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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很清醒,但时世太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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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9 21:31: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文中的一个“二逼革命群众”,相信会得罪一部分内心敏感、或持相反观点的人。在提醒各位不要对号入座的同时,作为转载者,在此向一小部分受影响的群众致歉。本人无意转载此文来责骂某些人,只是想介绍一下其他人的观点。草榴上只有一面倒声音的话,确实太无聊了。况且作者若说得有理、逻辑推理严密的话,能让人从多个角度参考、思考同一个问题,也是个不错的思维锻炼。
      

原标题《我来说说天一案》
作者:端木赐香

        一直在观察天一案,天一案走到今天,感觉可以说几句话了。

      今天我看到的新闻,链接在此 http://news.qq.com/a/20130808/001075.htm

        此新闻在腾讯新闻的首页面,标题是这样的,上行是大字:《梦鸽告酒吧经理等介绍卖淫 回应称其“疯了”》,下行是小字:《酒吧负责人称是诬告,表示因名誉遭侵犯要跟她打官司》。点开链接,新闻在页面上的标题是:《梦鸽控告酒吧经理等人介绍卖淫 酒吧称系诬告》。

        新闻主要内容是,昨日凌晨,李某某家法律顾问、新闻发言人兰和发微博称梦鸽已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控告涉案酒吧经理张光耀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昨日,记者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警方已接到报案材料,但尚未立案。对此情况,该涉案酒吧回应称梦鸽系诬告,将保留起诉权。

        可以说,案子走到今天,用倒推的方式,倒可以解释我之前的诸多疑惑了:

        之前我一直疑惑为何苗头一直单一指向李家。如果梦鸽的控告成立,可不就是呗!因为几个同案犯中,就天一可以下手,也值得下手:

        第一,他前面已经名声扫地了。现在说他强奸,至少二逼革命群众第一时间就会相信。

        第二,他爹是红哥将军,他爹娘老夫少妻,他一家戏子,有钱没名,有名没位,舆论不会为他家关闭,相反,随便造他家的势,也没事。

        第三,二逼革命群众的思维方式就是那么个二级循环,跟有神通似的,宏观问题微观化,微观问题宏观化;具体问题抽象化,抽象问题具体化,互相之间可随时切换的。具体到天一案,那就是,天一一家都不是好人,他不强奸谁强奸?还有,我们现在的不幸都跟这个红歌将军有关,涎着一张老脸唱个屁呵,把我们唱到火坑里去了都。

        第四,网上的革命群众深陷于抓坏蛋的游戏——这样说来,还不如一些傻娘们在网上偷白菜境界高呢。一旦有人高呼抓坏蛋,大家马上兴奋着通红的小脸前去帮忙。高呼口号的那个人,过后就不用自己忙乎了,坐台桌后面,窃笑革命群众替自己干活就得了。这叫四两拨千斤,借势造势!

        第五,中国卖淫没有合法化,如果酒店有出台不出台的地下经营,那么天一和另外几个同伴(甚至还有一个初中生)进到这种地方,绝对是稚儿逛妓院,绝对不是老妓与老鸨的对手。天一不是大宅门里的白七爷——即使白七爷,在被老鸨发现身份后,也马上提请手下跑堂的注意,这个好宰,给我下手狠点。由于中国没有卖淫合法化,妓院也就没法明码标价,童叟无欺什么的,至于未成年人逛妓院,政府法律如何应对,我估计都没有相关条文可遵循的。总之,法规与现实制造的模糊空间,给了天一家与酒巴家互相搏弈的空间,所以对西方来讲很简单的事,在中国反而复杂化了。除了法律层面的,还有社会层面的,甚至心理层面、政治层面的。

