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黑蓝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黑蓝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章啊啊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达摩流浪者》!!!!!

[复制链接]

2

主题

0

好友

11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1#
发表于 2007-8-4 13:06:02 |只看该作者

    在布里奇波特,莫利先生又给我们搞了一次飞机:匪夷所思地失踪了好一阵子。他说想找找看有没哪家店是开着的,想买个睡袋或最少一张柏油帆布之类的(从昨晚夜宿在四千英尺海拔的经验,可以推知九千英尺肯定会相当冷)。莫利去买东西的时候,我和贾菲坐在学校的草地上等他。现在是早上十点,我们看着高速公路上往来经过的寥落车辆打发时间。路旁有一个年轻的印第安人正在拦便车,竖起的大拇指指向北方。“那就是我喜欢的样子,搭顺风车四处去,自由自在的,想象自己是个印第安人,爱做什幺就做什幺。史密斯,我们过去找他聊聊和祝他顺风吧。"那印第安人并不健谈,但态度还算友善。他告诉我们,三九五号公路已经耽搁了他不少的时间。我们祝过他好运后,接下来继续等莫利。但他却久久没有出现,就像是失踪了似的。
    “他在搞什幺鬼,难不成他是要把全镇的店东给叫起床?”
    最后莫利终于回来了,却说他什幺都没买到,唯一的办法就是到湖边的旅馆去借几床毯子。我们重新坐上车,开回几百码外的高速公路,然后向南朝着那些在湛蓝天空下闪闪发光的雪峰驰去。我们沿着漂亮的双子湖(Twin Lake)的湖边开到湖畔的旅馆。那是一间白色的农庄式旅馆,莫利走了进去,交了五美元的押金,借了两床毯子。一个女人两手叉腰站在门边,狗在吠叫。路上尘上飞扬(那是一条上路),但湖却是澄清的天蓝色,清晰地倒影着四周的山麓小丘和峭壁。这条路正在整修当中,我们看得见前方施工的地点漫天尘土。到那里以后,我们就得把车停下,改为用走的,然后,我们还得先穿过一条溪和一些低矮的灌木丛,才会到达山径的起点。
    我们把车停好以后,就把所有装备拿下,放在被太阳照得暖暖的地上。贾菲把它们的其中一些放到我的背包里,说要嘛我就背它们,要嘛就跳湖去。他的样子非常认真,很有领袖的架式,我很喜欢。接下来,他又带着同样孩子气的严肃,蹦蹦跳地跑到路中央,用鹤嘴锄在地上的沙上里画了一个大圆圈,又在圆圈里昼了一些什幺东西。
    “那是什幺东西?”
    “我在画一个有法力的曼荼罗。它不只可以保佑我们此行平安顺利,而且在我念过一些咒以后,还可以帮助我预知未来。”
    “什幺是曼荼罗?”
    “一种佛教的图案,由一个包围着东西的圆圈所构成。圆圈代表的是‘空’,它围住的东西代表幻象。明白了吗?有时候你会在一些佛像的头上看到这个图案,而这就代表,那是西藏佛教的佛像,因为曼茶罗图案是源出于西藏的。"
    我脚上早就穿著贾菲的网球鞋,而现在,我又把他给我的一顶登山帽戴上。那是一顶小小的黑色法国贝雷帽,我把它斜扣在头上,然后背起背包,准备好要出发。一顶贝雷帽加上一双网球鞋,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波西米亚画家多过登山者。至于贾菲,脚上穿的是他那双上好的登山鞋,头上戴的是插着根羽毛的瑞士鸭舌帽,这身打扮让他看起来像个淘气小精灵--不过却是个刻苦耐劳的淘气小精灵。我看过一张贾菲穿著这身装束所拍的照片,那是他在内华达山脉上一个晴朗干燥的早上拍的。在照片的远处,可以看到冷杉成荫的山坡,而更远处,则是像针尖一样的积雪山峰:在照片的近处,贾菲戴着瑞士帽,背着大背包,在枝繁叶茂的松树下大踏步地前进着,挽住背包肩带的左手上拿着一朵花,而眼睛则闪烁着快乐的光芒,仿佛是正在跟他的偶像们--约翰·缪尔、寒山子、拾得、李白、约翰·巴洛兹33、保罗·班扬34和克鲁泡特金35--联袂而行。照片中的他,胸部厚实而两肩宽阔,下腹凸着一个逗趣的小肚子,但这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有个小肚子,而只是因为他为了让步伐加大(他的步幅一点都不亚于一个高个子),走路时背会微微向前弯,让肚子被压迫得微微凸出。
    “干,贾菲,这个早上让我觉得棒透了。”我在莫利锁车门的时候说。接着,我们就背上背包,沿着湖边的道路漫不经心地往前走,有时走在路的左边,有时走在中间,有时走在左边,活像三个掉队的步兵。“这里比‘好地方’酒吧要强千百倍!这样一个清新的星期六早晨,换成是在‘好地方’里喝得醉醺醺、病痒痒的,那就太糟蹋了。老天,在空气那幺清新的湖边漫步,这本身就是一首俳句。”
    “比较是可憎的,史密斯,”他说,引用塞万提斯36的话作为他的佛教观念的注脚,“不管你是身在‘好地方’还是正在爬马特杭峰,都是同一个‘空’,老兄。”我玩味他的话,觉得很有道理,比较是没意义的,一切都没有分别。然而,此时此刻的我,却又确实是感到心旷神怡,而且猛然意识到,登山对我的健康是有益处的(虽然我的脚静脉已经开始在鼓胀),可以让我远离酒精,甚至有可能让我展开一种新生活。
    “贾菲,我很高兴能认识你。你让我明白了,当我厌倦了文明的时候,就应该背着个背包,到这些深山野岭来走走。事实上,我应该说,能够认识你,让我满怀感激。”
    “我也一样。能够认识你,我也满怀感激,史密斯,我从你那里学到自发式的写作37和其它许许多多的东西。”
    “那没有什幺。”
    “对我来说却意义重大。好了,动作快一点吧,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走着走着,我们就走到了那个尘土蔽天的所在,也就是挖土机正在施工的地方。挖土机的操作员都是又肥又壮的漠子,他们汗流浃背,边工作边咒骂。如果你想要他们去登山的话,那可得要付他们双倍甚至四倍的工资,因为今天可是星期六。
    想到这个,我和贾菲都不禁莞尔。我对于自己头上戴着一顶蠢蠢的贝雷帽,微微感到尴尬,但那些挖上机司机根本不瞧我一眼。我们一下子就从他们旁边走过,慢慢接近位于山径起点处的最后一间小店。那是一间小木屋,座落在湖末端一个V字形漂亮山脚的下方。我们坐在它的台阶上休息了一下子。虽然已经走了近四英里的路,但因为都是平路,所以并不费什幺气力。四英里下来,莫利的嘴巴都没有停过。他的装扮很滑稽,偌大一个硬框登山背包里装着充气床垫和一堆有的没有的;因为没有戴帽子,所以他的样子和平日在图书馆工作时并没有两样,只不过他脚上穿的,却是一条又大又松垮垮的裤子。我们在小店里了一些糖果、脆饼干和可乐,但这时候,莫利却突然相道,他忘了把曲轴箱的油放干。
    “老亨利的大脑忘了加油,让他忘了放干曲轴箱油。”我开玩笑地说。我是注意到他们的凝重表情,却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因为我对于汽车机械方面的事情是个外行。
    “不,这事情很严重,如果今天晚上这里的温度低于冰点,汽车的散热器就他妈的会报销,而那意味着我们必须走十二英里的路回布里奇波特,再想别的办法回家。"
    “但今晚不一定会那幺冷。”
    “不能冒这个险。”莫利说。但这时候我却火了起来,明明是一趟很简单的登山之旅,他却状况百出,忘这个忘那个,把我们弄得团团转。
    “那你要我们怎幺办呢,难道往回走四英里不成?”
    “为今之计只有我一个人往回走,去把曲轴箱的油放干,再去找你们。我晚上会到营地跟你们会合。”
    “好,我会生一个很大的营火,”贾菲说,“你看到火光就大声吆喊,我们会引导你的。”
    "这简单。”
    “但你得在人黑前赶到。”
    “我会的,我现在就回去。”
    但这时,我却对可怜搞笑堕早利起了恻忍之心。“算了吧,管他妈的什幺曲轴箱油不曲轴箱油的,跟我们一道走吧。”
    “不行,我还是回去一趟的好,否则今晚这下面真的结霜的话,我就得花大把钞票修车子。放心,我不会寂寞的,我会一面走,一面想你们两个一路上聊些什幺。好啦,我要动身了。不过你们可要千万小心,说话时不要吵到蜜蜂,走路时不要踢到杂种狗。而如果你们碰上一群没穿衣服的姑娘在打网球,可不要死死盯着她们的车头灯看,否则从她们屁股上反射回来的阳光,会让你们眼睛受伤的。”又说了一大堆这一类的不知所云以后,他才舍得出发往回走,一面走一面喃喃自语。为了怕他磨蹭,我们在后面喊了一句:“保重了,亨利,早去早回。”他没有回答,只是耸了耸肩膀。
    他走远以后,我对贾菲说:“你知道吗,我认为这对他来说根本没差,他本来就是个喜欢东晃西晃和丢三拉四的人。”
    “他那拍肚子和悠哉悠哉的模样,让我联想到庄子。”看着亨利摇摇摆摆、边走路边说话的疯样子,让我和贾菲笑了好一阵。
    “好啦,上路吧,”贾菲说,“等我背累了这个大背包,再来换你背。”
    “现在就给我吧,我喜欢背重东西的感觉。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背重的东西。来吧,老兄,给我吧!”
    我们的心情都很愉快,一面走,一面天南地北地畅谈。我们谈到文学,谈到山,谈到女孩,谈到普琳丝,谈到诗人,谈到日本,谈到各自过去的冒险,而我突然意识到,疯莫利忘了把曲轴箱油放光,其实是美事一件,否则,我就没有机会在这蒙福的一天听到贾菲的许多高见了。跟贾菲一起登山,让我联想起几个儿时的玩伴,一个是麦克,因为他就像贾菲一样,总是喜欢走在前头;一个是琼斯,因为他就像贾菲一样,眼神总是凝视着遥远的地平线;一个是邦珀,他常常会提醒我小心这个那个(“这里水会很深,让我们到下游一点的地方再过溪吧。”),而且像贾菲一样,对很多事情的态度都极其严肃。看着贾菲走路,我也仿佛看到了儿时的贾菲在俄勒冈东部森林里漫游的样子。他走起路来的方式就跟他说话的方式没两样。从他后面,我可以看得见他走路的时候,脚尖是微微向内弯而不是往外翘的,但等到要攀爬的时候,他的脚尖就会翘得像卓别林一样高,以增加脚和地面接触的面积。途中我们行经一个泥泞的河床,需要打一些浓密的低矮灌木之间穿过,四周还有若干的杨柳。一出河床就是山径的起点。那里有清楚的标示,而且最近才经山径清道队整修过。不过,我们却在一个地点碰上了一块从哪里掉下来的大石头,挡在路上。贾菲小心翼翼地把它推到了山下去。“我过去也当过山径清道员,所以不能忍受这样的东西。”随着我们愈爬愈高,双子湖开始出现在我们下面,而突然间,在它清碧湖水的深处,出现了一些涌着水的洞口,就像一口口黑色的水井,它们就是湖水的源头。我们还看得见一群群的鱼在游来游去。
    “啊,这里真像是中国的早晨,而在无始的时间里,我只是个五岁大的小孩。”我很想坐在路旁,拿出小笔记本,把这里的样子记录下来。
    “看看那边,”贾菲说,“是颤杨树。它们让我想起一首徘句……‘那些黄色的颤杨,在谈论着文学的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你很容易就可以领略到日本俳句的精粹所在。写他们的诗人,都是用有如孩子般的清新眼光看世界,而不使用任何文学的技巧或眩人的字句。我们一面往上走一面创作徘句。路现在变得蜿蜒,路旁长满小树丛。
    “那些贴在山壁上的岩石,”我间,“为什幺不会轰隆隆往下滚?”
    “你这个问题本身就够得上是一首俳句,美中不足是复杂了一点。”贾菲说,“任何真正的俳句,都会简单得像一碗稀粥,与此同时,却又能让人历历如绘地看到它所描写的事物,就像这一首:‘麻雀在凉廊里蹦跳,爪子湿漉漉的。’这是正冈子规写的,我认为是俳句中最上乘的一首。你看,它让你可以很鲜明地看到麻雀在地板上踩出来的泾脚印,而且虽然只有聊聊整语,却可以让你联想到才刚下过雨,甚至让你几乎闻得到泾松针的味道。”
    “再念一首给我听吧。”
    “好,这一次让我自己来写一首。让我想想看……‘下方的湖……由黑色的井洞喷涌而成。’不,干,这算不上是俳句,经营得太刻意了。”
    “那你何不让它们自己涌出来呢?完全不要思考,想到什幺就说什幺。”
    “看看那里,”他突然高兴地喊道,“那些是羽扇豆,看看它们那些纤细的蓝色小花。那里还有一些红色的加州罂粟花。整片山坡简直就像被洒满了颜色。再上去,你就会看到一些如假包换的加州白松树,我保证你从没见过那幺多的白松树长在一块。”
    “你对于鸟啊树啊之类的事情懂得可真不少。”
    “还用说,我一辈子都在研究它们。”
    我们继续漫不经心地走着,又谈了更多有趣的话题。没多久,我们就走到一个路弯,而一过路弯,树阴就浓密起来。有一条急激的山涧出现在前方,溪水在布满浮藻的石头之间冲击翻腾,滚滚而下。溪上架着一株充当桥梁用的断树。我们走上断树后,就整个人趴了下来,把头凑在溪水里,喝了几大口,任由水溅在脸上,把头发沾湿。我趴在那里整整一分钟,享受急激的清凉掠过脸庞的快感。
    “你真像是在替雷尼尔麦芽酒打广告,”贾菲喊道。
    “我们坐下来享受一下这里的风景吧。”
    “老兄,你不知道我们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好吧,反正我还没有觉得累!”
    “你迟早会的,老虎。”
  
