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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那个陌生而间或有产生熟稔的人儿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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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5-14 21:54: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刚才准备去找过去小说的第一句话,突然在旧文件夹里发现这个。依稀还能记得似乎是个要写这个人在地狱生活的场景,不知道为什么前面拉开这么长。然后这里面的小技巧,为之后故事展开的留白,一个个线头儿,带着一点冷幽默式的贫嘴,看到了种种模仿国内国外作家语调的句子。

挺好玩儿的,居然读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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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方明从记事以来就没搬过家。一直住在那红砖砌成的大楼房里。楼房有四个单元。每单元十户人家。里面什么人都有。方明既吃过隔壁王家摆地摊的凉面,也买过隔着两个单元张家的水货牛仔裤……
  总之,这不怎么富裕也不怎么贫穷的四十户人家彼此之间的熟悉是不用说了。只是在这么普通的杂楼筒子里有个奇怪的东西,就是家家户户的孩子都不怎么在一起玩。起初也是在一起玩着的,后来孩子大了点就不在一起了。因为彼此家的条件不一样。
  在上学之后也懂得了贫贱之分。比如说这家的大人是炸油条的,而那家的大人是开出租车的,那么这家和那家的孩子要在一起开骂就说对方家的缺点。你说他家是臭油条他说你家是车夫等等等等。为孩子的事几家的人一起吵架也很正常。这么好多次下来这四十家居民的孩子也就不在一块。分帮结伙的干。卖吃喝的为一个团体,卖衣服裤子小商品的为一个团体,工人为一个团体,分得仔细万分。
  方明在这些团体之外,这只能怪他父母都是小学老师。知识分子的生活总是要和他们眼中的世俗是有些区别的。方明的父母受到这其他住户的一点点尊敬,平时也喊声方老师什么的。所以当方明记事起就发现他自己在这个群体里的特殊性,他在小朋友中间既是受欢迎的也是被拒绝的对象,因为在这楼里还有几个孩子和方明一起受着方明母亲的管理。这样方明在他们中间就有点指东不打西的味儿了。方明其实也不爱和这些成天一放学就不清理自己鼻子下面鼻涕的小孩儿玩。玩过几次方明就不搭理别人了,同时别人也不怎么喜欢他了。方明和工人子弟个体户子弟小商贩子弟都玩过也都闹翻过,别人看在方明父母面上从没揍过方明。这一点方明本人一直从小学骄傲到初中。

  方明小时候只喜欢和女孩儿玩。玩什么都好,只要对方是女孩儿。“过家家”从汉奸到地下党好的坏的他演了个遍。方明还记得有个小女孩喜欢装小兵张嘎让抓着方明抓她的领口恶狠狠的说:“别说吃你几个烂西瓜,老子在城里上馆子也从来不给钱!”方明总能把那胖翻译学得惟妙惟肖,那女孩好象也特愿意让方明抓她领子。方明一抓那女孩领子自己脸就通红,身体里不知道有多少东西在到处跑动,弄得方明舒服死了。他要求那女孩每天和他来一段“胖翻译吃西瓜”的镜头,他给那女孩开出每天演一次给一块糖的优厚条件。小女孩欣然接受。
  就这样方明围着几个女孩当爹当妈当邮递员藏猫猫甚至跳皮筋,玩了将近两个月就被这些女孩的父母给发现了。他们集体认为方明的这种行为是不正常的:只和女孩玩,不和男孩打交道。他们当然要为自己女孩的人身安全负责。他们训斥自己的女儿,不许她们和方明再接触。当一位母亲听说方明以每天一块糖的诱惑让自己女孩被方明抓着领子的时,终于迫不及待的在阳台上朝着方明家的方向破口大骂起来。方明一家在家也讯问着方明这事。后来以方明的母亲――吴老师以老师的形象带上眼镜站在阳台上看书而告终。
  方明为自己有一个教师母亲而高兴了一次又一次。人们总是能原谅一个环境中的一个被崇敬者的下一代。不管这个对象是不是真的被崇敬。至少知识,在某些人眼里是神秘的。

