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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X贴 《浩方,你什么时候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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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8-4 13:35: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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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方,你什么时候关门
<br><br>  说奥美告浩方,一边是屡屡恶意破产逃避债务拖欠广告费监守自盗有代理权还卖盗版黑人家cdkey恶评汹涌宛如赖皮之犬,一边是美国上市制霸中国网游巨头如日中天的盛大旗下子公司宛如当科武状元。<br>  当这一场赖皮狗对武状元的官司映入眼帘的时候,我们立刻可以注意到市面上有一股毫不掩饰的力量将舆论向某一个方向牵引。是的,这很正常,舆论的声音与辨析的权力从来都被权势者占有,这样的愚民已经在中国上演了千年。</P>
<>  说点题外话,尽管我们对国家政策偶尔会采取不那么尊重的态度,但“建设法治社会”却是力贯恒古的至理真言。法治意味着每个人的双眼都不被蒙蔽,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头脑寻找真理,意味着没有一个人被权势者的声音左右。</P>
<>  单方面的声音丝毫不值得尊重。人需要从不同的声音中看到事实,人需要从交锋的辩论中寻找真理。人类天赋的理智不应该被强奸,不管这种强奸来自于自己或是他人的私欲。庙堂之上的法律学与民众心中的逻辑学同样神圣,而且只有当法庭的较量与民众的审判总能得出一致结论的时候,我们的社会才有一点像法治的乌托邦。</P>
<P>  开篇写在完稿后,或许有些沉重了,实际上王二更希望这个话题本身能不这么沉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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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王二原创 原载于《电脑商情报》 转载请保持全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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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og:  gebiwanger.blog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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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一分钟,你可以比专家更有法律常识
<br>  一、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侵害他人权利应负法律责任;为侵权行为提供必要协助的,也应负相应责任,甚至于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宛如郑伊健砍人,凡特地在旁边递刀子帮忙的都要算是违法犯罪分子。(法律关于侵权的基本原则在这里是共通的,只不过砍人归刑法范畴)</P>
<P>  二、根据民法关于侵权行为的基本原则,侵权行为成立必须符合若干要点包括:<br>  1有非法侵权行为与损害;<br>  2因果关系成立;<br>  3有主观故意或过失。<br>  在本案中,浩方只要推翻其中任何一点,都可以摆脱官司回到平静的生活中去。</P>
<P>  有了以上的法律常识垫底,我们可以看看诉状了:<br>
原告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诉称,原告从美国暴雪公司等国内外公司处收购了《魔兽争霸》、《星际争霸》、《暗黑破坏神》、《反恐精英》、《帝国时代》等5款网络游戏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性的著作权益。而被告上海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即擅自破坏验证技术措施,在其网络的“浩方对战平台”上提供上述5款游戏的互联网游戏对战服务,并在北京、广州、上海、长沙、重庆、沈阳、西安等城市举办网络对战比赛,吸引了无数玩家,使注册用户猛增至6200余万户,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高达50万人次,被告据此获取了巨额利润,故向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在网络上侵犯软件著作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亿元和合理费用,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P>
<P>  在笔者看来,奥美的诉状是以三个重要叙述为依据:<br>  1、浩方在无“验证技术措施”的情况下,提供了游戏的“互联网游戏对战服务”;<br>  2、浩方以此达到高峰时段50万人次在线,获得了相应利润。(相比之下,中国WOW玩家的平均在线是30多万)<br>  3、浩方在各大城市举行举办了网络对战比赛。</P>
<P>  除此以外,奥美还诉浩方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图片、人物形象等,以及曾提供盗版软件下载。此类情节较为简单本文不作讨论。</P>
<P>  浩方方面,从目前各媒体的报道来看并没有直接否认奥美的两点叙述,浩方在线总裁蔡玮仅对叙述1做出辩解称:“浩方只是一个虚拟局域网,所扮演的角色其实就是标准的平台工具,与上面运行的游戏完全无关。”</P>
<P>  又有某家平台供应商则透露,类似的游戏对战平台在法理上根本找不到任何侵权的依据,奥美胜诉无望。</P>
<P>  华东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网络法专家高富平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浩方公司仅仅充当的是ISP的角色。玩家在平台进行对战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网络传播。如果玩家使用的软件属于盗版或侵害其他公司的权益,那么因此产生的责任原则上应由玩家自己负责。”(既然现在是发在网上说话可以放开一点,王二就必须说,该院长专家教授高富平的发言,可能是因为他根本没考虑过本文提到的各个方面。这要么是因为知识素质不够愧为院长教授,要么是因为道德素质不够拿了钱在装B。知识不够尚可恕,道德低下不可饶。在各个行业,已经有太多的这样的假专家在祸国殃民,这里一并骂了不多您一个。)</P><br><br><br>
<P><br>
有没有侵权?谁在侵权?
