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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鲁羊小说《在北京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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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2: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自序

                 鲁羊

    我经常把自己当成别人,又把别人当成自己,因此我很少把别人当成别人,也
很少把自己当成自己。

    我对别人——已逝的和尚存的——所经历的一切——或者几乎一切——感同身
受,而对自己的感受和经历,却往往视为异己的现象。我不知道这其中有怎样的奥
秘,是否暗示了什么,譬如疯狂,譬如某种疾患的先兆。

    事实上,我——或者另一个人,或者许多我——从上述的心理错位中,看见联
系和张力,看见痛苦,看见美。

    如果说我对于自己的生命存有梦想,那就是让自己成为更多数的别人,让更多
数的别人化为自己。

    如同书上说的:他梦见世上众人都走进他的怀里。

    愿我孤独的身体能承受这个梦想。

    或者,随时让位于另一个。

    譬如我未曾谋面的。

    譬如你——我亲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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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2:56 |只看该作者
青花小匙
有一段时间,我不喜欢讲故事。尤其在我自视认真的写作中,经常回避讲故事。也不喜欢别人在写作中把讲故事作为一篇作品的核心内容。我经常有意破坏故事的形成,我说,别人要看的,我尽量省略。而别人不要看的,我却要不厌其烦,反复描述。有一天,我买了一本书,看到这样一句话:“我们也可以讲故事给上帝听,比如我们自己的生命故事。尽管上帝比我们更了解它。“当时我很疲倦,靠在两只叠放的枕头上,一台正方形电扇,开着最低档,很小的风吹过来。我忽然感到类似一个老人在冬季常有的那种颤栗。我还不太老,我知道使我颤栗的,不是风,而是刚刚读到的那句子。其实,我也不明白,在我一生中,竟会有远离故事的阶段。
小时候,我住在村庄里,周围的人比我大,比我有用。他们使用的语言,是偏僻方言和俚语,多半没有相对应的书面形式,我觉得,他们对语言的态度,比较随便,不讲究。尽管如此,在运用语言的众多形式中,讲故事,是他们的最高理想。能讲更长更复杂的故事,那人就被视为智者。当时村庄里的智者,是个瞎子,独眼瞎。老天留给他一只眼睛。那只孤独的眼睛,看了许多书。还看了许多走来走去的人,翻来覆去的故事,以及屋后流淌不尽的河水。他比所有的人更会讲故事。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比自己更聪明。后来我到落城,拼死做了作家。有电台记者采访,问我,那时在乡村,是否向往外面的世界。我说月p时我分不清内外,村庄就是我的世界,很完整。有现成的土地和天空,有亲人,有庄稼,有性情温和的走兽飞禽。还有木板搭成的桥梁。远方来的船只,都从桥下经过。我说确实很完整。再加上讲故事的独眼人,和夜晚,简直称得上完美了。所以说,我虽然曾远离故事,对故事的兴趣,却一直藏在里面的衣袋里。写《傻瓜吉姆佩尔》的辛格,还有写《阿莱夫》的博尔赫斯,可惜这两个老人我都没见过。他们对故事的崇尚,和他们讲故事的能力,不止一次地打动我,让我觉得自己算不上作家。辛格说,能够留下的是故事。现在我相信,他是对的,说出一个行家里手才会重视的道理。可是,能够留下的是什么故事,却无从请教了。因为他死了。或者任何故事,只要你讲给上帝听过,就会在空气中永远留存。
独眼人讲故事,通常在夜晚。夜晚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时刻。有时他被许多人围着,像个乡村布道者,或者更像个受人欢迎的货郎。有时那些人散了,忙种田吃饭的生计,他就很孤独,硬拉着我去听。现在回想起来,我最喜欢单独听故事的夜晚。独眼人的声音,变得很低缓,像哼唱民谣一般。我五岁或者七岁,竖在他对面,像一块会点头的砖。到后来,周围的人越来越忙。他们不仅在田地里忙,有些人还赶到城里去,盖高楼大厦。
一年四季在外面,顾不上回家,听故事的人越来越少。独眼人问我:他们哪儿去了,怎么都走尽了?我说不晓得。我说,他们忙呢,没空听你说故事。独眼人闭上独眼,拿手揉揉肚子,好像不舒服。我说怎么了,你怎么了?独眼人说,没什么,我讲给你一个人听。
独眼人讲的故事,通常是民间流传的老章回。等我上学读书了,就知道原来他不很聪明。多少故事,都只是照搬来的,没一点新鲜。甚至在搬讲的过程中,还掉渣落屑的,讲不周全。他搬讲的那些故事,后来我都忘记了,起码忘记是他最初向我描摹了那些故事的轮廓。因为我看到它们的出处,都在有名的书本里,而我觉得书本的讲述更有权威,更令人信服。如今回想起来,只有一则有关魂灵人世界的奇怪故事,我在书本中从未找到过它的出处。从十六岁起,我一直迷恋柳泉先生那部名为《奇异历史》的书。我说过,我崇拜那部书中自然运用的特殊语体,还有其中关于灵魂的说法。我还说过,对于那些不可思议的书页,我爱不释手,充满敬意。
它们填补着这个世界因过于干硬而裂开的缝隙。即使在那部书中,我也没有查出这则故事的文字依据。也许它真正的出处,就在独眼人的身体里罢。对于这一则奇怪的故事,我一直抱有不减当初的好奇。我不知道,是否所有难忘的真正原因,不是别的,而是由于独眼人在拐弯抹角的讲述中,始终向我显明一件物证,一个精巧而清晰的意象。你猜得到么,那是一柄童话里才有的小羹匙。独眼人坐在黑暗里,拿手指头比划,这么小,这么短,匙腹中印着青色的花纹。在我单独听故事的夜晚,他总是这么比划,把一样虚拟的东西比划得比自己的鼻子还要真实。
你知道我很孤单,你看看我这只眼睛,我和它一样孤单。世上有那么多人,唉,世上有那多人,有那多双眼睛。可是我的这一只眼睛,只能单独存在着,没有伴儿。每天夜晚,我只有讲故事,不停地讲故事,才能让你坐在我的对面。可是你不能一直听下去,你不能不回家,你不能不离开我。你每天都听到很晚,最后一个离开,你走了,我知道,真正的夜晚就来了。我睡不着,好眼睛越睁越大,看清楚那只瞎眼。像单独活在世上的人,老想着死人。好比一对孪生兄弟,一人活着,一个死了,活着的,也就死了一半。好眼睛睁得发疼,浑身都难受。我不敢坐在屋子里,就到屋后的河边,乱走。我看见那些闪亮的虫子,在芦苇间飞来飞去。有时候,一些魂灵就变成这样的虫子,停在苇叶上休息。

