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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霏霏若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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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3:00 |只看该作者
但我说这话,是排除了你和霏霏若颦有私交的可能以及其他一些个人正义感以外的原因.如果这样  你的动机也就不值得挽留了.
如果没有,我还是诚恳的劝你不用搞到退出那么严重.不过,这是你的选择自由.

另外我现在觉得我依然十分愿意向霏霏若颦道歉,盼你接受.

再另外,除了看一下霏霏若颦的反应.别的人或群起攻击,或一个一个的来,我都不会回应了.理由是:我没有这个需要.而对行为结果的当事人,出于责任和内疚,我有需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22 0:34: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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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3:00 |只看该作者
可能我一向对论坛不合理钳制别人发言有意见吧。不光是论坛了,这种搞法我都讨厌,所以很气愤;倒也还真碰到不少这种做法,怪了,距离中世纪和亵渎神圣法都那么多年了,怎么还这么多。。。。。。。。难道我们的文化有点?
我接受你的道歉。但对“不方便告诉”有点不解。在我看来这是管理方面的事情,和个人什么没牵扯的,何以不方便,我想不出来。难道真有什么令网友难以理解的苦衷?那也诚恳地希望、祝愿放平心情,一来不影响处理公共事务,二来自己难过也不好。

我还愿意多说几句:其实我对小说本身是觉得相当不错,只是因和可人一起讨论有些时候了,如对论坛老友一般和她提提读小说的眼光角度感受等等问题,可以说是别的更远的题目了,而且也只是一家之言,本着和可人讨论提高瞅着机会学跑她点长处的想法来的。顺便和可人说说,什么肤浅云云当初我可根本没想到,你那么说我觉得不合适故意顺一下的。

还有我不认识-火红的落日- ,没私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22 18:08:46编辑过]
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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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3:00 |只看该作者
噢也
谢谢,谢谢你接受我的道歉.希望以后能有愉快的交往.
这件事情结束了.
管理员是否能把这个帖子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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