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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四和禽兽没什么太大关系,只是作为“兽”的最重要的名词,不用不划算。有为在上一期专栏写完后的留言给了可能最为准确的七兽的名号,我算了半天,如下:怪兽(1)、野兽(2)、不兽(3)、禽兽(4)、醉兽(5)、狠兽(6)、孤兽(7)。我已然是忘了这些名号。
老四和我是七兽里独留的两个八十后,他生日后二十天就是我生日,都属猴,也都近视,都是当初的游戏高手,不同的是多数的游戏的高级智慧法则我都忘了,他现在还是游戏高手。在七岁以前,传说我和他打过一架,我用乒乓球拍打破了他的头,但那是大人告诉我们的,也忘记了。是初中才开始玩在一起的。小学他被管得专心读书,还画过一段时间的画,参加了奥赛班之类的,不在视野之中。
有次我们在游戏机室偷到了老板的钥匙,拿到钥匙后老四和我说:“你先回去吧。”我丝毫不能理解当时他说那句话的含义,只是觉得非常的莫名其妙,毫无道理。也不是直觉,只是留恋游戏机室,我留下来了。后来老板发现丢了钥匙,来问人,偷钥匙的饶亮把钥匙丢在角落里。过了好几年等我长出脑子的时候才知道他当时那话的意思,一点生气的意思都没有,就觉得他脑子很好使。
这种过分的智慧使得我(或许也是我们)很难和老四有实际意义上的亲密交往,虽然我们也一同打过架(一次),一同醉过无数次酒,一同喜欢过同一个女孩,一同逃课,一同唱歌一同游戏,但在我的印象中,对于这些,他没有我们那般深深迷恋。他的热情远远不及我们,可我们就是犯着贱的拉上他。在兄弟之间的恶作剧中,他和我一样,是属于策划者,属于整人者。他的性格算是比较酷的。似乎有种冷冷的东西在里面阻碍着他,又或是他自己的一种独立的拒绝,如果以成人的标准去意会,或许他的聪明可以发现这个团伙中的热情足够多了,冷静和低调一点也毫无问题,那样会省事,乐得轻松。
初中我和老四同班,初三时来了三个复读的女孩,一个姓汪,一个姓唐。后来我把姓唐的定作我的初恋,他要去了汪辉。我可能是一点戏都没有,回想起那时候我自己也没什么信心和憧憬,倒是迷恋本身在吸引着我。老四打小就爱漂亮,那时候流行四六分的发型,他能用一把梳子和一个吹风机把自己的发型做得很漂亮,到现在都是。他们一同约会去溜冰,手拉着手在冰场上,我也去过,就呆在场外,看唐小姐和别人手拉着手。很多次,我们假装顺路,和她们一道穿过七一路的末端,汪小姐向左,唐小姐直行,我和老四右转恋恋不舍回家,夜里我们好梦。
这样干了很多次,几乎四人达成默契,为了避嫌,我们四人晚自习总是最晚离开教室。那么就会有一次,我和老四决定戏弄一下爱哭的汪小姐。约定我关灯,然后在黑暗里用书敲一下汪小姐的脑袋。灯关好,我如约在黑暗里走到汪小姐的座位上,轻轻敲了一下。女孩叫了一下,唐小姐让我去开灯。灯打开,老四站在前门,我站在后门,汪辉摸着脸,几乎要哭的样子。过了很长很长时间后,汪小姐选择问我是不是用报纸打她的脸,我回答是的,尽管我比较确定书是敲在她脑袋上的。第二天,班主任来找我,问我是不是摸了汪小姐的脸,我这才恍然大悟昨夜发生了什么。我狡辩了几句,但没提起老四,班主任的老公似乎是归我爸管的,也就教训了几句,让我给汪小姐道个歉。
姑娘似乎很善解人意,接受了我的道歉。隔了几日,我们又一起放学,因为那次事件,老四居然可以送汪小姐到家们口,我也可以将唐小姐偶尔送到比较远的供电局门口了。那次事件,包括我们四个当事人,从无交流。只是我们很大很大了,老四睡在我家里,我们谈起了初中的那些女孩们,谈起汪小姐,谈起唐小姐,我问了他这个事,他含糊其辞的承认,是一句“那时候的事,也记得不清楚了,好像是的。”
我和唐小姐、他和汪小姐,都没戏,我把我和唐小姐的事全都告诉了他,他却什么也没告诉我,导致他和汪小姐的故事是个秘密。在那个夜晚,我们一致公认原来一个我们绝对不看好的女孩原来才是最美的女孩,因她那么符合现在的审美标准。
