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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蛐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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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15:35: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小托夫 于 2014-6-7 15:51 编辑

    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我有一只蛐蛐。一只蛐蛐大王,战无不胜所向披敌。这只蛐蛐叫褐红头。这是一个关于蛐蛐、关于褐红头的故事。   
    先说我们小木庄,每逢春夏交替之际,只要是雄性的,不拘人或动物,全都斗性大发。拿动物来说,随处皆见狗咬狗、羊抵羊、鸡啄鸡,等一派诸如此类的好斗景象。而人们的斗志好似明白移花接木,纷纷嫁接到了斗物上,比如斗鹌鹑、斗鸡、斗蛐蛐…..我就是属于斗蛐蛐一派。小木庄的孩子多是围着看斗鸡,斗鸡是大人们的玩艺,小孩是插不上手的,斗蛐蛐的多是老人,但小孩也不少,但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斗蛐蛐首先自然是捉蛐蛐。
    每当傍晚,吃过晚饭,那些斗蛐蛐的老头们就积极地提着油瓶灯,佝偻着身子,忍受着蚊虫叮咬,在荒草间寻觅,在墙缝中寻觅,在人迹不至的地方,捉上几个小时的蛐蛐。比十二岁更小时,我也和这些人一样,在傍晚吃罢饭捉上几个小时,但我十二岁时,我觉得我长大了,胆子要大些了,我就偏偏在这些人捉完蛐蛐回去以后,才提着个小油瓶灯,悄悄翻墙出来,开始了所谓的捉蛐蛐。
    我十二岁的脑瓜里被哥哥灌输了一种思想,哥哥说蛐蛐们的大王,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开叫,之前的大多是些小罗喽而已。我就听信了这句话。我的哥哥比我大三岁,他斗过三五年蛐蛐,几年下来斗败的蛐蛐不计其数,使那些斗蛐蛐的老头见之则畏、则恨,因为哥哥的蛐蛐曾使他们最引以得意的蛐蛐,断须的断须、掉腿的掉腿,总之很难堪。那时哥哥自觉大了,不想再和老人小孩搀和在一团了,就抛弃了斗蛐蛐,玩起了斗鸡,斗鸡玩得怎么样,据哥哥说,还不坏。综合所述,我是应该迷信哥哥的话的。
    我于是在夜深人静或者月黑风高之时,从被窝里钻起来,拨下门闩,悄悄翻墙,跳到野外,捉蛐蛐。人毕竟小,一阵夜风一声鸟啼,有时侯都吓得半死,但为了捉到好蛐蛐、捉到蛐蛐大王,这些也可以不顾了。
    夜里的村庄,是我游荡的地方。先时我也还是和那些老头子们一般,在水渠边,在墙缝里、在麦垛里,在荒草丛,在井口处,捕捉蛐蛐。捕蛐蛐需要一定的技巧,我深谙此道。捕蛐蛐先要会倾听蛐蛐叫,蛐蛐类多,有能斗有不能斗,有善斗有不善斗,夏日的旷野,虫声杂乱,蛐蛐也歌舞升平,而捕蛐蛐的人,就应该在众嚣中找到自己需要的;对于行家里手来说,只需立在旷野,闭目细细辨听。蛐蛐的好坏,就在这辨听中得知。我学会听蛐蛐还是得功于哥哥的另一番教诲。见我捉的蛐蛐总不堪一斗,哥哥就教训我说,好蛐蛐坏蛐蛐该怎么分别呢?我摇摇头:“不知道。”
