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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很好的文章:美国印第安人失败原因的内部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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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美国印第安人失败原因的内部观察  <BR>  作者: captaincrash  <BR>  <BR>  最近在看一本美国历史,《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时常就会遐想,究竟是什么导致了美国印第安人的失败命运。这本书按照译者前言,是“资产阶级历史学家”所写,多少有一些西方中心主义,注意力都集中在白种人的扩张上,对于印第安人的失败,没有深入讨论。我们国家的历史教科书和广大的网虫网文倒是愿意站在印第安人一边的,但他们总结的原因又往往过于简单,说来说去,无非就是白种人的凶残,屠杀或者说种族灭绝,以及军事力量的差距而已。<BR>  <BR>  这三条都是站不住脚的。要说凶残,印第安人的表现一点儿不比白种人差。剖开肚皮,剁下四肢,这是印第安人招待俘虏的常礼,至于剥下头皮装饰居室,就是他们的著名传统了。人类历史要真是凶残者得天下的话,恐怕就应该是印第安人去占领欧洲了。<BR>  <BR>  屠杀同样属于一面之辞。人类社会对于屠杀和虐待的禁止,仅仅是近一百年来的事情,在此之前,屠杀还一直是国际交流的主要方式。欧洲人最初修建的那些定居点,包括居民、士兵、房屋等等,经常会在几年之内消失得无影无踪。在白人内讧的独立战争期间,印第安人也趁火打劫,搞了好几场大规模的屠杀。在美国独立以前,白人和红人基本上都是相互屠杀的,直到后来力量差距越拉越大,才变成了主要是白种人屠杀印第安人。用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白种人和印第安人都是凶手,也都是牺牲。<BR>  <BR>  种族灭绝的说法更加偏激,就连我们以反帝反修为己任的历史教科书,也从不敢说上一句“白种人对印第安人施行了种族灭绝的政策”。这种说法仅仅存在于某些网虫的口号之中而已。种族灭绝和屠杀一样,也是古代敌对群体之间的常事,但在北美,无论是红人对白人的屠杀,还是白人对红人的屠杀,基本上都是由一系列长期的孤立的零散的事件构成,远远比不上蒙古人屠杀中亚人,以及张献忠屠杀四川人那样集中而且疯狂,更不用说如同清军屠杀葛尔丹部,德国屠杀犹太人那样有组织有纪律了。诚然,只要是武装部队对于无辜平民的杀害,哪怕是只杀了一个人,也一样属于是屠杀行为,但如果没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目的性以及一定的规模,我以为屠杀是不能上升为种族灭绝的,不然1937年的南京人所遭遇的,早就可以称作是种族灭绝而不是大屠杀了。<BR>  <BR>  军事差距也不是主要原因。我们都知道,在一切技术中,军事技术是传播最快的一种。印第安人很早就发现了欧洲武器的巨大威力,他们利用欧洲市场对于兽皮的需求,用兽皮换取了大量的武器。而印第安人一旦武装起来,结合其土生土长的天然优势,就成为北美大地上一股令人生畏的力量。红人打败白人的战例并不少见,例如1812年迪尔本堡和1813年乔治堡的守军,都在印第安人手下全军覆没,至于他们扫荡的白人民兵,那就更加数不胜数了。况且火力上的差距,还可以通过灵活的战术来弥补。1835年12月爆发的第二次密西诺尔战争,美军历时七年,耗费二千万,阵亡一千余人,仍没有达到迫使印第安人全面迁徙的目的。之所以这么艰苦,就是因为密西诺尔人利用当地的复杂地形,发展出了一种成功的游击战术。在一次圣诞节的袭击中,他们甚至创造了红人对白人1:10的伤亡比例。可以说,作为美国军队的敌人,十九世纪印第安人的军事劣势并不比二十世纪的越南人更大。<BR>  <BR>  凶残、屠杀、和军事差距这三条原因之所以站不住脚,因为它们都是从外部,也就是从白种人那边寻找答案。它们回答不了这样一个问题:历史上遭受过入侵、屠杀的民族数不胜数,古代的希波战争,五胡乱华不说,就是在近代西方的扩张之路上,也横躺着印度、日本、中国等一系列的民族;亚洲的入侵者并不比美洲的更加仁慈,十九世纪的技术差距比十七世纪还要巨大,那为什么这些民族最终都保全了国家独立,而印第安人却赔了土地又折兵,沦为美国的少数民族呢?——显然,仅仅强调外部原因是不够充分的,真正的原因应该到印第安人内部去找。<BR>  <BR>  进入到印第安人的内部,最深刻的第一印象就是他们的一盘散沙。欧洲人最初登陆的时候,印第安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这群白皮肤的人,一定是天上下来的人,然后就是,好了,我们可以跟这群人结盟,来对付我们的敌人了。于是,在印第安部落的争相邀请之下,欧洲人轻而易举地各个击破,在美洲东海岸站稳了脚跟。同时,印第安人的一盘散沙还造成另外一个结果,就是部落之间消息闭塞,常常是一个部落打败了,附近的一个部落对于他们邻居的遭遇,以及现在新的白色邻居的德行还一无所知,他们见到白种人照样大喜过望,照样开出条件,邀请白种人去进攻更加遥远的印第安人。欧洲人就如同一种没有免疫力的病毒,肆意吞噬着一个又一个的印第安细胞。只有少数明智的部落,例如易洛魁的五个部落,在印第安内部缔结同盟,没有主动惹火上身,才躲过了这场飞蛾扑火的游戏,有幸成为后来红白大屠杀的主角之一。<BR>  <BR>  不过,这些比起印第安人的另外一个错误来,还不算特别严重。在北美最初的三场战争,七年战争、独立战争、和英美战争中,印第安人都站到了美国的敌人一面。对于印第安人的站队原因,我没看到详细的分析,可能当时红人与白人的矛盾,主要还是集中在与殖民地或美国的矛盾上面,因此一旦白种人的内讧爆发,报仇心切的印第安人,就选择成为美国的敌人而不是战友了。不幸的是,这三场战争都以美国的胜利而告终,印第安人三次站队全部站错,站到了失败者的一边。法国失败的结果是失去了加拿大,英国失败的结果是失去了殖民地,而印第安人失败的结果,就是确立了自己国家敌人的地位。前一阵中文网有一篇流行的帖子,大概是叫《美国四大国父与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政策》,记录了很多华盛顿、杰斐逊等人对于印第安人深恶痛绝的言论,这些言论不是孤立的,而是当时美国人对于印第安人的共同印象。这就为后来对印第安人的排挤和屠杀提供了舆论基础。由于缺乏长远眼光而屡屡与美国为敌,印第安人显然是自己为自己准备了一把屠刀。<BR>  <BR>  美国独立以后,白种人侵吞印第安人土地又换了一种模式。当时的美国,和边境线上的印第安部落大多签订条约,划分好了界线,这时候西北部和加拿大的英国人,就会经常去鼓动印第安人,废除签好的条约,夺回东边的土地。另外也有很多美国流氓,垂涎于印第安人的肥沃土地,也经常制造各种事端,挑起他们的敌意。随着英国的空头支票,和美国的无理挑衅,印第安人往往轻率出动,进攻境内的村庄城镇。