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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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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5 14:31: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刚到北京的时候,住在大屯。南沟泥河离大屯很近。该死的鸟巢和水立方,还在修建,它们中间那条路,也在修建。大屯和南沟泥河隔着两座牛逼的建筑,遥遥相对。我坐公交车到南沟泥河去,绕了好几站。后来大男告诉我,如果没有奥运会,走着过来也行。我坐在大男和沈非的家里。他们租的房子,让我十分羡慕。独立的一居室,还有一个小客厅和小厨房。最令我惊奇的是,他们在阳台上养了两只小兔子。小白兔,白又白,被他们关在鸟笼子里,吃着从菜市场捡来的菜叶。
  沈非的眼睛很大,像是特意安装的。她骑单车来站台接我。我说,我带你吧。她说,你行吗?我说,放心,安全行驶两万五千里无事故。我骑上她的单车,她跳上后座。我问,怎么走?她说,向前,向前。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前,我们只在网上聊天,仔细推敲,我们算是网友,或者文友。沈非也写东西,只是写得不多。来北京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她就住在南沟泥河。北京真小啊。
  大男光着膀子,他说,你也脱了上衣吧,这样凉快一些。沈非也说,脱吧,脱吧,我不介意的。于是我就脱了。电脑开着,显示着今天下午的股市行情。我说,怎么样,赚了多少了?大男说,今天没赚多少。我坐在他们的床上,看着对面满书架的DVD。他们都是影迷。沈非抱着兔子,冷眼看还以为她抱着一只猫。
他们以前都有工作,后来都辞职了。他们现在没有工作,和我一样。他们有一些股票,大男每天都炒股。他们说炒股这两个字的时候,总让我想起玩弄于掌骨之间这句话。我不懂炒股,但也知道这东西很火,魅力无穷,很多人都在为之疯狂。在我们谈话的间隙,大男不时看一眼电脑,理智地分析一下股票的涨势。我总是问他,又赚了多少?又赚了多少?我就像是一个患得患失的家伙。
  兔子好像很老实,总是缩头缩脑的。沈非抱怨他们太脏,她指给我看一些黑色的东西,说那就是兔子拉的屎。我在农村长大,见过很多动物拉的屎,但很少见到兔子屎。兔子屎像羊屎,而我小时候经常把羊屎比喻成黑枣,所以我觉得兔子屎也像黑枣。我把这个比喻告诉了沈非,她说,可惜不能吃。
  你会杀兔子吗?沈非突然问我。我说,本人平生摸过的兔皮比你们见过的兔子都多,因为我家乡人以加工兔皮为生。那你会剥兔皮吗?沈非问。不会,但我知道怎么剥,将兔子倒挂,刀从左腿而入,行至右腿,然后就能像脱毛衣那样把皮剥下来。这都是我爹告诉我,他是个优秀的皮匠。沈非兴奋地说,那你杀了他们吧,就用你说的方法。我说,为什么要杀他们?她说,因为我想吃他们。
  大男极力反对沈非的意见,他认为吃兔子肉无异于吃人肉。我说,自古以来就没有杀宠物来吃的。沈非说,那就先杀一只尝尝,如果不好吃,就不再杀另一只。我说,其实兔子肉挺好吃的,有点像鸡肉。她说,太棒了,你还等什么,快点动手吧。我说,有合适的刀子吗?她说,裁纸刀行吗?
