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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髓?廉耻?——冷眼观望“网络·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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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5: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FONT color=#ff0000>编者按:</FONT></P>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飞速发展,“网络文学”这一概念也在随之发展,与互联网本身的新陈代谢速度几乎持平,回忆几年前名噪一时的网络写作者,似乎都已经是蒙尘的记忆。与此同时,网络文学借助网络文化的推动,迅速地产生了不同的流派——虽然这些流派的代表作还很难与传统的文学作品相比。但这种根植于互联网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广泛的网络文化现象,终究是我们难以回避的。<BR>然而进入我们关注视线的,却不仅仅是网络文学作品大卖、网络文学站点被收购这样的亮色消息,而还包括“郭敬明抄袭案”而引发的网民大探讨这样的灰色的动态。<BR>郭敬明在今年6月6日度过了他23岁的生日,这与他正式出版第一本书已经过了6年。而为什么在网上人们依然以“少年作家”的方式称呼他?为什么法院认定了他抄袭的事实,仍有无数网友在捍卫他?虽然郭敬明本人不是在网络上开始写作的,但是针对抄袭案的争吵风暴却是在网络上首先引发起的。<BR>思考最终又把我们带回到这个话题上——网络带给我们什么?</P>

<><FONT color=#ff0000>一、剽窃者的逻辑?或者弱智者的逻辑?</FONT></P>
<P>何谓文学?<BR>根据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文学概论》中的内容,文学需要有以下几个特征:<BR>文学是以语言为材料或者媒介的艺术。<BR>文学是创造的艺术,是用语言创造一个虚拟世界,以生活为参照,但通常超越平凡生活。<BR>文学是情感的形式,表达人类对生活对事物产生的情感。<BR>文学是作者对生活评价性的反映,体现对生活价值的评定。<BR>文学的定义和价值由读者决定。</P>
<P>这些答案很模糊,特别是最后还留下了一个有些矛盾的尾巴:文学的定义,应该由读者决定。那么之前给出的定义,对读者又有多大的约束力呢?<BR>一旦文学作品出现了雷同,那么这个“抄袭”的罪名,是否又该由读者来决定呢?<BR>这是一笔糊涂帐。</P>
<P>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女作家庄羽诉少年作家郭敬明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其作品《圈里圈外》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郭敬明抄袭事实成立;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向原告庄羽赔偿21万元人民币,其中1万元为精神赔偿,二者应于7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在全国的销售销售发行。赔偿金在15日内支付。<BR>判决一出,已经沉寂多时的“郭敬明抄袭案”再一次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文学界的人士,或者普通的读者,纷纷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自己的观点。文学圈的声音相对统一一些,基本都表示了对法院判决的尊重。但是普通读者通过互联网表达出的态度,却表现出了两个极端。一方面是对郭敬明抄袭行为的谴责和净化文学环境的呼吁。另一方面则是对郭敬明的无条件支持。“郭敬明没有抄,就算他抄了,也抄的好看抄的漂亮,我们坚决支持他”。并谴责起诉维权的庄羽“无耻、炒作自己”。令人惊诧的是,这种“抄了也支持”的论调,在互联网上并不是少数,而是成为很多青少年“郭迷”的共同呼声。因为是自己的偶像,所以他做什么都是对的。