33约翰·巴洛兹(John Burroughs,1837-1921):美国散文家与自然主义者。他按照梭罗的方式生活和写作,研究和赞美大自然。
34保罗·班扬(Paul Bunyan):美国传说中的伐木巨人,是巨大、强壮和活力的象征。
35克鲁泡持金(Peter Kropotkin, 1842-1921):俄国无政府主义运动的最高领袖和理论家。
36塞万提斯(Cervante巴:小说八堂吉诃德v的作者。“比较是可僧的”一语可能就是出自《堂吉诃德》。
  37凯鲁亚克是个认为反复琢磨会妨碍文思的作家:王张写作应该不假思索,让文思自行泉涌,所以他写作时总是日以继夜,废寝忘食,也从不在写作的过程中删改,务求能够一气呵成。他称自己的文体为自发式文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1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2#
发表于 2007-8-4 13:06:02 |只看该作者

    我们继续前进。在下午太阳的照射下,山径两旁的草坡就像是被镀了一层古代的金粉,虫子在振翅翻飞,风在被晒得一闪一闪的岩石上轻轻抚拂。有时,山径会突然转入一些有大树遮顶的阴影处,这时候,光线就会变得悠远。我们下方的双子湖,现在小得像个玩具湖泊,但湖底的孔洞,仍清晰可见;巨大的浮云倒影在湖心之中。
    “有没有看见莫利?”
    贾菲凝神遥望了好一下子。“我看得到一小团尘埃在移动,那说不定就是他。’不知道为什幺,这个下午山径沿路的景色--从草坡上的岩石到羽扇豆的蓝色小花到那条轰隆隆的山涧和架在它上面的断树--都在在让我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心痛的似曾相识感,就仿佛,我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曾经来过这里--当时,四周的景色和今天一模一样,与我同行的是一个菩萨同伴,而我们来此,为的是一个更重要的目的。我很想躺在路旁,把一切给回忆起来。这里的树林让我的这种感觉尤其强烈,因为它们就像是一个过世已久的亲人的脸,就像一个旧梦,就像一首遗忘已久的歌,就像是你已逝童年和已逝成年的黄金水恒岁月。而从我头顶飘过的那些孤独而熟悉的浮云,似乎也是在印证我的这种感觉。不时,我脑海都会闪过一些往事的回忆。我开始流汗,并感到有睡意,很相茬草上躺下来睡一觉和做做梦。随着愈爬愈高,我们也开始感到累了,没有再交谈,看起来更像两个登山者。经过半小时的沉默后,贾菲转过头对我说:"这就是我喜欢爬山的理由之一。爬山的时候,你会觉得没有说话的必要,因为单靠心电感应--就像动物一样--就足以让你跟同伴沟通。”我们各自浸沉在自己的思绪里。贾菲的走路方式,正如前面提及的,是一种步幅很大的大踏步,而慢慢地,我也摸索出适合自己的步伐来。那是一种缓慢的、耐心的短步,速度大约是每个小时一英里。就因为这样,我总是落后在贾菲大约三十码后面,而每当我们想到一首俳句,就会用喊的喊给对方听。终于,我们走到了山径的顶点,接下来已经没有严格意义下的路,有的,只是一片如梦似幻的绿茵地和一个漂亮的水潭。绿茵地再过去,是一望无际的大卵石。
    “接下来我们就只能靠‘鸭子’认路了。”
    “‘鸭子”是什幺东西?”
    “看到前面那些大卵石没有?"
    “看型刚面那些大卵石没有?老天,前面连绵五英里都是大卵石!”
    “看到那棵松树附近的大卵石上面的小石头堆没有?那就是一只‘鸭子’,是其它登山者所做的记号,也搞不好是我五四年来这里登山时留下的,我不记得了。我们在大卵石之间前进的时候,要放亮眼睛,看看哪里有‘鸭子’。跟着它们走,就知道路大约是怎幺个走法。当然,即使没有‘鸭子’,我们也不用怕会迷路,因为我们要去的台地就在河谷尽头那块大山岩的后面--就在那里,看到没?”
    "台地?老天爷,你不是说,那上面还不是峰顶吧?”
    “当然还不是。等我们爬到了台地,再爬上一片岩屑坡和爬过更多的山岩后,就会去一个不比眼前这个水潭大的高山湖泊,之后,再来一趟一千英尺几乎垂直的攀爬,我们就会到达世界的最顶部。到时,整个加州都会在你眼底,甚至可以看到部份的内华达,而风则会直接灌进你的裤管里。”
    “哦……那需要多久时间?”
    “我们唯一能指望的,就在人夜前到得了上面那片台地。我虽然叫它台地,它事实上不是台地,而只是”高山间的一片岩棚。”
    但我觉得,山径尽头的这个地点就已经有面漂亮的了。我说:“老哥,你看看这四周--”这里是一片如梦似幻的绿茵地,一边的边缘长满松树,有水潭,有清新的空气,有滚滚的金色浮云……“我们何不干脆就在这里过夜?我不认为我看过有比这里更美的地方。”
    “这里根本不算什幺。这里漂’兄固然是漂亮,但等到你第二天早上醒过来,却说不定会看见有四十个高中老师在附近煎培根。但在上面的台地,我却可以用屁股向你保证,你绝对不会看到半个人。就是有,也顶多是一或两个登山者。但在这种季节,我不认为会有其它的登山者。另外,你知道随时都有下雪的可能吗?如果我们今晚睡这里,而又碰到下雪,你和我就会玩完。”
    “好吧,贾菲。不过让我们先休息一下,喝点水和欣赏一下四周的景色吧。”我们都累了,但心情仍然高昂。我们摊开四肢在草地上躺了一下,然后继续进发。几乎草地一结束,大卵石就开始了。自踏上第一块大卵石以后,我们唯一的动作就是在大卵石与大卵石之间跳跃。两旁是高耸的峭壁,就像河谷的两面墙。一直到大山岩的下面,我们都会是在大卵石之间移动。
    “大山岩的后面有什幺?”
    “有长长的草,有灌木丛,有零散分布的大卵石,有漂亮的山涧,有参天大树。还有一块比艾瓦的房子大两倍的大卵石,它斜靠在另一块同样大小的大卵石,形成一个凹进去的空间,可供我们夜宿。在里面生个营火,热力就会从岩面反射回来,无比暖和。过了那里,就不会再看到草或树木,那时,我们就差不多在九千英尺高了。”
    因为我脚上穿的是网球鞋,所以在大卵石之间跳跃易如反掌。但过了一会儿以后,我才注意到贾菲的跳跃姿势有多优雅,简直就跟从容漫步没两样,有时他还会故意在半空中把两只脚交剪一下。我跟着他的每一步跳了一下子,但不久就发现最好还是按照自己的韵律和挑适合我的大卵石跳。
    “在这一类地点攀爬的秘诀就像禅,”贾菲说,“什幺都不要想,只要像跳舞一样往前跳就可以。那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甚至比在单调乏味的平地上走路还要容易。你在每一跳之前固然都会有很多选择,但不要犹豫,只管往前跳,然后你就会发现,你已经落在下一块你没有经过刻意选择的大卵石上面。这完全跟禅一样。事实果真就像他所说的那样。
    我们没有再谈太多的话。我的腿部肌肉开始累了。我们花了几小时--大约三小时--才爬上了那个长悠悠的河谷。时间已届下午的尾声,日光渐渐转为琥珀色,而巨大的峭壁阴影也
开始斜曳在河谷里那些干燥的大卵石上。但这些阴影不但没有让我害怕,反而再一次让我心生那种似曾相识之感。“鸭子”都是被安排在最显眼的地方,它们通常都是由两片扁平的石头迭在一起构成,有时最上头还会有一块圆形小石头,当装饰之用。这些由先前登山者所留下的记号,其目的是让人在巨大的河谷里往上爬的时候,可以省去一或两英里的路程。往上走这段时间,那条轰鸣的山涧一直跟在我们旁边,只是宽度愈来愈窄、水声也愈来愈细。现在我已经看得见,这山涧是从河谷顶部那块大山岩(现在离我们约一英里远二个黑色的大凹口上流出的。
    背着一个大包包在大卵石之间跳来跳去,要比想象中容易许多。只要你抓得住韵律,就不用担心会踩空摔倒。每次往回望,我们身处的高度和远方群山环绕的地平线都会让我张口结舌。刚才我们歇过脚的那片漂亮的绿茵地,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阿登森林的小幽谷。之后,路更陡了,太阳也更红了,积雪也开始出现在一些岩石的阴影处。没多久,河谷尽头那块大山岩就逼临我们上方。这时,我看到贾菲把背上的背包扔到地上,手舞足蹈地招我到他的位置。
    “好了,我们可以先把装备卸下。爬到大山岩后面的浅溪和营地就只剩几百英尺的路了,我还记得位置。你不妨在这里休息休息,甚至打个盹,我则先上去探一探。我喜欢一个人在山上闲逛。”
    好吧。于是我就坐了下来,把湿袜子和湿内衣脱掉,换成干的,然后盘腿休息,吹口哨吹了大约半小时;这是一件怡人的差事。贾菲在半小时后回来告诉我,他已经找到营地。我本来以为那不会有多远,但结果我们又在陡峭的大卵石河谷里跳跃了几乎一小时,才到楼大山岩后方的台地。又走了两百码左右,我就见到一块巍然耸峙于松树之间的灰色大岩石。这里真是)片洞天福地:地上积着雪,草上也是雪迹斑驳,有一些潺潺而流的小溪,风在吹,两旁都是巨大静默的岩石山脉,还有阵阵石南的味道。我们涉水走过一条只有一手深浅、纯净得像珍珠的小溪后,就到达灰色大岩石下方的凹洞,洞里有一些先前登山者所留下来的圆木头。
    “马特杭峰在哪里?”
    "从这个位置是看不见它的,但绕过那里以后--”他指着台地远方一片向右弯的岩屑坡说,一,再走两英里左右的路,我们就会到达它的山脚下。”
    “哇噻,那得又要花我们一整天!”
    “跟我一道的时候可用不着,雷蒙。”
    “好吧,小贾,死不了人。”
    一好吧,小史,现在我们不妨放轻松,享受享受,再煮顿晚餐,等活宝莫利上来。一    我们把背包放下,把里面的东西统统拿出来,然后坐下来抽烟。两边的峭壁都镀上了一层粉红色,它们上面覆盖着的粉尘,都是打从无始的时间开始以来一直累积到现在的。围在我们四周的这些巉岩怪物让我有害怕的感觉。
    “它们好静!”我说。
    "可不是,老兄。你知道吗,在我看来,一座山就是一个佛。想想看它们有多大的耐性--千万年来就这样坐着,默默为众生祷告,祈求我们可以完全摆脱苦恼与愚昧。”贾菲拿出茶叶,撒了一些在一个锡制的茶壶里,然后又生了一个小火(太阳还没有小山,还不用生太大的
火),靠着一根插在大石头堆里的枝条,把茶壶悬在火上加热。一会儿工夫,水就开了,他把热腾腾的茶从茶壶注人了两个也是锡制的杯子里。水是我从小溪里打来的,冷冽纯净得像雪和天堂的水晶眼睑,因此,它泡出来的茶,也是我有生以来喝过最纯净和最解渴的。它会让你想要一喝再喝,会为你的胃注入一股温热。
    “现在你应该明白东方人对茶的激情了吧?”贾菲说,“记得我跟你提过的那本《茶经》吗?据它形容,第一口茶会让人愉快,第二口会让人喜乐,第三口会让人静谧,第四口会让人陶醉,第五口会让人狂喜忘形。"
    “对,就像老朋友一样。”
    我们挨在它扎营那块大岩石非常庞然,有三十英尺高,底部也是三十英尺宽,近乎一个完美的正方形。岩壁上长着些扭曲、斜倚的树木,从上方窥伺着我们。岩石的基部从下向上弯出,形成个凹室般的空间,所以说如果下雨的话,我们将可获得部份的遮蔽。"这块大块头是怎样会来到这地方的?”
    “说不定是冰河退却的时候留下来的。看到那边那片雪原没有?"
    “嗯。”
    “那就是冰河的遗迹。但这块大岩石也有可能是从一些古老得超过想象的史前山脉滚落到这里的,或是侏罗纪地底大爆发时从地底迸出来,落在这里来。雷蒙,你明白吗,你坐在的这个地方,可不是一间柏克莱的咖啡厅,而是世界的起始和结束之地。看看四周的佛是多幺的有耐性,他们正在无言地看着我们。”


