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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红烧头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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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9: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br/>  施康强<br/>  <br/>  四年前,笔者在一篇评论《红与黑》的三种译本(罗玉君、郝运、闻家驷)的文章(《读书》一九九一年第五期)结尾写道:“读书君子且耐心,五年、十年后或有宁馨儿呱呱坠地。”不到五年,斯当达这个“超生”大户在中国又生下三个孩子(郭宏安译本;许渊冲译本;罗新璋译本)。听说还有多家出版社也将推出自己的译本。<br/>  我还是那句老话:重译名著,何妨各行其道。虽说殊途同归,道上景色如何,还是允许行人评点的。四十万字左右的译本,如逐章、逐节比勘,下的功夫不亚于做博士论文了。取个巧,仅校读上卷第一章和下卷最后一章,或能管窥一斑。诸位译者俱是武林高手,各有各的招数,直看得我眼花缭乱。擦擦眼睛、定定神,似乎悟出些什么。不揣谫陋,愿就正于高明。<br/>  长篇小说开卷第一句最重要。《红与黑》的开头,自然不如《三国演义》(“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安娜·卡列尼娜》(“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百年孤独》(“多年以后,奥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样脍炙人口,从翻译角度看,却饶有兴味。这是一个典型的西文句子:<br/>   La petite ville deVerrière peut passer pour l’une desplus jolies de 1a Franche-Comté.<br/>  直译很容易:“维立叶尔小城可算是法朗士-孔德省里最美丽的城市当中的一个。”(罗玉君。其他各家也是这个句式。)<br/>  罗新璋先生用整整两年功夫译此书,朝译夕改,孜孜而倦,倦后复孜孜如故。他于译事悟得三非:外译中,非外译“外”;文学翻译,非文字翻译;精确,非精彩之谓。如上面那一句,罗先生认为是“外国中文”。外译中,应将外文译成中文——纯粹之中文。傅雷译《邦斯舅舅》中的一句话给他启发:“社会上的风俗往往很古怪,某些字的降级就是一个例子。要解释这个问题,简直得写上几本书。”(L’avilissementdes mots est une de ces bizarreries des moeurs qui,pour &lt;SPS=2361&gt;treexpliquée,voudrait des volumes.)于是他也拆一句为两句,译成:“弗朗什-孔泰地区,有不少城镇,风光秀美,维璃叶这座小城可算得是其中之一。”罗先生要亦另有所本。我想到《长恨歌》:“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又,《本事词》:“子瞻一日游孤山,与客坐竹阁前之临湖亭。忽有彩舟鼓楫而来,渐近亭前,见靓妆数人,中有一人年差长,而风韵尤胜。”<br/>  此一句型,译成汉语还可以简化,如钱钟书先生在《林纾的翻译》中说,十七世纪法国的德·马罗勒神父的翻译,“简直是法国语文遭受的一个灾难”(un de ces maux dont notre langue est affligée),不必译成“灾难之一”。许渊冲先生也如此处理,把《红与黑》第一句译成“玻璃市算得是方施-孔特地区山青水秀、小巧玲珑的一座城镇。”不过由此引出另一个问题:汉语四字成语在译文中的应用。原文l’une desplus jolies,罗新璋译“风光秀美”,到许先生那里变成两个四字成语:“山青水秀、小巧玲珑”。原来许先生对四字成语情有独钟。他在《译者前言》中举自己的一个译例与罗玉君、郝运、闻家驷三家相比较(他未见到赵瑞蕻译文,还来不及看到罗新璋与郭宏安的译文)。原文:Cetravail,sirude en apparence,est un de ceux qui étonnent le plus 1e voyageur qui pénètre pour la première fois dans 1esmontagnes qui séparent la France de l’Helvétie.许译:“这种粗活看来非常艰苦,头一回从瑞士翻山越岭到法国来的游客,见了不免大惊小怪。”其他各家均译作“使旅客(旅游者)最感到惊奇”,而“翻山越岭”是原文没有的。许先生由此阐发一种理论:“翻译是两种语言的竞赛,文学翻译更是两种文化的竞赛。译作和原作都可以比做绘画,所以译作不能只临摹原作,还要临摹原作所临摹的模特。”他认为诸家都在“临摹原作”,而他自己则是“临摹原作所临摹的模特”;换言之,诸家是“译词”,他是“译意”;诸家更重“形似”,他更重“意似”,甚至不妨说是“得意忘形”。