2
  从那时起方明就不和这栋楼里任何孩子玩了。他更喜欢一个人到处跑到处走,边走口里还边念叨些什么。方明后来回忆起那孤独的开始的时候总想记得他口里念的是什么。方明只记得一句,一句他有一年经常念的句子。
  “河从这边到那边/飘满了叶子和光/水在叶子中间/光在水中间/叶子在光中间/”方明记起这句的时候已经是刚进入高中的时候了。他把这句童年时老说的句子和他的新同桌――一位并不好看的姑娘听。他的新同桌可能是对长得不错的方明有点意思,就大加赞美方明。说方明是一位天才诗人。进而说方明是一个孤独的行吟诗人。
  方明就这样在开学的第一天被自己幼年时的天才打动了。他有点后悔为什么不早点记起这句“诗”。如果他在平淡无味的初中记起这句诗他完全有信心打败他的同学金树少而得到班花张芳芳的芳心。而他还很懵懂。初一什么都不懂,看看女同学裸露的一小截腿部就已经很高兴了。初二开始从同学那里知道关于异性的一点生理知道总算从“男女都有一根棍子怎么生孩子”的困境中走出开始欺负女生(这也是由于方明小学那时在母亲眼皮底下不敢下手的缘故)。而大部分女生在那个年纪已经对男同学的欺负不感兴趣了。她们更多的是喜欢唱歌跳舞画画看男同学打篮球等。而这些又是方明从来都不碰的东西。
到初三方明才知道学习和欺负女生之外有递纸条给女同学这一项目。方明也够倒霉的,他的写纸条技术一点都不过关,女同学对他写的纸条毫无兴趣,倒是狗日的金树少总在纸条上写些“星星比不上你的双眼”之类的诗句来得让人激动。张芳芳就是被这种破诗给吸引走了。方明每次尾随放学后的金树少和张芳芳都会走到一个溜冰场。方明在溜冰场外面诅咒他们摔死一个才好。
谶语总是容易命中目标。方明的成绩从来没有因为他跪向西方而得到回报,而张芳芳却真的在一次溜冰中牺牲了。这件事让方明伤了好一阵的心也担了好一阵的心。他认为是自己的诅咒使张芳芳一命呜呼。他从那之后不敢走回家必须经过的那条路,那条路上就有一个溜冰场。但后来因为新转来的女同学的美貌使他消退了青少年时代的恐惧。他从新走回到他原来回家的路,因为那个新同学和他同路。当然,也仅仅是同路。那个女同学一门心思在新学校里学好知识迎接中考。方明的大好光阴就白白浪费在这个好学的女同学身上。方明初中时代的两次欲恋都葬送了。他也一直没弄清楚金树少是怎么把死去的张芳芳弄到手的。直到他打开高一(2)班的课桌发现一张纸条时候才得知的。也就是那张纸条才让方明记起了他幼儿时期的行吟。方明在和他大学同学也就是后来的妻子再后来的前妻吹牛时就把这说成“茫然的童年行吟”。

3
方明的生命是高中才开始有亮点的。这一点不能不说是那位长得有点胖的女同桌的鼓励和支持谋生的。他把他小时候写的那首诗给充进去九句做成“十四行”的样子送到当地的报纸上。那编辑可能是对舶来品有点敬畏,没改什么就弄在报纸上去了。方明还不知道这事,直到报纸登出去那天晚上才有人打电话来说看到那诗和方明的大名。方明当晚就被父母授予外宾级照顾。吃的喝的档次马上和方明家的的经济条件拉开距离。
方明的父亲也有点激动,这位严肃的小学教导主任很想把自己儿子的大作到处和人说,但又不好张嘴。只好从那天起把方明的大作放在客厅的桌子上,只要有人来就能看到那作品。那张报纸足足在方明家的桌上和灰尘呆了整整一个月。有一次一个来送礼的家长可能是个农民,走的时候顺手把报纸拿走了到公共厕所当了草纸。而那张报纸的意义也渐渐的淡忘在方明和方明家人的脑海里。倒是后来方明自己在家大呼小叫过一次桌上的报纸怎么不见了发了半个小时的脾气。