    哥哥说:“好蛐蛐叫三声一顿,声音饱满、洪亮,坏蛐蛐呱唧呱唧只管叫。”
    哥哥说每年都有一只蛐蛐大王,谁捉到谁就会战无不胜所向披靡。我之前对蛐蛐大王略有耳闻,只知道蛐蛐大王是可遇不可求的。但哥哥却对此持相反意见,他说他认为,蛐蛐大王并非可遇不可求,是可求的。蛐蛐大王不合群,性情孤立,常在野外,地势恶劣的地带生存,绝不像普通一般的蛐蛐,满足于寄身一片瓦、一堆残砾、一道墙缝,甚或一个小地洞,蛐蛐大王是不屑如此的,则同青蛇、蝎子、蜈蚣、共居一洞,蛐蛐大王整日呆在洞里,也不捕食,只日日同青蛇蝎子蜈蚣争食夺物,日子久了,獠牙上沾染剧毒,咬上一口,就是蜈蚣蝎子们自己,也不堪忍受;若说蛐蛐大王都喜欢这样的环境,大概是的,不劳而获嘛,反过来也可以说是险峻的环境成就了蛐蛐大王,总之都能说过去,总之蛐蛐大王就生活在这么个地方。当时听到哥哥这么说,我立即有了疑惑,比如蛐蛐大王獠牙上有剧毒,那么我捉它时它咬我一口怎么办,比如哥哥说蛐蛐大王和蝎子蜈蚣共居,那我该怎么下手捉它?这都是一些相当紧要的疑惑。可是哥哥没有解疑答惑,哥哥说,这些我只是听说而已,要知道,多一点了解总不会坏事,主要是我也没有捉到过,那东西,你知道很难捉到。
    从此,我捉蛐蛐,远离了村庄。我开始游荡在原野。在原野,夜里没有一个人,我强壮着胆子,在原野上寻觅,寻觅,聆听,聆听,以求捕捉到一只蛐蛐大王。我的腰上和别的捉蛐蛐的人没有什么不同,挂着一些蛐蛐罐。蛐蛐罐都是用粗竹子横截的,有一块布蒙住灌口,有一根橡皮筋箍住布片。我每次出行,腰上都挂着几个蛐蛐罐。自从我去了原野,我就只带一个蛐蛐罐,意思是说一晚只捉一个,势必捉到蛐蛐大王。我一连去了七夜,捉到了七只,然而都不是蛐蛐大王。但是这七只经过我小试锋芒,的确比以往很凶猛的了,我心里想,蛐蛐大王不久我就能捉到了。
    终于在一个月色一般般的夜晚,我捉到了所谓的蛐蛐大王。我发现这只蛐蛐大王时正坐在岩石上歇息,听到了蛐蛐大王似的叫,马上提着油瓶灯,跳下岩石,叫声也立马停止。我气不敢出,一动不动。油瓶灯里的灯油快要耗光时,那只蛐蛐才又“吱儿——吱儿——”开叫。我听准声音的出处,一点一点踅摸过去,我当时还不能仅凭声音就断定是蛐蛐大王,直到我把油瓶灯照到两块石头的罅隙,从罅隙里爬出一条老长老长的蜈蚣的同时,蛐蛐的叫声复从这罅隙里流淌出来,这才断定蛐蛐大王无疑。蜈蚣嘴里衔着一只蛾子,蜈蚣就像一条蛇衔着一只耗子,不知不觉又寒气逼人地爬走了。我轻轻搬移上面的石块,底层的光滑的石块上卧着一只蛐蛐。
   这只蛐蛐触须修长活络,橙色的大牙,斗丝分明,额红眼凸,羽翅光泽纹路清晰,后肢粗硕有力,威严有加。这正是我一直所寻求的。这只蛐蛐后来也就是后来我的一张必胜的王牌,我给它起了个名,叫做褐红头,哥哥说叫蜈蚣蛐蛐不错,可我坚持保留了自己的主意。但当时,这只蛐蛐大王卧在石头上,身姿优美的伏卧着,除了触须拂来拂去,别的一概不动,我想起哥哥说的蛐蛐大王的大牙有毒,便不敢轻举妄动,只是注视着,提灯注视着。油瓶灯的火苗越来越无时,不赶紧捉走是不行的了,我身上一直预备着解毒草,我嚼了几根。当我下手罩住并准备抓起时,想到有可能蛐蛐大王不配合,在手里挣扎,会把触须折断,没有修长的触须,蛐蛐大王的风度无疑尽失,所以我要保证蛐蛐大王完好无损,所以罩住后,又缓缓松开了,蛐蛐依然不动一毫。我解下蛐蛐罐,把蛐蛐罐倾倒在蛐蛐大王前面一点,然后用毛毛草挠搔它的尾须,让它自己进罐。蛐蛐大王就这样自己进去了。