尤其“翻山越岭”四个字,相对原文而言可以说是“脱胎换骨,借尸还魂,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许先生总结他的心得:“法国作家描绘法瑞交界的山区,用了关系从句,这是发挥了法文的优势;中国译者如果亦步亦趋,把法文后置的关系从句改为前置,再加几个“的”字,那就没有扬长避短,反而是东施效颦,在这场描绘山景的竞赛中,远远落后于原文了。如果能够发挥中文的优势,运用中文最好的表达方式(包括四字成语),以少许胜人多许,用四个字表达原文十几个词的内容,那就好比在百米竞赛中,只用四秒就跑完了对手用十几秒钟才跑完的路程,可以算是遥遥领先了。竞赛不只是个速度问题,还有高度、深度、精确度等等。如果说‘惊奇’在这里描写了人心的深处,那么,‘大惊小怪’的精确度至少是‘惊奇’的一倍。从这个译例来看,可以说文学翻译是两种语言文化的竞赛,是一种艺术;而竞赛中取胜的方法是发挥译文优势,或者说再创作。”<br/>  许先生踌躇满志之情,溢于言表。后学不才如我,对这个理论和这个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或者说支撑这个理论的实践,却不无困惑。先说理论。译者凭他自己的经历(许先生或者游历过法瑞边境)或想象,言作者所未言,或补足作者笔力未逮之处,这使我想起钱钟书评论林纾的话:“一个能写作或自信能写作的人从事文学翻译,难保不像林纾那样的手痒;他根据个人的写作标准和企图,要充当原作者的‘诤友’,自信有点铁成金、以石攻玉或移桔为枳的义务和权利,把翻译变成借体寄生的、东鳞西爪的写作。”所不同的,是许先生比林琴南谦逊,他把自信译文胜过原文之处归功于汉语的优势,是国画颜料胜过油彩,而不是他自己的春风词笔。写景如此,译到写人的外表、动作和心理活动的段落时,也能“临摹原作所临摹的模特”吗?假如斯当达心目中有于连、雷纳夫人和玛蒂德的原型,许先生想必没有见过他们,即便他的工具更称手,又何从临摹起?除非“想当然尔”。(“译”者“臆”也。)我有点担心,许先生在写人时也和原文(实际上是和原作者)竞赛。<br/>  再说实践。许先生其实很注意分寸,就我仔细核对的第一章和最后一章而言,他没有如林纾那样越俎代庖。而在那场他领先的描绘景色的竞赛中,可惜跑道太短,他未能充分施展他的身手腿脚。斯当达不是沙朵勃里昂,他不喜欢,或不擅长范山模水,镂风刻月,无意描绘瑞法边境的崇山峻岭。诸家译文中,数闻家驷的最“直”:“把法国和瑞士分开的这一带山区”。许先生译作“从瑞士翻山越岭到法国来”,化静态为动态,确实好。而且“翻山越岭”作为一种客观描述用语,与《红与黑》的整体叙述风格不悖,斯当达当不至于为之“大惊小怪”。话说回来,许先生行文每喜足尺加三。如果说他当得起“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自赞,我们也佩服他“脱胎换骨”的手段,“借尸还魂”却不是什么好词,用在这里更不恰当。复有一义愿与许先生相析。“把碎铁送到锤下敲成钉子”是种“粗活”(travailrude),语义已尽,不必再加码说它“非常艰苦”。何况这个活计利用机器,并不特别艰苦。转不似罗新璋译:“这活儿看起来挺粗笨,初到法瑞边界山区来的游人见了,不免少见多怪。”或郭宏安译:“这劳动看起来如此粗笨,却使初次进入法国和瑞士之间这片山区的旅人啧啧称奇。”附带说,“少见多怪”和“啧啧称奇”与“大惊小怪”暗合,三家都得分。<br/>  另一译例也使许先生顾盼自雄,见最后一章中于连对他的好友傅凯交代后事:<br/>    <br/>   J’aimerais assez à reposer,puisque reposer est le mot,dans cette petite grotte de 1a grande montagne qui domineVerrière.P1usieurs fois,je te 1’ai conté,retiré la nuit danscette grotte,et ma vue plongeant au loin sur les plus richesprovinces de France,l’ambition a enflammé mon coeur:alors c’était ma passion…Enfin cette grotte m’est chère,etl’on ne peut disconvenir qu’elle ne soit si tueé d’une facon àfaire envie à l’&lt;SPS=2347&gt;me d’un phi1osophe…<br/>  许译:我喜欢长眠,既然人总是用“长眠”这个字眼,那就让我在高山顶上那个小山洞里长眠,好从高处遥望玻璃市吧。我对你讲过,多少个夜晚我藏在这个山洞里,我的眼睛远望着法兰西的锦绣河山,雄心壮志在我胸中燃烧,那时,我的热情奔放……总而言之,那个山洞是我钟情的地方,它居高临下,哪个哲学家的灵魂不想在那里高枕无忧地安息呢?……<br/>  郝运译:我很喜欢在俯视维里埃尔的高山上的那个山洞里安息——既然安息这个词用来很恰当。我曾经跟你讲过,我在黑夜里躲进那个山洞,我的目光远远地投向法兰西的那些最富饶的省份,野心燃烧着我的心:那时候这就是我的热情……总之,那个山洞对我来说是宝贵的,没有人能否认,它的位置连一个哲学家的灵魂都会羡慕……<br/>    <br/>  许先生自评:“比较一下两种译文,不难看出‘安息’这个字眼,既可用于生者,又可用于死者,不如‘长眠’用得恰当;而‘灵魂’‘安息’,却只能用于死者,又不能说‘灵魂长眠’了。