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文章很难写。 方言和普通话的叙事混杂在一起,用得好,方言比较霸道,用得不好,就难看了。这个用得显然偏多,没有甄别选用某些比较野蛮的方言,太多了就意思不大了。 第二点,还是叙事和显得要进入场景和故事内里,之间,有隔,我认为也还是功力不够导致。尤其是开头。前三段完全是很多此类小说的不分彼此的开头,它就像一门功课,八股文,有一个套路在里面。第四段又过分抒情,仿佛我搞错了年代。写那个年代方法很多,无论是王小波还是马尔克斯,当描绘动乱的年代时,他们都有选择自己的方式——这个自己的方式更多的还是以存在和解构后的理解为准。而并非套用某个文体:我认为,写那个年代的家乡的发生,你所承载的文体,应该是属于你自己的理解,你的理解是什么样子,你写出来的感觉,就是什么样子。戏谑它,夸张它,黑色幽默它,这些名词其实并不重要,而是在于这件事在你眼中是怎样的,采用前人的笔法,只是说它比较适合,而且,一旦你开始理解这个东西的时候,它肯定和前人的不一样。这一篇还是走了俗套吧。 不是说我只谈前面4段就等于我没读这完这篇小说,我很严肃地读完了。吃人这个事写得不必这么隐晦,吮吸手指有点魔幻,但力道也真的还是不够,只是介于了我是否该相信这是真是假的位置,很尴尬。结局也不够精彩,虽说结局想要做得精彩,但无论是弟弟走失还是贺庄的团灭,都有代商榷——人吃人都在中间了,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过分?力量不够均衡。这种天真不应丢在作者和通讯不便利身上。 另外,我该尊敬下这个副标题的庞大?
这篇就不多说了。至少庄秋胜在专注,那么(小)黄浩,我的要求只是说,至少还在写,这就不错了。包括在随笔版发的随笔(比这个耐看)。在写是个不错的事儿,不是说把“写”要当作多么重要,闲下来,耍几笔,不一定需要追求点儿什么,还记得,很重要。“他、她”的错误,我想过是否是故意的表述,后来想想,顺流而下的时候,谁还在乎这个呢?
好的东西我不是太想说,因为作者也知道自己哪些是好的。像庄秋“可能”知道的好——他肯定知道的对这个世界看他时认为的好——所以我估计他也是知道好的,黄浩也是知道好的,但他已经不为此费劲了。那么这篇7000米伴随(我觉得陪伴可能更好些,更通俗(我自己总是觉得是7000米陪伴,更通俗,也更煽情(不过这个是我个人对词语的理解吧。)。)。) 语调把握,对细腻和庞大情绪的节奏的控制,小说的呼吸也很不错,力量也很饱满,也没有流俗。这些都是好的。 不好的地方嘛,让我捋着花白的胡子说吧,这里面的控制太多,把自我过分的包裹,可能说,说破了,说开了,太多自我的东西在里面的话,就偏随笔了。但其实不,这篇小说的优秀的地方就在于自我对于这篇小说的一切掌控,这些掌控都落在明处,比如分段,分行,括号的使用,对话的简介,拒绝引号这些东西,已经把自我呈现得非常淋漓尽致了。但在写作的时候,极力空出“我”,放空(不是压抑和抑制,否则会相当精彩)“我”的存在,并非一件好事。它使得这个小说因为想显得非常冷静而失去光彩。
这是个很烂的小说。有多烂呢?烂在作者的不专心。这个不专心与黄浩的不专心是完全不同的,黄浩至少在选择题材以及内容上,还有者下意识的认真的态度。而这一篇,从选择题材来说,就应该给零分。如果说这个世界还剩下有什么不应该写的三驾马车、五虎将、七仙女之类的,自杀题材一定在其中,尤其是如何自杀以及寻找自杀的过程。从高端到低档,这个题材是既糜烂又索然。作者选择这个题材,还用了类似麦田守望者之类的叙述方式,就烂到家了。别否认。 我觉得他大概翻了有几个小时才对我说:“就剩这片了,送你了。” 这类句型法是分辨和这小说是否有关系最简单直接的方式。这也是所谓的翻译腔在中国的直接表现。另外,你还没用好“他妈的”,可能你在骂我的时候用得会比较好。这个要认真学。 刚才重启电脑,打开又看了下回复,最后作者的回复是“题材好多好多写不完”,就这种现实主意兴奋,我真不懂回复的其他人干嘛这么给面子。这完全是渣5的小说啊。说难听点儿,很多人不写小说都比这篇写得好。