那些动人的夜晚,我坐在独眼人对面,独眼人坐在我对面,我们一起坐在村庄里。独眼人的那个故事,总是从自己说起,所以故事的主人公总被叫做独眼人。随着他的讲述,我又看到另一个独眼人,从他的身体里分化出来,或者他原本就是一个双重的人,白天在阳光下叠合得很紧密,等到夜晚与我单独相对的时刻,他的双重身影,就开始互相游离,构成双重的形象。那时我还小,看不出两个形象有什么区别,也看不出两个形象中谁是实体,谁是实体的影子。我只听到独眼人的声音,在两个形象之间穿过,像一种力量,使那两个形象聚而复散,数不清的变幻。根据独眼人的说法,多年前我们村庄里,有另一位独眼人,和他一样孤单,却要比他年轻许多。那个年轻的独眼人,还太年轻,还不会讲故事。他笑笑,他说世上只有两种人,喜欢不停地说故事。
那就是孩子和老人,就像现在我们两个,我是老人,你是孩子。
我在屋后的河边,看见那些闪亮的虫子。他说,那些闪亮的虫于,在芦苇间飞来飞去。在你还没有出生的时候,村庄里有过一种传说,说人死去后,魂灵变成这样的虫子。后来我才知道,那些魂灵并不是变成虫子的,而是附着这些虫子的身上。在死去的一刹那,肉身人转变为魂灵人,一下子变得很轻。不应该说轻屈为它们根本就没有重量。轻也是一种重量。它们把所有的重量,都留在躯体上,魂灵人从躯体的鼻孔里钻出来,会被气流带向遥远的空间,要花很长时间,有时候要几年,才能渐渐掌握在没有体重的情况下,在大气中行走和飞翔。它们行走时不用脚,飞翔不用翅膀,它们移动自己,全凭着一种想法。相对于我们来说,魂灵人本身的存在,就是一种不可证明的想法。所以它们移动自己的时候,说到底是想法移动了想法。或者说,一种相法移动了它自身。你还小,或者说你还不够小。一个人,只有当他是婴儿或者老人的时候,才能懂得,村庄里一切说法都是真实的。
他忽然问我,你知道我们村庄里有几口水井么?我说,再笨的人也会知道。因为在我们村里,只有一口水井,就在村庄的中央,那棵最老的银杏树下。他又问,靠水井最近的,是哪一家呢?我说,我当然知道,那就是我姨妈家。
村庄里有一口水井,井边有一户人家,本地人说起来,没有不知道井边麻家的。在你出生之前,麻家有过一个女孩,叫翘儿,是你姨父的姐姐,又聪明又好看,可惜你没见过。即使她现在活着,你也不会认为她好看了,因为她的年纪跟我一样大。三十多年前,谁知道你在哪儿,还不知道在哪座坟前打旋风呢。翘儿不仅好看,还懂许多别人不懂的事。我生下来,就有一只眼睛是瞎。那只瞎眼从来没有睁开过,就凭这一点,所有的孩子都欺负我,骂我是瞎猫,瞎狗,不和我玩儿。只有翘儿,对我的瞎眼不那么介意,她会拉着我的手,向我的瞎眼吹热气。她说,吹一吹,说不定会睁开。
有一次,我和翘儿瞒着大人,到镇上去。我们的村庄是方的,朝北的一条边,与河流平行。在河的对岸,就是有名的蓉塘小镇。现在你可说,村庄与小镇之间的那条河流,不过是一条小河。可是那时候,我和翘儿觉得,它无比宽阔,而且风浪很大。河上有一座桥,是用木板和铁钉搭成的。可惜你再也不会看到了,我和翘儿牵着手过桥。那座桥当年就很破旧,风一吹,摇摇晃晃,木板和铁钉相互摩擦着,格吱格吱地响。我问翘儿:怕不怕?翘儿说不怕。翘儿问我:你怕不怕?我说不怕不怕。可惜你再也不会看到了,我和翘儿牵着手过桥,走到桥中间,都害怕起来,坐在桥板上,一动也不敢动。
独眼人说这里,把身子蹲下去,似乎他的脚下依然是摇晃不止的桥板。我说,可惜我没看到。
我们坐在桥中央,探头看桥下面的水,觉得水面越来越宽阔。风吹过来,桥板摇晃得更厉害。我们拉着对方的手,谁也不敢松开。等到天黑的时候,赶集人过桥回家,顺手把我们领回了南岸。后来我们又有几次试图过桥,都陷人同样的恐惧。两三年过去了,许多事物发生的意想不到的变化,我和翘儿牵着手,走上桥头,觉得河水变得很窄,木板桥也变得很短。可能桥与水并没有变化,变化发生在我们的眼睛中。翘儿有两只眼睛,我有一只眼睛,可是我们看到的变化,几乎完全相同。我和翘儿牵着手过桥,走到桥中间。我问翘儿怕不怕?
翘儿说不怕。翘儿问我:你伯不怕?我说不怕不怕。我们过了桥,第一次离开村庄,到了小镇上。
我坐在独眼人对面,如果我三十岁的时候坐在他对面,就可能忍不住要说些意见。我会说,怎么如此简单。今晚您讲的故事,恐怕只能给三岁的孩子听罢。如果那孩子长到三十岁,你又给他讲什么。独眼人说,只要我和他是单独相对凋围没有别人,我还是讲闪亮的虫子,讲我和翘儿过桥的故事。因为这样的故事,就如同我们村庄里的稻米,是最直接的东西,有香味。我不能因为它简单,就闭口不提。即使你离开了,我也要讲出来。我睁开的眼睛,看你离开;我的那只瞎眼,会在最深的黑暗里,看见那些闪亮的虫子向我飞过来。我知道那些闪亮的虫子,其中有一只特别亮,带着更好的听觉。
河北岸的蓉塘小镇,只有一条街,街边有许多摊子,卖各种东西。摊子是露天的,所以不叫店,也不叫铺。顶多用竹竿撑起一块白布,遮雨遮太阳。我和翘儿坐在那块白布下面,合吃一小碗馄饨。那是我们从前没吃过的好东西,我吃得很专心。可是翘儿盯住手里小羹匙,像得了宝贝。我说快吃,多好吃的馄饨。翘儿说,小羹匙,好看死了。翘儿说我真喜欢。我把手里的小羹匙举到眼前,发现它确实好看,那么短月p么小,像个小指头,还印着青色的花纹。我将它们在衣襟上擦干净,对翘儿说,把它带走么。翘儿使劲地摇头,说不。说这么拿了,就是偷。我不要偷的东西。我咬咬嘴唇,把小羹匙放回碗中。我记得馄饨已经吃光了,剩下半碗汤。小羹匙太短,一下子给淹没在碗底。
翘儿七岁就死了。我弄不清她是怎么死的,有人说她是得了怪病,有人说是被蛇咬了,是那种长脚的小黄花蛇。我从来没有见过那种蛇,要是我见到,一定用脚跟踩扁它的头,再把它甩到高压电线上去,让它挂在那儿,吱啦吱啦冒火星。我们村庄里的风俗,死亡的重要性,通常与死者的年龄有关,老人过世,是了不起的大事,会得到厚葬。厚葬的厚,体现在棺木的厚度上,最好的棺木,木匠用钻子也钻不透。小孩死了,叫夭亡鬼,顶多备一只小木箱,村庄里把那种小木箱叫做簿皮材。要是不经意,弄块竹席片裹起,埋了或是丢到河里,让它顺水漂流。我跑到水井边,看见翘儿已经变成了卷得很小的席简,放在石板上,周围插了几根香。大人们说,等香烧完了,就丢到河里去。
当时我转身跑开,慌里慌张,鞋都跑掉了。我光着脚跑过木桥,身后响起一串叮叮咚咚的声音。我一直跑到那那个竹竿撑起的白布下面,跪倒在卖馄饨的摊主跟前。我记得那时候跪下去,还没有板凳高。
魂灵世界的消息,多半是由那些闪亮的虫子带来的。有一天晚上,我到屋后的河边乱走,看见闪亮的虫子比往日更多。有些在飞,有些停在苇叶上休息。其中有一只特别亮,一闪一闪的,仿佛要说话。我走近前去,就像当初站在木板上那样,感到脚下的地有些摇晃。我一动也不敢动,后来听到翘儿的声音,从那只闪亮的虫子身上透出来。翘儿对我说,魂灵人从躯体的鼻孔里钻出来,会被气流带向遥远的空间,有好几年他不清东西南北,只看到空气中魂灵人的群体,像无形的在漂移。每一个钻出鼻孔的魂灵人,一旦加人那个群体,就会在瞬间之内掌握那个世界的全部知识。翘儿说,那种学习是没有过程的。每个魂灵人都有投生的机会,但并非可以反复轮回。因为魂录人借肋身体获得再生的机会,只有一次。绝无仅有的一次,当母亲产出一个肉身人的雏形,那雏形并没有魂灵,当经被产出的那一刻时刻,魂灵人的群体中,就会有一个成员,像跳水一样,从高处跃人其中。可以这么说,肉身人的第一声啼哭,正是魂灵人跃人雏形深处所溅起的回响。那种跃人的动作,容不得丝毫犹豫,比世界上所有的动作都更决绝,无可近顾。因此所有的魂灵人在跃人之前,都经受了最大的迟疑和焦虑,如同被一场大火烧过。有些魂灵人在这样的大火中,要被焚炼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在跃人的机会到来之前,我说过,魂灵人像无形的在空气中漂移,它们喜欢依附在闪亮的虫子身上,就像肉身人每到夜晚,就要聚集到灯光下一样。翘儿说,魂灵人从高空中跌下,落在雏形的鼻孔里,因为那儿既是它的出口,也是它的人口。翘儿说,生死只有一扇门。
由于某种对学术的偏好,我对难以查明出处的故事,既好奇,又不免疑虑。独眼人坐在黑暗村庄里讲述的故事,我始终不敢相信,至少不敢完全相信。它听起来如此简单,又简单得如此深奥,引起了我的不安。独眼人的一只眼睛看着远处,另一只永远不会睁开的眼睛,注视着我,似乎要看透我的疑虑和不安。他说,你不相信,是因为你不肯相信;你不肯相信,是因为你太小,或者还不够小。他伸手到怀里,掏出一样东西。他说,你自己看吧。
翘儿死的那一天,我只记得我在跑。我光着脚跑过木桥,一直跑到那那个竹竿撑起的白布下面。我拿到那柄小羹匙,站起身来往回跑。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挟着那卷席筒,已经走到桥的中央。翘儿裹在席筒里。