    我就是这样捉到我人生中第一只蛐蛐大王,也是唯一一只。初捕到的蛐蛐都须静养两天,才能开斗。我新捉的这只褐红头的斗性如何,还需要两天之后,当它把这些坛坛罐罐熟悉了之后,再让它与别的蛐蛐一决胜负。当夜翻墙回家后,褐红头被我从竹子罐里安置到陶瓷罐里。哥哥和我在一间屋子,哥哥披衣坐起,问我捉到什么了。我说一只大王。哥哥立即下床来看。哥哥说这是只上等的蛐蛐,你看它的斗丝,你看它的头,典型的寿星头,另外它的身体很协调,各部分搭配都极佳,不过是不是蛐蛐大王,这要等它斗几场就知晓了。
   我去厨房掀开锅盖,在锅沿上找剩米粒。锅沿上沾着几粒刷锅没刷净的剩米,我把这些米扣掉,给蛐蛐带去。我在褐红头的的陶瓷罐里放了一枚硬币,我的每只蛐蛐的罐罐里都有这么个硬币。这个硬币,在我看来,就相当于它们的餐桌,吃喝一律在这个硬币上进行。我用草茎沾带一粒米下去,褐红头抱着米,吃个干净,我又把一颗水滴在硬币上,褐红头伏下头去饮水,饮完水就伸长后肢并起触须,休憩了。
   蛐蛐大王本性懒怠,懒得捕食懒得找食,落在谁手里,无所谓,只要有口饭。蛐蛐大王爱抢食爱不劳而获,这是不争的事实。从蛐蛐大王喜欢寄居在危险的毒物那里可窥一二。
    我把喂剩下的米粒喂给了我的原有的几只蛐蛐,并且又给每只蛐蛐的硬币上滴了一颗水。
    褐红头对一切适应之后,我们要试试它的斗性。看看到底是不是蛐蛐大王?哥哥把斗蟀坛摆在屋中央,斗蟀坛是斗蛐蛐专用的坛子。我依然用草梗挑拨褐红头的尾须,使褐红头落在坛底,坛底早有一只蛐蛐恭候多时了。褐红头一落下去,两只蛐蛐就咬开了。没有两个回合,一只蛐蛐的大牙断了,半截掉在坛底。褐红头把对方的牙齿咬断了。褐红头抖身鸣翅,乘胜追击,把那只咬掉牙的蛐蛐追得四处乱蹿,蹦出坛外。
  “再试一只。”哥哥说。
    我又放出一只。这只蛐蛐也只过了三招,惨败而逃。褐红头依然穷追不舍。褐红头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打败了我的所有蛐蛐,我们观点一致的认为,褐红头是蛐蛐大王。褐红头需要面对的已是整个小木庄。
   小木庄的斗蛐蛐的人,听闻到我有一只蛐蛐大王,都欲与我比试。我和哥哥一天要接待十多个携蛐蛐而来的老头,沏上红茶,每人一个小马扎,伺候的好好的;褐红头则一天要迎战十几只挑战者。这些来挑战的蛐蛐,往往在坛底被褐红头撵得弹跳出来,没有一只不遍体鳞伤、缺胳膊少腿。其中一个老头,是个斗蛐蛐的好手,每年都能捉到一只孔武有力的蛐蛐,那次他率着他的至宝瓦楞将军来战。瓦楞将军是只灰蛐蛐,在一片瓦底下捉到的。瓦底捉到的,原本是不足为奇的,但是和这只蛐蛐同在一片瓦檐下的,还有一只大蟾蜍。能与蟾蜍共居,能从蟾蜍嘴里抢食吃的蛐蛐,也绝非等闲之辈。就是这只和蟾蜍共居的瓦楞将军,最后一个上场,两只如胶似漆地咬在一块,难分难舍,出人意料的是褐红头当了回剃头匠,把瓦楞将军的修长的触须齐根剪掉了,结局是失掉触须的瓦楞将军颜面尽失,无心恋战,羞怯地在坛底打圈转。褐红头则振翅长鸣,以示得胜。这个老头竟然流了泪,这泪一流,我就局促不安起来,不想老头抹干泪却说,“褐红——?”
