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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摩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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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46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蝼冢在2004-3-12 17:10:24的发言:
我手上也有一个,台湾朋友弄的,译者不同
题目叫《达摩流浪汉》
很高明的一个题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12 17:13:49编辑过]

我查了一下资料,此书在在台湾的版权只属一家——台湾商务印书馆。
译者不同,难道蝼冢的书不是台湾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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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46 |只看该作者


    第二天晚上,近午夜时份,我和艾瓦、库格林三个决定要买一瓶大加仑装的勃根地,去突袭贾菲。
    “他今天晚上会在做些什幺?”
    “不知道,”库格林说,“也许是在做学问,又也许是在打炮。我们过去瞧瞧就晓得了。”我们在沙特克大道上买了酒以后,就直奔贾菲住处,而我也再一次看到他那辆静静停在草坪上的英国制脚踏车。“贾菲喜欢背着他的小背包,骑着脚踏车,整天在柏克莱骑来骑去,”库格林说,“以前在俄勒冈的里德学院读书时,他也是这副德性。他在那里每星期都会固定一天,找来些妞儿,举行葡萄酒派对,结束之后,我们就会跳出窗外,到城里各处搞些大学新鲜人爱搞的恶作剧。”
    “他是个怪胎。”艾瓦咬了一咬嘴唇说,显得有点惊讶。他正在研究我们这个集聒噪与安静于一身的新朋友。推开贾菲的小门以后,我们看到他正在盘着腿看书,这一次看的是美国的诗歌。他抬起头,什幺都没说,只用奇怪而生硬的腔调说了个“嗳”字。我们一一脱下鞋子,走到他身边坐下。我是最后脱鞋的一个,葡萄酒也是我拿着。我故意把酒瓶举得高高的给贾菲看,没想到,他却忽然大喊了一声“哟—啊”,瞬间从盘腿的姿势中一跃而起,跳到我的面前,像击剑一样伸出一把匕首,“叮”一声轻戳在酒瓶上。贾菲这惊人的一跳,真是我平生所仅见(杂技演员的表演不算在内的话),十足像一头山羊(后来我才知道,他真的是一头山羊)。他的呐喊、跳跃、出剑,在在让我联想起日本武士。但我有一种感觉,这是他抱怨的一种表示:抱怨我们打断他做学问的计划,抱怨我带来那瓶会让他喝醉的酒。不过,他接下来的行动,只是把酒瓶从我手上拿过去,扭开瓶盖,咕噜噜喝了一大口。接着,我们就盘腿坐下,展开了四小时疯疯癫癫的谈话,内容大抵都是以下这一类:
    贾菲:库格林,你这个臭小子最近都在干些什幺?
    库格林:什幺都没干。
    艾瓦:贾菲,你这几本是什幺怪书?哦,原来是庞德的诗集。你喜欢庞德吗?
    贾菲:除了会用日本名字称呼李白和闹诸如此类的著名糗事以外,我不觉得这老小子有什幺不妥的。事实上,他是我最喜欢的诗人。
    雷蒙:庞德?只有傻瓜才会把这个装腔作势的疯子拿来当自己最喜爱的诗人。
    贾菲:你该罚一杯,雷蒙,你的话是鬼扯蛋。艾瓦,你最喜欢的诗人又是谁?
    雷蒙:为什幺就没有人间问我,我最喜欢的诗人是谁?我读过的诗,比你们几个加起来都要多。
    贾菲:是真的吗?
    艾瓦:说不好。你有看过他最近在墨西哥写的那本诗集吗?“颤抖的肉轮子在‘空’中转动,弹出了壁虱、豪猪、大象、人们、星尘、蠢才、胡说八道……”
    雷蒙:我才不是这样写!
    贾菲:谈到诗,你们最近有没有读过……
    诸如此类,诸如此类。谈话最后解体为胡言乱语、大呼小叫和唱歌跳舞,大伙食在地板上又滚又笑。聚会结束时,我、艾瓦和库格林三个,手挽着手,磕磕绊绊走在静悄悄的街道上,用最高亢的歌声高唱着“阿美,阿美”,空酒瓶在我们脚下应声摔破。贾菲站在小门边,笑哈哈目送着我们离开。尽管如此,我对于贾菲做学问的时间被我们打断,却感到内疚,要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告释然:他带了一个女孩到我们住处,吩咐她把衣服脱光,而她二话不说就照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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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46 |只看该作者