接下来,当然就是美国军队的大举报复,赶走这群不受欢迎的邻居,把边境线进一步向西推移。结果,英国人达到了骚扰美国的目的,美国流氓也达到了夺取土地的目的,而印第安人,除了背井离乡和白白流血,什么也没得到。不肯遵守现代规则,而是一味付诸轻率武力,硬往挖好的陷阱里跳,是印第安人后期领土丧失的主要内因。<BR>  <BR>  学费交足,错误犯尽,印第安人终于开始反思他们节节败退的原因。十九世纪初,一位名叫特克姆塞的酋长,开始着手团结印第安人的工作。他在西北部的部落之间往来奔波,到处演说:“为什么印第安人连最后的地方也快要保不住呢?就是印第安人缺乏团结,没有武器。只有从加拿大森林,到墨西哥海湾的全体印第安部落团结一致,拿起武器,才能挡住白人移民进攻的浪潮,并且打败他们。”在特克姆塞的提倡下,印第安部落开始抵制白种人的纺织品,而骄傲地穿着自己的水牛皮,仅仅拿兽皮换取弹药和武器。同时参照白人军事组织的经验,特克姆塞把各部落的年轻战士集中起来,统一进行军事训练。<BR>  <BR>  特克姆塞虽然对内宣扬民族主义,对外却坚持按照文明规则办事,他不希望通过战争来复仇,他自己也深知复仇的想法不切实际。他计划以“红色民族同盟”的名义,以平等地位和白人谈判,保障本民族的长远利益。1809年,美国印第安纳特区总督哈里森(后来1841年的总统)同一些重要部落达成协议,以比较便宜的价格,买下了大约300万英亩的土地。特克姆塞坚决反对,他说任何一个部落割让土地,都必须经过全体部落同意才算有效。由于特克姆塞的坚持,哈里森最终放弃了这桩买卖。<BR>  <BR>  就在特克姆塞的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刻,狡猾的英国人盯上了这颗希望之星。当时正是英美战争爆发前夕,美国磨刀霍霍要夺取加拿大,而英国正被拿破仑拖得分不开身,在加拿大的驻军只有三千余人。英国人自然打上了印第安人的主意,在他们的极力蛊惑之下,缺乏政治经验的特克姆塞利令智昏,集合了那支还没成型的军队,主动向哈里森开战。虽然有英国军队的支援,他们还是很快就被老练的哈里森打败了,特克姆塞也在一次战斗中阵亡,300万英亩的土地吞并进了印第安纳的版图。印第安人最有希望的一次抵抗,就这样断送在英国阴谋家的手上。<BR>  <BR>  看历史看到这里,我有一种特别熟悉的感觉,是的,特克姆塞就是印第安的李鸿章,特克姆塞之战就是印第安的甲午战争。现在我们终于摸到了印第安人的失败核心,这个核心就是,他们的洋务运动搞得太晚了。特克姆塞开启了印第安人的改革之门,坚持传统的同时又操练新军,抵制洋货的同时又遵守规则。我们知道,这种半土半洋的改革是注定要失败的,但又是古老民族注定绕不过去的,这是现代化的道路上注定要交的一次学费。但如果印第安的洋务运动能够提前进行,哪怕是在特克姆塞之前五十年开展,那么即使他们失败了,也可以擦亮特克姆塞的眼睛,让他踏着前辈的肩膀,开展下一轮的“戊戌变法”或者“明治维新”。如果印第安民族能够全面改革三五十年,哈里森还能这样轻易得手吗?<BR>  <BR>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在白种人纷沓而来的三百年里,印第安人蹉跎了太多的岁月,一直到美国人都看见太平洋了,才有人醒悟过来,要讲政治,要讲团结,要讲学习。于是,特克姆塞的悲剧就成了整个印第安民族的悲剧,因为他是印第安人最后一座大堤,特克姆塞一旦倒下,印第安的本钱就全部耗光了,——历史没有那么多的错误可犯,他们再也没有学费,来进行下一轮的试验了。<BR>  <BR>  曾经有一篇流传很广的印第安酋长的演讲,具体内容记不清了,大意是说这里是我们的土地,我们印第安人和你们白种人各活各的,谁也不需要谁,你们凭什么来侵犯我们的土地?从印第安人的角度来讲,这篇演讲控诉白种人是很有力量的,但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也恰恰说明,印第安人那么多的败仗实在都是白吃了。如果说谁也不需要谁的说法,出自不了解西方文明的乾隆之口,那还属于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已经跟欧洲人打了几百年交道的印第安人,居然还没有看出敌人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技术等各方面的全面优势,从而虚心学习,大力改革,那在我们后人眼里看来,也就只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BR>  <BR>  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一书中认为,挑战和应战是文明成长的主要动力。他把挑战分为微弱、适度、和强烈三个等级。过于微弱的挑战刺激不了一个文明,例如蒙古入侵对于日本,几乎没有造成任何影响;而过于强烈的挑战又会摧残一个文明,例如蒙古入侵对于中国,宽容活跃的唐宋社会一去不返,取而代之的是严酷压抑的明清社会;只有适度的挑战,例如蒙古入侵对于莫斯科大公国,才真正起到了推动俄罗斯文明的作用。印第安人的悲剧,显然是由于他们对于白人入侵这一挑战,没有做出成功应战而造成的。但没有成功应战的原因,到底是因为这个挑战过于微弱了,还是因为过于强烈了,似乎又很难找到合理的解释:一方面,面对挑战,印第安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规则都没有太大变化,根本没有应战,看来是挑战太微弱了;另一方面,卷入挑战之中的印第安部落,根本还没来得及应战,就一个接一个地消亡了,好像又是强烈了。<BR>  <BR>  这种无法定位的矛盾,归根结底,是由于印第安人的麻木不仁造成的。前面已经提到了,印第安部落之间都是各自为战的,对于处在抗战第一线的部落来说,他们还没来得及把对手研究透呢,更没来得及向对手学习,就被打得七零八散了。而其他的部落,对于邻居的命运又大多是漠然视之,同样不会总结任何经验教训,只要屠刀没落到自己头上就算了。这样,刚刚登陆的白人力量,相对于整个印第安部落虽然非常弱小,具体到某一个部落的头上,却又变成压倒性的优势了。在这种情况下,印第安人所遇到的奇怪挑战,就是一种微观上过于强烈,而宏观上又过于微弱的挑战,或者说,是一种由一连串强烈挑战所构成的微弱挑战。总之,由于印第安部落的内部矛盾,白种人的入侵始终无法形成一种适度的刺激,印第安人也始终没有、或无法认真应战。在印第安人的不学习不改革背后,其实又隐藏了一条不够团结的原因。<BR>  <BR>  现在,我们从内部不够团结、政治不够成熟,一路追查到不学习不改革,兜了一个大圈子,又兜到不够团结上去了。看来这三条原因,它们之间也不是相对孤立的,而是互相纠缠、互相加强的。如果你不肯学习,你就永远无法成熟,如果你没有成熟,你就不会讲求团结,而如果你不讲团结,你就必须独自面对敌人的强大压力,自然也就腾不出手来学习了。这是很多后发民族都会碰到的一个怪圈,大概可以称之为“印第安陷阱”吧。<BR>  <BR>  这个怪圈不去管它了,我们还是就事论事,来讨论印第安人的失败到底可不可以避免吧。我的答案是可以,有日本、中国、印度的镜子为证。作为事后诸葛亮,我认为对于白种人的入侵扩张,印第安人有上中下三策。