<br>  从以上观点可以看出,双方至少在一点上是有共识的,即该案件肯定涉及盗版软件、有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发生,奥美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双方之所以尚有争论,水之所以这么浑,很大程度上源于没有厘清侵权行为的直接主体,也就是说谁在侵权的问题。</P>
<P>  该高富平教授说话是有水平的,他提出有侵权,但侵权的行为与责任都应该由玩家负责,既然玩家应负全责浩方自然就清白了。但王二认为口说无益,让我们学习Discovery模拟一次案情,或许对看清事实有所帮助。</P>
<P>  ——说你不知从哪里搞来个盘儿,自带算号器那种,猛击下一步,三下五除二就装好了war3。叮咚,您使用盗版软件免费享受了暴雪公司员工多年来的脑力劳动成果,已然侵权了人家的知识产权。你是造兵又施法呀Rush又防守呀光阴似箭一眨眼阿尔萨斯就登上了冰封王座,看完结局字幕你觉得这玩艺还有点趣也,搞个正版cdkey咱们也上战网和欧美亚的多国朋友一起玩玩顺便练练英文。谁知你的中国朋友在电话里给一声大吼“上战网?你丫是不是得了脑震荡,马上给老子装浩方!”你赶紧上浩方网站瞧瞧,哟来头还不小——“全球最大的电子竞技平台”。你心想咱们也不搞什么竞技就和朋友乐一乐说话间就申了ID登上了浩方一头扎进朋友的主机乐开怀去也——以暴雪的水平单机游戏半个月就做出来了,这对战游戏光是种族平衡就得一套班子研究大半年,在联网游戏模式下您又免费享受了暴雪员工多少年的脑力劳动成果。而且您一定没注意猛击下一步的时候有一页“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居心叵测地提到“您只能以Blizzard明确许可的方式与Battle.net或经Blizzard授权的其他网站建立连接”。叮咚,您和您的朋友一起爽的行为已然进一步侵犯了暴雪的知识产权。</P>
<P>  诚如浩方的说法,“侵权行为的直接主体” 首先是无数个单个的盗版用户,与此同时大家也都应该同意这样一个判断——联网功能是“游戏价值的重要部分”,在个人用户使用盗版已属于侵权行为的情况下,若干个个人用户进行联网游戏更是进一步的侵权行为。</P>
<P>  于是我们的下一步推论便是——如果说个人盗版用户无法享受游戏的完整功能尚有可能购买正版的话,浩方在没有验证措施的情况下提供的联网对战服务,使盗版用户享受到更多更重要的游戏功能,在侵权行为的过程中起到了“协助侵权”的作用,造成了“更严重的侵权后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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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王二原创 原载于《电脑商情报》 转载请保持全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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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og:  gebiwanger.blog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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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客官和姑娘在床上干什么
<br>  用浩方总裁的话说,我们这就是一平台,和上面运行的游戏无关。民间又有比喻说,浩方就像windows,你要在windows平台上面运行盗版软件也不怪微软阿——这些论调实际上是希望论证浩方“没有主观故意去协助侵权”。就好像任达华小本生意卖西瓜却被伊健抢去了刀,虽然他的刀成为砍人工具,却不是他主观故意造成的,不光法律不追究连黑社会寻仇也不会找到达华头上。但是!——浩方是否真的没有“主观故意”呢?</P>