   我说:“褐红头。”
   老头说:“真是一只好蛐蛐呦。”
   在此以后,褐红头在小木庄霸主的地位无蛐可撼。
   可是,故事本不是这么圆满,后面发生的事才叫我真正伤心,直接导致我放弃了斗蛐蛐的游戏生涯。你们可知道,在距我们小木庄八里外有一个小镇,叫汉源镇。镇长是个聪明人,为了刺激集镇经济促进村民消费,每年的农历4月16日,都会举办一场声势浩大的大斗会。大斗会分斗鸡、斗蛐蛐、斗狗、斗羊、斗鹌鹑、等等很多品种,各有各的擂台,各有各的观众。比赛最终须每个擂台决胜出一只优胜者,它的主人将会得到一枚奖章,奖章一律是铜质的,上面将会刻下得胜的动物或昆虫的名字;除此之外,得胜者的主人还能免费与镇长共进一餐。这就吸引了大批的乡下人,几乎每个手里有俩昆虫或动物的都挤破脑袋要参加,赛制很残酷,基本一路淘汰。
   我的褐红头在村里获得了好声名,村里人就怂恿我参加,哥哥对此也表示了支持。虽知道参加了也没有什么不好,但隐隐之间,心里却总打退堂鼓。最后哥哥极力说服了我。
   我携带我的褐红头参战了。
   放眼望去汉源镇整个集镇,簇拥着一堆一堆的人丛,有参战的,有观战的,而且人丛有大有小,最大的是斗牛,最小的就是我们斗蛐蛐,和我们人丛大小相近的是斗鹌鹑。我挤进斗蛐蛐的人丛里,别人看我太小,根本不把我看在眼里。我在人丛中报出了我的名字,我放出蛐蛐罐里的褐红头,开始了决斗。
   褐红头确实是个好虫子,一路过关斩将,咬得别的蛐蛐毫无还牙之力,到了决一胜负的关键一场。褐红头的敌手是一只青面獠牙的青蛐蛐,腿硕牙长,看上去蛮有几分凶蛮。两只蛐蛐甫一放进南瓜大的斗蟀坛,心理角逐即便展开。两只蛐蛐的实力旗鼓相当,互相绕着对方用触须打探,边打探边鸣翅示威、震慑,等两只高手的准备工作做足了,才开始了撕咬。最激烈处莫过于钳着对手摔了七八滚,一分开马上又回头咬在一起。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谁知旁边的斗鸡擂台一只斗败的斗鸡,慌乱之下跳到我们的台面上,躲进了人丛。从外围溜到内围,与围着叫好的人们一起抻着脖子,看瓷坛底两只虫子来来去去。当时压根没人注意到钻来一只斗鸡,就是注意到了也压根没当一回事,这让这只斗鸡捡了大便宜,勾勾一叫,低头把斗得正酣的蛐蛐褐红头啄去了。另一只蛐蛐一听鸡叫,一惊吓,跳起时撞在瓷瓶上晕死了过去。
   我们这面斗蛐蛐的人都气不过,合力捉住了这只斗鸡,拿到旁边与斗鸡的人是问。对方先蛮不讲理说,鸡吃虫是天性,吃几只虫没什么大不了。见推脱不了干系又说吃了几只?我们这面有人抢答说吃了一只蛐蛐大王,有一只受到惊吓,晕死过去了,现在还鉴定不了死活。对方说晕死过去和我们无关,既然只吃了一只,那么大不了赔给你们一只。我们这面的人据理力争说起码应该赔两只,我们损失了两只最出色的蛐蛐。而对方以我们自己的话反驳我们自己,对方说只对鸡吃掉的蛐蛐负责,吓晕的概不负责。我们这面都在怪刚才那个人多嘴,不然我们这面可以多要一些索赔。对方问谁的蛐蛐被吃掉了?我没有作声。对方早已从蛛丝马迹中嗅出了是我,他们把一只斗鸡推给我:啄去褐红头的那只。
