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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或昆德拉的终极之物[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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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4: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扫了几眼,就觉得这是篇厉害的东西,所以把它贴过来。涉及宗教(基督教)的罪感、伦理、幸福和艺术(小说)。有兴趣的可以看看侃侃。]

蝴蝶,或昆德拉的终极之物

时间:2000年2月1日
地点:江西省湖口县
对话人:一行,夏天

夏天:谈论昆德拉变得越来越不可能了,因为他被如此之多地谈论,以致于任何人都能对他说上几句所谓“媚俗”或“美好”之类的无关痛痒的话。对他的态度变得如此之简单,似乎从抵制或赞成他的立场中就能判定某个人的全部心性品质。我想知道的是,他的特性,他的美学风格难道真地就全部体现在他所谓“小说唯一的道德是认识”这一现象学戒条之中吗?通向昆德拉难道就真地没有别的道路?他的美学中就真的只有冷酷的分析,而没有美的位置的存在?

一行:毫无疑问,昆德拉被流俗如此谈论一方面是由于他的小说本身的缺陷,即在写作方法论上摆出一副完全智性化的姿态并沉溺于认识之中;另一方面,也来自于人们被某些别有用心者所误导而形成的偏见。但是,通向一位作家并非只有表面那条似乎被他本人认可的道路(对于昆德拉是现象学道路),而还有另外的道路。这条“通向作家的秘道”往往不为人们注意,但却是他的真正的意义所在。

夏天:你所谓的“某些别有用心者”,大概是指刘小枫吧?

一行:他是其中比较深刻的一个。但是他由于自身从〈诗化哲学〉以来形成的浪漫气质而忽略了更根本的问题。〈沉重的肉身〉一文给人造成这样一种印象,亦即昆德拉是站在萨宾娜一边用“媚俗”来颠覆“美好”的。对于这种论调,一个简单的疑问就能将它驳倒:“昆德拉颠覆了特丽莎吗?”我想任何一个读者都能读出昆德拉对特丽莎的生存品质的理解和向往。也许昆德拉本人在心性上确实相似于萨宾娜,但一方面,心性是无法选择从而不能用道德下评判的;另一方面,心性的本相与这种心性所理解和向往的世界并不能划一,小说往往是对自身心性的批判。那些抵制昆德拉和认为昆德拉的书中没有任何美的人似乎忘了,正是昆德拉比他们更理解特丽莎的心性的特质,正是小说的最后一章写出了无与伦比的美。美已经把那种论调驳斥得体无完肤。

夏天:如果我理解得不错的话,昆德拉在书中其实隐晦地批评了萨宾娜的生存方式。或者说,萨宾娜对美的理解和特丽莎对美的理解存在某种差异,这直接造成了萨宾娜错过了幸福。小说在后面写到萨宾娜时越来越荒凉的语调说明了这一点。

一行:刘小枫使人简单化地对待昆德拉,这是他那篇文章的写作方法所决定的。他一开始就想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置入赫拉克勒斯的两难问题的故事中进行复述,直接造成了理解时受制于希腊语境。应该说,他的切入点本来是很好的,但可惜他完全不管这两个故事的差异而只一心想把它们捏合在一起,并发起一场对昆德拉不如说是萨宾娜的伦理指控,这样就使得用一个故事讲述另外一个故事变成了一个故事对另一个故事的入侵。〈沉重的肉身〉无非是这种伦理侵略的战利品。

夏天:刘小枫关于昆德拉的批判还有另外一篇文章呢,很多人都感到那篇文章不大对劲。我读〈被背叛的遗嘱〉关于“一个兴奋的小男孩”时很明确地意识到昆德拉在批判所谓的“兴奋伦理”,因为兴奋使人远离他自身并因而远离幸福。而刘小枫的书似乎认定昆德拉关于“笑”的伦理就是在赞成兴奋伦理。这显然是故意的歪曲,好为投掷其神学和伦理飞镖设置一个莫须有的靶子。

一行:还不仅如此。笑的伦理和兴奋伦理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中的东西,一个指小说家应奉行的保留事物的模糊性的写作伦理,一个是生活中的将时间片断化的生存伦理,而刘小枫将它们混为一谈,认为昆德拉支持兴奋伦理。其实昆德拉后面一本小说〈慢〉就是对兴奋伦理的全面批判。另外,刘小枫大谈卡夫卡来讥讽昆德拉时引用了特拉克尔的一句话:“罪并不能用诗来救赎”。但是兴奋或者说萨宾娜的心性是诗吗?恐怕是刘小枫所钟爱的特丽莎的心性更近于昆德拉定义的“诗”吧。非常明显的一点是,无论是特丽莎还是托马斯,他们都不是信徒,也没有刘小枫的罪感意识,他们只相信平凡人的相契相携的生活。

夏天:如果你认为刘小枫曲解了昆德拉,那么你所谓的通向昆德拉的秘道又在哪里?