    这跟贾菲有关女人和做爱的理论是一贯的。我忘了提,那天下午,有一个摇滚乐手去造访贾菲,接着,又有一个女的。她是个金发的漂亮宝贝,穿著橡皮靴和一件有木钮扣的藏式外套。谈话中间,贾菲提到他有爬马特杭峰的打算,对方听了,就问他:“我可以跟你们一道去吗?”原来她也是有点爱好登山的人。
    “当然,”贾菲模仿伯尼·拜尔的逗趣语调回答说(伯尼·拜尔是他在西北部认识的一个护林员,曾当过伐木工),“你一道来,我们就可以在海拔一万英尺的地方打炮了。”贾菲说这话的口吻,虽然是风趣和漫不经心的,但事实上却是说真的。没想到那女的不但毫无震惊的反应,反而有点高兴的样子。正是基于这个理由,贾菲才会把这个叫普琳丝的女孩带到我们住处来。当他们骑着两部脚踏车来到我们院子时,大约是晚上八点,天已经黑了,而我和艾瓦正静静啜着茶、读诗和用打字机写诗。普琳丝有一双灰色的眸子、一头黄发,人长得非常漂亮,而且才二十岁。我还要补充的一点是,她是个花痴,所以想说服她玩雅雍,一点都不困难。贾菲挽着普琳丝的手,大踏步地走进屋里来。“雷蒙,你不知道什幺叫雅雍对不对?”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说,“我和普琳丝来这里,就是要向你说明这个的。”
    “我想不管那是什幺,我都肯定会喜欢。”值得一提的是,我早在一年前就在旧金山认识并琳丝,而且很迷她。她会认识贾菲,并且爱上他,对他千依百顺,可说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巧合。每当有客人光临我们小屋,我都喜欢用我那条红色的印花大手帕把天花板上的小灯泡给裹住,好让光线变得柔和黯淡一些,然后拿出葡萄酒来奉客,这一次也不例外。但当我从厨房里把葡萄酒拿出来的时候,却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我看到贾菲和艾瓦正一件件脱光身上的衣眼,扔到一边去,而普琳丝也是一丝不挂。她的皮肤,在红色的暗光里,就像是被落日染红的白雪。“你们在搞什幺鬼?”我惊讶地问。
    “这就是雅雍,看好了,雷蒙。”说着,贾菲就盘腿坐在一个枕头上,然后示意普琳丝坐到他前面,两手搭在他脖子上。他们就这样坐着,四目相视,没有说任何话好一会儿。贾菲一点紧张或局促的表情都没有。“西藏的喇嘛庙常常会看到这种事。那是一个神圣的仪式,举行的时候会有喇嘛在一旁念诵‘■嘛呢叭咪■’的咒语,意思是‘归命于黑暗虚空中的闪电’。我就是闪电,而普琳丝就是黑暗虚空,明白吗?”
    “但她又是怎样想的呢?”我近乎绝望地喊道。去年认识普琳丝的时候,我对于自己有勾引像她这样一个年轻美好的女孩的念头,还起过自责之感。
    “这很好玩,”普琳丝说,“你也过来试试吧。”
    “但我无法把腿盘成那个样子。”贾菲现在的坐姿,是一种完全的趺坐,也就是说,两个脚掌各翻到对面的大腿上。艾瓦坐在床垫上,试着学贾菲的样子盘腿。不过,后来贾菲觉得脚酸了,便翻滚到床垫上去。之后,他和艾瓦就一起开始探索新大陆。我仍然感到难以置信。
    “脱掉衣服加入我们吧,雷蒙!”虽然面前的情境令人血脉贲张,而我又对普琳丝垂涎欲滴,但一年来禁欲生活所建立的自制,仍然让我犹豫不前。我会选择过禁欲的生活是基于一个信念:色欲是“生”的直接原因,而“生”又是“苦”和“死”的直接原因。说真的,我甚至觉得,色欲是一种对自己带有冒犯性和残忍的欲望。
    “漂亮女孩是掘墓人”是我的格言,每当我忍不住目不转睛盯着那些美得无以复加的墨西哥印第安姑娘看时,就会用这句格言警醒自己。而摒除去欲念之后的我,也确实享受了一段相当平静怡人的生活。但眼前的景象实在让人太难抗拒了。不过,我还是害怕把衣服脱光:我从未在有一个人以上的场合干过这样的事,更别说有男人在场了。没多久,普琳丝就被贾菲弄得乐不可支。接下来轮到艾瓦(我实在难以想象他一分钟之前还在读诗)。终于,我再也忍不住了,就说:“你们觉得我可以从吻她的手开始吗?”
    “好啊,来啊。”我穿著全身的衣服,在普琳丝的身边躺下,吻她的手,继而吻她的腰,然后再往上,吻她的身体。因为每个人都在她身上的每个部位做着些什幺,让她被逗得哈哈笑了起来,到后来甚至几乎喜极而泣。我的佛教禁欲生活所带给我的一切平静,至此全都被冲到马桶去了。“雷蒙,任何对性持贬抑态度的佛教、哲学或社会系统,都不会得到我的信任。”贾菲用学者的口吻说。这时的他,已经办完他的事,赤条条地盘腿坐着,抽着根雪茄(抽雪茄是他的简朴生活的唯一例外)。最后,所有人都变成了一丝不挂。我在厨房里煮了咖啡,而普琳丝则双手抱膝,侧躺在地板上,她这样做,不是为了什幺原因,就只是想这样做罢了。后来,我和她一起在浴缸里洗了个热水澡,而艾瓦和贾菲则在外头讨论着自由性爱的话题。
        “喂,普琳丝,我们每星期四都来这幺一趟怎幺样?”贾菲在外头喊道,“我们把它弄成个固定的聚会吧。”
    “好啊,”普琳丝回答说。我敢说,她是由衷喜欢干这样的事的。她对我说:“你知道吗,我觉得自己是万物之母,有责任照顾好我所有的小孩。”
    “但你这样年轻漂亮,怎幺看怎幺不像个母亲。”
    “但我却是大地之母,是个菩萨。”她这个人,固然是有一点点脱线,但当我听到她说“菩萨”两个字的口气时,却意识到她是认真的,意识到她想学贾菲的样子,成为一个伟大的佛教徒,不过因为她是个女孩子,所以,就只能以雅雍的方式来表达。但既然雅雍是根植于西藏佛教的一种传统,所以这也没什幺大不了的。
    艾瓦还处于极度兴奋之中,为贾菲那个“每星期四晚来一次”的主意雀跃不已。现在连我也是这样了。
    “喂,艾瓦,普琳丝说她是菩萨。”
    “她当然是。”
    “在西藏和古代印度的部份地区,”贾菲说,“寺庙里都会供养着一些菩萨,作为僧人的性伴侣。充当这种角色的女性,被认为是可以累积功德的。她们就跟庙里的僧人一样,也会打坐,也会斋戒。这种对性毫无成见的态度,正是我喜欢东方宗教的原因之一。我注意到,印第安人也经常是持这样的态度……你们知道吗,当我还住在俄勒冈,还是个年轻小伙子的时候,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是个美国人,因为美国的中产阶级理想,对性的压抑态度,还有为根除一切人性价值而设的书报审查制度,全都让我深恶痛绝。后来,接触过佛教以后,我就想,我会被生为美国人,是因为我在无数年前的前一辈子里犯了错、造了孽。为了赎罪,我才会被生这个没有任何有趣的人和没有任何信仰(特别是对自由的信仰)的地方。我会那幺欣赏一切鼓吹自由的运动——例如西北部的无政府主义运动——和那幺景仰埃弗里特大屠杀(27)里的那些英雄,也是出于这个的原因。“那个晚上剩下来的时间,我们都在热烈讨论这方面的话题。后来普琳丝要回家了,贾菲就跟她一道离开。他们走了以后,艾瓦和我坐在红色的暗光里,四目相视。
    “你知道吗,雷蒙,贾菲真不是盖的,他是我碰过的人里头最野最疯最锐利的一个。他是美国西岸的大英雄。你知道吗,我来这里已经两年了,却从来没有碰过一个真正值得交往、真正具有真知灼见的人。我原本已经打算放弃对西岸的希望,没想到却认识了他!我喜欢他,除了因为他学问渊博、读庞德、嗑佩奥特碱、满脑子意象和喜欢爬山以外,还是因为他是美国文化的新英雄。”
    “他真是够疯的了!”我附和说,“不过,我也很喜欢他静静坐着、带点落寞的神情的样子……”
    “我很好奇他最后会变成什幺样的人。”
    “我猜他最后会像寒山子一样,一个人住在崇山峻岭上,在山壁上写诗,偶而在他住的山洞外头念诗给群众听。”
    “也搞不好他会到好莱坞拍电影,成为一个大明星。你知道他对我说过什幺吗?他说:‘艾瓦,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拍电影、当明星。但你知道吗,我这个人是没有什幺办不到的,要不要成为明星,只在于我愿不愿意而已。’我相信他的话,这家伙真是什幺都办得到的。你没有看到他让普琳丝迷他迷成什幺样子吗?”
    那个晚上,艾瓦去睡以后,我就走到院子里,坐在大树下,仰望天上的星星,然后闭目打坐,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恢复到那个正常的自我。
    但艾瓦却睡不着,他走到院子里来,平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的星星说:“这漫天的星云让我实实在在感觉到自己是住在一个星球上。”
    “盖上你的眼睛,那你就会看到更多。”
    “我根本不知道你在鬼扯些什幺!”他怒冲冲地说。每次当我试着给他讲解“三昧”(28)的极乐境界时,他都会有像是被虫子咬一口的反应。所谓的“三昧”,是一种你闭起眼睛、屏绝思虑后所进入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你在紧闭的眼睑里看到的,将不再是寻常的事物和影像(那些其实都是幻影罢了),而是一种像是有电力灌注其中的多层次万花筒。
    “你不认为,像贾菲那样泡泡妞、做做学问和享受人生,要比你这样蠢蠢地坐在树下强上千百倍吗?”
      “你错了。贾菲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空’之中娱乐自己一下罢了。”这是我的由衷之言,而且我相信,贾菲听到这话,也一定会表示同意。
    “我不这样认为。”
    “我敢跟你打赌。我下星期要跟他去爬山,到时我会好好观察他一下,回来再告诉你结论。”
    “好吧,”(叹了口气)“至于我嘛,我只是打算当艾瓦·金德保一直当到地狱去,至于佛教那一套,我认为全都是狗屎。”
    “你有朝一日会后悔的。为什幺你一直不相信我努力告诉你的呢?你是因为受到六识的愚弄,才为以为外面有一个真实的世界。如果不是因为你的眼睛,你不会看得到我;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耳朵,你不会听到飞机飞过的声音;如果不是因为你的鼻子,你不会闻到薄荷在午夜的味道;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舌头,你不会分辨得出甜与苦;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触觉,你不会感觉得到普琳丝的身躯。事实上,根本没有我,没有飞机,没有心灵,没有普琳丝。难道你愿意自己人生的每一分钟都受到愚弄吗?”
    “对,那就是我希望的。我感谢上帝,让我们可以无中生有。”
    “这样?那让我来告诉你,有也是可以生无的。那‘有’就是法身,那‘无’就是你的那些胡说八道。我要去睡了。”
    “我承认,你说的话,有时真的会让我有灵光一闪的感觉。但我还是相信,我从普琳丝身体上得到的开悟,要比从语言文字上得到的多。”
    “你得到的只是你的臭皮囊,”
    “我知道我的救赎者是活着的。”
    “什幺又是救赎者而什幺又是活着呢?”
    “唉,让我们忘了这档子事,单纯地生活下去吧!”
    “鬼扯。如果我跟你一样的想法,艾瓦,我就会变得像你现在一样可怜兮兮和东抓西抓,拚命想抓住一条救命的绳子。你继续这样打混下去,唯一会得到的只是变老变病,和像一块永恒的肉一样:水无止境地轮回。我甚至要说,那是你罪有应得的。”
    “你这样说可不厚道。每个人都是涕泪纵横的,只能靠着他们仅有的去过生活。雷蒙,你的佛教让你变得小心眼,而且让你不敢脱掉衣服,参加一个健康的狂欢祭典。”
    “我最后不还是脱了?”
    “话是没错,但却脱得拖拖拉拉的——唉,算了,不谈这个了。”
艾瓦回去睡觉以后,我再次闭目打坐,在心里想着:“我的思绪停止了。”但因为我得想着我的思绪已经停止,所以我的思绪事实并没有停止。尽管如此,我仍然感到被一股喜悦所笼罩,因为我知道,今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倒错,不过是一场梦罢了,而且是一场已经结束了的梦。我也根本没有什幺好烦恼的,因为我根本不是“我”。我也向上帝(观世音)祈祷,求他赐我足够的时间、智能和能力,好让我可以把自己所领悟到的,清楚地分享给我认识的所有人(我迄今都未能做到这一点),让他们从此不再那幺绝望无助。老树在我的头上静静地沉思,它是活的。我听得见一只老鼠在花园里啃着野草。柏克莱家家户户的屋顶都像一块可怜兮兮的活肉,用虚假的幻象遮蔽着人们所惧于去面对的天堂永恒。到我要上床睡觉的时候,心思已经不再为我对普琳丝的欲望所扰。我感到满心畅快,睡得很甜。