<P>  打开浩方官方主页,题头上就是刚才提到的“全球最大的电子竞技平台”几个大字——你瞧,那并不是写的“全球最大局域网平台”——浩方自己已经承认了那些“全球最大”量的用户们,都是在这个平台上搞“电子竞技”来的。如果严谨一些,我们还是应该调查一下在浩方上进行游戏的用户到底占多大比例,使用“局域网平台”的用户又占多大比例。——当然,蔡总裁还必须告诉一声,我们登陆了浩方客户端之后,除了打游戏之外还能用“局域网平台”干别的什么?我们没看到那些房间的称呼是“数据交流区”“文件暂存区”“中央文件查询区”,反而是魔兽争霸、反恐精英、帝国时代的游戏房间。先不说这些名称与标志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浩方根本无权使用——当然,据说浩方曾对这些商标进行了抢注,此行为自有公论案下不表——我们更可以从房间名称看出,浩方通过安排1v1、2v2、RPG等房间的形式,实现了官方BN的某些功能,对个人用户的侵权行为进行了“组织”,为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这些行为,不是浩方“故意”的?</P>
<P>  好吧,既然登陆了平台,除了游戏房间以外你一定看到了马赛克一样多的弹出窗口、马赛克一样多的类似于“如何满足女人欲望!!”这样的广告。如果你不花钱买点类似于QQshow的东西,代表你形象的人物就是赤裸上身的——偏偏赤膊的部分就没有马赛克——我们还发现在高峰时期进房间也要花钱。这些广告收入、客户权限的销售收入,宛如滚滚长江东逝水,没有滋润美国的暴雪却养育了中国的浩方。</P>
<P>  我们不得不承认下面这个叙述——正因为大量个人用户在这个平台上进行直接侵权行为,浩方才得到了这些收入,甚至于侵权行为发生的次数越多,浩方从中得到的收入也越多。这种情况下还能说“浩方平台和上面运行的游戏无关”?</P>
<P>  ——在乾隆年间播出的某期焦点访谈中,怡红院老板娘蔡医淋面对镜头,就曾这么说过:“我院仅提供姑娘和床铺,至于客官和姑娘在床铺上聊天或打麻将或其他,和我院一概无关。”</P><br><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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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的诡辩术  挺不过理性的逻辑学
<br>  有很多人认为,从技术层面来说浩方没有使用暴雪的软件,更没有采取破解等恶劣手段,因此没有侵权。这句话的前半部分显然是事实,在以上的论证当中,我们也始终认为浩方不是侵权行为的直接主体,而是“对侵权行为起到了必要的协助作用”。相反的情况是,如果所有的用户都使用正版,浩方就是“对使用正版游戏起到了协助作用”这不但没有任何法律问题,暴雪还应该感谢它为用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面对截然相反的两种情况,谁又能判断浩方是助人为乐还是助纣为虐呢?——答案就是而且只能是cdkey检验。只要浩方在提供服务之前进行简单的检验,它就能够证明自己是为正版用户服务由此摆脱一切法律困局。Cdkey检验在这里成为了决定性的步骤,“没有验证技术措施”由此成为了奥美诉状上具有最强大效力的言辞。</P>
<P>  接下来有人会说浩方是使用LAN模式联网的,暴雪提供了LAN模式而且自己就不要求验证Cdkey。王二要说——单机模式也不要求验证、片头动画模式也不要求验证——不管用哪种模式不管验不验证都无法推翻这个判断——“使用盗版就是侵权,为使用盗版提供必要协助就是协助侵权”。暴雪设计LAN模式是给正版用户用的,他们在安装游戏的时候就验证过cdkey了,给用户提供方便是暴雪的自由,而不是让盗版坐享其成的理由。小两口新婚,人家也不用洞房之前都掏出身份证核对再验上一把DNA吧?你要是趁黑灯瞎火偷爬上人家的床干下伤天害理之事,难道还敢怪新娘自己提供了“不要求验证”的模式?</P>
<P>  相比之下LAN模式使用方便功能相对简单;BN较为繁琐但能够让用户自行选择几人对几人、自定义RPG地图,以及记录对战成绩等。LAN模式或BN模式在这里属于技术层面,其本质都是实现了“联网游戏”这个重要的软件功能——再次重申这个功能原本是盗版用户无法享受的。浩方通过安排房间等形式,不仅使盗版具有了正版的功能,还使LAN模式也具有了BN模式的某些功能。这个事实谁又能否认?</P>
