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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发现一个富有幽默感的杂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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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7:02:1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是美工 于 2010-8-17 17:09 编辑

什么是言论自由(作者:推倒柏林墙)(2010-01-11 17:19:41)转载标签:杂谈  

上回西藏事件,有帮国产纳粹跑到youtube上大放厥词,youtube本着开网站最基本的良知道德,果断删之,于是这些人阴阳怪气的叫道:原来西方国家也没有言论自由吗!为什么要加个“也”字呢?我早就说过,爱国人士对待问题的态度从来不是“解决它”,至少“正视它”,而是看看别人是否也有类似问题,如果有的话——哪怕只是一丁点,他们就欢欣鼓舞,问题也就从此不是问题了。而且这些人久居中国,目睹丑恶现状,渐渐的人生观开始扭曲,以为全世界都和自己一样不堪。我能写出这种东西,可见中国的言论并非完全不自由,而美国的言论在粪青们眼里想必也不是完全自由的,于是中国的阿Q们就能心安理得的接受现状了。同样的逻辑,黑人的皮肤并非完全的黑色,白人的皮肤也不是完全的白色,难道你就说他们的肤色是一样的了?说来说去,无非是个混淆黑白的手段罢了。而批评youtube言论不自由,继而变成批评西方的言论不自由,恰恰又充分说明他们对“言论自由”的了解相当无知,难道CNN不肯刊发你的文章,就叫没有言论自由了?事实上从来就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它总有着一定的限度和范围,我们可以举几个事例,看看美国“言论自由”的限度到底在哪里。
首先当然从youtube开始。言论自由的核心是限制权力,但是权力有不同的来源。在民主国家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公民,政府只是个服务机构,就连**都说自己是人民民主专政,要为人民服务,要做人民公仆,可见这块牌坊是人人必备的,连婊子都舍不得丢。这就好象你雇佣了一个保姆,给了她花你的钱去买菜的权力(纳税),当然,你有监督她如何花销这笔钱的天然权利。youtube的网管就不同了,他们的权力来自于自己,他们用金钱赋予自己权力,这权力就包括在自己的网站内爱删什么删什么,既然是在花自己的钱买菜,那么谁也无权监管这笔钱到底是怎么花掉的。事实上这是中国人最常犯的经典错误,即把生活泛政治化,把一些政治概念随意延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二十多年前苹果总裁史蒂夫乔布斯在电梯里碰到个员工,两人随便聊了几句,乔布斯突然就把那员工给解雇了,没有任何理由,也不需要给出理由。我们这里所谈的民主和言论自由都是政治概念,国民给政府纳税,乔布斯却要给他的员工发工资,万一员工投票说要涨工资,学生投票说要不写作业,军人投票说要放假,反正被管理者人数一般都比管理者要多(中国例外,十个官管一个兵),投票总占优势,好了,地球可以停转了。有时我们讲一个公司比较民主,或是言论比较自由,只能说老板个人的风格不同,这就像过去一个朝代是否有言论自由,仅仅取决于皇帝的承受能力而已,和政治、法律中的“民主”与“言论自由”风马牛不相及。如果对youtube的做法不满意,你大可以用脚投票,我相信这世界上总有符合你胃口的网站,要么你自己开一个也没有问题。我也相信等大家都不满意且有更好的选择时,youtube的投资自然就打了水漂,就像乔布斯开除的人太多,后来他自己也被董事会给开除了,过了很多年后才重回苹果。
可以这么说:言论自由的核心不仅是限制权力,而且几乎专指限制政府的权力,或者说公共权力。youtube删了帖,只能说youtube上说话不是完全自由,跟美国的言论是否自由毫无关系。这时有人又叫了,这不是双重标准吗,为什么中国网站删帖,你就说是言论不自由?问出这种问题的人,我只能深表同情。这就好象别人来我家做客,老是指责我家保姆这不好那不好,我觉得他说得不对,把他赶走了,这是我的天然权利;但是我明明觉得他说得很对,我家保姆却未经我许可,硬要把客人赶走,我不同意,保姆还掏出双枪,大喊“枪杆子里出政权”。我说我换保姆,保姆说我颠覆家庭关我五年劳改,我说我不住这里搬家了,居然还是不行,这才叫没有言论自由。在中国,不仅网站访客的言论受到限制,网站本身同样也是受害者,如“猫眼看人”便是每况愈下,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真知灼见遭到屏蔽,使得相互谩骂成了论坛里唯一一件不受限制的事,其人文水平自然一落千丈,其它不愿就范而被强制关闭的论坛更是不计其数。讲得再明白点,美国政府所拥有的是公共权力,美国并不属于它的政府而属于它的公民,但youtube则完全属于它的投资者和管理者,这两者所拥有的权力是完全不同的。正确的“言论自由”应该是:在公共场所(公园、街道等)与自己所拥有的领域(网站,饭店,商店,电影院等等)内,公民具有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并且在自己所拥有的领域内,还有不被强迫听别人观点的权利。youtube的网管当然可以删除网站的留言,中国网站的网管们当然也该不受政府的管制,把自己的网站办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有段时间反战母亲被捕案炒得沸沸扬扬,成了美国没有言论自由的标志,问题是这反战母亲翻入白宫的篱笆墙,怎么可能不被捕?在篱笆外面你可以随便辱骂美国总统,进了这道墙就属于别人的办公领域,那就不是你说了算了。而中国的新闻稿我粗略看了一下,约有一半没提及此人被捕的真正原因,或是轻描淡写的藏在文章中间最不起眼的角落,制造出美国压制反战言论的假象。
西藏事件里还有一个小插曲,即南都长平和北京晚报的争论,北京晚报说南都所谓的言论自由只是“造谣自由”,很多人深以为然,觉得言论再自由,你也不能造谣,因为造谣侵犯了别人的权利——但在某种程度上,美国还恰恰就保障造谣的自由。“造谣”指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说错话”也是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故意的,后者是无意的,**和全体中国人民所擅长的恰恰就是通过玩弄词汇来恶意推断别人的动机,例如游行、示威在中国从来都是叫“暴乱”、“冲击政府机关”、“一小搓别有用心者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批评政府则叫“攻击”政府,受欺压的老百姓被称为“刁民”、“暴民”,从而把别人说成是恶意的。而关键在于,你很难确知别人内心的想法,很难确定他的动机究竟是什么,而且你也不可能保证自己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的。言论自由的核心既然是限制公共权力,最好的方法便是新闻监督,新闻也不可能总是对的,总有出错的时候。例如引发1992年LA大暴乱的罗德尼·金事件,CNN收到另一电视台送来的一盒美国警察如何围殴黑人的录象带并在全美播出,后来才发现那家电视台给自己的是删节版本,前面还有一段是这个强壮的黑人如何在公路上酒后驾车并开到每小时190公里,如何打飞四个警察,如何承受两次五万伏高压电击而不倒,对于LA警方来说这样的怪物除了一拥而上胖揍一顿以外根本就没办法制服。CNN造谣了吗?没有,CNN只是收到了错误的情报并且放了出来,换谁都会这么做,这和西藏事件中许多西方媒体错把尼泊尔警察当成中国军警是同样一回事。
如果要求新闻说的每句话都是对的,不然就打官司、坐牢、赔偿,这还怎么个监督法?因此美国从上世纪60年代起就这样规定:对于政府官员和公众人物的评价,即使错了,受害人也必须证明施害者具有“明显的恶意”,才能向对方索赔。而想证明对方有“明显的恶意”,几乎是个不可能的任务,光靠什么“按常理推断”是远远不够的。那个陷害LA警方的电视台,在一般人看来是有明显恶意了吧,可LA警方也表示:除了愤怒以外,没有任何办法。1983年《时代》周刊还言之凿凿的说当时的以色列国防部长沙龙主使屠杀了数百巴勒斯坦平民,结果发现是错误情报,沙龙一怒之下要到美国打官司,但也无法证明《时代》有明显恶意,还是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吞。在很多人看来,这似乎是非常不合理的,但是很多事你必须看到它的反面:受诽谤所害的只是个别人,而新闻机构停止监督的时候,受害的将是所有人。这就像民主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和专制一比,民主的那点缺点根本就算不上问题,这才被称为“很坏的制度,却又是最不坏的制度”。
而中伤普通人的不符合事实的言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才有可能算是犯法:对方中伤的是个人或者必须能具体到个人,而不是一个抽象的群体,因此有个华裔律师去起诉CNN主持人“伤害中国人民感情”,首先从其攻击的对象上来看此案就无法成立。第二必须是受害人本人提起诉讼,任何人不能越俎代庖,因此告CNN主持人案里,你非要说是具体到13亿人,要替13亿人打官司,那行,你得拿出13亿份授权委托书,而像董存瑞的亲属替董存瑞正名这种官司同样打不起来。就算打起来也赢不了,因为第三你当然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说的确实是假话,董存瑞亲属手上那点存货显然不够,那个CNN主持人说中国人又是呆子又是暴徒,我个人觉得他这句话还挺有道理,文革时中国人不是呆子、暴徒又是什么?第四必须证明该言论确实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假如别人造谣中伤你,但是他人品一向很差,结果根本就没人相信——不构成任何伤害,官司还是打不赢。至于精神伤害,必须出具医学上的证明,因此想告赢CNN主持人,排除以上几个条件,还必须得证明十几亿中国人确实被他说成了精神病。要注意光有精神病还不行,还必须证明这个精神病确实是CNN主持人造成的,而不是我国的教育或其它什么造成的。光是考虑到完成这件事所要付出的成本,打官司便已经是很不划算的选择了。你说这个人能在美国当律师,她会不晓得这些事情?还不就是看准某国满地的爱国人士,人傻钱多速来吗。
接下来说一个争议话题。过于自由的新闻监督可能会伤害个别人个别机构,但不监督则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危害,问题是,假如某些言论也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呢?对于这一点,美国法学界已经争论了快100年了,还是没有结果。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只有该言论具有“明显而即刻的危险”时,才可以合法的被美国政府所压制。“明显”(clear)是指该言论极为可能造成社会危害,“即刻”(present)是指这样的言论连给政府商讨或协调的余地都没有,除了立刻压制以外没有任何解决方案,否则会马上造成社会危害。如果言论是可以通过辟谣、辩论之类来消除其危害的,这样的言论还是不能被压制。根据这些原则不断衍生,要压制某种言论,还要求该言论具有足够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并且对其社会危害程度的核定主要取决于言论本身而不是言论发表的客观环境,客观环境只能作为判断言论破坏性的参考因素。要对言论的发布者进行惩罚,则要求对方具有“明显恶意”(例如是外国间谍或者有经济图谋之类),否则只能压制言论本身,而不能在相关压制性法案出台前对言论的发布者提起控诉。
有了这么多的附加条件,看来美国的言论自由已经很完善了,但其实不然,美国人自己可是一点也不满意。美国法律的一个特色是“大处抽象,小处具体”,或者说总体指导原则(宪法)比较抽象,实施时的判断标准则比较具体,这是为了在保证法律足够严谨、有足够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具备适应形势而变化的能力。而中国的法律是大处抽象,小处还抽象,只具备变通能力,这样政府又掌握了法律的话语权,怎么着都是它说的算,说你危害社会就危害社会,具体怎么危害了它也说不清,实际上危害了政府的霸权倒是真的。这一点光从我列举的美国判例就能看出来,中国法治社会喊了这么多年,判过几个跟言论自由有关的案子,少数几个案件也是根据法官个人喜好解释,法律体系和法律条文又哪有美国这么谨小慎微?而美国这样的言论压制标准,在中国人看来已经是极为严谨了,对美国人来说却是在“可操作性”上还不够具体,比如3K党曾扬言带领40万人冲击联邦政府,这在中国怎么着也是“黑社会教唆威胁群众上访”了吧,这还不算严重,恶意还不够明显?结果却没有被政府所压制。但你散布虚假信息导致某支股票股价大跌,别人都受损你却从中牟利,那你就等着坐监吧。在这中间很难找到一个平衡点,去界定怎样的言论该被压制,怎样的言论不该被压制,越是对压制言论的危害有清醒认识,越是难以做出选择。而且就算是这么几条指导性原则,也并不符合所有人的胃口,各党各派总是会围绕言论压制标准而展开激烈辩论。
好在美国的法律体系对这类暧昧问题也有个“最不坏的解决方法”。这里插播一个与言论无关的内容,那就是美国的“陪审团制度”。陪审团(jury)一词出自拉丁文jurare(宣誓)和jurata(临时),以它在美国所扮演的职能来看的话,正确的翻译应该叫“临时公民审判团”,是来审的而不是来陪审的,中国一个“陪”字就把人家司法制度的精华部分全给陪掉了。在美国罪案的判定是由审判团完成而不是由法官完成,法官的任务一般只是电视节目主持人(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除外),审判团才是评委。审判团由12名成员组成,其成员从非公务员、没有犯罪前科的美国公民中随机抽取,作为审判团成员不必具备任何法律专业知识,而且没有极为合理的理由不得拒绝这一公民义务。这12名成员必须由原告被告双方律师共同进行资格审核,你不喜欢的人可以把他剔除掉,这就最大程度的保障了陪审团成员的客观性。我们常说民主的有效实施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司法的独立与公正,审判团制度就是美国司法体系如此强健的最大功臣,成员的随机性、流动性与人数都使得操控法庭变成了一个极为艰巨的任务,在判案的公正性上也大大提高,如果能老老实实的引进审判团制度而不是让法官一人独大,中国也不会冒出那么多滑稽可笑的判罚,甚至很多社会问题也迎刃而解。当然这种“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案听起来似乎有些像古希腊的原粹式民主,但我们也说过,好的制度是不存在的,能选择的仅仅是“最不坏”的那个制度,审判团制度也被实践证明是极为有效的。中国人的诡辩法总是很有意思,讲外国时就非常绝对:国外也不完美,还不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讲中国自己时就异常宽容:哪有完美的制度,这点小问题……
中国每年都有一些作家、记者因为“泄露国家机密”而把抓去作监,不过根据我多年的观察,好象只有外国向中国老百姓泄露中国的国家机密,没听说有中国老百姓向外国泄露中国的国家机密的。在美国,公民没有替联邦政府保密的义务,你可以随便“泄密”,当然前提是你从来没签署过“保密协议”。说到这里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伊拉克战争时期美国记者在刊发新闻时要经过美军审核了,因为记者们都是跟军队签署保密协议的,作为替军队保密的利益交换,军队派人保护这些记者深入险境,允许他们到一些不对外开放的地方(军营)采访,获准采访某些特定人物。如果你牛B烘烘的,说不我不要军队保护,我也不签保密协议,我自己扛着摄象机就冲到前线去了,那美军根本就没有权力来审核你的稿件。国外所谓因刊发什么有关伊战的文章或照片而被解雇的,多数都是违反保密协议的。例如一名运输公司职员因在网上发布美军士兵遗体的照片而被炒了鱿鱼,中国人说是因为这种照片动摇了美国人的参战决心而招来政府的报复,向公司施压把他开除,并且把拍摄者当成了反战英雄。事实上此人所在公司争取到了替美军运送军需物资的订单,这其中有大量的机密物品,自然要签定保密协议,这名员工将运输品展示在网上,是严重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完全够去坐监了,恰恰就是因为他展示的只是士兵遗体,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所以才仅仅是开除了事。
问题是,万一我没签保密协议,无意间又挖掘出了美军的重大军事机密,比如说找到了美国在国外所有间谍的名单,那我能不能发出来?从法律上讲,这不构成泄密罪,因为你没有义务替政府保密,能让你拿到如此机密是政府失职,政府要追究自己的责任而不是你的责任。前几年美国出了个特工门事件,就是《纽约时报》记者泄露了特工身份,令美国政府遭受重大损失,同时也置该特工和其线人于危险境地,结果两名记者被判处18个月监禁——且慢,判刑可不是因为他们泄露了特工身份,真正的原因是他们拒绝透露是谁向他们泄露了这一机密,因此才被判藐视法庭罪,并且《纽约时报》也因刊登这篇文章而要付出每天1000美圆的罚款,直到两人坐完18个月牢或者供出消息源为止,只要这两个记者肯松口,他们马上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了。一般来说,美国记者有权保护信息来源,法庭不得强制记者说出消息源,这也是对记者职业道德的一项考验,例如水门事件中的神秘泄密者“深喉”,把美国总统都搞下台了,却能被美国法律保护几十年,当事记者也不必把这个消息源供出来。但是在一些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便例外了(显然在他们看来弹劾总统与国家利益没什么关系),根据《情报人员保护法》,法庭有权力强制记者供出泄密者。换句话说,虽然特工的身份是记者公诸于世的,但是这两个记者并没有保密义务,因为他们没有签署保密协议。真正有保密义务的是政府内部的工作人员,尽管他只是告诉记者,没有告诉大众,但最后出了事帐还是要算到他头上,谁的秘密,谁来保管,记者是一点责任都不用负的。这两名记者入狱近4个月,终于供出消息源是副总统切尼的助手利比,这两个记者马上重获自由,而利比则被判处30个月监禁和25万美金罚款。
事实上大多数国家要求记者也要在一定限度内自觉保守国家机密,美国算是言论自由到有点夸张的少数异类,在欧洲一些国家对纳粹言论是严格限制的,在美国你却可以合法的替本拉登张目。这么看来美国的国家利益似乎随时都处于重大威胁之中,你可以随意的散布国家机密(前提是你能搞到这样的信息),又不用担心吃牢饭,就连泄露特工名单这样的事只要供出元凶都可以无罪,那美国不是早该亡国了吗?而且美国记者一直以保护消息源作为最重要的职业道德之一,不然以后再也挖不到新闻,政府内部的泄密者可以放心大胆的向记者们泄密,记者们往往誓死要把牢底坐穿(这种例子也曾经有过),就连特工门事件中的两个记者都是在利比授意之下才招供的,可见保护消息源对记者们来说是多么不可动摇的道德原则。但美国建国两百多年,并没发生多少重大恶性泄密事件,能颠覆国家的更是谈不上,这事实上还是跟道德有关,或者叫言论的市场决定原则。就像汶川大地震时出来辱骂灾民的辽宁女,咱们复习一下关于诽谤的内容:第一骂的是全体灾民,难以具体到个人;第二虽然中间还有个老太,可以算是具体到个人,但人已经死了,当事人无法亲自提起诉讼;第三并没造成实际损失,因此辽宁女的行为完全合法(至于她因为什么《治安管理条例》被警察带走那是中国的问题),但为什么生活中很少出现这样道德败坏的人?这就是社会道德体系是施加在社会成员身上的另一道言论准绳。像美国有个教授就为本拉登说好话,虽然没有人起诉他,他却被学校开除,估计以后也很难找到工作。而辱骂黑人本身也不犯法,只有区别对待才属于法律意义上可以惩罚的“歧视”,你在美国对着黑人张口就骂,警察不仅不抓你,说不定还会保护你,以免你被人打死,但你也会失去人们的尊重。言论尺度过严的网站会失去流量,整天造假的媒体会失去客户,都是同样的道理。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荷姆斯曾说过:“对一个念头是否为真理最好的测试,即凭其力量在竞争市场中为人接受,并且惟有基于这样发现的真理,才能稳固地达成他们的愿望。”虽然有些人认为错误言论可以利用资源优势占据市场,但林肯也说过:“你可以一时欺骗所有人,也可以永远欺骗某些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真知灼见经历时间的考验,最终必会战胜歪理邪说。当然有些国家连市场经济都接受不了,要它们接受市场型的言论自由就更困难了。
最后要说的一点是,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国政府完全可以合法的压制新闻自由。在战争时期,政府将有机会通过各种临时言论压制法案,只不过现在美国仗越打越轻松,因此并没有这么做的必要。事实上我们也经常看到一些野心家(如希特勒、查韦斯)通过特殊时期(战争、经济大萧条)而掌握特殊权力,再以此一举摧毁本国的民主体制,正所谓“有多少特权,就少多少人权”。而美国至今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人,是拜其完备的制度和长期的民主文化所赐,美国的法律和体制最大限度的限制了行政部门的权力,同时又始终警觉着独裁势力的崛起,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全体公民时刻都虎视耽耽,甚至为了保证在国家出现暴政时公民能够推翻政府,还允许私人拥有枪支(难能可贵的是在伊拉克也做到了这一点)。这不仅是他们制度的一部分,也是美国文化的一部分,可以说,就算政府想压制反战言论,就算某个总统想搞独裁,在美国也注定无法得逞,罗斯福当了四届总统,深受美国人喜爱,也没做什么坏事,美国人却马上提高警惕,规定以后总统不得连任一次以上,而且还是写在宪法里,完全是拿总统和政府当家贼一样防。小布什曾在一次演讲中说过:“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这样的文化、这样的制度,使得美国即使是在战争时也懂得把握好国家利益与公民言论权之间的平衡点,也正是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的必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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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和平运动始末
推倒柏林墙