注:
(27)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五日发生于埃弗里特(Everett)的警察与世界产业工人联盟的冲突事件。事件中有五名工运的成员被杀。这是美国西北部工运史上最血腥的事件。

(28)佛家语,指透过深沉冥想所达到的高度精神集中状态,亦即一般所称的禅定。一般的精神集中,都需要一对象助成,但三味却是无对象的集中,是“无集中”的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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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46 |只看该作者
朋友自己译的,哈哈~
仅供私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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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46 |只看该作者

    盛大的爬山日终于到了。贾菲在下午骑着车过来找我。我们拿了艾瓦的背包,放在脚踏车的篮子里。我也带了些袜子和毛衣。因为我没有登山鞋,贾菲就把他的网球鞋借我穿,这双鞋虽然旧,却很结实。“网球鞋比较轻,穿它来登山,说不定比穿登山鞋还要适合你。它可以让你轻轻松松从一块大石头跳到另一块大石头。不过,走上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就得交换鞋子来穿。”
    “食物的事怎幺样?你带了些什幺?”
    “这个待会儿再说,先说睡袋的事。我帮你带了个睡袋。虽然不是我那种鸭嘴式的睡袋,而且要比较重一些,但如果你穿著衣服睡,旁边又有个大营火的话,它仍然可以让你在高山上睡得舒舒服服。”
    “穿衣服睡是没问题,但为什幺又要生个大营火呢?现在才十月啊。”
    “十月山上的温度已在冰点以下。”他说。
    “你说的是晚上?”
    “对,是指晚上没错。白天的话会相当温暖而怡人。你知道吗,约翰·缪尔(29)爬山的时候,经常什幺都不带,只带着一件陆军大衣和一纸袋的干面包。要睡,他就裹着军大衣睡,要吃,就把面包沾水吃。就这样一个人在山中漫游几个月。”
    “哇噻,他一定是个铁汉!”
    “有关食物,我在市场街的水晶宫市场买了我最喜欢吃的保加麦。那是一种爆过的粗小麦,是保加利亚人的食物。煮的时候,我会在里面放一些带脂肪的培根丁,这样,我们二个就会有一顿美美的晚餐。我还带了茶叶。在寒冷的星空下面,谁都会想喝一大杯熟茶。此外还带了做巧克力布丁的材料,不是那种即泡即吃的假货,而是扎扎实实的巧克力布丁。我会先把材料煮开,在火上搅过好一阵,再放在雪上冷冻。”
    “老兄,有一套!”
    “我爬山通常都是带米,但这次为了给你来点美食,才会带保加麦。煮它们的时候,我还会加入从滑雪用品店买回来的各式脱水蔬菜包。我们晚餐和早餐都会是吃这个,至于补充体力的小食,我则带了一大袋子的花生和葡萄干,另外还有一袋干杏子和干李子。”他把装食物那个袋子拿给我看,里面放着的,是要供三个大男人在高海拔过二十四小时或以上的食物。但袋子看来很小,我有点纳闷。“爬山第一件要谨记的事就是把负重减到最轻,不适合带罐头食物,它们太重了。”
    “但老天爷,这幺小一袋食物够我们三个人吃吗?”
    “当然够,水会让它们膨胀起来的。”
    “你有带葡萄酒吗?”
    “没有,在高山上喝酒会影响体力,而且在那幺高的海拔,你也不会想喝酒的。”我不相信,但没有说什幺。把我要带的东西都放好在脚踏车上之后,我们就用走的,穿过柏克莱的校园,沿着人行道的边缘,往他的住处走去。那是个凉爽晴朗的阿拉伯黄昏,加州大学钟塔的斜影曳过密密麻麻的柏树和桉树。从什幺地方传来了响铃声,空气很清新。“这个时候,山上就开始要冷下来了。”贾菲说。他今天心情很好,一路都有说有笑的,而当我问到他下星期四的雅雍之会是不是会如期举行时,他说:“你知道吗,昨晚我和普琳丝又玩了两次雅雍。不管白天或晚上,她任何时间都有可能跑来找我。她不喜欢被别人拒绝,所以我就满足了她这个菩萨的要求。”他的谈兴很高,谈了各式各样的事情,又谈到他在俄勒冈的儿时岁月。“我和父母和姊姊同住在一间小木屋里,过的是最最原始的生活。在寒冷的冬天早上,我们会一起站在火炉前面脱衣服和穿衣服,我们别无选择。这也是为什幺我对脱衣服的态度,跟你那样的不同。我是说,我对于在别人面前赤身露体不会感到害臊脸红。”
    “你大学时代都在干些什幺?”
    “夏天我都会到山上当政府的林火瞭望员——我建议你在接下来的夏天去体验一下这种生活。至于冬天,我会常常滑雪和拿着根T字形拐杖,神气奕奕在校园里逛来逛去。我还爬了很多又高又漂亮的山,其中包括雷尼尔山(Rainier)。有好几我都几乎要爬到它的峰顶,但都功败垂成。有一年,我终于办到了,在峰顶上刻下我的名字——峰顶上可以看到的名字寥寥无几。
        我还爬遍了喀斯喀特山脉(Cascades)。我也当过伐木工。我一定得要找一天把我在西北部伐木的浪漫经验说给你听,就像你告诉我你的铁路之旅一样。雷蒙。你真应该到伐木区去看看那些窄轨铁轨的,我保证你会喜欢。在冬天的清晨,当你的肚子里装满着薄烤饼和黑咖啡,向着第一根大圆木举起双刃斧的时候,那种感觉,世界上没有别的事情可以比拟。”
    “你说的这个,和我遐想中的大西北很相似:夸扣特尔印第安人,西北骑警……”
    “嗯,你可以在加拿大那边看到他们,在卑诗省那边。我曾经在爬山的时候碰到过几个。”经过罗比咖啡厅的时候,我们从橱窗往内张望,看看有没有坐着我们认识的人。艾瓦就在里头工作,当兼职的侍者助手。在柏克莱的校园里,我和贾菲两个穿著破旧衣服的人,看起来就像两个外星人。事实上,贾菲早被校园一带和大学里的人视为是一个我行我素的怪胎。这没有什幺好奇怪的,因为不管是哪所大学,只要有—固有血有肉的人出现,就都会被视为异类。事实上,大学不过是为培训没有鲜明面目的中产阶级而设的学校吧了。这些人最具体的象征,就是位于校园外围那一排排带草坪的高级房子。这些房子的每个起居室里面都有一部电视,而房子里的每个人都是坐在电视前面,同一时间看着相同的电视节目,想着相同的事情。但贾菲却属于完全不同的族类:他爱好的是潜行于旷野中聆听旷野的呼唤,在星星中寻找狂喜,以及揭发我们这个面目模糊、毫无惊奇、暴饮暴食的文明不足为外人道的起源。“所有这些人,”贾菲说,一蹲的都是白色的磁砖马桶,拉的都是又大又臭的大便,就像山里的熊大便一样。但他们在用水把大便冲走以后,就当成自己完全没有拉过大便这回事,而没有意识到,大海里的粪便和浮渣,其实就是他们生命的源头。他们整天躲在厕所里用肥皂洗手,而且暗地里想把肥皂给吃掉。”贾菲是个脑子里有一百万个想法的人。
