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有时也媚俗
文/陆兴华
我们对于自己这一代人无力创造的传统、名著之类,不常常是先用它们来媚俗,然后再用它们来自媚的?
使一个作品成为“名著”的,好像只能是一个社会的文学质量评价,鉴定机制,一种作品声望的统计、核算机构,一部书的销量,在媒体中被谈论的程度,获奖情况等实际就是我们判断它好不好的根据。“名著”就是一部持续地“好”的作品。在统计、评价、鉴定和判断的背后,是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占统治地位的传统和意识形态,经济上具有优势地位的阶级的旨趣和偏好,文化特权阶层如知识分子的“终极关怀”等。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名著”往往迎合上述阶层的价值标准,往往是一部被收编、削去了其锋刃,而与社会达成和解,最终被体制化的作品。从作者这个有独创力的艺术家角度看,他(她)的作品不就是至少只有了媚了这些掌握着文化机器大权的人们的俗,才能被抬举为“名著”的?
名著一开始常常是难懂,令人难堪的;《尤里西斯》的最初读者不知拿它如何是好,而在今天,只要读一下一二个“尤学”家或“乔学”家的介绍或评论,一个普通读者也可称读懂了它,而我们却至今仍不能道德上坦然地将《金瓶梅》当作卫生作品来读。名著原本是对于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时代的一个革命性隐喻,它给我们带来像“地球其实并不是圆的”这类真理。它一开始就很可能违反了一大堆语法规则,有法、冒犯了一连串道德禁忌,它有些像出疯子之口的癫狂呓语,又像令人费解的火星殒石。经过一长段时间,社会慢慢开始吸收这些“伟大(天才、神秘)文本”所释放出来的异质性力量,甚至有意借用其革命性力量,为其现实目的服务。等到职业读者(如批评家)开始理解它,社会要授予它“名著”这一荣誉了,一个作品实际上已成为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大叙述”,“关怀意识”的一部分,甚至其帮凶。削足适履的名著常常成为我们的敬用的实用主义的张本,如席勒的《欢乐颂》(当然也包括贝多芬“第九”)就常成为奥运会,联合国之类的讨彩由头。名著在我们手里不就是这样常常媚了俗了么?
庸俗是我们不知道自己很俗,媚俗是我们即使知道自己很俗,也仍以很俗的手段去达到所谓很高雅的目的;自媚就是媚俗之后还惊叹“你看我有多高雅!”“你看来这就是人性的伟大!”我们对于自己这一代人无力创造的传统,名著之类,不常常是先用它们来媚俗,然后再用它们来自媚的?很多情形下,我们不是对名著进行开拓性理解,而只是拿它们说事儿。我们不是经常将名著当作了导师推荐的必读书,当作征婚启事中的有说服力的优点来争取的么?
批评家特利林(L Trilling)曾说过,美国大学的文学系一方面必须使文学名著体制化,使它们“好懂”,另一方面却又时刻将名著非体制化,解放它们,赞成它们于我们时代的“陌生化”,使两者之间千百万尽可能大的张力。在这种互相抵消的斗争之外,在给名著不断加框框然后又拆框框之外,我们忽略、遗忘和亏待了多少非名著的好作品?
面对在我们时代很容易印行的大量名著,笔者不禁要问,什么样的生命机缘,什么样的生存死结,什么样的灵魂接受拷问的时刻,才能保证我在这众多的名著中遭遇那样对于我是出炉的钢水、荡涤一切精神污垢的“第五元素”、吞噬和再生技术垃圾的魔藻的革命性文本?我不忍心去读正被他人媚俗的名著,他人的解读常常是我的理解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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