一行:对于昆德拉而言,我认为,通向他的秘道在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最后一章出现的“蝴蝶”一词之中。

夏天:我记得你写过一篇短文《特丽莎与乌鸦》,其中认为昆德拉所写的动物全部指向与强力意志相反的弱的方向,并因此构成特丽莎的伴随隐喻。这里你又说到“蝴蝶”,我好象印象不太深。那只乌鸦我倒是读的时候就注意到了。

一行: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蝴蝶”一词出现过两次。一次是特丽莎梦见她回到了她五岁时住过的小房间,当时她的父母认为她应该有一间自己的房间了,那间房子里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桌子上有一盏灯,灯罩中有一只蝴蝶。书中写道:“特丽莎知道,这只蝴蝶就是她的终点”。另一次是在小说结尾,她与托马斯进了那间小旅馆的房间,房间的摆设与她五岁时那间房的摆设完全相同,仿佛她在做梦。她打开灯,灯罩里的蝴蝶被头顶的强光一惊,在房间里开始来回盘旋,楼下,“钢琴和小提琴的声音丝丝缕缕地传来”。

夏天:你这么一说,我倒是记起来了。在这个蝴蝶中难道有什么奇特之处么?

一行:你知道,“蝴蝶”一词一般有以下几种指涉:首先是超越、解脱;其次是短暂性和偶在,或者说死亡;然后就是神秘和不透明。这三种涵义是东西方共有的关于蝴蝶的解说。我想这三种含义很容易从昆德拉的书中得到印证。

夏天:第一种含义亦即超越、解脱,托马斯最后一句话可以作为注脚:“特丽莎,我没有事业,任何人都没有。认识到你是自由的,不被任何事业所束缚,这才是一种极度的解脱。”第二种含义是全书的中心问题,当蝴蝶出现时,他们就离死不远了。至于第三种,我也能接受,毕竟,这只“蝴蝶”的确来历不明,不知道是从哪里飞来的。但这种神秘是否过于廉价?

一行:我想蝴蝶的神秘性首先是作为一种平衡出现的。如果说,前六章的现象学已经将世界透视得一览无余,关于“媚俗”和“遗忘”的分析已经过于清晰地揭示了这个世界的本质,那么蝴蝶的不透明就是最终承认这个世界的某些事物不是现象学所能穿透的。我不认为这只蝴蝶的出现是出于昆德拉的预先的故意的构思,我坚持它是写作过程中某种“非此不可”的产物。正是在这里,写作保留了至关重要的精神平衡,亦即保留了对神秘的敬畏和谦卑态度,亦即保留了超出现象学的维度,它证实小说并非纯智力的运作,而最终是某种不可理喻的接近。

夏天:你好象不理解我所说的“廉价”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蝴蝶这个词如果仅仅只有以上三种意义,它就只不过是一种陈词滥调,一种无须语境限制就能使人预先获得美感和诗意的假词,因为它没有被赋予个人化的、不可公度的新的意义。

一行:不,它并非不受制于语境的。蝴蝶其实在可公度的含义上还指涉美,但在这本书中它指向的美不是虚幻和超脱的美,而是牧歌和幸福。最后一章无非就是给美下一个定义:美是牧歌,是重复。这是生存之美。而昆德拉在〈被背叛的遗嘱〉中下的定义是“美是认识”,那是现象学之美,但美并非只有现象学的形态。甚至萨宾娜这样现象学的目光也从教堂晚祷的歌声的回旋重复中发现了美,这种美是非认识论的,而认识只有认识到有着一种超出认识的美的存在才是真正的认识。〈慢〉给美也下了一个定义:“美是慢”,这使我们不得不慢下来考虑昆德拉对美的终极理解问题,或者说昆德拉的终极之物到底是什么。他的复杂性也只有在这里才能得到恰当的解说。