   我郁郁地把这只斗鸡抱回家里,几欲放案板上铡了,但终究还了它自由,把它放生在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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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 鲁尔福耸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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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驱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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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8 19:55:2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陈鱼 于 2014-6-8 19:59 编辑

【硬伤】

十二岁的时候有一只蛐蛐。一只蛐蛐大王,战无不胜所向披敌。这只蛐蛐叫褐红头。这是一个关于蛐蛐、关于褐红头的故事。        先说我们小木庄,每逢春夏交替之际,只要是雄性的,不拘人或动物,全都斗性大发。拿动物来说,随处皆见狗咬狗、羊抵羊、鸡啄鸡,等一派诸如此类的好斗景象。而人们的斗志好似明白移花接木,纷纷嫁接到了斗物上,比如斗鹌鹑、斗鸡、斗蛐蛐…..我就是属于斗蛐蛐一派。小木庄的孩子多是围着看斗鸡,斗鸡是大人们的玩艺,小孩是插不上手的,斗蛐蛐的多是老人,但小孩也不少,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斗蛐蛐首先自然是捉蛐蛐。    每当傍晚,吃过晚饭,那些斗蛐蛐的老头们就积极地提着油瓶灯,佝偻着身子,忍受着蚊虫叮咬,在荒草间寻觅,在墙缝中寻觅,在人迹不至的地方,捉上几个小时的蛐蛐。比十二岁更小时,我也和这些人一样,在傍晚吃罢饭捉上几个小时,但我十二岁时,我觉得我长大了,胆子要大些了,我就偏偏在这些人捉完蛐蛐回去以后,才提着个小油瓶灯,悄悄翻墙出来,开始了所谓的捉蛐蛐。    我十二岁的脑瓜里被哥哥灌输了一种思想,哥哥说蛐蛐们的大王,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开叫,之前的大多是些小罗喽而已。我就听信了这句话。我的哥哥比我大三岁,他斗过三五年蛐蛐,几年下来斗败的蛐蛐不计其数,使那些斗蛐蛐的老头见之则畏、则恨,因为哥哥的蛐蛐曾使他们最引以得意的蛐蛐,断须的断须、掉腿的掉腿,总之很难堪。那时哥哥自觉大了,不想再和老人小孩搀和在一团了,就抛弃了斗蛐蛐,玩起了斗鸡,斗鸡玩得怎么样,据哥哥说,还不坏。综合所述,我是应该迷信哥哥的话的。    我于是在夜深人静或者月黑风高之时,从被窝里钻起来,拨下门闩,悄悄翻墙,跳到野外,捉蛐蛐。人毕竟小,一阵夜风一声鸟啼,有时侯都吓得半死,但为了捉到好蛐蛐、捉到蛐蛐大王,这些也可以不顾了【主语】    夜里的村庄,是我游荡的地方。先时我也还是和那些老头子们一般,在水渠边,在墙缝里、在麦垛里,在荒草丛,在井口处,捕捉蛐蛐。捕蛐蛐需要一定的技巧,我深谙此道。捕蛐蛐先要会倾听蛐蛐叫,蛐蛐类多,有能斗有不能斗,有善斗有不善斗,夏日的旷野,虫声杂乱,蛐蛐也歌舞升平,而捕蛐蛐的人,就应该在众嚣中找到自己需要的;对于行家里手来说,只需立在旷野,闭目细细辨听。蛐蛐的好坏,就在这辨听中得知。我学会听蛐蛐还是得功于哥哥的另一番教诲。见我捉的蛐蛐总不堪一斗,哥哥就教训我说,好蛐蛐坏蛐蛐该怎么分别呢?我摇摇头:“不知道。”    哥哥说:“好蛐蛐叫三声一顿,声音饱满、洪亮,坏蛐蛐呱唧呱唧只管叫。”    