那人把席筒搁在木桥栏杆上,左手扶着,右手相想擦汗。我拼命跑过去,把小羹匙塞进席筒和翘儿之间的缝隙。那人身材高大,低头看我一眼。他并不恼怒,什么也没说。他左手一推,席简直向河面坠落,看上去倒不太重,激起的水花似有若无。
无论故事开始还是故事结束,在夜晚讲述故事的人都相信,印有青花的小羹匙,是翘儿化作魂灵人之后,亲自送回来的。在孤单的夜晚,虫子在河边闪闪发亮,并且对他说话,作为物证的小羹匙,神奇地回到了他的手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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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奔跑
小说中女孩属蛇,可是我把这篇关于她的小说献给两个属虎的人。
汽车开到大北窑,满车乘客都纷纷下车,我们才先后从梦中惊醒。是我先醒的,用手推了推马余那无形的后背,他也很快地睁开藏在我眼睛里的那双眼睛(我有点近视,可他一点也不)。我们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睡得那样死,而且是在拥挤颠簸的公共汽车上。作为最后下车的乘客,我们不得不接受乘务员的批评。那种一连串滚地而来的北京话,我们已经基本上习惯。问题是下午要上的文艺理论课,由于误站,快要迟到了。所以下车之后,站在尘土飞扬的停车场的一角,我们愣了片刻,便发力向建国门方向奔跑起来。
那天中午我和马余在北京会见了北京姑娘蔻婕,会见的情景很动人,要是因为一时疏漏不将它写人我的小说,有生之年一天天过去,后悔都来不及呢。那天上午十点半,我们和同班同学刘大明一起出校门,语言真是无力的东西了,刚一开始就不能不作些解释,譬如“校门”这个词,与之对应的记忆中的现实,是具有双重含义的似是而非的现实,当时我们的研究生院四分五裂没有统一的住地,总共不足两百人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分散在北京市区西半部的几所学校里,我和刘大明所在的这个班级人数多(当然是比较而言)算个大班,被安排在太平路23号(这个地址千真万确,我特地查对了那个时期的旧信封),那里是解放军总后勤部的地盘,而后勤学院作为后勤部的附属单位,专门培养和造就供部队使用的后勤军官,23号,它的校址,我们的班级就被安排在它那黄色围墙的、幅员广大而氛围整肃、并建有室内游泳馆和各种露天操场的校园的一角,用不那么随便的语气来说,我们是寄居于军事单位中的地方人员,关于这一点,研究生院的有关干部(我还记得这个人,男性,50岁上下,说话时有一种“我不会和您计较啦……”的语气,别无明显特征)早在人学之初便对我们班作过提醒和劝戒,要稍加注意,他是这么说的,一定要稍加注意啊,也许我们全班同学本应该把他的话仔细领会然后牢记,可是天下事哪里说得定,后来还是出了些乱子,譬如某个男同学撇下班上的女同学不顾,和后勤学院食堂里专管收饭票的圆脸女孩子好上了,或者我记错对象也没准,和我们同学好上的女孩子是那个长着小鹅蛋脸和淡黄头发的,如果真是她,倒也说得过去,比起我们班几乎所有的女同学(一句话得罪多少人啊)都要更好看,更年轻因而更动人,何况她还是一个少言寡语的性格呢,住在后勤学院那么长时间,按正常情况每天至少要和她照面两三回,我却从来没听见她说过一句有复句结构的话。而我们班那些女生,哪一个不是蝶蝶不休口若悬河以扮演女才子为荣呢,说得更实在些,小鹅蛋脸比我们的女同学年轻,年龄上的差距有时候任凭你用什么都无法弥补,相形之下小鹅蛋脸的优势布满全身,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要是能踩着小路走到花荫中去,谁都会羡慕,所以我和刘大明走出校门时还在谈论这件令人激动的小乱子(马余一声不吭,表明他对此类事件毫无兴趣),留在我们身后的,既是后勤学院与总后勤部隔路相对的校门,又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理解为我们就读的研究生院的校门,这就是它的双重含义所在和似是而非之处,两个穿军装的哨兵站在校门两边,站得挺直的,那种挺直的姿态和不时伸手摸一摸腰间短枪的小动作,让人觉得在这似是而非的地方识有他们才是一点也不含糊的。
想起后勤学院的军号声,它比什么都嘹亮,而且上早操的军官们跺着有力的步伐从我们寝室窗外列队走过。然而没有什么能把我们惊醒,或者即使惊醒了,也不妨碍我们在片刻之后继续昏睡。我和马余很晚才起床,一起到水房里刷牙洗脸,刷牙时我留意到自己的搪瓷脸盆里还泡着一大堆脏衣服,我停住正在运用牙刷清理口腔的右手肥牙刷咬在充满牙膏泡沫的嘴巴里,低头嗅了嗅脸盆里已经半干的脏衣服,然后继续刷牙,脏衣服固然很脏,而且在脸盆里泡了至少一个星期,早就恶臭熏天了,可这并不能成为一种理由,使我刷牙和洗脸的动作半途而废。我把满口的牙膏泡沫用力吐在水池里,那些白色的泡沫状的物质变得极其活泼,迅速分解着融到水中,分解出来的那些小东西当然还是牙膏的泡沫,却象获得了短暂生命的白色蚌螃,遇水而动,纷纷舍弃了原先的泡沫整体,在水中四散奔逃。我从嗓子眼儿里咳出几团粘液,吐到正在奔逃途中的白色蚌螃身上,然后打开水龙头,放出更多的清水。田形的长水池里只有一个排水孔,离我嘴巴有好几步远呢,我看到水池里形成了一股水流,带着牙膏泡沫和我的疾由近而远,向着排水孔的方向窜过去。我侧眼看了看身边的马余,这个人世漫游者,这个旷世丑角,得意洋洋的观望者,这个惊弓之鸟般惶惶不可终日的家伙,我发现他对那些白色蚌螃和粘液的运动情况,表现出可笑的好奇,他凝神以视直至一切都在排水孔的周围形成旋涡和消失。
因为没有吃早饭,那天中午我很饿,蔻婕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和马余正在给自己准备早饭,两包快餐面加一枚鸡蛋,鸡蛋是用北京市粮票从北京市或者河北省的小贩手上换来的。在校念书的人都不富裕,买水果挑来拣去最后要的是最小和最差的,抽烟顶多抽北京产的“长乐”,当然也有特例,和马余同班的广州人饶健就与众不同,他的妻子在湛江的一家公司里工作,每个月给饶健汇来三百元的生活费,所以饶健抽烟很高级,抽的全是“HILTON”。必须交代一下时代背景了,我和马余在北京念书的时间是:1984—1987年,所以吃饭还用粮票,希尔顿牌的香烟也算得上好东西。念书念到我和马余那份上,大小是个知识分子,尽管我们总是感到饥饿,每月发下的粮票却从来用不完,那时北京市的粮票可以说相当讲究了,有各种类型按一定的比例搭配着,譬如说三成是米票,四成是面票,还有三成是粗粮。我们把剩下的粮票当钱使,可以在小贩手上换到一些小物品,塑料衣架,塑料盆,小镜子,小铝锅,这种交换当时很普遍,那些小贩每个月都能攒起好几千斤的粮票,他们要这么多的粮票做什么呢。大约在87年左右,粮票被废除了,在粮票废除之前,我和马余用粮票从小贩手上换到的东西真不少,仅鸡蛋一项就很可观总有一二百斤吧。我和马余在快餐面里所加的那枚鸡蛋,其来历无非如此,遗憾的是那枚鸡蛋,最后落到了别人口中,我们刚刚准备好自己的早饭,蔻婕的电话就来了。同房间的小杜那天起床最晚,正是因为最晚,他获得了两包快餐面加一枚鸡蛋的意外奖赏,我对那个端着满脸盆牙膏牙刷和毛巾慢慢走向水房的人说,谢谢您,替我把早饭吃了吗。
接过蔻婕的电话之后,懒洋洋的上午忽然被某种东西激活了,一切都紧张而兴奋起来。我把早饭递给小社,飞快地收拾好蓝色大书包,飞快地奔出宿舍,又飞快地向后勤学院的大门走去。离大门还有几步远,我神色慌张,可能因为过于慌张,引起了大门两边哨兵的警惕。左侧的那个哨兵,看上去有些面生的那一个,我看见他原来垂挂于裤缝的右手悄悄模向腰带,而他的腰带上,我的天,佩带着一支众所周知的手枪啊。马余(这个时隐时现的家伙)跟随在我身边,也许是他而不是我首先注意到那支手枪的危险,他轻轻拽了拽我的衣袖,我们一同放慢了脚步,故作从容地走向大门,甚至还朝两边的哨兵分别点了点头。瞧,我们一点也不慌张,我们从头到脚没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
要和蔻婕见一面,相当不容易的,我和马余从北京西南角的公主坟出发,乘坐那种圆头圆脑布满黄色灰尘的公共汽车,赶往北京西北角的中关村,途中要倒好几路车,为了抢时间,我们在临近倒车的那一站之前,必须集中注意力,双眼紧盯车窗外,搜索即将换乘的那辆车是否出现,出现在哪里,如果它出现在我们此刻所乘之车的后面,那就是天赐良机,我们可以下车之后站稳脚根,在站牌处等着,如果出现在前面呢,我们就得抓紧了:提前挤到车门口,车一停稳,我们就纵身而下,然后朝前飞奔,趁着那辆车上人下人的十几秒钟空隙,赶上它:可惜那时候你还不认识我和马余,你对那两个拎着蓝色大书包在马路边飞奔的青年人只是很随便地看了一眼,就把视线转向了别的东西,你根本没有发现这两个飞奔者的可疑之处,我是指他们之间的那种很奇特的关系,我和马余在飞奔的过程中,时而相互分离,看起来象是实体跑得太快,它的影子被拉在身后有半步之遥,转眼间又叠合在一起化作同一个活物,两者合二为一的时候,似乎激发了某种潜在能量,奔跑的速度更快了。