哪怕他成为偶像的手段并不光明,也无所谓。如果文学的定义要让这部分读者来给出的话,“抄袭文学”无疑将会是中国文学(只有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对于抄袭还是没有如此宽容的)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BR>无独有偶,就在各界对郭敬明抄袭案正议论纷纷时,著名中文互联网社区“天涯社区”上又闹出了一桩抄袭案。曾颖是四川《成都晚报》“新闻茶坊”栏目负责人,无意间发现自己在互联网上曾经发表的一篇文章《桃花源祭》竟然成为2004年江西高考满分作文之一,愤慨之下在“天涯社区”上发贴表示要“追究到底”,未成想帖子发表后引来的回应并非是一面倒的支持,诸如“何必与一个小孩子见识,抄就抄了吧”、“你的著作权与一个孩子的前途,孰轻孰重?”、“是不是想炒红自己啊?你确定你就是原作者么?”的论调此起彼伏,更有“抄你是看得起你的文学水平,不要不识抬举”这样的话语出现,针对其维权的主张进行了多方抨击,实在让曾颖非常惊诧。而事件经过媒体的曝光,更引起多方关注和讨论。虽然这个抄袭者最终并没有现身,但互联网对于抄袭的无原则宽容风气,却让曾颖郁闷不已。在中央电视台《社会记录》栏目的采访中,他无奈的问道:抄袭者理直气壮,被抄袭者反而饱受指责,这个社会是怎么了?<BR>其实中国自古就不缺乏这种“文字大盗”,或者说叫做“文抄公”。只不过虽然“文抄公”不断,但一旦显形,受到的待遇还是一面到的人人喊打。纵然此人有千般理由可以宽恕,但抄袭这种行为本身是无疑需要被谴责的。只是到了21世纪的文明社会,文明似乎已经进化到对“抄袭”也能有足够的宽容了。这实在是个让人瞠目的进化。寻其缘由,互联网和商业化时代的来临是促成这种“文明”出现的主要原因。<BR>互联网时代,人们获得信息的渠道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拓展,而保存信息的能力也获得了质的飞跃。相对于过去在图书馆按着书目寻找对象,在笔记本上抄下自己需要的内容。互联网可以让有心者轻松的检索并按需保存下各种自己中意的文章。这是抄袭泛滥的客观技术环境。而早年“少年作家”的骤然盛行,带来的盛名暴利,对随着互联网成长起来的新一代有着更现实的吸引力。衡如郭敬明者,虽然其初入文坛就被读者指责抄袭(除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之外,其作品《幻城》也被读者指证抄袭日本漫画《圣传》),并遭被抄袭者诉讼(庄羽早在2003年12月即针对郭敬明的行为提出了诉讼),但并不妨碍其作品依靠这种“模仿他人作品情节,改换更华美的文字包装”的手法在商业市场上获得巨大成功。金钱之下,与文学身上的神圣光环早已褪去,只要书好卖,只要手法巧妙,又何必在乎原作者是谁?谁赚到了钱就是谁的。所以虽然如郭敬明一般成功者在文坛虽然尚未再次出现,但在龙蛇混杂的网络文坛却并不鲜见。至于文坛之外,“花儿”乐队的“嘻刷刷”风波也说明,“抄袭”已经渗入到了不少年轻人的骨髓中。<BR>看来,何谓文学,在如今这个社会上,读者或者作者都没有什么发言权。“名”和“利”才是唯一有资格下定义的决策者。<BR>至于郭敬明,面对法院的判决他一直保持沉默,直到距离法院判决15天强制执行生效前夕,终于在自己的博客上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BR>果然理直气壮,只是不知,他的原则,或者说那些习惯摘抄的作者和读者们,他们的原则、辛苦和希望到底是什么呢?他们喜欢的又是什么呢?</P>
<P><FONT color=#ff0000>二、“你们究竟是谁?”</FONT></P>
<P>郭敬明细长的脖子,染成焦黄色的头发以及他那张自恋的微笑的脸,随着他的自拍照深深地留在了笔者的印象里。<BR>作为一位常年靠写作为生的人,我深刻地知道“抄袭”对于写作者意味着什么。<BR>我的答案很简单,它意味着抄袭者并不热爱写作。正如一个职业运动员身体自然比常人健硕,专业写作者的思考和心灵也自然会在写作中得到升华。无论是新闻、童话或者是小说,写作首先是一种面向自我的表达。如果一个人自己对自已也讲假话,那真是世界上最大的没必要。而从写作本身的角度讲,写作是一种创作,创作的快感是人生非常大的一种快乐。<BR>从这两个角度看,对于热爱写作的人来讲,抄袭首先是没必要,其次是没有创作的快乐。所以在写作中抄袭他人的人,那么他一定不是一个喜欢写作的人。<BR>正如上面一篇文章所述,抄袭者古而有之,笔者对郭敬明本人毫无兴趣,对一些人有意识地帮腔也毫无关注的兴趣——但是网络上一种奇怪的声音,却让笔者感到警觉。