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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艺术的魅力,我赞同这一段话
“把某些东西演奏得很好,是没有意义的,除非你能演奏感动人的东西”——小提琴家、作曲家 巴兰斯库
视觉艺术更依赖于观看者的主观。比如说我最喜欢第六幅画,因为它的构图很好,其余几张则有些平面化缺少空间感。但总的来说,这些画都太沉静,总有一种静谧午后的孤寂之感。这大概就是作者的创作意图,至于技法上,明显带有超写实的遗风,然而如果作者就是在表现某一生活中的冷寂的话,这样的方式倒是合适的。
至于,观看者是否接受以及接受的程度的深浅,这就不能一概而论了。
多说一点。个人认为,任何艺术上的技巧,实质上都是为非技巧的目的做基础的。也就是一个作品所传到出来的是主体的精神或情感。我并不认同纯粹的形式主义的说法,那种认为作品与作者甚至是受者没有任何关系的看法,最多只能作为一种学术上的研究思路,但不能作为一种批评的指导思想。作者更不应接受这样的思想——以小说来说,现代或后现代(只是叫着方便的一种称谓)的小说作者,似乎脱离了他们的作品,但这仅仅只似乎表象,实际上他们只是深深隐藏在小说的帷幕之后罢了。他们在创作时的热情和十九世纪的“老作家”的创作热情如出一辙,不,应当说,这是世代相传的。他们隐藏起来,是由其目的和意图的。而如果仅仅从表象去分析,并认为作者逃离了自己的作品,成了一个与作品无关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批评观点,其实正是符合西马文化研究的所谓“文化商品”或文化工业的论断的——这种将人的艺术作品转变为单纯商品的说法,是符合出版商和画廊老板的口味的。但我始终认为,没有了主体的艺术作品便不能被称作为艺术作品。
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在绘画领域,这个问题更严重,这种看法(也就是画评)已经流行了二三十年了,并在如今变成了一种话语霸权。但这种看法实际上是对创作主体的伤害,是一种彻底把艺术变为商品的策略。是为那些从一个不起眼的小画廊走向第二个、第三个苏富比或嘉仕德的商人们制订了发展策略。总之,艺术家最后只能变成一个商品的标签和品牌。因此,这种看法才能长盛不衰——因为它得到了来自交易利润的支持。
但它对艺术作品的伤害是不可估量的——当然,这是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顽疾——也是我们这个走向那一社会模式的今日社会的癌症(尽管如今才开始初步的恶化和扩散)。因为,这一观念伤害到的是作品的主体,作者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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