上策为日本之策,在和白种人打了几仗以后,迅速认识到西方文明的优越之处,看到“此诚美洲千古未有之大变局也”,一边打仗通商,一边派出优秀青年,到欧洲学习考察,彻底按照西方体制改造自己。当然,免不了会有人指责他们丢了传统,但聪明的印第安人完全可以反驳说:人权首先是生存权,传统也当不了饭吃,还是先保住性命再说吧。日本从佩里叩关到日俄大战,短短五十年的时间,就从列强的入侵对象,变成了列强的一员。印第安人要是走了日本道路,如果各个部落团结,就会出现一个强大的“印第安联合酋长国”,今天称霸世界的,就完全可能是我们黄种人了。如果各个部落不团结,至少也是一个新的欧洲,政治分裂然而高度发达,今天大概也在谈判成立“印第安共同体”了。<BR>  <BR>  中策是中国之策,虽然中国在学习改革方面落在日本后面,国家搞得一穷二白,但在二战当中站了一个好队,后来又在美苏之间借力打力,如今在国际事务中的发言权,反而比日本还大。在独立战争中,如果能有一个深谋远虑的酋长,率领印第安部落站到殖民地的一边,与大陆军一起浴血奋战,那么战争结束以后,他们将拥有多大一笔政治资本!独立成功后,凡是加入大陆军的黑奴都获得了自由,印第安人本来就是自由的,他们获得的肯定会比自由更多。可以想象,凭借他们的赫赫战功与庞大人口,印第安人会成为美国政坛上的一股活跃力量,从此再也不是被到处追逐的敌人,而是拥有发言权的主人,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会产生印第安族的总统呢。<BR>  <BR>  下策则是印度之策。圣雄甘地的法宝是不合作主义,从英国的人权观念出发,利用英国当局的治理规则,发动一场推翻英国的运动。结果,“枪杆子里出政权”,这条中国真理在印度失灵了,这位一没枪二没炮的干巴老头,不知怎么弄巴弄巴,居然也把印度弄独立了。——也许印度道路才是最有借鉴意义的,因为没有一个强力中央的印第安人,不可能像日本和中国一样,大举动员全国力量,在政治和外交上做出大动作的。对于印第安和印度这样的民族,入侵者连分而治之都不需要,只要一块一块地占领就行了。印度的道路,其实是一条弱者利用强者的规则,巧妙而又合法地抗争的道路,马丁路德金的维护民权,走的正是这条路。印第安人在美国独立以后,如果正视双方的力量对比,不要被英国人蛊惑,不要被美国人挑拨,也不要被民族虚火烧昏了头脑,那么至少,特克姆塞的路是可以一直走下去的。出现了美国流氓的挑衅行为,也不要一戳就跳,而是坚持按照通行的文明规则处理。美国本来就是为了反抗压迫、实现正义而成立的一个国家,当时也仍然是全世界受压迫者的最后避难所,在所有的政府里面,美国政府应该算是最讲道理的。况且美国立国之初战乱不断,英美战争,美西战争,墨西哥战争,还有南北战争,只要印第安人始终阵脚不乱,美国人也未必敢轻举妄动的吧,今天的西部印第安人,也不失为一个墨西哥吧。<BR>  <BR>  现在,有了日本、中国、印度这三面镜子,我就可以放心引用一句中国古话了:“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白种人的扩张政策是印第安人悲惨命运的外部原因,但他们自己的封闭、内讧、以及短视才是本质的内部原因。<BR>  <BR>  随着美国全球地位的确立,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声音为印第安人鸣冤叫屈了。但我以为,印第安人的历史,除了当作一杆投枪之外,其实更应该是当作一面镜子的。尤其是中东的阿拉伯人,过去四百年里印第安人犯过的错误,在过去的六十年里,他们一样不拉全都犯遍了,而且还大有越犯越起劲的势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如果阿拉伯人对于这面镜子,“后人哀之而不复鉴之”,那就让我们耐心等待,看看对于那个“印第安陷阱”,会不会“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BR>  <BR>  最后声明,这不是一篇翻案文章。我一向认为,所谓翻案,其中隐含的逻辑就是,对于每一人物每一事件,都存在且仅存在着一种正确的结论,该结论铁板钉钉不容置疑,是为“案”。任何对于“案”的质疑和讨论,都直接包含着推翻红头文件的祸心,是为“翻案”。——很显然,只有在言论专制的地方,才会有翻案一说频频发生。所以朋友,如果你认为我这是在翻案,拜托请去研究一下党的文艺政策,证明我们没有言论自由先。<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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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09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很懂,但读起来似乎小有道理。</P>
风向一变,我觉得那呛人的火苗几乎要灼烧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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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10 |只看该作者
还可以,但不是很赞同最后一段,第一个问题是画蛇添足,第二个问题是
很显然,中国有没有言论自由不是靠研究党的文艺政策来得出,而是看政府的实际行动和事实来得出
单从互联网这一项看,安替、王怡博客被封,实行域名登记,就可知晓。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霸得蛮,耐得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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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10 |只看该作者
另外其中提到的屠杀,种族灭绝,这里已经有人做出了很好的区分与诠释,放在这个帖子下重贴一下:
对大屠杀的考问
七格
语义
拉姆金(Raphel Lemkin)1943年提出种族屠杀(Genocide)这个新单词时,他主要针对的是在欧洲发生的纳粹大肆屠杀犹太人事件。但如果我们将考察历史的尺度上下延展开来,就会发现,种族屠杀可以用来指称柬埔寨红色高棉组织在1975~1979年的行为,卢旺达胡图族领导人在1994年的行为,前南斯拉夫等国在1992~1995年的行为,但就是不能用来指南京大屠杀和广岛长崎的原子弹屠杀。
Genocide由希腊单词\'genos\' (部族/种族)和拉丁后缀\'cide\' (杀死)组成,指那些有组织得对一个民族或对一个民族内部的某部族进行彻底灭绝的政策行为。同时,另外有个单词Holocaust,也是用来指称同样的意思,但Holocaust的用法更加狭窄,它专指针对犹太人的屠杀,因其本来的字源来自希伯来语’olah’( 燔祭),即描述一种全部升上给上帝的祭,需要将献上的牺牲完全焚烧。联想犹太人的教义和焚尸炉上空的黑烟,我们不得不慎重使用Holocaust这个单词。
