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和尚 于 2014-6-1 09:01 编辑
那只米黄色的球形壁灯被叫做长命灯,在走廊里亮了整整一夜。我记得我们是抱着入睡的,等睁开眼一翻身才发觉是背对背。第二天清晨我们俩都醒得特别早。
去那边吃完早饭,回到房间里,我们开始商量这一天怎么过。首先,我们应该上街去买一把锁。
她的衣着看起来还是像一个新娘子,即使她把头发散开了。她也一直觉得盘着头发不怎么舒服。我仔细打量了很久,终于明白问题出在那双猩红色的高跟鞋上。
“你没有别的鞋可穿吗?” 她迟疑了一下,然后很坚决地说:“你觉得这双鞋不漂亮吗?” “五月份了,穿颜色这么重的鞋有点热吧。” “我觉得这是我一辈子穿过的最好看的鞋。” “好看。可是配上裙子就不是那么回事儿啦。” “难道你想让我这么早就穿凉鞋吗?” “那好吧,我们顺便给你买一双鞋。”
那天不是星期日,我们在放假,而大多数人还在上班。所以我们走进百货商场的时候,我感觉所有的售货员都在盯着我们看,眼神怪怪的。为了那双鞋,我总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我们挑了一把锁,是一把两公分高的铜锁,商标上刻着一位展开翅膀的小天使。钥匙总共有四把,我们俩一人一把,给我父母一把,剩下一把备用。她郑重其事地把锁放进包里,然后,我替她背着。
那时候的大柳树商场没有这么多楼层,也没有安装电梯。一楼是日用品,二楼是服装,三楼是电器和家具。我们在一楼买了一把铜锁,还买了一套小相框,三个一组,一高两低,用细链子连接起来,吊在墙上就像一座中世纪的城堡,我们俩都非常喜欢。 眼下快入夏了,凉鞋已经上市,而春秋季节的鞋都只剩下些积压的存货。我们转了一圈又一圈,毫无收获。眼看要下楼的时候,一个中年女人恰巧往柜台上摆一双鞋,恰巧就被她看见了。
“把这双鞋拿给我看看。” “你算了吧,没到穿凉鞋的时候呢。” “看看还不行嘛。” 我没吭声。 那是一双扣带子的女士凉鞋,黑色,鞋跟非常细,非常高。我看出来,她一下子就喜欢上它了。 “我试试。” “这么高的跟儿,你不怕崴脚啊。” “我就试试。” 胖女人递过来两个压扁的纸盒子,她穿上鞋,把脚和鞋子踏进盒子里,然后站起身。 “虽然鞋跟挺高,可穿着很舒服的。” “没关系,你穿上走两步。不怕的。”胖女人显得极为热情。“妹子,像你这么窈窕的身材,穿这样的鞋才合适。” 她居然说的是“窈窕”而不是苗条。 她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又在镜子前面照了好半天,这才回过头来问我: “好看吗?”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胖女人赶紧制止我:本商场二楼禁止吸烟。我只好摆弄起打火机来。 “你本来个子就挺高的,穿这么高的鞋像个踩高跷的。” “我喜欢。”
这双凉鞋花掉我差不多一个月的工资,让我后悔事先带这么多钱上街。她右手提着那双猩红色的高跟鞋,左手挽着我的胳膊。我右边被她挽着,左手提着装着铜锁和相框的背包。
“你看,我是不是比你都高了?” 我没吱声。 “你怎么这么小气啊,心疼了?我又不是不挣钱,我工资比你还多呢。” 听得出来她的好兴致明显被我破坏了。 “我不在乎钱,问题是你穿上它真的像个扭秧歌的。”
中午了,柏油马路慢慢地变得燥热起来。路上总会有人注意到她,不怀好意地看我们一眼。而我一直低着头,注意看别人的脚。红色的,黑色的,棕色的,的确像那个胖女人说的那样,有些人已经迫不及待地换上凉鞋了。
拐过街角的时候,我们在一个冷饮摊旁边停住了。像谈恋爱的日子一样,我们找了张桌子坐下来,要了两份冰点,她是奶油的,我是草莓的。我先是看着她,然后看街上的人流。她先是盯着自己的脚看,然后看看我,笑了。
“我饿了。” “饿了我们就回家吧。” “我们在外面吃吧,我想吃碗冷面,再喝瓶啤酒。” “结婚第一天,我们就在外面吃饭,你觉得你爸你妈会乐意吗?” 我想了想,把烟掐灭了。 “行,晚上我们去夜市逛逛,顺便吃点什么。烧烤行吗?” “行。” “走吧。”
一进屋,她就把凉鞋脱掉,直奔那张大床。我想说点什么,终于没有开口。我在抽屉里找了两个水泥钉,把相框挂起来。这面墙很硬,小夹锤砸下去,砸掉好大一块墙皮。我把相框又提高了一点,幸好相框比较大,把那部分稳稳地盖住了。