<BR>一位搜狐网的网友在他对此郭敬明剽窃事件的评论中这样写道:“《圈里圈外》挺好看的,但我同样喜欢《梦里花落之多少》,不管他是否涉嫌剽窃,至少我看它的时候带给我很多的快乐。”<BR>这样的话朋友之间说说好象没什么,但其逻辑显然是可怕的。<BR>在中国图书信息网上,一位网友留言说:“既然是抄的为什么同一本书抄了才受欢迎?小四(指郭敬明)明明是不想和你们这种人争!”接着她又对一位喜欢郭敬明但认为他确实不应该剽窃的网友说:“那个XXX,你也不是什么好人!既然支持小四就应该一如既往的支持他!庄羽明明就是想炒作。你们看过《夏至未至》吗?现在的庄羽就想里面的那个变态冯晓翼一样,一个德行!”<BR>另一位网友则说:“人家写人家的,又没碍着你什么事,凭什么你就往人身上扣屎盆子呀,你要是嫉妒你就直说呀,看人红火了眼红干着急是吧。还文学价值尺度咧,装得跟你多有文化似的。本事的你,不就是趁人大红大紫的时候你屁颠屁颠跑出来了。我们就是喜欢小四,怎么着了,嫉妒吧你,就是没人支持你,你自个回家慢慢玩吧!”<BR>缺少起码的逻辑、缺少起码的理智到如此程度,确实让人无语,而更让人们不愿相信的是,这些留言者的年纪都在20岁以下,而且以女性居多。假如果不是因为抄袭而是因为性侵犯而控告郭敬明,她们是不是还是会以这样的口吻来辱骂原告?答案或许是可怕的。<BR>写到这里,笔者不禁想起了毛泽东的对青年人讲的一句名言:“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BR>而现在的问题是,你们究竟是谁?<BR>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新浪网专栏作家说:“互联网的发展加速了网络群殴成为公众娱乐项目的进程。”也就是说,这种漫骂本身也是这种荒诞娱乐的一部分。<BR>而资深编辑珍珠对郭敬明事件的看法则非常直接:我不喜欢这个人。从他给作品命名的方式,到他的读者群崇拜他的方式,都给人一种肤浅、自大又无知的印象。例如,大家都知道《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三毛的著作,而郭敬明恰好也用了这个名字来命名他的书,据说有人提出这个问题是,郭敬明的FANS马上在论坛上声称“三毛是什么人,抄我们小四的东西”,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确实不知道三毛是什么人。如果他的读者抱着这样“水平”来理解他的作品,那么他的写作水准可见一斑。</P>
<P>那么除去这些郭敬明的FANS在网上发表言论外,我们还能听到什么其他的声音呢?黑蓝文学网创始人、最初提出“70后”概念的作家陈卫就“网络文学”的相关话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P>
<P>记者:你对所谓的“网络文学”界的显性事件和人物怎么看?你认为他们是“文学”么?如果不是,为什么又归到这个范畴下?<BR>陈卫:我心里其实根本没有“网络文学”这一说,要么就是文学,要么就不是文学,网络只是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展示的可能是文学,也可能不是文学。我们这个群体,只是借助网络这个平台展示文学而已,但我们不会称我们展示的是“网络文学”。从几年来的事实来看,在“文学”前加一个“网络”不仅不意味着产生了一种“新的文学”,实际上只是侧重了网络的娱乐性和随意性,而使“网络文学”实际上离文学远得很,甚至文学的成分很少。所以,对所谓“网络文学”界的“显性事件和人物”,我几乎没兴趣,也根本不关心。</P>
<P>记者:郭敬明和韩寒你了解么?你认为区别在哪里?我的意思是……虽然专业人士不认为他们的作品属于文学范畴,但是或许普通人仍然认为他们代表着文学的未来。你认为一个投身文学事业的人,是否有必要去向民众澄清这种东西?<BR>陈卫:应该谈不上了解。 我觉得首先目前是一个“伪明星、伪偶像时代”,一切都是基于伪偶像崇拜的炒作,其背后都是出于一个阶段内短视的泡沫经济的需要。有人要发更大的财,于是就会挖掘当下尚未被开掘的空档,而所谓的“文艺”正是这空档中很大的一块。这些游戏规则只有少数炒作和被炒作的人在控制,民众并不了解,所以实际上没有任何人对所谓的民众负责。其中的郭敬明的抄袭、韩寒的骂人等等,出于炒作技术的层面,只是大游戏规则内的一些小儿科而已,或者只是伪偶像炒作的溢出品和衍生物。至于文学,则更无必要向所谓的民众澄清,文学只且只能以作品本身说明也包括澄清一切。 </P>