所以,鲍曼(Zygmunt Bauman)写纳粹罪恶时,用Moderncity and the Holocaust是合适的,但翻译做《现代性与大屠杀》就不合适。同样张纯如女士写的《被遗忘的大屠杀—1937南京浩劫》一书,英文标题为’The Rape of Nanking──The Forgotten Holocaust of World War Ⅱ ‘也不合适。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在汉语世界出现,日本出版界也有类似不合适用词现象,比如朝日新闻社1983年出版的《私のヒロシマ原爆 The Nuclear Holocaust》,就是用Holocaust来指称广岛和长崎遇到的灾难,然而当年投这两枚原子弹的目的,却并非是要灭绝日本整个种族。相形之下,“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英文翻译却是合适的,它用的是massacre,这个单词可以用来指称那些并不旨在灭绝某种族或部族的血腥屠杀。
即便大肆屠杀平民或者战俘都是人类史上极其黑暗的几页,但我们还是不得不认真对待这每一页上不同的语言描述,因为不同的语言描述,指称着不同的客观事实,在今天这个全球化日益增强的时代,要是我们依旧笼统得不加以区分,全部翻译成大屠杀,那么,我们将除了被情绪笼罩,做出有良知的人应该做出的反应之外,我们将无法看清更多。
我们人类是靠语言来思维的,不正确的词语将将导致我们用正确语法得到不正确的语义,如果我们不明白这一点,那么我们将有可能继续犯错,还自以为正确,直到万事无可挽回,才蓦然发现原来是翻译问题。
而这将会是多么荒谬。
若当年上帝将人类语言打散,就是为了让我们因沟通不畅最后全都尸横遍野流血漂橹,那么,上帝你想错了。
我们梳理出来的对大屠杀的各种词语指称如下:
Genocide:种族屠杀
Holocaust:灭犹屠杀
Massacre:集群屠杀(大屠杀)


组织
有了语义上的区分,对各类屠杀的简要分析与比较也就有了可能。我们可以发现,历史上从白起坑兵四十万到蒙古军队屠城花剌子模及扬州,所使用的屠杀手段都是直接的兵刃攻击,演化到今天,有了机关枪和手榴弹的日本侵华部队,以及在天安门广场拥有坦克和刺刀步枪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也不过是将武器升级到现代兵器。他们都是以面对面的射杀来完成屠戮行为。所不同的,仅仅是有效屠戮距离。如果算上广岛和长崎扔下的两颗原子弹,那么,这些针对平民的屠杀行为都缺乏一个核心特征。
这个核心特征仅仅在纳粹屠杀犹太人的过程中具备。
那就是高度组织化的工业生产制度。
希尔博格在《欧洲犹太人的毁灭》中写道:“必须牢记(种族灭绝的)大多数参与者没有对犹太小孩开枪或者往毒气室倾灌毒气……大多数官僚成员所做的只是起草备忘录、绘制蓝图、电话交谈和参加会议。他们只要坐在他们的桌子旁边就能毁灭整个人类”。换句话说,工业化的科层管理体系被运用到种族屠杀中。
这里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本来用于工业生产的科层管理体系是民用的,是非战争状态的一种组织,可是,纳粹却将非战争状态的社会组织样态,给挪用到战争状态中的屠杀行为里,这里面关键的一点,就是纳粹得做到将犹太种族低劣化,直到将他们低劣到和等待被屠杀的牲畜一样的档次,如此,他们才能对犹太人实行工业化屠杀流程,就像今天所有大型肉类生产基地都是用流水线在宰杀牛羊猪肉一样。本来,对于屠杀同类,人们或多或少在心理上会有所抗拒,可是,对于屠杀动物,除了动物保护协会,还有多少人会认真地去反对并抗议呢?降低了心理认可阈值,德国民众面对一车皮一车皮被运到走的犹太人,才能自欺欺人心安理得,他们中很多人并不是切实相信犹太人是劣等民族,但他们需要有一个说法,来让他们的良心能在极权恐怖统治下不会挺身而出,每个人都有自我保全的基本需要,德国老百姓也不例外。因为这样的屠杀,不过是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就像我们可以轻易拍死一只飞进客厅的苍蝇而毫不内疚。这就是为什么战后德国民众普遍表示出对集中营惨绝人寰的事情,都表现出一无所知的神情。――他们是不知道真相,那是因为他们知道,不知道真相能更加安全。领袖原则(Fubrerprinzip)拥有的政治暴力无比强大,戈林在纽伦堡军事法庭上,以其出众的口才,向我们展示了这原则即便到最后关头依旧斗志顽强。
将工业化组织用到种族屠杀中,这是纳粹罪行里最值得让我们反思的核心特征,它的意义绝不只是对德国人有效,而是对所有人都有效,因为这核心特征在非战争状态下也能存在,它让服从原则密散到日常生活中,让我们无条件听从来自上级的任务分配,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而对任务本身含有的善恶是非,不闻也不问。这样培训出来的民众,在政治上能完全按照政府意思去做,比如要上街游行,他们就赶紧上街游行,要不允许,他们就赶紧再也不上街。

次序
为日本南京大屠杀罪行做辩解的思路是,首先是混成便衣的中国军队在人群中开枪射杀日本兵,于是才导致大屠杀,并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这些思路的前提假设都是,同态复仇是正当的,同时加倍报复是可理解的。
攻城略地的成吉斯汗也有类似思路。他告诉被攻打的城池:如果你们投降,那么我就不杀你们,如果你们抵抗,让我蒙古将士有了伤亡,那么我就屠城。
我们当然可以凭常识判定,以上思路是有问题的。但是,当我们用这思路去考虑扔在日本民众头顶上的两颗原子弹时,事情就没那么简单:要是以上思路不正确,那么我们就不能说:因为你日本军队杀了美国平民和中国平民,所以我扔原子弹杀你的平民是正义的。反过来,要是以上思路正确,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南京大屠杀是正义的。
那么,对着广岛和长崎扔原子弹,这到底是正义的还是不正义的?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预设了这么一个前提,那就是侵略者永远是不正义的,发动战争的一方永远就是有罪的,那么接下来就不会有上述这些逻辑困境。因为日本人已经在发动战争时失去了正义性,那么接下来所有双方的同态报复都是一环扣一环,相互抵消,到最后依旧是先发动战争的输了一环。
这就是大屠杀的因果次序。
可是,这是不是在说:既然日本先发动了战争,那么扔多少原子弹到他们本土老百姓的头上都是正义的?这叫活该?叫咎由自取?
显然这里我们会遇到来自人道主义的反驳,因为即便是战时所有日本老百姓都同意或默许侵略中国,也不能成为用原子弹直接消灭他们生命的充足理由。
这就是为什么爱因斯坦得知原子弹扔在日本本土上后,心情一下子变得那么沉重的原因。我们为了制止屠杀,于是采取了屠杀,这正义吗?这世界上存在正义的大屠杀吗?如果对方杀了我们三十万,我们报复杀他们一百万是不正义的,那么,我们报复杀他们也三十万就正义了吗?