即使到了中关村,也还不能说到达,离我们的目标差着一大截呢,蔻婕的哥哥叫蔻俊,在中科院的动物研究所工作,他引以自豪的东西是他正在从事的学科,我和蔻婕相识一个月后,也就是昨天吧,他通过妹妹蔻婕约见了我和马余,问过我们的专业和籍贯情况,他有半晌沉吟不语,然后对我们介绍了他自己的学科,生物工程学,说了您也不懂,这是本世纪末和下世纪初自然科学界的领头学科,我和马余听了半晌只有眨巴眼睛的招架之力,确实不懂,还不能直接说出来,人家引以为自豪的玩艺儿,你扁着大嘴直接说不懂,太伤感情了,为了把谈话气氛搞得热烈些,我试图把自己的专业拿出来说一说,我穿着一件白色带暗花的衬衫,紧身牛仔裤,一双不太跟脚的牛皮凉鞋,脚心出了一大堆冷汗,我说,我学日本当代文学,研究川端康成,我还想搞创作,写诗和写小说,蔻俊穿着一件热带风格的短袖T恤,很宽大的西装短裤,打断我的话题说,写什么小说,研究什么文学,对我们的国家太无济于事了,现在这个时代,一百个文人,文学家都比不了一个企业家,现在这个时代,我们的国家最需要的东西是科技,是经济啊。我觉得很惭愧,我说也许会考虑跳一个专业,研究研究日本战后的经济起飞。蔻俊说,你是学过外语专业的人,还可以直接从事于外贸工作嘛。我想说我对那些行当一点兴趣都没有,我还想说,要是可能的话,您这样的人可以另立一个科技和经济之国,把文学艺术和一切非实用的成分从您的国家中剔除出去剔除得于干净净,那有多好呢。可是我只能隐忍不发,我尽管年轻无知容易激动,对于这次会面的目的,却记得很清楚。蔻婕说,我哥会喜欢你的,说不定你们俩倒成了好朋友呢。我知道蔻婕这话的含义,我必须赢得一些人的好感,因为这些人对于蔻婕特别重要,蔻婕对于我特别重要,所以赢得他们的好感就特别重要了。看眼下的形势,要赢得蔻俊的好感已无可能,剩下的可能性是,不要招来恶感。我满头冒汗了,我点点头说,对,您说得对,并且一直这么说下去,直到蔻俊在对面椅子上伸起懒腰对我说,这儿可没地儿让你住,你还是回学校吧。看来情况就这样了,临近半夜时我赶乘末班车,最后一次倒车的时候,我腿脚稍一迟钝就被拉下,眼看那辆末班车摇摇摆摆开走,沮丧得差点坐在路边。原先我和蔻婕议定的方案是,与蔻俊同志谈话,尽量谈得投机,把谈话结束的时间拖到半夜,然后要求留宿动物所,这是一次增进了解和友谊的好机会,第二天上午第三节课之后,再到她们学校的新教学楼前和她会合,按蔻婕的说法,我们交换交换情况。我步行好几站路终于回到公主坟,我对跟在身边的马余说,瞧,美好的方案破产了,然后一齐笑了起来。
下午我还有课,是外国文艺理论的重要讲座,所以那天中午我们和蔻婕的见面时间很短,几乎是相互看一眼就分手了。到了中关村之后,本来还要再倒一次车,才能到达蔻婕所在的学校,那是一所早在解放前就闻名全国的名牌大学,不是北大,我说的是清华,蔻婕在清华学建筑专业,过了今年夏天就升二年级。我敢说,蔻婕不仅是一个好姑娘,说话时在北京方言中掺人些奶声奶气,听上去特别顺耳柔和,甚至让人意识到一种很纯洁的性感的挑逗,身体健康皮肤富有弹性,眉毛很浓,手臂和脖颈上,覆盖着很细软的一层绒毛,她还是一个好学生,从中学时代起每年都是“三好生”,学习成绩始终优秀出众,进人大学以来,也没有放松过自己,每周两次参加学校手球队的训练,训练很艰苦,她却从来也不缺席,又参加了一个手风琴学习班,我问她为什么要学手风琴而不象其他女孩一样去学吉它呢,她害羞地笑着说,人家说我身体好,有力气,背得动手风琴,可不能让这力气白白浪费掉。我和马余站在路边很久,还是等不到车子,我们究竟在等哪一路车呢,现在已经记不清了。我们和蔻婕在电话里说好在学校的南门口见面,情况发生了变化,见面的地点也随之改变,由新教学楼前转移到南门外。在中关村换车去清华南门,大约两三的距离,我和马余私下商量,决定不再等车,步行过去。
多年来我的叙述,基本上局限在落城界内,落城和北京的区别很多,首先可以指出的一个区别就是真与假,现实与虚构的区别,落城是一个虚构的地名,一座架空的城池,随着叙述的深人,在落城的虚线轮廓之内,虽然也出现了一些貌似真实的街巷和人物,整个落城的虚构性质却不会因此而改变,纵观我这些年的叙述,多半内容都处于虚构的阴影中,不能解脱。今天我终于说到北京了,北京可是一座了不起的城市啊,尤其是六月,风沙渐渐停息了,阳光灿烂,北京作为一座现实存在的城市,它的现实性在六月阳光下,更为鲜明不容置疑。我和一个化名蔻婕的北京姑娘的见面,这个纯属虚构的故事,很快就要弄假成真了,在一个如此真实并且独一无二的地方,撒谎是件严重的事,因为它会变成真的,让你难以抵赖。
我和马余当时头顶着六月的阳光,走过中关村,以最快的步行速度向清华大学的南门挺进,如今回想起来,不免疑虑丛生。譬如说,我们是怎样“走过中关村”的呢,为了抄近道,我们可能在布满中关村的那些研究所和宿舍楼之间穿行过去直抵清华南门,这样做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我和马余必须对80年代中关村的地形有所掌握,这样做,有着明显的好处,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省时间,让我更早见到那个叫蔻婕的北京姑娘,您知道,她由我亲自虚构,受我无限的宠爱。可是我和马余的手边,连一张最粗略的北京地图都没有,更何况我们所真正需要的是85年版“北京市区详图“呢,倘若贸然闯入,只恐怕如人迷宫,枉走多少冤枉路吧。刚才我到对门人家接了一个电话,是我的古琴老师楚八六楚老师从落城西南打来的,约我这个礼拜五参加琴会雅集,楚老师前不久去过北京,他是否有(带回)一张北京市区的交通图呢,即使有,也可能管不了多大的用处:事隔10年,北京该有多大的变化。老话说欲速则不达,为了保险起见,我和马余决定在路边拦一辆北京特有的黄色小“面的”,把我们滞留于85年六月阳光下徘徊不前的双重身影送到清华南门。这或许才是万全之策,只对司机说一声“到清华南门”就行了。
所谓动人情景是怎么回事呢,简单地讲,可以概括为冷饮店十公用厕所十鲜红的“太阳裙”。清华南门外,当时有许多简陋的平房民居,在通往校门的道路两侧(也可能仅仅是左侧,可是右侧到底有什么呢)簇拥着,从校门出来,大约要走100米左右,再横过一条相当杂乱的马路,对面是一家冷饮店,店面很土气,门口挂着“串珠式”的塑料门帘,是夏天用来挡苍蝇的,却总是挡不严,所以店内可能有一定数量的苍蝇在飞劝。我和马余又饿又渴,走进冷饮店,也不管那些飞动的苍蝇在飞动,买了一罐酸奶喝了起来,这就是事情的开端,靠在很脏的店门边,喝着酸奶,我看见蒙捷背着书包在校园里的那条笔直的林荫道上出现了。
店门外的那条马路相当杂乱,大约只有七步宽,通行着公共汽车和自行车,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天中午在我们和蔻婕之间的马路上,还有几辆只有在北方才会见到的马车。马车是一种特别的现象,加深了我们对那条马路的记忆,至于那些马车运载着什么,谁也没有留意。接着大车的马儿都不太好看,浑身毛色很灰暗,胯部还有未愈的癣疤,马儿的尾巴往往集中体现马儿的动态和活力,可是那条马路上垂头丧气拉着大车的马儿,尾巴上粘着粪便,粪便都已经于枯了。马儿的臀部后面,挂着一个很大的粗布兜,兜粪用的,城市的路面要保持清洁,无论是人粪还是马粪,必须妥善管理,所以马儿的臀部后面要挂布兜,而在马路对过,有一处简陋的公用厕所,厕所的墙上,连石灰都没有刷,蒙了厚厚的北京尘土。
我和马余倚在冷饮店的门边,喝完一罐酸奶,看见清华大学女生蔻婕走出清华南门,背着书包,没有推自行车,那辆车轮直径很小的黑色自行车,被她存放在校园内什么地方。我倚在北京西北角的一家冷饮店门边,看见年仅二十身体强壮心情也不错的北京姑娘蔻婕背着很沉重的黄色书包走出来,她的胯部特别有力,把灰色条绒的背带裙绷得紧紧的,一件细格子棉布衬衫,也似乎嫌小了。我和马余看见她渐渐走近,站在马路对面,有时用手搭在额前,把视线拢到一起,沿着杂乱的马路向西面更远的地方张望。我忽然感到自己的眼睛象机器出了故障,一会儿看见蔻婕的脸,一会儿看见从马路上驶过的马车,内在的视觉焦距变得十分紊乱,就赶紧闭上眼睛,离开靠近路边的店门,向后倒退,退到那家冷饮店光线暗淡的深处。