<P>记者:请问,你怎么定义"文学"?文字的美感达到怎样程度才算文学?<BR>陈卫:这些问题确实是挺烦的,得写几千字才能说清楚,问题是最后还不一定奏效。并且我每说一句,都会得到反驳。比如我说他们其实骨子里不爱文学,保证一大片反驳声;我说他们根本没什么思想,又是一大片反驳声;我说他们根本没有任何针对写作本身做过深刻的、有建设意义的思考和实践,又是一大片反驳声。</P>
<P>记者:呵呵,你还是等于说出了对他们的看法。你读过郭敬明等人的作品么?<BR>陈卫:没有啊,到现在一个字都没读过,但应该有综合印象。他们做过什么?他们所做的和娱乐有什么区别?而他们甚至比娱乐还讨好:因为他们看起来比娱乐显得“深刻”。</P>
<P>记者:我很好奇,你为什么不象关注80后作家小饭那样关注韩寒,因为没遇到机会? <BR>陈卫:我去关注韩寒应该是件更值得惊奇的事。虽然我实际上也并没有非常多地去关注小饭,但我应该还是知道小饭和韩寒至少还有质的不同。小饭至少还是在写作内部的,至少处于这个愿望之中的。 </P>
<P>记者:比如王朔这个作家,他也一度是媒体界的宠儿。<BR>陈卫:并不是所有的宠儿都不好、都有问题。郭敬明、韩寒他们怎么能够和王朔相提并论。</P>
<P>记者:你没读郭敬明,为什么知道他不在内部?因为你了解他的发迹史?还是别的原因?<BR>陈卫:形象就是本质。</P>
<P>记者:能简单解释么?<BR>陈卫:就是从外表的一些信息,实际上就能鞭辟入里地知道他的本质。所以,并不是要去了解一个人一个事物的一切,才能被认为了解了他一定程度上的本质。关键在于谁的眼睛在看。有时看看他的造型、看看他所谓写作之外的其他兴趣、以及表达这些兴趣的方式,就了解一切了。</P>
<P>记者:你认为书商和网络在当代文学中起什么作用?<BR>陈卫:更快更密集地暴露当代文学的问题。但凡众多蛆虫涌向一个病体并且无声地满怀窃喜地获利时,彻底解决这个病体的时日也近了。所以,应该鼓励更多的书商的涌动。</P>
<P>记者:社会对青少年的文学观是否应有引导的责任?<BR>陈卫:其实也根本不存在“社会对青少年的文学观的引导”这个问题,因为这在目前根本就是不可指望的。</P>
<P>记者:可是,最起码应该让孩子们知道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字的层次。孩子们可以对郭敬明着迷,但他们也同样该知道:哦,郭敬明只是在写一些故事。并且抄袭是错误的。<BR>陈卫:对那些腐烂的FANS来说,不引导他们也就那样,引导了可能只是增添一个陪伴他们的青春岁月的主题而已。对那些注定要属于真正的文学的人来说,引导和不引导同样不起作用。他们在另一个管道里根本无视浮于社会表面的信息,在属于他们自己那条暗流里,自动地接受也许时空都很遥远的“引导”。至于孩子们,你的想法是局限于此时此地的杞人忧天了——对历史来说,这几十亿个孩子算什么?对文学来说,几代人的消失也根本不起作用。我们只是被抽离了大量空隙的所谓的历史线索欺骗,以为自己无比重要罢了。</P>
<P>记者:我感觉在网络时代来临之后,人的精神发展好象并没有和物质的发展成正比。 <BR>陈卫:在某种意义上,我觉得也是很成正比的。因为,难道我们的物质发展真有那么快或者说那么健康吗?应该说,还不够快。我们还需要更多的物质。现在就正是处于“还需要更多物质”的阶段,必须把感到奇怪的事情放进这个系统,就会觉得其实不怪。</P>
<P>记者:你怎么看待几年前的“榕树下”?按照你刚才的说法,你认为安妮宝贝和棉棉所写的是真正的文学么? <BR>陈卫:和前面那些人一模一样。所有的回答基本上用不着改一个字。当然,时间越久,才会知道我的话越对。而其实它到底对不对,我毫无兴趣。</P>

<P><FONT color=#ff0000>三、为网络与文学的过去画像</FONT></P>
<P><BR>从理论上来讲,我们可以说自打有了网络就有了网络文学(为了方便写作,我们姑且叫这个名字)。抛开“史前”BBS时代不谈,单论互联网开始普及的1996年,网络速度慢得很,别说视频,就连音频聊天都是只存在于梦想中的玩意。再加上那时网络门槛高,能上网的人一般都是有点知识的人,全部出口成章谈不上,可在论坛上聊天也不像现在的网络用户一样只写个“顶”字就能满足。要知道,写东西这件事,要有足够多的读者才有意思,你来我往方是热闹,那一阵上网的人水平都不低,回帖超过四五千字的比比皆是,再加上好多论坛偶尔还搞个故事接龙之类的,大家一篇一篇的续下来,也能弄出一个颇为精彩的故事,所以那会好多优秀的文学作品实际上是以发帖或是回帖的形式在论坛上出现的。<BR>现在想起来,当年的网络还属于少数人的玩意,在网上写东西,也大多带有自娱自乐的性质,指望靠在网上写小说赚钱简直是想都没想过的事情,和现在某些网络作家写文章之前就攒着出版不一样,那会写东西的人最大的奢望大概也就是文章被转载几百几千次,还没把自己的名字从作者那一栏里删除。