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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献田:《南方周末》记者的职业道德那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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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3: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南方周末》记者的职业道德那里去了? <BR><BR>北京大学 巩献田 <BR><BR>《南方周末》记者赵蕾为了采访我方便,在清华大学住了下来,她通过我的博士 <BR>研究生的关系找到我的电话。由于不少的老师告诉我,千万不要接见记者,有时 <BR>候弄的你很难办,有的职业道德太差。我总以为,当记者的也不容易,再说也不 <BR>能一概而论。由于听说赵蕾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我的校友,研究生毕业 <BR>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是我们北京大学的邻居,我想她绝不会象人们推测的那样坏 <BR>。既然人家这么诚恳地来采访你,住在附近,又等了好几天了,于是,我在一个 <BR>周末的上午放弃休息,在北大法学院履约接见了他。 <BR><BR>可是当我读完《南方周末》2月23日第7版的题为“巩献田:英雄还是罪人?”后 <BR>,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性在这里被强奸了?在2000多字的报道中,竟然有十处捏 <BR>造、歪曲事实和传播错误的信息!她不遵守诺言,缺乏基本的诚信,侵犯了我的 <BR>肖像权和名誉权! <BR><BR>我再也想不到竟然有这么坏的记者和报道! <BR><BR><BR>请问赵蕾: <BR><BR>1、我拿的发给北京大学师生和校友的、印有“北京大学法学院重建纪念”的书包 <BR>是“布袋”吗?你是拖着一个大布袋和背着一个布袋在北大校园里走吗? <BR><BR>2、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利益受损”?我是讲,我现在的情况很不错,每月有固定 <BR>的工资和补贴,没有什么不平衡的;我忧虑的是社会贫富悬殊这么严重! <BR><BR>3、我讲我的工资和收入,谁说过“生活不宽绰”?我说的意思是不要自己知足了 <BR>,就不管广大人民群众。当时你对我每月5000元左右收入感到吃惊(有的民工一 <BR>年还挣不到呢!),那么,你每月的各种收入肯定是大大多于教授的了。 <BR><BR>4、为什么没有讲我有一年津贴降低的原因?为什么只谈结果不谈原因?我很长时 <BR>间向你详细谈了整个过程,凡是稍有良心的人,没有一个不对此事感到气愤的, <BR>你作为正常人的良心那里去了? <BR><BR>5、我回国以后,很多学校请我讲课,连星期天都不休息,当然不是高报酬,主要 <BR>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辅导,还有干部培训等,从未间断过的、现在仍旧坚持给 <BR>北京办的最好的、受到国家表彰的一所民办学校上课,那是“偶尔”的吗? <BR><BR>6、我是1997年之后再没有出版著作吗?专著是著作,与人合著就不是著作? <BR><BR>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我主编的、高教教育出版社出版、全国 <BR>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BR>张云秀主编、我副主编的第三板《法学概论》和沈宗灵主编、我参编的《法理学 <BR>》,法律出版社出版、吕世伦主编、李用兵和我副主编的《列宁法律思想史》; <BR><BR>此外,《法律基础》,全国普通高校“两课”示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法 <BR>律基础》教师教学参考用书,高等教育出版社;参编的:《马列法学原著选读教 <BR>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反腐败论》,四川教育出版社;《法理学》,高 <BR>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法理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 <BR>”国家级规划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1世纪领导哲学》,四川大学出版社, <BR>等。难道以上不是著作吗?有的还获得了国家奖励的著作,难道就不是著作吗? <BR><BR>7、我上的法理课“似乎”不在学生“追捧”之列吗?是什么意思?你的根据是什 <BR>么?为什么〈法理学〉课程讲完后学生会掌声呢?全校通选课《法学概论》为什 <BR>么人数从100名,这学期又增加到400多名?(请你马上到北京大学我的两个课堂 <BR>上听听看看!)既然讲课效果这么差,为什么还被北京大学授予优秀教学奖?还 <BR>受到过北京市政府多个机构的表彰? <BR><BR>8、什么时候我的《法理》课差点被取消?我对你讲的明明是《马克思主义法学著 <BR>作选读》课程,2000年前后有个别领导人,对这门课程很不感兴趣,想取消,但 <BR>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同志的支持和我的要求下才得以保留的。你为什么撒谎?当时 <BR>你还问我:你教这门课这么多年了,有感情,退休后没有人上,不感到难过吗? <BR>你为什么连做人的起码良心都没有了呢?为什么故意张冠李戴?《法理学》课程 <BR>是法学院本科的必修课,从来没有发生什么被取消的问题。我已经多年没有给北 <BR>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开设什么《法理课程》,反驳造谣的学生的帖子你为什么不 <BR>报道?为什么只发表一个方面的观点? <BR><BR>9、我的课堂上到底是谁“正面交锋,当场辩论,愤而出走”?你有根据吗? <BR><BR>10、我们2004年185名学者的签名,你为什么只说有大一新生,为什么不说主体是 <BR>教师、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呢? <BR><BR>11、为什么把国家立法活动偏偏说成是正常的“学术讨论”并还要求我发表“论 <BR>文”的方式进行?