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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等公汽,在车站看到一个乡下人,见过他几次,总在这片卖报纸,报纸被叠得齐整的排在胸前,上次见他留着长发,今天剃了个秃子,搭块毛巾在头上发光的地方,簿质的廉价布裤,转过身时我看到他的屁股处蹭的发亮,一条裤腿卷起来,膝盖处还剩几根布条,穿两不合脚的过时皮鞋。一身枣红色的长袖衬衣,扎一半在腰带上,袖口敞开,泛黑的领口放到第三颗,领子象两块红领巾的破布,不时被风吹着立起来。这家伙是个乡巴佬。
很晒,我躲在广告牌的阴影里,他暴露在阳光下,一脸高兴,太阳的高光打在他脸上黑色发亮的部位。车一来他就特兴奋的冲到前面,“嘿,70路,有坐70路的有没有?”这时就会有人探出脑袋,把报纸遮在额头上,三三两两的从阴影里走出来,一边盖矿泉水瓶,一边把包跨在肩膀上。他用头上的毛巾擦汗,不慌不忙的把报纸举过头顶,慢步跟车跑动,“看今天的头条,刘晓庆...”嗓子很亮,象在山间唱情歌,车窗里伸出一只戴表的手,指间夹着五毛的黄色硬币,他递出一份报纸,把钱放进裤袋里,交易完成,没有信誉问题。他也有不少回头客,每天在这里等早班车的人会买他一份报纸,他唱歌似的报站台。有些女孩在等车的时候找他聊天,走的时候总带笑回望几眼,他傻笑,“719,719来了。慢走,小姐。”这家伙有点意思。
他长得很摇滚,一点不农民,脸瘦长,眼睛隐在眉骨下,还透着几分意味深长的阴气,特别是留长发那阵,看起来像愤青,有嚎叫诗人的派头,穿破裤子烂衣服,跟在汽车后面疯跑,公路上大声报站台,调侃等车的女孩。
如果说摇滚人在摇滚中生活,那么这位便是在生活中摇滚。生活给了他摇滚气质,简单且目的性极强,没有做作的诅咒生活,没有音乐,只有人性。我的摇滚不及他,只是远离生活,一个人关在房间里自恋,享受所谓独特,所谓情调,这都是些什么玩艺?他妈的。
他是新时代的的摇滚偶像。一切皆可成为摇滚之神,唯音乐不是,音乐只是种欺骗的手段。
又一个乡下人从我身后走过,穿着稍大的白色夹克,两臂夹紧着抽烟,刘海烫得老高,走路的样子目中无人,让我觉得这不是钉满广告的繁华车站,是他去买烟必经的窄黄土路,那家杂货铺就在往前五十步的样子,这条公路因他的神态改变了模样,变成了乡村大寨。我突然觉得这座城里挤满了乡巴佬,他们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他们让我们有优越感,但他们也视我们为无物。他往地上吐了一口痰,用鞋底擦了几下,站到我旁边等车,吸完的烟屁股扔到地上。过了几分钟,他哼起流行的男人情歌,用乡下腔唱的特男人。
我感觉被摇滚蒙了,摇滚都是些乡巴佬玩的东西,我玩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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