一:明枪暗箭,内忧外患

在中国的历史教科书上,汪精卫是个高度脸谱化的人物,很多人对他的了解基本上到“汉奸”就算完了。实际上抗战以前的汪精卫所展现出的,几乎是个政坛道德完人的形象,不贪财不好色不恋权不畏死,年纪轻资历老功绩高长得帅,全身上下都是光环,这样一个人会去“投敌”,可以说是让不少人大跌眼镜、百思不得其解的。至于日后有人评价此君“为了和蒋介石争权夺利才投靠日本”,基本属于无稽之谈。纵观汪精卫的前半生(对此就不做详细介绍了,不是重点),对权力可说是毫无追求,事实上作为民国时期宪政思想的领军人物,汪精卫的眼界远远超出后来的某些农民政治家(所谓农民政治家,就是一进城就开始享福的那一类),权力在他的眼里,根本就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这种“争权夺利说”可说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不管汪精卫出于什么动机投敌,和卖国求荣、贪生怕死之类都是完全沾不上边的。

抗战时的中国有四股势力:蒋介石、汪精卫、日本人和**。在谈论汪精卫的投敌史以前,有必要先谈论一下当时的日本。与很多人的旧有印象不同,侵华战争并非是日本政府蓄谋已久的结果,而是日本军部的“随性所至”。二战时的日本正处于军人完全压制政府的态势,对于侵华战争这出闹剧,活在暗杀阴影下的日本政府可说是敢怒而不敢言。以九一八事变为代表的一系列挑衅行为,绝大多数是军队绕过政府的个人行动,战争早已成了日军军官升官发财、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中国作为日本周边的一个弱国,不幸的成了这种政治乱象的牺牲品(参看前作《日本是如何走向灭亡》)。理解这一点对于理解整个抗战史、甚至于反思当下中国流行的反日思潮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惜中国人对日本的印象始终也是高度脸谱化的,此类论点在俞天任的连载开写以前,在国内几乎可说是鲜为人知。早年在日本留过学的汪精卫,对当时日本的状况也有着深刻的理解,“深知日方对华并无整个政策”,只要交涉得当,中日之间可能完全没有交恶的必要,这一点可说是其整个“和平运动”的基础。

到1931年,以石原莞尔为首的一批军部狂热分子偷偷发动了九一八事变,一举拿下了东三省。当时的日本首相犬养毅强力主张将东三省归还给中国,日本军部内的爱国人士也不手软,一枪崩掉了这个卖国贼,其他日奸从此人人自危,正应了一句话:流氓会武术,神仙也挡不住。由此事件也可看出日本当时的军政形势,国民政府基于这种状况,制定了一套“有限抵抗”的对日政策,以和为主,以战为辅,战争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垮日本(这一点上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是通过有效的迟滞来打击日军的嚣张气焰,使得日本国内的卖国路线能在和爱国路线的对抗上占据上风,从而获取两国和谈的筹码。从这个角度来看,九一八事变的结果对国民政府来说就像是吃了个苍蝇一样恶心。张学良这孙子连一枪都没开就把东三省给送掉了,使得日军在人数占绝对劣势的情况下获得意想不到的完胜,这无疑让军部狂热份子的自信心得到了极度的膨胀,大大加强了他们在日本国内说话的分量,日军也在东北得到了充分的滋养,为进一步侵略中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假如张学良当时能遏止住关东军,哪怕守不住,至少也要给日军迎头一记闷棍,那石原莞尔一流很可能会因此而成为日本国内一例经典的反面教材,其余狂热份子也不可能因九一八事变的巨大胜利而将中国视作创造奇迹的宝地,下克上的风气会被压制,日军侵略中国的步伐也会被大大延缓,甚至于整个抗日战争都可能根本就不会发生。

说日本是军队压倒政府,其实民国当时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当时的军队既非国军,也非党军,而是各大军阀们的私家军,谁拳头大谁就牛逼。北伐结束还没几年,中原大战的硝烟尚未散尽,各军阀间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新仇旧恨一箩筐,在军事实力成为重要的政治资本的情况下,没有多少人会想拿自己的军队跟日本人碰,你中央政府真逼他们去打,他们还说你是趁机削藩,反正总有一套大道理。这种行为说白了就是在比谁更不要脸:谁越能坐视国家陷于侵略者之手,谁在未来权力斗争中的筹码就越多。很显然,“让日本人多占地才爱国”的老毛因此笑到了最后,不过我们先不忙着谴责老毛,继续看张学良这个孙子。以我看来,此君哪怕没有西安事变时的愚蠢行径,依然是民国历史上最大的罪人。九一八事变之后,民国政府将忍耐的底线划到了锦州,命令张学良死守锦州。到1931年末,日军来犯,张学良却推脱说武器兵力不足,要求国民政府给予支援。当时孙科政府是穷得叮当响,连内裤底也早就已经拨给张学良了,实在是一毛钱都拿不出来,于是张学良在遭到拒绝后,在兵力二十余倍于日方的情况下,果断的把锦州也送了出去,蒋介石当时急的就差没管张学良叫爷爷了。没隔一个月的一二八事变,陈公博亲自前去敦请张学良从后方起兵牵制日军,被张学良一口回绝,一二八事变又以民国政府吃了个大苍蝇而告终。再至1933年,张学良负责镇守热河,结果我就不重复了。当时汪精卫痛斥道:“溯兄去岁放弃沈阳,再失锦州,致三千万人民,数十万里土地,陷于敌手,敌气益骄,延及淞沪……今兄未闻出一兵,放一矢,乃欲借抵抗之名,以事聚敛,自一纸宣言捍御外侮以来,所责于财政部者,即筹五百万,至少先交两百万;所责于铁部者,即筹三百万;昨日则又以每月筹助热河三百万责之于行政院矣。当此民穷财尽之时,中央财政歇蹶万分,亦有耳目,兄宁不知!乃必以此相要挟,诚不解是何居心!”

张学良的老子好歹也是敢于查抄苏联使馆、杀李大钊这个苏联奸细的人物,不知怎么偏偏就生出这么一个不成器的儿子。张学良的一连串失败在当时可以说是灾难性的,使得民国政府的那点小算盘全部打了水漂。不过对民国政府而言,日本人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被我们遗漏的第四股势力——**。

当时的情况是国军将士在前线抗战,他们的老父则被当成地主恶霸,被吊在老家的某棵大树上享受肉体与精神上的双重折磨。汪精卫对日本政局的了解极为透彻,但在对**的看法上,最初可说是落后了老蒋一大步。在1927年以前,汪精卫是**的铁杆粉丝,当时**内部的反共声势高涨,汪坚持己见,差点搞到与全党决裂的地步。汪精卫是那种原则性非常强的政客,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哪怕千夫所指,也绝不向现实妥协,后来干脆这么说:你们都跟我唱反调,那我辞职算了(在另个党里是这样:你们都跟我唱反调,那你们一起辞职算了)。汪精卫当时一没派系,二没军队,但因早年名望过盛,功绩辉煌,俨然是**里“我称老二,谁敢称老大”的人物,人气甚高,众反共者见伟大领袖要甩挑子不干,个个痛心疾首,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劝汪精卫放弃拥共立场,继续主持大局。汪精卫却是软硬不吃,坚决不从,他还不明白像他这样的人要是放在延安的话,很可能早在某个月黑风高之夜被人一板砖拍死了。汪精卫拥共的原因有二,第一“联俄容共”是国父遗训,第二汪精卫周围的**人大多“与众不同”,例如后来的两位小汉奸周佛海、陈公博,属于**创始人级的人物,都是汪精卫日后的左膀右臂;再比如陈独秀,此人也和其他窑洞里的马克思主义土鳖不同,算是有几分才学,而且一直反对**内部的激进路线(后来被其他土鳖联手踢出了革命队伍)。放眼看过去陈汪二人都是真正支持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两人日后的下场却都不太好。汪精卫与这类人交往甚密,一时不查**的真面目,在党内放言说“我是站在工农方面的呀!谁要残害工农,谁就是我的敌人”。这种情况直到1927年5月才有所改观,当时共产国际给中国支部发来“五月密令”,也不知是真把汪精卫当成了自己人还是怎么着,事先把密令拿给汪过目了一遍。汪精卫看完后是倒抽一口凉气:这份密令赤裸裸的要求**无视**的禁令,继续深化土地改革(其实就是抢劫),组建私人武装,渗透**,伺机夺取全国政权。套用一句粪青常爱说的话:没有任何一个政府会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汪精卫这时候才幡然醒悟,原来**根本不是工农的代言人,而是苏俄的代言人。到1927年末,**内的激进势力抬头,在广州城内发动打砸抢,按李宗仁的话来说,“市民均被迫以红巾系颈,表示拥护红军,否则格杀勿论”,史称广州暴动,解放后改称广州起义。此事之后,曾采取亲共立场的汪精卫一度引咎辞职,之后终于在反共的问题上和蒋介石达成了一致。

汪精卫识破**的真面目之后,其认知水平一日千里,很快又领先了老蒋一大步。其实**内能看清**危害的人也不少,例如蒋介石就曾说过,“日本只能伤到中国的表肤,共产主义却能危及灵魂”,可谓一语中的。问题是他们还是低估了**的能力,觉得共党不过一群匪众,何成气候,最后甚至与虎谋皮,一度搞起了国共合作,换来的则是黄桥之战一万余人被友军歼灭的惨痛教训。汪精卫则认为,中日只要开战,中国必将陷于**之手,“我们与日本讲和,不是怕打下去中国会被日本征服,日本是不能征服中国的;乃是怕战争延长下去,中国会亡於**。而於日本,战争延长下去亦将招来其在国际地位上的大祸,故中日两国有可讲和的利害交点”,“现在中国问题的中心是不要弄到**手里。**是国际的,**没国籍,中国让**发展下去那真是亡国了,中国永世不能翻身”。以我们这些马后炮的角度来看,汪精卫简直就是高瞻远瞩、当世半仙,但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这种政治观点还是过于超前了,别说是蒋介石,就连汪的心腹陈公博都不以为然:“他总以为**要煽动中日战争以收渔人之利,因此更应该求和平”。陈公博说这句话的时候,抗战才刚结束没多久,假如他能活到1949年,那恐怕是要唏嘘不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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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得不战的蒋介石与不得不和的汪精卫

摆在汪精卫面前的选择其实非常简单——只有和平这么一条路可以走。从1931年到1937年这段时间,不光是日本国内的爱国路线和卖国路线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民国政府内的斗争路线和妥协路线之间也发生了多次碰撞,汪精卫尚未来得及组建他的伪政府,便早就以汉奸卖国贼之名而蜚声在外了。当时面对日军的步步紧逼,民国政府签署了被后人称为“丧权辱国”的《塘沽协定》,该协定划定了大片非交战区,其好处是封死了日军从长城一带发起的进攻,坏处是变相承认了日军对满洲国一带的占领,引发社会上一片骂声,蒋、汪二人更是首当其冲。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个协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地是肯定被日本人占了,你抢也抢不回来,假如中国和日军交战下去,结果也只会是扩大军事上的失败,导致丢失的领土越来越多,当时就打全面战争,当时就要亡国,这才是真正的愚行。民国政府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只能用这种方法拖延时间,这和当今某负责任的大国不断变着法子的割地送国还是有本质区别的。这种策略以当时的口径叫“以空间换时间”,按现在的说法叫“韬光养晦”,日后民国政府又陆续签订了《秦土协定》、《何梅协定》等类似条约。当然,空间是有限的,不可能无限制的换下去,否则中国迟早要被蚕食殆尽。蒋汪当时也绝非一味妥协退让,而是另有打算,一是期待众列强的干预(这一等就等到白了头);二来中国当时的国力可谓日进千里,1937年时的民国和1927年时相比已是不可同日而语,每多喘息一日便多一分优势,真到不得不战时手上好歹也能有块砖头;三来是幻想着日本国内能西风压倒东风,中日和平自是水到渠成,届时这些条约也不过是废纸而已——它们既没有给日本赔钱,在领土的归属问题上也没有让日本人从法理上占到一分便宜。事实上站在日军的角度来看,我认为日方签这种协议是相当愚蠢的,颇有点见好就收、回家领赏的感觉,只能怪军部的狂热份子政治上不过关,一个个只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巨婴,这才给了蒋汪拖延时间的机会。

不过在《塘沽协定》签定之前,汪精卫并不知情,所以这次“卖国”行径跟他其实没什么关系。陈公博当时劝汪精卫及时跟《塘沽协定》划清界线,保留一个好名声。这个事情是我最擅长干的,比如社团工作出了什么问题,要把责任赖给学生会,我上去讲话,就是这样:“大家知道,这个学生会吗……咳咳。”摆出一副欲言又止、痛心疾首的架势,台下众人立刻做出恍然大悟状,明白了,明白了!对社团工作表示出了充分的谅解。汪精卫是这么答的:“绝不分辩,谁叫我当行政院长?行政院长是要负一切责任的。”事实上,汪本人也赞成签这个协定,并公开作出辩解:“以前人们批评政府不抵抗而丢失了领土,现在我们进行了抵抗,结果却丢失了更多的领土”,“这次政府和日本签署局部地区的停战条约,是为了让疲惫的军队、穷困的人民得到一时的休息,其是非利害将得到历史的评判”。历史怎么评判先不说,至少在当时,这些个“卖国协定”换来的多是口诛笔伐。汪的家人劝汪至少辞去外交部长的职务,汪竟突然大哭起来:“现在聪明人谁肯当外交部长!”照理说汪精卫在历史上多次辞职(民国时期政客引咎辞职是件很平常的事,汪精卫、蒋介石等都是其中的代表人物,随着中国的日益发展这种传统已被平调和保外就医所替代),再多辞一次也无妨,何况当个外交部长也没球意思,这会儿正是他最该明哲保身的时候,汪精卫反倒赖着不走了。他认为,以自己的威望,出来“卖国”可能还有人支持,换一个人的话早被唾沫淹死了。这话确实不假,汪精卫主持外交,人们还将信将疑:汪先生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做这种事呢?这背后想必有什么苦衷。再套一句粪青常爱说的话:你不在领导人那个位置,不知道其中的艰难。日后为什么有这么多人热衷于替汪精卫翻案,也是相同的原因:汪精卫革命时期所展现出的那种舍身取义的气节、有官不做的潇洒,使人们相信他日后根本不可能成为一个卖国贼。汪有一个著名的理论:国家需要两种人,一为薪,一为釜。釜要长期忍受烈火的煎熬,薪则要靠燃烧自己发热,最终化为灰烬。而汪精卫是一贯选择做薪的,停战协定是必须得签的,主持外交的人是肯定要挨骂的,别人不敢做的脏活累活,就由我汪精卫来做。汪精卫原名汪兆铭,后来改名“精卫”,也正是取“精卫填海”之意。

蒋介石看中的正是汪精卫这一点。蒋介石实际上也是个主和派,跟汪精卫不同的是,以当时中国的情势和蒋介石所处的地位,即使主和对国家再有利,蒋介石也必须要摆出主战的架势。当时有这么些人,自己有能力抗战,嘴里也整天喊着抗战,惟独就是不去抗战,只等着把枪口转向民国政府。按周佛海的话来说:“当时的舆论,似已为有作用的野心份子所左右,高调仍然是奉为最高原则,有人主张谈和的,就成为攻击的目标,就是汉奸!日本的意向,一般人固然不知道,而我国军事上劣势的机密,政府也不能宣之於国人。”“**、桂系以及一切失意分子,都很明白地知道,抗日是倒蒋唯一手段。他们因为要倒蒋,所以高唱持久全面的抗日战争。蒋先生本想以更高的调子压服反对他的人,而这些人就利用蒋先生自己的高调,逼著蒋先生钻牛角。调子越唱越高,牛角就不得不越钻越深。当抗战到底的调子高唱入云的时候,谁也不敢唱和平的低调,故我们主张和平的这一个小集团,便名为‘低调俱乐部’。”这个“低调俱乐部”的名字还是胡适给起的,胡适本人也是坚定的主和派,要不是当时被公派出国,胡适多半也是要跟着汪精卫混的,到时便又要有个大思想家变成大汉奸了。

这就是为什么汪精卫会认为中日交恶是被人恶意煽动起来的。不过公允的说,这个煽动的责任不能全部赖到周佛海口中那些“失意分子”的头上,中国的传统是,不管情势到底能不能战、该不该战,主战的永远是英雄,主和的永远是汉奸。汪精卫对此也有阐述:“现在是抗战时期,所以‘和’的一字,是一般人所不愿意听的,因为讲和的结果自然没有胜利的结果来得畅快。如今大家因为痛恨日本的侵略,恨不得把日本整个灭亡,然后痛快,听见讲和自然满肚子的不舒服。一般民众如此是不足为怪的,但政府却不可为一般民众所转移。对于民众同仇敌忾之心,政府固然要加以鼓励,才不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然而政府更应注意虚骄之足以误事。民众尽管可以唱高调,而政府则必须把握现实,不得不战则战,可以议和则和,时时刻刻小心在意,为国家找出一条生路,才是合理的办法”。蒋介石第一没有汪精卫那种敢背汉奸骂名的气魄,第二作为中国的军事领导人,主和会使他的威信受到根本动摇,从而影响到整个抗战。正如汪精卫所言:“蒋为军人,守土有责,无高唱议和之理,其他利抗战之局而坐大观成败者,亦必于蒋言和之后,造为谣诼,以促使国府之解组混乱,国将不国。”汪精卫就不同了,首先他是文官,不需要领导军队;其次汪精卫的人生信条是“说老实话,负责任”:“武官是有责任的,他们绝不说不能战,文官是没有打仗责任的,他们当然可以唱高调要战,今日除我说老实话,还有谁人!”还说:“我死且不惧,何畏乎骂。”无怪乎日后胡适对汪精卫做出如下评价:“精卫一生吃亏在他以‘烈士’出名,终身不免有‘烈士’情结,他总觉得‘我性命尚不顾,你们还不能相信我吗?’”对蒋来说,汪精卫是一笔宝贵的财富。1935年南京监察院以“媚日外交”的罪名弹劾汪精卫,汪已做好了辞职的打算,蒋介石吓得立刻派出蔡元培慰留汪精卫,坚决不放汪精卫走,不然的话蒋介石很难找到第二个这么尽职的替死鬼,那“汉奸”就只好他一个人来做了。