难道吴邦国委员长向全国人民征求意见是搞“学术”讨论,他 <BR>是全国“学术”委员长吗? <BR><BR>12、谁“动辄”写公开信“直呈”中央?难道直呈你们?难道还不是正因为直接 <BR>写了公开信才引起中央领导同志注意,才阻止了你们的意图吗?难道不正因为这 <BR>,你们才不讲道理,说我“外行”,而加以人身攻击吗? <BR><BR>我诚恳地告诉我的同志和朋友们,通过这次事件,我越来越感到,多年以来做意 <BR>识形态工作和新闻工作的,不提社会主义的党性原则,不提人民的喉舌,片面强 <BR>调和一味追求什么效益和物质利益原则,害了我们不少的青年新闻工作者,他们 <BR>有的完全变成惟利是图的小人,成了“资本的代言人”,没有一点劳动人民感情 <BR>!如果继续容忍他们这样胡来,我们的党、国家和人民必将继续遭受更大的毒害 <BR>! <BR><BR>最后,呼吁新闻界一切尚有良知的人士,为了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为化解党群 <BR>矛盾和社会矛盾,消除腐败,弘扬正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国人民团 <BR>结起来,共同奋斗! <BR><BR>为维护新闻界的声誉,纯洁新闻队伍,清除害群之马,挽回极个别人所造成的坏 <BR>影响和预防未来继续为害,我呼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领导严肃处理此事! <BR><BR><BR><BR>抗 议 书 <BR><BR><BR>国家新闻出版暑领导同志: <BR><BR>我对于《南方周末》记者赵蕾(女)记者发表在2006年2月23日第7版上题为“巩 <BR>献田:英雄还是罪人?”的文章,违背客观性和真实性原则,违背诚信原则,断 <BR>章取义,捏造事实,提出强烈抗议! <BR><BR>同时,对于侵犯我个人肖像权和名誉权保留提出诉讼的权利。 <BR><BR>为维护我国新闻界的声誉,为纯洁我国新闻界队伍,我恳切请求领导同志调查处 <BR>理此事! <BR><BR><BR>北京大学教授 巩献田 <BR><BR>2006年2月24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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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60 border=0>

<TR>
<TD class=content style="TEXT-INDENT: 18px">【<B>来源: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周末</B>】 </TD></TR></TABLE>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60 border=0>

<TR>
<TD>
<>  <STRONG>巩献田:英雄还是罪人?</STRONG></P>
<>  本报记者 赵 蕾</P>
<> <STRONG> 法学教授被指“法盲”</STRONG></P>
<P>  记者眼前的这位巩献田教授,既有“勇士”、“民族脊梁”、“民族英雄”的美誉,又身担“法盲”、“历史罪人”、“全民公敌”等骂名。<BR></P>
<P>  “公开信发表之后,我接到了很多来信来电,也有很多媒体找我,”巩献田操一口山东口音,他说,“我一般都把电话线拔了,朋友们都让我别见记者,要保护自己。”</P>
<P>  因为公开信直指物权法违宪,巩献田可谓宪法文本不离身,一谈到具体问题,他就从一个印有“北京大学”字样的布袋里拿出宪法和立法法的单行本,不住地翻法条为本报记者讲解。上面的很多条款都用彩色笔作了标注。</P>
<P>  不过,他的论点似乎并未服众,北大未名BBS上甚至有人说,要给巩献田上堂宪法入门课。他所讲的“宪法是根本的政治大法,不属于一般法律领域”马上授人以柄,反对者称,“不谈观点,单从法言法语的角度讲,巩献田宪法不及格。”</P>
<P>  “我料到肯定有很多人攻击我,但也有不少人赞同我。”巩献田从布袋里拿出安徽蚌埠一位房产商的信,告诉本报记者,“很有意思,私营企业主也给我来信表示支持。”</P>
<P>  “其实不少人和我有相同意见,我只是那个指出皇帝没穿衣服的小孩。”巩献田说,“这个草案无论在形式还是实质上都是违宪的,不能被通过。”</P>
<P>  “其实我站出来说话也没考虑那么多。要知道,起草物权法的有我的师长,还有其他的同事,有一些,应该说还是很好的朋友。”巩献田解释了他的初衷,“我对事不对人。”</P>
<P>  <STRONG>“我自己就是既得利益者”</STRONG></P>
<P>  公开信发表后,也有不少人质疑巩献田的“初衷”。</P>
<P>  有位网友就说,自己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别人。在他眼里,巩献田就是想“搏出位”,捞点钱,让所有的中国人知道法学界还有他这么一位兢兢业业的老教授。</P>
<P>  巩献田主动向本报记者驳斥这种“恶意揣测”,“我自己就是既得利益者”,这封公开信并非为找回利益受损后的平衡。</P>
<P>  这位在北大教了十几年书的“既得利益者”,生活并不宽绰。他说,自己每月的基本工资和津贴加起来,“能拿到5000块钱就很不错了”。有一年的津贴评级,他被降至副教授一级,“就是少了500块,也没什么”。</P>
<P>  然而,较之法律圈内的一些教授,巩献田5000元的月收入显得颇为微薄。有民法教授开一次讲座就能进账上万元,更别提做兼职律师办案子和为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书了。而巩献田几乎绝缘于这些收入渠道,虽然偶尔也给党校的学员开开讲座,给法律专业的自考生讲讲辅导课。</P>
<P>  当被记者问到为何在1997年《法理学三论》之后,近10年来再没著作出版时,巩献田隐隐道出经济上的原因:“从2000年起要付22万元房款,手中也没太多钱,现在出书需要自己投钱的,没几万块钱不行。”</P>
<P> <STRONG> 我僵化、保守、古板吗?</STRONG></P>
<P>  据介绍,巩献田学术特长为法学理论。但同样是教授法理学,有些教授的课堂上座无虚席,甚至连地上都坐满了人;而巩献田讲授的法理课似乎不在学生主动追捧之列。</P>
<P>  巩献田告诉本报记者,2000年前后他的法理课程差点被取消,在他力争之下才保住。但一位上过该门课的学生在BBS上分析道:“被逼上老巩课的研究生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投其所好,考虑的是现实利益,比如学分,尤其是提交论文时观点必须政治正确,再多加一些吹捧的华丽辞藻,那拿高分是没有问题的;后者就是很有个性的人了,正面交锋,当场辩论,愤而出走!”</P>
