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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采药的故事,在小学时的课本上学过,还有个插图,画的是他抬头、手脚并用地往上攀岩。图很好看,倒像是在进行一项体育运动而不是在深山老林里进行艰苦的工作。《本草纲目》是本药典,也就是药中典籍的意思,当初课文里说是李时珍发现,古籍中有很多药物的性味主治记录都存在问题,因此就遍走天下,一一采集、试验、记录、校勘,而后成就了这本千古奇书。
很少有人去想,李时珍为什么会去干这事。起先我也没去深思,凭空地认为:医生嘛,总得要干这事儿。但是这思维显然很概念化,医生凭什么总得干这事儿?医生可以识药、用药、采药,未必要校勘古籍啊,这其一。其二,在李时珍之前的医生,为什么没有去干呢?第三,李时珍怎么就发现了原先古籍上的记载有问题?实际上这些问题,在《本草纲目》原序中写得清清楚楚:李时珍小时侯体弱多病——简单地说就是个药罐子,又酷爱看书,按古药方对症,却不见效,那么,要不是方子出了问题,要不就是药物出了问题。次数一多,疑虑也就多了,这便是他重新校勘古籍的动机。
爱一个东西,和恨一个东西,和不得不与某个东西为伍,都有可能导致人在某个方面获得成就。所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一词不妨宽泛地理解为“情绪”,既有爱的情绪,也有恨的情绪,还有“忍受”的情绪。李时珍爱看书,是爱;经常生病,对病想来他应该是“恨”居多一点吧?还有就是,他不得不忍受着长年与病相伴,伴着伴着,两者就合而为一了。
事有过而后成。这是我创造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要是想要做成某个事情,那在源动机上一定要“过”一点,才有可能做成。这个“过”,也就是包含着“爱”、“恨”、“忍受”三种情绪之一或者更多。假如这三种情绪一项都没有,那基本上是不会去做某个事情的。少年夫妻老来伴,起先是爱,后来也许有恨,再后来,就是伴随、以及忍受,到最终,人们把忽略了个中细微感受的轨迹叫做“幸福的人生”,大爱之下,无缺憾。统观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成就,都是在这规律下出现的。
不过,这倒并没什么,重要的是,一旦这三种情绪的某个情绪在你身体里生根发芽,那么,某个事也就离你不远了。这是倒推出来的逆命题,也许也是成立的。恨一个人的某个做法,往往自己也会做出那样的举动;与一个事物相伴久了,自然的就会被浸润了。这一点,尤其需要警醒。但有时候这个规律也可以用来做好事,天天写一点、看一点,东西也许没出来,但是人的精气神它还在。如果天天跟银行混在一起,那么身上多少会有钱的逻辑……所以,重要的还是,恨一个人、某件事的时候,要警醒,与某个自己并不那么喜欢的东西呆在一起久了,要警醒。否则我们可以推想这样一个逻辑:恨杀人狂的人,往往自己也变成刽子手;恨别人虚荣,但是自己身上也有;警察常与匪徒打交道,而警察也常常是变异的匪徒……这是非常可怕的。
《本草纲目》仍然也有一些看起来荒谬的东西,比如说治妊娠尿血,它开出的方子是:取自己丈夫的指甲烧灰用酒服。我不知道这是李时珍从哪儿弄来的方子,是不是有效。再者,现在有很多中药材的性味,因为土壤的变化而发生了变化,块茎、块根的参类地黄受影响最大,那么它的药性和方子是不是还需要再改?中国的传统在骨子里都是顺应自然听从天道的,因此,天(地)一旦变,人也需要变。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注定着无法“诚信”,就连《本草纲目》这种典籍著都因为环境的变化而有些可疑起来,那还有什么可以被当作准绳呢?莫非每个人都要像李时珍一样,因为爱、因为恨、因为忍受,而需要去对每种原料校勘一下?
[ 本帖最后由 顾耀峰 于 2009-4-6 12:4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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