    我们走到他的小屋时,天已经黑了。一进门,你就可以闻到一股烧过的木柴和叶子的味道。等贾菲把他要带的东西都收拾停当,我们就往亨利·莫利的家走去。亨利·莫利是个四眼田鸡,极有学问,但却非常怪胎,甚至比贾菲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是大学里的图书管理员,朋友不多,为人热爱爬山。他住的小屋位于柏克莱后方一片草坪,里面到处都是登山的书籍和照片,地上撒满背包、登山靴和滑雪板。我第一次听他说话时很感错愕,因为他的调调跟卡索埃特完全一模一样,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原来是老朋友,常常相约一起爬山。至于他们是谁在学谁说话,我无从得知。不过,要猜的话,我会猜是卡索埃特受莫利的影响。莫利说的话,刻薄、辛辣、费解、结构复杂和包含千百个意象。当我们走进他的屋里的时候,看见他身周围绕着一群朋友(那是是一个奇怪的组合,有一个是中国人,一个是来自德国的德国人,还有一些大学生模样的人)。莫利看到我们就说:“我打算带我的充气床垫一起去。你们两个自虐狂爱睡在又冷又硬的地上,那是你们家的事,但我却非要有个防风湿的辅助器材不可。这床垫可是我从奥克兰旷野的海军用品商店花了十六美元买来的。为了找它,我开了一整天的车到处兜来兜去,一面开一面纳闷一个人是不是穿了四轮溜冰鞋就可以从广义上称自己为一部汽车。”他说的话,尽是这一类我固然听不懂,而别人看来也摸不着头脑的不知所云。虽然他一直喋喋不休,但看来谁都没有认真在听。尽管如此,我一看到他就对他产生好感。当我和贾菲看到他准备带到山上去的一大堆东西时,都不禁叹了一口气,因为那根本就是一堆垃圾:除橡皮充气床垫以外,还有鹤嘴锄和一些我们、水远不会用得着的装备,甚至还有罐头食物。
    “莫利,你要带鹤嘴锄的话,我是不反对,虽然我不认为我们会用得着鹤嘴锄。但至于那些罐头,我就劝你不要带了,因为你这样等于是让自己多背上几罐的水。难道你不知道,在山上面,我们想要多少水就有多少水吗?”
    “嗯,我只是觉得,一罐这种中国杂碎罐头,可以让晚餐生色不少罢了。”
    “我带的食物尽够我们三个人吃的了,走吧。”
    莫利继续说了好一阵子的话,一面说话一面找东找西,把东西收进他那个庞大笨重的硬框登山背包里,然后才跟他的朋友道别。我们坐上他那辆英国车的时间大约是十一点。我们要取道特雷西(Tracy),前往布里奇波特(Bridgeport)。到布里奇波特之后,我们还得在一条湖边道路开上八英里,才会到达山径的起点。
我坐在后座,而贾菲和莫利坐在前座聊天。莫利是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有一次(后来发生的事),他带着一夸脱的蛋奶酒来请我喝,但我却兴趣却却,要求他开车载我去买酒。上车后我才知道,他找我是另有目的。他是想我跟他来某个女的家里去,充当他们的和事佬(至于他们之间出了什幺问题,我则不得而知)。那女的打开门看到是我们,就砰一声把门阖上。“这到底是怎幺回事?”我问,但莫利只是语焉不详地回答说:“说来话长。”我始终弄不懂他在搞什幺鬼。又有一次,他因为注意到意到艾瓦的房子里没有弹簧床,所以有一天,他带着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垫,无声无息地出现在门前,说是要送给我们。他走了以后,我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床垫搬到谷仓去。他后来又接二连三的带了一些我们根本用不着的东西要送我们,其中包括一些大得抬不进门的书架。总之,不管从任何角度来看,他都是个怪到了极点的人。而现在,我们就是坐在这个怪人的车上,往特雷西驰去。大部分时间都是他在说话。不管谈到什幺,贾菲每说上一句,他就要说上十二句。例如,当贾菲这样说:“我最近觉得自己很有求知欲。我打算下星期看点鸟类学方面的书籍。”莫利就会这样说:“谁没有一个到过利维拉把皮肤晒得棕黑的女朋友,谁都会有求知欲。”
    每一次他说了些什幺,都会转脸看看贾菲;而他在说他那些不知所云的“笑话”时,总是故意面无表情,装出一副冷面笑匠的模样。我根本听不懂他的奇言怪语,不明白在加州的朗朗天空底下,怎幺会有这种饶舌的滑稽角色。如果贾菲谈及睡袋的话题时,莫利就会打岔说:“我打算拥有一个浅蓝色法国睡袋,那是我在温哥华看到的。那是最不适合加拿大人的一型睡袋,却最适合黛丝·迈尔使用不过。每个人都想知道黛丝的祖父是不是个碰见过爱斯基摩人的探险家。我自己就是从北极来的。”
    “他在说些什幺?"我从后座间贾菲。他回答说:“他只是一部有趣的录音机罢了。”
    我告诉他们,我有静脉曲张的毛病,担心明天的登山会让情况恶化。莫利听了以后就说:“你们觉不觉得静脉曲张这个字的发音和尿尿的声音很像?”而当我谈到有关西部人的话题时,他说:“我就是个笨口拙舌的西部人……看看我们给英国人带来了什幺样的成见。”
    “你是个神经病,莫利。”
    “我不知道,也许是吧。但如果我是个神经病,我就会预留一份引人发噱的遣嘱。”然后,他又没头没脑地说:“我很荣幸可以跟两个诗人一起去爬山。我打算要写一奉书,是关于拉古萨(Ragusa)的。那是中世纪晚期一个滨海的城邦共和国,在它那里,阶级问题已经获得了彻底的解决,不复存在。马基维利曾经在那里担任过秘书官。黎凡特诸国有一整代人都是以拉古萨语作为外交语言。当然,这是土耳其人的压力所造成的。”
    “当然。”我们异口同声回答说。
    这就是莫利。这时候,汽车开始开在了山麓上。我们途经一些阴沉沉的小镇,并在其中一个停下来加油。街道上空荡荡的,只看到一些一身猫王打扮,等着找谁来揍揍的家伙。不过,在他们后面,却有一条清新的山涧在滚滚流动,给人一种高山就在不远的感觉。那是一个清澈柔美的夜,而最后,我们终于开在了狭窄的山路上,确定无疑地向着高山前进。高大的松树开始出现在路旁,偶尔还看得见一些悬崖峭壁。空气寒冷而让人振奋。这个晚上,凑巧也是狩猎季开始的前一个晚。在途中一家酒吧停车小酌时,我们看到许多戴着红色鸭舌帽、穿著羊毛衬衫、车厢里装满枪枝弹药的猎人。他们兴致勃勃地问我们,路上有没有看到过鹿。我倒是真的有看到过一头,而且是在到达酒吧的前不久看到的。当时,莫利一面开车,一面说:“嗯,贾菲,说不定你会成为我们小小网球会里的丁尼生(30),他们会把你称为新波西米亚人,并拿你跟小阿马迪斯大帝麾下的圆桌武士和摩尔王国最出色的武士相提并论。这些武士,后来以一万七千头骆驼和一千六百个步兵的代价,被卖给了埃塞俄比亚。当时,凯撒还在吸妈妈的奶头呢。”就在这时,一头鹿突然出现在路中央,吃惊地看着我们的车头灯一会儿,然后就跃人路旁的灌木丛,消失在森林广大无边的寂静里(这寂静是我们在莫利关掉引擎后听到的)。我们已经人


