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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译者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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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5: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TABLE height=38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2 width="98%" align=center border=0>

<TR>
<TD vAlign=top width="100%" height=381>
<TABLE height=36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98%" align=center border=0>

<TR>
<TD>
<><STRONG>猫头鹰的大眼</STRONG></P>
<>冯象 《理想国》<br><br>宽侄: <br><br>  来信收悉。“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是这儿新英格兰的乡土诗人弗罗斯特说的。诗意的微妙常让人感到无法明言,只可意会;他就推想“诗”不堪译,“一译即失”了。 <br><br>  这话起初我同你一样,也觉得好,通俗有如农谚,仿佛道出了文学翻译的“终极悖论”:倘若诗----诗的“灵魂”或整个儿的诗,而非原文语法和音义的部分特征----是“一译即失”的命运,那么不仅诗歌,任何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戏剧中诗意的描写和对话,都译不了了。那时我在昆明念大学,每周上波士夫人家借书,读了一大堆诗。但后来译诗有了些经验体会,就不信他了。不过道理上怎么讲,是读到尼采才明白的。尼采是天才,他有一句自撰的格言:最好和最坏,皆非不可译者。换言之,只有不好不坏的才不可译。“不好不坏”又名平庸;尼采的意思是,平庸无法平庸地转译(即忠于平庸)而不堕入平庸之下。所以对于普通读者,有价值的外国文学的翻译就只能以好坏、对错论之,不可能不好不坏或不对不错。或者说,坏的和错的译文,乃是忠于平庸的结果;平庸,才是许多译作缺乏诗意的根本原因。弗罗斯特没弄懂,翻译不是要给“诗”在不同的语言里寻觅一模一样的替身。那是蒙人,到头来未免徒劳。实际上,译本必须独立于原著,创造自己的意境,才称得上优秀。那“一译即失”的不是“诗”,是天才哲人眼里的平庸。 <br><br>  这条原理,可以推及一切好的和对的文学翻译。 <br><br>  平庸是一相对的标准。拒绝平庸,便是一场优胜劣汰、经受历史甄别的比赛。这一点,文学翻译与原创无异,只不过场地略为狭小,竞争却更加激烈。因为,译文的内容须服从原著的“规定”;人物性格、故事情节和思想逻辑,都应当是原文的尽量忠实的再现。一般而言,原文的字面意思是不难理解的,文本考订、辨析注疏,是只要舍得下工夫就能做成的学问。真正难的,还是领会、把握作品的语言风格和艺术理想,并将之化为译文的风格理想。如此,译本的优劣,有一点像演奏家诠释乐曲,关键在风格个性的表现所蕴含的艺术理想的高下、有无。而因为作品内容的转译无法脱离艺术形式的运用,译本之间风格理想的差距,便不仅是好坏,也是对错甚至死活的界限。 <br><br>  这界限,以其高妙处论之,也就是观堂(王国维)先生拈出的“境界”二字:“夫境界之呈于吾心而见于外物者,皆须臾之物。惟诗人能以此须臾之物,镌诸不朽之文字,使读者自得之”(《人间词话》附录)。中国的诗词传统,不重叙事而长于抒情,充满了相似主题的简单“故事”的重复“翻译”;游戏与竞争性极强,规则与译艺相通。故我以为,译艺理同古人作诗,其上乘者也是追求“须臾之物”,或“字字为我心中所欲言而又非我之所能自言”的意境。那意境观堂先生亦称“自然”(“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不隔”(“妙处唯在不隔”),奉之为诗词的最高理想。因此,文学翻译可看作是一种试图将原文的境界创造性地再现于译文的努力。惟有达到“不隔”之境,译作才能真正独立而获得历史评价,加入母语文学之林。 <br><br>[续前] <br><br>  昨晚写到一半,台灯开关坏了。这种老爷款式“银行绿”,一般灯具店早淘汰了,打电话到哈佛合作社(Coop),那儿居然有货。合作社主要经营文具、校徽服装和旅游纪念品,还开一爿挺大的书店。那书店原先是不错的,三楼专售各门课程的教材和指定参考书。英语系占了长长一溜书架,开学时候去转一圈,就晓得各位老师在讲什么课用什么书。某年重新装修,模仿连锁店Barnes &amp; Noble,二楼塞进一个咖啡厅,招引来哈佛观光的客人。从此氛围大变,我就很少入内了。今天去买台灯,远远望见书店门口放了一架折价书。一队日本游客凑近了问:对不起,合作社在哪儿?我便把书店背后的纪念品门市部指给他们,再折回去看那架书。原来是些新版的“人人丛书”,精装五块钱一册(比国内图书的定价还低,是不是?)。浏览一遍,挑了部拉伯雷《巨人传》(1532)。 <br><br>  我对“人人”、“企鹅”等普及型丛书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因为文革期间在乡下自学外语,最先读到的世界名著便是它们。有几本抄家劫余,多数借自各地的师长。我在边疆兄弟民族中间比较自由,可以放心收听BBC、美国之音、德国之声。当时BBC的文艺节目特别丰富,有一次竟然转播《罗密欧与朱丽叶》,让我手捧原著,心花怒放,跟着叽哩咕噜!但那些被“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反动权威”、右派分子,他们让我借阅“封资修”的“毒草”,是担了很大风险的。所以我每次逛书店,见着这几套丛书,就像遇上老朋友似的。 <br><br>  这“人人”版《巨人传》颇有意思,它不用现代英译(如企鹅丛书、诺登书局那样),却舍新择旧,取了一种十七世纪的译本。为什么呢?