哥哥说每年都有一只蛐蛐大王,谁捉到谁就会战无不胜所向披靡。我之前对蛐蛐大王略有耳闻,只知道蛐蛐大王是可遇不可求的。但哥哥却对此持相反意见,他说他认为,蛐蛐大王并非可遇不可求,是可求的。蛐蛐大王不合群,性情孤立,常在野外,地势恶劣的地带生存,绝不像普通一般的蛐蛐,满足于寄身一片瓦、一堆残砾、一道墙缝,甚或一个小地洞,蛐蛐大王是不屑如此的,则同青蛇、蝎子、蜈蚣、共居一洞,蛐蛐大王整日呆在洞里,也不捕食,只日日同青蛇蝎子蜈蚣争食夺物,日子久了,獠牙上沾染剧毒,咬上一口,就是蜈蚣蝎子们自己,也不堪忍受;若说蛐蛐大王都喜欢这样的环境,大概是的,不劳而获嘛,反过来也可以说是险峻的环境成就了蛐蛐大王,总之都能说过去,总之蛐蛐大王就生活在这么个地方。当时听到哥哥这么说,我立即有了疑惑,比如蛐蛐大王獠牙上有剧毒,那么我捉它时它咬我一口怎么办,比如哥哥说蛐蛐大王和蝎子蜈蚣共居,那我该怎么下手捉它?这都是一些相当紧要的疑惑。可是哥哥没有解疑答惑,哥哥说,这些我只是听说而已,要知道,多一点了解总不会坏事,主要是我也没有捉到过,那东西,你知道很难捉到。    从此,我捉蛐蛐,远离了村庄。我开始游荡在原野。在原野,夜里没有一个人,我强壮着胆子,在原野上寻觅,寻觅,聆听,聆听,以求捕捉到一只蛐蛐大王。我的腰上和别的捉蛐蛐的人没有什么不同,挂着一些蛐蛐罐。蛐蛐罐都是用粗竹子横截的,有一块布蒙住灌口,有一根橡皮筋箍住布片。我每次出行,腰上都挂着几个蛐蛐罐。自从我去了原野,我就只带一个蛐蛐罐,意思是说一晚只捉一个,势必捉到蛐蛐大王。我一连去了七夜,捉到了七只,然而都不是蛐蛐大王。但是这七只经过我小试锋芒,的确比以往很凶猛的了,我心里想,蛐蛐大王不久我就能捉到了。    终于在一个月色一般般的夜晚,我捉到了所谓的蛐蛐大王。我发现这只蛐蛐大王时正坐在岩石上歇息,听到了蛐蛐大王似的叫,马上提着油瓶灯,跳下岩石,叫声也立马停止。我气不敢出,一动不动。油瓶灯里的灯油快要耗光时,那只蛐蛐才又“吱儿——吱儿——”开叫。我听准声音的出处,一点一点踅摸过去,我当时还不能仅凭声音就断定是蛐蛐大王,直到我把油瓶灯照到两块石头的罅隙,从罅隙里爬出一条老长老长的蜈蚣的同时,蛐蛐的叫声复从这罅隙里流淌出来,这才断定蛐蛐大王无疑。蜈蚣嘴里衔着一只蛾子,蜈蚣就像一条蛇衔着一只耗子,不知不觉又寒气逼人地爬走了。我轻轻搬移上面的石块,底层的光滑的石块上卧着一只蛐蛐。   这只蛐蛐触须修长活络,橙色的大牙,斗丝分明,额红眼凸,羽翅光泽纹路清晰,后肢粗硕有力,威严有加。这正是我一直所寻求的。这只蛐蛐后来也就是后来我的一张必胜的王牌,我给它起了个名,叫做褐红头,哥哥说叫蜈蚣蛐蛐不错,可我坚持保留了自己的主意。但当时,这只蛐蛐大王卧在石头上,身姿优美的伏卧着,除了触须拂来拂去,别的一概不动,我想起哥哥说的蛐蛐大王的大牙有毒,便不敢轻举妄动,只是注视着,提灯注视着。油瓶灯的火苗越来越无时,不赶紧捉走是不行的了,我身上一直预备着解毒草,我嚼了几根。当我下手罩住并准备抓起时,想到有可能蛐蛐大王不配合,在手里挣扎,会把触须折断,没有修长的触须,蛐蛐大王的风度无疑尽失,所以我要保证蛐蛐大王完好无损,所以罩住后,又缓缓松开了,蛐蛐依然不动一毫。我解下蛐蛐罐,把蛐蛐罐倾倒在蛐蛐大王前面一点,然后用毛毛草挠搔它的尾须,让它自己进罐。蛐蛐大王就这样自己进去了。    我就是这样捉到我人生中第一只蛐蛐大王,也是唯一一只。初捕到的蛐蛐都须静养两天,才能开斗。我新捉的这只褐红头的斗性如何,还需要两天之后,当它把这些坛坛罐罐熟悉了之后,再让它与别的蛐蛐一决胜负。当夜翻墙回家后,褐红头被我从竹子罐里安置到陶瓷罐里。