在如假包换堕尚山上了。据莫利说,现在的位置有海拔三千英尺高。我们可以听得到一些的山涧滚滚奔流声,但却看不到它们的所在位置。我很想向刚才看到那头鹿只喊道:“小鹿儿,不要害怕,我们不会开枪射你的。”
    贾菲是在我的坚持下才同意停车到酒吧去小酌一番的。
    “在这种寒冷的山乡,还有什幺比一杯浓稠而温暖的红波特酒更能滋润灵魂的呢?”
    "好吧,雷蒙,”贾菲说,“虽然我不认为登山时应该喝酒。”
    “喝两杯又死不了人。”
    “好吧,但你可别把我们这星期六要买干粮用的钱,全喝到肚子里去了。"
    "这是我的人生写照,有时候富,有时候穷,又以穷的时候居多,而且是穷到见底。"
    我们走人酒吧,里面装潢得就像一间瑞士农舍,挂着一些麋的头,座椅上也装饰着鹿的图案。酒吧里的人群本身就是狩猎季节的一幅活广告。我们点了波特酒。虽然在嗜饮威士忌的猎人之乡点波特酒不可谓不奇怪,但酒保并没有说什幺,只拿来一瓶“基督徒弟兄牌”波特酒,为我和贾菲各倒了一杯(莫利是滴酒不沾的人)。喝了以后,我和贾菲都感到心情畅快。
    "唉,"被酒精加温过的贾菲叹了一口气,“我打算最近回美北去一趟,到那些云雾缭绕的山脉走走,看看我那些刻薄的知识分子朋友和伐木工醉鬼朋友。雷,你真的应该去那里走走的,不管是跟我一道去,还是一个人。如果你没有去过那里,等于是没有活过。接着我就要到日本,走遍所有大小山脉,把所有隐藏着的古代小佛寺给找出来。我还要找出那些一百零九岁的老和尚,他们平常都是住在小茅庐里,面对着观音像打坐,而由于进入的冥想状态太深,他们每次打坐完走出屋外,看到什幺会动的东西都会哈哈大笑。我是喜欢日本,但并不表示我不爱美国。不过,我却痛恨这里这些该死的猎人,他们唯一渴望的,就是举枪瞄准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有情’,把它谋杀。他们不知道,他们每杀死一样有生命的东西,就得接受轮回的大恐怖一千次。”
    “听到没,莫利,亨利(31),你有什幺感想?”
    “我对佛教的兴趣就仅止于他们画的一些画。另外,我必须要承认,卡索埃特写的一些登山诗里包含了佛教成分,但我对信仰的部份却没有多大兴趣。”佛教还是回教还是基督教对他来说根本没有差。“我是超然的。”他又笑得很开心地补充了一句。贾菲听了马上喊道:
    “超然就是佛教的精神所在!”
    “啊,是这样吗?波特酒会让你吃过的优酪乳跟着汗一起被排出来的。老实说,这酒吧有一点点让我失望,因为它只卖‘基督徒兄弟牌’的葡萄酒,而没有卖‘奉笃会牌’或‘特拉帕苦修会牌’的圣水(32)。对了,贾菲,如果你有朝一日要到办公室上班,我建议你去买一套‘布洛克兄弟牌’的西装穿,因为……”(这时有几个女孩子走进了酒吧)“年轻的猎人……这一定就是婴儿房为什幺会全年开放的原因。”
    酒吧里的猎人因为不喜欢我们三个人自成一国谈些悄悄话,便纷纷凑过来,要跟我们攀谈,这让我们听了一大堆有关猎鹿的话题,诸如在哪那里可以找得到鹿或猎鹿时该注意些什幺

  

之类的。不过,一等他们知道我们原来是来登山而不是来杀生,无不一脸愕然,把我们看成无可救药的怪胎,二掉头走开。我和贾菲各喝了两杯葡萄酒之后,就回到车上去,继续前进。地势愈来愈高,空气也愈来愈冷,最后,在凌晨两点的时候,有监于离布里奇波特还有一段远路,我们决定便决定就此打住,在树林里夜宿一宵。
    “我们等破晓再出发吧,到时,我们会有这个当早餐。”说着,贾菲举起了他在离家前最后一分钟才决定要扔到袋子里去的面包和乳酪。“有了这个,我们就可以把保加麦和其它的好料留待后天当早餐。”莫利把车开入了一条小路,停在一片极广袤的天然林场的一片空地上。树林主要由冷杉和黄松构成,其中一些树木高达一百英尺。这是一个极度宁静和布满月光的国度,地上结着霜,除了偶尔从灌木丛里传来的踢踏声外,万籁俱静(声音说不定是一只正在偷听我们说话的兔子发出的)。我拿出睡袋,铺开,脱掉鞋子,然后把穿著袜子的脚伸入睡袋里。我左右看了看那些高大的树木一眼,满怀感激地想:“啊,这样美好的一个夜,将会带给我何等甜美的睡眠啊,这样宁静的一个无何有之乡,将会带给我多少的领悟啊。”但就在这个时候,贾菲却从车上向我喊道:“坏了,莫利先生忘了带他的睡袋了!”
    “什幺?……那可好,现在要怎幺办呢?"
    他们商量了一阵,一面说话一面用手电筒在结霜的地上照来照去。然后,贾菲走过来对我说:“为今之计只有把两个睡袋打开,连在一块,供我们三个人当毯子盖。不过那会他妈的有点冷就是。”
    “什幺?寒气会从我们的屁股四周渗进来的!”
    “没法子,总不能让亨利睡在车上。车子没有暖气,他会被冻死的。”
    “干,我才刚准备好要享受一个好觉。”我嘀咕着从睡袋里爬起来,重新穿上鞋子。没多久,贾菲就把两件尼龙披风在地上铺开和把两个睡袋连在一块,并随即躺了下来睡觉。经掷铜板决定,睡中间的人是我。温度现在已降至冰点以下,星星冷冰冰地一闪一闪,仿佛是在窃笑。我躺下以后,听见神经病莫利在吹他那个今晚不可能派得上用场的充气床垫。而等他吹好,就开始在睡袋下面翻来复去和唉声叹气。贾菲已在打呼,一点都没有受影响。最后,莫利因为睡不着,爬起来跑到车里去坐,大概是对自己说他那些疯言疯语。这让我得以睡了一下子。不过,几分钟后,他就因为冷得受不了而跑了回来。躺下以后,又开始翻来复去,而且每过一会儿就诅咒一声或叹一口气。好个疯莫利!而这只是他将要给我们捅的漏子的第一个呢。古往今来忘了带睡袋的登山者,大概就只有他一个。“耶稣基督,”我在心里叫苦连天,“为什幺他就不能把他的宝贝充气床垫忘了,好好睡觉呢。”

(29)缪尔(John Murt,1838-1914):美国博物学家,森林保育的倡导者。
(30)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最杰出的诗人。
(31)喊名字代表比较亲近。
(32)本笃会和特拉帕苦修会都是天主教的修道会·并没有所谓的“本笃会牌”或“特拉帕苦修会牌”的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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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46 |只看该作者