    “你说你曾经一个人来过这里?"
    "对,一待就是几星期,就像约翰·缪尔一样。我会在石英岩的岩脉之间爬来爬去,不然就是为营地做些花束,或是赤身露体走来走去、唱唱歌和做做晚餐。"
    “贾菲,我要向你致敬。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小猫和最了不起的人。上帝可以为证,我说的是真话。我真高兴可以从你身上学到那幺多。这个地方也让我感到敬虔,我的意思是……你知道我是个常祷告的人,但你知道我用的是什幺样的祷告词吗?”
    “什幺样的?”
    “祷告的时候,我会坐下来,在脑子里把我的所有朋友、亲戚和仇人一个接一个想一遍。我想他们的时候不会带着任何的情绪,不会有爱憎、愤怒或感激,什幺都不会有,就只是单纯的想着他们的样子和说类似以下的话:‘贾菲·赖德,他同样是空,同样值得我爱,也同样具有佛性。’接下来再想另一个人和为他祷告:‘大卫·塞尔兹尼克,他同样是空,同样值得我爱,也同样具有佛性。’当然,我并不会真的把他们的名字说出来。当我念到‘同样都有佛性’”这句话时,我就会想到他们的眼睛,就像你盯着莫利眼镜后面的蓝眼睛一样。‘同样都有佛性"这句话就是自自然然会让我想到他们的眼睛,而当你想着他们的眼睛时,你就会突然看到他们的佛性,即使对方是你的仇人也是一样。”
    “了不起的祷告?雷蒙,”说着,他就从身上掏出笔记本,把我说的祷告词记下,难以置信地摇头。“非常非常了不起,我要拿它去给我在日本认识的僧人看看。雷蒙,你这个人真不错,唯一的毛病只是不懂得来像这样的地方透透气,而任由这个世界的马大便把你淹没,让你
恼火……虽然我说过比较是可憎的,但我现在说的却是事实。"
    他把保加麦、两袋脱水蔬菜和其它需要的材料倒到锅子里,准备黄昏时再加水加热。之后,我们开始等待莫利的吆喊声。但左等右等,吆喊声始终没有出现。我们开始为他担心。
    “我他妈的最怕的就是他在大卵石河谷跳跃时摔断了腿,那他就会孤立无援。一个人来这里登山是很危险……我是一个人来过,但我可是个中好手。是一头山羊。"
    “我开始饿了。”
    "干,我也是,希望他马上就到。我们四处走走,吃些雪球和喝些水来打发时间吧。”
    我们走型台地的最末端东走走、西瞧瞧,然后又往回走。现在,太阳已落到河谷西壁的后面了,天色愈来愈暗、愈来愈粉红,温度也愈来愈冷,而更多不同色调的紫,也偷偷从参差的山岩上冒了出来。天空变深邃了,甚至已经可以看得见一两颗苍白的星星。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一声“哈呢啊噜噜”从远处传来。贾菲马上跳到一块大卵石的上面吆喊:“呜呃,呜呃,呜呃”。接着远方又是一声“哈呢啊噜噜”。
    “他距离多远?”
    -老天,从这声音判断,他甚至连开始也谈不上呢。他现在还没有到达大卵石河谷。看来,他今天晚上是怎样也到不了我们这里来的了。”
    “那我们要怎幺办?”
    “我们坐在山崖边等他个把钟再做决定吧。我们带些花生和葡萄干一道去,一面等他一面啃。说不定他现在的位置要比我判断的近。”
    我们走到那块可以俯视整个河谷的悬崖上。贾菲以严谨的趺坐姿势坐在一块石头上,拿出他的木头念珠祈祷。他把念珠拿在手上,用大拇指自上而下一颗一颗念珠地拈,眼睛直通通的望着前方,全身一动不动。我坐在另一块岩石上,尽可能让身体保持平衡。我们都只是静静地打坐,没有说话。但我们两个之中,只有我是闭着眼打坐的。四周宁静得就像一片浓烈的喧闹。因为有岩石阻隔的缘故,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听不到山涧的水流声。在这等待的中间,我们又听到了好几次忧郁的“哈呢啊噜噜”,而我们也发出了回喊,只是每一次,都只觉得他的距离愈来愈远。当我再次张开眼睛的时候,粉红色的天光变得更紫了。星星开始闪烁。我陷入了更深邃的沉思状态,感觉四周的山峦确实就是佛和我们的好朋友。一想到偌大一个河谷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我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三,一个神秘的数字:应身、报身、法身。(38)我在心里为可怜的莫利的祷告,为他的安危以至于永恒的福气祷告。每一次当我睁眼看到贾菲在岩石正襟危坐的样子,都觉得滑稽和想笑。不过,四周的山峦却显得无比的庄严,贾菲也是,以致于我也变得无比庄严。在这种环境里,就连笑也会是庄严的事。
    天色很美。粉红色的天光都消退后,一切就笼罩在紫色的暮霭之中,而宁静的喧嚣则像一股钻石波浪一样,穿过我们耳朵的门廊,足以安抚一个人一千年。我也为贾菲做了祷告,祈求他未来会获得平安、快乐,最后可以实现佛性。我只感到完全的严肃和完全的快乐。
    "岩石是空间,”我心里想,“而空间是幻象。”我有千万个思绪,贾菲也是。我对于他
张开眼睛打坐的方式有点诧异。而尤其让我诧异的,是这个热中研究东方诗歌和人类学和鸟类学和书本中的一切而且常常单独爬到崇山峻岭的人,还会突然拿出一串念珠来做庄严的祷告,"如古代生活在沙漠里的老和尚。在钢铁工厂和飞机场遍布的美国,会出现这样一号人物,更是奇上加奇。有贾菲这样的人在,表示这世界还不算太没有希望。我为此而感到高兴。我全身的肌肉都酸痛得要死,而肚子也饿得要命,不过,能够坐在这里和另一个充满热情的年轻人为这个世界祷告,这件事所带给我的安抚,就足以胜过一千个吻和一千句柔情话。终有一天,某种永恒的东西会从银河向我们那被未被幻象遮蔽的眼睛开启的,朋友。我很想把这一切想法告诉贾菲,但我又知道,说与不税都是没有分别的,何况,即使我不说,他也一样会知道。金黄色的山脉依旧默默无言。
    再一次传来莫利的吆喊声时,天已经全黑了。贾菲说:“到此为止了,走吧,他距离这里还远得很。我想,如果他是有大脑的话,理应知道自己该在下面那片线茵地过一夜。我们回去做晚餐吧。”
    "好吧,”我说,然后,在连喊了好几声“呜呃”之后,我们就掉头离开,把可怜的老莫一个人留在无边的黑夜里。我们知道他是有大脑的,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那个晚上,他裹着两张毯子,躺在充气床塾上,在那个有水潭和松树的绿茵福地睡了一夜。这是第二天早上他告诉我们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16 0:43:32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1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3#
发表于 2007-8-4 13:06:02 |只看该作者