这一章原来的标题叫做“北京长亭短亭”,早就想写了,却一再被耽搁下来,一件想做的事情一再被耽搁,总有它的原因。打出开头几千字就觉得吃力,这种现象在我的写作中并非少见,可是这一章要写的内容,几乎全是真人真事,按道理讲应该很顺畅的,齐氏,一个最喜欢谈论鲁羊作品的落城女性,曾经这么对我说,北京那么大地方,你在北京遇见那么多人,素材那么丰富,这篇东西肯定写得好的。可是她哪里知道,我就是写不好,不仅写不好而且压根儿写不出来呢,开头几千字存在电脑硬盘里,有半个月没敢去动它,我甚至认为自己再也不会动它了,马余这家伙,被我搁在北京西北角一家简陋的80年代的冷饮店里,再也无人理睬,想想都让人悲哀。不过事情的转机往往就发生在最绝望处,有一天中午我去了郭平所在的那间书库,书库属于落城师大的中文系,坐落在师大校园里的一座小山包上,真正旧款式的建筑,建于民国,或者晚清吧,其中藏书以线装古籍为主,平时没多少人问津的,书库窗外的几棵老松老柏,特别让我爱看,就象暂时寄居在书库里的郭平老兄,有些古貌古心的意思。吃过中饭,送走了上小学的儿子和医院里上班的妻子之后,郭平把我让进书库里面有桌椅的一个角落,膝盖对着膝盖,和我谈话。往日我们的谈话,不外乎读书和弹琴,弹琴和写小说的这些题目,这一次不知为什么,我们谈起了青春和女孩于。我有个坏习惯,在有兴致的谈话中,我喜欢把正在写作的一些小说细节抽出来,当做真人真事一般,说得有鼻子有眼,譬如我和郭平在书库角落里谈话时,我就说起了我在小说中试图虚构的北京姑娘蔻婕,当然说得很浅很浅,只不过极简要地讲述了我和蔻婕的一次短暂的相见。我说,一开始我在水房里刷牙,看见那些牙膏泡沫是怎样变为白色的,然后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孩子约我到清华大学的南门相见,我早饭都顾不上吃,就上路了,一路上不知倒了几回汽车,还步行了几里路,才赶到约会的地点。郭平看着我,用一种非常安静的语调说,后来呢。
我和马余忽然觉得自己的眼睛出了故障,一会儿看见路上的行人和马车,一会儿看见马路对面蔻婕的脸,所有的影像都晃来晃去,象是映在波动的水面上。我们离开靠近路边的店门,向后倒退,一直退到不暗淡的地方,把各自的视觉焦距作了调整。我们看见蔻婕站在那条杂乱的马路对面,蔻婕站在很亮的阳光下,有时踮起脚尖,朝西张望,又朝东张望。可以这么说,蔻婕朝西张望时一直望到蓝旗营,朝东张望时,大约能够望到成路边的五道口商场。她背着书包,站在那儿,几乎望穿了双眼。我看见蔻婕的脸上,眉毛很粗,眼睛是圆圆的,或者是弯弯的,鼻梁不太高却显得坚实有力,上唇周围有些汁毛,很柔软很稚嫩,而且还没有发黑,没有发黑真是件好事,但愿今后的岁月不那么尖刻,就让那些汗毛永远保持一种淡黄的色泽。我和马余躲在冷饮店深处,看见蔻婕脸上每一个毛孔都渗出汗水,汗水越聚越多,马路上行人车辆煽起的灰尘,扑向她的汗水,原来很光润的脸色,此刻正在转向灰暗,我和马余看着,都有些于心不忍。
现在想起蔻婕,印象最深的是什么呢,隔着杂乱的马路,一种表情变化,蔻婕的脸,蔻婕微微踮起的那双脚尖。一个北京姑娘的面部表情,和她善于运动的脚尖的全部变化,都为了我,为了马余的出现,这种现象多年来使我感动不已。我和马余好比外省田岸上的小狗,被风吹到如此伟大的北京的街边,可以说是某种不幸遭遇,干燥的空气,陌生的城池,最初几天抑制不住的鼻血,使我们很明确地认清了自己四顾无依的艰难处境。这么大的地方,有几万甚至上千万的人口,没有谁觉得我和马余的存在是必要的,是必不可少的,这样的事实就这样环绕在身边,我们尽管不愿意却不能不怀疑自己,怀疑自己这样的人,即使有双重身影,也是生不如死。正如朋友们批评的那样,马余和我的自尊心太强了,以至于要时时搜寻自己在某一环境下存在的必要性,可是这种必要性在多数情况下深藏不露,它藏在我们意想不到的什么缝隙里,很难抠出来。我遇见蔻婕是在五月,五月在我一生中,最多事的月份,许多与个人激情相关的事件,几乎全都发生在五月上旬,或者是在五月上旬种下了祸根。有机会我要找占卜和看相的好朋友老片给我测一测,这古怪的五月上旬对于我究竟意味着什么,难道所有的事情都只是时间上无足轻重的巧合么。我想,巧合大多会使人生疑的,譬如我的五月如此多事。不久前我丢失了蔻婕写给我的全部信件,紧张的房屋拆迁,丢失一切辎重,兵败如山倒,一张做工粗糙的写字桌,寄放在唐兰(马余的第二任妻子,一个由我亲手虚构的人物,祖籍河南,现住落城)的娘家,又从那儿被搬运到另一个地方唐兰的第三个姐姐家中,抽屉原本上着锁,现在可能被撬开了,有一天我问起那些信件的去向,唐兰说可能当废纸卖掉了,蔻婕的15封信,夏季恋情的最后见证,扎着一根牛皮筋,由于天长日久,牛皮筋都发粘了,轻轻一执就断,那些信件所用的信封可分为两大类,纸色淡黄印有动物和植物图案的,和纸色白亮印有“清华大学”四个红字的,北京姑娘蔻婕的钢笔里灌满了黑色的碳素墨水,那支钢笔我没见过,我没见过她写字,我只见过她留在信封和信纸上的黑色字迹,字迹有大有小,都很工整,我喜欢工整的字迹就象我喜欢态度纯洁的人,那些信件中间夹着一张美术馆的参观券,参观券的背面是白色的,我用很粗的记号笑在那一小片矩形白色中写了“五月五日”,字写得很大,很热情,因为那就是我和蔻婕初次相逢的日期,这个日期现在不那么理要了,现在我是写小说的人,拥有了虚构一切事物的特权,现在不那么重要的日期当初却很重要,因为我和蔻婕的初次相逢,确实发生在那一天不太晴朗的北京大空的下面,美术馆第一展厅的人口处。我和蔻婕的相逢,使我初步确认了我和马余站在北就街边的必要性,这种必要性当然是无足轻重的,事过境迁之后,我们还会觉得有点儿荒唐呢,可是在当时,这种必要性就是全部必要性,甚至开创了我和北京之间唯一的富有温情的关联,我的天。
时间过得太久了,我想,总不能躲在阴影里老不出来,就和马余一起走向阳光强烈的店门外的街边。隔着那些陈旧的不复存在的车辆和马匹的影子,我们看见蔻婕笑了起来。车辆和马匹当时还不是影子,还是些难以穿越的物质,把姑娘挡在马路的对面,只有她那满脸的笑容,象一种特别的光束射过来,透过不停变幻的车辆和马匹的缝隙。后来的年代里,我反复想起这个时刻,我和蔻婕分别站在马路的两边,蔻婕笑着,她的整个健壮的身体和活跃的年青女性的心灵,因为看见我,就充满了笑意,这使我为自己感到某种骄傲,甚至凭借这种短暂的骄傲,忍耐了多少无法忍耐却更为长久的东西。
也许动人的情景发生在另一天,另一种情况下,另外两个人身上,这有什么要紧呢。蔻婕就那样笑着,走到我们面前,或者我们穿过那条有马车、汽车、拖拉机、摩托和杂乱行人的马路,走到笑着的蔻婕身边。我们站在马路边的尘埃里,迅速而深情地接吻。我们还记得,寇捷挎在左肩的书包,看上去很沉。所以她在接吻之前和接吻之后,曾经不由自主地将左肩往上耸起。我们想对她说点什么。我们并没有想好要说的话,我们幸福地张开嘴巴,好象要对我们所爱的人,吹一口气。我们对往昔爱情之中发生的事情,记得多么清晰:我们的蔻婕,在刚刚接触又迅速分离的两张嘴巴之间,坚起她右手的食指。我们认为那是一根金色的食指。我们还认为,金色的食指就是至高的权杖,它让我们怎样,我们就会怎样。它让我们沉默,我们就沉默;它让我们站在原地等待,我们就象石柱立在路边,毫不动摇。她带着她那根金色手指暂时离开我们,她转身,她向厕所走去。我们目送蔻婕走进路边的公用厕所,快活得心里难受。为了中午的短暂相见,她把小便憋了多么久呢。我们甚至想象了她小便的姿势和声响。我们只想到了小便,这就是我们的愚蠢之处,即使在爱情中,我们也难免迟钝而粗俗。大约过了两分钟,蔻婕出来了。我们看见了她,还有她令人惊奇的变化。条绒背带裙不见了,细格子棉布衬衫不见了,灰暗的色调不见了,她全身呈现出眩人眼目的鲜红的亮光。她走近,几乎贴在我们胸前,然后迅速地后退,在一个她认为合适的距离上,缓缓停住。她的这些动作,具有极好的连贯性,让我们联想到她从幼年到此刻所接受的各种训练:摹拟动物和植物的幼儿舞蹈,游泳,各种节奏的交谊舞,女于手球,一些田径项目,还有她的手风琴。
她缓缓停在那儿,身穿一件红色的质料很轻柔的“太阳裙”,左手扶着书包带,右手在自己的腰间和臀部慌乱地抚摸着。我们知道,这件崭新的裙子,在她的书包里藏了很久,被压出了皱痕。她说,这是我姐给我做的新裙子。她说,我想穿起来让你看一看。她说,你觉得好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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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2:5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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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怎能把房间改造得可以住人呢——引自别人的书。