<P>  “巩教授的法理课很多内容与政治理论重合。从某种意义上讲,并非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一位法学博士这样解释。本报记者注意到,自1992年以来,巩献田发表的论著大多横跨政治、法律两个领域,比如专著《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比如2001年发表在《高校理论战线》上的论文《德法并举 长治久安》。</P>
<P>  巩献田早年留学南斯拉夫。他自嘲道,有人说他僵化、保守、古板,教的那套东西过时了。尽管如此,去年他还让他的博士生做了一项研究,统计分析改革开放到2005年某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引用马克思主义(包括马、恩、列、斯、毛、邓)著作的情况。</P>
<P>  前年,巩献田曾针对郎顾之争带头联名向中央上书,直言国企改革违宪、国有股流通改革违法。此事被看作这次批驳物权法的公开信的前奏。在那次上书中,北大法学院的几个大一学生也在联名信上签了名。有人因此质问:“如果博导巩献田对自己的观点足够自信的话,为何不向高年级的同学或者博士生、硕士生兜售,而去鼓惑连产权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大一新生?”</P>
<P>  对于此次公开信事件,也有人持类似的疑问,“如果是正常的学术讨论,完全可以通过发表学术论文的方式平和地进行,为何动辄写公开信直呈中央?”</P>
<P>  但不可否认的是,如巩献田自己的学生所说,他将注定被载入中国立法史。</P>
<P><a href="http://news.sohu.com/20060223/n241979901.shtml" target="_blank" >http://news.sohu.com/20060223/n241979901.shtml</A></P></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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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4:02 |只看该作者
跟记者计较撒,都是些不靠谱的.
节省所有有伤元气的动作,把人类精神都用于自我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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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是1997年之后再没有出版著作吗?专著是著作,与人合著就不是著作? <BR><BR>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我主编的、高教教育出版社出版、全国 <BR>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BR>张云秀主编、我副主编的第三板《法学概论》和沈宗灵主编、我参编的《法理学 <BR>》,法律出版社出版、吕世伦主编、李用兵和我副主编的《列宁法律思想史》; <BR><BR>此外,《法律基础》,全国普通高校“两课”示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法 <BR>律基础》教师教学参考用书,高等教育出版社;参编的:《马列法学原著选读教 <BR>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反腐败论》,四川教育出版社;《法理学》,高 <BR>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法理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 <BR>”国家级规划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1世纪领导哲学》,四川大学出版社, <BR>等。难道以上不是著作吗?有的还获得了国家奖励的著作,难道就不是著作吗? <BR></P>

<>我靠,他也好意思拿出来显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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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上的法理课“似乎”不在学生“追捧”之列吗?是什么意思?你的根据是什 <BR>么?为什么〈法理学〉课程讲完后学生会掌声呢?全校通选课《法学概论》为什 <BR>么人数从100名,这学期又增加到400多名?(请你马上到北京大学我的两个课堂 <BR>上听听看看!)既然讲课效果这么差,为什么还被北京大学授予优秀教学奖?还 <BR>受到过北京市政府多个机构的表彰? <BR></P>
<>讲完后给掌声,这只不过是基本的礼貌而已,讲的再差都会有掌声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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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回国以后,很多学校请我讲课,连星期天都不休息,当然不是高报酬,主要 <BR>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辅导,还有干部培训等,从未间断过的、现在仍旧坚持给 <BR>北京办的最好的、受到国家表彰的一所民办学校上课,那是“偶尔”的吗? <BR></P>

<>自学辅导和干部培训也好意思拿出来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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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他老了。不要怪他。
风向一变,我觉得那呛人的火苗几乎要灼烧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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