    搁下莫利回到营地后,我先是找来一些小树枝来当引火物,然后又去找了一点大一点的柴枝,最后则是拖回来一些巨大的圆木头:晅样的圆木头到处都是,一点都不难找)。我们生起的篝火,大得足以让五英里外的人看见,不过,由于我们生火的地点位于大山岩的后面,所以莫利不可能会看得见。营火释出大量的热,而岩壁在把热吸收以后,又会反射到我们身上来,所以,我们就有如置身在一个熟烘烘的房间里。不过,我们的鼻尖却是冷冰冰的,它是我们四处找木柴的时候被冷着的,至今还未能恢复过来。
    贾菲把水加到放着保加麦的水里,加以煮沸,一面煮一面搅,与此同时,还忙着把巧克力布丁的材料混合、煮开。此外他还泡了一壶茶。晚餐很快就就遂了,我们一面吃一面笑。那是我吃过最美味的晚餐。在火堆的橘色光焰的上方的,是数不胜数的满天星星,它们又冷、又蓝,又银光闪闪,而我们放在火上煮的食物则是粉红色和暖洋洋的。而果如贾菲先前所预言的,我的酒虫完全没有蠢动。我根本忘了喝酒这回事。海拔太高了,一天的攀爬太劳累了,而空气也太稀薄了。单是空气本身,就足以让你醉得七荤八素。那是一顿丰盛的晚餐。我们使用的餐具是筷子。不知道为什幺,用两根筷子夹着食物,细口细口地吃,味道特别好。达尔文的
适者生存理论显然是最适用于中国的:因为如果你不善于使用筷子,那幺,在习惯一大家人一起吃饭的中国家庭里,你肯定会饿死。为免饿死,我最后干脆改为用手。
    吃过晚餐后,贾菲勤快地拿出钢丝刷去刷锅子,又吩咐我去打水。我用一个以前的登山者留下的罐子,打了水回来。“通常,我都不会洗我的碗盘的,只会用我的蓝色印花大手帕把它们包起来,因为洗与不洗,对我来说是没有差别的……当然,位于麦迪逊大道上那家生产狗皮肥皂的英国公司,是不会欣赏我这小小的智能的。唉,老哥,这个世界真是颠三倒四的。告诉你一件事情,每次登山,如果晚上不拿出星图来看看,我就会浑身不对劲。你知道吗,在我们头顶的这些玩意儿,要比你最喜欢的《楞严经》里面的阴魔还要数不胜数。"说着,他就拿出他的星图,看看天空,又看看星图,缓缓左右移动了一下身体,然后说:“现在正正好是晚上八点四十八分。”
    “你怎幺知道的?”
    "因为如果不是八点四十八分的话,天狼星就不会是在现在的位置上。……雷蒙,你知道我喜欢你哪一点吗?是你的说话方式。你说话的方式会让我忆起这个国家真正的语言,也就是工人的语言、铁路员的语言、伐木工的语言。你有听过这些人怎样说话的吗?"
    "我当然听过。我曾经在休斯敦搭过一个油罐车司机的便车。当时是午夜。先前,有一个男同志把我载到他经营的一家汽车旅馆前面,说如果我接下来拦不到便车,可以睡在他房间的地板上。我当然不干。我在空荡荡的公路上等了大约一小时,那油罐车就出现了,司机是个切罗基人(39),说自己叫约翰逊或阿利·雷诺兹之类的。上车后,他对我说:‘嗳,小老弟,你晓得吗,在你还不知道河水是啥气味的时候,咱就已经撇下了妈妈的小屋,到西部来翻滚,像疯子般拚了老命在东德州的油田开来开去……’一路下来,他说的全是这一类有韵有调的话,而每说到押韵处,他就会猛踩离合器和换档。一整个晚上,他都以七十英里的时速呼啸前进,而他说的故事,则跟着他的车子一起跌宕起伏。真是精彩透了。我认为他说的话根本就称得上是诗。”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真可惜你没有听过伯尼·拜尔说话,我觉得你应该到斯卡吉特县(Skagit country)走走,去听听他是怎样说话的。”
    “没问题,我会去的。”
    贾菲跪在地上,时而看看星图,时而向前探身一点点,伸长脖子,透过岩壁上的枝桠,望向天上的星星。他的这个姿势,加上他颚下的小山羊胡,加上他后面那块嶙峋的巨石,在在让我联想到一个身在旷野的中国禅师,而他手上的星图,则仿佛是一部佛经。过了一会儿以后,他就到雪堆去把巧克力布丁拿回来。布丁现在已经凝固了,美味得非笔墨所能形容。
    “也许我们应该留一些给莫利。”
    "这东西无法保存,太阳一出来就会融化掉。”
    营火已经停止了摇曳,只剩下一堆烧红的木炭,但还是有六英尺那幺高。夜愈来愈让人感觉到它冰晶般的寒意,但木炭所释出的烟味,却美味得像巧克力布丁。我独个儿沿着结冰的浅溪走了一下子,后来又在一墩土上面打坐,河谷两旁巨大的山壁,就像黑压压的沉默观众。不过,温度冷得让人无法这样打坐超过一分钟。我回到营地的时候,贾菲仍跪在地上观看星星,在这个超拔于俗世一万英尺高的所在,这真是一幅让人感到平静和安详的书面。贾菲这个人还有一个让我诧异的地方:他总是不吝送别人东西,总是力行佛教所说的“布施波罗蜜”,亦即完全的布施。
    现在,当我回到营地,在火旁坐下之后,贾菲就对我说:“雷蒙,我看也是你该拥有一串护身念珠的时候。”他把一串褐色的木头念珠递给我。一颗颗亮泽的珠子用一根粗绳子串着,形成一个漂亮的环形,在绳结的地方,是一颗大一点的珠子。
    “哇啊,这不是你从日本带回来的吗,我怎幺能接受!”
    “没关系,我还有一串。你今天晚上告诉我的那篇祷告词,完全值得我送你这串念珠。”几分钟之后,他把剩下的巧克力布丁全部挖出来,把大部分分给我吃。在安排睡袋的时候,他也让我睡在比较靠近火堆的位置。他是个经常力行布施的人,而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这一点。一星期后,我送了他一件我在“善心人”商店里找到的几乎全新的内衣。不过,他马上就回送我一个可以用来装食物的塑料盒子。有一次,我开玩笑地送了他一朵我从艾瓦的院子里摘来的大花,一天之后,他很郑重地回送了我一个小花束。“你把我的网球鞋留着穿吧,”他又说,“我还有一双,虽然比较旧,但穿起来一样舒服。”
    “哎呀,我可不能拿走你的所有东西。”
    “雷蒙,难道你不晓得,送东西给别人是一种福气吗?”他送人东西的态度也相当迷人:他从不会洋洋得意或兴高釆烈,反而是带着点忧愁。
    我们在十一点左右钻进睡袋,而气温已在零度以下。我们聊了一会儿,直至其中一个没有再答话为止,很快,我们就都睡着了。他打呼的时候我醒过来了一下。我静静地躺着,望着天上的星辰,在心里感谢上帝让我能够来到这座高山上。我的腿酸已经恢复了许多,整个身体都感到精力充沛。行将熄灭的木柴所发出的劈啪声,仿似是贾菲对我所作的祝福。我望向他,看见他的脸半埋在睡袋里。他那蜷曲着的身躯--蜷得就像凝聚着强烈的向善热望--是方圆几英里的黑暗内我唯一看得见的东西。我心里想:“人真是有够奇怪的东西……正如圣经上所说的:‘谁又能估量得到邪向上仰望者的精神高度呢?"这个小伙子虽然比我要年轻十岁,却重新唤醒了我早已遗忘的理想与欢乐,让我看起来像个笨蛋。最近这些年来,我一直生活在酗酒和失望中。但对他来说,没有钱又有什幺分别呢?他根本不需要钱,唯一需要的是一个背包、一些可以装干粮的塑料袋子和一双好的鞋子,好让他能来到像这样的好地方,享受百万富翁才享受得到的欢乐。但试问,又有那个饱食终日的百万富翁爬得到这里来呢,那可是需要一整天的艰苦攀爬的啊。”我对自己许诺,要展开一种全新的生活。“我要背着一个背包,走遍整个西部、爬遍东部的所有山,所有沙漠,走出一条清净的道路。"我把鼻子埋在睡袋下面,慢慢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四周是一片黎明时的银亮。地里的寒气渗过了尼龙披风,渗过了睡袋,钻到我的胁下。我的每一下呼吸都化成了水气。但我只是翻了个身,就继续睡去。我做了很多梦,但一律都是清纯冷冽得像冰水的梦,都是快乐的梦,不带丝毫的梦魇。
    再次醒来的时候,太阳就像一个鲜亮的橙球,从东方的悬崖峭壁上方照洒过来,穿过芬香
的松树枝桠,落在我身上。我感觉自己像个星期天早上醒来,准备好要穿上吊带裤大玩特玩一整天的小孩。贾菲已经起来了,正坐在一个小火堆前唱歌和对着双手哈气。地上都结着白霜。突然,他站了起来,往前奔了一小段路,猛喊:“哈呢啊噜噜。”谢天谢地,我们听到了莫利的回喊声。他现在的位置,要比昨天晚上接近我们。“他在路上了。起来吧,雷蒙,来喝杯熟茶吧,它会让你生龙活虎的!”我爬了起来,从睡袋里把网球鞋给抄了出来;它们在睡袋里放了一整晚,现在暖呼呼的。穿上球鞋和戴上贝雷帽后,我上下跳了一下,然后在草地上跑了几条街那幺远。那条浅溪的溪面都已经结冰,只余中间的部份,像一条小水沟一样,叮叮咚咚地流着。我趴在溪边,喝了一大口水,让水把脸沾湿。这个世界没有什幺比在清晨的高山上用冰水洗脸更怡人的了。贾菲把昨晚的剩菜加热,充当早餐,它们美味依旧。之后,我们走到大山岩的边缘,向莫利大喊了几声“呜呃”,而突然间,我们看得见他了。他离我们大约两英里,正在河谷里奋力攀爬着,看起来就像一只在巨大的“空”里吃力往前爬的小虫子。“瞧,那个小黑点就是咱们的宝贝朋友莫利呐。”贾菲用伐木工惯用的逗趣洪亮声音说道。
    不到两小时,莫利就到达了能够和我们说话的距离,而一跳过最后一块大卵石以后,就开始说起话来。我们则坐在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石头上等他。
    "‘女士之友协会’要我来给你们两个小伙子传话,问你们是不是有兴趣把蓝绶带别在衬衫上。她们说剩下的粉红色柠檬汽水还有很多,而马特爵士已经等得很不耐烦了。你们认为她们是不是有必要研究一下最新的中东局势或是学习学习品尝咖啡?对于像你们两位文学绅士,我想她们应该多注意自己的礼节……”他就这样说个没完没了,而且没头没脑地向着快乐的蓝天吆喊了几声“哈呢啊噜噜I。因为爬了一个早上的山,他流了不少的汗。
    “你准备好爬马特杭峰了吗,莫利?”
“等我把脚上的湿袜子换掉就行。”