<P>  至于浩方和windows的比喻确实是一个精妙的偷换概念,类似于此王二还有个比喻——大部分盗版软件都是通过中国电信或者中国网通的网络联网的,根据以上的论证,电信网通不也是为侵权行为提供了协助?奥美怎么不去告电信网通侵权?</P>
<P>  回头看看本文开头提到的民法关于侵权行为的基本原则之2:因果关系成立。这里要求的是“行为”与“损害”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不是间接的。你看郑伊健砍人的时候大口喘气吧,他呼吸的空气不也是对他砍人的行为提供了协助?那么空气要为地球上所有的犯罪行为负责吗?不言自明地,虽然没有空气就没有犯罪,但空气并不是人被砍的直接原因;同样,虽然没有windows和网络服务商就不会有盗版软件的联网行为,但这两者都不是正版厂商被侵权的直接原因。</P>
<P>  与windows和电信的例子相反,盗版使用者是在浩方的服务与组织下进行着侵权行为,而浩方甚至从这些行为当中获得了种种利益。如果盗版软件可以实现正版的功能,那正版软件销售方的利益必然受到损害,因此浩方提供的服务就是奥美权益受到侵害的直接原因之一。</P>
<P>  全文写到这里,已经完成了对以下三点的论证:1浩方有侵权行为并对奥美合法利益造成损害;2浩方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成立;3浩方在行为中有主观故意。如此完成了民法原则中构成侵权行为的全部要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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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王二原创 原载于《电脑商情报》 转载请保持全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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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og:  gebiwanger.blog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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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变本加厉的事实
<br>  最后还有一些事实,将彻底摧毁浩方的逻辑防线。首先还是那个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未经Blizzard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软件产品用于自己或他人举办的比赛;也不得采取修改软件通讯协议……运用其他应用软件等方式,以达到……使用软件产品的目的。”<br>  如果说平台本身并没有使用暴雪软件尚有狡辩的余地,那么在全国举行魔兽争霸比赛已经是明显的直接侵权行为——主办方使用的软件是否正版尚需打个问号,浩方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组织比赛的形式,取得了企业知名度、注册用户数量增长等收益,这已经是一个完整的有始有终的侵权行为。</P>
<P>  另一方面,对浩方平台的技术研究最近得出了未经证实的结果。某有关方面专家这样描述了平台的工作原理:<br>  1、假设有AB两用户,IP地址分别是A(1,1,1,150)和B(2,2,2,170)。<br>  2、互联的双方游戏(假设是war3)启动之后,平台将监控电脑上运行的特定进程(war3进程),并截取这个进程发送的数据包。<br>  3、平台修改A发出的数据包,把用户IP地址改为(2,2,2,171)发送给B,这时候对B看到A的IP地址前三位也是(2,2,2),便会把A认为是局域网邻居。平台同样对B发给A的数据包进行如此处理让A也认为B是同一局域网用户。由此实现了模拟局域网的功能。</P>