37年前的局势,是汪在前蒋在后,力压全国主战派,同时他们也在等待日本的主和派压倒主战派,那就是他们胜利的一天。不过主和在中国难,在日本同样很难。军部高唱战争大调,是民族英雄,日本政府则整一个像是日奸团体,人人喊打,谁也想不到日后的结果是民族英雄葬送了国家,日奸团体中的不少人还不幸做了陪葬。1935年时广田弘毅还许诺“不威胁,不侵略”,到1936年的二二六事变,少壮派军人干脆把日奸大臣们杀了个清洁溜溜,这时候再指望日本政府能镇住军部,希望极其渺茫。中国这边,主和派一样陷入过街老鼠的境地。1935年11月,爱国军人孙凤鸣高呼“打倒卖国贼”,对着汪精卫连开了三枪(本来可能是想打蒋介石的,但蒋介石见现场秩序混乱,缩着没敢出来)。汪精卫当时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对蒋介石说:“蒋先生,你今天大概明白了吧。我死以后,要你单独负责了。”这三枪倒未能当场取下汪精卫的性命,但其中一颗子弹无法取出,使汪精卫的身体每况愈下,九年后便一命呜呼。之后外交部副部长唐有壬也遭暗杀,主和派势力顿时锐减。

汪精卫出国养伤之后,蒋介石不得不“单独负责”,却又实在负不起这“卖国”之责。后来又冒出个西安事变,又是张学良这傻逼出来捣乱,在各种压力之下,蒋的政策便也渐渐从主和转为主战,最终将战火从华北引到上海,开启了中日之间的全面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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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君为其易,我为其难

蒋介石要战,但他明白不能按一般的方式和日本作战,否则只会是如汪精卫所言,越打则中国越倒霉。蒋介石对当时的局势也有很清醒的认识,提出日本对中国,“只能蚕食,不能鲸吞”,鲸吞的话一口吞不下去,最终将演变成日本所不乐见的消耗战,日本想要抽身而出,就只有把吃进去的再吐出来,因此蒋介石决心拉日本打全面战争,如果能把欧美列强都拉下水,那中国就有救了。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便有了1937年后的全面抗战。

不过这个计划有几个问题。第一是低估了日本的决心,军部图的就是一个脸面,至于真实的国家利益,并不是这些疯子们首要考虑的问题(事实上,不断发动对外战争并取得胜利正是他们得以压服日本政府的重要手段)。别说是消耗战了,就连美国他都敢打,小日本真发起疯来,鲸吞中国也不是什么大问题;第二欧美列强良心大大的坏,迟迟不肯出手,只有苏联还肯援助一点破烂,实际上也是对中国有非分的企图。**每多抵抗一日,苏联便不必担心与日本碰撞,自可高枕无忧,而且蒋介石扛得越久,中国军力越衰弱,经济越崩溃,民心越思变,**日后夺权的机会便越大,所以苏联及中共巴不得坐山观虎斗,中国最好打个八十年,整得越破越好。基于这两点,蒋的全面抗战进行得异常艰难,即使后来美国给予援助,士兵每月也只能配到四发子弹,一个星期刚好开一枪。蒋介石苦闷之下,几次想要自杀,以至于最后都不敢相信日本是真的投降了,要是美国不帮忙,中国还真就被鲸吞完了。从后人的角度来看,这也算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日本军部疯成那个地步,招惹到美国是必然的事;假如他们不疯的话,那也不会有什么八年抗战了。

当然和谈这步棋也是要照常进行的。当时世界上各大列强在日本人眼里基本都是亡我之心不死的帝国主义豺狼,蒋介石能找的中介只有德国,德国却对调解中日战事兴致缺缺。好在蒋介石打了一手漂亮的外交牌,你再不调解,再不调解我跟苏联好了啊,这才把德国人给拉下水。德国大使陶德曼当时负责中日间的调停,他认为和谈是非常明智的表现:“中国抵抗日本至今,已表示出抗战精神,如今已到结束的时机。欧战时,德国本有几次好机会可以讲和,但终信自己力量,不肯讲和,直至凡尔赛条约签订的时候,任人提出条件,德国不能不接受。”这悲剧还恰恰就在中国重演了。日方当时开出的条件是要中国承认满洲国,顺带一堆建立非军事区等附加条件,日军则分期撤出中国。对于满洲国蒋介石其实是无能为力的,但对附加条件还是不甚满意,想再讨点便宜,于是一口回绝。到1937年11月,上海也被日本人给占了,广田弘毅通知蒋介石,虽然我们正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不过谈判条件基本不变。到这时民国政府的心态已经变了,面对一连串的失败,再不和日子就没法过了,于是仔细审视了一下和谈条件,都觉得不算苛刻,虽情感上不愿接受,理性上却没有拒绝的道理,从中国这个弱国的立场上来说无疑是最好的结果了。蒋介石甚至奇怪:“如此,日本人为什么还要打呢?”**内即使有人反对,也只是担心反政府分子趁机兴风作乱,这也是件很奇怪的事情:明明是对国家有利的事情,却得不到国人的支持。所以蒋介石当时提出了两点要求:第一是德日两方必须对和谈内容保密,否则“中国就会被舆论浪潮冲倒,中国就会发生革命”;第二是在牵线完之后,把主持和谈的任务完全抛给了汪精卫,很明显是想再次利用汪精卫的“死且不惧,何畏乎骂”的特点,这方面老蒋表现得还是比较猥琐的。汪精卫自己倒是无所谓,一肩扛起了新的卖国任务。可惜就在众人讨论的这个当口,时间轴已经拉到了1937年12月,连南京都给人占了,日军当时气焰极为嚣张,主战派势力大大抬头,立即主持修改了和谈条件,开始问中国要钱了,这一下又让民国政府倍感煎熬,面子里子都说不过去。再到1938年1月,日方又对条件作出了修改,这个新条件对中国来说基本上已经没法看了,民国政府断然无法接受,日方则以为民国政府只是借和谈拖延时间,发表了“永不以国民政府为交涉对象”的近卫内阁声明,导致此次和谈彻底破裂。

之后蒋介石也做出几次议和的努力,只是每次谈判都只敢偷偷摸摸的搞,而且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绝不敢把规模弄大,绝不表现出积极的议和之心,以防自己一不小心也变成“汉奸”。这种和谈的力度,汪精卫是无法满意的。他深知一点:中国除了和平,没有别的选择,武力抗战到底唯一的结果,要么是亡于日本,要么是亡于**,所以是和也得和,不和也得和。汪精卫不止一次形容对日和谈是“与虎谋皮”,却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蒋介石不愿公开主和,周佛海便于1938年派高宗武秘密前往日本,打的不是政府的名义,而是主和派的名义。此时的日本首相近卫文麿也是可以一谈的对象,日军陷入中国战场,旷日持久,政府早生退意,周佛海此举正中近卫文麿的下怀。双方一合计,最后高宗武提出可以让**二号人物汪精卫主持和谈,并阐明了蒋介石不可议和的原因。日方对此也表示理解,提出了“不要领土,不要赔款”的原则。高宗武心下大喜,回国后便给周佛海写了报告,当中有“日方希望汪精卫出马”字句。当时周佛海找到汪精卫,问要不要先将这些内容删掉再拿给蒋介石看,汪精卫回答道:“没有关系,他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人。”蒋介石拿到报告,得知高宗武私自跑到日本,只是说“荒唐,荒唐”、“高宗武是个混蛋,谁让他到日本去的”,但既没有处理高宗武,也没有说反对议和、不允许汪精卫出面之类,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此一来周佛海便心中有底,开始和汪精卫策划起了下一步的行动。

以当时的政治局势,汪精卫若留在重庆,议和根本无从谈起;退一步说,即使能议和,也仅仅是影响到蒋介石的威望,从而影响到整个抗战,“非铭脱离渝方,不能无碍于渝局”,因此从行动开始之初,汪精卫就计划离开重庆。当时他的计划分为五步:首先汪精卫离开重庆,宣布下野,日方则发出和谈声明,提出撤军、不要领土、不要赔款等原则;接着汪精卫以个人身份发表声明,呼吁**接受和谈条件;**能接受则最好,若不能接受,则由云南的龙云等地方实力派响应汪的号召,成立新政府;新政府与日本完成谈判,收复沦陷区;新政府与国民政府谈判,完成中国统一。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新政府”和日后汪精卫的“伪政府”是两回事,这个新政府是计划在国统区、而不是沦陷区内成立的。如果是换其他人进行这项工作,难免有借机割据云南、两广甚至全中国的嫌疑,但以汪的一贯作风,假如新政府成立,只要日军撤离中国,汪必会宣布解散政府,顺利完成中国的统一。

此后汪精卫一派“汉奸”们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先是说得“云南王”龙云参加和平运动,接着经过八天的谈判,和日方达成了《重光堂密约》。该密约规定日方在两年内撤出中国、归还租界、取消治外法权,各种条件都对中国十分有利,唯一引人诟病的是必须承认满洲国的独立,并且允许日本在蒙古驻军。这个和谈条件可以说跟陶德曼调停那次不相上下,甚至还更优惠一点。日本方面当时还希望把中国切割成几块,形成王克敏的北平政府、梁鸿志的南京政府、蒋介石的重庆政府和汪精卫的云南政府这样四分五裂的局面,以减少日本可能面对的威胁。汪在这点上寸步不让,要求必须由日本来撤消北平政府和南京政府,日本政府最后也予以让步,同意了汪精卫的要求。这么一看,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了。不过这个计划看起来很美,汪本人却是要冒巨大的政治风险:虽然这次行动成功了对国家有利,就算失败也对国家无害,但是失败了必然被骂成汉奸,成功了还未必被称为英雄。出走重庆之后,万一事情有变,更是再无退路。

如今有两种流行的观点,一种认为汪精卫搞和平运动的本意是救国救民,只是对中日局势的估计过于悲观,是消极妥协、投降主义;另一种认为汪精卫是反对蒋介石“焦土抗战”政策,认为越抗战则老百姓生活越惨,所以才要搞和平运动。这两种理解都有所偏差,汪精卫确实反对“焦土抗战”,但还不至于拱手把国家让给他人;汪精卫虽然知道中国敌不过日本,但也从没有消极妥协过。汪真正的态度,正如前文所说,其实是“边战边和”:“一年零七个月的抗战,我们自己已证明了中国是不可以灭亡。然而这还不够,我们还要指示出来日本除了灭亡中国,还有第二条路,并且必须走这第二条路。”在汪的眼里,主战与主和从来不是割裂、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惟有在正面对日本予以痛击,损害军部在日本国内的威望,日本政府才有可能重新主导局势;只有艰苦卓绝的抗战,才能换来和谈时足够的资本。事实上,汪后来成立南京伪政府后,也一直不忘对日交涉,能交涉出多少东西,则全赖蒋介石正面战场与美军太平洋战场的战果。从这点上来讲,汪其实既非主战派,也非主和派,而是真正的实干型政治家。汪一生也一贯如此:先拥袁再反袁,先拥共再反共,先反蒋再拥蒋,先英雄再汉奸,无不是从国家利益出发,选择自己所要走的路线。问题是,一些头脑发热的主战派却将和与战完全对立了起来,水火不容,更舞着道德大棒四处打压,使得领导抗战的蒋介石不敢公开主和,如此便只得由蒋来战,汪来和,蒋做英雄,汪做汉奸。汪离开重庆之前,给蒋介石留下一封长信,末尾写道:“今后兄为其易,而弟为其难”,这和汪精卫刺杀摄政王前所留给胡汉民的血书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今为薪,兄当为釜”。从当时局势来说,汪所选择的路,不仅赌上了性命,更赌上革命几十年来累积的声誉,确实比单纯武力抗战要困难的多。

可惜的是,之后发生的事情,和汪精卫所策划的偏出了十万八千里。

汪精卫于1938年末离开重庆之后(很明显蒋介石再次睁了只眼闭了只眼),近卫文麿如约发表了声明,并且撤消之前“永不以国民政府为交涉对象”的强硬立场。问题是,这个声明虽然声称日本没有领土要求、尊重中国主权独立云云,却没有提到最关键的“日本撤军”一条。这倒不是近卫文麿存心忽悠汪精卫,如前文所说,当时日本是军政平行,政府决定好的事情,还非得军部同意不可,这样荒唐的事偏偏就发生在日本。而以《重光堂密约》的内容,等于说七七事变之后,日军辛辛苦苦打了这么长时间,几乎是打了白打,不仅没捞到什么好处,还把租界给搞没了,对这样“丧权辱国”的事情军部当然是坚决不从。近卫文麿拿军部根本没辙,最后的声明只得打了个折扣。

汪精卫知道主和派在国内不好混,在国外也不好混,也理解近卫文麿的处境,他相信和谈一旦能顺利进行,条件仍有回旋的余地,所以仍然发表了著名的“艳电”(当时电报以一个字代表日期,“艳”即12月29号),一方面支持近卫声明,一方面也态度强硬的提醒日方自己的政治底线:“中国抗战之目的,在求国家之生存独立,抗战年余,创巨痛深,倘犹能以合于正义之和平而结束战事,则国家之生存独立可保,即抗战之目的已达。以上三点,为和平之原则,至其条例,不可不悉心商榷,求其适当。其尤要者,日本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此为中国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所关。”这个“艳电”后来被评为“对日投降宣告”,很明显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但噩梦这才刚刚开始。近卫声明仍无法让日本军部感到满意,近卫文麿本人被骂作“和平运动家”,再说难听点其实就是日奸,结果“艳电”发表五天之后,近卫文麿竟然顶不住压力辞职了!中日两国的和平运动参与者无不愕然,连日方都破口大骂近卫文麿背信弃义。不过这近卫文麿也是个可怜人,事实上他原来根本就不想干这个首相:“即使有天皇命令,但陆军内部没有可以商量政策的人。”当时日本的文官普遍受军部压制,一般都干不了几天就辞职了,最后干脆只好由东条英机这个军人来组建内阁。事情急转之下,少了日方撤军的承诺,龙云也不再支持汪精卫,没有接汪到云南成立新政府。重庆方面仍邀请汪精卫回去复职,但汪精卫却表示自己留在重庆根本无法发表意见,不愿回去;即使回去,也徒惹纠纷,自己的立场既然已经表明,愿不愿意采纳取决于政府。汪精卫当时准备动身前往法国,重庆政府一方面开除其党籍并在报纸上大加批判,一方面又派谷正鼎送来出国的护照和旅费,顺便游说汪精卫继续为国府效力。至此,汪精卫最初所构想的“和平运动”以完全失败而告终。假如事情只发展到这一步,恐怕汪仍不会被后世称为“汉奸”,并且在抗战胜利后还很有希望回国。但就在谷正鼎返回重庆的第二天,又一起行刺事件发生,彻底改变了汪精卫的想法。

行刺者本打算摸黑枪杀汪精卫,结果却错打成了汪的秘书曾仲鸣。从后来军统一方的回忆录来看,行刺汪精卫一事简直可以说是办得吊儿郎当,说是重大任务,人员班子全是临时拼凑,连谷正鼎都可以轻易的找到汪精卫的落脚点,一众特工却搞不清汪精卫住在哪里,而且望远镜都没配一架,近处不敢逗留,远处无法监视,情报工作搞得一塌糊涂。戴笠当时曾不止一次去过河内,负责刺汪的陈恭澍对此竟一无所知,行动失败后也没受到任何惩罚,整件事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点也不“军统”。据说陈恭澍后来曾对人说:“汪先生在河内并非幸免,当时若为刺他,有几个汪先生也刺杀了。”也不知是真的工作失误,还是故意摆个与汉奸决裂的姿态。

汪精卫一直将曾仲鸣看作自己的儿子,两人私交极好,而且曾死得还颇为煽情,临死前对汪说:“我能代汪先生死,死而无憾,国事有汪先生,家事有吾妻,我没有不放心的事。”还把以他名义替汪精卫在国外存款的支票上全部签了字,这才断气,活脱脱是现在电视剧里一些人临死前嘴里还直冒血泡的说“替我交党费”那种场景。汪精卫当时离开重庆,实际上无权无势,无国可卖,带出国的东西只有自己主和的立场而已,汪想不通蒋为何要对一个已经完全没有任何势力的不同政见者采用暗杀手段,于是报复性的在香港的报纸上披露蒋介石对日秘密和谈一二三事,并附上国防最高会议记录一份,引来不明真相的群众一阵围观,结果弄得蒋介石暴怒不已,这倒算是汪一生中所干的少有的一件糊涂事。

汪精卫一生从不拉帮结派,这样做的坏处是导致他手头一直没有多少势力,好处是在这种情况下仍肯留在他身边的,必是君子之交。汪身边一直不乏曾仲鸣、陈公博之类忠肝义胆的人物,这些人虽然被后世骂为汉奸,但在追随汪精卫这点上都是说一不二、忠心可鉴的,其中尤以汪精卫的老婆陈璧君最甚。革命时期,陈璧君和汪精卫一起回国刺杀摄政王,临行前有人开玩笑说:“你有一张英国臣民的护照,当然不怕死。到关键时刻,你把英国护照一抛,英国领事馆自会来救你。”陈璧君当场掏出护照,撕了个粉碎。抗战胜利之后,陈璧君被判无期徒刑,在法庭说:“本人有受死的勇气,而无坐牢的耐性,所以希望法庭改判死刑。”后来坐牢时,何香凝、宋庆龄等替陈璧君说情,只要陈璧君肯悔过并承认汪是汉奸,即可出狱,陈璧君也是一口拒绝,最后死在牢内。此等巾帼不让须眉的气节,古今罕见,实在令人佩服。

曾仲鸣之死令汪精卫受了不小的刺激,“曾先生临死的时候,因为对于国事尚有主张相同的我在,引为放心。我一息尚存,为着安慰我临死的朋友,为着安慰我所念念不忘的他,我应该尽其最大的努力,以期主张的实现。”颇有点要行意气之事的感觉。此后汪精卫改变了出国的主意,而是领着一帮人跑到上海,决心把卖国之路一条道走到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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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纵有先辈尝炎凉,谅无后人续春秋

假如事情只发展到“艳电”为止,想必到今天汪精卫早就已经被平反了,“主和”在中国虽然也算是“汉奸”行为,但跟“投敌”还是差了很大一个档次的。从主持卖国外交到出走重庆,最终再到成立伪政府,汪精卫的动机其实可以用他和陈公博的一段对话来概括。1935年时陈公博对汪精卫说:“现在许多人都骂汪先生是秦桧,我今天就承认秦桧是好人罢,但秦桧是牺牲了,然而无补于南宋之亡。一般人都说汪先生卖国,但卖国还应有代价。像今日的情势,一日蹙国百里,其误不止卖国,简直是送国罢了。我想送国不必你汪精卫送罢?”汪精卫答道:“公博,你的话是为汪精卫说的,不是为中国国民说的。人家送国是没有限度的,我汪精卫送国是有限度的,公博,我已经五十多岁了,你也快要五十岁了。中国要复兴,起码要二十年,不要说我汪精卫看不见,连你陈公博也看不见。日前能够替国家保存一分元气以为将来复兴地步,多一分是一分,这是我和你的责任。因此不独我要干,我劝你也要干。”

这段对话有一点说得很准确:汪精卫的行为严格来说叫“送国”,而不是“卖国”,因为他本人确实没从中捞到任何好处,反之还做出了大量牺牲。汪精卫其实大可坐在原地什么也不做,假如今后中国归**,他不是一把手也是二把手;假如中国归**,只要汪精卫肯适当的扇自己两耳光,还是能混个政协副主席;假如中国归日本,到时汪精卫再投日也一点都不迟。在乱世之中,像汪精卫这样声名显赫、人人敬仰的英雄,完全可以随波逐流,见风使舵,何必总是硬出头?甚至可能连“送国”都谈不上,当时沦陷区早就归日本所有,日军对物资是想拿就拿,对人是想杀就杀,何需汪精卫来送,早就全是日本人的了,汪精卫赤手空拳跑到沦陷区,除了从日本人手上勉强争回一点利益,中国还有什么东西可以供他送出去的?

