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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敏和小敏 于 2011-7-30 01:33 编辑
世上有那么多amy,只有winehouse死得最为著名。
死在27岁的长长的名单上,又新增了一位amy winehouse。比起kurt cobain,Jimi Hendrix,Jim Morrison,Janis Joplin此等永远27岁的摇滚先烈,amy的故事好像蹩脚地模仿了众位名人的足迹,又好像对此不屑一顾或者不置一词。成名前的amy几乎和这名字一样过着平淡或者乏味的生活,成名后的amy连平淡或者乏味都成了传奇,酒馆儿内闹事儿一百个酒鬼中,只有amy的花边最得人眼球。如果你追着她的几张专辑听,只能说是有特色有味儿有劲道的jazz&soul music,而这是基于腻够了norah jones,小野丽莎等一众pop味儿爵士之后的舌尖,尝到的一丝辛辣。对于那个 人们称之为billie holliday第二的头衔,大概也就个商业噱头。amy winehouse 又不甚需要这般噱头,她自己,本身就是噱头。有些噱头需要重重包装,然后抖开包袱,于是大家看得津津有味。有些噱头,就是直白,并且到底的直白。amy winehouse 在伦敦演唱会直接就叫做I Told You I Was Trouble,取自她的《you know that i am no good 》。人人都知道她不是好女孩,但夜半寂寞得起床醉倒在厨房的却是她躲不过的苍凉。
那么多年过去了,总有死不绝的文艺青年们纪念kurt cobain,倒不是有多情深,不如说只为了那句“苟且残喘不如从容燃烧”,死不绝的人们涌向Jim Morrison的墓地,给他撒上一杯半兑水的酒精。死不绝的不止这些,怀念故去之人,不如说是怀念自己身上还未灭的幽暗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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