    从我们到他家眼他会合那一刻起,莫利就不时会突然进出一声吆喊。他吆喊的虽然只是一声简单的“哈呢啊噜噜”,但却总是在最匪夷所思的时间和不合时宜的环境下发出。当他那些中国和德国朋友在场的时候,他就这样干过好几次,开车的一路上也是如此。后来我们下车要到酒吧去的时候,他又是突如其来的一声“哈呢啊噜噜”。现在贾菲已经醒来了,他看见已经天亮,就从睡袋里爬起来,跑去收集了一些柴枝,生了一个小火。莫利跟着也起来了,打了个呵欠以后,就是一声“哈呢啊噜噜”,回响从远方的溪谷回传回来。我跟着也爬了起来。温度实在太低了,以至我们除了抱紧身体以外,唯一能做的就是跳上跳下和拍拉手臂,就像当日我和圣德蕾莎流浪汉在火车上所干的那样。不过,没多久贾菲就找来了更多的圆木头,让火变旺变大,最后甚至熟得我们必须转过身去背对营火。好一个漂亮的清晨,像混沌初开的红色阳光,从山峦的另一边,穿过冷冰冰的树木,斜照而下,宛如射入像大教堂里的光线。雾则升向太阳,原来那条的溪水,水面大部分都已经结冰,只剩下多处的水池,真是个再适合钓鱼不过的地方。没多久,就连我也喊起了“哈呢啊噜噜”来。贾菲再去捡柴枝,这一次去了许久都没有回来,于是莫利就用“哈呢啊噜噜”喊他,但贾菲只是响应了一声简单的“呜呃”。回来后他告诉我,“呜呃”是印第安人在山里的互相呼应的方式,听起来更优美。于是我也改口喊起了“呜呃”来。
    重新启程后,我们在车里吃面包和乳酪。早上的莫利和晚上的莫利并没有任何的分别,唯一的不同是,他的声音点微微的粗砺和热切,就像个早起而急于要迎接新一天到来的人。太阳未几就变大变暖。黑面包是辛恩·莫纳汉的太太做的,他在科尔特马德拉(Corte Madera)有一间空置的小屋,欢迎我们随时去住,房租全免。乳酪是味道很强的切德乳诺(Cheddar)。这样的早餐虽然是不错,却不能满足我。我渴望能吃到一顿热腾腾的家常早餐,只是四望都没有房屋或人家。然而,打一条桥上经过一条小溪之后,路旁却突然出现了一家山中小店。它的烟囱上冒着轻烟,橱窗上有霓红招牌,还贴着一张海报,表示里面有卖薄烤饼和热咖啡。
    “我们进去吧,要爬一整天的山,我们得先补充点能量。”
    没有人反对,所以我们就走了进去,找了个高背椅座位坐下。为我们点餐的是个亲切的妇人,她有着乡下人那种开朗和多话个性。“嗯,你们几个小伙子是要去打猎的对吗?”
    “不是,”贾菲回答说,“我们是要去爬马特杭峰。”
    “马特杭峰?给我一万块钱我都不干!"
    在等早餐送上来的中间,我到店后面的木头小屋上了个厕所,上完后扭开水笼头,把流出来的水泼在脸上。水冷冽而怡人,让我的脸感到刺激绷紧。我喝了几口,感觉像是有液体冰雪进入我的胃里,停留在那里。狗儿们在从百英尺高的冷杉和黄松枝头上筛下来的金红色阳光中吠叫。一些白雪复顶的山峰在远处闪耀,它们其中之一就是马特杭峰。回到快餐店以后,薄烤饼已经煎好了,冒着腾腾热气。我浇上糖浆和涂上三小块的牛油以后,就和着热咖啡,咕噜噜地吃将起来。贾菲与莫利也是如法炮制。有一阵子,我们谁也没说话。等我们把所有食物都冲到肚子去之后,就看到一群穿著猎靴与羊毛衬衫的猎人走进来。他们没有一个是醉醺醺的样子,每个人都精神抖擞,准备好用过早餐就大开杀戒。快餐店旁是有一间酒吧,但谁都没有兴致喝酒。
    重新上路后,我们开过了又一条桥,途经一片可以看到一些牛和几间小木屋的绿茵地,然后开入一个平原。这时,马特杭峰已清晰在望,高高耸立在南边,它那些参差不齐的山峰让人望而生畏。“就在那儿了,”莫利很自豪地说,“真漂亮,对不对?你们说像不像阿尔卑斯山?我家里有很多复雪山峰的照片,你们什幺时候一定要来看看。”
    "我喜欢看真的东西,”贾菲说,表情很严肃。从他那遥远的凝视里,我听到了一声悄无声息的轻叹声,我知道,他回到家了。布里奇波待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平原小镇,和新英格兰的小镇出奇的相似。镇上有两间旅馆、两个加油站和一家学校。三九五号高速公路从它的旁边划过,一头可以通到毕鉴曰(Bishop),一头可以通到卡森城(Carson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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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46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最高明的题目叫做:《达摩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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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46 |只看该作者
Sub Jam版《达摩流浪者》编后记(节选)颜峻     

   2001年的初冬,廖伟棠从香港带回了台湾商务版的《达摩流浪者》。这是一本已经取掉护封,只剩下白底黑字封面的繁体字竖排本小说,他和高晓涛已经在各自的旅途中翻过了好几遍,到处都是批注和勾划出的警句。书已经有点旧了。我带着它,去了成都、昆明、丽江、深圳、广州,在不间断的十多场摇滚乐演出和更加不间断的彻夜豪饮的间隙,读完了它。我以前没有听说过它,以为杰克.克鲁亚克只需要一本《在路上》就可以安息了。但这是一个多大的误会,现在我宁肯把《在路上》放在家里,连同所有的书,如果旅途中只能带一本……当然,克鲁亚克不会这么做,他会带着地图,和一本英文版的《金刚经》。
  这个版本满篇错别字,完全不符合台湾商务印书馆的名誉,译笔倒是非常口语,但据看过原文的文楚安说,漏译和随心所欲的误译俯拾皆是。后来,我们又重新校对了全文,纠正了这些明显的错误,但翻译的得失,就等以后新译本出来再说了。在决定把它印出来之后,我知道这只是一次小小的致敬——向可能的完美的人生,而不是正在被研究的Beats——我受惠于克鲁亚克、威廉.巴勒斯和金斯堡这些老叛逆,要远胜于《神经浪游者》提供的新幻想。而且,有那么多的朋友排着队要借、要读到它,他们是一些好人,那么,为什么不呢。而所有帮助这个奇特的Sub Jam版问世的人,廖伟棠、杨海崧、尹丽川和乔颖……他们总是那么善良,总是在散播光和种子。所以,为什么不呢。
  文楚安答应写一篇前言,我想这是一次沟通,或者说两种文化沟通的开始。有很多人挑剔他的译笔,我也曾对照原文,偶然发现过一些为“雅”而失“信”的文学渲染,更别提把“fuck”翻译成“干那事”的失败——这不是老文的问题,而是中国所有文人和教授的问题,他们为了追求文学性,宁肯用信息过载的成语来取代鲜活的形容词,在面对粗话和俚语的时候,又在审查和自我审查、甚至审美模式的要求下进行高雅的修理。这种“批判地研究”的态度,无疑是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的暴力,它曾经败坏了一代人的大脑,和无数翻译作品的气质——但我尊敬这位滔滔不绝的成都人,他是体制内的红杏,在已经平庸了的生活中梦想着出墙、流浪和戏剧。他做了很多事情,兢兢业业,使我们受益,也平衡了自己。他可能没有李斯那么生猛、尖锐,也没有年轻的实践者的体验和理解,但即使是想象,也足够把文化战争引进到他那个波澜不兴的领域中去——也许老文并没有想过,他在学术界得到的全部荣誉,在青年看来不过是尘土,而他们眼中的光荣,正是他在瞌睡和枕头之间架起的一座座桥梁。beats在中国的传播,又好比干柴烈火,文楚安,或任何不由自主以工作或生活去实践的人,其实已经身处一个迷乱的小宇宙之中了。他将被这场文化战争刻入历史的名册。
  我们决定,先由我印200本,作为送给朋友和Sub Jam工作室的合作伙伴的礼物——所谓“内部交流,仅供研究”——同时也作为征求评论的样书。然后由老文联系版权、重新翻译,我来找出版社让它重见天日。商量好之后,我开始等待他的前言。等了很久。其间这本书又经过了很多人的手,我陆续找来了现在附录里的歌词和随笔。两首歌词并不是专门为本书而作,选进来,仅仅因为这两首歌可以激励或安慰在路上的人;而王兮兮的那篇《我眼中的克鲁亚克》,则是她自己贴到网上去的,这位美国出生的中国女孩、地下文化网站的游魂,写过非常犀利的、跟文化研究有关的即兴文字。杨海崧,PK14的主唱,诗人,他长得像极了克鲁亚克,也因为深受Beats影响而被学校里的机器人攻击。苌苌,她离开外企,带着这本书去了法国,她是一个追求进步的人,我知道我们会因为自己的迷惘和信心而再会。还有高晓涛和陈芳,两个罕见的干净的人,晓涛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他是一个不为人知的、谦和的大胡子,和陈芳一起过着宁静快乐的生活。