但这个“送国贼”到底能不能做成,汪精卫心里其实也没底。日本人当时对他也没什么特别的兴趣,要知道汪精卫唯一的政治资本是名声,现在他已经不是零资本的问题,是彻底一个负资本,对日本人来说根本就没什么利用价值。而且日本人需要的是一只听话的狗,汪精卫则是曾经躺在阴沟里打算跟人玩命的主,这样一条狗到底好不好使,日本人还真没什么把握。最可笑的当时沦陷区早被各大汉奸瓜分完了,根本没有汪精卫的落脚之地,而汪精卫一到上海就狮子大开口,说要吞并除了满洲国之外所有的地区。日本当时巴不得把中国切成几块,汪精卫的要求根本就是有悖日方的战略利益的,断然没有答应的理由。但也不知汪精卫的运气到底算好还是坏,在上海扯了一段时间皮以后,阿部信行上台,积极的支持起了汪精卫的计划。虽然这个新内阁没过几个月又被军部给推翻了,汪精卫的政权却是留了下来。

1940年3月30日,汪精卫正式“还都南京”,升的还是青天白日旗。当时关于旗子的问题发生了不少争吵,汪精卫坚持要挂青天白日,日本人则坚决不同意,毕竟跟青天白日旗打了这么多年仗,你说要在日本人的大本营里升这个旗,日本兵心里肯定也受不了。唇舌交锋之间,日本方面还是占到点理:就算不考虑咱日本人民的感情,你到处竖着和**政府一样的旗子,我们的军队分不清楚打错人怎么办啊?汪精卫方面一想,这倒还真是个问题,最后只能做了点妥协,在青天白日上加个黄色的三角旗子,上书“和平、反共、建国”六字,以示区别。当时沦陷区里挂的是北洋政府的五色旗,时隔多年,人们重新看见青天白日,照理来说心情总该舒坦一点,但是那不伦不类的黄色三角旗又分外扎眼,让人欢喜不起来。那边日本兵更是怒不可遏,直接愤起暴动,被军部强行镇压了下去,这种现象似乎已然预示了汪政权日后两头不讨好的命运。汪精卫在还都仪式上发表了演说,语气低沉,早已不复当年慷慨激昂之风采,整个仪式就在低调的气氛中迅速结束了,没有发扬出把丧事当喜事办的精神。

汪精卫当时除了要吞并其它汉奸的地盘和升青天白日旗,还有一个极重要的要求:绝不与国军交战。政权成立之初,汪精卫曾对影佐祯昭以及大日奸犬养毅之子犬养健说道:“倘若将来贵国政府要利用我们的兵力,把我们看作日军的一翼,让我们与重庆军队作战的话,势必会引起内战,造成同民族间的流血牺牲,这是绝对要避免的。我们的最终目的,并不是要打倒重庆政府,而是在可能的情况下与之合作。这一点与所谓的反蒋运动有本质的区别”,“我们这个和平运动,正如一向所说的那样,完全是为了实现全面和平,而别无它意。因此,只要实现和平,今后中国政权由谁来掌握不是问题。因此,将来重庆政府倘能加入我的运动,我的目的就算完全达到了。为此,我会立即辞职。现在我事先清楚地表明白已的内心想法。”汉奸汪精卫的说法另两个日奸感动不已,在回忆录中都对汪的爱国精神和人格品质作出了极高的评价。及至后来板垣征四郎又想借用伪军的力量,汪精卫竟出口威胁:“如此我们的军队必反转枪口打日本军!”当时日本人给伪军配发的武器装备极差,但伪军到底人多势众,真在后方闹起来,就算不成气候,也够小日本喝一壶的,汪精卫此言让板垣征四郎碰了一鼻子灰,日后也就没再提“协同作战”的事。

当然对**所谓“抗日游击队”,汪精卫是从不手软的。说来搞笑,汪精卫在**眼里是汉奸,而汪精卫对于**的评价,虽没有直接用“汉奸”这两个字,意思也是大抵相近的。当时蒋介石偷偷摸摸的和,汪精卫光明正大的和,两边却都没有和成。反倒是**,不声不响的就跟日本人“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了。据陈公博《八年来的回忆》记载,新四军一直与日军相互交换物资,陈毅当时负伤,竟是由日本宪兵护送至上海疗伤,**的代表公然住在沧州饭店内,汪精卫却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汪政权组织苏北清乡,日本人提前通知新四军和八路军,导致无功而返。日本大使馆书记官池田则完全成了**的说客:“**并不坏,其政治且较重庆和南京为进步。”陈公博是在汪政权解散、被**收押时写下这些内容,很多人认为这么说是为了曲意迎合蒋介石、换取轻判,但事实上陈公博当时已经被国民政府判处死刑,不仅放弃上诉,而且请求“尽快执行”,之所以要写“答辩书”,并非为了轻判,只为还后人以真实。

当然我们不排除陈公博成见已深,临死前还要污蔑我党一把的可能性。对于我党抗日的问题暂且不谈,总之汪精卫视**如洪水猛兽,这是前文早已说过的,甚至小黄旗上都要加个“反共”,其心志可见一斑。这对蒋介石来说可算是个利好消息,两军交战,情势不利时难免要投降,国军投降之后非但不会为日军所用,反而可以发挥余热,对付另外一个敌人,而且由于接受战俘的工作被移交给了汪政府,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南京大屠杀一类事件的重演,方先觉被日军俘虏之后,也是通过伪军的帮助才能逃回重庆。说到这里我感觉已经把我国抗战时一组奇怪的现象解释得很清楚了:日军基本上都是**打的;伪军基本上都是**打的;伪军基本上都是前国军组成的——因为不抗战的军队,就连做伪军的资格都没有。及至后来日本投降,蒋介石顺利收复沦陷区,一些未被收编的伪军还在孜孜不倦的进行剿匪事业。按陈公博所说,假如日本人在剿匪的问题上有所阻挠,那是翻脸也在所不惜的。抗战胜利后的政治协商大会上,**急吼吼的闹着要解散伪军,除了要削弱**这边的实力,确实也有跟汪精卫苦大仇深的原因在里面。

平心而论,汪精卫能做到不跟国军交战这一点,作为一个汉奸而言也算是很不容易了。除此以外汪政权还收回了租界、废除了小部分不平等条约,民生上沦陷区可能比抗战结束和解放后的某些时日还要好很多,而且汪精卫对各派汉奸地盘的吞并确实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降低了抗战胜利后蒋介石重新统一全国的难度(只可惜汪精卫吞并得还不够)。对日军也是尽力掣肘,物资能不给就不给,人丁是一个也没让日本抽到太平洋战场上去,日方甚至有言:“重庆是武力抗战,你们是和平抗战”,到抗战末期,双方颇有剑拔弩张之势……且慢,再这样写下去,就要变成“汪精卫、周佛海和陈公博等人发挥聪明才智,以拳拳报国之心,和愚蠢的日本鬼子巧妙周旋,最后终于迎来了抗战胜利的一天,把沦陷区完完整整的还给了民国政府……”这是什么?这是红色电影《小兵张嘎》的演法。汪精卫对日斗争倒是不假,但充其量也只能说是别人可能会卖一百分国,而他只卖了五十分。但这五十分终究是卖出去了(或者说送出去了),对汪一派人来说总归是一件屈辱的事,在日本人的屋檐下混,想诸事美好,团圆结局,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

周佛海曾有一个说法:二战假如盟国胜,则蒋介石胜,假如轴心国胜,则汪精卫胜,不管是谁胜,最终的胜利都属于中国,中国将立于不败之地,所以主和派和蒋介石只是在唱双簧而已。早先我觉得这几句话还有几分道理,现在想想真是儿戏之言。汪精卫初到上海的时候,对和平救国的理念还是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几番想要另组政府,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获得一个对日和谈的合适立场。按他的想法,中国虽然惨败,但日本胜得也是痛苦,这仗应该是打不下去了,这时候再不和谈还等何时呢?每次跟日本政府交涉,也确实多少能谈出点东西来,但是最终却死活过不了军部这一关,到最后军部甚至撇开政府,单独搞了个“兴亚院”出来,把外交工作也给包办了,实际上是连一点和谈的余地也没有留下了。当时日方和汪精卫一派签订《中日基本条约》,这个条约可以说已经完完全全超越了汪的底线,接近于亡国了。汪几番交涉而不得,终于明白自己不过是俎上鱼肉,为了把沦陷区勉强维持下去,最后也只能忍辱签了字。签约那日,汪精卫对着紫金山的方向发呆,突然间“忍不住两行清泪,从目眶中沿着双颊一滴一滴地向下直流。突然,他以双手抓住了自己的头发,用力的拔,用力的拉,俯下头,鼻子里不断发出了‘恨!恨!’之声,泪水渍满了面部,他的悲伤,是仅次於槌胸顿足”。到后来这个条约内的种种内容,总算是在众人的努力下一步步废除了,但说实话,汪精卫等人能做到这一点,主要还是美军和**在正面战场重创日军的功劳,迫使日方不得不对汪一派的要求做出让步。所谓双簧之说、不败之地,假如日本胜利了,确实,中国名义上可能是归汪精卫而不是日本人统治,但那时等待中国的又将是个怎样一个条约呢?从后人的角度来看,我们也不会去关心一个公认的汉奸到底为国家保存了哪五十分利益,只会在意他送出去了哪五十分利益,即使他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至于汪精卫手下恶名昭著的“七十六号”倒是值得说一说的。以我观来,双方正儿八经的谍战中还是重庆一方逼得更狠一点,杀了汪精卫这边不少特工,死者中有不少是从重庆转投南京的(连河内负责刺汪行动的陈恭澍当时都投了汪),很有点清理门户的味道,军统一度将目标定为丁默邨本人,闹出了后来为人所熟知的郑苹如刺丁默邨案。而丁默邨、李士群除了报复和防御以外,还杀了不少新闻界的反汪人士,但是真正有价值的大鱼反倒没碰,例如蒋伯诚这个特务小头目就在七十六号的眼皮子底下活动,非但没被七十六号处理掉,最后蒋被日本宪兵逮捕,还是周佛海救了出来,周佛海本人更是跟重庆方面一直保持着联络。不过虽然没有杀掉重庆方面什么了不起的军政要人,七十六号的恐怖也是名不虚传,其手段极尽残忍,毫无人性,杀人无数。当时上海几乎没有哪个星期是不死人的,报纸上充斥着关于暗杀的消息。这里面很多人死得恐怕非常冤枉,例如被仇人举报,添油加醋的一说,立马成了七十六号的目标,死得莫名其妙。当时的汪精卫政府,虽也有极少数人是存和平救国之心、不计个人名利的为汪精卫卖命,但多数人也不过是争权夺利、勾心斗角的庸俗之徒,对于亡国一事没有任何感慨,每天还忙着相互倾轧,这也不过是中国社会的常态而已,七十六号这种组织堕落如斯,不足为奇。我观金雄白《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写到双方谍战时,大意是虽然下面人拼得你死我活,重庆与南京的上层之间却有某种默契,并没造成什么实际损失,语气中好像还颇为得意。但是小人物的命就不是命吗?重庆方面要做个姿态给全国看,于是就把曾仲鸣乱枪射死,金雄白本身也只能算个小人物,几次险险死在军统的手上,双方无数特工更是惨死在这种没有意义的对攻战中,让人不禁感慨乱世人命贱于狗,七十六号本身也不得不说是汪一生的污点。

说到替汪精卫卖命,陈公博倒真可算得上是个奇人。汪精卫与周佛海理念相近,两人同进退并不足为奇,陈公博却是从汪精卫主持“媚日外交”开始就一直跟他唱反调了,他的观点是“党不可分,国必统一”,根本不赞成汪精卫脱离**,甚至可以说他早就看清了汪精卫最终的下场。尽管观点不同,但陈公博也确实敬仰汪的为人,深知汪绝不是卖国求荣之辈,所以也不愿留在重庆听别人说汪的坏话。当时汪精卫手下人才稀缺,高宗武、陶希圣相继叛变(说到这两个人要插句题外话。汪周陈三人组织伪政权后,谈到蒋介石时仍是毕恭毕敬,言必称“蒋先生”,这是国共伪三方的史料都有提到的。高陶两人倒是经常公开批评蒋介石,用词甚为激烈,最后见情势不妙,掉脸跑回重庆的也是这两个人),有些人即使能够理解汪精卫的主张,也不愿背汉奸的骂名去帮助汪精卫,陈公博见此情景,出手相助,心甘情愿的做了汪的陪葬。

汪精卫于1944年病死于日本,临死前仍念叨着要回中国,终究未能如愿。随着美军的参战,日本也是秋后的蚂蚱蹦不了几天,周佛海跟重庆方面暗通声气,准备指挥伪军全面反攻。1945年初,周佛海通过蒋伯诚给蒋介石带信,写道:“五年以来,职临深履薄,无日不惄焉如捣,凡奉钧谕,辄竭驽骀……日寇已处穷途,反攻转瞬开始,职处身虎穴,一切策应反攻之工作,万绪千头,迟恐准备不及,急则泄漏堪虞……职以待罪之身,誓必效命前驱,俟最后胜利之来临,甘愿受钧座之严惩,斧銊所加,死且瞑目。”蒋介石读到最后几句,潸然泪下。到这个时候,只要周佛海能把反攻的事办好,汪精卫可能还有那么一丁点翻案的希望,谁知历史又开了个玩笑。就在周佛海雄心勃勃准备大干一场时,美国突然间扔了两个原子弹,日本直接投降了,这一炸终于让汪一派人永世也不得翻身了。

日后处理伪政权众人,该杀的杀,该关的关。汪政权内一干要人,早知会有今日,走得颇为从容。任行政院秘书长陈春圃被判死刑后见到金雄白,还说道:“你放心,我将来被枪毙时,不会让同志们丢脸的。”反倒是丁默邨双手沾满鲜血,被枪决时反倒吓得脸色苍白,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甚是讽刺。蒋介石曾有意重新启用周佛海,但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最终还是作罢,判了死刑。后来周的夫人找蒋介石求情,蒋介石又允诺说:“这几年,对东南的沦陷地带,还亏了佛海,我是明白的。起来,安心回去吧,让他在里面休息个一两年,我一定会让他再归来的。”不过周佛海的命也不长,死在了大牢之中。

汪精卫一生追随国父孙中山,两人日后自然是合葬在了一起。**一方显然不能允许这种事发生,何应钦要求工兵队在蒋介石“还都”之前将汪墓拆除,无奈墓穴建筑质量过硬,工期紧迫,最后只好直接上了炸药。打开棺材,只见汪的尸体上盖着一副青天白日旗,衣兜里有一张纸条,上书“魂兮归来”,落款是“陈璧君”。一代汉奸落得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实在凄凉。而局势还是不幸应了汪的预测,日后蒋介石也没能和孙中山合葬在一起,这可以说是整个故事中最大的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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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后记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想看看台湾人对汪精卫是如何评价的,结果问了几个人才发现台湾人对汪精卫的了解居然比大陆人还要无知。大陆人好歹还知道汪精卫是个汉奸,台湾人除了对这个名字“好像有点印象”以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之后总算见到几个台湾人在聊汪精卫,说读完林思云的《真实的汪精卫》(想不到这篇文章在台湾也挺有销路),才了解到汪原来是这么复杂一个人,还感慨自己早年“被**灌了一脑子的党屎”。直到李安的《色戒》上映,汪精卫在台湾的媒体上才算是火了一把,但总体而言仍然是贬大于褒。**113年党庆时则展出了汪的照片,只说是**领导人,回避了他曾做过汉奸的问题。后来又找到一篇谈汪的文章,是那个著名统派人士“范兰钦”所写,洋洋洒洒,不着重点,最后笔锋一转,突然来了句“看看今日的台湾政客(此处范特指绿营)的嘴脸,比起汪精卫、陈公博差之远矣”。这话我倒是赞同,先不论忠奸,无论从眼界、学识、人品、风度还是胆魄来看,今天大陆的任何一个官员,离汪的水准都相去甚远。

说汪“复杂”,确实不假,在中国的历史上,恐怕找不出几个争议性比他更大的人物。有人相信以他的道德情操,不可能行卖国之事,也有人觉得他是晚年糊涂,最终误入歧途;有人觉得他是悲观主义,有人觉得他是错判形势;有人看重他送了一部分的国,有人看重他“送国”时也尽最大努力牵制了日本。在那些相信民族情感不可伤害、宁为焦土也要抗战的人眼里,汪无疑是个历史罪人;在那些相信**是中流砥柱的人眼里,汪就更是罪恶滔天了。无论汪是怎样一个人,我至少能确信一点,就是他绝非我们教科书上那个脸谱化的汉奸。中国人眼里的汉奸形象,总是尖嘴猴腮、无恶不作、贪生怕死、利欲熏心,“坏”字完全写在了脸上,让人一看便知,以至于一下出现个“易先生”这样的人物,许多人便完全无法接受了。可事实真是这样吗?假设一个游击队员藏在你家里,你把他交出去了,你就是个汉奸,可是你不把他交出去,或许全家人都会跟着一起陪葬;假设日本人逼你去做翻译,你不做,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一个孱弱的国家沦陷于他人之手,人民已经全部置于外人的统治之下,却还要去为民族大义、国家尊严之类的东西殉道,国家既然连保卫国民都做不到,还有什么尊严可言呢?人们不做汉奸便得死在日本人手上,做了汉奸却又要死在中国人手上,有人云“抗战打了八年是因为汉奸太多”,俨然是要一群连活路都没有的人为一个国家的弱小而负责了。

在这些汉奸当中,汪精卫还算是非常特殊的一个。他抛弃了一切跑去做一个别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卖国贼”,动机竟然是出于爱国。可是在那个年代,汪精卫也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他想靠和谈拯救万民于水火,却无功而不得返;他在主持伪政权时努力的和日本人周旋,可用处到底也有限;他最担心中国陷入**之手,最终还是无能为力。整个中国,真可说是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甚至可以说,当时的中国也不过是在战争中打了一回酱油,整个世界局势几乎跟我们无关,连自己的命运都系在别人的手上,哪怕是出一个带着伪军进攻重庆的汪精卫、躲在山沟沟里种鸦片的蒋介石、运筹帷幄浴血奋战的毛泽东,日本可能总归是要投降的。汪精卫倒是怀着一片好心,想做些事情,可是除了背上一身骂名以外,真可说是一事无成。这不是他能力的问题,而是整个时代的悲剧。