  沈非真的找到了一把裁纸刀,她用拇指试了试刀刃,她说,好锋利啊。大男说,墩墩,你见过疯子吗?我说,没有。大男说,我女朋友就是一个疯子,她此刻正在发疯。沈非晃着刀冲大男而去,做出要捅死他的姿势,她说,我就是疯了,我就是疯了。大男手捂伤口,惨叫一声,倒在床上。沈非说,你的叫声真淫荡,就像被强奸了一样。
  我和大男要出去买点啤酒。沈非说,你们去吧,等你们回来后,兔子已经炖上了。我说,你真会杀兔子?除非你真的疯了。等我们来到楼下,大男说,沈非真的敢杀兔子,她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这一点我相信。我说,她毕竟是个女人。
  小区外面是一条小街,街边店铺林立,超市在街的尽头,那里有啤酒和漂亮的女店员。北京的姑娘就是会打扮。即使不是北京的姑娘,只要来到了北京,也都学会了打扮。大男去拿啤酒,我在门口欣赏女店员。她们问我,想买什么东西。我说,我只是随便看看。
  大男酒量不济,只买了四瓶啤酒。他说,还需要买点菜。我说,不是有兔子肉吗?他说,即使真的有兔子肉,我也不会吃的。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好吃的菜,为什么非要吃兔子呢?兔子是无辜的,我吃不下去。大男唠叨个没完。我没有表态,我想,如果真的有兔子肉,我肯定会吃的,我天生爱吃肉,而且兔子肉是很好吃的肉。
  我们又去买了些青菜,大男顺便捡了几片菜叶。我想,他肯定是按照一只兔子的食量捡的。大男给我说起了兔子的来历。那是一个无聊到要死的傍晚,大男和沈非出来买菜,在路边,遇到一个卖兔子的女人。两只小兔子,趴在女人的脚边,奄奄一息的样子。沈非说,看,小兔子!她蹲下来,试图把手指伸到笼子里。女人说,你买了他们吧,十五块钱一只。沈非扭头对大男说,快掏三十块钱!
  三十块钱,就是两只小兔子的价格。大男觉得有些贵。沈非十分高兴,她手里拎着两只兔子,起码比手里拿着三十块钱要高兴。走着走着,沈非突然大叫了一声,大男吓了一跳,以为她踩到了蛇。我忘了问了,这两只兔子是男是女。如果是两只男兔子,或者两只女兔子,那多没劲。
  大男信口开河地说,既然它们住在同一个笼子里,肯定是一男一女了,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生一窝小兔子的。沈非不信,她决定拿出来看一看。他们蹲在一棵树下,打开笼子,抓出一只兔子。他们看了看兔子的阴部,沈非说是女的,大男说是男的。他们争论不休。他们又拿出另一只兔子,沈非依然说是女的,大男依然说是男的。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你看这只兔子的眼神多么迷离!沈非毕竟是文学爱好者,古诗张口就来。
  瞎说,咱们应该看看他们有没有长鸡巴,而不是什么眼神。大男否定了沈非的古诗,你看,这豆粒大的突起,就是兔子的鸡巴,你能说它是母兔子吗?难道母兔子长鸡巴?沈非拍了大男一下,你别鸡巴鸡巴的,真恶心,这么小的鸡……鸡,还若隐若现的,能证明什么?如果你的鸡鸡这么小,你还敢说自己是男人吗?
  他们僵持不下。今天大男不知怎么回事,上来一股子劲儿,非跟沈非较真。沈非也据理力争,在以往的争论中,最后得胜的总是她。她不想历史在今天发生改变。他们从大街上一直争论到了家里。大男上网查了一下,然后再次抓起兔子,按下生殖器的部位,他大叫了一声,果然是男的,两只都是男的,哈哈!沈非也看了看网上的话,但她依然质疑这个结果。网上说,三个月后男兔子的生殖器才会明显,等段时间再说吧,沈非明显底气不足。
  从那天开始,大男就承担起了抚养两只兔子的重任。沈非只管心血来潮的时候抓只兔子抱一会儿,其他什么也不管,她的理由是,既然大男这么了解兔子,就了解个够吧。大男很后悔,他对我说,管它是男兔子还是女兔子呢,我和她争这个干什么!他照料着兔子的饮食起居,天长日久,竟然产生了感情。现在沈非要杀兔子,无异于割下大男的心头肉。
  走到楼下,我和大男提鼻子闻了闻。空气中还是无聊的味道。如果闻到兔子的香味,大男肯定很伤心。我说,沈非还没有动手,我们一次阻止她吧。大男说,没关系,我已经做好准备了,那兔子活着也没什么意思,死了也是一种解脱。我们迈着沉重的步伐上楼,在楼梯上,大男对我说,其实我们和兔子是一样的,兔子困在笼子里,被沈非玩弄于掌骨之间,我们困在这座操蛋的城市里,被有钱人玩弄于掌骨之间,其实我们还不如兔子。
  我说,你是心甘情愿来北京的,没人逼你。大男说,人就是这么贱。他当当当地敲门,沈非趿拉着拖鞋来开门。进门我们就问,兔子呢。沈非说,在锅里。我说,真的在锅里?沈非说,是的,已经炖上了。大男一句话也没说,默默地把菜放下,耷拉着脑袋走进卧室,他打开电视,声音调得很大,他坐在电脑前,突然大喊一声,操他娘的,大盘又涨了!