    真是没有料到,自己又一次成了踉跄街头的醉汉。

    中秋节和国庆节接踵而至,正好赶上一个周末,学校里经过周密安排连续放了四天假。不少同事都很高兴,马老师在课堂上感觉到,多数的学生也是高兴的。是啊,连续四天,在最好的季节里,确实令人高兴。教室的窗户扇扇都打开着,阳光和松树,一会儿清晰,一会儿有些模糊,天上的云彩移动得很快吧。

    马老师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教室里多半学生正在交头接耳,好象议论着什么,还有好几个学生的眼睛望着窗外。那是几双比较聪明的眼睛,马老师上课时,总是在一百多双眼睛中寻找它们,地它们渐渐熟悉了。至于这些眼睛的主人,马老师还记不住他们的姓名。这些眼睛,此刻在看什么呢。

    它们想看见我刚才看见的东西。可是怎么可能做到。我什么都没看见呵,或者说一个人把视线投向窗外,有时候这是没有任何含义的行为。没有想看什么的心思。阳光和松树,反映在一面古老的镜子里。

    要真是镜子,就好啦。

    最前面一排的座位,坐着身材比较矮小的几个女生。马老师的上半身在讲台上方微微向前俯倾。请问现在几点。马老师不是没有手表,可是金属表的搭扣出了毛病。磨损过度,搭不住,孜孜地搭上它,一抖腕子就脱。放在背包下面的小兜里。也懒得拿出来看。前排女生有一半把头埋进胳膊弯,只露出后脑勺。马老师弄不清楚,后脑勺们究竟睡着了,还是仅仅作出厌倦的姿态呢。

    真不该调到这儿做什么老师。偶尔来开讲座,讲的和听的,都有兴趣。无论从学院的正门,还是后门进来,总可以瞥见红红绿绿的海报。粗糙的美术字。颜料从字的笔画间婉蜒滴落的痕迹。批评家,先锋批评家,或者,文学批评前卫。在掌声中,马余先生曾经是个人物。孩子们已经长大了但还不太大;孩子们已经不那么幼稚了,总还有些细稚。喜欢新鲜,喜欢海报上的名字和头街。现在的情况是这样:马老师,每周四节课,满手是五彩的粉笔末。口枯舌燥,要把那些死去的人伟人们的伟大著作,讲出子丑寅卯。吃力秒讨好呵。而且,伟大著作尽管是伟大的,动辄上千页,可对孩子们有什么用,能让他们毕业后的境况有所改善么。