我不排除汉奸里也有大奸大恶之徒,但对很多人来说,当汉奸恐怕只是个无奈的选择,就像社会再也无法保障人们的生存时,很多人去做小偷,恐怕也只是为了一小块面包而已。汉奸是一个时代的特定产物,里面有好人也有坏人,但它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好”或者“坏”的符号。当你把教科书扔到一边,重新深入研究历史的时候,可能会发现自己过去并没有资格去对某些人、某些事作出评价,因为首先就连这件事物真实的面目都完全不知道。姜文的《鬼子来了》倒是足够真实,它被禁播了,这就是真实的代价。

我知道中国有那么一些头脑简单的人,他们看到小偷时尚且还绕着路走,在发改委面前只能流下他们屈辱的泪水,遇到吹牛逼不上税的场合时却会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会跟日本人斗智斗勇。这也不足为奇,因为就连他们眼中的“抗日”可能都是一场过家家的游戏,敌人总是那么愚蠢,被几岁的小孩耍得团团转,手中拿着枪也不用,排着队的往山上蠕动,然后被解放军叔叔用石块活活砸死,这类人的存在正是脸谱化教育最直接的成果。撇开汪精卫的问题不谈,我倒觉得那时候的一些人和事,和今天的情况是惊人得相似。言外国则必称战的人、夜郎自大的人、舞着道德大棒的人和唱着高调的人,如今仍比比皆是。这些人口称爱国,行的却尽是些祸国之事,而那些竭尽心力推动这个国家进步的人,反倒又被称为汉奸败类,让人渐渐开始分不清到底谁忠谁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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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7:03:40 |只看该作者
变态China,Very操蛋
推倒柏林墙 2009-12-10 0:45


    前几天突然上不了btchina,我还以为是服务器挂了,昨天看新闻才知道原来是被有关部门给和谐了,而且据说VeryCD也一并挂点了。后来我看了那一长串的查封名单,YDY、影视帝国、猪猪、飞鸟、圣城、人人、TLF……相信对于那些经常下载电影的人来说,这世界已经灰了。虽然我们不幸生在了中国,但是用辩证的眼光看,这个国家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优越性的,那就是成功人士可以嫖幼女,社会渣滓可以看盗版。假如你跟我一样是个社会渣滓,那么我很沉痛的通知你,你作为一个中国人的最大乐趣可能就要消失了。

    我一直觉得中国的盗版泛滥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我国的老百姓总说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总说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直到看到正版软件的标价时,大家才意识到自己国家的人均GDP只有三千多美元。除此以外,我们的文化部门也要负很大的责任。一般只要时间允许,我都是直接去电影院看电影的,自从看完克里斯托佛诺兰版的《蝙蝠侠》,我就一直期待着《黑暗骑士》,去年电影终于上映了,好评如潮,国内居然没有引进,我只能盯着IMDB的排名恨得牙痒痒。同一时期还有另一部未引进的电影,《WALLE》,被评为“受众面太窄”,可见有些人的品位确实只适合看满城尽带黄金甲。至于《V字仇杀队》、《浪潮》之类以及各式各样的纪录片,那更是连想都不用想了,想支持正版你都没有机会。假如中国只有蓬勃的盗版,我相信老外还是能挣到不少钱的,但是有了我们强大的文化部门,那他们是正儿八经一毛钱也不用想了。

    还有些节目,就算引进了我也不看,因为中国的配音水平让我宁愿看不带字幕的,也不想去碰中文版。每次听到电影频道那几个一百年不变的声音,我都害怕得浑身发抖,从小学开始我就知道动画片一定要看港台译制的,否则就会遭到可怕的精神污染:“美丽的天使在远方召唤你,勇敢的少年啊快去创造奇迹……”想想真是可悲,当年我是看着《忍者乱太郎》、《樱桃小丸子》长大的,现在的小孩居然只能看蓝猫淘气三千问和金甲战士了。假如将来我的小孩敢去看那些弱智国产动画片,老子非把他摁到抽水马桶里冲走不可。

    不过说实话,我知道大批下载网站被封这事儿绝对不是反盗版这么简单,因为有关部门给我的印象有两个,一是除了好事以外什么都敢做,二是没有钱拿的事情坚决不做。仔细看完新闻我才发现原来有些人不是想反盗版,而是打算自己垄断全国的盗版事业,以后盗版仍是非法的,但只要花钱买个证,它就是合法的营生了。我们老百姓穷,看盗版是为了省钱,有关部门早就跑步进入了共产主义,居然还在靠盗版捞钱,这要是传到国外的话那就太他妈的丢脸了——假如我们还有脸可以用来丢的话。不光是网络下载,其实我从很多年以前就有个猜想,那就是我以前买盗版光碟花的钱,绝大多数可能都进了某些人的腰包。至于你在报纸上看到最近又有几条生产线被打击云云,估计也是没交保护费的。在中国,你可以往奶粉里掺三氯氰胺,也可以往三氯氰胺里掺奶粉,但是有一件事你千万不能忘,那就是不能不往某些人的口袋里掺保护费。

    我倒不太担心以后就真的下不到电影了(相反,我更担心明早一出门发现邮箱里有一张2500欧元的罚单),反正有人建墙,就会有人搭梯。但是想到这件事对各大字幕组的打击,我就感觉跟吃了一只苍蝇一样的恶心。中国现在是一个扶老太要赔四万块,搭个人就成开黑车的国家,老师拿起课本的时候说学习雷锋好榜样,放下课本的时候就说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只有那些无私奉献的字幕组,还能让我感到这个国家的一丝人情味。侵犯了知识版权固然是他们不对,但他们也没有在电影里加上不时弹出的广告,没有问广大网友要过一分钱,而是凭着那种把好东西分享给别人的热诚,抽出自己的业余时间,每周都以最快的速度奉上精心翻译的作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要,真正达到了“为人民服务”的境界。而另一些寄生在纳税人身上却始终站在人民对立面的家伙,对这个国家的文明进步从来没有半点贡献,却还不知足的想从这些字幕组的口袋里掏钱,并且野蛮的封闭了他们辛苦打理多年的论坛。很多字幕组恐怕要因为这次的打击,就地解散;很多有志青年或许因为这样的遭遇,从此改变了人生观。这样的情节比人类历史上出现过最杰出的悲剧还要催人泪下,假如可以编成剧本,中国电影早就雄起了。

    这几年可能是房地产太红火,文化部门也有点按捺不住了,贼手四处乱摸,已经到了毫无顾忌的程度。前段时间有两个部门一边替大家治网瘾,一边又为了《魔兽世界》大打出手,把组织的内部矛盾暴露给了广大阶级敌人,完全就是缺乏大局观的表现。我倒觉得,文化部门干的,其实都是好事,要知道我每年一对一帮教,撑死只能转化三十个粪青,我们有关部门一出手,至少要得罪三十万个,而且丫不仅能开启民智,还能开启民愤,效率比我高多了。后来听说VeryCD出来辟谣,说网站并没有封闭,这时候我反倒不怀好意的想,你们还是做绝点,全封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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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7:04:25 |只看该作者
鸦片托起的“延安奇迹”时间:2010-06-25 10:07
作者:推倒柏林墙点击:2933次

  对于“**在抗战期间种鸦片”的说法,一个主要证据是共产国际1942-1945年间驻延安联络员彼得·弗拉基米罗夫所写的《延安日记》,作者披露出毛泽东在抗战期间沉溺于整风运动、培养个人权威,“每个人都在死记硬背党的文件,一个劲儿地进行自我批评”,对抗日则持打酱油态度,甚至暗中和日军勾结,除此之外更以鸦片作为主要经济来源,例如以下这段文字:


  “毛泽东邀请尤任到他的住地去,要教尤任打麻将。在玩牌的时候,尤任问道:‘毛泽东同志,特区的农民往往由于非法买卖鸦片受到惩办,而现在甚至连**领导的军队和机关也在公开生产鸦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毛泽东没吭声。邓发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以前特区只是把盐和碱运到国统区。我们一挂挂大车满载着盐出去,带回来的钱袋却是瘪瘪的,而且还只有一个钱袋!现在,我们送出去瘪瘪一袋鸦片,就能带回满满一车的钱。我们就用这些钱向**买武器,回头再用这些武器去收拾他们!’”


  类似内容在全书屡见不鲜。不过有部分我党的拥趸表示,《延安日记》这本书根本不能算数,因为它是作者死后二十年才由他儿子出版的,这段时期刚好中苏关系恶化,为什么苏联人早不出版晚不出版,非要挑这个时间点,分明是出于对敌宣传的需要吗!我估计这书要是台湾人写的,他们又要说这是**反动派恶毒的污蔑(**方面也确实有大量文件提到**的鸦片贸易),这书要是美国人写的,他们则会说这是西方反华势力赤裸裸的谎言,非得是我党自己真情流露坦白从宽自曝家丑,下一个罪己诏才能让他们信服不可了。


  撇开《延安日记》不说,还有一本我党元老谢觉哉写的日记,里面频繁出现一个神秘的字眼,叫“特货”。我党的拥趸又说了,这里的“特货”指的根本不是鸦片,而是当地的出产的花马池盐。事实真是如此吗?其实谢觉哉在书中曾将盐和特货并列,表明两者并不是同一样东西:“三,盐公司总能收销一部分盐。四,就是特货一项得的法币占政府收入……尽够支用。”这花马池盐何等牛逼,居然能单独支撑整个边区政府的财政?《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里同样多次提到这个神秘的“特货”,并且和食盐分列,“特货”的出口额竟占到总出口额的68%(第二名食盐连14%都不到),其平均价格更达到食盐的4000倍以上!


  更奇妙的是**只将特货销往国统区,严禁内销。《谢觉哉日记》中记载:“常常一小步差错,在群众中可闹出大乱子。‘特货内销’即其一例。”如果这“特货”真是花马池盐,何必如此?谢觉哉更写道:“毛说我党犯过两次错误,一是长征时乱拿人民东西(不拿不得活),二是种某物(不种度不过难关)——缺乏仁政观点的人,则认为这是直截有利的办法,甚至发展到某货内销。”这“某物”究竟是什么没有点明,恕我想象力有限,一个谢觉哉在自己的日记里都不敢写明、不能随意栽种和“内销”的东西,除了鸦片之外,我还真猜不出什么别的答案了。


  如果这还不够令人信服的话,最近我在东大论坛又看见一批国内公开的史料,更是铁证如山。如新华网《民主革命时期的镇原县边区政府》一文直接在“特货”后打了一个括号,标注“大烟”。《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中的《南泥湾调查》一文里亦在“特产地”下标注“收烟数”,文中更总结起了种鸦片的经验:“第一,贪多;第二,缺乏经验,未好好的采访老百姓的意见,如炮兵团下种时,老百姓说太早,种了不出来,我们不听,结果六百亩只出八十亩。其他施肥割烟皆不熟悉;第三,种子不好也有关系,老百姓存的多是一九三五年以前的种子。”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蒋介石1935年搞的“两年禁毒、六年禁烟”运动有相当成效。


  不仅是延安在大种鸦片,**控制的其它地区也在干相同的勾当。例如《湖南省大庸县志》里记载:“在大青山一年能收两万多两干板子大烟,作为军饷的主要来源。”《包头文史资料选编》里的《回忆大青山抗日战争与绥中地区财经工作》一文中更是干脆赤裸裸的歌颂起鸦片来了:“大烟!大烟!支援抗日救国的经费。”简直令人哭笑不得,你抗了毛的日,救了鸟的国。


  前天刚好又弄到台湾教授陈永发发表的《红太阳下的罂粟花:鸦片贸易与延安模式》一文,通过国内史料分析了“特货”对边区经济的重要性。1941年的时候**在延安基本是山穷水尽入不敷出,因征粮数太高导致农民大批出逃,就在这时“特货出口”横空出世,迅速扭转了局势。尤其是后来我党这鸦片种得越来越熟练,对走私的打击越来越严格,1943年中共还入超20多亿元,1944年则通过“特货”200多亿的出口额,瞬间转变为出超150亿,小日子越过越滋润,“特货”俨然成了我党支柱产业中的支柱产业,这就是所谓“延安奇迹”的真相。


  其实稍微对我党有点了解的人也知道,我党创造人间奇迹不行,吹牛逼吹出人间悲剧的功力倒是一流的,没有这些鸦片,我党当年早就玩球蛋子了。这支反政府武装流窜了大半个中国,一路四处出击干着美其名曰“打土豪”的打家劫舍的勾当,明明有战胜**的力量却不抗日,反而悠闲的成天边开舞会边种鸦片,拼着老命的往国统区里走私,真不愧是我中华民族的中流砥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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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7:05:2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是美工 于 2010-8-18 18:36 编辑