<BR>你知道,网络这东西,除了信息交换之外,最大的好处可能就是提供了一个没有门槛的平台,只要你愿意写,就不愁没人看到。假设你是个文学爱好者,想写本小说,要是没网络的话还得去求出版社的编辑,结果如何还是个未知。后来你上了网,一切障碍都没了,只要你会打字,就会被人看到,那你还等什么,开始写吧。<BR>在我的记忆里,最早开始在网络上搞文学写作的,是一批外国留学生,可能他们上网的机会比我们多,成天在新闻组里泡来泡去,逐渐从文学爱好者就成了票友,当年的网络社交圈里有八票名人,号称“网文八大家”,各个出口成章,为我们留下优秀文章无数,这里面就包括现在投身学术打假行业的方舟子。<BR>我1997年上半年才开始上网,没能亲身领略到这几位网络名家的风采,但他们的名声是如雷贯耳,文章也拜读了不少,对其中有一位叫图雅的文章印象颇深。那些文字诙谐幽默,文字功底相当深厚,而且见识过人。那时候我还小,不太能体会到他文章里的立意,后来又有几次重新读过,越发惊叹他的厉害。而更令人佩服的则是他的行事风格,1996年的时候,挥挥手就离开了网络,在网络上只留了“图雅”(偶尔也写做“涂鸦”)一名和一大堆优秀作品供崇拜者凭空想象,从此就消失在众人的崇拜和怀念中了。<BR>1997年,网络文学掀起了一个高潮,《第一次亲密接触》出现了,作者蔡智恒,在小说中的名字叫痞子蔡。这篇作品最早是由他连载在大学的BBS上,引发轰动,一大批被情节感动得热泪盈眶的读者读完当天的段落后随手就贴到其他论坛上,于是文章影响力越来越大,粉丝越来越多,一帖传天下,凡是中文论坛就能看到这篇文章。到了最后结尾的时候,数万网友挤进作者大学的论坛,把他们服务器都弄瘫痪了。<BR>现在想想,《第一次亲密接触》之所以受人欢迎,除了文章本身水平优秀情节感人之外,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元素是这篇文章描写的是一个由网恋引发的爱情故事。那会网恋可没象现在这么司空见惯,也是颇为前卫的行为。而且说回来,常在网上呆着的家伙谁没对网恋有过幻想和期待?这篇小说就应时应景,向我们描绘了靠网络聊天贫嘴也能博得美女欢心的美好场景。<BR>《第一次亲密接触》算是网络文学的一杆旗帜,凭借这篇文章巨大的人气,网络文学开始轰轰烈烈地超越网络媒介进入现实世界,记得当年我从不碰电脑的女同学都跑过来问我听说网上有篇小说特感人,还求我帮忙打印下来给她看。所谓时势造英雄,《第一次亲密接触》造成的影响力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痞子蔡后来也写过许多小说,水平颇为不凡,《第一次亲密接触》也被拍成电视剧、话剧,以其他方式展现在人们面前,但当时的盛况,恐怕再也不会有了。<BR>《第一次亲密接触》掀起了网络文学创作的热潮,大江南北,大家都想写几段自己网恋的悲剧故事,那时候大家的想法都很单纯,没谁想着靠这个赚钱,最多也就奢望一下感动几个文学女青年而已。可能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许多被上学写作文吓坏了的网友发现,原来写东西是如此简单轻松的事情。<BR>文学创作的热潮开始了,那会上论坛看看,几乎每天都有一两篇小说的作者欣喜的讲述着自己发现聊天对象原来真的是一个美女,接下来两人开展一段美好的恋情的故事。但下一个网络文学明星的出现却和爱情无关,而是因为中国足球。<BR>1997年10月,“老榕”在四通立方(新浪前身)体育沙龙论坛里发表了一篇“10.31 大连金州没有眼泪”的文章,文章很短,叙述也很平静,但其中蕴涵着的感情却几乎让每一个读完这篇文章的人流泪。<BR>《大连金州没有眼泪》挟带着人们对中国男足的深深失望在瞬间就铺满了整个网络,这篇文章引发的轰动完全不亚于任何一次网络事件引发的轰动。在那之后,每一次中国男足可耻的失败,人们都会想到这篇文章,直到昨天,当中国队以1:3负于法国队的时候,我还在论坛上看到有人重新提到了这篇文章。优秀的作品确实是不朽的。<BR>可以说,依靠这两部作品,“网络文学”这个词语终于能够在主流媒体上了,也正因为这两部作品,我把1997年看成是网络文学的启蒙之年,以上提到的两篇作品为我们带来的东西已经完全超越了网络的范畴,几乎成为了社会事件,在此之后,即使出版商们拼命的抬出“网络美女作家”之类充满挑逗性的宣传手法,其能够收获的影响力也远远不及这两篇作品的十分之一。《指环王》里有一段话:“当历史变为传说;当传说变为神话”,我想这两部作品和当时的岁月迟早会变成一段神话。再也没有任何人——包括他们自己在内,能够超越这段神话。<BR>但历史总还是要发展,1998年的时候,大量模仿痞子蔡的作者中终于有几个水平优秀的家伙脱颖而出,显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他们分别是宁财神、李寻欢和邢育森。