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讽刺小说《知识即罪恶》中“朱朗翁”人物原型阅读联想
作者:赵元
《知识即罪恶》是鲁迅发表于1921年10月23日《晨报副刊》“开心话”栏的一则小文,署名“风声”,后被收入1925年初版的《热风》集中。《热风》收录的是鲁迅作于1918至1924年间的杂文,《知识即罪恶》是针对当时《京报》副刊上的一篇文章中的反智主义观点创作的,并运用了鲁迅杂文惯用的戏仿手法,就着持论者的“知识即罪恶”的说法大做文章,使得其谬自见,似乎有杂文的特征,但该文是虚构的,人物、情景均以小说的手法来构思,用以演绎反智论的反动荒谬性,从而以形象的手法达到讽刺和反驳的效果,所以该文实应作为小小说观之。
文中写“我”死去后来到阴间,因生前有过知识而受到责罚,待被摔打晕厥彻底忘掉知识后便还阳了;但还阳后因为要回避知识,连此事的究竟也要回避弄清,遂结尾提出“我们还是用感情来决一决罢”。显然,仅凭借感情之决,读者也能很容易地判断出“知识”与其对立物——实际上占有财富、但外表公正的虚伪者所赋有的裁判权——之间本质的对立、是非的分界以及价值的优劣区别。
作为上述知识的对立物的载体,文中出现了一个人物,他代表着实际上占有财富、但外表公正、赋有对他人的裁判权、极度虚伪、否定知识等种种特征,这就是“我”到了阴间后接受其审判的“阎罗王”。而小说里这位佛教地狱中的最高司法官、中国传统民间信仰的阴间想象里必有的主持最后审判的阎罗王竟是何许人呢?作者写到:“希奇,他便是我的隔壁的大富豪朱朗翁。”
周建人所撰《回忆大哥鲁迅•关于在绍兴的鲁迅故居》一文,介绍了鲁迅在其中出生、长大、留日回来在绍兴工作时还一度居住过的故居“新台门”从祖上购买到后来由周家六族联合卖掉的经过。根据该文可知,“新台门”的前主人王家本有紧连在一起的两处住宅要出售,鲁迅的祖上买了西面较大的一宅,后来,东面较小的一宅被名叫朱阆仙者购买。“新台门”全部房屋面积约有1125平方米,由周家六个房族共住,后来六房中有的房族没有人了,部分房屋也历经典卖或修复,终于在1919年被各房联合卖给了邻居朱阆仙。之后鲁迅把母亲接到北京居住。
周建人该文讲述道:“朱阆仙买了‘新台门’的房屋以后,连同他自己的住宅一起,全部拆掉重新建造。朱阆仙很迷信,怕周家败落的穷气带给他,在建造前把周家的地基深翻三尺,称之谓挖掉穷气。然后,新建一个大宅园。后面的‘百草园’,原来是一块不大的小菜园。朱阆仙把它扩建为有饮酒亭、假山、鱼池、翠竹花草的大花园。鲁迅在作品中讲到‘百草园’时,曾提到有个‘梁界’,这块石界还在原地方,石界东边的一小块,才是原来的‘百草园’。”
“朱朗翁”与“朱阆仙”音偕近,朱阆仙也正是作者昔日在家乡时的“隔壁的大富豪”,因此让笔者产生联想,“朱阆仙”即人物“朱朗翁”的原型。《知识即罪恶》发表于1921年,应写于1919年周家典卖祖宅之后,此时旧邻朱阆仙已成鲁迅人生阅历中的一个记忆、一种类型人物的熟悉样本,被信手捏用到鲁迅创作中适宜的角色位置上。当然此外别无旁证,此论难成定理,姑作猜测假说。只是阅读中产生此直觉联想,让人顿觉鲁迅好玩可爱的真性情咫尺可见,机趣盎然,幽默无迹。
2005年10月4日星期二傍晚
于 碧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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