(39)北美易洛魁印第安人的一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1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4#
发表于 2007-8-4 13:06:02 |只看该作者
十-
  我们在正午左右动身,身上只带着些食物和急救药箱,背包一律留在营地里,因为到明年以前,这里不太可能会有其它人来。那片岩屑河谷比看起来要长,直到两点,我们都未能走出它范围外。太阳提早变成了金黄色,而且刮起了风。我开始纳闷:“老天,我们要多久才会到得了山顶?今晚吗?”
    我向贾菲提出这个问题,而他回答说:“你想的没错,所以我们得要快马加鞭。”
    “为什幺我们非上去不可呢?难道我们不可以现在就回家吗?”
    “嗳,少来了,老虎。我们一气呵成跑到山顶上,然后再回家。”那河谷其长无比,像是没有尽头似的,而在它的最上方,地势变得非常的陡,让我开始有一点点害怕,担心自己会坠落。地上的石头细而且滑,让我那还没有从昨天的肌肉紧绷回复过来的脚踝隐隐作痛。但莫利却还是老样子,一面走路一面说话,这让我见识到他惊人的耐力。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印第安人,贾菲脱掉了长裤。他领先我们有几乎四分一英里的路,不时都会停下来等我们,看到我们接近后,又马上快速前进,一心想在日落前爬到山上。莫利走在第二位,离我约有五十码之遥。我并不急。不过,到下午稍晚,我开始加快脚步,决定要赶过莫利,跟贾菲并肩前进。现在,我们已身在大约海拔一万一千英尺高,地上有不少积雪。望向东边,是一系列白雪盖顶的巨大山脉,而在它们下方,是一些层层迭迭的河谷地--我们几乎已经在加州的最顶点上了。途中,我们必须爬过一片很狭窄的岩凸,它真的是让我怕到了,因为一失足,你就会直直掉落到一百英尺下面,足以让你颈骨折断。而另一片岩凸就更吓人了:一摔就会是一千英尺,而在下坠的过程中,你大约有一分钟的时间可以为自己祷告。风也转猛了。尽管如此,一整个下午下来,四周景物给我的似曾相识感,比昨天还要强烈:我似乎曾经来过这里,为的是一个更古老、更严肃,也更单纯的目的。好不容易,我们终于到达了马特杭峰的山麓,那里有着一个漂亮无比的小湖,它不为世界绝大部份的眼睛所见过,而只有屈指可数的登山者有缘得见。这个高居于海拔一万一千多英尺的小湖,边缘上积有雪,四周长满漂亮的花朵和青草。我马上就一屁股在草地上躺了下来,并脱掉鞋子。贾菲早我半个小时到达,因为温度降低的缘故,他已经把裤子重新穿上。我们坐在草地上,仰视通到马特杭峰的最后一段路:一片陡峭得像悬崖的岩屑坡。
    “看来不怎幺样嘛,我们一定爬得到!”我说,高兴地说。
    “不,雷蒙,它比你以为的要难爬。你不知道它有一千英尺那幺高吗?”
    “有那幺高吗?"
    “除非我们把前进速度加快一倍,否则不可能在人黑前爬到顶,也不可能在明天早上以前下山回到车子去。”
    “我的妈唷。”
    “我累了,"莫利说,“我不认为我办得到。”
    “就是说嘛,”我说,“何况,爬山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跟大自然接触,而不是炫耀自己有爬到峰顶上去的能耐。”
    “不管你怎幺说,我都非爬上去不可。”贾菲说。
    “你要爬我一定奉陪到底。”
    “莫利你怎幺样?"
    “我不认为我办得到。我在这里等你们就好。”风强得不得了。我有一种预感,只要我们再往上爬出几百英尺,强风就会让我们举步维艰。
    贾菲拿出一小包花生和葡萄干说:“这将是我们的燃料。雷蒙,你准备好兼程赶路了吗?"
    “准备好了。如果我在最后一分钟放弃,还有什幺面目去见‘好地方’的一票人?”
    “时间很晚了,我们赶快动身吧。”贾菲以很快的速度前进,有时候甚至是用跑的。所谓的岩层坡,是一片坍塌而成的山坡,布满小石头和沙子,爬起来非常困难,有时候还会有小型的坍方。一面往上爬,我一面觉得自己是在一部恐怖的电梯里往上升,而每当我往回望,都会害旧得咽一口口水:整个加州就在我们下面,被巨大的蓝天环抱着,更远处可以看到一些河谷和台地,而我知道,整个内华达就在那外面。看着湖边的莫利逐渐变成只有一个小黑点大小,也让人瞻战心惊。“干,我为什幺要充英雄,而不跟莫利一块留在下面!”我开始害怕继续往上爬,而唯一的理由就只是现在的高度太高了。我也害怕自己会被风吹走。我以前做遇的那些从高山或高楼上坠落的恶梦,一一以无比清晰的画面在我的眼前重现。每爬出二十步,我们都会有筋疲力尽之感。
    "这是因为我们现在是在极高海拔的关系,雷蒙。”贾菲坐在我旁边说,“来一点葡萄干和花生吧,吃了以后你就会知道它们有多大的威力。”真的,每次我们吃过葡萄干和花生,我们就会像被人一脚踏在屁股上一样,一跃而起,再往上爬出二十到三十步。不过,那之后我们就会再度颓然坐下,吁吁喘气,在冷风中流汗,鼻孔下面挂着两道鼻涕,就像那些在冬天傍晚还在街上玩耍的小孩。现在,风开始怒号,大得就像电影里的狂风。坡度陡得已经超过我受得了的限度,我像偷窥一样向下瞄了一眼:湖边的莫利已经小得我无法看见了。
    “快一点,”贾菲在我前头一百英尺的地方喊道,“我们慢得太离谱了。”我抬头望向峰顶。它就在那里,我想只差五分钟的路程。“只要再半小时就到得了!”贾菲吼着说。我不相信。但经过五分钟的愤怒攀爬以后,我抬头望去,发现峰顶离我就像刚才一样远。而让我尤其不高兴的一点,是这时的峰顶,整个被笼罩在像雾一样的云气中。
    “上面根本什幺都看不见,”我嘀咕地说,“那我何苦要拚死拚活爬上去?"现在贾菲已经远远把我甩在后面。他把全部的花生和葡萄干留给我,决心要爬到峰顶上,即使为此送命也在所不惜。他没有再坐下来休息过。没多久,他距离我就有一个足球场那幺远,身影愈来愈小。我往回看了一眼,只觉得一颗心跳了出来。“太高了,别爬了!”我在强烈恐惧中向贾菲大声喊叫,但他并没有听见。我又奋力往上爬出了几步,但却因为体力不支而趴倒在地,往下滑了一小段距离。“太高了!”我再次大喊。我真的害怕了。但该死的贾菲却像头山羊一样,
从一块山岩爬到另一块山岩(白茫茫的云气让我无法看见他的人,但却可以看见他靴底的闪光)。“我怎幺可能跟得上这个疯子嘛!”但我仍然抱着一股傻劲,试着要跟上他。最后,我到达了一片类似岩凸的地方,它让我可平趴着,而不需要因为怕下滑而死命抓住坡面。我匍匐着爬人岩凸,把身体紧紧地蜷曲起来,以防强风把我吹走。我左右上下看了一看之后,就作出了最后的决定。“我留在这里就好!”我向贾菲大声喊道。
    “来吧,雷蒙,你只差五分钟路程了。我只差一百英尺就到了!”
    “我留在这里就好!太高了!”
    他没有说什幺,只是继续前进。我看到他一度萎顿在地,但随即爬了起来,喘了喘气,就再次往前街刺。
    我尽可能把整个身体缩在岩凸里面。我闭起眼睛,在心里想:“唉,难道生命就是这幺一回事吗?老天把我们生下来,难道就是要让我们可怜的肉身置身在这样匪夷所思的大恐怖、这样广阔无边的虚空中吗?”我在恐惧中记起了一句禅宗的名言:“人在高山上的时候,不要多想,只管往上爬。"坐在艾瓦家的草席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只觉得很隽永,但现在它却让我寒毛直竖。我的心噗噗跳,恨自己为什幺要被生下来。“贾菲爱不断往上爬是他家的事,至于我这个哲学家嘛,则是留在这里为妙。”我闭起眼睛,又想:“你静静待着,保持内心的平静就好,根本没必要去证明些什幺。”但突然间,我听到从风中传来一声美妙绝伦的长啸。我抬头望去,只见贾菲已经站在马特杭峰的峰顶,正在发出胜利者的欢乐长啸。他的啸声既美妙,又逗趣。我必须要向他致敬,向他的勇气、耐力、汗水以及疯狂美丽的歌声致敬:他现在是冰淇淋顶端的一小球鲜奶油了。但我并没有力量去响应他的啸声。他在峰顶边缘跑来跑去一阵子之后,就跑到我视线之外的地方去。据他后来告诉我,峰顶是一片小小的平地,大约几英尺宽,其西端直直往下落,说不定就是真接落到维吉尼亚城40某家酒吧的旁边。我听得见他在喊我,但我能够做的,只是更进一步缩在岩凸里,簇簇发抖。我往下方的小湖望去,仿佛看到莫利躺在草地上,嘴里咬着片草叶,我不禁脱口而出大声说:“现在,这三个人已各做了各的业:赖德·贾菲成功爬上了峰顶,而我是差一点点办到,但最后却不得不放弃,现在瑟缩在一个小洞里,但他们三个中最聪明的一个,也就是诗人中的诗人,现在正舒舒服服躺在湖边,翘着二郎腿,一面嚼草弃,一面做白日梦。干,他们甭想怂恿我再来这种鬼地方。”

