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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3-9-27 10:46 编辑
写作是到底是哪一种更好?取长补短,也就是努力学习自己不擅长的东西,以便日后可以圆融?还是直接就在自己擅长的方面努力,避开自己不擅长的?
似乎也不能这样下定义,这里的擅长与不擅长还应该分,是不是更接近艺术或更接近小说的本质?
作家不能凭“世故”的心来写作,大多数中国的作家好像会犯这种毛病,我现在知道了,为什么不喜欢现代中国作家。以“世故”代替“智力”写作,看似满篇都是实理,揭发的人性也头头是道,而其实并非是通过现象看本质,其实是透过现象看现象。在实与虚之间缺乏一种可以让作品(读者)可以呼吸的弹性空间。
上次拍了卫康后,自己一直在想一个问题。用古典语言写作的,论坛上也有几个,我知道的水鬼和夏树,都还挺成功的,关键应该是小说的语言体现出氛围来。卫康的《羊事儿》也很成功。和尚这篇,关键还可能是和尚这个设置让我觉得有些熟,古代小说里经常出现智慧的和尚什么的。所以也可能有偏见了。
不是,我想谈的不是这个问题,我想问自己,是不是继续学习古典语言,我觉得如果自己喜欢,又可以往这方面走的话,继续学习古典语言应该是没问题的。关键是要运用好,要运用活了才行。
对吧!
卫康,你是不是也这样想,因为我感觉你跟我遇到同一个问题了。就是用这样的语言写现代小说,如何能让它通透起来。而不是放弃掉。
我当时可能就是想跟你(我)说这句话,不是放弃,是要修进。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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