‘俯视’二字是书面语,不如‘居高临下’更口语化。‘富饶的省份’像是地理教科书中的术语,不如‘锦绣河山’更像文学的语言。‘野心’含有贬义,这里于连是在回顾,而不是在作自我批评,所以不如说‘雄心壮志’。后面的‘热情’也不明确,不如‘热情奔放’。‘宝贵的’更重客观,‘钟情的’更重主观。‘羡慕’自然译得不错,但‘高枕无忧’说出了羡慕的原因,似乎更深一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就是中西文的竞赛,用中国语文来描绘于连的心理,看看能否描写得比法文更深刻,更精确。总之,这就是再创作。”<br/>  我冷眼旁观,复参看别的译文,却得出不同的结论:正是在描写心理活动和表达抽象概念时,汉语的四字成语未必尽占优势。许译这一段中有五个四字成语:“锦绣河山”、“雄心壮志”、“热情奔放”、“居高临下”、“高枕无忧”,其中“热情奔放”译a1ors c’était ma passion。同一句话,罗新璋译作“那时,真是意气风发”,也用了一个四字成语。<br/>   窃以为用“热情”译passion是不够的。《法汉词典》译作:1.情感、热情、激情;2.(强烈的)爱情、情欲;3.酷爱、迷恋……这是一种比中文的“热情”要强得多的感情。我们的“热情待客”,译成英法文绝不能用passionately或passionnément。“热情奔放”中的“热情”,也不过是一种短暂的enthusiasm,不到passion的程度。《罗倍尔词典》对passion的多项释义中有一项为“对全力追求的某一对象的强烈倾慕”(vive inclination vers un objet que l’on poursuit,auquelons’attache de toutes ses forces),于连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这个词。他的“雄心壮志”是建功立业,发财致富,征服脚下“法兰西的锦绣河山”(“法兰西最富饶的省份”)。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顾不上,甚至可以抛弃、牺牲其他一切;在心爱的女人身边,他也念念不忘功名利禄,不能全身心投入,如他向瑞那夫人坦白的那样:<br/>    <br/>   Autrelois,quandj’aurais pu &lt;SPS=2361&gt;tre si heureux pendant nospromenades dans les bois de Vergy,une ambition fougueuseentrainait mon &lt;SPS=2347&gt;me dans les pays imaginaires.Au lieu deserrer contre mon coeur ce bras charmant qui étaitsi prèsde mes lèvres,l’avenir m’enlevait à toi;j’étais aux innombra-bles colmbats quej’aurai s à soutenir pour b&lt;SPS=2347&gt;tir une fortunecolossale…<br/>   从前,我们一起在苇儿溪树林散步时,我本可以感到非常幸福的,但是我那勃勃野心把我的魂引向了虚无缥缈之境。你迷人的玉臂就在我唇边,可惜我非但没抓住,反让不着边际的未来把我从你身边引开。为了要积聚偌大家产,得面对数不清的争斗……<br/>   (罗新璋译)<br/>    <br/>  这段话,可同他对傅凯说的那段话相互发明。不过诸家译文,从罗玉君开始,包括许渊冲在内(“我却没有把你抱在怀里,反倒为了明天而离开了你;为了建功立业,我进行了数不清的勾心斗角……”),都忽视了原文中那个分号和那个过去将来时(J’aurais)。分号后面那句话解释前面的句子,说的是于连当时的心情,不是他后来做的实事,因此动词用过去将来时。或可译作:“我一门心思想的,是为了创下偌大家业,该如何面对数不清的争斗。”这便是于连的passion。郭宏安先生译作“那时候这就是我的激情”,遣词平实,虽然缺乏四字成语的气势,意义上庶几近之。假如一定要加强气势,我很想添上四个字:“那时候,这便是我生死相许的激情。”(“问世间情是何物,直令人生死相许。”)“生死相许”指的是爱情,于连所怀的是雄心。不过我们记得斯当达在《爱情论》中把爱情分成几类,其中最高级、最强烈的为“激情型的爱情”(amour-passion),可见此词分量之重。LoWell Bair的英文译本译此句为itwasmyonlypassionthen, 加了一个only, 也是为了强调。<br/>  最后要评说全书最后一句的译文。当年王子野先生曾批评闻家驷先生大可不必改动罗玉君的译文。且看诸家如何献艺:<br/>    <br/>   Madame de R&lt;SPS=2361&gt;nal fut fidèl à sa promesse.Elle nechercha en aucune manière à attenter à sa vie;mais,troisjours après Julien,el1e mourut en embrassant ses enfants.