如果正义的确就是如当年古希腊所定义的,就是等当性的一报还一报。那么,我们能不能继续追问:如果这算是正义的,那么,这是善的吗?这世界上存在善的大屠杀吗?如果不存在超越敌对双方的绝对的善的大屠杀,那么存在相对的善的大屠杀吗?
功利主义者也许会承认前者,但人道主义者会否定两者。那么,当我们面对忽略南京大屠杀强调原子弹大屠杀的日本民众,以及强调南京大屠杀但忽略原子弹大屠杀的我们自己,我们究竟该把持一个怎么样的立场呢?

责任
纽伦堡军事法庭上,一些辩护律师的辩辞是很难被轻易驳倒的。他们指出在1939年,斯大林放任希特勒在欧洲肆虐,梵蒂冈教皇1933年就让希特勒的威望迅速上升,丘吉尔1938年公开声称他希望派一个聪慧如希特勒一样的人来管理英国。而美国在珍珠港事件前也不干净,他们卖给了希特勒大量军火。可是战争结束了,苏联有罪吗?梵蒂冈有罪吗?英国有罪吗?美国有罪吗?都没有,只有德国有罪,而实际背负这个罪名的是全体还活着的德国人,以及未来要出生的德国人。
纳粹战犯艾希曼的辩护律师塞瓦提斯博士,在耶路撒冷总结陈词时尖锐指出:“艾希曼的历作所为是因为如果他赢了,他将获得勋章;如果他输了,他就得上绞刑架。”
当我们读到这样的句子:“在一场殊死搏斗中,如果侵略者将人道之情践踏无遗,而抵抗侵略的人却仍然拘泥于业已遭到破坏的支离破碎的法律条文,那就毫无公道可言。”我们能从中分辨出,这是盟军反攻到德国境内时戈林说的,还是担任海军大臣时丘吉尔说的呢?很遗憾这是丘吉尔说的,而戈林在纽伦堡受审时重复了这句话的大致含意。
然而,以上所有的辩护,都仅仅在逻辑上证明了,第三帝国和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以及苏联极权体制都共有的致命伤,那就是国家之间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但它们都忘记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无论是轴心国还是同盟国,只有纳粹将工业化组织用到了种族屠杀中,如果不对此做出明晰的责任认定,那么在和平时期,所有工业文明下的国家,尤其是在全力向现代国家转型的国家,都将有可能成为一个又一个潜在的第n帝国,而这种潜在的威胁,绝对不是靠后现代那些擅长游击战术的书斋知识分子所能解构的。可以说,纽伦堡军事法庭的对灭绝种族罪的责任认定,不仅是对纳粹主义的一次有效清算,也是对潜伏到今天的所有纳粹思潮的有效压制。相形之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审判内容和审判程序上就逊色不少,亚洲对日本甲级战犯审判的媒体报道非常薄弱,对南京大屠杀的分析反思,仍旧停留在初级的责任认定上。这不仅会导致日本右翼势力仍旧能以民主的名义占据取得宣传上的自由,也会导致中国激进民族主义势力无节制地膨胀,当有一天,激进民族主义势力成为主导势力,以二战时的屈辱作为导火线来宣泄他们在因失业、腐败、不公平竞争产生的愤怒情绪时,那么,一战之后的德国民众所制造出来的希特勒,中国民众也能制造。

善后
1994年4月,失去总统哈比亚利马纳的卢旺达人发生种族灭绝事件,三个月内,占多数人口的胡图族大肆残杀占少数人口图西族以及胡图族温和派,短短百日之内,近百万卢旺达人被杀。
这场可怕的灾难中,联合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联合国的不作为,加上比利时维和部队的撤退以及美国法国等国家自私自利,导致眼皮底下杀戮无法无天。如今,这些国家虽然都道歉了,安南自己也于今年3月底呼吁,希望全世界在4月7日这一天中午为卢旺达遇难者志哀一分钟,但这有什么用呢?死去的人已经死去,这些道歉只能说与活着的人听。
在这个时候我们不得不也同时反省一下我们中国自己。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你尽到你的责任了吗?当你指责美国为了自己的利益声称把派兵减低到最低程度的时候,你做出的榜样是什么呢?很显然,我们也是什么都没有做,所以我们对死去的一百万卢旺达人民也负有责任,因为我们的政府在其位,却不谋其职,没有承担起一个常任理事国应该承担起来的责任。
如果说这场悲剧能让我们吸取些什么教训,那么这教训就是一百万的死亡人数,足以惊醒那些至今还在把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当做金规玉律的人。因为主权和人权,都不过是抽象的概念,当活生生的血肉之躯处于涂炭境遇的时候,去僵硬得捍卫一个抽象概念,实在是人类文明史上的污点。
1998年通过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序言开头写道:“意识到各国人民唇齿相依,休戚与共,他们的文化拼合组成人类共同财产,但是担心这种并不牢固的拼合随时可能分裂瓦解,注意到在本世纪内,难以想象的暴行残害了无数儿童、妇女和男子的生命,使全人类的良知深受震动,认识到这种严重犯罪危及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福祉,申明对于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犯罪,绝不能听之任之不予处罚,为有效惩治罪犯,必须通过国家一级采取措施并加强国际合作。”
《规约》同时也写得很清楚:各国不得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任何其他方法,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并强调本规约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允许任何缔约国插手他国内政中的武装冲突。
在联合国的帮助下,卢旺达如今继续着对在种族屠杀中犯一级罪行罪犯的审判,而被定为二级到四级的,则有当地民间的Gacaca审判组织进行裁决,以加快对十来万罪犯的审判,卢旺达政府规定,凡是当时有杀人行为但并非主谋的,都属于二级罪犯,如果二级罪犯在Gacaca审判中,声明了自己的罪恶并予以了忏悔,他则可以免去死刑,转以无偿劳动及经济赔偿。
这是卢旺达卡加梅政府的明智之举。他很清楚卢旺达目前面临的处境,他不会为了片面追求罪与罚的等当性,而让审判的日子拖延个上百年。被拘押的大多数人都壮劳力,这个国家的基础建设需要他们,如果真要全一命抵一命,整个社会人口结构都会受到影响。虽然目前情况表明,Gacaca进行得并不顺利,因为那些杀人犯大多数都不肯去忏悔,很有可能再次当选总统的卡加梅,最后不得不采取特赦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我们应该看到,卢旺达正在缓缓恢复之中。
只是,卢旺达新政府承担起它应付责任的同时,它牺牲了公正。那些受害者家属心理极度焦虑和忧伤,因为她们看到杀她们丈夫的杀人犯,如今已经安然无恙得回到了住处,又和她们成了邻居。我们都知道,即便血债血还,让杀人犯也付出生命代价,并不能让受害者家属获得任何快乐,更不能弥合两个种族间的种族仇恨,但是,至少这体现了公正。
然而卡加梅清楚比公正更迫切的,是效率。徒然拘泥于公正,卢旺达将永远陷于杀戮与贫困。所以,卢旺达种族屠杀纪念馆要兴建,但犯人,一定要尽快让他们回到社区中去。
时间会缝合一切,它的敌人是记忆。
但没有记忆,我们如何能吸取教训?