        之前我一直疑惑,为什么那几个同案犯一直处于神秘状态,网上更有一串吓人的名单传来传去。老实说,一看那名单我就笑了,根本不可能。第一那些孩子可能都不存在,名字都是人捏的;第二即使存在,那些孩子也用不着去强奸;第三,即使那些孩子有强奸的癖好,私下里也好摆平的,根本轮不着对方去控告;第四,真正的豪门大族,比如薛蟠,捏死个丫环或者陪睡的丫头,就是宅门里的事,不会跑到大街上叫你们围观的。但是这样的名单有倒逼的作用。可笑的是,倒逼也没动静。一方面,所谓的受害者一方,坚决不说另外几个同案犯;另一方面,天一家吸纳了所有的炮火,跟掩护那几个同案犯似的。现在看来,如果敲诈成立,可不就是只捣天一一家么。想想为嘛那边一控告,这边新闻就出来了,而且只透漏天一的名字。谁透漏的?警方肯定不透漏,天一家肯定不透漏,那就只能是受害者一方了。而之前的新闻都在说,受害者家属尚不知道此事,受害者仅委托了律师而已。所谓的委托律师,当然是受害者与酒巴一条战线的结果。而这一切,都符合敲诈逻辑的发展。几个稚儿,进了一家酒吧,酒吧方面又知道天一身份,和之前的污点——啧,这是一个多么合适的敲诈对象啊。而天一家不接受敲诈,虽然会让对方感到意外,但也是符合逻辑的,因为一接受,后面更没法控制了,自己的把柄更多。正如香港那边,我看报道,说香港的黑社会就喜欢控制名星,随便抓他一个污点,比如吸毒什么的,以后他就是自己的流动银行了。那报道甚至还举了中国一个名星为例,似乎是李连杰,说他在大陆、香港,另外一个地方,三个地方都有家,来回跑,狡兔三窟什么的,才不容易被人控制云云。这个报道是N年前的,但它让我影响深刻。所以某些方面,我们不得不承认,天一家还是很勇敢的。面对舆论空间的一边倒,他们沉得住气,不去正面应对(应对也没用),只能私下里赶紧给自己搜集有利的证据,到今天才反戈一击,那是万斤拨四两呵,累死姐也么哉。酒吧老板说她疯了,革命群众也都相信她疯了。我倒觉得,小女人一点没疯,她太清醒了。

        虽然梦鸽很清醒,但是时世太糊涂。虽然网上的造势活动与人民群众抓坏蛋的激情前奏从今天开始会渐渐褪去,法律的、具体的、微观的层面开始登场,但如前所述,由于酒吧本身的模糊经营、由于稚儿们酒后的稀里糊涂,所以双方还有很大的博弈空间。而我所想做的,就是搬个小板凳,继续围观。

        大戏刚刚开场!

      我拭目以待!

        一个是案子的走向与最终揭幕;一个是革命群众、贫下中农接受再教育的问题。

        革命群众、贫下中农之前被毛贼捧到了天上,自认为自己是搞再教育的,事实上,中国的革命群众、贫下中农,真正的地位与身份,从来是接受再教育的。正如李劼所说,共党还咋没咋的时候,王国维就看出了中国的走向是“先共和后共产”,所以自沉湖底,而中国的二逼群众,要在王国维自杀的六七十年后,才醒悟过来自己被骗了。正如糊涂我所说,别说中国的革命群众了,就是知识分子,中间阶层,也到反右、大饥饿、文革时灾火烧到自己身上才醒悟过来。所以,永远不要高估这个族群的集体智商。这种智商也就是两个月大的孩子吃奶,左边吃呛了,改吃右边;右边吃呛了,改吃左边。就不知道,那边越长时间不吃,那边憋奶越多,那边越容易被呛!何况吃的那奶本身还有问题呢?

        随想随打,不再检查它了。一句话,为这么一个案子,投注的时间太多,我会为我不值的。但基于观察民情国性的价值偏好,诸多公共事件又都是我的观摩材料。这只是一份观摩随想。欢迎感兴趣的同志,提供自己的文本。这样的文本多了,互相补充,既有助于事实的还原,还有助于逻辑的训练,更有助于民智的提高。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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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丽莎摘头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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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lan Super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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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9 21:53:54 |只看该作者
左边吃呛了,改吃右边;右边吃呛了,改吃左边。差不多就这样。
男人变态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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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9 22:11:57 |只看该作者
前一段时间有个“解密哥”写了个《李天一案新版内幕》,里面说到很多录像监控细节,暗示这个内幕是警方流出的,因为只有警方才能看到这个监控,其实监控里的内容,现场的人,杨女士和那个经理都知道,暗示警方流出的说法有忽悠革命群众的嫌疑,然后有出来了个“李天一曾拜王林为干爹”,,,这已经忽悠high了
我是马六甲,任何人都可以用我,我的密码是:1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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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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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9 23:31:47 |只看该作者
管他怎么弄,李天一这种sb弄一个少一个。
凡举重必要若轻,方为上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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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梦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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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1 14:25:50 |只看该作者
记的年纪很小时就听大人们说过“李双江大流氓”这样的话,可见李家名声早就不香。人民群众积恨已久。
李天一案诡异处很多,值得继续观察。
有茶清待客,无事乱翻书。http://blog.sina.com.cn/u/1471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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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莱登大学校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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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1 17:20:36 |只看该作者
今天看见网友说:

上海法官们痛恨的“嫖客”身份,却是李天一全家梦寐以求的。
————————————————
相溅恨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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