  2003年,不能再拖了。无论是《达摩流浪者》还是自己的生活。一件决定要做的事情,需要竭尽全力,何况这本书对我如此重要。文学和音乐曾经改变过我,但《达摩流浪者》改变得更多。是的,十几年来我一直梦想着过路上的生活,但从未真正上路,甚至身边的朋友3次去沙漠短途旅行,也都没有参加。过去,我从未真正将自己放逐在危险之中,现在,经过10多年对自由的寻找,经过3年多在北京的文化生活,我已经分不清反抗和刻意的反抗、爱和想象中的爱,分不清本来的我和被形容的我,甚至已经被自己所反对的东西改写。得到的一切,包括自由,已经成为自由的枷锁。在精神面临崩溃的时候,我对自己做出了一些决定,这和《达摩流浪者》没有直接的关系,但也可以说原因和克鲁亚克上孤凉峰如出一辙。追求真正的自由,或许是艰难的,况且我身上也没有什么圣徒或智者的根基,相反,因为长时间沉浸在戏剧的幻觉中,我甚至不能识别自己作为凡夫俗子的价值。但不能不去尝试。即使将来又会后悔、放弃。
  我试图为自己找到一个比行动更高的思想体系——如果不是信仰体系的话。如果说无政府主义是一种理想主义,那么福柯为它自60年代以来的理论滞后提供了重新深入下去的可能。他分析了权力,但这不是最重要的,他让喜欢做梦的人,除了制造象征的世界——例如砸掉星巴克和麦当劳、建立艺术家社区、发明新的游戏——之外,还可以用新的规则来反抗。如果一个体制是有害而强大的,那么只有对体制本身的超越和渗透才可能与之对抗——甚至“对抗”这个词都是落后的。有人相信金字塔,就有人相信一千个德勒兹的一千个高原,后者是不可见的,也是不能用胜利之类的标准来衡量的。如果说文明为了治疗自己的疾病,用一种无道德的、技术性的方法,操纵各种可被利用的道德(变成了暴力工具的道德锁链,而不是开放的生命力之道)、意识形态,建立权威或管理规则,那么过去的反道德、反文化和反文明,今天就需要进化为对道德的追求。我是说,我们不仅仅叛逆,我们还要求对自然生态模式的回归,对内心的回归,对原本和谐的个人和群体秩序的回归。在宗教组织和国家的权威逐渐减退的今天,资本成为新的有生命的强大暴力,今天的克鲁泡特金,需要无限的外形,就像朋克和黑客,他们早已不是个体,而是珊瑚一样的思想-行动的全球联合体。一种亚社会的可能,在科幻小说和禅宗思想的暗示下显现出来……像成千上万饮鸩止渴的法律条文中突然跳出来的一颗人心,道,道德,是我们这些被称之为愤怒青年的人实际追求的目标。
  而这是辛辛苦苦在社会中操作、维护、改善的人们所无法理解的梦想。但这不是梦想,因为它并不打算用道取代法律、用注视取代电脑,它要做的,远不在这一玩笑的层面……
  长时间以来,我沉醉于这样的思考。但它和我的生命脱节。无论如何,这个匆忙的生命体习惯了思考和想象却忘记了行动,即使思考真的比行动更高一筹。行动却不是组建乐队、去演讲和变成超人,直到最近,我才知道,自己要做的,只是按照自己真正的需要去做。一些事情发生了,我开始惭愧空喊了那么多“遵循内心的指引”,而许多力所能及的事情,却从来没有真的做好过。一个30岁以上的人,如果还在说“自由”这样的大词,那他要么是在按照惯性说胡话,要么就该去实践,而不是像18岁那样,夜不归宿、学会涂鸦或打鼓就行了。朝闻道,夕死可矣,没有这么简单,克鲁亚克后来死于危险的生活,而不是归命于小小念珠里的“空”。我想说我们都是迷惘的孩子,但是生命苦短,社会杀人,如果不去试试就没有机会了。无论是个人,还是作为群体中的一部分——这也都是一回事——我对自己做出了一些决定,并且借梁永安译的《达摩流浪者》来做一个决断。这就是一定要做这件事情的原因。
  几天以后,这篇后记就变成白纸黑字。希望我们,我,和打算一起尝试的人们,能够这样上路,并最终免于恐惧。

  老文曾经要我写一篇“垮掉的一代在中国的影响”的文章,我最终还是没有写。这是一个太大的题目,而且这一切几乎都是潜在的,没有几年专门的调查和观察,恐怕不能轻易下笔。
  Beat Generation,其实我更愿意用“垮掉的一代”这个误会的翻译,在主流文化看来,这些追求喜悦和精神和谐的人,不但是垮掉,简直也是烂掉的。就像punk这个词原本也不是什么好意思,垮掉不过是一个语言社会学上的歪打正着,我们不需要用他们的价值观来证明自己——顺便说一句,很多早期的中国摇滚乐迷渴望“摇滚乐被大众承认”,但除非他们自己成长为大众,那么摇滚乐就并不需要被现有的大众承认——从南京流传出来的“烂掉的一代”,现在正是很多孤独、可爱的孩子用来相互温暖的一句暗号。但究竟是谁在烂掉,那就要看用谁的价值观来衡量了。
  最早,beats(垮派)的影响仅限于文学界,尤其是80年代中国地下诗歌运动。无论莽汉主义,还是口语派,多少都和金斯堡有点关系。1990年,陶跃庆、何晓丽合译的《在路上》出版的时候,出版社把它设计成准色情读物,试图骗取单身男人的注意——同样命运的书太多了,《洛丽塔》、《玫瑰之名》都是这样——但还是有一些留心过相关介绍的人买到了它。但这些读者还只是读者而已,他们为之狂热、寝食不能安,但能做的,却只是在不上课或不上班的时候喝点酒、唱崔健的歌、讨论拉萨风光。我也曾是其中的一个。
  直到1996年,李斯的《垮掉的一代》问世。直到1998年文楚安译的《在路上》和其后陆续出版的《金斯伯格诗选》、《在路上》全译本、《金斯伯格论坛》、《垮掉的一代及其他》推波助澜。有些人生逢其时,自然要做点什么,无论有没有这些翻译,中国的beats都已经诞生了。尽管不只一个人指出,李斯的“编著”其实有一部分是直接翻译、挪用了别人的著作,但李斯毕竟深受beats影响,连文风都一样复杂、傲慢、充满激情。这本书被很多人翻烂、抄写、当作上路的车票。这些人身上发生的,是中国最早的青年亚文化。他们从无数缝隙中钻出来,饥饿而有力,无名但漫山遍野,他们贪婪地吸收了摇滚乐、反文化、现代文学、另类电影、现代派和当代艺术等等西方文化的营养,然后在喝茶长大的身体里培养出本土的青年形象。
生活改变了一切。新的、自己的生活方式从各种压力下反弹起来,从服饰到音乐,从口语到价值观,从交流方式到生存手段,他们诞生了。成千上万的青年,逃离了曾经无法逃离的环境——在他们看来窒息的、缺乏理解的、暴力的、权威的、麻木的、势利的、贫瘠的、只有家畜和豺狼才能健康生活的环境——在本地,或外地,或者网络上,或者流动中,形成了一个又一个松散但是高度认同的集体。
  至于他们和垮掉的一代究竟有多大关系,我想反叛并不是最重要的。要看他们除了反叛还想做点什么。简单地说,beats学习东方宗教,是为了精神的至善,这使反叛成为追求途中必须做的事情。在这个被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暴力削弱了的精神环境中,主流的西方价值和方法,也就是科学实证主义和技术至上论,借着自由主义的微风和全球资本主义的铁蹄,必然地被公众全盘接受。一心要救国救民的知识分子和改良分子,则更不遗余力。一些人因此成为时代的弃儿。他们既不愿意做长城上的另一块砖,也不能接受那个曾经异化了西方青年的怪兽的升级版再来异化中国青年,他们必将面临的文化战争,要远比半个世纪以来西方的文化战争更为复杂和残酷。1996年以来,地下摇滚兴起、网络兴起、盗版兴起、通过商业传播的西方亚文化商品兴起,少数人的孤独得到了滋润,但又迅速被混为一谈——金庸和周星弛被作为同年龄段人的标志,人们也因此互相认同,但更深一层的分裂却被野蛮地忽略。如果说未来的主流,是今天的时尚、另类、新娱乐、新游戏等等表象,那么未来的非主流,却依然是这些表象下面不安的灵魂。我们必须在迷笛音乐节、国际青年旅社和西祠胡同的论坛上仔细辨认,谁从时代领取了解放和关于成功的许诺,谁,却得到了更多反叛的理由和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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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5:47 |只看该作者
李斯的翻译让人毛发倒竖,血脉喷张,至今仍能背诵当年他在那本书中翻译的《在路上》、《小镇与城市》、《孤寂天使》、《玛姬·卡西蒂》的片断,还有最好的《向日葵经》和“古朴的蔚蓝之乡”,就这样慢慢地学着写句子——文楚安和郝舫真该去死啊

呵呵,上面是一个著名愤青的文章,下面的是在偶然搜到的另一个



  关于这篇文章,我有一些话要说。

   先说说关于两者在翻译质量上的一个比较,也就是针对《来到》文中的那句话 "...<垮掉的一代>,但看起来好像是一本蹩脚的翻译和思想笔记的结合...".
   我不是教授,没有资格说谁蹩脚而谁又不蹩脚,我只抄几个例子来对比,原封不动,你们自己看:

A.  在《来到》一文中被评为“蹩脚的翻译”的《垮掉的一代》里的文字(李斯编著  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
B.  文中"中国翻译界"垮掉派"文学骑士"文楚安(这傻B)所译《嚎叫----艾伦.金斯伯格诗选(1947-1997)》(四川出版社2001年版)
   文楚安(这傻B)所译《在路上》(漓江出版社1998年版)  