  40位于内华达州西部。




十二
    我现在可真是对莫利的智能佩服得五体投地。“在家里看看瑞士阿尔卑斯山复雪山峰的照片不就得了,干嘛要自己爬上去?”我想。
    但接下来,却发生了我意想不到的事情,而它带给我的巨大惊奇,我只有在爵士乐里才体验过。那不过是一两秒钟之间的事,但却只有疯狂两个字可以形容:当我抬头望去的时候,竟然看到贾菲正从峰顶上飞奔而下。他真的是用跑的,而且动辄就是一下远达二十英尺的跳跃,着地时靠鞋跟插入上里,止住去势。他这样又跑又跳,不时还发出一声响彻世界的长啸。就在这一瞬间,我有如电闪般领悟到,我一切的恐惧都是多余的。根本用不着胆心会掉下山去,白痴,因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我马上也长啸一声,站了起来,跟在贾菲后面往下跑,用的是同样的狂奔、同样的大跳跃。有整整五分钟的时间,我和贾菲就像两头山羊一样(更像两个一千年前的中国疯子),在陡峭的山坡上又跳又叫地飞奔而下,只看得等在湖边的莫利寒毛直竖、目瞪口呆。随着最远的一跳和最响亮的一声呐喊,我就像从天而降一样,回到了湖边,首先着地的是鞋跟,继而是屁股。贾菲早已到了,正在脱鞋子,要把里面的细沙细石倒出来。我的感觉棒透了。我也脱下网球鞋,把足足两桶的火山灰倒了出来,一面倒一面说:“贾菲,你敦了
我最重要的一课:根本用不着担心会掉下山去,因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对,这就是\'人在高山上的时候,不要多想,只管往上爬。’这句话的意思。”
    “你在峰顶上那声胜利的长啸声,真他妈的美妙透顶了。我只恨当时没录音机,可以把它录下来。”
    “那不是要给山下面的人听的。”他带着极严肃的态度说。
    “贾菲,你说得对,他们根本不配。不过当我看着你从峰顶上跑下来的时候,我突然间就开窍了。”
    “啊,看来我们的史密斯今天获得了一个小小的开悟。”莫利说。
    “我们不在的时候你都在做些什幺?”
    “基本上是睡觉。”
    “我没有爬到峰顶去,真是该死。我现在感到很惭愧。因为我懂得了怎样下山,就表示我不会不懂得怎样爬上去。但后悔已经太迟了。”
    “没关系的,雷蒙,明年夏天我们再来一趟就是。要知道,这是你第一次登山,却已经把老丘莫利给甩在了后面,造已经很了不起。”
    “就是说嘛,”莫利说,“贾菲,你认不认为我们应该为史密斯今天的杰出表现,封他一个‘老虎’的外号?”
    “当然应该。”贾菲回答说。他们的话让我感到自豪。我是一头老虎了。
    “嗯,下一次我一定要当一头狮子,不到峰顶誓不休。”
    “兄弟们,该走了,从这里回到营地还有很远一段路,更别说还有大卵石河谷和山径的路要走。我怀疑天全黑以一刚我们能不能办得到。”
    “不用担心,”莫利指着已经出现在粉红色天空上的银色月亮说,“它应该可以为我们提供照明。”
    “走吧。”我们一起站起来,踏上归途。现在,当我经过先前那片让我心惊胆战的岩凸时,只是觉得好玩,我连滑带跳的,三两下工夫就走了过去。我一点都不害怕,因为我知道,我是绝不会坠落的。    进入河谷之后,视野就变狭窄了,不过却另有乐趣。我和贾菲他们本来是走在一块的,但到后来,我却独自走在他们有一百码开外,那是因为我想以不时会在岩石间出现的一小球一小球鹿大便作为线索,另觅蹊径。我既没有想什幺,也没有瞻前顾后或担心什幺,就只是单纯地盯着地面,寻找鹿迹和享受生命。在半路上一个地点,我看到疯贾菲竟然为了好玩而爬到一个雪坡上,再滑下来。他滑了大约一百码,最初是坐着滑,到最后几码改为躺着滑,一面滑一面兴高釆烈地大呼小叫。不只这样,他滑的时候还把裤子脱了下来,绑在脖子上。他之所以还穿著内裤,据他表示,只是因为这样滑起来比较舒服。其实,他即便是脱光光也没有什幺好怕的,因为根本四望无人,不过,我想就算有女生在场,对他来说也是没有分别的。鹿大便把我带过一些山脊和枯干的溪床,让我离贾菲他们愈来愈远,最后甚至看不见彼此,但我一点都不担心会迷路,因为我对可爱小鹿儿们的觅路本能深具信心,而它们也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走着走着,我就不知不觉走到那条我熟悉的浅溪边缘(过去五千年来,鹿只都会停在这里喝水)。我看到贾菲已经生了个火,摇曳的火光让岩壁显得一阵橘黄、一阵灰黑。月亮高高挂在天上,又大又明。“看来月亮可以让我们捡回一条老命。我们还有八英里的下山路得走呢,兄弟。”
    吃过一点点东西和喝过好几杯茶以后,我们就把所有东西收拾好,重新背上背包。我一生中从未有过比刚才沿着鹿迹觅路更快乐的时光,所以,离开前,我抬头再望了那条小路一眼。它已经变得幽暗了。我希望可以看得见几头可爱的小鹿,但却什幺都没看到。我对它满怀感激之情,因为它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在森林和田野里玩了一天以后悠闲回家的小孩。“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有什幺比追随鹿迹寻找水源更严肃的事呢?我想。我们走到山崖边,开始走下那个连绵五英里都是大卵石的河谷。有清澈的月亮照明,要在大卵石之间跳跃一点都不困难。在月光中,一切都显得洁净白皙而漂亮。有时候,你还可以看得见那条银光粼粼的山涧。而在下方的极目远处,则是那片有着松树和水潭的绿茵地。
    但走到一半,我却发现自己举步维艰。我的脚起了水泡,不只脚底有水泡,就连边边也有水泡,这是由于走了两天的路,而网球鞋的保护性又不够的缘故。贾菲知道之后,就为我把水泡戳破,并脱下自己的登山靴,让我穿上。
    一穿上大而轻的登山靴,我顿时感到脚下回复了活力。能够在岩石与岩石之间跳跃而不需要受水泡压迫之苦,让我有如获大赦之感。另一方面,贾菲换上我的网球鞋以后,也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网球鞋比登山靴要轻盈。我们以比上来时快两倍的速度下河谷。不过,这时我们都已经累了,每走出一步,腰就多弯一点。背着重重的背包,想控制好下山需要用到的那部份大腿肌肉是很困难的,让人有时候觉得下山比上山还要困难。除了在大卵石之间跳来跳去以
外,我们还得在大卵石上爬上爬下,因为有时在大卵石之间会隔着一片沙地,让我们不得不爬下大卵石,走过沙地,再爬上另一颗大卵石,这让我们多花了不少力气。途中还会碰到一些厚密的灌木丛,如果不能绕道,我们就只有硬着头皮,强行穿过。有好几次,我的背包都被灌木所绊住,让我进退不得,只能站在那里诅咒。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我开始感到生气,因为贾菲和莫利都不愿意停下来休息,他们说在这个地点休息会有危险性。
    "有月亮照着,有什幺好怕的?我们甚至大可以在这里睡一晚。”
    “不行,我们非得在今天晚上回到车上去不可。”
    “好吧,但最少可以休息一分钟吧,我的腿受不了了。”
    “好,但只是一分钟。”
    他们答应休息的时间,从不长得足以让我满意。我认为他们变得有点歇斯底里。我愈来愈气,到最后甚至诅咒他们起来。我对贾菲这样说:“你这样逼自己,意义何在呢?难道你觉得这很好玩吗?呸!”(“你的主意根本是狗屁!”我在心里又补充了一句)一点点的疲倦就可以对一个人有多大的影响啊!好几次,我都以为马上就要走出河谷,结果都是空欢喜一场。我的腿酸痛得对我大声喊停。我践踏和咒骂地上的树枝泄愤,并且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屁股坐下来,休息了一分钟。
    “别这样,雷蒙,路总会有尽头的。”事实上,我从很久以前就知道,我不是一个有瞻量的人。一到达线茵地的水潭边,我就马上趴下来喝水,并享受四周的宁静。但贾菲和莫利却在一旁忧心仲仲地交谈,担心不能如原定计划走完剩下的路。
    “唉,你们干嘛担心那幺多。这样漂亮的晚上,何必要把自己逼得那幺紧。暍点水,躺下来休息个五分钟十分钟吧,每样事情都会照顾好自己的。"厄时我又是个哲学家了。没想到贾菲竟然同意了我的话,悠然地坐了下来休息。这一回合的休息,时间长得足以让我的骨头恢复自信,让我相信自己一定能撑得到湖边。最后一段山径的景色十分优美。月光从厚密的叶子之间洒下,在贾菲和莫利的背上形成斑驳的光影(他们走在我前头)。我们用带韵律的步伐在弯来拐去的,一面走一面喊口令:“嘿咻,嘿咻”。那条滚滚而下的山涧闪着粼粼波光,翻卷着雪一样白的泡沫,加上幢幢的树影,真是好一个光与影的天堂。空气愈来愈温暖而怡人,事实上,我甚至开始觉得自己闻得到了人味了。从下方传来的湖水味、花香味和轻尘味,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在高山上你唯一能闻到的就只有冰雪和岩石的味道)。在中途,我一度觉得前所未有的累,甚至比在大卵石河谷的时候还要累,不过,现在既然湖畔旅馆的灯光已经在望,那就再累都无关要紧了。莫利和贾菲一面走路一面聊天,我则默默跟在后面。我们走啊走,走啊走,然后,就像从一场无止境的恶梦中突然醒过来一样,我们看到了一些房屋和一些停在树下的汽车,其中一辆就是莫利的。
    一走到车子旁边,我们就把背包卸到地上。“光从从这空气的味道我就敢说,昨晚根本没多冷,”莫利挨在车身上说,“我跑回来放光曲轴箱油之举,看来是白忙了。”
    “也难说,有结过霜也说不定。”
    当莫利到杂货店去买机油的时候,店员告诉他,昨晚不但没有结霜,还是今年来最温暖的其中一夜。
    "看,你不是杞人忧天嘛。”我说。但这已经是过去式了,没有人再有兴趣谈这个话题。我们全都饿慌了。“赶快开到布里奇波特找个地方祭祭五脏庙吧。”在湖畔旅馆还了毯子以后,我们就直奔布里奇波特,把车停在高速公路旁的一家餐馆门前。我万万没有想到,天不怕地不怕的贾菲,竟会在这里露出他的罩门。这个胆敢一个人在高山上晃荡几星期和用跑的跑下山的硬汉,竟然在餐厅的门前面露害怕犹豫之色:他嫌里面的人都太衣履光鲜了。我和莫利都笑了起来:“这有什幺差呢?我们不过是进去吃东西吧了。”但贾菲还是嫌我挑的这家餐厅太布尔乔亚,坚持要到高速公路对面另一家看起来劳工阶级一点的餐厅去。我们顺了他的意,改到了另一家餐厅去。没想到那里的侍者非常懒散,我们坐下了整整五分钟,都没有人把菜单送过来。我被惹毛了,便说:“还是到先前那家餐厅去吧。你有什幺好怕的,贾菲?这有什幺分别?说到爬山,可能没有人比你懂得多,但说到吃,却没有人比我在行。"逗件事情让我们起了一点芥蒂,我也为此感到心情不佳。不过他最后还是让步了,我们便回到先前的餐厅去。那餐厅的其中一边有一个酒吧间,一些猎人正在黯淡的灯光中喝酒。至于餐厅本身,则有一张长柜台和好些桌子,好几个快乐的家庭正享用着相当讲究的菜肴。这餐厅的菜单丰盛之极:包括山涧鳟鱼在内应有尽有。点过菜以后,贾菲问我:“你肯定你付得起?”我发现,原来他是个害怕一顿饭吃超过十美分的人。我到酒吧间去买了一杯波特酒,然后回型局脚凳上坐下,又取笑了他好一会儿。他这时已经没有那幺神经紧张了。“贾菲,这就是你的毛病:一个害怕社会的顽固无政府主义者。在什幺样的餐厅吃饭有什幺分别呢?比较是可憎的。"
    "史密斯,我只是觉得,这里面坐满的,都是肚满肠肥的有钱家伙,而且价钱也太高了。我承认,我对美国的所有财富都感到害怕。我只是个托钵僧罢了,无法接受这幺高的生活水准。妈的,我一辈子都是个穷光蛋,所以对某些事情还不习惯。”
    “嗯,你的弱点是值得敬佩的,别担心,我会帮你付帐的。”我们吃了一顿美妙绝伦的晚餐,内容包括了马铃薯烤猪排、沙拉、熟腾腾的泡芙奶油面包和蓝梅派。由于真的是饿慌了,我们吃饭的时候并没有嬉闹,只是老老实实埋首地吃。饭后,我到酒铺买了一瓶麝香葡萄酒(muscatel)。老店柬和他的肥朋友看到我们邋遢狼狈的模样和一身晒红的皮肤,好奇问道:“你们几个小伙子刚才去过哪儿啦?”
    “爬马特杭峰。”我骄傲地说。他们没有说什幺,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我觉得很得意,于是又买了一根雪茄,点了起来,说:“我们刚从一万两千英尺”高的地方下来,狠狠吃了一顿,现在需要一点葡萄酒来助助兴。”两个老头儿仍然只是瞪着我看,什幺都没说。他们一定以为我们是疯子。
    开车回旧金山的一路上,我们都在喝酒、谈笑和讲一些长长的故事。莫利的驾驶技术很棒,常车子静悄悄地开过柏克莱的街道时,我和贾菲在后座就睡得像两头死猪。在某个地点,我像个玩累而睡着了的孩子一样,朦朦胧胧听到有人告诉我,我已经回到家了。于是,我就蹒跚跨出车外,跌跌撞撞走过草地,进入屋里,掀开毯子,躺了进去,一睡就睡到第二天下午,连一个梦都没做。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脚上曲张的静脉都消退了。我感到满心愉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1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5#
发表于 2007-8-4 13:06:02 |只看该作者
十三
    一回想起昨晚贾菲站在高级餐厅门前犹犹豫豫的样子,我就忍俊不禁。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害怕些什幺。我本来打算,如果他今晚会过来的话,再取笑他一番。不过那个晚上却发生了别的事。首先,艾瓦外出了,要几个小时才会回来。我一个人在看书,却突然听到有脚踏车骑人院子的声音,我探头一看,原来是普琳丝来了。
    “大伙食都到哪去了?”她问。
    “你可以在这里待多久?”
    “我得马上回去,除非先打电话给妈妈。”
    “那你就打吧。”
    “好吧。”
    我们一起到街角的加油站去打电话。她在电话告诉她妈妈,两小时后再回家。从人行道往回走的时候,我一手揽住她的腰,用手指在她的肚子上逗痒,而她说:“噢噢噢,我受不了了!”我们两个几乎摔倒在人行道上。就在这时,一个老妇人迎面而来,对我们怒目而视。等他走遇以后,我们在黄昏的树下狂热地拥吻了一阵,就匆匆赶回屋子去。有一个小时之久,普琳丝名副其实是在我的怀里旋转。艾瓦回来的时候,我们正在进行最后一次向菩萨献祭之礼。事后我们又再一次一起洗澡。能够坐在热水里,一面聊天,一面互相擦背,真是享受。可怜的普琳丝是个很老实的女孩,老实得让我心生怜惜之心。我忠告她说:“可不要野得和十五个小伙子在山顶上搞狂欢祭典呐。”
    贾菲在她离开后来到,接着库格林也来了,于是,一场疯狂酒宴又告开始了。把家里剩下的葡萄酒都喝光以后,我和库格林就出外买酒去。我们都有一点醉意了。我们拿着新买来的酒和从一个花园里摘来大朵得匪夷所思的花,手挽着手,一面走一面大声念诵俳句,路上碰到谁都大声打个招呼,而他们则回报以微笑。我现在已经喜欢上库格林了,虽然他有着学究般的外表和大冬瓜般的身材,却是个有血有肉的人。途经一个我们认识的英语系教授的房子时,库格林在草坪上把鞋子脱掉,疯疯癫癫地跳着舞,一路跳到教授的家里去。虽然当时库格林已经是个相当有名的诗人,但他这个举动,还是吓了那教授一跳,不,是一大跳。当我们赤着脚、带着花和酒回到艾瓦的小屋时,大约是十点。我今天才刚收到一笔汇款,是为数三百美元的奖学金,于是我就对贾菲说:“我现在已学会了一切,也准备好了。你明天可以载我到奥克兰去买个背包和其它的登山装备吗?”
    “好,我明天一早就借莫利的车子载你去,不过,现在我们先来喝点葡萄酒如何?”我们重新坐下,一面喝酒,一面畅谈天南地北。贾菲首先谈了些他一九四八年在纽约港当商船水手时的往事。他告诉我们,那时他常常腰挂把匕首到处去(听得我和艾瓦都吓一跳),而且跟一个住在加州的小姐热恋:“虽然相隔三千英里远,但一想到她,我就会勃起,老天!”
    之后库格林说:“把大梅禅师⑧的故事说给他们听听,老贾。”
    “有人问大梅禅师佛教的精义何在,他回答说是风中的落花,是摇曳的杨柳,是竹针,是亚麻线。换言之就是忘形狂喜,心的忘形狂喜。世界的一切,不外就是心。但心又是什幺呢?不外就是世界。所以马祖禅师⑩才会既说:‘心就是佛。’又说:‘无心是佛。’你们知道,谈到他的弟子大梅禅师时,他是怎幺说的吗?他说:‘梅子已经熟了。’”
    “故事是很有趣,”艾瓦说,“但‘去年的雪而今何在?’43”
    “我有那幺点儿赞成你的看法,我觉得,很多禅师都有把世界当成一个梦的倾向,他们看花,抱的是梦里看花的态度。问题是这个世界却是该死的真真实实的。很多人都是这样,他们都把自己当成身在梦中一样,浑浑噩噩过日子,只有痛苦或爱或危险可以让他们重新感到这个世界的真实。雷蒙,你认为我说的对不对?说说看,你蜷缩在马特杭峰那块岩凸时,对世界有什幺感觉?”
    “对,当时我觉得一切都是真实的。”
    “拓荒者一直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原因就在于他们总是警觉到,在任何真实的事物中,都既有真的一面,也有假的一面,所以真与假是没有分别的,正如《金刚经》上所说的:‘不要有真的概念,也不要有假的概念。’(或之类的)手铐有朝一日会融化,警棍也有朝一日会折断,所以我们根本不必执着些什幺。"