  沈非对我说,你的方法十分正确,兔子走得很安详。我到厨房里确认了一下,灶上果然炖着一口锅,冒着热气,一股肉香扑面而来。我说,你放作料了吗?沈非说,放了,我放了花椒大料,还有葱姜蒜。我又去阳台上看了看幸存的另一只兔子。它蹲在笼子里,很无聊的样子。一张兔皮扔在地上。地上有血迹。沈非是当着一只兔子的面杀另一只兔子的。我问,你要杀的兔子是随手拿的,还是经过了一番选择?她笑着说,我信手拈来。
  沈非拿起那张兔皮。她说,用这张皮做什么呢?我说,可惜只有一张,如果多了,我就拿回家让他们加工一下,可以给你做件兔皮大衣。沈非说,我好想有件兔皮大衣。我说,你以后杀兔子,最好选择冬天,冬天是兔子毛最茂盛的时期。沈非说,现在时夏天,正是兔子掉毛的时候,唉,幸好还有一只。
  沈非搬来了小桌子,电视机前面,她让我坐下来,一边看电视,一边等兔子熟透。电视里都是无聊的节目。我说,放个电影吧。沈非是个影迷,书架上满是DVD影碟。她说,你想看什么片子?我说,随便吧。她说,那就看《大狗民》吧,泰国电影,保证你会喜欢。我说,好吧,泰国电影看得少,只看过几个恐怖片。沈非把一张碟塞进了碟机,电视上出现了鲜艳的色彩,一个活生生的泰国。这个电影讲的是一个乡下小子到曼谷闯世界的故事。他的曼谷,是一个光怪陆离、招摇撞骗的城市。我的北京,是一个死气沉沉、无事生非的城市。我喜欢这个电影。
  大男离开电脑,趴在床上,陪我一起看电影。沈非也过来,她对大男的姿势有些不满。她说,你起来好好看。大男说,我喜欢这个姿势。我回头看了一下,他的姿势真的有些奇怪。他颓废地趴在那里,像挨了重重的一击。我对沈非说,这个电影真不错,挺好看的。她说,我也很喜欢。大男说,她只在电影方面还保持着一定的理智。大男翻了个身,平躺在床上,他说,好热啊,幸好我手里有一把扇子。
  电影看到一半,沈非说,兔子熟了。她从厨房端来一个大碗,放在小桌子上。满碗的兔子肉。我说,好香。沈非招呼大男,快下来吃饭。大男依然躺在床上。沈非说,你不吃拉倒。她坐下来,开了两瓶啤酒,她要和我对饮。我说,唐诗中有人说,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而你杀兔待客,颇有古风。沈非说,你快尝尝,好吃不好吃。我夹起一块肉,吃到嘴里,果真是兔子的味道。我点了下头,说味道不错。沈非也吃了一块,她说真好吃,然后她再次对大男发出邀请,兔子肉真的挺好吃,你也快来吃吧。大男依旧躺着,婉言谢绝了对方的邀请。
  我说,既然大男不吃兔子,我就去炒个青菜吧。沈非站起来说,还是我去吧。我抢先到了厨房,沈非跟在后面,告诉我油盐酱醋的位置。我把油麦菜洗了洗,放到锅里炒了炒,盛在盘子里,也像一个菜。大男从床上下来了,举着筷子,尝了一口我炒的菜,又喝了一口啤酒。沈非也尝了一口,说醋放多了。我尝了尝,确实有些酸。我们把酒杯撞在一起,说了声,干。大男依然不吃兔子肉,只吃我炒的油麦菜,尽管这个菜有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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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7 04:08:36 |只看该作者
这大概就是那种看了之后没有任何收获的小说,有几天我很学术的私自称之为静态小说。你读第二段就会知道一定没有什么惊喜,并且告诉自己不能这么写,但是一直读也能读完,不会读不下去,也不会很高兴的发给别人读。
雪夜访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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