屠杀种类细分
??????前现代屠杀 ???????????现代屠杀
集群屠杀??花剌子模,扬州,南京,
??????广岛,长崎,北京????????(暂无)
种族屠杀??卢旺达,柬埔寨?????????奥斯维辛,达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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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10 |只看该作者
<>最后一段明显是网上发帖时与人磨嘴皮的东西,没什么好说的。</P>
<>作者采用了汤因比的“挑战和应战”思路,应该说这种分析方法在本文中很有效,很到位。</P>
<>但“挑战和应战”思路难以避免的问题是:总是“后验”的有效。特别是对于历史这样一门其规律、命题都具有太多或然性的学科来说,几乎总是在充当马后炮的角色,而汤因比的问题是,他很少爽快地承认偶然在历史中的重要性。</P>
<P>比如说,一种“应战”很难就其本身判断其是否正确,而是一旦被随之而来的后果(当然,这后果所涵盖的范围,依照不同研究者的历史视野而有着绝大的差别)证实其发挥正面或负面的效力,就获得正确或错误的身份。</P>
<P>在本文中,比如说,印第安人在美国独立战争中,选择站到英国人的一边,就其本身而言,就战争初期的情势判断来说,很难说是个错误的选择,但美国人的胜利使得他们的选择成了一个错误,一个悲剧。在这个问题上,一种“应战”的正确与否还取决于其他群体的“应战”的正确与否,如是推衍出去,对“应战”本身下论断,几乎不可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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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10 |只看该作者
<>转载,来源不详</P>
<>在许多说教中,美国疯狂屠杀印第安人成了铁打的罪证,一个帖子言之凿凿地教育我们:美国原有250万印地安人;到19世纪末只剩24万人,濒临灭绝。一句话,这是美国的罪恶。我不知这些宣传或说教者是粗枝大叶还是别有用心,历史并非他们说教的那样。</P>
<>有印第安人被屠杀确是历史的真实,但与美国究竟有多大关系则是另外一个议题。举一个也许不甚恰当的例子吧,倘若谁说共和国在甲午战争中失败,从而割去台湾,所有人都会嗤之以鼻,许多人必定还要跳起来。但同样道理的事情,我们说别人何以就心安理得呢?</P>
<P>我们无妨以《世界通史全编》这样的典籍文字为例:“在当时世界‘文明’的国度美国,这种种族灭绝政策,来得更加凶残。他们一再提高屠杀印第安人的赏格。那些谨严的新教大师,新英格兰的清教徒,1703年在他们的立法会议上决定,每剥一张印第安人的头盖皮和每俘获一个红种人都给赏金40镑;1720 年,每张头盖皮的赏金提高到100镑;1744年马萨诸塞湾的一个部落被宣布为叛匪以后,规定了这样的赏格:‘每剥一个12岁以上男子的头盖皮得新币一百镑;……每剥一个妇女或儿童的头盖皮得五十镑!’”</P>
<P>编撰这些上边这些文字的历史学家肯定学识渊博,不可能不记得北美13州是在1774年9月开始独立战争;1776年7月4日才通过《独立宣言》; 1783年9月3日《巴黎协议》签订,才算正式有了邦联式的美国松散雏形;1789年《宪法》通过后才算有了联邦制共和国。怎么能历数那么些美国尚不存在时的“美国罪行”?这显然是一种为需要而编造的历史,不过,怎么着也没理由把美国独立前已经持续了两个多世纪的战争归罪于美国,其荒谬,无异于把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战乱都归罪于共和国。</P>
<P>还在1528年,西班牙殖民者便已经与印第安人发生了战斗。当时抵达佛罗里达的奈华斯远征队就被印第安人围歼而损失惨重,头目奈华斯被印第安人击毙;1539年西班牙军德索托在墨西哥湾几乎被印第安人全歼,1000余人仅300人生还,德索托也被击毙;到1576年,西班牙殖民者在墨西哥湾的据点几乎全部被印第安人夷平;法国殖民者也在北部被印第安易洛魁部落所击败;1622年的包哈坦战争中,印地安人摧毁了弗吉尼亚88个移民定居点中的80个,首府詹姆斯顿被夷平;1675年殖民者发起“大沼泽地战役”,以200余人伤亡的代价剿灭近千纳拉干人;而几乎同时,“菲力普王之战”中万余印第安人进攻新英格兰,荡平了90个移民定居点中50多个,号称北美历史上印第安人发动的最大战役。在战斗中印第安人的伤亡大致是殖民者伤亡的一倍以上。最终殖民者只能靠分化、收买印第安人才免于失败,菲力普王就是被收买的印第安人杀掉的。</P>
<P>印第安人当然还有胜利的例子:1680年普韦布洛人就成功地把西班牙人驱逐出境,12年时间里殖民者不敢冒犯;而1675-1678三年战争过后,阿布纳基人甚至迫使英国殖民者签约认输,并保证每年纳贡才得以生息。北美独立战争中1780年的哈马尔之战,就以哈马尔将军损兵折将败逃告终; 1791年“圣克莱尔惨败”,圣克莱尔以伤亡几乎一半而告负。</P>
<P>印第安人在殖民者到达之前也不像我们的宣传那样和平安详,这个种族有300多个部落,尚处于原始氏族公社末期。这些部落之间的残杀从未间断过,其野蛮与残酷远非旧大陆可以想象。特征之一就是胜利了的部落必须把失败部落的男女老幼全部杀绝,印第安人尚未进化到需要奴隶的地步,他们更看重保持其原始江山“永不变色”;其二便是以割下的头皮数目计算战功,而战功卓著者就成为部落的首领;其三即迁徙性,从无永久领地的概念,要么放弃,要么被别的部落夺占。前边所叙述的殖民者赏项,不过以印第安之道还治印第安之身罢了。所不公平的,只是武器的差异而已。</P>
<P>欧洲殖民者对印地安人的杀戮,前边已有其残酷性的记录,不再赘述。但仅听信殖民者杀戮的故事而故意忘记了印第安人首先开始的杀戮也是不全面的。而且,英、法、西、俄、荷、瑞典、挪威等殖民者相互之间的战争,全都有印第安部落参与。例如1756-1763年法英两国为主体的“七年之战”,其北美战场易洛魁部落站在英国一边、北方其他部落在法国一边、南方印第安部落则与西班牙一起向英国开战。印第安最强大的两个部落的酋长菲力普和彭提亚克,都是被印第安人自己杀害的。</P>
<P>不过,并非所有的新移民与印第安人之间都以残杀为交往记录的,公认的美国新移民精神之源为1620年11月初抵达今马萨诸塞荒芜之地的“五月花号”,以该船命名的公约已经成为美国立国精神之源。美国唯一的本土节日――感恩节,便来源于纪念“五月花号”新移民与印地安部落之友好交往。所谓“感恩”,就是感谢马萨索德印第安部落的搭救之恩。</P>
<P>美国独立之时,新移民与印第安人之间也并非毫无战事。在北美独立战争中,绝大多数印第安部落都站在英国一边镇压争取独立的大陆会议,缘由仅仅是酋长们迷恋英国殖民者赠与的商品。只有极少数部落与起义者并肩战斗。例如著名的1778年7月“怀俄明惨案”,以印第安人为主的镇压部队便残忍地屠杀了近四百名拥戴独立的和平居民;而在中部肯塔基,独立军几乎完全是在与印第安人作战,印地安人也屠杀了近千名要求独立的和平居民,手段均为残忍的印第安传统方式。1782年11月,骁勇的印第安人肖尼部落歼灭独立军一支部队,导致克拉克将军率部击溃这个部落并驱逐其到13州以外的西部。带有纪念意味的是,这是北美独立战争的最后一场陆战,它竟然是以打败印第安人帮助殖民者的镇压为结束标志的。</P>