我是有多讨厌,小聪明的小说?我已经记不起来了。 整了半天,结局就是,哦,它在奸尸。 不如写一句话,“我要写一个小说,看到最后,你会发现,原来它刚才搞的女人是一具尸体。”这省下很多力气。 这个小聪明,庄秋和贺庄团灭也差不多,只是说顶着个题记,看起来悲怆点儿不好意思让人说罢了。黄浩至少知道避让这种小聪明,直接屁股开花,本人乐趣多和别人的不厌烦。和夏天是适合自杀的季节如出一辙。
7079个字的小说有266个她(只含“她”),我们各除以100,也就是说,30.40个字里面,有1.33个“她”,再加上全文的8个“他”,啧啧啧,简直完美。 嗯,我读完回复后看到有人提了,但我在做这个搜索的事情的时候不知道。别说我揪人尾巴,这个太刺眼。写好小说的第一步就是知道一些人为什么写不好小说。原谅我不会去读这个小说,因为我一开始就检索到这样的问题,使得我没办法也无法避让这样频繁的第三人称。这个不信你也可以自己试试。有这样每个句子里存在一个“她”的前提,这篇小说的组成可以可想而知里面的内容了。不知道为什么回复如此仁慈,以至于我怀疑我不是在黑蓝看小说了。真奇怪。但放心,这篇小说我不读,只要作者继续写,我将对得住这篇不看。
这个是个好玩的小说,多说什么就不合适了。有兴趣就接着写,不过谁在文章结尾说一树繁花我都烦。干脆点儿。
配上这个题目,这个小说情不自禁变成一篇作文了。其实流畅的行文还是能给小说加分的。但小说的立意过分明显,加上题目的强化,把“过分”、“明显”做到了极致。事实上,关于亲情以及嫉妒亲情乃至亲情的正义这些东西,过分的渲染都会矫情,显示出作者的天真,缺少转折。这个天真和庄秋的略有些不同,题里题外的区别。 我们应该这样思考小说:小说不一定要让读者——甚至可能有些小说一定不能让读者——读完之后得到些什么,但一定要避免小说让读者读完之后觉得自己受骗上当——当然这篇小说不在其中——也不能让小说使人看完之后立即发现不好的小说是怎样的。小说作为一个骗局,首先要掩盖的就是自己的匮乏和简单,使一件事复杂起来,再来谈减法。
这个小说比起上一个,有差之而无不及的过。小说有三怕,第一怕就是呓语。《情人》也有呓语,但人家的控制、节奏,人家对于呓语的理解和对年龄的理解,都抹掉了相当的痕迹。但虽然说本身它还是呓语,不过后来学习者完全不会去看这些理解和控制,只觉得呓语这么棒的啊。 杜拉:怪我咯? 呓语:怪我咯?
作为小说的绝望三件套,第二就怕臆病。无论是作者的癔病,还是主人公的癔病,就非常值得警惕。为什么? 杜拉:又怪我咯? NO,癔病这种东西,你很难控制是因为你没有癔病,那怕小说也好,思维也好,完全是一个正常人在妄图思考“癔病“效果。这是非常可笑的,当然也非常时尚,如果你加了一点王小波的话,至少可能以看似轻松的语调化解这种可笑。遗憾的是,王小波用的是他本人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在之前的评论里,我已经说过了,那不是你的。一个毫无理解的人去写他根本没办法理解的事情,那么他既脱离了浅薄的自己,也脱离了浅薄的世界,到达了一个大和谐时代。 王小波:那怪我咯? 我查了一下是否死在河里会四脚朝天的动物,确实有,那么就算了。但那几个人物颠沛流离的多重性格,让我真的十分蛋疼。 蛋:怪我咯?
一些作品,别人可以这么写,你就不能这么写。这个是我对价值的判断。肯定了,有些作品,别人这么写,你也要这么写,这个是我对一些文案,尤其是文案大概模式的判断。 所以,即便是文案,这篇也差到家了。因为结尾居然没给我个乐子。 乐子:怪我咯? “你别说,她的歌声还挺好。” “靠,不带这样的吧。” 这两两两两两个位置,绷都不绷一下就喷出来,一定要小心。这类句子非常明显的说明着作者是怎么写出这类小说的。 唱歌的妹子:怪我咯?