网民们称他们为“三驾马车”。<BR>这三架马车的文风都很类似,轻松、诙谐、幽默,带点戏谑,这也是当时网络文学普遍的文字风格。那会王小波还没流行起来,作家里还是王朔比较火,而他们的风格有点类似王朔和痞子蔡的混合体。但还是没有人叫他们“作家”,最大的尊称似乎也是个“网络知名写手”。<BR>“写手”这个词很有意思,至少在上网之前我没听说过这个词语,从字面感觉上来说,“写手”比“枪手”上等不少,但是又比“作者”下等不少。不知别人如何,至少当别人称呼我为“写手”的时候,我总是暗自愤恨,有点对方把自己看成体力劳动者的感觉。但正名这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三位辛苦了这么长时间,写了足有上十万字的文章也没给自己挣下个“作家”的名号。宁财神后来写出了风靡一时的情景喜剧《武林外史》、李寻欢成了榕树下的总经理,在前两个月韩寒与白烨的风波中重出江湖声援韩寒。而邢育森现在很少露面,也不知道到底是在写小说还是在搞技术。不管怎么说吧,现在介绍到他们,大多数还是“著名网络写手”的头衔。<BR>实际上,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就一直在考虑,为何要区分“文学”和“网络文学”?如果说是以介质来划分的话,为什么没有“杂志文学”、“图书文学” 而非要单独出现一个“网络文学”?很显然,在潜意识里,我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把网络文学看成了有别于我们认识中的“真正的文学”的另一种东西或是文学的初级阶段。<BR>2000年的时候,网易公司在网上作了一项社会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网络用户认同的“网络文学”的定义包括以下四项:通过网络进行传播;文字具有网络特征;基于网络思维;首发在网络上。后来有人给这四项定义做了个概括:网络文学是指采用网络思维的形式,语言上具有网络特征,依赖网络进行传播的网上原创文学。看起来很棒,但仔细想想还是很让人糊涂。首发于网络上这个好说,通过网络进行传播也没什么大问题,但这“文字具有网络特征;基于网络思维”又该如何评述? 网络思维又是什么思维?细细想起来,这个定义也有点用不可知解释不可知的意思。<BR>而另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实是,长久以来,网络文学作家们总是去谋求图书出版的可能性,即使是在网络付费阅读非常完善的现在,网络作品也一直在努力找到机会让自己成为实体书印刷出版。我询问过几个作者,他们更多的考虑并非是经济利益,而是在他们,或者说是大多数人看来,一本能拿在手里的作品的地位要高于在网络上传播的作品的地位。这是否能够说明在我们的感觉中,以网络为介质的文学作品始终不如以纸张为介质的文学作品呢?<BR>扯的有点远,还是接着回忆,1999年,网络投资热潮开始兴起,各式各样的网站带着各式各样的概念一下子就涌到了我们面前,这其中当然少不了以“网络文学”为主打概念的网站,著名文学网站“榕树下”算得上是当年名头比较响亮的网站,但实话说,我对那里的印象相当淡薄,这大概因为我并不算一个真正的文学爱好者吧。<BR>还是让我来说点自己记忆深刻的吧,上面已经说了,那几位狠角色一直被人叫成“著名写手”,而后来,“写手”和“作家”之间的鸿沟终于被一些出版人填平了,不过他们在“作家”前面加了四个字,叫“美女网络作家”。<BR>说到这“美女网络作家”,就不得不提到安妮宝贝,这位可以算是始祖级的人物,算起辈分来,莫论现在的这些美女作家,就算是卫慧和绵绵都要称一声前辈。而且和当下一部分只有脸蛋(有些甚至连脸蛋也没有)的美女作家不同,安妮宝贝还是有些真才实学的,她的文章不是我喜欢的路子,但就连我也能看出来,至少她还在认真写作。<BR>到了2000年,网络游戏开始兴盛,一下子又吸引了一大批青少年上网,基于游戏背景的文学作品也随之蓬勃发展,除了游戏小说,还有奇幻小说和玄幻小说。这一下子就吸引了大量的青少年读者。而到了这个时候,网络文学似乎忽然出现了一个分界,一部分是以高年龄网友为读者对象的具有文学性质的小说、散文,另一部分则是以初、高中生为读者群体的作品。从品质上看,大多数后者不如前者,但从网络上获得的反响来看,后者却明显比前者要高得多。与此同时,诸多网站发现了这其中的商机,开始探索网络阅读收费之路。<BR>2000年左右我记忆比较深刻的作品有今何在的《悟空传》,那年头《大话西游》正火,这部小说借了东风,受到的关注也相当多。