈善义工”,弄得她那病房可以挂“细菌科学实验室”的牌子,这下可乐坏了管理她病房清洁工作的老大爷。一看到林枫,老大爷就笑得露出一排参差不齐的牙齿,竖起大拇指赞到:“好,好,现在的大学生可真有爱心,赶明儿我孙女要是嫁人了,我一定让她嫁个大学生。”这时,唐晓心便会笑着打趣道:“您孙女要是嫁人,还真不能嫁给别人,非嫁给我旁边这位大好青年不可。您看他,人又好,心又甜,长得又帅又有钱,是个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小伙子!”这时,老大爷又把目光移到她身上,咧开嘴笑着说:“我家还有个孙子,姑娘你做她媳妇好不?”话音刚落,唐晓心脸上的笑就畸形了,哭笑不得是啥滋味,这下她可领教了。而林枫,早就捂着肚子,笑得心肌梗塞了。
考试的噩梦开始紧逼,学校就像勒紧的皮带,把学生勒得喘不过气来。可林枫是个善良地过分的男生,哪天不去看看那个冒失鬼,就会让他觉得忐忑不安;哪天不去找找那个可爱鬼,就会让她觉得怅然若失。于是,每天只要留意观察,就可以在校园一处隐蔽的墙角里,发现一个翻越墙壁的身影,在炙热的曙光中轻晃着。
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中午,林枫在眩目的光晕下,又悄然展开行动。“好,勾到墙顶了。”他在烈日的暴晒下举步维艰地爬着,别看他人高马大,在这所戒备森严的大学里,除了保安准许你光明正大地走正门外,想要出入自由绝非易事。
“好,一只脚跨过墙顶了。”他的脑海中似乎有一种永不停息的声音在催促着他,“努力,努力,就要突破障碍了。”终于,他把身体调整到做落地运动的状态,悬在心中的大石总算稳稳地降落了,他深深地呼了口气,紧绷的脸部肌肉舒张出一个欣慰的笑容。就在这时,他汗湿的手滑腻了一下,整个身体猛地失去了平衡,只听见一声沉闷的响声,草丛中有一只鸟儿急骤地凄鸣一声,冲向了长空。有一处小草颤然地摇摆着,红得滴血......
唐晓心贴着柔软的枕头,一页一页地翻着手上的书本,不知是何原由,在心头一丝一丝掠过的风总是拨动她的心弦。忽地,走廊上传来一声声慌乱而紧迫的脚步声,紧接着,一群护士簇拥着一架披着白布的救护台涌进了病房。看来,这个伤员还挺危险的。“是谁这么倒霉啊?”唐晓心翻起身子,好奇地凑上前去。在离伤员一步的距离,她使劲揉了揉眼睛,又用全身的力气揉了揉眼睛,当她被迫确定这张脸的主人时,有一种表情僵死在她脸上,这种表情,你没有感受过,是无法了解,也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当年幼的她,躲在房里,听到父母用恶毒的词语辱骂对方,用手护住自己那颗沉痛得扭作一团的心,当时,她就是这个表情;在那个漆黑的、阴雨绵绵的夜晚,她被父亲挣脱了柔嫩的小手,然后看着他消失在毒蛇般曼延的深巷里,眼中一片凄迷,当时,她就是这个表情;考上了重点大学,她坐在火车上,紧压着着窗口的玻璃,看着母亲那张因为忧伤而苍老了几十年的脸,泪水在她脸上划过一道深深的痕迹,当时,她就是这个表情。直到今天,她才发现林枫在自己心中所占的份量,他成了自己心中一朵根深蒂固的花,一朵永不开败的生命花。
不过,因祸得福的是,这两人又可以在无比纯洁的“同居关系”中,继续升华他们的情感了。从那天起,林枫的呼吸、心跳、甚至是眼皮一个最轻微的抖动都会牵动唐晓心的心弦。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没有那一场意外,他在唐晓心的心中也不会变得比我们的国宝大熊猫更珍贵。
也正是那段时间,看林枫的脸俨然成了唐晓心生命中的大事。在房间空无一人的状况下,她总会默默地注视着他,她十分担忧这张脸有一天会深埋地下,再也不会在她的世界中出现,然后就随着光阴的变迁在她的记忆中消逝。每当她的目光停留在他的伤处时,便不能自已地泪眼汪汪,那暗紫色的淤血和在一旁郁结成黑色固体的血痂,会让他陷入深深的忧伤和自责。还有那曾经润泽得像红富士一样的嘴唇,逗她开心的嘴唇,为她和坏人争论的嘴唇,此时已枯白地僵固在他脸上,感觉不到血液的流动。这让她想温他的唇,通过这一吻,把她自己全部的生命倾注到他提内,让他重新充满活力,然后,他就像沉睡了千年的王子一样,被这一吻从梦中唤醒。
直到有一天,“公主”漫长的等待终于换来了“王子”的苏醒。当林枫睁开双眼的那一刹那,唐晓心激动得差点掀翻了病床,她兴奋得像个刚出槽的小马驹,一瞬间学会了千里传音的本事:“护士,快来啊,他醒了,他醒了!”要是她知道近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会沦为林枫的“奴仆”,不知道当时还会不会叫得那么响,那么欢。
这下好了,唐晓心的胃黏膜康复了,却接替了“慈善义工”的工作。林枫也已经翻身做了主人,悠着腿,闲着手,心满意足地看唐晓心在一旁为他忙这忙那。这不由得让他想起同学说的一句话:“生命总是平衡的,以一种我们了解或是不了解的方式。”
“搬那边一点,再那边一点”林枫贴着枕头,神气活现地指挥着唐晓心,“你捶人的时候跟神经亢奋似的,现在做起活来乍就像得了神经衰弱似的?”
“靠,当年的奴隶主是什么样子的?你准是奴隶社会投胎来的。”唐晓心回过头那,瞪了他一眼,就恨爹妈只给自己生了一双眼睛,“你一个大男人,有点怜香惜玉的精神好不好?”
“拜托,你哪有香怜,哪有玉惜啊?整个一慈禧老太太转世。”林枫正说得眉飞色舞。看到唐晓心目露凶光向他走来,连忙收敛了他那做“批评家”的才华,又展现出他那做“赞美家”的本事,“不过,你做事还挺勤快的,符合一个好老婆的标准。”话音刚落,唐晓心的脸刷地红了。他这才发现自己又没吐出象牙来,连忙话锋一转:“得了吧,就你那样,哪是做闲妻良母的料啊?”话一出口,才发觉这句又不对。
说时迟,那时快。唐晓心“啪”地就给他脑门来了个奖励。这下好了,林枫躺在那动也不动了。“你少给我来这套,死人我见多了,哪有你这么死法,再说祸害都是千年不死的,你哪那么容易归西?”唐晓心没好气地看着他,过一会儿,把手往他鼻孔旁一放,没气了。这下,刚才还稳如泰山的唐晓心,眨眼间就山崩地裂了。“你醒醒啊,醒醒!”她扯住林枫的衣角,病床开始微微地晃动。“哇”地一声,她扑倒在林枫胸口上,雪白的衣服立刻就染成了毛巾。
“嘻嘻~~~~”唐晓心的耳畔响起一阵窃笑,抬头一看,林枫已经笑得撒手人寰了。“你小子真坏,你是装死还是诈尸啊?”她含泪而笑,又扑倒下去。忽然,有一只很温暖的手摁在她的发丝上,她耳边响起的声音很轻柔,很轻柔:“晓心,我喜欢你。”世界被按下了静音,虽然,只剩下心脏在跳动,但这正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在那一刻,丘比特之箭无声无息无形地穿透了两人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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