    “美国总统有朝一日会得斗鸡眼和被水冲走!”我喊道。
    “鳃鱼也会化成灰!”库格林喊道。
    “金门大桥会在红得像落日的铁锈中摇摇欲坠。”艾瓦说。
    “鲤鱼也会化成灰!”库格林坚持说。
    “再给我来一口吧。哇,爽,呜呃!”贾菲跳了起来,“我最近在读惠特曼44的诗,知道他说过什幺吗?他说:‘奴隶们欢呼起来吧,好把外国的暴君吓个半死。’想想看,如果整个世界到处都是背着背包的流浪漠,都是拒绝为消费而活的‘达摩流浪者’的话,那会是什幺样的光景?现代人为了买得起像冰箱、电视、汽车(最少是新款汽车)和其它他们并不是真正需要的垃圾而做牛做马,让自己被监挞茬一个工作-生产-消费-工作-生产-消费的系统里,真是可怜复可叹。你们知道吗,我有一个美丽的愿景,我期待着一场伟大的背包革命的诞生。届时,将有数以千计甚至数以百万计的美国青年,背着背包,在全国各地流浪,他们会爬到高山上去祷告,会逗小孩子开心,会取悦老人家,会让年轻女孩爽快,会让老女孩更爽快:他们全都是禅疯子,会写一些突然想到、莫名其妙的诗,会把永恒自由的意象带给所有的人和所有的生灵,就像你们两个一样,雷蒙,艾瓦。这也是我会那幺喜欢你们的原因。没有认识你们之前,我以为东岸早就死了。”
    “我们倒是原以为西岸已经死了呢!"
    “你们真的是把一股清风带到了这里来。你们知道吗,内华达山脉那些形成于侏罗纪的花岗岩山岩,还有最后一次冰河期结束后长到现在的参天针叶树,还有我们最近见过那些高山湖泊,都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表述,想想看,美国有那幺雄伟的地貌,如果我们能进一步把它的活力和生气导向佛法,它将会变得何等的伟大和有智能!”
    “拜托,”艾瓦说,“别又扯佛法的老套了。”
    “瞎!我们需要的是一间流动禅堂。这样,当一个老菩萨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时,就不怕没有地方可睡,而且可以在一群朋友中间煮玉米糊。”
    “‘小伙子们莫不欢天喜地,又好好休息了一会儿;杰克在煮玉米糊,作为对“门”的礼敬。’”我念道。
    “那是什幺玩意儿?”
    “我写的一首诗。我念一段给你们听听:‘小伙子们坐在树林里,聆听“大师兄”解说钥匙的妙用。小老弟们,他说,佛法是门。钥匙可以有很多把,但门却只有一道。所以你们务必要听仔细。我会尽力把很久以前我从净土堂所听到的信息,向你们转述。但因为你们都是满嘴酒气的小伙子,难于了解这深奥的信息,所以我会把它简化,让它单纯得就像一瓶葡萄酒,单纯得就像星空下的一团营火。而如果你们听过佛陀的佛法以后,心生思慕,那就带着这个真理,到亚历桑纳的尤马或任何你们喜欢的地方,找一棵孤独的树坐下,闭目沉思。你们不必为这个谢我,因为转动法轮,乃是我存在的理由。我要告诉你们的信息,就是:心是生造者,不为任何理由而创造一切,让一切由生而灭。’"
    “哎呀,这首诗太悲观了,而且黏得像梦,’艾瓦说,“不过韵律却清纯得像梅尔维尔45。"
    “嗯,我们要弄一间流动禅堂,好让那些满口酒气的小伙子有地方可以去和休息。在那里,他们将可以像雷蒙一样学会喝茶,也将会像艾瓦所应该学习的那样,学会打坐。我会是禅堂的住持,养着一大罐子蟋蟀。”
    “蟋蟀?”
    “对,就是那样。我们要建立起一系列的佛寺,让人们来修道和打坐。我们可以在内华达山脉或喀斯喀特山脉的北部盖一群小木屋,甚至像雷蒙主张的那样,到墨西哥去盖。然后我们找一大票志同道合的人住进去,一起喝酒、聊天和祷告?我们甚至还可以娶妻生子,一家人住一间茅屋,就像旧日的清教徒一样。谁说美国人就只能听条子和共和党和民主党摆布?"
    “你那罐蟋蟀是干嘛用的?”
    "对,一大罐的蟋蟀--库格林,再给我来一杯吧--全都是我自己孵化的,每只大约十分之一英寸长,有一对白色的巨大触觉。等这些‘有情’在罐子里长大以后,就会唱出最悦耳动听的歌声。我希望过的生活,是在河里游游泳,喝喝羊奶,在河谷到处漫游,跟老农夫和他们的小孩聊天。你有听过我写的最新一首诗吗,艾瓦?”
    “没有,念来听听。”
    “‘小孩的母亲,姊姊妹妹们,病老头的女儿,衣衫撕破的处女,来吧,你们都饿了,如饥似渴,不穿裤子,我也是。朋友们,就当这是首诗吧。’"
    “不赖,不赖。”
    “我希望过的生活,是在炎热的下午,穿著巴基斯坦皮凉鞋和细麻的薄袍子,顶着满是发渣的光头,和一群和尚弟兄,骑着脚踏车,到处鬼叫。我希望可以住在有飞檐的金黄色寺庙里,喝啤酒,说再见,然后到横滨这个停满轮船、嗡嗡响的亚洲港口,做做梦,打打工。我要去去去,去日本,回回回,回美国,咬紧牙根,闭门不出,只读白隐46的书,好让自己明白……明白我的身体以及一切都累了、病了,正在枯萎。”
    “谁是白隐?”
    “他名字的字面意义是‘白色的隐晦’,表示他隐居在日本北白水后方的山峦里。我到日本以后准备要到那里爬爬山。老天,那里想必有很多很陡的松树峡谷、竹林河谷和小悬崖。”
    “我要跟你一块去!”我说。
    “白隐住在一个山洞里,睡的时候与鹿只睡在一块,饿了就吃栗子果腹。有一次,有一个人到白隐所住的山洞,向他请教生活之道。白隐告诉对方,应该停止打坐和--就像雷蒙所主张的--停止思考禅宗的公案,而应该去学习怎样睡觉和怎样起床。比方说,睡觉的时候应该两腿贴着,作深呼吸,并把意念集中在肚脐下方一英寸半的一个点,直到感觉那里形成像球形的一股力量,就把意念转到脚跟,再从那里,慢慢向上,往身体的其它部位移动,一面做一面缓缓呼吸。每到达一个部位就对自己说:这里就是阿弥陀净土,就是心的中心。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在微微伸展一下四肢以后,也应该把上述的步骤重复一遍。"
    "很有意思,”艾瓦说,“其中似乎真的是饶有深意。他还有什幺别的忠告没有?"
    “他说,在其余的时间,不要浪费时间去观空,只要让自己吃得好(但不要太多)、睡得好就好。老白隐告诉对方,他当时已经三百多岁。照这样说,他现在已经五百岁好几。我想,如果真有这一号人物的,他一定还活着!”
    “否则牧羊人就会踢他狗狗的屁股!”库格林打岔说。
    “我敢打赌,我一定可以在日本找到那山洞。”
    “你无法生活在这个世界,却又无处可去。”库格林笑着说。
    “那是什幺意思?”
    "意思是,我所坐的椅子是一头狮子的宝座,而那狮子正在走着、哮着。”
    “他在说些什幺鬼?”
    “罗喉罗47,罗喉罗!辉煌的脸!被嚼瘪而又再胀起来的宇宙!”
    “鬼扯!”我喊道。
    “我打算过几星期后去一趟马林县,”贾菲说,“绕着塔马尔帕斯山(Mount Tamalpais)走一百圈,用诵经声去净化那里的山精水灵。艾瓦,你怎样看?”
    "我觉得那只是可爱的妄想,不过我有几分喜欢。”
    “艾瓦,你的问题出在你不坐禅,你知道吗,坐禅对你是最好不过的,尤其是在寒冷的晚上。另外,我也建议你讨个老婆,生几个半混血的小婴儿,搬到离城市不远的一间小茅屋去住,每隔一阵子就到酒吧乐一乐,并在山间到处溜达和写诗,学习怎样锯木板和跟老人家聊天,参加插花课程和在门边种菊花。看在老天的份上,讨个老婆吧,找个善良聪明的,不在乎每天晚上上床和在厨房里做牛做马的。’
    “哦,"艾瓦笑着说,“还有别的建议吗?”
    “还有就是观看在田间飞翔的家燕和夜鹰。你知道吗,雷蒙,我昨天又译了一首寒山子的诗。你听听看:‘寒山有一栋房子,屋中无柱也无墙。左右六扇门全敞开,客厅可以看到蓝天。房间全都虚虚空空,东墙歪在西墙上。屋内空无一物,不用担心有人会上门借东西。冷了我就生小火取暖,饿了就煮青菜果腹。我可不想学富农的样子,拥有众多的谷仓和草场。他们不过是在为自己盖监狱了吧,一住进去,就休想可以出来。好好想想吧、同样的事情,说不定也会发生在你身上。’48”
    念完诗,贾菲拿起吉他,唱了几首歌。之后,我把吉他从他手上拿过,像敲鼓一样,用指甲猛击在弦线上,砰砰砰,边弹边唱了一首我即兴创作的“乍夜幽灵”之歌:“这是首有关午夜幽灵列车之歌,但你知道它让我想起什幺吗?它让我想起了熟,非常的热,竹子长到四十英尺那幺高,在微风中摆来摆去。一群和尚正在某处把笛子吹得闹嚷嚷,继而又和着印第安人的鼓声和反复往复的摇铃声诵经,听起来就像一头巨大的史前丛林狼在念咒……所有事情都在你们这些疯家伙的脑子里折迭在一起了,回复到那个人会与熊结婚、会与美洲野牛聊天的时代。再给我一杯吧。小伙子们,记得要把你们的破袜子补好,把你们的靴头擦亮。”
    但库格林却意酋未足,接着我说下去:“把你们的铅笔削尖,把你们的领带拉直,把你们的皮鞋擦亮,把你们的裤裆扣好,把你们的地板扫好,把你们的蓝梅派吃掉,把你们的眼睛张开……。”
    “吃蓝梅派是个好主意。"艾瓦以手指抚摸嘴唇,严肃地说。
    “与此同时,你们可不要忘了,虽然我卯足了劲儿,但杜鹃树却还只是处于半开悟的状态,蚂蚁和蜜蜂仍然是共产党,而山脉则完全处于无明的状态。但我不会放弃努力的。脱下你们的鞋子,放到口袋里去吧。现在我已回答了你们所有的问题了--真遗憾,我们谈了个错话题。再给我酒吧。”
    “可不要不小心踩到了兔崽子!"我在醉中喊道。
    “踩到兔崽子倒是无妨,踩到上豚可不妙了,”库格林说,“可不要一辈子当个哈药者,一辈子迷迷糊糊,只管哈药。你们了解我的意思吗?我的狮子吃饱了,我就睡在它身边。”
    “老天,”艾瓦说,“但愿我可以把你们说的一切记下来。”而让我惊异的是,在我那昏
昏欲睡的大脑中,竟然传出一阵“哈哈哈”的疾笑声。我们全都醉得头晕眼花了。那是一个疯癫的晚上。到最后,我和库格林还打起摔角来,在墙上戳破了好几个洞,只差没有把整间房子给拆了:艾瓦第二天为这件事情暴跳如雷。摔角的时候,我差点没把可怜的库格林的腿给摔断,而我自己则被一根小木刺刺入了皮肤足足一英寸深,要几乎整整一年后,小木刺才跑出来。我们喝酒喧闹的这中间,莫利曾经像个幽灵一样,无声无息突然出现在门上,手上提着两夸脱的优酪乳,问我们有谁想要一些。贾菲在凌晨两点左右离开,临走时说他明天一早会来接我去大肆采购登山装备。我们这群禅疯子的聚会没有受到任何打扰,因为疯人院的车子离我们太远了,根本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幺事。我们虽然疯颠,但这疯癫里面却并不是没有包含一点点智能的。如果你曾经在晚上走过市郊住宅区的街道,就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每天到了晚上,市郊住宅区马路两旁房子,就会流泻出黄色的灯光,而每产人家的客厅里,都莫不亮着一个蓝色的小框框:人人都在看电视,而且看的很可能是同一个电视节目。没有人交谈,院子里也是静悄悄的;狗会向你吠叫,因为你是用人腿走过而不是用车轮经过。你明白了我的意思了吗?当全世界的人都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事情的时候,禅疯子却用他们沾满尘垢的嘴唇放声大笑。对于那一百万双又一百万双盯着“大独眼”49看的眼睛,我不想苛责些什幺,因为只要他们是在盯着“大独眼”看,那就对谁都不会有危害性。不过贾菲可不是这样的人……我仿佛可以看到,很多很多年之后,他背着个胀鼓鼓的背包走过市郊住宅区的样子,我看到他正在苦苦思索着些什幺,而他的思想,是那里唯一未被电视所同化的思想。至于我自己,也有我苦苦思索的问题,这个问题,被我写入了我那首“大师兄”诗的最后一段:“‘是谁开了这个残忍的玩笑,让人们不得不像老鼠一样,在旷野上疲于奔命?’蒙大拿瘦子比手画脚,问正坐在狮穴里的大师兄,‘难道上帝已经疯了不成?难道袍就像个印第安无赖一样,是个反反复复的给予者?袍给了你一片菜园,却又让土变硬变干,然后引来大洪水,让你一切的血汗白流。求求你告诉我答案,大师兄,不要含糊其词:到底这个恶作剧是谁所主使,而这场、水恒戏剧又何以会如此刻薄小气。到底,这一切的荒谬情节,其意义何在?’”我想,答案说不定可以在“达摩流浪者”的身上找到。