<P>北美13州获得独立后,英、法、西班牙发觉这是人类对殖民主义的首次胜利,它必将导致最后埋葬殖民主义。于是这三个殖民国家联手遏止殖民地独立的浪潮,而代替殖民者开战的却是印第安人。三国向他们提供的武器、金钱,他们便不断地从西部向新生的美国进击,充当殖民者的炮灰。前期的战斗是印第安人的胜利,仅1791年的“圣克莱尔惨败”,美国军队便战死637人、伤263人。1794年8月的“伐木之战”,印第安人被击溃,次年被迫签署《格尼维尔和约》,割让了从纽约到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广阔土地。当然,也有印第安部落站在独立军一边,只是数量要少得多。</P>
<P>印第安人历史上最杰出的军事领袖特库塞姆,便产生于1811-1815年的第二次英美战争中。这次战争英军不足两万人,由于印第安部落纷纷加入,结果依旧是印第安人帮助英国殖民者镇压独立的战争。1811年秋,特库塞姆率领印第安人在蒂普卡努打败美军;次年他率军攻克底特律,俘获美军2500人。 1813年他率部与英军共同作战,多次击退美军对底特律的反攻,全歼美军一个旅。英军把900名美军战俘交给印第安人处置,印第安人将他们全部屠杀。后美军改编后发动反攻,特库塞姆随英军一起撤出底特律,在莫拉维安镇被美军追击,兵败身亡。</P>
<P>在东海岸战场,英军在罗斯将军率领下登陆,一度攻陷华盛顿,焚毁白宫、国会大厦等全部政府建筑物。在巴尔的摩的战斗中,美军撤换阿姆斯特朗,门罗接任陆军部长,率军顽强抵抗,最终击毙罗斯,打败了英印联军。美国国歌《星条旗永不落》便诞生于这次战斗中。</P>
<P>而南方的克里特印第安人则配合英军突袭亚拉巴马的米姆斯堡,残杀新移民500余人。随后遭美军杰克逊部报复性反击,从1813年11月至次年4 月,共激战6次,克里特印第安人战败,被迫割地求和。8月,在英军鼓励下克里特人再次进攻美军,激战至11月7日,美军攻陷彭萨科拉,英印同盟彻底崩溃,西北地区和亚拉巴马的控制权归美国所有。</P>
<P>此战不但使美国扩大了一倍,而且印第安人同老殖民主义国家的同盟最终瓦解。在美国与殖民主义战争胜利的鼓舞下,西半球各殖民地纷纷发动了进步的独立战斗。而美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也积极支持一切殖民地争取独立的正义斗争。当南美各殖民地国家宣布独立时,美国是唯一立即承认它们的国家。欧洲的俄、普、奥、法等国则组成神圣同盟,形成对美洲独立运动的直接威胁。例如1823年10月16日和11月15日,俄国连续照会美国政府,表示决不承认美洲任何新独立国家,同时宣布将俄国在北美的殖民地(阿拉斯加)南部疆域从北纬55度扩展至51度,并严禁外国(其实也就是美国)船只在此线以北广阔海域航行。原来因觊觎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而建议与美国联合发展的英国,在取得占领西班牙的法国承诺不出兵南美之后,突然搁置了联合发展的建议,开始勾结神圣同盟企图共同干涉美洲的独立运动。</P>
<P>鉴于这些严峻局势,美国第五任总统门罗于1823年12月2日以国情咨文方式发表“门罗宣言”:欧洲国家不得再到美洲殖民;欧洲国家“将其制度延伸到西半球任何部分的任何企图都是对我们的和平与安全的威胁”;美国也不干涉欧洲的一切事物;美洲国家有权选择完全不同于欧洲的政治制度。在美国军事力量仅为法国的1/4、俄国的1/8情况下,对欧洲专制主义和殖民主义发出如此宣言是需要勇气的。门罗宣言有力地阻止了欧洲老牌殖民主义者的“神圣同盟”镇压 1810年开始的美洲殖民地独立运动的计划,保障了拉丁美洲国家的独立建国。历史已经证明,是美国人打响了人类反殖民主义的第一枪,也是殖民制度的最后终结者。美国的历史同时也是一部反殖民史,不过这是另一个话题。</P>
<P>门罗宣言除有力地支持了美洲独立运动之外,也终结了印第安人与欧洲殖民主义的同盟。鉴于印第安人一贯站在殖民者一边向美国开战,门罗总统宣布不把印第安人纳入美国体系,1824年设立“印第安人事务局”,采取驱赶他们到保留地的政策。失去英国殖民主义者这个强大盟友之后,印第安人彻底处于弱势。</P>
<P>另外一种战争发生于印第安人与开拓西部的新移民之间。占领美国西部的主要是英、法、西三国老殖民者,他们之间以及原居住在此地域的印第安不时发生冲突甚至战斗。美国独立之后,解除了英王原来禁止移民涉足西部的法令,原美国地域居民潮水般涌向西部,而欧洲又潮水般涌来新移民。鉴于美国疆域尚不达此地,它采取了“保密地”方式,有计划地迁移东部印第安人到西部,以尚属殖民者管理的地域换取东部印第安保留地。</P>
<P>如此便产生了新移民与原住印第安人、迁移印第安人之间错综复杂的争斗。这些争斗后来成为好来坞取之不尽的“西部片”资源。1844年美国第11任总统詹姆斯.波尔克就以征服西部以完成美国“天定使命”为竞选主题。他上台后立即兼并得克萨斯,接着移民发动“白熊旗起义”,宣布加利福尼亚独立;美墨战争以墨西哥战败,美国领土从密西西比扩展到太平洋东岸。其间,美国政府与印第安部落签订一系列条约,迫使印第安人迁移至指定地域。据统计,自美国独立到 1887年,此类条约达370个,目标只有一个,把有利于开发的地方从印第安人手中剥夺掉,用于开发西部的需要。</P>
<P>从1850年开始,美国军队的4/5被印第安人牵制在西部地区,战争持续了十年之久,共发生战斗22次。1832年爆发的塞米诺战争,美军动员了 5000人加上志愿者20000人,强行迁移塞米诺人。在奥斯西奥拉的率领下,印第安人利用沼泽与丛林、河网地带的便利与美军作战,使美军损失惨重。仅 1835-1842七年间,美军就更换了8位司令。最后靠计谋擒获奥斯西奥拉才算打完这一仗,10年间战死达2000多人,耗资5000余万美元。妙不可言的是,印第安人在佛罗里达的零星战斗一直持续到1939年才算彻底完结。</P>
<P>在伊利诺以北地区,从1832年开始就爆发了“黑鹰战争”。印第安酋长“黑鹰”英勇机智,神出鬼没地打击美军,造成美军伤亡惨重。最终“黑鹰”战败被俘,但他却成了美国的英雄人物。一种先进的武装直升飞机就以“黑鹰”的名字命名。他的战术与毛泽东的游击战一并列入西点军校的必修课。那些津津乐道 “西点军校学雷锋”的人,却不知西点真有毛泽东的地位。他的像排在大概第35位,孙子像排在第3位。</P>
<P>到南北战争爆发时,印第安人基本上站在南方这边,与北方军作殊死战斗。1862年印第安的苏族发动叛乱,随后阿帕奇族也发动叛乱,这使北方军不得不调大军迎战北边的印第安人,处于腹背受敌的境地,遭受了沉重打击。如果印第安部落不是各自为战,也许美国已经不复存在了。如今美军利器阿帕奇武装直升飞机就是以这个骁勇善战的印第安部族命名的。</P>
<P>由于自从美国立国之后,大多数印第安部落都与美国为敌,先是站在殖民者那边,后来又站在南方奴隶主那边,引起的仇恨也是很深的。打败南军后,美国决心拔除这个心腹之患,变消极防卫为主动出击讨伐印第安人。美国发动的讨伐战是残酷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同样也有少数印第安部族是站在美国一边,但他们是以加入美军的方式,在与印第安部落作战的中,有的美军部队中印第安人甚至超过半数。</P>