鸦片战争原来是这么回事

作者:推倒柏林墙. 2010-01-01 09:51:06.
把第一次中英战争称为“鸦片战争”,但实际上这场战事的起因绝对不是什么“英国为了倾销鸦片”。当时世界范围内吸食鸦片基本都是合法的(例如英美都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开始立法限制毒品),奇怪的是,这些不禁鸦片的国家反倒没什么人吸鸦片,倒是中国这个禁烟的国家对鸦片一往情钟。一方面清朝有很多人是拿着高官厚禄却没什么正事干,平时除了黄赌自然就是毒(这就像某个人均GDP不到三千美圆的穷逼国家却能在奢侈品消费领域独领风骚一样),而其它洋货要么是像钢琴一样玩不来,要么是像刀叉钟表睡衣之类不好玩。另一方面,乾隆禁烟之后,各地官员反倒可以找鸦片商收保护费了,收了黑钱还不用纳税,为了抢这块肥肉,不仅没有执行乾隆的政策,还拼着老命的引进鸦片,导致鸦片在中国越卖越红火。
一开始,皇帝老爷们对禁烟这事儿都不是很认真,直到道光年间,各地农民起义不断,清朝的鸦片军被打得找不着北,发现枪杆子不好使的道光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鸦片身上。其实道光也不想想怎么官兵抽鸦片农民就不抽的,当时的军队腐败不堪,平时也不好好训练,省下来的钱跑去吃喝玩乐,等上级领导来检查时才装模作样的表演几个固定节目,所以后来清军和洋人打白刃战时人数占优还是输得一塌糊涂,到甲午海战时更是在装备领先的情况下被日本打败。而皇帝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对军队一直是好生供养,这就给他们提供了抽鸦片的所有条件:金钱和时间。这样的军队战斗力本来就跟农民差不多,抽了鸦片就更没得玩了,这时道光才知道着急,发了狠要禁烟。但他哪里想得到那些本应帮他禁烟的人,既是鸦片的主要消费群体,又是鸦片走私的庇护者。对这些人来说,军队没战斗力关我屁事,大清的江山关我屁事,又不是我的,是你皇帝老子一个人的,我趁着现在当官使劲捞就是了。
这么一来,禁烟自然是无从谈起,直到最后道光才物色到了一个真正肯禁烟的人——林则徐,和英国人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说来搞笑,林则徐到广州禁烟,本来当地官员是想拿银子打发他回家的,谁知此人是真心办事,不吃这一套。今天我们说林则徐是民族英雄,其实当时官员们都当他是神经病,而且这种人真要放到今天的官场他还是要被当成神经病,要不了三两回合就得被和谐。林则徐到广州后不久就要求洋商们交出所有鸦片,还发了份照会:听说英美两国天气干燥,土质干硬,夷人都是把肉磨成粉食用,久而久之导致大便不通,只有中国的大黄和茶叶可解,皇上对你们有恩,你们也该配合我这个钦差的禁烟工作。我对你们这些外夷的伎俩再了解不过,所以别跟我耍什么花招,其实我们老百姓都很讨厌你们了,你们再卖鸦片,难保他们不会弄死你们……
这个大便不通还不是最离谱的,此前还有大臣建议道光严惩吸食鸦片者,怎么个惩法呢?这个大臣说,他听说红毛们是把吸鸦片的人系在竹竿上,用大炮发射进海里……林则徐还有一点很有意思,动不动就绑架民意威胁洋人,但其实言谈之中又经常流露出对民众的不屑,在他眼里,底层民众只有两种人:洋人的走狗与洋人的潜在走狗。可惜洋人对中国的了解程度,往往远胜这些ZF官员,鸦片战争爆发之前,英商安德森就建议英国ZF:据我观察,中国的老百姓普遍讨厌清ZF,等打进去时,我们不能伤害一般群众,而且应该张贴告示,说这场战争不是针对他们的。后来英军也照作了,于是清廷又大骂洋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
林则徐的照会一来,洋人第一反应是又他妈来要保护费了,正商量着该花多少钱摆平呢。其实当时洋人们是混得很悲惨的,清朝闭关锁国,重农轻商,本就看不起做生意的,又自封天朝上国,觉得自己天生就不用跟外夷讲什么平等,所以指定只有广州十三行才能进行洋货买卖,而且还不是洋人卖,而是由中国人中转,洋人不能随意接触其他中国人,而且也不能随意在中国走动,只能在圈定的范围内活动,换句话讲就是“外国人与狗不得外出”。清朝关税虽低,但那只是理论税,洋人在中国总免不了被横敲竹杠。而且那些贩卖洋货的中国人必须靠贿赂换取外贸执照,这个钱当然要算在商品价格里,导致洋货价格像中国的房市一样一路走高,本来中国人就不感兴趣,这么一来就更卖不出去了。所以说鸦片除了导致中国的白银外流,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职能,就是把民间的财产转移向了ZF。
在此之前洋商们一直都没遇到林则徐这款的,一时摸不清对方的来意,打算先观察观察敌情,回复林则徐说要用七天时间商量商量。林则徐本来觉得自己在这些夷人面前是充满优越感的,完全应该说一不二,想不到对方还要开什么委员会搞民主决议,一下把他给惹火了。林则徐查清英商颠地是“拖延战术”的主要智囊,立刻派人前去捉拿。后来差人去执行任务时耍了个滑头,说是“召颠地入城”,但英国人还是不放心,要求林则徐承诺24小时内放颠地回来。大清可从来没什么拘留最长期限之类的说法,都是想关多久关多久,所以林则徐一听,你这不是他娘的放屁吗,马上抓了两个买办(即汉奸)到英国人那里示威。这下英国人才明白事态严重了,一时间竟不知所措。
这时另一个主角——英国驻华商务总督义律——登场了。说来搞笑,此人作为鸦片战争引发者之一,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反鸦片者,他认为鸦片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在一个明令禁止鸦片的国家内走私鸦片更是有辱英王的名誉。义律一听林则徐要动颠地,马上急了,匆匆跑到商馆去,谁知林则徐给他来了个有去无回,等义律一进去就把商馆给封闭了,撤走所有的中国人,勒令中国人不得再与洋商接触,否则以汉奸论处,还来了个断水断粮。义律一看这架势,是要把人活活逼死,马上给林则徐写了封信,大意是威胁说你再这样难保两国不会打仗。林则徐在下面加了批语:“天下万方,何处与天朝相提并论?‘两国’称谓,难道是指英国和美国说的?”其实义律与林则徐交涉数次,基本处于鸡同鸭讲,双方都以武力威胁对方,但又都不惧怕对方的武力,只不过义律是嚣张但有底气,而林则徐根本是无知者无畏,所以两个人都奇怪了,靠,他怎么就不怕我呢?其它内容基本上也是有听没懂,例如林则徐对这封信是这样回复的:先大谈因果报应学说,举了一些坏人突然暴毙的实例,接着谈中国对英商的恩情,又讲到没有茶叶洋人就会大便不通而死的问题,另外民意沸腾,举国激昂,再不交出鸦片,小心吾皇天威降临……
但总体而言,林则徐没直接进去把洋人杀掉,已经是非常客气了。至于他不这么做的原因,其实就是想展现泱泱大国的风范,表达天朝对这些外夷宽宏大量的姿态。义律那边被断水断粮也受不了,再加上搞走私本就理亏,于是跟英商们商量能不能把鸦片全部上缴,这里他也耍了个滑头,说你们这些鸦片损失将由ZF来处理。英商一听乐坏了,这等于是把鸦片送给中国人,再从英国ZF那里拿钱,当然是十二万分的乐意,当然他们也知道义律是在打官腔,他本身也没那么大的能量给赔偿问题打包票,于是又集资给一个马上要回英国的商人,让他到议会去活动活动。理论上来说英商本来是一毛钱都拿不到的,在鸦片战争打响之前,英国ZF的态度一直是“你们走私你们活该”,大清爱咋咋地我们才不管你们的损失,连英国军舰都回复义律说不会保护违反他国法律的走私行为,但后来随着鸦片战争打响,情势直转急下,也算这些鸦片贩子好运了。看到这里各位应该发现一点,其实英国之所以来侵略中国,跟虎门销烟是完全没有关系的,他们的ZF本来没打算跟鸦片走私扯上关系(当时英国ZF也不了解英商的处境,对英商来说,鸦片贸易怎么看都不像是“走私”,因为来接头的不是ZF官员,就是清朝水师)。战争的真正起因其实是以下两件事:甘结与林维禧案。
英商在义律的怂恿下,把所有的鸦片全部交了出来,林则徐也终于解除了对英商的包围。但禁烟的事却还没有完。林则徐又要英商签订“甘结”,其实就是保证书一类的东西,内容是禁止“一切来人”进行鸦片走私,否则一经发现,“货尽没官,人即正法”。这甘结的有趣之处是带有中国特色的连坐效应,他要英商不仅对自己的船负责,还要对别人的船负责,不仅对英国人负责,还要对所有国家的人都负责。其实林则徐早在对付吸食者时就采用了“五户连环保”政策,但他不知道洋人是绝对不会答应这种要求的,不然万一哪天船上有人夹带鸦片,弄不好自己小命也要玩完。林则徐觉得义律是这帮人的头头,要他代表所有洋商签字,义律告诉林则徐:我不能代表那些英商,就算英国国王也代表不了他们。林则徐一听又怒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你这不是存心忽悠我吗?但他还是很有风度的教育义律:你骗我说你自己不能代表也就算了,但你说英国国王都不能代表,你这可是叛国啊,叛国大大的不好……
又是鸡同鸭讲。义律死活不签,最后全体英商撤出虎门,到葡萄牙人的地盘澳门交易去了。但林则徐连自己地盘以外的事也要管一管,命令义律要么回来甘结,要么从此滚出中国,义律却坚决不从,提出以下几点:清朝将无辜者和走私者一起在商馆里拘禁七个星期之久;鸦片贸易受到中国官员的鼓励和保护,事实上他们所从事的贸易里,没有一项是像鸦片这样有“固定收费”的(言下之意其它产品要交的苛捐杂费更多)。义律一是担心英商人身安全再受威胁,二是希望林则徐先检讨一下大清自己的错误,但他们还没注意到一点:林则徐对付过吸鸦片的中国人,对付过提供鸦片的英国人,对付过卖鸦片的中国人,惟独没有对付那些保护鸦片走私的人,这就是清朝官场官官相互的微妙“潜规则”,英国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理解的。林则徐又搬出民意恐吓义律:沿海民人,莫不视波涛如平地,倘一触动公愤,则人人踊跃思奋,虽欲阻之而不能矣……
甘结的事久拖不下,双方旧怨未平,新仇又起。当时几个英国水手醉酒后与中国人发生冲突,双方群殴,一名叫林维禧的同志不幸为国捐躯。事发后,英国水手立即花钱私了,请家属封口,但两天后还是让义律得知此事,前来调查,先给受害人家属赔偿,再分别悬赏,请目击者指出致命一击是哪个水手造成的、是英国人先挑事还是中国人先挑事。又过了两天林则徐也知道了(英国水手的钱真是白花了),二话不说,要义律立即交出凶手,杀人偿命。义律哪敢把人交出来啊,那时英国人判案还得给被告个申诉的机会,而我国的衙门就是八个字:大刑伺候,从实招来,狗熊被打完都会承认自己是兔子,而且林则徐根本不在乎是谁杀了人,反正我死一个你也得死一个,随便哪个都行,这一点对尚未查清真相的义律来说更是无法接受。当时英国已经采用陪审团制度,义律提出要设立一个英式衙门,请林则徐前来观摩,林则徐一听愣了,你们这些外夷还有衙门?当下拒绝。后来义律自己把人给审了,五名水手分别监禁三个月至半年不等并处以罚金,义律还特别强调,这些人必须被关押在英国而不是中国的监狱。
义律当时的处境是很尴尬的,水手在中国杀人,本来应该接受中国的法律审判,但当时中英之间的文明程度实在差距太大,到了不能为人接受的程度,这就好象今天中国人到哪个非洲国家打工,一不小心触犯了当地法律,结果被判用火烧死后由当地土人分而食之,中国人肯定也受不了。当然中国ZF肯定不管这事儿就是了,义律却表示绝不会让大英公民接受“野蛮肉刑”,拒不交出凶手。后来义律无奈之下想了个庸招,他骗林则徐说根据《万国公法》,他是拥有“领事裁判权”的,这件事应该根据英国法律来判。谁知林则徐还真找自己的美国私人医生伯驾翻译了一下《万国公法》,虽说翻译出来的内容是一个字也看不懂,但据伯驾所说,没有“领事裁判权”这一说。而中国第二次接触《万国公法》已经是二十多年后了,从这个角度来说,讲林则徐是“开眼看世界第一人”倒也不算错,可惜“第一人”也就是这么个“没有茶叶则大便不通”的水准。
说到这个伯驾,虽说他是林则徐的医生,却从来没有见过林则徐,因为林则徐不愿与外国人直接接触。好在他的毛病伯驾靠远程治疗也给解决了,伯驾在林则徐的病历上是这么写的:“从医学上看,这个病案没有可以值得引起兴趣的地方。事实上,这位病人从来也没有见到过,但是我想,对于这样一位著名人物,他的行为是中英这样两个大国间破裂的近因。”后来伯驾想给林则徐送三样礼物:一本地图册、一本地理书、一架地球仪,谁知林则徐要伯驾先填“请愿书”,意思是说给我送礼是你的荣幸,得先请愿,我答应了才行。伯驾一气之下便没有再送,不然不知林则徐是否能真正的“开眼看世界”了。
义律这招算是昏到极点了,他想利用中国人对国际法的无知来解决此事,但就算“领事裁判权”真的存在,他眼中无知的中国人们又怎么可能遵守呢?更倒霉的是又遇到这个“开眼看世界第一人”,林则徐一听《万国公法》里没有什么领事裁判权,一下火了,甘结的事还没搞完,你丫又忽悠我,看来对你们这些野蛮外夷是客气不得了。林则徐故伎重施,又来了个遣散华工、断水断粮,逼义律交人,当然了,针对对象不仅是义律,而是所有英国商人。这种事情连续发生两回,义律是真的受不了了,内心早已动了杀机,但他还想着能和平解决此事最好。对于甘结,义律先是提出可以具结,但只能“货尽没官”,绝不能“人即正法”,林则徐却一口否决,坚持要砍人。后来林则徐也玩了个花招,说要么这样,你不具结也可以,但船要让我搜查一遍,看你还有没有鸦片。以林则徐的看法,是个人都该知道大清是怎么搞搜查的,义律应该不会笨到答应这种要求,具结只是签个字的问题,相信义律还明白个中利害关系。但义律还偏偏不明白,说这个好,欢迎来搜。林则徐这下被搞郁闷了,琢磨着义律这红毛可能还不太了解大清国的基本国情,只好亲自教育义律“大清式搜查”到底是怎么回事:首先我们效率比较低,需要花两百天才能完成搜查,到时你的货物也该发霉了;另外搜查过程中肯定会弄坏弄丢点东西,大清可不负责任。但义律觉得钱的事小,甘结可是要人命的啊,于是老话一句:欢迎来搜。
这可把林则徐气得不行。此时一票英国人也快渴死了,双方都感觉道理说不通了,有武力解决问题的打算。义律去九龙寻找淡水,遭到当地官员“五六小时的延宕和令人发怒的拖辞推诿”,终于发出最后通牒:再不给淡水,将击沉眼前一切中国船只!而当地官员根本没拿这些不知哪个旮旯里冒出来的野蛮人当回事,中英间的第一次冲突就这么开始了。我一直觉得,如果仅仅因为义律不肯具结就将第一次中英战争称为“鸦片战争”来混淆视听的话,那称其为“淡水战争”应该也完全说得过去。后来各种小冲突又出现数次,水勇们向林钦差汇报自己的“辉煌战果”,林则徐不疑有诈,发挥了我国“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的光荣传统,告诉道光我军“七战七捷”。其实你看当时的战报是相当有意思的,里面文学创作的气息非常浓,读起来很像武侠小说。清朝士兵笔下的英国人从来不会留下尸体,不是滚落悬崖就是落水无法打捞,只看到水面上漂浮着洋夷的帽子,而我们的兵器上则沾满血迹。一句话:战果丰厚,证据没有。而道光和林则徐这两个人已经被忽悠得快要高潮了。
消息传到英国后,议会进行了辩论,双方就出兵与否的问题争得不可开交,主要观点如下:中国人以优越人种、天朝上国自居,对英商横加侮辱,更屡次侵犯人权,以性命相威胁,甚至两次危及没有进行鸦片走私的无辜英商,并影响到鸦片之外的贸易;中国的法律仿佛是专门为贪官勒索而设置的,既无法执行又荒谬野蛮透顶,而且与中国进行贸易需要交纳比关税高得多的保护费。结论:对这样的野蛮民族,讲道理讲不通,只有先把它揍服帖了再说。271:262票,九票之差,战争打响,蒋廷黻有一句话精辟总结了鸦片战争的实质:战争之前我们不给他们平等,战争之后他们不给我们平等。其实战争打响之前英国还是给过中国和平解决问题的机会,派人坐船来送最后通牒,但中国守军看不懂船上挂的白旗子是什么意思,照面就打。之前中国水师曾挂着红旗子满地乱蹿,被英军误以为是来打架的,也是见面就轰。我时常觉得,两国既然已经沟通不能到这种地步了,真的没什么比打一架更好了,就算这最后通牒送到了,双方的战争也不可能因此终止啊。
林则徐在开战之前还给英国国王写了封信。其实本来是想给美国国王和英国国王各写一封的,后来一打听发现美国连个国王都没有,而英国的国王是个女人,这下对两国更是鄙夷了。为了翻译这封信林则徐破天荒的见了几个外国水手,请他们代为翻译,水手看完信之后差点没笑喷出来:首先吹嘘大清皇帝有多牛B,统治了整个天下,恩泽四方;然后夸奖英国女王一贯恭顺,仿佛在表扬一个藩属国的酋长;接着大谈中国对英国的恩惠,无非又是没有茶叶英国人就要大便不通而死;再来教育女王因果报应学说,讲述坏人突然暴毙的实例;最后像命令下属一样让女王“接到此文之后,即将杜绝鸦片缘由速行移覆,切勿诿延”,否则“我天朝君临万国,尽有不测神威”……
后来的战事就不做细表了,反正清朝一路胜利胜利再胜利,前进前进再前进,突然不知怎么回事一下就失败了,至少在道光眼里是这样。然后大家签条约,坐下来吃个饭,这事儿就算完了。至于那《南京条约》的内容,除了我们教科书上学的割香港、赔白银、开五口之外,还要求清朝赦免一切在华关押的英国人,不得对那些和英军有接触的中国人(俗称汉奸)秋后算帐(看人家这人权工作搞的),关税必须是固定的并且明确的,不准再用法律规定以外的项目敲诈勒索英商,允许英商在沿海五口居住,贸易不必再通过广州十三行之类机构中转。还有一条:双方ZF来往,必须平等,清朝不能再用训孙子的口气和英国人说话。到后来又通过《五口通商章程》获得了真正的领事裁判权,说到底,这些“不平等条约”的内容除了打开贸易壁垒、防止敲诈勒索之外,其实就是为了防止前文所述的一切状况再次重演,割香港和领事裁判权这两个主意正是由义律提出的,目的就是要给英国人一个能安全居住的地方。
顺便一提,现代人讲割让香港是丧权辱国,但其实道光当时用的词叫“暂行赏借”,都被打成猪头了,他还时刻不忘天朝上国的威仪,所以我认为讲“割让”是对前清先帝莫大的侮辱。而中国鸦片战争支出的战费比英国人还高三倍,这里面有多少钱是正儿八经花在战争上的还真没人能说得清。至于鸦片贸易问题,当时中方代表问英国为什么你们本土不禁止栽种鸦片,为什么要拿鸦片来毒害中国,英国代表璞鼎查回答:
“这(在英国禁种鸦片)是不合乎英国宪法的,这是做不到的。即使英国ZF用专制的权力禁止鸦片的种植,对中国亦毫无益处。中国人不将吸烟的习惯彻底扫除,这只能使鸦片的贸易从英国手中转到别国手中去。事实上,鸦片问题应由你们自己负责,假使你们的人民是具有道德品质的,他们绝不会染此恶习;假如你们的官吏是廉洁守法的,鸦片便不会到你们国中来。所以在我们的领土以内,鸦片种植的前途,主要的责任是在中国,因为几乎全印度所产的鸦片全销于中国,假设中国人不能革除吸食鸦片的恶习,假设中国ZF的力量不能禁止鸦片,那么中国人民也要设法得到鸦片,不管其法律如何。因之,若将鸦片的入口,使之合法化,使富户和官吏都可参加合作,这样便可将走私的方便大加限制,下便人民,上裕国课,岂不甚好?”
其实早在鸦片战争以前,大臣许乃济就提出:现在的情况已经发展到了哪怕英商不入港,中国人也会争先恐后前去接货的地步,既然禁也禁不住,还不如将鸦片合法化算了。不仅要合法化还要引进本土种植,这样还可以阻止白银外流。确实,等大清牌鸦片生产出来,再加上领先世界几十年的鸦片吸食和烟枪制造技术(这是大清国最可引以为豪的高科技,一如今日的金盾工程),那GDP是哗啦啦的涨啊。道光一听当下便有点动心,但后来许乃济又加了一句话:吸鸦片的都是社会渣滓,这些人吸死也不足为惜。这句话一下得罪了好多不该得罪的人,再加上驰禁本身就是违反各地官员利益的(不然他们怎么收保护费啊),道光又被林则徐那几“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刺中要害,后来许乃济便成了清朝道德堕落分子的总代表。
璞鼎查又教育中方代表,英国强大的真正原因是“自由的制度和商业”,请中国也效仿。当时可不说“西方的制度不适合中国”,而是干脆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所以基本都是左耳进右耳出,而且中方代表比较为难,不敢跟道光提鸦片合法的事,于是提议:不如这样,以后我们关照你们的鸦片贸易,有我们罩着,合不合法都无所谓啦。璞鼎查不想搞中国特色,说英国ZF不愿承担走私的不义之名,中方代表一商量,最后说:鸦片就算合法,难保那些人不偷税漏税,如果英国ZF能先代交500万两税款,我们可以代为跟大皇帝商量商量。璞鼎查一听愣住了,你们自己缉私不力,还要英国ZF帮你收税?开玩笑。璞鼎查发现这些人害怕跟道光提鸦片合法化的事,根本就说不通,干脆不再提鸦片的问题,后来鸦片贸易就继续以走私形式存在了二十年。这无疑是给历史教科书一记最响亮的耳光。当然,“强行打开中国的门户”这个“罪名”倒是不假,不过我觉得这没什么值得悲伤的,因为闭关锁国本就是件坏事,何况它也不是中国人民的民意,而是皇帝老爷一个人的旨意,皇帝自己悲伤就算了,老百姓跟着瞎起什么哄?
另外,“鸦片战争”在英国不属于必修课范畴,所以虽然中国人很拿这个当回事,动不动就血泪控诉一番,但你要去问英国人,基本上都不知道鸦片战争是怎么一回事。你要说“第一次中英战争”对方就更惊讶了,什么,中国和英国还打过仗?……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其实完全没有意识到英国人的军队到底有多厉害,很多未参战者,包括皇帝老子,还觉得双方实力其实相差无几,只不过胜败乃兵家常事而已(因为我们一直在胜利,是最后不知怎么搞突然一下就失败了),对民间就更不能讲朝廷惨亏了,因此,虽然英国人提出要“平等”,但在很多清廷官员和普通百姓眼里,蛮夷依旧是蛮夷,这种态度便决定了之后还要有第二次鸦片战争。
本来根据《南京条约》,洋人有权入五口定居,但由于鸦片战争期间英国人和广州人打过架,后来广州人便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反入城斗争”,阻止英国人入城。当时的两广总督耆英表面跟英国人说这事我们一定处理,背地里其实暗中怂恿乡勇,把这事儿一拖就拖了五年。这些英国人也是好耐心,当年义律才体验了五个小时的中国特色的ZF办事效率就动武了,这些人居然能忍五年,但到了1847年,终于忍无可忍,挥军攻陷虎门,准备武力入城。耆英是知道英国人的厉害的,一见对方动粗就怕了,急忙允诺英国人“目前条件还不具备,两年后一定让你们入城”。英国人哪知道耆英马上就要调走了,中了对方的奸计,还真傻兮兮的等了两年,结果到1849年,英国人满心欢喜的来到广州,迎接他们的是新任总督徐广缙和巡抚叶名琛,带着十万乡勇准备和英国人决一死战呢。英国人这时候才发现中国人说话就跟放屁似的,但当时也没准备打仗,于是掉脸就走了。洋人这一走,广州举城欢腾。重大胜利啊!徐叶二人都轻而易举成了民族英雄,得道光封爵嘉奖。后来叶名琛想,这事儿既然能拖七年,再拖七十年也无妨,更总结出对付洋人的“独门秘诀”,就是压根别搭理,对方提什么要求一律拒绝就行,这样问题就“解决”了,还能得皇帝褒奖,升官发财,因此“遇中外交涉事,略书数字答之,或竟不答”。当然洋人也不会那么好欺负,其实心中积怨已深,一忍再忍,只等一个借题发挥的机会。
到1854年,英国援引《中美望厦条约》中关于十二年期满双方可协商修约的规定以及《中英虎门条约》中的“最惠国待遇”,也要求协商修改《中英南京条约》。其实英国的要求是完全没有道理的,首先最惠国待遇根本不包括“修约”这一项,其次《虎门条约》到1855年才到修约之期,而英国人却说它是《南京条约》的粘附条约,所以时间要从《南京条约》算起。这种问题只要大清援引几条国际法就可以打得英国人哑口无言打道回府了,偏偏大清闭关锁国又狂妄自大,举国上下竟无人懂法,而英国人想利用的正是这种无知。美国发现中国人是真呆,马上也兴奋的说要修约,其实《望厦条约》要到1856年才能修约,但是美国人也说我有“最惠国待遇”,英国人能修我也要修。法国一看,我靠,还能这样玩啊!于是也要修约(《黄埔条约》)。但其实都是扯淡。