夏天:〈不朽〉中有一小节是关于小路和现代公路的修辞学的,其中就说到了慢和快的问题。

一行:对,慢和牧歌是相同的生存品质,我个人认为这就是昆德拉所向往的生活世界,蝴蝶,小路,慢,牧歌,这些词共同构造着他的终极之物:自然生活。

夏天:自然生活?是了,你的〈裘德〉一文说的正是这种自然生活。

一行:不。我想大概是我那篇文章的语调使你产生了这种错觉吧,其实裘德的自然生活在其基质上说和萨宾娜与特丽莎都有差异,他是二者的中和形态。自然生活的两种形态,亦即欲爱和牧歌形态的差别不是不信与信的差别,而是快与慢的差别,是兴奋与幸福的差别,牧歌未必就是宗教化的,尽管它来自〈旧约〉。

夏天:这两种自然生活就没有共同点吗?

一行:有的。很明显的一点是,蝴蝶的不透明在某种意义上指涉私人空间的不透明,亦即隐私的存在。欲爱和牧歌都需要一个绝对化的私人领域。这一点从蝴蝶出场的那间小房子的性质便可看出,那时,特丽莎的父母认为她应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了,这个不同于集中营的房间一直存在到她的母亲改嫁。当然,也许这间房子从来就不存在,它可能只是特丽莎的梦想。但这肯定也是昆德拉的理想。你读过昆德拉对一张海滩老人照片的反摄影解说吗?

夏天:没有。不过我知道昆德拉对别人获得他照片的反感。〈不朽〉甚至让那个爸爸自己烧毁了所有的相片。

一行:另外,蝴蝶在小说中还有一种声学意义,这是小说的形式所构造出来的、不可模仿和复制的意义。如果说,小说的前六章是一种逐渐加强的音调,世界越来越清晰和可笑,作者越来越得意和大声,到第六章〈伟大的进军〉中关于媚俗的论文时甚至可以称之为凶猛了,因为所有一切都被他解剖得体无完肤。这种过于强劲和猛烈的声音该如何走向结尾,是小说所要考虑的声学问题。由于这不是在做向天堂的跳跃,因此卡尔欧菲〈布兰诗歌〉的声学解决方法即极限法就不适用了。昆德拉采用的是肖邦战略,也是后来被肖斯塔柯维奇采用的方法:用极轻极轻的乐段来平衡这种强音。按欧阳江河的说法就是:“轻点再轻点,/不要让手指触到空气和泪水。/真正震憾我们灵魂的狂风暴雨/可以是/最弱的,最温柔的。”我注意到〈布拉格之恋〉的结尾正是这种变轻、变轻直至消失的曲子。蝴蝶,这个最轻的词被昆德拉找到,用来平衡现象学的强音。这也正是卡尔维诺所说的在世界石化之际以语言之轻来与之抗衡的意义所在。

夏天:我不能理解的是,如果我们把特丽莎的生存判定为重的,而蝴蝶无论在何种意义上说都是轻的,那么为什么特丽莎竟然说这只蝴蝶就是她的终点?太奇怪了!

一行:我认为这正是这本书最终的秘密所在。这只蝴蝶来历不明,简直可以和卡夫卡〈乡村医生〉中那匹马相提并论,它们到底是来自自由还是来自非此不可?抑或,从最终的意义上说,真正的自由就是非此不可?毫无疑问,一本书最性命攸关的地方就是那些来历不明的地方,在这里作者创造出“仅属于他们自身的晦涩”,这里就是通向他们的秘道。另一方面,蝴蝶是悖论,一种轻的形态竟然是重的生存的终点,这显然不是用辩证法就能解释清楚的。我想,这其实是小说中对托马斯的生存的思考带来的产物。

夏天:有人开玩笑说萨宾娜、特丽莎和托马斯是“昆德拉流亡政府的三色旗”,托马斯起居间平衡作用但主要倾向于特丽莎。这里要注意的是萨宾娜和特丽莎的友谊、托马斯和萨宾娜的友谊以及托马斯对特丽莎的爱。他们中并无对抗和抵制的关系。我想,托马斯这个人就是一个悖论,这个人无比向往自由,但最后自己选择了不自由(丧失了其他的可能性),并坚持说这种不自由才是极度的自由。他对“非此不可”的反抗最后变成了对自由的反抗,因为自由就是在他心底的“非此不可”的命令。