    奢侈的东西。我所搬运的,不是必需品。

    只有我自己喜欢罢了。

    后排有一个穿背带牛仔裤女生忽然站起,出了教室后门。她目无旁顾。她是想起什么紧急的事情吧。没有什么比上课更无关紧要,反正每周都有得上,甚至每天都有得上。课程不同,老师的废话却差不多。她很可能就是这么想的。这门选修课的课堂上,再也没有看见她。厌倦来得真快,马老师苦笑,连她叫什么名字,我都来不及知道。教室里缘无故地变得寂静。前排正中间,有人被惊醒了,脑袋从臂弯间探出来,左顾右盼,最后把视线定住,看马老师的脸。

    对不起,请问现在几点。
下课了,大家歇歇吧。

    从讲台上走下来,马老师坐到后排,和几个高年级学生闲聊。马老师知道,这几个学生是有意留在教室里,想和自己说说话。没有实际用途的东西,譬如诗歌和小说什么的,毕竟是有人喜欢,大学和其他地方不一样,应该不一样嘛。马老师手中端着一只塑料茶杯,红黄相间的颜色,很显眼,泡了一袋“立顿”红茶。喝完这杯茶,才能慢慢缓过劲来,上课是很累的事情。总有一天,给自己找份不必开口说话的职业。马老师把自己能做的行当,略想了想,不必开口说话,还是个难题呢。

    知识分子的两种耕作。
    舌耕者,柔软充血的犁尖。

    坐到后排,马老师和教室前面的黑板之间,隔开三、五丈距离,看看黑板上定的几行粉笔字:叙事主题、天赋的成长。巨大的努力、显性结构与隐性结构、艺术作品对人类心里隐约地觉得烦闷。

    毕竟有人喜欢,为什么要喜欢呢。

    这时候,教室门口涌进许多人。是另一批学生,来学习另一门课程。他们渐渐坐满整个教室。

    有四天的假期,系办公室出通知,说明了有关课程调动的情况,所有下周一该上的课,统统调在本周六上。马老师的两门选修课,都是星期二,一门在上午,一门在晚上。通知上没有说明星期二的课怎么办。马老师想,大概是不用上不用上上了。问了好几位同事,马老师认识的同事很有根,但是他在走廓里,把所有能认出来、又正好碰见的同事,问了个遍。他没有得到任何清楚肯定的答复。所以为了稳妥,马老师又亲自到系里向教务秘书查问。

    星期二的课是怎么安排的?

    谁是星期二的课?

    我的两门课,都是星期二。

    那是您的运气。

    究竟怎么安排的?

    不上了。

    真的不用上了么?

    谁骗你。

    由此,马老师心有所悟,得出有关结论。即,清楚肯定的答复是有的,只是我们不知道该向谁发问。星期二的课不一定有多重要,而且我们也会知道,这事该问谁。马老师想起了一些其他的事情。他认为,有些更重要的事情,却可能无人可问。真的无人可问么。

    他将一只翠绿色塑料壳的热水瓶放回系办靠墙的桌子上。

    那里有许多热水瓶,有些热水瓶的把手上面,沾着粉笔灰。

    马老师就是我们熟悉的马余先生,这个马余先生,他的身份始终不最后落实下来,更奇怪的是,他的生平事迹也混乱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要是哪一天(譬如下个世纪的40年代,那时他或许终于死了),有好事者想给他编一份年谱,将是很困难的吧。虽然我们有时能确切地了解他的行为细节,甚至一闪今的心思,可是有关这个人的整体情况,终究无从把握。在同一时间内,他做许多完全不同的事,而且这些事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他的出身,他的职业,以及兴趣爱好,都无连贯性的可言。可能给人这样的印象:这是一小群肉体和精神的小鬼,相互争夺并共同冒领的一个姓名。

    现在,四天的假期就要开始了。许多人打算利用这四天做些好玩的事情,譬如带领全家去郊游,去野餐,或者呼朋引在,痛痛快快打几个通宵的麻将;也有的人与众不同,要利用这个机会躲起来,谁都不见,什么都不干,图几天的清净。

    马老师有些犹豫。他拿不准该做什么。前些日子,他受到一家出版社的邀请,出席一个讨论会。年轻的时候,他曾经在那家出版社当过编辑。后来社会的形势急剧地变化,出版社很快就企业化了,印数和利润成为出版的价值核心。利润指标摊到了每个人头上,他花费无穷心血才确立起来的对作品的判断方式很快变得毫无用处。对于一个好编辑来说,他的判断方式不仅无用,而且有害。要学会做小买卖,他想,不管你是怎样的人,如今要做小买卖,要会打算盘。可是他觉得自己无法改变个人判断的习惯。其实是他缺乏改变自己的诚意。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这些道理都是懂的,就是习惯难以改变。马余带着他的习惯,跑到学校当老师。他想月肿“圣人”的意思,是对统治者说的,普通的人怎么能做到那样呢。

    讨论会的日期定下了,是以前的同事老吴来电话通知的,说就定在中秋节的前一天。

    四天的假期,有一天人家替您安排了。

    还有三天归自己。

    即使只有三天的时间,马老师还是犹豫着,因为他拿不准该做什么。他想在中秋节回老家。他的老家在本省北部的乡村,逢年过节,他回去看看父母。可是近来一个时期,马老师害怕回去。也说不出什么明确的理由。只是心底里有些怕。或者不是个“怕”字,而怯,所谓“近乡情更怯”的那个“怯”字罢。父母都老了。父母现在还把马老师当孩子,因为他永远是他们的孩子。父母最关心的是马老师过得好不好,他们永远喜欢听见马老师说一个“好”家。马老师知道这个“好”字的份量,它对老人几乎意味着全部。他永远都说,好,很好。可是他觉得自己过得不好,真是是一点都不好。他说那个“好字”,觉得很辛苦,很难为情。

    马老师甚至觉得,自己被一个“好”字害苦了。讨论会不能不去。这事由以前的老同事老吴张罗,老吴是个忠厚的人,以前与他同事多年,马老师有这个印象。再说参加讨论会的人,有半数是自己受了委托去邀请来的。被请的来了,请人的自己不露面,也说不过去。马老师想,去是要去的,可是去了,又说什么呢。

    要讨论的对象,是刚出版的一部长篇小说。马老师在出版社于过,深知这种类型的讨论会,为什么要开。

    马老师独自开创的一种文学批评的方式,叫做“虚构批评法”,这种方式的要点是,在一部现实的作品之外,虚构另一部不同的作品,将自己的批评立场置于一真一假两部作品之间。这是一种无可无不可的批评方式,它似乎仅仅是在两部作品之间穿梭往来。但是要认识到两部作品在虚构级次上的不同,马老师解释说,假如说一部作品是虚构之物(忽略其物质形式的现实性),我为了批评而引证的那部作品,则是虚构的虚构,它仅仅出现在我援引的段落中,并无原著存在。

    他伸手向虚空,寻求依据。这是刻骨的怀疑主义所导致的令人伤心的结局,却被许多人视为伎俩。如果他的批评方式只是伎俩,那无疑是聪明的,而且显示了哗众取宠的喜剧魁力。他遭到众多同行和外行的责斥、戏谑、冷嘲。所以他决定在一切讨论中沉默,只让自己面对果盘里的香蕉和葡萄。

    在翌日出席的讨论会上,马老师发现,果盘里果然是香蕉和葡萄,每只果盘的旁边,还放了一小堆糖炒栗子。

    与会者以惊人的频率使用这样两个术语:反讽,形而上。

    他默默无言地参加了个气氛热烈的讨论会。

    喝酒之事是怎样发生的呢。

    马老师在讨论会上遇见几个老朋友,看看大家的脸色,都有些青黄不接的意思。只有一个人是例外。他几乎永远是例外。那个例外的人,名叫王义,也叫老王或者老义头、义翁。

    其实,被称作“义翁”的人,也就三十多岁,比马老师略长,肯定还不到四十。义翁的脸色奇好,言谈冲和,神情泰定,说出来的话,不管是什么话,都让人觉得有十层的道理,因而也就有十层的把握,大家说,看样子义翁是得道之人。