<P>  这个工作原理可以解释浩方平台的运作特征,如每个房间都只有250人,这是因为IP地址的最后一位最多为255(偶尔多出来的vip用户实际上使用了那些在房间里面但没有游戏的IP地址)。如在魔兽争霸的房间里面双方无法联机CS,这是因为在魔兽争霸房间平台只监控和修改war3进程的数据包,根本不监控CS的进程。——由于所有程序的进程特征都是不一样的,浩方为了提供某款游戏的联网功能,必须针对性地监控该游戏的进程。</P>
<P>  再次重申,虽然这个工作原理提出的解释完全符合了浩方平台的运作特征,它毕竟是未经证实的。但是——这个技术原理一旦被证实,将是对浩方一记决定性的打击。“针对性地监控进程”意味着,平台程序中必须写明特定进程特征;这也就意味着浩方官方完全知道平台上运行了哪些游戏,或者说“平台上能够运行哪些游戏”正是由浩方决定的。这将从根本上——而不仅是逻辑上——证明浩方对侵权行为的主观故意,进而从根本上证明浩方的违法事实!</P><br><br><br>
<P><br>
谁侵犯了我们的权益 谁伤了我们的心
<br>  在经过以上的论证之后,相信浩方方面已不需要更多讨论了。我们转而谈谈奥美方为人诟病的种种。</P>
<P>  相比浩方的坦荡荡,奥美的确让人头痛的厉害。从武汉奥美到北京怡彩科技,上海奥美网络科技到上海易势力,再到最近的神州奥美,拖欠广告费、恶意破产逃避债务的劣迹在业内是人尽皆知。<br>  作为暴雪、Sierra这种国际企业在中国的独家代理,奥美也同样没给玩家争气尽给国家丢脸。推出个更换CDKEY的方式和暴雪玩猫腻,毫无疑问是逃避了许多应付的销售提成。据说后来又授权合作公司低价倾销,躲避应该付给欧美公司的分成近五百万人民币。甚至作为正版软件的代理商,奥美竟然还曾经仿照浩方模式,推出据说同样没有cdkey检验机制的“神州战网”堂而皇之地亲自给盗版软件提供平台。哪怕就是这次的官司,也有人怀疑奥美到底从暴雪那里得到了多大的版权权益,有没有资格提出诉状等等。</P>
<P>  面对这样一个奥美,很多人发出了疑问,相比奥美的真假难辨的正版以及那些根本不知道能不能换到cdkey的序列号,浩方的免费服务似乎更亲切得多。浩方虽然帮助了盗版,但至少还给予了正版用户同样的待遇——至少能让我们玩!相比之下奥美简直就是正版购买者的噩梦,不知道让多少正版用户落入根本玩不了的境地!</P>
<P>  难道法律应该保护这样的奥美?难道法律应该制裁这样的浩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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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王二原创 原载于《电脑商情报》 转载请保持全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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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og:  gebiwanger.blog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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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br>
最后的问题 最后的答案
<br>  面对这样的疑问,从法律上解释已经有些苍白了,但我们仍然必须知道最后的答案。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律之一是,只有当赖皮狗和武状元的权益获得完全相等的尊重的时候,我们才算是站在了法制的起点。</P>
<P>  不管拥有多少版权权益,奥美至少在一段时间之中是暴雪软件的国内销售代理,在最低限度下这也意味着奥美代暴雪行使着某些软件的收益权。而盗版使用者、卖碟的经营户、提供软件下载的网站、以及提供游戏联网功能的浩方,毫无疑问都在侵害着暴雪、奥美的合法收益权。奥美选择了浩方起诉,这正是法律赋予它的权利。</P>