<P>1864年谢尔曼兄弟分别率军主动讨伐印第安人,后来当上总统的美国内战英雄格兰特甚至扬言:“有必要灭绝全体印第安人部落。”美国政府拨款一亿美元,美军使用围剿印第安人主要食物――北美野牛――的方式,断绝印第安人食物来源迫使其投降。到1880年,北美野牛从原来的1300万头降至不足 1000头,基本绝迹。此办法确实发挥了效力,失去食物的印第安部落纷纷放弃了抵抗。</P>
<P>美军还大量吸纳印第安人加入军队,去与印第安部落作战。克鲁特印第安部落也参加美军围剿阿帕奇部落的战斗。苏族击毙的准将坎比成了美军阵亡的最高军官,到1890年美军与印第安部落共作战1067次。印第安部落同美国军队的战争一直持续到1890年12月29日的“伤膝河之战”。此战美军阵亡25 人,印第安人战死150人。该战事结束后,印第安人结束了最后的战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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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10 |只看该作者
<>嗯,还是太上老军说的对,这些文章不过是表明了要叙述的方向。</P>
<>不谈印第安也可以,这个方向上他还可以谈黑人。</P>
朱颜日复少,玄发益以星。
往事真蕉鹿,浮名一草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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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25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太上老军</I>在2005-12-1 15:58:36的发言:</B><br>
<>最后一段明显是网上发帖时与人磨嘴皮的东西,没什么好说的。</P>
<>作者采用了汤因比的“挑战和应战”思路,应该说这种分析方法在本文中很有效,很到位。</P>
<>但“挑战和应战”思路难以避免的问题是:总是“后验”的有效。特别是对于历史这样一门其规律、命题都具有太多或然性的学科来说,几乎总是在充当马后炮的角色,而汤因比的问题是,他很少爽快地承认偶然在历史中的重要性。</P>
<P>比如说,一种“应战”很难就其本身判断其是否正确,而是一旦被随之而来的后果(当然,这后果所涵盖的范围,依照不同研究者的历史视野而有着绝大的差别)证实其发挥正面或负面的效力,就获得正确或错误的身份。</P>
<P>在本文中,比如说,印第安人在美国独立战争中,选择站到英国人的一边,就其本身而言,就战争初期的情势判断来说,很难说是个错误的选择,但美国人的胜利使得他们的选择成了一个错误,一个悲剧。在这个问题上,一种“应战”的正确与否还取决于其他群体的“应战”的正确与否,如是推衍出去,对“应战”本身下论断,几乎不可能。</P><br></DIV>
<P>
<P>恩,汤因比承继的是自休谟以来的经验主义的传统,所以挑战—应战模式肯定是只能后验才有效,也因此他才会极力反对施宾格勒承继的自康德以来的德国传统,认为文明的兴起、发展、没落、消失是按照先验的固定规律演变。</P>
<P>但历史本身的确是充满或然性而非决定论的。汤因比的挑战—应战模式在我看来不过就是生物个体的刺激—应激反应在生物群落上的推广应用。而玻尔早就已经在测不准原理里不仅指出了由于测量工具本身的干扰,微观粒子的运动是无法测量和预知的,更进一步指出人的自由意志与客观事件之间也同样是测不准的,所以对应战本身下判断当然是不可能的,这并没有什么问题。要获得事实,就必须观察,而要获得价值,就必须选择,而价值的判断,也就在于选择之后,对于选择本身,怎么可能做出价值判断?</P>
<P>本来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整个就写得没什么好说的,该说的都说了,只是最后一段写得打眼才有点说头。因为这篇文章的作者估计以前是个好学生,所以做得中规中矩,选择了个适当的工具,前期准备好了资料,然后将工具正确运用处理材料,阐明了一个无数人阐明过的老问题,只是各自研究的内容有区别。当然这涉及到个人标准问题,我的标准很简单,一流文章提出新问题,二流文章阐明老问题,三流文章就五花八门了。这篇文章若以报刊杂志的标准来看还是很不错的,但若作为文化研究,只能算一般。</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3 0:03: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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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25 |只看该作者
<>海森堡测不准原理.玻尔作为同事,后来用互补原理阐释测不准原理,这都是量子物理的范畴,我的智力是搞不懂细节的,我觉得往人文领域里引得慎重一点.实在要说,那怕用现象学的概念原理也好一些.</P>
<>这文章就是个杂志文章,要是当正经东西问题就大了,哲学历史范畴想起来就随手往里拈,基本假设是错的,写了一大半才想起来,觉得提一句轻描淡写就可以过去了.北美印地安文化类型和东方国家,甚至南美印地安能做类比么?</P>
按理说三道四 艳阳天南海北 http://shiker.blogcn.com e caddi come corp morto c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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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1:25 |只看该作者
<>恩~~~~</P>
<>我正好就是忘记说了,如果胡塞尔能早点接受玻尔的互补性原理,那么他那个主体间性与意向性结构之间的矛盾,也就可以解释了。不过胡塞尔的工作是严谨的,他的砖头厚的《逻辑研究》我也还没时间去研究,对于现象学,我也只是粗略的了解,仅仅细看了读后期胡塞尔绕不过去的莫里斯-梅洛·庞帝,所以也不敢随便拿来阐释。</P>
<>我前面所说的意思就是这个文章只能当报刊文章来看。</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4 22:23:13编辑过]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霸得蛮,耐得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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