作序的是一位牛津的法国文学教授,他这么解释:老译本虽然不尽准确,依据的原文亦有删削,可是两位译家Urquhart和Le Motteux实在“经典”,有的地方比拉伯雷还要拉伯雷;宽仁机智爱掉书袋不说,双关玩笑怪话脏话,满满当当,更比原著长出好几十码去!他们占了一大便宜:那年头英文还没有一部权威的词典,尚未被教科书上的语法驯服----还留着莎士比亚时代游戏辞藻的余风,读者的耳朵也够灵敏,念书不光靠他的眼睛----正好用来译拉伯雷。可是现代英译者运气不好,生在了规则细密、禁忌繁多的社会。所以,等到俄国批评家巴赫金为我们当“拉伯雷世界”的导游,教我们呼吸那无拘无束的“狂欢节”空气,欣赏“言语的喧嚣”,这三百年前的译本,就自然而然成了丛书的首选。 <br><br>  传世的十七世纪英译,炼字行文、风格境界,往往远胜于现代译本。钦定本《圣经》(1611)固然是不可企及的丰碑,才子剧作家恰普曼的荷马(1616)和桂冠诗人德莱顿的维吉尔(1697),则是诗藻与韵律的盛宴;读来一派纯净光明,犹如“漫游于黄金的王国”(济慈《初读恰普曼之荷马》)。我们聊过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哈佛的罗伯古典丛书用来对照原文的沃茨(William Watts, 1590-1649)译本,也是有名的佳作。下面不妨就拿《忏悔录》中圣人回忆青年时代学习法律一节,跟人人丛书的新译本作一比较。为帮助理解,我先把原文(拉丁语)译为中文,再列出新旧英译(卷三章三): <br><br>  原文:Habebant et illa studia, quae honesta vocabantur, ductum suum intuentem fora litigiosa, ut excellerem in eis, hoc laudabilior, quo fraudulentior. tanta est caecitas hominum de caecitate etiam gloriantium. <br><br>  大意:那些所谓“高尚之学”还把我引向了法庭,一时雄心勃勃,诈术越精,越能博人赞誉。人之盲目竟然若此,连自己的看不见也可以吹嘘! <br><br>  人人丛书(2001):My studies, too -- \'the liberal arts\', as they were called -- were leading me in a direction of their own; they led me towards \'the brawling law courts\', intending me to excel in them; for the better I could deceive, the more I would be praised. Such is the blindness of men that they boast even of their own blindness. <br><br>  沃茨译本(1631):Those studies of mine also which were accounted commendable, were intended towards the Law, with an ambition to prove excellent at them; so much the famouser as I proved the craftier. Such is men\'s blindness, that they even brag of their own owleyedness. <br><br>  新译其实不错,中规中矩,学院派英文。但沃茨的语言驾驭能力明显高出一筹,且风格近于原文的虬枝蔓延:so much the famouser as I proved the craftier;相比之下,新译的老实简直像期末论文:for the better I could deceive, the more I would be praised。尤其旧译结尾一字“owleyedness”点题,全段皆活:像猫头鹰一般,白天睁个大眼,什么也看不清----英美人好用猫头鹰喻人呆瞎:as stupid/blind as an owl----蠢笨到了这田地,还洋洋得意! <br><br>  的确,单就字面意思而言,新译比旧译严谨。然而正如前文分析,翻译之道,不在字句的对应。圣保罗有言:字句叫人死,精神令人活(《哥林多后书》3:6)。意谓基督徒侍奉主的新约,不能拘泥于摩西之律的字句(gramma),不必坚持诸如割礼、饮食禁忌和全燔祭仪式的规定,而应当守护其精神(pneuma,本义风、气,转指精义、神气);即按照新约的立场和寓意象征来重新理解“旧约”,指导信仰者的行动。同理,翻译化为创作,字句的“忠实”虽然要紧,但还不足以使译文摆脱平庸而将“须臾之物镌诸不朽之文字”。译本的真生命或竞争的胜出,最终靠的是它的精神、它的意境。 <br><br><br>二零零五年六月,原载《南方周末》2006.6.1 <br><br><br>奥古斯丁:《忏悔录》(The Confessions), Philip Burton英译,人人丛书,2001。 <br><br>拉伯雷:《巨人传》(Gargantua and Pantagruel), Thomas Urquhart &amp; Pierre Le Motteux英译,人人丛书,1994。 <br></P>
<> <STRONG>文章来源:法律思想网</STRONG>   <br></P></TD></TR></TABLE></TD></TR></TABLE>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28 13:57: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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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5:28 |只看该作者
<>这个bankgreen“银行绿”真是让人费疑猜,这个词就像我见过的seapurple一样,恐怕是无法翻译的吧。</P>
<>不过银行绿我可能见过,不是在银行,是在一部国会图书馆的专题片里,堂皇典雅的大厅里点缀着星星般的绿色台灯,好学的灯光打在读书人的脸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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