今何在也一跃成了网络名人,不过有名归有名,这本书并没给他带来太多的利润,那阵子的网络作家,在网络上名气不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未必就那么一呼百应。后来他到了一家国产游戏公司做策划,主要负责剧情背景撰写,这也或多或少的说明他那会觉得在网上写小说并不算一个能糊口的行当。2001年我看过什么优秀的小说现在没什么印象了,反倒是2002年网络流行的风向标现在还记得很清楚:一首叫《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的歌和一篇叫《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的小说。<BR>在我的感觉里,《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简直就是一部标准的通俗小说,如果说之前的网络流行文学作品还能和我前面提到的“文字具有网络特征;基于网络思维”勉强扯上关系,《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则根本和什么“网络特征”和“网络思维”扯不上一点关系,看起来这就是一篇再典型不过的小说,能把它和网络扯上关系的唯一元素就是:作者在网络论坛里分次连载了这本书,仅此而已。<BR>随便你们怎么分析这里面的含义吧,总之到了那个时候,网络文学和传统出版途径的联姻成了一件很常见的事情,早期我听到《第一次亲密接触》出书的时候会觉得很欣喜,还带着点网络文化被正统文化接纳了的兴奋劲,而《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出书简直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它不出书才奇怪。也许直到这个时候,所谓的“网络文学”才真正在我们的社会中真正立住了脚。<BR>到了2003年的时候,所谓“80年代后”的概念开始被出版人炒起来了,现在正火的郭敬明也算沾了这段日子的光,虽然这个“80后作家”两本著作全是靠抄袭起家,但也挡不住有一大堆纯情少女围着他做崇拜状,你看,事物的发展都有两面性,网民多了也并非全是好处,郭敬明若是96年的时候敢冒头,一定被整个中文网络骂得体无完肤,风水轮流转,现在人家是知名的作家和策划人了——虽然我们这群老家伙普遍认为该人品质十分可鄙。<BR>现在已经是2006年了,在网络上看东西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我在起点中文网上已经花去了二百多元,看了不少优秀的作品。而当年许多网络作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现在也都变成了现实,比如靠网络阅读来收钱这事,现在就搞得十分诱人,我前一阵子去起点中文网拜访,听他们介绍,有的“作者大大”已经到了月入数十万的级别了。这真是件好事情。可惜当年的那些老作者们没赶上这个时候。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这世界上真有一种区别于“文学”的“网络文学”的玩意存在,那么我认为它的特点肯定是更强调交流、展示、沟通和即兴写作,而非赢利。“网络文学”是没有门槛的,虽然这个特性客观上会造成它整体素质的降低,但我仍然坚持相信这一点,因为我认为这才是网络文学的精髓,可是……难道这不是互联网的精髓么?</P>

<P><FONT color=#ff0000>插文:</FONT><BR>一位网络文学亲历者的回忆<BR>珍珠</P>
<P>我有很多网络作家的朋友,一些非常有名。但我一开始根本没有所谓的网络作家或者自由作家这种概念,我认为作家就是作家。我也不在网上写作,我在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我的字是从纸上发表开始的。同时从事杂志的专栏写作,因此开始被读者熟悉。<BR>我之所以接触、认识这些人,除了因为工作以及我本身从事写作外,还因为有个朋友把我闲余写的东西(杂志外的,小说,散文等)做了一个个人网站(因为他比较喜欢吧),又被一家呼得很响的号称中文文学原创基地的组织挖出去签约(它们的口号是打垮榕树下)。这个网站签了不少传统作家以及新生代作家(当时有一个现象就是用“网络作家”和“传统作家”来区别这两批人),包括白岩松、余华等,而我在计划中与棉棉主持同一个专栏,很讽刺的是还没等打垮榕树下这个网站就因为自身一些运营问题而STOP了。<BR>再后来我也有了自己的专栏,并且在某个时间的网上满天飞。<BR>那时人们在网上写作的目的很单纯,而且也更接近写作。