顺便一提,美国人与法国人的约可不是打来的,而是借英国人的光“吓”出来的。当时中方代表耆英在签《南京条约》时深刻体验了英国人的厉害,将同为白人的法国人和美国人都视为同一级别的强悍国家,两国只需稍以武力恐吓之,耆英就只得老老实实的在条约上签字了。当时美国人对清朝那套天朝上国的作风已经是非常了解了,知道对中国这样无知自大的国家只有用残酷的事实教育对方,你稍微讲点礼貌都会被当作是来朝贡的,所以美国代表顾盛收到的硬指令是假如中方不肯签约,那么一定要面见皇帝,而且绝不下跪,不满足这条要求,兵戎相见。而耆英怕的正是这个,让一个美国人站着和皇帝说话,这还得了?对他来说要确保两件事,第一不能跌皇帝的面子,第二不能再打仗,至于条约什么的爱签多少都无所谓了,爽快的就把《望厦条约》给签了。到后来法国人来中国时,带了八条军舰,此时耆英已有如惊弓之鸟,法国人还没开口威胁呢,耆英就卖国了。反正一回生两回熟的,也不是头一回签,破罐子破摔了。说实话只要不是赔钱割地的条约,清朝都是很爽快的。
当时法国人对中国也不是特别了解,还想拉拢中国人入伙呢,提出几条要求:第一互派公使,大家就算结盟了;第二给中国进贡天文学家,算是示好;第三让中国派人去法国深造,学习造船和水战,对付谁呢?当然是对付英国人了,法国自称是“英国的老师”,只要中国肯跟着他们学,对付英国不成问题。耆英一听法国要往北京派什么公使,当下拒绝,至于天文造船水战这些东西,我们很牛逼的,不需要你们来教。法国人一听傻了,靠这是怎么回事啊,天上砸馅饼都不要?于是面露狰狞:给你三条路选,第一法国派公使进京见皇帝,第二法国给皇帝送一个天文学家,第三开放天主教,不然大家只好开打了。我怎么听都觉得还是选前两条比较好,但耆英一听就蒙了,你这三条路都是要我的命啊!前两条他甚至都不敢跟皇帝讲。思前想后,见皇帝是肯定不行的,因为法国人不肯跪啊,那就只有跟皇上商量下开放天主教的事了。后来耆英对道光连哄带骗带吓,终于交涉成功,洋教冬眠多年,总算又在中国复苏了。
这边英美法还自作聪明的发着青天白日大梦想欺负中国人不懂法,那边叶名琛又是“略书数字”,除了严禁三国公使入城以外,对三国公使的各项要求只有两种回答:要么拒绝,要么干脆不回答。当时英国人对这个叶名琛的作风是非常了解的,知道跟此人讲理绝对讲不通,而且当时广州人民又忙着起义推翻清ZF,想必叶名琛也没空搭理他们,于是三国公使一路挥师北上,准备到上海一带寻找别的官员传达修约的请求。谁知这叶名琛可没闲着,这头拒绝了,那头就汇报了咸丰,寥寥数语,只说英国人要修约,请皇上放心,此事为臣自能搞定,洋夷若来,叫他们来见我就行。当时满朝上下其实连“修约”是什么意思都搞不清楚,《望厦条约》里关于修约的内容早被他们忘得差不多了(本来就也没记住),可见“丧权辱国”这种说法是严重失实的,至少对清廷是如此。叶名琛因是民族英雄,又平叛有功,咸丰对其充分信任,回复说“你办事我放心”。
这下糟了。三国公使跑到上海,会见了江苏巡抚吉尔杭阿。吉尔杭阿头脑还算清醒,当时正剿着长毛,知道三国公使暂时不能惹,也知道叶名琛的德性,于是提议咸丰赶紧派个钦差同叶名琛一起处理此事,其实是想防止叶名琛独揽大权,刚愎自用,坏了大事。咸丰一听这话就不耐烦,把吉尔杭阿大骂一顿,吉尔杭阿没办法,只好转告三国公使:老大叫你们找叶名琛处理此事。三国公使刚从那里过来,怎么可能再回去呢,于是继续北上,到了天津,离皇帝老子也越来越近了。这回只出来两个副科级干部接待公使,一句话:修约我们管不了,老大请你们再去找叶名琛。这时三国公使终于体会到什么叫“踢皮球、打太极”了,虽是愤懑,却又无计可施,修约至此又不了了之。三国此时已达成共识:对付中国,不动点武力是不行的。
但列强们此时都处于师出无名的状态,因为这次修约仅仅是“骗约”,所以他们都在等一个名正言顺的切入点。1856年,这回是真到《望厦条约》修约之期了,来的美国公使正是林则徐的洋医生伯驾。伯驾联络英法公使一起去修约,但英国公使认为去了也白去,何况英国的“修约”性质本来就类似用棒棒糖诱拐无知儿童,真诱拐成功了反而落下话柄,所以虽然他们很想痛揍中国一顿,但不打算利用修约问题大作文章。法国公使称没有收到ZF指令,暂不行动。这回美国单独来修约,由于合乎法律,倒是理直气壮,但美国始终绕不过叶名琛这道坎,而叶名琛仍是采用先前的两条秘诀:踢皮球加拒绝。这还真是前所未闻的外交手段,不过伯驾倒是没有调兵谴将跟大清大干一场,他就像英国人当初放弃了入城一样,放弃了修约。伯驾跟当年一样敏锐,他知道中英上次因林则徐决裂,这次还得因叶名琛决裂,到时再坐收渔利也不迟。
就在洋人们对大清的不满逐渐积累到顶峰时,亚罗号事件发生了。中学历史知识比较扎实的应该记得,我国教科书把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原因归结为亚罗号事件与马神甫事件,对这两件事语焉不详且定性为“英法入侵中国的借口”。而香港的教科书归纳了四个原因,除了以上两件事,另外两件就是“入城问题”和“修约问题”。事实上,列强们正是由于“入城”和“修约”问题而积累了大量怨气,而亚罗号事件仅仅是怨气的爆发点而已,大陆的教科书却不能如香港一般客观,有意忽略或淡化了前两件事,下三滥赖皮狗式的“反入城斗争”在教科书里更成了什么了不起的重大胜利和反帝斗争,和一百五十年前愚蠢清廷的想法别无二致。
亚罗号事件的真相至今仍有争议。亚罗号为在香港注册的船只,叶名琛当时认为船上有一名海盗,将一船十二名中国人全部缉拿,并且扯掉了船上的英国国旗(争议点就在这里,叶名琛坚称中方没有扯英国国旗,另外也有学者认为亚罗号的执照已过期,法律上不能再挂英国国旗,所以扯掉了也不算是对英国的侮辱,还有观点认为船上并没有所谓海盗)。这件事本来可大可小甚至可无,但当时的英国海军上将包令和驻广州领事巴夏礼对“入城”这口恶气已经憋了快十年了,他们想要的就是小题大作,不仅要求中方立刻释放船上的水手,还要向英方道歉。英方的要求其实相当无理,因为叶名琛缉拿的罪犯是中国人,按双方条约,领事裁判权是不起作用的,而叶名琛非但没有抓住对方的把柄据理力争,反倒把人给放了(主要是太平天国运动势如破竹,咸丰下了命令,让叶名琛尽量不要再开战端,不然估计放人也是没戏的),但是拒不道歉,总而言之,面子最要紧,其它可商量。
叶名琛还没看出这回英国人就是来打架的,于是就为了这么一句道歉,广州又被英军蹂躏了。真开打之后英国人倒也不提道歉这码事了,一句话:让我入城。这时叶名琛虽然兵败如山倒,但他一听,什么呀,原来英国人只是想入城啊!叶名琛过去的经验使他深信一点:在入城问题上,英国人玩不出什么花样来,这次一定又是闹一闹就滚蛋了。这时他还认为英国人只是来吓唬他的,只要挺一挺就好了,于是汇报咸丰说打了大胜仗,还干掉了英军的总司令,咸丰则批示说:干得好,不过也别把英国人逼急了,等他们来悔罪时给个台阶下就行了。当时曾有大臣秉明实情,结果咸丰回复说这是英夷“造言耸听”,令该大臣“勿为所惑”。此后叶名琛派人去香港收集英国的情报,不过他犯了个大错:他自己对咸丰撒谎,手下又怎么可能对他说实话呢?搜集回来的情报不是英国被俄罗斯痛揍,就是英国被印度痛揍,要么就是财政紧张、入不敷出、经济危机、失业狂潮、工人罢工,总而言之一句话,英国日薄西山,即将完蛋。这下他更坚信英国人玩不出什么花样,干脆连战备都不做,还要士兵不要开炮还击,夷人“天黑就走”。直至英军破城,叶名琛正好出去烧香,没给英国人逮到,英国人又兵力不足,暂时撤出广州,叶名琛更相信对方是来唬人的。就在这种信念的支撑下,叶名琛出乎意料的镇定,后世戏称其为“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的“六不将军”,一直到他被英国人抓走为止。
对于本国军舰在广州的行动,英国议会认为是“滥用武力”,投票要求英军撤军,结果强硬派的外相巴麦尊解散议会重新选举,并在大选中大胜,不然英国要是真的撤军了,叶名琛可又要成民族英雄了。后来由于此人一手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咸丰对他的态度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民族英雄一下又成了千古罪人,不可不说是讽刺。其实叶名琛“六不”倒也有原因,当时内战打得正凶,军饷都发不出来,人家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与其说叶名琛是真的相信英国“开几炮就走”,还不如说他是无奈之下,大搞自我催眠呢。
姑且把时间轴往前拉一年,回到马神甫事件上。当时根据中外条约,洋人只能在通商五口活动,其它地区依然处于洋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状态,法国神父马赖同志却闯入广西传教(教科书上说此人是无恶不作,广西是“依法处理”,于史毫无根据,纯属胡扯),结果被就地正法。按双方条约,发生此类事件,应先将人送至附近领馆,再作处理,绝不可上刑,更不能杀头了。法国这回是理直气状的要找中国讨个说法,要求的仅仅是赔款和道歉,偏偏两广总督又是叶名琛,两个字:拒绝,结果马神甫事件又成了悬案。
美国要求修约,英国要求入城,法国要求赔偿道歉,全都卡在了叶名琛这个硬角头上,统统成了悬案,所有的不满在1856年完全爆发了。不过美国虽然很想揍中国一顿,但当时黑奴问题闹得正凶,而且第一次鸦片战争又得了甜头,你们上去打,我负责事后出来吓人就行了,于是不肯发兵。法国其实也想再沾一次英国的光,但一个国民被杀又得不到说法,再不出兵就说不过去了,只好跟着英国一起上。而俄罗斯对中国眼馋已久,此时也跳出来兴风作浪,准备坐收渔利。于是乎,一支英法联军,承载着英美法俄这四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的野望,向着广州进发了。
广州瞬间破城,叶名琛被捉走。咸丰收到奏折,顿时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么我们一直胜利胜利再胜利,突然就破城了?于是批阅道:览奏实深诧异!
英国跟中国打交道,累积了不少经验,其中一条就是:你就是捣翻中国的半壁江山,大皇帝也不会在乎的,必须直接捣他的家门。这时距第一次鸦片战争已近二十年,天朝诸臣早就忘了洋人打仗到底是什么样的了,结果等号称最强的大沽炮台惨遭秒杀,咸丰还在那里莫名惊诧。怎么办,签约呗,签完约吃饭,这回清廷还觉着这四个是连体婴儿,对没参战的美国和俄罗斯也是有求必应,结果美国又白捞一个条约,俄罗斯也狐假虎威,正式进入中国,法国和英国更是没的说了。顺便一提,这回主持工作的仍旧是耆英同志,咸丰觉得此人和洋人交情应该大大的好,说不定可以讨点便宜,谁知广州破城时,英国人便从衙门公文里查清耆英当年在入城问题上那套假调解、空城计的把戏,对耆英百般奚落,耆英一气之下返回北京,留下几个既无外交经验又无交割权限的菜鸟官员,在谈判桌上基本是任人玩弄。后来咸丰一气之下,赐耆英自尽,理由“擅自返京”。
《天津条约》相对之前的条约,主要变化是允许外国军舰进入长江,允许外国人进入内地,增开通商口岸,允许外国人进入北京设立使馆。综观两次鸦片战争所签各个条约,内容其实并无什么不平等之处,大开国门本就是与时俱进,赔款属于国际惯例,至于理论上比较出格的军舰入江、割让香港、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这四条,军舰入江只能怪清廷无能,长年内战,无力保护外侨,那就只好让人家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割让香港则是因林则徐两次给所有英国商人断水断粮,说到底还是安全问题;领事裁判权盖因中国文明程度太低,法律极其野蛮,外人不能接受;至于协定关税,就只能责怪那些敲诈勒索外商的贪官了。
当然了,方式是极其不平等的,法律上仍称其为“不平等条约”。但这样的不平等也是中国自己招来的,若是中国能早点放下身段,先摆出一点平等的姿态,本来也不会无端遭此命运,除了俄罗斯与日本确实野蛮以外,英法美大体上都是讲道理的,而中国若能早日和洋人平等互待,学习对方的先进技术,日后更不可能任俄罗斯与弹丸之地的日本宰割。薛福成这些第一批出使西方的人,目睹中西方的巨大差距,传统观念逐渐崩塌,敏锐的指出:西方人对中国人以诚相待时,中国人想的从来是怎么再多捞点小便宜,而当西方人转用武力威胁时,中国人马上就妥协退让。事实上,清朝的历史就是这么个循环:因自己的自大和愚蠢惹怒洋人——被揍——签条约——清廷不肯执行——再次惹怒洋人,从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一直持续到1900年庚子之战,上国的威仪终于被揍得荡然无存。这段期间内,中国在某些方面得到了长足的提高,而唯一失去的,大概就是虚浮的皇家尊严和那不能为人民所分享的所谓“主权”了。
现在故事还没发展到1900年,所以皇家的尊严还是暂时不能丢的。根据《天津条约》,签定之后,外国使节应进京换约了,这是所有的残酷现实里最让咸 丰慌张的——外国人要进京面圣了,而且不会三跪九叩!这是对遗续千年的那点帝皇威望和“万国来朝”之类梦呓的最致命的一击,也是咸丰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的。咸丰恐慌到了什么程度呢?他甚至想以鸦片合法、取消一切关税、再多赔几百万两白银为筹码,阻挡洋人进京面圣,后来又想在上海换约、在海上换约,千方百 计阻挠,足见皇帝心中的价值取向——一切现实的国家利益,都可以对其皇者之尊让步——只可惜战败者在谈判桌上是没有发言权的。此时咸丰亲自主持外务,但水 平实在不比叶名琛高竿多少,他所能使的那点计谋,无非就是“先派乡勇与夷交战,朝廷再出面调解”之类老掉牙的帝王权术,满脑子柔远羁縻之类安抚藩属国用的 老套路,殊料洋人根本就不吃咸丰的智库里所保存的任何一套方案。这种完全超越自身理解范畴的危机,再加上他那阻止洋人入京的莫名其妙的坚持,此时的咸丰可 以说是大脑短路,行事作风已完全不可理喻,咸丰帝本人成了继林则徐、叶名琛之后的第三个二百五,而且他的二百五行为直接导致了“万园之园”圆明园的被焚。
《天津条约》上虽然有咸丰亲笔签名,但清廷朝野上下,竟把该条约当成一纸空文,仅作“缓兵之计”,负责签字的桂良上奏说:“此时英、法两国和约,万 不可作为真凭实据,不过假此数纸,暂且退却海口兵船。将来倘欲背盟弃好,只须将奴才等治以办理不善之罪,即可作为废纸。”咸丰觉得此计甚妙,只待时机一到 便可执行,这样舍桂良一人,便可阻止洋人设公使驻京。可洋人又哪会理会这种丢车保帅的伎俩,这分明是想再讨一顿打。洋人坚持进京换约,咸丰又规定人数不得 超过十人、不得坐轿、不得列阵仪仗、换约后立即离京。但老外们早看透清廷那点心思,这次来就是想教育教育朝廷“你们在世界上到底排老几”,得到的指示是拒 绝一切贬低使节身份的接见仪式,为了保证这一点,必须有海军随行护航,因此对咸丰的要求一概拒绝。咸丰决计不能让别人看到自己和洋人“平等相待”,折损了 威严,于是指示清廷唯一的一员悍将僧格林沁:若洋人不肯按照藩属国朝贡的仪式入京,可以“悄悄击之,只说是乡勇,不是官兵”,并且堵塞航道,让洋人走北塘 绕一个大圈进京,若洋人不从,则可“师出有名”。
天知道这时咸丰的大脑里到底在想什么。英国人把船开到大沽口,发现航道受阻,想上岸又被民团阻挡,中方解释说:此地没有政府官员,也没有军队,只有 这些自发组织的爱国民兵团。僧格林沁晓谕公使改道,当时英法坚决不从,要求清理航道,美国则答应绕道而行(因为中美条约之间根本就没有换约的协定,其实本 来是不能换约的,但就像前几年修约事件一样,清廷无人懂法,没人看出这点,所以美国公使不敢得了便宜又卖乖,马上见好就收),于是美国公使又被“民团”允 许登陆,接着被几个乞丐用骡车拉到北京,又遭软禁数日,而且约还没换成,皇帝没见着,后来又被拉回北塘,终于换了约。此事被西方各国视为“奇耻大辱”,这 就完全属于中国自己背信弃义,皮痛找打了。而英法两国在大沽口干耗数日,连个政府官员都见不着,只有一堆“民团”,其实这种破绽百出的伎俩哪里瞒得了外国 公使,而清朝政府甚至全体大清子民,长期以来却沉迷于自己的这些“小聪明”里,结果给列强们留下了一个印象:愚蠢、自作聪明、毫无荣誉感。
后来英法决定人力清通航道,直驱北京。这帮人正干得热火朝天呢,大沽炮台却是连半个清兵或民团都没有——表面看来是如此,其实人家僧格林沁正埋伏 着,准备按咸丰指示,给这些不肯改道的洋夷们“名正言顺一击”呢。后来一些英国将领承认:他们知道清军埋伏在那里,但根本没把对方放在眼里。这回他们可是 大错特错,僧格林沁可说是继林则徐之后第二个正儿八经能办事的大员,在腐朽的清廷里可算是珍兽,此人调教出的军队绝不可与英法之前遭遇的腐败军们同日而 语。结果大沽口之战,英法大败,捷报传回京城,朝廷里已是一片欢乐的海洋,而英法两国暴怒不已,南下调兵遣将,此举又被朝廷看作对方认输投降的信号,于是 觉着自己的军事实力好象瞬间上了好几个台阶,这下事态总算是“正常发展”了。咸丰觉得这时差不多该“恩威并用、柔远羁縻”了,于是和僧格林沁玩起了红白脸 的把戏,又摆起了天朝上国的谱来,宣布中英和中法《天津条约》作废,不过念在洋夷恭顺,若肯“自悔求和”,可按中美《天津条约》另立新约,换约在上海进 行。
英法当然不会“自悔求和”,第二次卷土重来时,清军手里那点烧火棍又不够看了。等到发现事态不妙时,咸丰又慌了(一个人不知是如何完成如此大起大落 的心理转换而又屡教不改的),于是又耍起了小聪明,派人每天给英法发去照会,内容都差不多:你们怎么来打我们呢?这是误会一场啊!快来北京换约吧,我们等 着你们呢。意思就是我们大家就当大沽口之战从来没发生过,坐下来好好谈吧。说实话,咸丰自觉这封信“暗藏巧机”,相信聪明人一定“一悟就懂”,英法却偏偏 不是他这等“聪明人”,觉得这些照会简直是莫名其妙。英法还是自打自的,等到大沽炮台完全沦陷后,清朝终于改口了:别打了!我们投降……
这次来当然就不是天津条约那么简单了,大沽口之战的帐也要好好算一算。后来英国派出巴夏礼和威妥玛谈判,本来所有条件都谈好了,结果咸丰一看:妈 呀,又要进京,还要带一千卫兵!这还得了,咸丰这回是彻底犯甩了,他想起古训: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于是指示僧格林沁俘虏英国使团一行39人,准备以 此为人质,与英法谈判。袭击使团,国际法之大忌,世界震动,打,打死他丫的!联军一直挺到了北京城外。大清也震动了,这种情况是闻所未闻啊,咸丰仿佛都能 感觉到自己的龙椅在震动,但死到临头了,居然还在嘴硬,后来跟英法谈判,一句话:什么都可以谈,使节进京的问题绝对不能谈!
不能谈就继续打。此时法国得到情报,皇帝在圆明园休假,于是派兵前往,大溃清军,但是皇帝不在,结果扑了个空。法国人一入圆明园,虎躯一震,妈呀! 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多宝贝!这真的是在中国吗?法国人二话不说,马上动手洗劫,可惜人手有限,没能洗完。周边淳朴的大清子民闻讯而至,终于将圆明园洗劫一 空,顺便放了把火——请注意,圆明园的第一把火是中国人放的,只不过手法太不专业,杀伤力有限,至于第二把火还得过会儿再说。仗都打成这样了,连皇帝的别 墅都给打残了,咸丰只得放下自己那点可怜的坚持,终于答应了外国公使的一切要求,包括入京面圣。
不过外国公使最后还是没能见到咸丰,因为咸丰一口气咽不下去,挂了。看来看去,第二次鸦片战争打响,除了有叶名琛的自负以外,事情发展到这种程度, 咸丰皇帝也是“功不可没”。不过对咸丰来说,这种坚持也算是有道理的,因为自古以来,还没说是哪个藩属国的使节见了皇帝可以说是不用三跪九叩的,这礼数要 是坏在了咸丰这一代手上,那可是前所未有、闻所未闻的千古之耻、万世骂名啊,无论如何他也要保住这点面子,以至后来咸丰郁郁而终,给人的感觉便如“殉道 者”一般。而对诸列强来说,他们是无法理解咸丰这种心态的,对他们来说,两国交往,就该平等相待,清国虽然战败,之后派官员出使国外时,外国也是以礼相 待,偏偏中国的皇帝把他们当成藩属国,其最重要的标志就是逼使节向皇帝下跪。这跪礼之争从乾隆时期开始算起,已持续大半个世纪,到咸丰这代总算是划上了记 号。
更令人震惊的事发生了。英法要求中方释放使团,于是巴夏礼等一行39人,不对,是19人,被放出来了。这19人的状态用三个字形容叫“半条命”,剩 下20个干脆被大卸八块。这简直是莫名其妙,中方本想拿使团做谈判筹码,结果还没谈完就先行撕票了,说到这里,我已经不知该怎么解释清政府的行为了。总 之,友邦莫名惊诧,英法一商量,这口恶气忍不下去,不给个迎头痛击是不行了,一定要在皇帝头上撒泡尿。后来两国产生了分歧,英国说要烧圆明园,法国说烧那 有球意思,不过是个皇帝的度假村,要烧就烧皇宫。双方争执半天,最后英国说服了法国,于是大队人马杀进圆明园,这回是专业纵火队,圆明园基本所剩无几。
这里要顺带一提的是中国对国际法的理解。咸丰死后恭亲王主持外务,反正联军打到皇城根下,说什么也得服了,不过恭亲王发现一点:洋人和过去那些藩属 国很不一样,签完条约之后居然能照之执行,说撤军就撤军绝不拖延,也不多讨小便宜。而这些人又处处以所谓“国际法”攻击大清,大清自该以对方最重视的“国 际法”回击。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中期,中国人终于接触到了中文版的《万国公法》,这距离林则徐上次询问伯驾有关“领事裁判权”的内容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了。 但是清廷学习了国际法后,只想以此对付洋人,从来没想过要自己遵守,这种务虚的态度使得清政府不可能有太高明的法学造诣,在谈判桌上依旧惨亏给对手,无论 胜仗败仗,一旦签起条约,永远都是中国吃亏。再加上后来西太后独揽大权,签约之事总被个别人的意见所左右,虽然民间有人指出“外国这不合法那不合法”,中 国完全不必退让,但腐朽的清廷却毫不理睬,而民间又不能怪罪皇上,只能怪罪外国,使中国人逐渐产生一种观点:国际法是强国用来欺负弱国的工具。这种理解一 直流传至今。
圆明园第二次被烧已经是四十年左右后的事情了,这回纵火的是八国联军。关于拳乱,中国史学界的有识之士早就要求拨乱反正,没办法,义和团做的实在是 太过分了。但也有人为义和团辩护,说是“外国侵略在先,义和团排外在后”,这种说法不值一哂。且不说“侵略”有一大半是中国自找,义和团所谓的“排外”行 动,几乎不杀外国人,专杀中国人,毁坏洋货亦是对私人和公共财产的严重践踏,从仇视洋人发展到仇视洋纸、火柴甚至铁路、电线杆,严重阻碍国家建设和科技进 步,及至后来扬言要攻击外国使馆,等真招来洋人后又不战而败,除了打着民族主义的旗号不断招致灾难,于国于民无半点利处,哪有半点“排外”的样子?这样的 愚昧暴民、乌合之众,居然被中国的教科书奉为民族英雄,我又时常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只能理解为:教科书的编者和义和团其实是一丘之貉。
人常说“落后就要挨打”,中国人却始终将“落后”理解为拳头的力量,其实文明的落后、观念的落后,才是中国挨打最根本的原因。一方面愚昧闭塞、弱小 落后,一方面却又自作聪明、自以为是,这两点结合,使的中国对外来文明、外来人士都充满排斥感,以至“全民弱智”。反观中国的邻国日本,在国门被炮火打开 之后,立即打出“文明开化”的旗号,知耻后勇,励精图治,使两国的命运在未来发生根本性的差异。到今天,中国除了经济与科学技术有所进步,愚昧闭塞、弱小 落后、自作聪明、自以为是这几点,相对清朝而言几乎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对现代文明规则毫无尊重接纳之意,对外国仍视其为亡我之心不死,对本国的理解也不过 停留在“风水轮流转,咸鱼也翻身”的水准,事实上,从清朝的故事里,我们还是可以看出大量现今现实的影子。
对于这种停步不前,当权者要负起主要责任。几年前袁伟时曾有一篇文章《现代化与中国的历史教科书问题》刊登于《冰点》上,指出教科书中关于第二次鸦 片战争和庚子之乱的诸多硬伤,结果竟引起朝廷关注,导致《冰点》停刊整顿,足见当今圣意。就如咸丰可以为了个人的九五之尊放弃所有白银和领土一样,对某些 人而言,当现代文明威胁到皇权之时,保持中国人的这种低智状态也是相当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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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7:05: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是美工 于 2010-8-17 17:07 编辑