<P>  民法的又一个基本原则所谓民不告官不究,奥美对暴雪耍手段,那是奥美和暴雪之间的事。哪怕奥美宣称全中国只卖出了一份魔兽争霸只给了暴雪一块钱的版费,只要暴雪不起诉谁都没有权力拿奥美开刀。奥美对用户耍手段,那是奥美和用户之间的事。只要用户不反抗,谁也没有义务向我们输出革命。(从反面类似的,铜须事件,有是太多人介入他人民事纠纷,以执法者或执道者的名义践踏法律。当然,这事情明白的人都明白,不明白的人也很难给他说明白,这段括号写在这里也没有任何用处还召人反感。可王二还是要写,这就是他的贱。)</P>
<P>  唯一的问题在于,在成熟市场上用户拥有最简单的反抗形式——再也不购买奥美的产品——这不光使奥美不敢乱来,还将影响到开发商选择代理公司时的决定。而面对现在的中国市场,除了奥美我们又有多少选择?开发商面对寥寥无几的代理商,只好承认奥美它总算还有胆量来代理游戏软件……</P>
<P>  于是我们必须知道——到底是谁,剥夺了我们反抗的能力!?到底是谁,让中国无法成长出合格的销售企业!?甚至于到底是谁,让我们多年来只能上外国的战网玩外国企业的游戏!?</P>
<P>  答案就是浩方——以及那些和浩方一样,敢于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敢于肆无忌惮地掠夺他人财富、提供出短暂的狂欢而让未来毫无希望的知识产权侵权者!</P>
<P>  ——并且不要忘记,这其中包括了你和我!</P><br><br><br><br>
<P>
还有没有希望 还有没有希望
<br>  我们毫不怀疑,在这个官司中奥美不过是求财。作为一个企业,而且是被害的企业,它没有义务为中国的知识产权官司留下一个判例,更没有义务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为知识产权保护事业作出贡献。这一个原告必胜的官司,双方却几乎肯定会庭下调解,以某个数量的赔偿了事。</P>
<P>  ——而后浩方会经营下去,毫无悬念地经营下去。</P>
<P>  隔壁王二在写这篇文章。他毫不怀疑中国游戏界的浮躁,正如同他毫不怀疑中国娱乐圈(juan)的低劣;他毫不怀疑生活在这片大陆上的人们的创造力,正如同他毫不怀疑黑岛的伟大;他毫不怀疑只要用心人人都能看到逻辑的美和法律的严谨,正如同他毫不怀疑在法制社会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P>
<P>  娱乐圈的事情他不管,黑岛已经离去但他已经记住,唯有这片大陆上的人的无限创造力变得毫无价值令他从心底感伤。他渴望有那么一天,负责任的作品将和负责任的欣赏者一起出现,而对创作者的敬意将使我们诚恳地付出,就像野蛮人向创世神供奉他们最强壮牲畜的头颅一样……</P>
<P>  愿微妙的罪恶感早日降临吧——在浩方关门之前。
</P><br><br><br><br><br>
<P><br>———完———</P>
<P><br>——隔壁王二原创 原载于《电脑商情报》 转载请保持全贴完整——<br>——其他作品<br>《其实你不是跑龙套的——wow台词宏深入研究》nga  mop<br>《天下生意出我辈——王二给您侃网游与广告学理论》nga  mop<br>《用三个艺术指导网游命名事业》nga  mop<br>《上天入地 眼开八荒 网游ID纵横谈》nga  mop<br>《2016 E3大展报道 十年后的世界游戏格局综述》nga  mop<br>年度时评力作<br>《浩方 你什么时候关门》<br>获奖小说节选<br>《永恒之树的战争诗篇》<br>《墨尔基阿德思的无尽旅程》<br>文艺视频<br>《痛苦系术士全教程 墨尔基阿德思的无尽唠叨》<br>《痛苦与快乐的终结 墨尔基阿德思的奇异旅程》<br>见blog  <a href="http://gebiwanger.blogcn.com/" target="_blank" >http://gebiwanger.blogcn.com/</A>——</P><br><br>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3 2:42: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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