睡了一下午。晚上,我们只是简单地吃了几口面条,唯恐过一会儿在夜市失去胃口。 “你怎么不穿你新买的鞋了?” “我怕晚上凉。” “哼,我看是怕穿着累。” “胡说,明天我还穿着去逛街。七天的婚假呢。”
路过电影院的时候,广播里一个女声正在喊:生命科学,性教育,今晚是最后一场。 “我们去看看电影吧。” “这种破电影有什么好看的。赶紧走吧。” 她把嘴唇悄悄凑近我的耳朵: “我好奇。真的就想多知道点什么。” 我笑了:“回去我告诉你。我什么都知道。” “我忘了,你上初中就开始谈恋爱,什么不明白。” 她气鼓鼓地径自走开了。不穿那么高的鞋,我追上她还真是挺费劲。
所谓的夜市场在白天的时候是一个菜市场。据老人们讲二十年前还是一片垃圾场,所以现在也叫它“大坑”。夏天晚上,许多人在这里借着路灯下棋,乘凉。再后来有人摆个小摊卖点零零碎碎的物品,渐渐形成了如今的规模。每一个摊位,无论大小,城管每天收一块钱的管理费。穿过铁道口,马路两旁已经有人在摆摊了。花花绿绿的儿童玩具让她忘记了不久前发生的不愉快。这些拨浪鼓金箍棒什么的也确实挺好玩。这会儿天还没有那么长,摊主们来得不是很多,偌大的市场显得比较空旷。小贩们纷纷寻找自己的位置,懒洋洋地左顾右盼,活像等待演出正式开始的一群演员。
那天的主演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傻子。 我认识这个傻子已经很久了。上高中的时候他就赤身裸体地在街上溜达,有一次居然闯进了我们学校的操场,还骑着我们体育老师的破自行车。我奇怪他怎么也一点也不显老。这时候他还是光着屁股,在夜市东奔西跑。他跑起来,胳膊像飞机的两翼。他总喜欢往女人多的地方钻,他喜欢听女人们的笑骂声和尖叫声。
“哎呀,你快看。这家伙跳迪斯科呢。” “嗯,他节奏感特别强。几年前我就发现他是个音乐天才。” “他没有家里人吗?” “谁知道呢。三九天他也这样。别看了,我们到那边转转。”
我们凑巧碰见了那位卖鞋的胖女人。她也用非常短的时间认出了我们。 “怎么样,妹子,那双鞋穿着舒服吧。” “嗯,还行,挺舒服的。” “就剩一双了,不然不能那个价钱卖给你。”
我拉了她一下,点点头走开了。我不愿意离那个傻子那么近。女人真够胖的,那傻子也真够黑,浑身像焦炭铸造。他胯下的那个东西始终直挺挺的晃来晃去,这么多年真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我们去吃烧烤吧,一会儿收摊了。” “早呢,我现在还不饿,再等会儿。” “哎,那傻子整天吃什么呀?” “有什么吃什么呗。有一次我在电影院旁边的公共厕所看见他,也不知道谁可怜他,给他一卷煎饼。” “就在厕所里吃?” “嗯。那卷煎饼卷了可多大葱呢。他就蹲在便池上吃,脚底下就是一堆屎。” “别说了,恶心死了。以后我再也不吃煎饼了。” “以后你别老跟我打听他,恶心的事儿多了。”
远远的,街道老年秧歌队的录音机好像卡壳了,夜市上顿时感到一阵清凉。
那天我们买的最后一样东西是一套小茶杯。杯壁的图案凹凸不平,又很鲜艳,有点像陕北的窑洞。杯口不太圆,每一个杯子的杯底都有大小不等的斑点。我们讲了好半天,最后五毛钱一个成交。我们一共买了五个。
暮色渐渐昏暗,让我们感觉不到其实是天阴了下来。雨说下就下。我抱着一堆东西,拉着她一路小跑。铁道口这边有一家茶叶店,已经上锁了。跑上三级水泥台,前面有一个很窄的雨搭。我们站在屋檐下避雨。
“今天的烧烤没吃成。” “嗯。都怪你。没喝上啤酒。” “晚上你怎么不陪你爸喝一杯?” “我想单独跟你喝一杯。” 我侧身看了她一眼。瞥见她那双猩红色的高跟鞋。她的脚使劲地往后弯,蹬着茶叶店的墙壁,以便躲避溅下来的雨水。其实倾泻下来的雨水离她还有一段距离。 “我们今天都买了一堆什么?” “嗯,凉鞋,茶杯,小相框,梳子,还有锁。我忘了什么吗?” “总有一天你会把今天给忘了。” “什么?我不会的。多漂亮的杯子,还有鞋。” “你会的。” “你也会吗?” “我恐怕也会。我们俩早晚会把今天这一整天忘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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