只有在谈到老四和女孩的关系的时候,我才彻底愿意承认他是个活人,有七情六欲,会感伤,会不由自主,会急躁,会不安,这些年下来,我的印象中。不像他活在我们兄弟之中那样难得醉上一回,出个洋相,丢回脸。他总是懒洋洋的,越长大,对万事就越不关心。
老四有着无比强悍的游戏天赋,像当初的星际争霸、帝国时代Ⅰ,他都是黄州打得最好的。常常有人带队伍到东郊路找他打,他随便在网吧捏几个人就制服了对手。通过对老四的研究,整个黄州的游戏玩家都学会了一些非会不可的技巧和玩法。而那些玩法,在那个没有百度的时代,都是老四自创的。尤其是星际争霸,后来我在网上看过一些视频,里面的打发,都是我在老四那里看到的。有时候我们兄弟几人的一大趣事,就是在网吧里看老四虐别人,我们坐在一堆,笑嘻嘻的抽着烟,完全是一群傻逼和一个天才的聚会。如果他生对时代生对城市,或许是中国电子竞技有名的人物,但这不值得任何人去可惜。我曾经在97格斗里和他对峙过好几年,胜负比例仍然维持在他六我四这个局面中。不仅是在电子游戏,如踢球、桌球等游戏,他认真去干一干,就没人玩得过他。所以在这些项目中,把他带在身边,是很拉风的。嗯,他也有打麻将连座十三庄的神迹。
老四干过很多工作,但时间都不长。因为对发型的天赋的认识,初中读完,他曾经在一家很正规的理发店里当过学徒。做了没多久,他妈妈帮他在鄂州找了个医药代表的事做。那几年,医药代表是很吃香的职位,很赚很多钱。即使他那么懒惰,那么不求上进,在1998年一个月也能拿两千多块。他干了好像有5个月就跑回来,理由是医药代表老是要下乡,蚊子太多,离兄弟太远,不好玩。后来还七七八八托关系找朋友,干了些事。到三四年前,他在黄州电信局混了个帮人接ADSL和电话的美差,恰好负责东郊路这一块。由于我们的初中同学也都开始混出了头,从110警局到组织部主任都有了官职,他也开始参加了些同学聚会,一时间也在社会上获得了承认。干了一年多,又辞了工作回家苦心玩游戏。后来应该还是托了那个关系,去邮电局当邮递员,也干得不长。最后一次知道老四的工作,是在网吧里当网管,或许是最轻松的职业,很有点鲁智深倒拔杨柳前的消遣。
在写这些专栏的时候,总会在两千多字的时候产生疑惑:如何去书写这些还没过完的人生,似是他们才迈入三十岁这一关,就一起经历了这么多琐碎的破事儿。而我过去还要去想,或许会一辈子呆在一块儿的人,如今各奔东西得如此顺其自然,既不觉得别扭,也不会因为隔了这么远又特别想念。如果不是网络时代,我们的父辈会不会如此思考。
老四和老三的父母都特别溺爱他们,表现的方式不同。老三是始终如一的监督和查看,而老四的妈妈是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宠爱,很典型的饭来张口式的生活。他的散漫的人生之路使我从来不知道他是如何追女孩的。在团风读高中的时候,闻风老一、老三、老四在同一个毛巾厂上班,老四还找到了女朋友,十分惊讶。第一次去毛巾厂没看到那女孩,问老四细节他是绝对不肯说的,只是说就那样。俩人在一起,并不见老四多么上心,多么真心对待那姑娘。那姑娘是个个子比他高的女孩,有点天真,也有点傻,喜欢用淡淡的香水,也喜欢在颈项之上挂一点小饰物,或是脚踝手腕处。那姑娘喜欢发点小脾气,老四就很喜欢惹她生气。一起打桌球的时候,女孩央求老四教他,但每一盘只见老四一杠清台,打得连我们都很无语。但那姑娘也只是发发脾气,也会继续打,继续被一杆清台。几年之后,居然能时而挫败老三几回。如果汪小姐不算真正的恋爱,冯姓小姐或许是老四的初恋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保持了一年多,后是因为老四的不求上进、懒散,冯小姐又要出外打工,俩人分开了。