在我熟悉且认识的人里,曾经出过一批很惹眼的名字,比如李寻欢、宁财神……有些现在还很惹眼。女的有王猫猫,黑可可、芭蕉……私下里经常吃吃饭,酒吧小坐。这些人自己组成了一个小小的乌托邦,在外人看来就是不可接近的一群。怎么定位那时的这类人呢,可以说并不是专职搞文学,有些甚至不从事文字工作,但从来不愁没稿子写,而且在某些方面确实拥有一般的文学青年没有的特权,比如出版,发表,被杂志采访。<BR>还有很多人,写的东西算不上文学,但那会儿只要有人看,就能叫“文学”。还有一家对传播当时的网络文学和文学起了关键意义的报纸《网络报》……现在提起这些人恐怕很少有人知道是谁了,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还有玩失踪的,也有继续奋斗混得比较好的,某种感觉只存在于那个年代里,让人觉得这所谓的文学就像一道光环稍纵即逝。<BR>文学青年们聚集的地方其实不只是榕树下,有几个比较有名的地方,有些我记不得名字了,比如青青草,据说是一个在香港的大龄文学女青年盲盲自己编的BBS。里面都是自己人,就是被别人称为“网络作家”的人们,有自己的专栏,没事就跑到上边讨论文学,贴自己的作品,到了半夜三点还可以围在IRIC上边“青青草”专用的频道里聊天,谈的东西也很严肃。<BR>那时外边的人都觉得榕树上就是文学,但是很多“文学青年”却比较鄙视榕树下,认为它鼓吹和包装垃圾文学而玷污文学精神。当榕树下开始第一届网络学大奖赛时,它的那帮捧场者却在幕后策划砸它玩,这一场砖战拍了三天三夜,拍得当年榕树下总裁威廉恼羞成怒,安妮宝贝和宁财神的论坛被迫删除以免影响不当。<BR>其实当年所谓的“网络作家”最反感的一件事就是被人称作“网络作家”。不过,与今天某些矫情的写作者相比,这批人仍算是文化人,其中不泛一些北大中文博士,学者,我尊敬这些人。他们自己崇尚的作家也不是郭敬明,而是王小波。还有旅英、旅美青年,比如有名的小吾等人,曾经写过《新同居时代》,都是很不错的作品。当时我们怎么玩文学呢,就是发疯地写。甚至有段时间玩一个“小说游戏”,每天在论坛里由人出题,然后大家即时创作短篇小说,马上贴出来互相交流,没有商业目的。但是几乎大多数人都不认为自己是“作家”或者对外宣称过。<BR>我只记得文学青年在那会并不是一个贬义词。但网络文学肯定是带有贬义的,曾经是,现在也是。<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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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向一变,我觉得那呛人的火苗几乎要灼烧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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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6:09 |只看该作者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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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6:09 |只看该作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新浪网专栏作家说:“互联网的发展加速了网络群殴成为公众娱乐项目的进程。”</P>
<>嗯,我想它不愿透露姓名的原因是它的网络ID和“网络专栏作家”这个称号都很难听。</P>
我看出来了,兄弟们个个身怀绝技啊……
http://fengyulan.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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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6:11 |只看该作者
<>我看到了好大的棉花糖啊。网络制造了甜腻和软绵绵。</P>
http://blog.sina.com.cn/rockda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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