一行:对,这就是托马斯和萨宾娜的区别。萨宾娜和托马斯都在背叛,但萨宾娜背叛的只是具体的对象,是上一次背叛所留下的物化结果;而托马斯最后背叛了“背叛”这个词。萨宾娜表面上是自由的,但她其实受制于“背叛”这个词或者说境况,她走不出这个词。而托马斯最终走出了这个词,他的自由表现为对“自由”这种境况的超越所达到的肯定。托马斯选择的是重,但如果“非此不可”是重,那么他对特丽莎的重的选择恰恰出于对“非此不可”的重的反抗。因此很难说托马斯是轻还是重,是自由还是不自由,但他毫无疑问是幸福的。这就是小说想要告诉我们的,在这里小说超出了自由的意识形态或意象形态而变成一种私人事件。

夏天:谢谢你的这一理解。那么,蝴蝶这个词在你看来有七种意义:超越、解脱;短暂性、偶在和死亡;神秘;牧歌、幸福和美;隐私空间和自然生活;声音最轻的词、柔板;以及最后的,轻与重、自由和不自由的悖论性质。是吗?

一行:是的。蝴蝶这个词象是一个漏斗,将前六章堆积起来的杂质全部滤掉而达到了小说的单纯。正是在这时小说走向了终结,就象陀螺旋转时与地面接触的那个点,那个在急速的旋转中保持静止的点,那个点,就是蝴蝶。

一行2000年2月16日于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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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4:41 |只看该作者
第一段,夏天开篇提出的问题就已经很厉害。从问题的提法本身,就可以看出提问者对问题理解的角度和层次,是高超、尖锐还是平庸。我以前听说过,昆德拉被誉为最伟大的在世作家,后来又听到很多人是一致把这个称号给马尔克斯的。我也搞不清楚。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还是理解、理解、真正的精确的深刻的在著述者原本意义理解——不管如何飞扬的阐释!而这篇文章(是文章,而不是日常对话,从语式和结构的精致完全可以认定),我现在看完了,真的是好,太好了!!绝对是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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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4:58 |只看该作者
好,一定仔细看!
从天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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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4:5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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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4:59 |只看该作者
也看完了。没小羊说的那么那么好,但也不错。他们对刘小枫视角的批判很准确,但其后他们自身的理解又是另一种方向上的附加意义。这是评论所面对的共同问题,“寻求意义”是他们面对文本最下力气的工作,而一个文学文本的全部价值并不只在于它的生存本体论意义。一条道路清晰了,别的道路必然会隐藏,他们在批评刘的同时自身也进入了这个错误中。
从天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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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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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4:59 |只看该作者
很一般, 不过是学了点欧阳江河式的假玄虚而已.
就这两下子也算高手啊.
Hermes Trismegis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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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00 |只看该作者
但是对刘小枫的评论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对“蝴蝶”一词的附加解释有点故弄玄虚。但也没到那么严重的地步啊!
从天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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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王敖在2004-2-10 7:26:45的发言:
很一般, 不过是学了点欧阳江河式的假玄虚而已.
就这两下子也算高手啊.


我相信你说这话背后是有合理理由的。但是即使有理由,你这话的口气给人的情绪化感觉也把这个理由掩盖了。多说几句又不累。诗人的自由和激情用在严肃的讨论中非常不合适,除非你以后不想搞学问。
从天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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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03 |只看该作者
一行无疑是个形而上学的天才,具有欧洲人的视觉,也许缺陷更
证明了他的天才,要知道他只是二十出头。不过,近两年好像有
些停滞。希望,他的天才能够,进一步爆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2-17 3:36: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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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04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白痴在2004-2-17 3:30:59的发言:
一行无疑是个形而上学的天才,具有欧洲人的视觉,也许缺陷更
证明了他的天才,要知道他只是二十出头。不过,近两年好像有
些停滞。希望,他的天才能够,进一步爆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2-17 3:36:28编辑过]



从这个主贴里能看到你说的这话的全部证明吗?想请你详细说说并希望转一下相关的文章。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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