分开了之后的一段时间,机缘巧合,我因为追求另一个女孩入职那个女孩和冯姓姑娘所在的宾馆餐厅,不料对冯小姐有了些好感,蛮是喜欢的,俩人不明不白的聊到过这个话题,只是碍于老四以及本人的毫不专一,不了了之了。在我和老四共同在我家同卧一床的那个夜晚,由于这件事也有绯闻传出,他亲切地咨询过我。我直言说当时只是我抱了她一秒,还被粗鲁的推开,即便如此,他还是在床上暴揍了我几下──他们当时已经开始谈婚论嫁。
两个在情感方面都很老实的人是可以在一起的。他们结婚前我这样想。老四有个事情很恨我,就是在他结婚前五天,我突然因南京有事走掉了。应该是那一年的正月初八的婚礼。为了这个事,他让我多喝了好几次酒,另请了好几次客。姑娘倒是一点不以为然,大大咧咧地怪责了一番,
老四似乎从未离开过湖北,至少我是不记得他去过哪里闯荡的。他去过的城市限于湖北,他应该是武汉人,母亲知情,进厂、结婚,留在黄州。所以小时候他的武汉腔经常被我们笑话,他渐渐扭了过来,变成了地道的黄州话,再也没变回去。倒是老二、老六两个留在武汉的人,一口的省会腔。和冯小姐谈恋爱期间特意去过一回浠水──冯小姐的家,据说是在浠水百货大楼下面等了半个小时,没见人来接,去上了个厕所回来了,是为传奇之一。
对大部分事情无所谓的老四除了汪小姐,绯闻不多,即便是冯小姐仗着会发小脾气咨询过我好几次,我也说不上什么东西。只是记得老二曾经的一个女朋友,读护士学校的女孩,老四是喜欢过的。老二和护士小姐在谈恋爱期间曾经把我们兄弟拉到一起,去了龙王山上的一个防空洞里,那里一片漆黑,说话的声音在废弃的防空洞里仿佛可以传到龙王山下。我们依旧在里面唱歌、说鬼故事、为将来憧憬,老四那天非常活跃,说了很多笑话,讲了很多幽默的故事,每一个鬼故事都可以吓出人的魂魄。老四的许多小聪明要很后来才能觉察得出,只有那一次,我当场发现老四是在施展自己的魅力。只是他没有得逞,老二第二天和我说,他当夜还是吻了女孩,虽然老四在黑暗中百般阻止,不愿给老二任何机会。再是老四还在电信局当东郊路ADSL之王的时候,我要他带我去装ADSL玩,我们跑了几天,终于在江家湾里遇见了一个美丽纯洁的女孩,穿着晕罗银泥裙,大大方方给我们倒茶,说了电话线路的问题,大一的带着青涩的姑娘。我和老四都被迷住了,老四说可以把他们家电话线怎么怎么弄一下,过几天还要打电话让他去修而且责任还不在他这里。我很高兴地同意他的做法,但后来他说还是很麻烦,不做了。后来我才想到,是因为当时他已经结婚了。只不过他到底在电话线上做没做手脚,我是不知道的。如果我是他,一定做的。可我并不是他,那么我猜想,既然我不是他,他肯定就不会做的,尽管我们在那么多地方都如此相似。
写老四的时候,经常联想到我自己,使得这期专栏很是奇怪。我和你说过,我们都属猴,都近视,聪明,幽默,独生子,初中的生活又是这些少年盟誓的开始,“七兽”这个响亮的、要永久存在并流传后世的名号的最初时段,又是一个疯狂游戏的开端。他似乎是走着一条和我相反的路,对诸多事物的无所谓不带半点虚假,闲散的黄州生活,和自己曾经的同学、同事、邻居的交往,不远游、不争取。游戏只是他在这种安静的生活中的一种娱乐,我并不像他妈妈或其他人那样认为是:游戏侵害了他的事业发展──只是一种娱乐和身处人间的身份和理由。我说这些并非是给他找一个奇迹似的理由以证明他是有本事的、可以伟大的,而这样的对比让我在思考我们自己遇见的问题的时候会想到:我们的游荡、我们的闯荡,是不是真的比留在父母身边重要。老四是唯一一个见证了黄州变化,和我们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开始并且直到现在的人。那么,如果你也是走过了大江南北的一个人,你有时候会不会羡慕这样的兄弟。
后来的老四和冯小姐顺利地生了个仔,小孩还小的时候我抱过,有着非常水汪汪的眼睛,很有灵气,长得很像爸爸,取名宏博,按下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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