5769个字。 “他”字68个,这个撇开“他妈的”和特有的几个配角用的“他”,我算60个。 “念生”139个,加上作者的名字,我算140个。 继续做除法,前提是,这篇我读了。 200个第三人称,5800个字。27个字里就出现一个第三人称。这个问题《失焦》的评论我提到过了。完全是一篇围绕着这个人写出的东西,而问题在于,全篇在于这个人想做什么,做了什么,视角肯定是上帝的。 上帝:你想要我说什么。 一个短篇小说,要写到精彩,很不容易,写烂,太容易了。作者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表达欲,分清楚表达的欲望和想要表达的内容的欲望之间的区别。否则。 这篇让我闻到了些苏童的味道。 然后一点,语言功夫很差。开头那段儿看似用力,又根本没掌握写这类描述的意义——这是种天赋,当我们描述景物、构筑场景时,完全是一种天赋,把它教条化相当不正确。但这种天赋是高于学习的,你需要知道的是自己如何找到这种天赋。诸多大师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构织场景的经典,海明威,马尔克斯,福克纳,西蒙……你去读读他们的这些东西,看看他们的A+B+C+D,留给你的全部印象是什么。不仅是这些比较长的段落,你的短句子里的这些内容,也是失效的, “胖子只看到不知谁家的一只半大的猫畏缩在街边的柴垛上,抬起左前爪咪呜咪呜的叫着。多年以后胖子是这样描述那只猫的叫声的:那声音很弱,但很有穿透力,直刺我的耳膜。” “多年以后”这种句式,好比你去偷人家东西,偷得不够精彩还给人发现了。 鲁尔福:怪我咯?
一股子《小说月报》的味道,让我想到了1996年的自己被勒令停课时的无聊,鉴于此,我拍了拍身上的土,开始读下一篇小说。
指向性很重要。这篇小说至少完成了这一点。而作为小说的最大的包袱,打电话来的女人,以及那座房子的诡异位置,这么轻而易举被“我”和作者化解,让我觉得奇怪。所以死因里说的结尾并不那么讨巧,我也非常同意。这个结尾的转折是为了化解很多作者无法解决的问题而产生的,也有一种说法是,这个结尾一开始就产生了,它下意识的就是一种要解决方式,而不是无法解决。只能说,做得不够好。不够好的意思就是小说写得不够好了。那么,至少我们从中知道,如何把小说写得不好。小说有三怕,你肯定想知道第三怕是什么,如果你只把评论从头看到尾,小说第三怕,就怕写不好。这一点上,作者是成功的,胆儿比较肥,虽然还是有雕凿大师语言的痕迹,但我说了,指向性很重要,加上胆儿肥,继续写下去,可以走出来。
虽然是个短篇,数次看不下去。长、拖沓、故意制造效果,对话尤其难以忍受,叙述难以忍受。尤其是读了回复之后,尤其看不下去。都说的是些什么? 章回小说的第一个功能,就是好读,但它的好读不仅在于说相对文言文减弱后的“白话”和文言保留的节俭。它的好,在于章回体的“文气”,这个和明清时代的小说作者的身份有很大关系,这是底子,无论是八股还是诗词,都是这些章回体小说作者的本事。简化、美感和诗词歌赋难以抒发的对世间百态的感受,都是优化章回体的本领。这个小说里我没看到。生硬的语言,还有点白话文运动时代的感觉,但功夫都没做足,这种生硬,让小说的连贯性也受到打压。 内容方面比较讨巧,首先是个鬼故事,其次在结构上做了些调整,在收放问题上下了些功夫(加上这种生硬,生硬这让这个小说的收放就没那么呆板,反过来也讨巧弥补这种生硬吧),所以氛围上这个小说是做足了。小说的内容和语言,都是为了这种氛围而展开的,其他的都退居到很远的地方了。 总的来说,这个小说还是小说四怕之一,小聪明的东西多了,在气场上(也就是气氛上)做了太多的功夫,基本功也好,为某一个小说做出的努力也好,心思都太少。大概的意思就是,找到了好小说的最先决条件,掌控氛围——毕竟这一点最容易获取认同感。这并非什么大问题,所有通往优秀写作者的路上,这一关都是前三关之一。问题在于回复里的话,这小说有那么好?我怎么都代入不了,只觉得眼前都是那种古装剧现场的一些场景:一些穿着“勇”字衣的人,面具人物般的员外和县官,处处笑场的台词。 横店:怪我咯?