<br/>  罗玉君:“德·瑞那夫人忠实于她的诺言,她没有用任何方法自寻短见。但在于连死后三天,她抱吻着她的儿子,离开了这个世界。”郝运:“她丝毫没有企图自杀;但在于连死后三天,她抱吻着她的孩子们离开了人世。”<br/>  闻家驷:“但是在朱利安死后的三天,她拥抱着她的孩子,离开了人世。”<br/>  郭宏安:“然而,于连死后三天,她拥抱着孩子们去世了。”<br/>  罗新璋:“但在于连死后三天,她搂着自己的孩子,离开了人间。”<br/>  许渊冲:“但在于连死后三天,她也吻着孩子,魂归离恨天了。”<br/>    <br/>  法文中用于表达“死去”的动词或词组,虽不如中文花样多,也不乏典雅、婉转乃至感伤的说法。斯当达偏偏用了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e1le mourut,是他的叙述风格:英文译作shedied,可谓“等值”。“离开人世”稍带感情色彩,或者是舍不得这个花花世界,或者是觉得这个世界太苦,不值得留恋。“魂归离恨天”的感情色彩最强烈。《西厢记》第一本第一折:“这的是兜率宫,休猜做了离恨天。”王季思注:“元剧常有‘三十三天,离恨天最高;四百四病,相思病最苦’语。离恨天,喻男女抱恨,长期不得相见也。”林纾译十八世纪法国作家贝尔纳丹·德·圣皮埃尔(Bernardin de Saint-Pierre)的小说《保尔和薇吉妮》(Paulet Virginie),改名《离恨天》。《红楼梦》第九十八回的回目:“苦绎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许先生以东《红》了结西《红》,倒也潇洒。他又在和原文竞赛了。不过,他把原文力求避免的哀艳慷慨赠与原文,斯当达会乐意接受吗?假如说“惊奇”较之“大惊小怪”是“言过其实,不符合原作的风格”,那么,对“魂归离恨天”又该怎么说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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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兵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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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9:20 |只看该作者
诶,这些四字成语看了真叫人烦,老许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自我感觉良好
改博克 http://copperhia.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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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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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9:21 |只看该作者
<p>四字成语在翻译里还是有用的,有时候用起来很经济,许是用过了。</p>
Hermes Trismegis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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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9:21 |只看该作者
他那个赛跑理论表面上令人喷饭,不过倒也不乏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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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39:21 |只看该作者
非常有意思的比照,尤其是对用词的差异的比较,很能让人琢磨再三,不只是从翻译的角度,就是单从中文的角度也很有意思。
我知道什么呢? http://zhaosong.blogcn.com/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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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40:41 |只看该作者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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