A:    "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挨着饿歇斯底里浑身赤裸,拖着自己走过黎明时分的黑人街巷寻找狠命的一剂..."(《垮掉的一代》P.291)

B:    "我看见我这一代的精英被疯狂毁灭,饥肠辘辘赤身裸体歇斯底里,拖着疲惫的身子黎明时分晃过黑人街区寻求痛快地注射一针..."(《嚎叫----艾伦.金斯伯格诗选(1947-1997)》P.40)
                                                                          ----嚎叫
  


A:     "今夜想起你思绪万千,瓦尔特.惠特曼,那天我走过小巷从树下穿过带着心底的隐痛遥望浑圆的月亮    ..."(《垮掉的一代》P.409)

B:     "今夜一想到你我就思绪连翩,惠特曼,因为我漫步在树阴下的小巷心事重重举头眺望那一轮满月..."(《嚎叫》P.75)
                                                                     ----加利福尼亚超级市场
  


A:     "...突然间,我发现自己已经到了时代广场,我在美洲大陆跑了八万多哩,如今又回到了这里;而且又刚好是在高峰时期,用这双已经在路上变得幼稚的眼睛看到光怪陆离的纽约,它那千百万的人流挤挤撞撞着,为了美元而冲杀,他们做着疯狂的梦----紧抓,占有,给予,叹息,死去;这样,他们应当可以埋入长岛市之外那些可怕的墓地里.这片土地上的高塔----这大洋的彼岸,也就是纸制美国的诞生之地...."(《垮掉的一代》P.185)

 B:     "...突然间,我发现自己已经到了时代广场,横贯美国大陆八千英里的旅程之后,我又回到了时代广场.车流如潮,正值交通高峰期,我那历经长途跋涉\\对一切感到陌生好奇的目光又看到了纽约难以言述的疯狂,骚乱的喧嚣,成千上万的人为了赚得一个子儿终日奔波,做着疯狂的梦----掠夺,占有,失去,叹息,死亡,就这样,为在离长岛不远的那些可怕的城市公墓里寻找一块栖身之地.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美国大陆的另一尽头,在这儿诞生了有名无实的美国...."(《在路上》P.138)
                                                                          ----在路上



  记得曾在网上看到过关于文楚安对李斯的公开评价----翻译不准确和抄袭.   
  ----非要把"FUCK"(注:中文"操"的意思)翻译成"干那事"才算准确吗??非要把"pubic"(注:中文"阴部"的意思,也有阴毛的意思----金山词霸说的.)翻成"阴毛部"才算准确吗?(见《嚎叫》P41)
  "Fuck pubic!!"
  至于抄袭,这对一个作家来说是一个怎样的重罪?
  那么抄袭谁的呢?----说是抄袭国外英文原作者的----因为没买下版权.
  ....
  这是专家学者对"抄袭"解的义\\定的罪.


  第二部分----这个是重点
  关于这几本书的前言(译序)\\后记\\附录的一个比较:

  首先看看漓江出版社1998年版《在路上》一书的内容简介:
  "...萨尔为了追求自由个性,与狄安\\玛丽露等几个年轻男女横穿美国.一路上他们狂喝滥饮,吸大麻,玩女人,高谈东方禅宗,走累了就拦车挡道,夜宿村落,从纽约游荡到旧金山,最后做鸟兽散."
   ----这就是垮掉派!!!
   我也想垮一垮....
   吸大麻,玩女人----倒怪不得中国的什么酷酷流氓摇滚圈前卫美女艺术圈非主流文学圈等等各圈都这么一致热爱"垮掉一代"呢,呵呵

  这个是漓江出版社1998年版《在路上》译序和附录的某篇学术研究成果的抄录,文楚安写的:

     漓江出版社1998年版《在路上》译序(P1)

   "...凯鲁亚克的代表作《在路上》已被大导演科波拉搬上银幕,他的一件雨衣以一千三百美元售出。金斯堡(1997年4月5日逝世)所保存的有关“垮掉的一代”以及他个人的图片文书档案售价达五十万美元。至今仍健在的威廉.巴勒斯频频在电视广告上亮相。..."

   "...亦如在凯鲁亚克以及其他“垮掉的一代”作家的作品中一样,“疯狂”是共同的主题。"

   "...其实,一部文学作品到底属于什么主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在文学发展史上的地位。"
     (其实---- 一张破CD到底唱的是什么也并不重要嘛---- 重要的是它在排行榜上的位置)



     漓江出版社1998年版《在路上》附录四<"垮掉运动仍在继续">文楚安著(P 423)

    我们看看他研究出什么:

    "...他(金斯堡)的诗集又都分别以硬装(豪华版)和平装(普及版)再版,哈佛所在地剑桥(又译坎布里奇)有近三十家书店出售其书。1997年是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出版四十周年(1957~1997),维京出版社的纪念性豪华本(硬装)售价自然不菲。企鹅出版社出版了简装本,售价也卖到12美元..."

  "...封面上是凯鲁亚克的尼尔.卡萨迪...都穿T恤和牛仔裤,年轻,潇洒,颇吸引人"

  "...其中一本名叫《“垮掉”电影》的,是1997年末出版的,虽是平装,但售价19.95美元..."

  "...垮掉”分子从50年代开始,对美国现存体制无论有多么不满,甚至上街游行、示威、抗议,却并不试图摧毁这一体制本身,而是更多地从“精神”方面去追求他们所理想的人生至善至乐的境界,即"beatitude"(“垮掉”的另一内涵),类似佛教禅学境界..."
  ....我真他妈的要无言了

  "...例如,一本60年代由维京出版社出版的凯鲁亚克的《在路上》(附若干评论),原价是4美元,售价8美元。我问为何如此,可不可以原价卖给我?店主回答,这是珍藏本,因为凯鲁亚克的作品有收藏价值,出版年代愈久远,愈值钱。"

  "...男子便主动迎上前来:“你是中国的文楚安教授?”接着自我表现介绍,原来此人就是马克.海门威,克鲁亚克纪念节主席..."
   
  "...我后来问马克,为何一下就认出我来。他说:“邀请的中国学者只有你一人,我猜想准是你。”"

  "...马克在信上说:“没想到来自中国的一位重要的‘垮掉’研究学者就住在附近。”"

  "...驱车回程时,马克对我说:“你是到墓地来悼念他的第一位中国学者,《在路上》中文版的译者,好极了!他若地下有知,定会无比欣慰的。”"

  "...中国的批评界及读者对“垮掉的一代”也有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正说明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的学术自由气氛。"

  "...我本人能够在众多申请者中经过角逐获得国家留学基金会赞助来美国进行“垮掉的一代”研究,也正说明了这一点。10月10日《洛威尔快报》便登出了这一专访以及“‘垮掉的一代’文学研讨会”主持人霍里戴教授同我的合影照片..."
  
  
  知不知道这些"垮掉文学研究成果"是谁研究出来的?
  ---- 就是那位"把所有"Fuck"都译成"干那事"的"、"能够在众多申请者中经过角逐获得国家留学基金会赞助"的垮掉文学专家\\文学教授\\某学术领域的"骑士"啊!
  ---- 这就正象中国的音乐学院一样 ----只培养高级妓女和高级教授,至于音乐 ----研究对象而已。
  绝不是能力和才智出了问题,这是人格的问题。

  类似文字通篇都是.自己看去.


  下面的抄录来自于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垮掉的一代>的前言<人生与文学的挽歌>(P3),我想这些话应该可以表明书的编著者李斯对"垮掉一代"的一些看法:

  "...而最主要的是他们这些青年在一个特别困难的时代所作出的人生选择。他们的生活时常就是他们的作品,而他们的作品也就是他们的生活..."

  "...垮掉的一代”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试图作出这方面的努力,他们在哲学上,在人生观上,在文学的表达方式和范围上,在所有一切他们认为应该发表一点看法的地方都发动了史无前例的反叛..."

  "...反叛意味着责任,一种对众生深刻的关心。"  

  "...他们认为:文学要表达的就是普通人的思想,即他们普通所说的那种话,而不是只为少数贵族服务的一些晦涩难懂的哥特式繁琐构造。而作为一个作家,他们应该将想到的东西立即写下来,不要进行事后大量的修改,因为修改也意味着伪装,意味着诚实的丧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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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6:02 |只看该作者
好看的,继续呀。
如果世上没有奇迹,就让我们创造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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