    每次见面,马老师总要向王义问点什么。譬如,在饭店里吃饭的时候,马老师看见桌上有一盘素炒芦蒿,就会向王义请教:这盘中的芦蒿,和字典上的“姜蒿”读音很相近,是不是一种东西呢。王义摇头说,不是。王义又说,江北一带有些方言里念作“驴蒿”。马老师问,芦蒿和那个“驴蒿”是否同一种东西呢。王义说,是。当然不止这些鸡毛蒜皮,马老师有时会很突兀地问起另一种问题,那些问题,是马老师觉得极难解决的,又挥之不去。

    自从与批评界保持距离以来,马老师就很少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了,他把多少有点激忿的心情,表现得十分和缓。象一种自然的引退,不过他自己知道,还不够自然,心里有一块东西,始终没有彻底化开。

    他觉得自己的最大问题,是缺一个真正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从人的角度看,人比动物有优势,即使物质的空间很窄迫,也能在精神呵、学术呵、想象可,甚至在某些游戏的趣味中,获得广阔的生命前景许多人留下这方面宝贵的经验。但是经验,马老师想,在实际的困苦中很难发挥效用,多少年来对庄子、斯宾诺莎的研读,只带来短蜇的陶醉,但是那样绝顶的智慧经验,至今没有使我在天地之间变得自由些、快乐些、或者仅仅透彻些。

    有还不如没有。

    有了,不知拿它怎么办。

    这些令人起敬的。难能可贵的、无处安排的玩意儿。

    开完讨论会,时间还早,阳光从会议室的大窗户斜透进来。马老师想起教室的窗户。又过了一天,太阳偏在西方,与地面的夹角越来越小。有些人走了,会议的主办者老吴竭力要将剩下的人挽留住。出版社在一家饭店里订了两桌,看看剩下的讨论者的人数,最多能凑齐一桌,老吴忙着打电话,另行调集吃饭的人马。

    乘下的讨论者,在偌大的会议室里,一小簇一小簇地分开坐着,有的窃窃私语,有的不怎么说话,偶尔发出响亮的笑声。马老师呆在一隅,感到身边和眼前的景象有点寥落,空洞。

    无处安排或许是自己为学不实,缺乏坚强的意志。

    倘若把那些智慧经验化为血肉了呢。

    血肉也有无处安排的时候吧。

    马老师看见多日不见的王义面色润泽,神色泰定,就坐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他对此有什么高见。

    马老师说,是将它们付诸实践,还是仅仅心存一念呢。

    义翁毫无难色地说,当然是心存一念。

    马老师说,心存一念就可以吗。

    义翁说,要不是心存一念,你又怎么办。

    马老师说,是呵。

    王义说的许多话沫见得就正确,可是听起来非常正确。

    马老师想,人的心思也是如此,确认什么总比疑虑要好,有利于调养身心。

    我不过想听听冲和而肯定的语气吧。

    看王义的脸色,多好。

    确实,有些为我们所仰慕的智慧、理想,不仅庄子和斯宾诺莎,而且释迦牟尼和基督,若在日常现实中付诸实践,则必败无疑。或者非常生硬。它们过于高超和明净而缺乏践履之可能。

    践履不可能之境,即为超凡人圣,此理甚明,然而瞬间到达与坚固永驻,又为截然不同的生存方式。

    日常是凶恶的和宽容的,人在日常中,践理而行势必难比登天,心计把智慧污染了,触物生烦、随境有苦,辗转出没、心无所主,日常谋杀一切高超的和明净的,它把一切混合起来,化作无理的平庸的论价的绵延之动。日常的宽容则是老生常谈:兼善恶、齐高下,珠玑草芥,往往同归。

    不是日常伤及我们的真生命,我们的真生命具有日常性,一切损伤因而是自为因果的,损伤即必然,我们正是在许多程度不等的自我损伤中由生及死。

    高超明净的理性排人的、无限的、生于梦想的),它曾经被人数极少、且其出现极不可解的担当者在他有生之年贯彻了。这种“贯彻行为”竟成悬案,让我们的马老师百思不解。是否这样:在基本生存中(鱼在水、乌在林)保持(随顺)日常,而将超越之思作为念念所向的“天边外”。问题是,二者在个人的生命中如何联贯、最终得以最大限度的整合呢?

    马老师的头疼病是大学时期就有的,如今已成定期发作的嗀疾。

    这一次发作的程度,恐怕要超过往常了。

    他有这个预感。

    在其余的三天里,马老师想出去,想离开落城到别外去转转。事实上,他是称想到“出去”这个词,而且对这个词产生了特殊的感应。马老师觉得“出去”这个词有一种魔力。甚至,马老师想,它还暗示了某种解脱的方式。

    中秋节的上午,他整个在睡梦中。在他醒来之前的刹那间,记住了一连串的梦境的最后一幕,一匹灰色的似是而非的马,马背上骑着两三个人,那三个骑马者身体模糊而面孔清晰,其中一个是马老师。可是马老师又觉得自己不在马上,而在马下,手里捏着一根不知来由的鞭子,使劲抽打那匹马。梦中之马却跑根不前。马背上的三个人回头望着马老师,分别显示出嘲讽的表情。马老师觉得嘲讽的表情三种以上。更加出力地抽打那匹马。他的鞭梢越来越多地抽到那三个骑马者的身体。他看见其中最矮小的一个骑马者无声地滚落下来,跌在尘埃里。他看见自己和那个滚落的人拥抱在一起,并且感到了发自肌肤的温暖。与此同时,他预感那匹马将奔腾而去。

    醒来之后,马老师依旧是恍然若梦。他在窄小的房间里坐着,无声无息。在毫无生机的荒凉的感官世界里,他听见周围各种各样的响动。好象有一台电视机开了整个下午。还传来了妇人的咳嗽和孩子念书的声音。

    马老师觉得自己在椅子里已经接近了死亡的某种较为和缓的形式。

    一切外界的声响,在进人他的感官之前,必定是穿越了很厚的阻隔,听上去那样灰暗,如同含混不清的记忆。

    他不知自己在什么地方,在于什么。

    是要出去了,不是离开住处,也不是离开落城,而是离开自己。

    窗外渐渐发黑,片刻之后,又变得明亮起来。

    马老师看见有两个人悄悄走进房间,亲密地靠近他的身边。

    那是两个非常熟悉的人,甚至非常重要。

    可是他却没有丝毫的反应。

    中秋的晚上,马老师接到父母从老家打来的长途电话。他接完电话,发现自己流出了不少眼泪。等夜深人静,他穿上布鞋下楼。狭窄的楼梯共有一百多级,都觉没在黑暗中,楼梯上的这种黑暗,有人想把它比喻为深重的罪过和掩饰罪过的谎言。何必呢。他完全凭着直觉,一路摸下去。

    马老师当天夜里就喝得大醉。他独自在落城街巷中游荡,没有遇见任何人。连鬼都没有。孔子,庄子,墨子,斯宾诺莎。他隐约记得,自己若名其妙地走到一所学校的篮球场上,喝完了当天夜里的最后一罐啤酒。释迦牟尼,耶稣基督,他坐在篮球场中央的一条白线上,抬脸看一眼月亮,不满地嘟哝着说“现在算完蛋啦,连啤酒都能把我打得摇摇晃晃,还喝什么鸟酒啊”。

    老家情况还好,就要进人秋忙了。

    我却拿不准该做什么。难道继续搞什么“虚构批评”,该死该死,批评又有多大意思。况且,如今他们连一篇象样的小说都做不出。

    喝酒喝到一定程度,或许自己也就从自己里边出去了吧。

    竞要如此这般一天天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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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2:57 |只看该作者
下了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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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皮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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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6:27 |只看该作者
有他的赎买的
我买了一本
喜欢这老几上传的第一个
熊猫,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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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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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6:27 |只看该作者
基本上都看过,但今天再看,还是觉得《出去》最好。
Narkom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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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丁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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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6:4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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