方明也把那天的报纸买了十来张带到学校去,下课的时候就有同学发现了那报纸上方明的名字和诗。大家围着方明祝贺。方明在接受别人赞美的时候眼睛却是瞄着窗外的。那时候天已经黑下去了,方明在镜子看见自己的样子确实很骄傲。他看见的是一个穿白衬衣的男子,一副诗人的表情。他觉得自己还缺少点什么。是诗人的气质,比如说忧伤沉郁激情飘逸高傲叛逆……
被推崇为“校园诗人”都是方明始料不及的。他甚至都不知道现代当代的诗人的名字。只是隐隐约约从哪里听到过这些而且也不太了解。“十四行”这个词他也忘记自己是从哪里得到的。但他准备从今天起培养出对诗歌的热情。
方明一点都没想到“班花”之一的张芳会喜欢上他。他也根本不能去想这些问题。自从他写的那首诗被整个高一年纪的人知道之后他的行动就有些受限制了。最主要的限制还是来自他自己。限制是一个人走向个性的第一步,方明一直是这样想。他必须有气质,必须把一些烦琐的事物抛弃才能换取他现在要得到的诗人的形象。方明的高中生活就是在一种伪诗人形象中度过的。他时时刻刻觉得有人在看着他,不管是在哪个角落。就像古时候的戏子一样举手投足都要有规矩。比如中午一餐在学校里吃就一定不能和别人抢着排队一定要在人群里不东张西望的看前看后,也不计较今天的伙食是不是值得这一块三毛钱。吃东西的时候要慢慢的嚼,要不发出响声来。方明开始留头发尽管他并不知道长头发到底能体现出自己的哪一部分特征,就像他们班的女生写信的时候开头称谓总是要叫“梦洁”,方明问同桌“梦洁”是什么意思。他的胖同桌说大家都这么称呼,好象是朋友的意思吧。

到了大学之后方明才知道那俩字是一个酸诗人在自己的诗歌里做代名词用上的。而方明读高中那时候的周围就全是叫梦洁的人。男的女的一写信全是梦洁。方明的一知半解和大家的都一样,所以方明的很多行为都是自己都不清楚。而这些到了地狱去之后成为方明平时唯一能做的事情。他老是回想自己生前的一些能回忆起来的事。方明想得最多的还是他和张芳谈恋爱时候的事。那段往事已经成为方明某段日子里在地狱里的厕所门口最甜蜜的日子了。


方明和张芳是大学时候的同学这是不用说的。方明是中文系,张芳是学心理学的。方明认识张芳的时候已经一点都不喜欢文学了。他觉得那是他高中的狗屁时代的错误决定。方明在高中那么迷人的长发被老师说成是社会青年的作风。方明的忧郁也没多少人能理解,反而使这位诗人在高中时代倍受冷落,高三毕业之后方明连一个玩得好的同学都没有。他每天都要散步走的那条充满了念英语的女同学的林荫小道如今是方明最痛恨的地方。他在那里走了无数个日子也琢磨出了无数的诗篇。那无数的诗篇又被方明添上标题赠了一个又一个美丽的女孩。但他的冷酷不要他像个正常人那样说话。
一个不正常的诗人是得不到一个正常人的同意的。方明的观点就是这个,世人的观点也是这个。方明除了大骂这些凡夫俗子之外只能在茫茫红尘之中另觅奇女子。
奇女子也不是那么好找的。奇女子要不就是一个丑字,要不就是有点生理或心理缺陷那种。而奇女子中的美女又是常常在初中已经受到不少男孩的骚扰到高中一般都深入简出不和人打交道。这样两个奇人在校园里也不会有交流的机会。方明就遇到过一个外号“冷美人”的女孩。
方明的感觉就是冷。和谁都不说话。后来方明的冷也是这样来的。他忘记了一个男人如果不主动进攻的话很难收到果实这一真理。他输了。输在自己的伪装出来的性格手上。这一点方明想起来就后悔。
如果他的高中和别人一样的话,也不会这么早就死了。至少那时候的方明要负一定的责任。他高中的诗歌生涯使方明的成绩很不稳定。有时候方明的写作低潮到了他的学习成绩就能在班上排上前十名,而要是方明诗性大发他那段时期的成绩能要他爸爸一天打方明十次。方明一直坚持着写作一直也不放弃学业。他坚信自己学习写诗两手抓,两手都会硬。在高三填“志愿”的时候也义不容辞的抱以文为主的大学。
方明高考那会儿硬是把自己喜欢的诗歌放了两个月没去动。一个字没写一行诗也没看。这就使得方明的高考成绩比较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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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4 21:54:35 |只看该作者
十二三年了。
我三岁的时候,很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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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读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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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6 23:03:5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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