叙述还行,但涉及描写和对话就很僵硬。但叙述在这里仍然是乏味的,它之所以不显得太僵硬是因为作者对它的掌控更加自由。
这样的小说是危险的,它脱离了现实经验合理的语境而过于沉溺在作者的幻想中。如果作者缺乏那些可靠的判断和综合协调能力,这样的作品几乎会成为狭隘之作,虽然我一点都不怀疑柏仙妮对写作的真诚。
缺乏对语言的基本敏感。
这个作品具有干净的气息和明晰的思路,这种明晰使作者很轻松地(至少看上去并不费劲,很自然)找到属于小孩的语气,并在对话中加重这种可爱的感觉。这种明晰也有助于传达温馨以及色彩给人的感受。
直接引用死因里对这个小说的点评:胡安胡安胡安,称谓几乎没有变化,方式角度也没有太多变化,使得这些不太长的段落看起来像一句句陈述句(特别是后半部分)。小说的结尾有点过于“结尾”,究其原因还是前面不够深入与有效,以至于无法构成最终的“结尾”。
像这样写一个人从起床到公司的过程说明了什么呢?久前老残在黑蓝也写过类似的小说,但他多不同,他所写的每一个细节都力求被充分体验。而《他害怕看见一只落单的羊》只是泛泛而写,这个看起来有些意味的题目也没有发挥什么作用。这使这个小说不成为作品,甚至谈不上基本的练笔,它太缺乏写作的意识了。
粗糙死了。
作者在论坛交流时说“给人的感觉是在弄一个故事梗概”,这倒不怕,博尔赫斯的一些小说就有“梗概”的印象,但因他“掌握”了人物的命运而使这种不追求细致描述细节的小说有了史诗般的效果。
如果不是shep写出这样的小说,我将永远读不到类似的小说。他几乎是用一种“过时”的观念在面对当今的现实,他的角度、代表其观念的词汇,都很统一地不属于“当下”,于是你将看到“搞一个女人也会有很多说法和名堂”。你可以将之视为写作的负累,也可以将之视作对想象的必要的研究,也可以看作是对“当下”、“流行”的对抗。它们在shep的小说中以一种已经很成熟和协调的状态出现,至于接不接受这样的写作,是读者的事情,不是作者去考虑的事情。
既不追求深入探索也不追求表达准确的练笔是毫无意义的。跟上一篇一样都显得自由散漫。
整个对话和情景都相当不自然,它既不属于“生活”也不属于“文学”,是一种奇怪的混杂,类似用文学的框架去套生活中的事件。因为作者附上说明这篇是对卡佛的学习,所以很能体谅这篇小说的不成熟之处。这种不成熟并非是不可改善的,它只是对写作还没有形成初步的概念时的懵懂尝试,甚至是“放弃”自己的想法只做了一次有目的的练习。写作从模仿开始毫无问题,但最好在能分辨某作家优缺点的之前先选那些更缺乏“特点”的作家,通常他们的问题不会太明显,更有利于打好基础。
写怪异的事物,可能需要更大的才能和精力去处理它们,当然,写平常的事物,同样也需要才能。并不反感你写的题材,一个人经常去写某种类型的题材,肯定有他的考虑,并且他也不需要为他所喜欢写的题材找更多的理由。之所以说可能需要更大的才能,是因为在当下,写兽交、鬼交等等差不多已经无法使人更感到震惊了,它并不能突显作者的精神里的勇气或者离经叛道。退一步说,它可以引起人们对作者的勇气感到吃惊,但清醒的读者立刻会想到那是较为表面的魅力,他们会发现在最粗浅的技术层面上可以轻易做到这一效果,就是直接坦率地将人们还不习惯或者人们所反对的事物写出来,组织成一个完整的小说。破了这层迷障之后,他会期待看到作者在处理这些能够让人惊讶的事物时具有多少同样让人惊叹的才能,是草草处之还是游刃有余。既然作者已经能平静地写“惊世骇俗”的题材,有了这一步,也可以进一步考虑一下如何写得惊世骇俗。
黑天才说:“一个短篇小说,要写到精彩,很不容易,写烂,太容易了。”一个精彩的短篇小说要夸它写得精彩太容易了,但一个问题很多的小说要指出它的问题,很不容易。因为指出任何一个问题都解决不了写作的问题,它的问题是各种不明显的不协调。不明显的不协调,最难搞。
这样的小说没有什么危害性,因为它的问题很明显:缺乏冷静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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