为什么需要言论自由

推倒柏林墙



最近google因不堪忍受自宫之苦,威胁中国人民说要走人。有人说,google这帮孙子其实是赚不到钱,临走前还要装逼,打个言论自由的幌子。我不知道google在中国的业绩如何,不过要是google这样的公司在中国都赚不到钱,那绝对不是他们的悲哀,而是中国人民的悲哀,不是google自绝于中国,而是中国自绝于世界。中国人民其实一直就生活在一出巨大的悲剧中,人家看youtube,我们看优酷,人家用google,我们用百度,人家喝牛奶,我们喝三鹿,就这样还有一帮当太监当出快感的人像打了鸡血一样的乱喊:中国可以说不!

很多人一说到言论自由,马上就联想到什么8*8啊、真相啊之类的高端词汇,接着你就看到两拨对8*8都是一知半解的人在那儿喷得不可开交。其实事情根本就不用搞得那么复杂,中国的言论管控所屏蔽掉的不仅是8*8这样的大事,更有关乎我们日常生活的小事。没有网络的曝光,周久耕还在抽九五至尊,戴江诗丹顿,发表他“谁敢降价便处罚谁”、“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等房地产高论;没有网民穷追猛打,陕西林业厅可以一边数钱数到手抽筋,一边骄傲的宣布说我们这儿有只华南虎;没有揭露事实的权利,俯卧撑可以用来杀人,垃圾可以用来造桥,纸币可以用来开手铐,鞋带可以用来上吊。如果媒体不肯曝光,可能直到今天中国人民还在喝掺了奶粉的三聚氰胺。事实上,三鹿这个盖子本来就揭得迟了,石家庄政府一早就知道奶粉有问题,但是当时正值我国开奥运会,这可承载着百年来的梦想,象征着五千年的盛世啊,怎么可以在这种时候破坏中国人民的心情呢?石家庄的官员凭着那颗赤诚的爱国之心,凭着胸腔里流动的中国人的血液,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那就是压下不报,拖延的这些日子不知道又出了多少结石婴儿,直到耿直的新西兰人坏了他们的好事为止。

可惜的是,三鹿还远远不能代表我国的最低水准。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都是河蟹说了算,从公开渠道能了解到的,永远都只是这个社会的冰山一角,尤其是最近特别流行的城管打人、武警抢敏感词队、敏感词勾结地痞流氓强制敏感词、群体敏感词事件、敏感词渣工程、谭敏感词、刘敏感词、艾敏感词、赵敏感词、冯敏感词等等,没点像样的家伙你上哪里找消息看去?都不必说全国范围,光是南京这一个城市就有一堆故事。08年6月5日南京炮兵学院上千名学生因拿不到校方承诺的本科毕业文凭而敏感词,墙外有视频有真相,事情闹到那种规模,报纸上居然一个字都没有,绝大多数南京人一无所知。而这几年内同样因虚假承诺而引起类似事件的学校,光是我能回忆起来的就有江西服装技术学院、合肥炮兵学院、郑州大学和赣江职业技术学院。08年12月,在未经法院批准的情况下,雨花台区一家奥迪4S店被七八百个人敏感词,这帮混蛋拆店打人就算了,还把几辆可爱的奥迪给轰成渣,还他妈有没有人性?这件事虽然在各大门户网站可以看到消息,本地报纸却无一报导,该店董事长打110无人出警,找法院不予立案,找国土局说不归他们管。如果你也有幸遭遇强制敏感词,你的情况一定不会比一家奥迪4S店更好。

有人说,啊,强制敏感词,离我太遥远了,几率跟玩躲猫猫时撞成重度颅脑损伤差不多。那有一件事作为南京人你是根本跑不掉的,那就是PX厂。08年南京市民知道本市有个毒气工厂时,人家厂子早就已经开建快两年,生米都已经煮成熟饭了。报纸上别说是社论了,只有06年还在一堆无痛人流广告里偷偷藏了个PX开建的消息,如果不是新浪还斗胆报导了一下,可能到现在都没什么人知道这件事。当时也有不少人在网上发帖号召学习厦门人民,我们南京市政府哪能让这些心怀不轨的煽动分子轻易得逞,删删删!有了厦门的教训,南京市政府应对及时,准备充分,处置妥当,把一切不和谐的企图都扼杀在了摇篮之中,最后安全上垒,顺利过关。南京人最后也就这么认命了,不要说是抗议的自由,他连谈论的自由、了解的自由都没有,连话都不敢说的人还能干吗,还想造反呐?有人说,我靠,难道南京市领导每天都戴防毒面具上下班?其实那帮孙子的眼睛早就给GDP糊住了,再说季XX、蒋XX、罗XX、王XX、朱XX,哪一个是南京本地人,人家时辰一到,拍拍屁股就走人了,谁他妈管你的死活啊?

在中国就是这样,领导的名讳能不提就不提,发帖不带几个X,绿坝河蟹你全家。看网民讨论时事,那说话的语气真是要多耸就有多耸。当然,有些人骂美国骂日本时马上就得瑟起来了,就是这么一群废柴。就这么一个环境,还有一群人跟在河蟹的屁股后面协助闭关锁国,替自己挖坟也能挖得这么欢乐,真是叹为观止。你跟他们说南京市有个PX厂,这帮人还忽闪忽闪着他们水汪汪的大眼睛,问你:PX是什么啊?不说PX这么严重的事,光是雨花台区那个大白宫(说小白宫或是山寨白宫,是对雨花台区政府的侮辱),谁好胆再说个“不”给我看看?

去年南京地铁施工,把翠岛花城的房子给挖裂了,一帮业主跑到地铁大厦去讨说法,被二三十个保安打得屁滚尿流。一个女业主在旁边拍照,结果手机被抢走,还被打成左胸肋骨骨折。说实话,没像魏文华一样被打成冠心病就已经算她好运了,这帮人还不磕头谢恩,而是跑去找什么新闻媒体曝光。东升孟非现代快报一流,对付对付出租车司机和居委会大妈还可以,真有事就只能犯耸了。于是乎这帮业主又跑到网上发帖,写得图文并茂,声泪俱下,有图有真相,还自己穿着马甲一阵狂顶,结果发一个就被西祠站方删一个。没办法,大妈也要混饭吃啊,让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最可笑的是,这帮人还说什么,要是在毛时代,地铁大厦的人早被枪毙了。这就是没有言论自由的恶果,到现在还有一帮人搞不清毛时代是怎么回事。这要是放到59年,那修地铁得是南京人民全上阵,别说是把你房子挖裂了,就是挖没了,你还得喊一声伟大领袖万寿无疆。像翠岛花城这帮业主,统统都是现行反革命、缺乏大局观,还想上网发帖,发你妹,直接打成植物人。如今社会进步了,这帮人还能嚎两句,不过也只限于网上,你要是敢领着一帮人去散步,那罪行就跟8*8差不多严重了。到时就算你被碾死了,天朝的局域网内也不会有你的死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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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7:10:40 |只看该作者
中国缺的不是钱(作者:推倒柏林墙)(2010-01-10 21:57:49)转载标签:杂谈  

这几天惊闻德国政府要取消对华经济援助,我就纳闷了,德国人是不是脑子坏掉了,怎么到现在才取消?全世界都不应该来援助中国,原因有二:第一,**有钱得一B。哪个国家再来给我们钱,那就是关公门前耍大刀,盖茨门前数钞票,而且对中国的对外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让全世界以为中国是那种有车有房还要吃低保的不要脸国家。第二,**是头白眼狼。德国人给我们钱的时候,我们几乎就没有报导过;后来德国人说不给我们钱了,这事马上就上媒体,铺天盖地的宣传,标题叫《无知德国政界呼吁停止对中国援助》,记恨你一辈子。很多人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什么呀,原来我们还要靠德国援助啊,以前咋都不知道呢。

我很希望**赶紧公布一下自己到底吃了多少国家的援助,不要整天当白眼狼。实际上这则新闻公布的时候,很多中国人也丝毫没有感恩之心,反而觉得你德国算老几,我还需要你援助?假惺惺。从表面上看,中国人民好象是有能力养活自己,实际上你仔细研究下又发现不是这么回事。日德法英等国对中国的援助,主要用在了农村基础教育、农村水电网建设、爱滋病及肺结核防治、农村医疗建设、环境保护等项目上,他们所援助的那些人远离政治中心、被中国人彻底遗忘,外国人要是不援助他们,中国人同样也不会去帮助他们。不是说我们没钱,我们有钱开奥运、发神七,我们的政府只是不想搭理他们而已,中国缺的不是钱,而是一点最基本的人文关怀。

就像去年安徽阜阳的事件一样。当地政府把小学拆掉,建了个富丽堂皇的小白宫,而那些小学生则被赶到危房里上课。老师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怎么办,只好去找日本人。日本人过来一考察愣住了,你们这里很有钱啊,政府大楼那么漂亮,凭什么要我出钱给你修小学呢?日本人表示说“想不通”,但最后还是给钱了,因为他们不伸出援手的话,那些小学生就只有一辈子呆在危楼里上课了。

这让我想到一个靠援助过日子的国家:朝鲜。美国给朝鲜的粮食援助超过世界上所有国家所给援助的总和,但朝鲜人最恨的可能就是美国了。他们可能不知道自己吃的大米是从哪里来的,但如果有一天美国停止援助的话,他们就会把所有罪责归到美国人头上,然后记恨上一辈子。事实上,朝鲜也未必就是那么需要援助的国家。他们有亚洲最雄伟的体育场,每年都在表演着全世界最出色的歌舞,陆军规模出奇的庞大,还自称是自主知识产权出了核蛋蛋。平壤的城市建设不比中国大多数城市差,有着富丽堂皇的酒店和宽阔的六车道大马路——虽然上面偶尔才会开过一辆车。金正日每年进口无数的奢侈品,他游艇上的游泳池可能比多数商品房的面积还要大,只要他肯少买几辆奔驰,朝鲜的吃饭问题很容易就能解决。

为什么美国人要免费给朝鲜提供粮食,而不是让金正日拿钱来买呢?因为金正日根本不在意自己人民的死活,甚至还不如美国人在意。恰好是金正日最不在意的那些人,又整天愤恨不已:你美国人算老几,我朝鲜还需要你的援助?从这点来说,**和金正日其实都是一路货色。当然中国的经济情况比朝鲜好一点,没援助也不至于饿死,而且装B也装得更深沉一点,这下各国看奥运看傻眼了,都商量着不给中国援助了,吹牛,有时也是要上税的。

中国人走到国外,时常觉得被人看不起,只好用各类爱国运动来维护自尊。实际上,你有这么一个政府,生在这么一个国家,文明人看不起你是很正常的,你再搞什么爱国运动,那就更像是原始部落表演跳大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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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7:11:31 |只看该作者
XX了就一定能YY?(作者:推倒柏林墙

前几天看到个巨傻B的帖子,内容是这么写的:

民主了经济就一定会发展吗?譬如印度。
民主了社会就一定会稳定吗?譬如索马里。
民主了腐败就一定会消失吗?譬如陈水扁。

后面省略若干条。

现在有些人一讲起民主,言必称印度,当然我很理解他们,大概实在是找不出第二个例子了,只好整天拿印度说事。讲起专制的时候,他们一张口又新加坡了,没办法,谁叫新加坡是民主-腐败曲线上唯一一个没有民主却很廉洁的国家呢?假如你作图的时候发现有一个点明显在曲线外,这样的点都可以当成实验误差直接淘汰掉了。这种人就很搞笑了,假如A在99%的情况下能得出结论B,1%的情况下能得出结论C,他非要坚信那1%的结果,接着找出种种理由。讲民主他不讲欧洲美国非要讲印度,讲专制他不讲古巴朝鲜非要讲新加坡,这种人不是由逻辑得出结论,而是由结论逆推逻辑,典型的立场决定观点。

既然如此就肯定是诡辩,所以你会发现他的句式特别好用:

XX了就一定能YY?譬如ZZ。

XX、YY和ZZ怎么代都可以吗:

遵纪守法了就一定不被抓?譬如孙志刚。
努力工作了就一定有钱赚?譬如中国的农民工。
好好学习了就一定能提高智商?譬如写那帖子的傻B。
……

于是结论都出来了。不要遵纪守法,不用努力工作,不必好好学习,不用……

最可怕的是这种预设立场的人你根本没法和他交流。他的脸皮连贫铀弹都打不穿,摆出一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的架势,最后你只能投降认输,拔腿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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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7:12:38 |只看该作者
我只有这么多,不会弄qq,
dang完不行就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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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游子  发表于 2010-8-17 19:35:32
这些文字是不适合保留在坛子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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