哥哥和我在一间屋子,哥哥披衣坐起,问我捉到什么了。我说一只大王。哥哥立即下床来看。哥哥说这是只上等的蛐蛐,你看它的斗丝,你看它的头,典型的寿星头,另外它的身体很协调,各部分搭配都极佳,不过是不是蛐蛐大王,这要等它斗几场知晓了。   我去厨房掀开锅盖,在锅沿上找剩米粒。锅沿上沾着几粒刷锅没刷净的剩米,我把这些米扣掉,给蛐蛐带去。我在褐红头的的陶瓷罐里放了一枚硬币,我的每只蛐蛐的罐罐里都有这么个硬币。这个硬币,在我看来,就相当于它们的餐桌,吃喝一律在这个硬币上进行。我用草茎沾带一粒米下去,褐红头抱着米,吃个干净,我又把一颗水滴在硬币上,褐红头伏下头去饮水,饮完水就伸长后肢并起触须,休憩了。   蛐蛐大王本性懒怠,懒得捕食懒得找食,落在谁手里,无所谓,只要有口饭。蛐蛐大王爱抢食爱不劳而获,这是不争的事实。从蛐蛐大王喜欢寄居在危险的毒物那里可窥一二。    我把喂剩下的米粒喂给了我的原有的几只蛐蛐,并且又给每只蛐蛐的硬币上滴了一颗水。    褐红头对一切适应之后,我们要试试它的斗性。看看到底是不是蛐蛐大王?哥哥把斗蟀坛摆在屋中央,斗蟀坛是斗蛐蛐专用的坛子。我依然用草梗挑拨褐红头的尾须,使褐红头落在坛底,坛底早有一只蛐蛐恭候多时了。褐红头一落下去,两只蛐蛐就咬开了。没有两个回合,一只蛐蛐的大牙断了,半截掉在坛底。褐红头把对方的牙齿咬断了。褐红头抖身鸣翅,乘胜追击,把那只咬掉牙的蛐蛐追得四处乱蹿,蹦出坛外。  “再试一只。”哥哥说。    我又放出一只。这只蛐蛐也只过了三招,惨败而逃。褐红头依然穷追不舍。褐红头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打败了我的所有蛐蛐,我们观点一致的认为,褐红头是蛐蛐大王。褐红头需要面对的已是整个小木庄。   小木庄的斗蛐蛐的人,听闻到我有一只蛐蛐大王,都欲与我比试。我和哥哥一天要接待十多个携蛐蛐而来的老头,沏上红茶,每人一个小马扎,伺候的好好的;褐红头则一天要迎战十几只挑战者。这些来挑战的蛐蛐,往往在坛底被褐红头撵得弹跳出来,没有一只不遍体鳞伤、缺胳膊少腿。其中一个老头,是个斗蛐蛐的好手,每年都能捉到一只孔武有力的蛐蛐,那次他率着他的至宝瓦楞将军来战。瓦楞将军是只灰蛐蛐,在一片瓦底下捉到的。瓦底捉到的,原本是不足为奇的,但是和这只蛐蛐同在一片瓦檐下的,还有一只大蟾蜍。能与蟾蜍共居,能从蟾蜍嘴里抢食吃的蛐蛐,也绝非等闲之辈。就是这只和蟾蜍共居的瓦楞将军,最后一个上场,两只如胶似漆地咬在一块,难分难舍,出人意料的是褐红头当了回剃头匠,把瓦楞将军的修长的触须齐根剪掉了,结局是失掉触须的瓦楞将军颜面尽失,无心恋战,羞怯地在坛底打圈转。褐红头则振翅长鸣,以示得胜。这个老头竟然流了泪,这泪一流,我就局促不安起来,不想老头抹干泪却说,“褐红——?”   我说:“褐红头。”   老头说:“真是一只好蛐蛐呦。”   在此以后,褐红头在小木庄霸主的地位无蛐可撼。   可是,故事本不是这么圆满,后面发生的事才叫我真正伤心,直接导致我放弃了斗蛐蛐的游戏生涯。你们可知道,在距我们小木庄八里外有一个小镇,叫汉源镇。镇长是个聪明人,为了刺激集镇经济促进村民消费,每年的农历416,都会举办一场声势浩大的大斗会。大斗会分斗鸡、斗蛐蛐、斗狗、斗羊、斗鹌鹑、等等很多品种,各有各的擂台,各有各的观众。比赛最终须每个擂台决胜出一只优胜者,它的主人将会得到一枚奖章,奖章一律是铜质的,上面将会刻下得胜的动物或昆虫的名字;除此之外,得胜者的主人还能免费与镇长共进一餐。这就吸引了大批的乡下人,几乎每个手里有俩昆虫或动物的都挤破脑袋要参加,赛制很残酷,基本一路淘汰。   我的褐红头在村里获得了好声名,村里人就怂恿我参加,哥哥对此也表示了支持。虽知道参加了也没有什么不好,但隐隐之间,心里却总打退堂鼓。最后哥哥极力说服了我。   我携带我的褐红头参战了。   放眼望去汉源镇整个集镇,簇拥着一堆一堆的人丛,有参战的,有观战的,而且人丛有大有小,最大的是斗牛,最小的就是我们斗蛐蛐,和我们人丛大小相近的是斗鹌鹑。我挤进斗蛐蛐的人丛里,别人看我太小,根本不把我看在眼里。我在人丛中报出了我的名字,我放出蛐蛐罐里的褐红头,开始了决斗。   褐红头确实是个好虫子,一路过关斩将,咬得别的蛐蛐毫无还牙之力,到了决一胜负的关键一场。褐红头的敌手是一只青面獠牙的青蛐蛐,腿硕牙长,看上去蛮有几分凶蛮。两只蛐蛐甫一放进南瓜大的斗蟀坛,心理角逐即便展开。两只蛐蛐的实力旗鼓相当,互相绕着对方用触须打探,边打探边鸣翅示威、震慑,等两只高手的准备工作做足了,才开始了撕咬。最激烈处莫过于钳着对手摔了七八滚,一分开马上又回头咬在一起。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谁知旁边的斗鸡擂台一只斗败的斗鸡,慌乱之下跳到我们的台面上,躲进了人丛。从外围溜到内围,与围着叫好的人们一起抻着脖子,看瓷坛底两只虫子来来去去。当时压根没人注意到钻来一只斗鸡,就是注意到了也压根没当一回事,这让这只斗鸡捡了大便宜,勾勾一叫,低头把斗得正酣的蛐蛐褐红头啄去了。另一只蛐蛐一听鸡叫,一惊吓,跳起时撞在瓷瓶上晕死了过去。   我们这面斗蛐蛐的人都气不过,合力捉住了这只斗鸡,拿到旁边与斗鸡的人是问。对方先蛮不讲理说,鸡吃虫是天性,吃几只虫没什么大不了。见推脱不了干系又说吃了几只?我们这面有人抢答说吃了一只蛐蛐大王,有一只受到惊吓,晕死过去了,现在还鉴定不了死活。对方说晕死过去和我们无关,既然只吃了一只,那么大不了赔给你们一只。我们这面的人据理力争说起码应该赔两只,我们损失了两只最出色的蛐蛐。而对方以我们自己的话反驳我们自己,对方说只对鸡吃掉的蛐蛐负责,吓晕的概不负责。我们这面都在怪刚才那个人多嘴,不然我们这面可以多要一些索赔。对方问谁的蛐蛐被吃掉了?我没有作声。对方早已从蛛丝马迹中嗅出了是我,他们把一只斗鸡推给我:啄去褐红头的那只。   我郁郁地把这只斗鸡抱回家里,几欲放案板上铡了,但终究还了它自由,把它放生在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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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8 19:59:50 |只看该作者
其实就是几百字的小故事 写这么长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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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9 13:38:52 |只看该作者

RE: 蛐蛐记

陈鱼 发表于 2014-6-8 19:59
其实就是几百字的小故事 写这么长干吗?

倘若几百字能表达,我就用几百字表达了。
胡安 鲁尔福耸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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