(41)指大梅法常,唐代的禅僧。
(42)指马祖道一。
(43)中世纪法国诗人维庸(Francois Villon.1431-1462?)(昔日女士)诗末句。
(44)惠特曼:十九世纪美国著名诗人,着有《草叶集》等。
(45)梅尔维尔:十九世纪美国小说家,着有《白鲸记》等。
(46)白隐:十八世纪日本僧人、艺术家与著作家。
(47)释迦牟尼出离前所生的儿子。
(48)原诗为:寒山有一宅,宅中无栏隔。六门左右通,堂中见天碧。房屋虚索索,东壁打西壁。其中无一物,免被人来借。寒到烧软火,饥来煮菜吃。不学田舍翁,广置牛庄宅。尽做地狱业,一入何曾极。好好善思量,思量知轨则。
(49)指电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16 22:36:39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1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6#
发表于 2007-8-4 13:06:03 |只看该作者
十四

    不过,我却有一个小小的计划,而那是跟上述的“疯癫”部份无关的。我计划要为自己配备好所有登山所必需的装备,包括睡的、吃的、喝的(一言以蔽之就是把一个厨房和一个睡房背在背上),然后前往某个地方,寻找完全的孤独,寻求心灵上的空,让自己成为一个超然于一切观念之外的人。我也打算把祈祷--为所有生灵祈祷--作为我的唯一活动,因为在我看来,那是世界上唯一剩下来的高贵活动。我要到的地方,也许是某处枯干的河床,也许是旷野,也许是高山上,也许是墨西哥或阿迪朗达克山的一间小屋。我要在那里保持安静与一颗慈悲的心,什幺都不做,只修习中国人所说的“无为”。我既不想接受贾菲有关社会的看法,也不想附和艾瓦所认为的,因为人总有一日会死,所以应该赶快尽量享受人生。
    当第二天贾菲来接我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上述的想法。他开着莫利的车,把我和艾瓦载到了奥克兰。我们打算先到一些“善心人”和“救世军I的商店去,买好几件法蓝绒的衬衫和内衣。我们下车走过马路的时候,贾菲才因为看见晴朗明媚的朝阳,有感而发地说:“你们知道吗,地球是个清新的星球,所以我们又有什幺好忧虑的呢?",但讽刺的是,才几分钟以后,我们就置身于一大堆尘兮兮的大桶子之间,翻翻找找各种补过的二手衣物(简直是一个贫民区流浪汉衣着的大观园)。我买了一些袜子,其中一双是及膝的长羊毛袜,很适合寒夜坐在封冻的地面上打坐之用。另外,我又用九十美分,买了一件小巧漂亮、带拉链的帆布夹克。
    之后,我们再到大型的“陆海军用品店"采购。商店的后头陈列着一个个挂在钩子上的睡袋和各式各样的登山装备,包括莫利那著名的充气床垫、水罐、手电筒、帐篷、来复枪、帆布套水壶、橡皮靴等等。此外还有很多你相都没想过的贴心用具,在当中我和贾菲找到了不少很适合托钵僧用的小东西。他买了一副锡制的茶壶夹子,送我当礼物,由于它是锡制的,所以你用不着担心用它来提茶壶的时候会烫手。他为我挑选了一个很棒的鸭嘴型睡袋(他把拉链拉开,仔细研究了好一会儿),之后又为我挑了一个让我感到自豪的最新型背包。“我会把我那个旧的睡袋罩子给你,你不用另外买。"他说。然后,我又买了一副雪地护目镜(我买它单单是因为觉得它很炫)和一双新的铁路手套,用来取代我那双旧的。要不是我琢磨我放在东部家里那双靴子应该还可以穿(我在圣诞节就要回家一趟),那我就会买一双贾菲穿的那种意大利登山靴。
    从奥克兰驱车回到柏克莱以后,贾菲又带我到滑雪用品店去。店员走过来的时候,贾菲用伐木工的腔调交代他说:“给咱家的朋友来一全套世界末日的装备。”店员把我带到后头,拿出一件带兜帽的漂亮尼龙披风给我看。这件披风,大得可以盖住我连同背包在内的整个人(那会让我看起来像个驼背的大和尚),那样,即使下雨,我也将可以获得完全的遮蔽。除此以外,它还可以充当小帐篷或睡袋的垫布。我买了一个带旋转盖子的聚丁二烯橡胶的瓶子。买它的当时,我原打算用来装蜂蜜,不过后来,它却成了我装葡萄酒的容器,而更后来,等我赚到
的钱多一点以后,它又成了我的威士忌酒壶。我还买了一个很就手的塑料摇酒器,靠着它,只要一点点奶粉,再加上一点溪水,你就可以为自己摇出一杯鲜奶来。我像贾菲一样,买了一整包的保鲜袋。现在,我已名副其实配备了世界末日时会派上用场的全套装备,因为如果有一颗原子弹就在今晚击中旧金山的话,那我只要把干粮和一切放到背包里,那我就什幺都不缺,什幺都用不着烦恼,可以施施然徒步走出旧金山(如果还有路的话)。我最后的一个采购项目是炊具,我买了两个可以互迭在一起的大汤锅、一个可以当成煎锅用的有柄锅盖、一些钖杯子和一套锡制的餐具组。贾菲又从他自己的装备里拿出东西送我。虽然那只是一根一般的大汤匙,但给我之前,他却用一个老虎钳,把大汤匙的柄尾给扳弯过来。“看到没,如果你想把一个锅子从火堆上拿起来,用这个去勾它就行。”我感觉自己是个脱胎换骨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1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7#
发表于 2007-8-4 13:06:03 |只看该作者
十五

    我穿上新买的法兰绒衬衫、袜子、内衣和牛仔裤,把背包装得胀鼓鼓,背上,然后就往旧金山走去。我是想要尝尝,背着这个新背包在夜晚的旧金山走来走去,会是什幺感觉。我在密逊街溜达了一会儿,一面走路一面唱歌,然后又到贫民区去50,享受了一个我最爱吃的新鲜甜甜圈和一杯咖啡。那儿的流浪漠对我这一身装扮都很好奇,议论纷纷,猜我是不是打算去寻找铀矿。虽然我要寻找的东西,长远来说对人类的价值要比铀矿高出千百万倍,但我并不打算向他们说明,而只是静静听他们的意见。
    “老兄,想找铀矿的话,你去科罗拉迪县(Colorady country)就对了。到那里以后,你放下背包,再在地上放一个小巧可爱的盖革计数器⑧,那你就会当上百万富翁。”贫民区的每一个人都想成为百万富翁。
    “没问题,老兄,”我说,“我会试试看的。”
    “育空县(Yukon)也有不少铀矿。”
    “到济华花去吧,”一个老头说,“我用人头担保济华花一定有铀矿。”
    离开贫民区后,我就背着大包包在旧金山的街头快快活活到处逛。然后,我跑到罗丝的住处,想看看她和寇迪最近怎幺样。看到罗丝的时候,我吃了一惊,因为我们不见才没多久,她却完全变了个样子,瘦得只剩皮包骨,两眼鼓凸,眼神里充满恐惧。“她是怎幺啦?"我问寇迪。
    寇迪把我拉到另一个房间,悄声说:“她过去四十八小时都是这样子。”
    “她怎幺啦?”
    “她告诉我,她写了一份名单,上面有我们所有人的名字和我们犯过的所有罪行。她说她上班的时候本来想把名单用抽水马桶冲走的,没想到名单太长,把马桶给塞住了,公司只好找人来通。通马桶的人穿著警察制服。他把名单带回警察局去。她说警察很快就会来把我们所有人逮捕。她疯了,就这幺回事。”寇迪是我的死党,好些年前曾让我借住在他家的阁楼里。“你有看到她手臂上的伤痕吗?”
    “有。”我刚才就有注意到,她手臂上布满刀疤。
    “她拿了一把刀子想割腕,但没有割对地方。我很担心她。今天晚上我去工作以后,你可以帮我看住她吗?"
    “暧,老哥,这个嘛……”
    “不要这样嘛,老哥。圣经上不是说:‘你们为我兄弟中最小一个做的事,等于是为我在做……’52"
    “好吧好吧,我今晚本来想去找些乐子的。”
    “乐子可不是一切,有时你也应该尽尽朋友的道义嘛。”
    我本来想到“好地方”去秀秀我的新背包的,事到如今只好作罢。寇迪开车把我载到附近一家快餐店,给我钱帮罗丝买了一些三明治,然后我再自行步行回她住处。罗丝坐在厨房里,两眼圆睁地看着我。
    “你还不明白发生了什幺事!”她反复地说,“他们如今已经知道了开于你们的一切底细了。”
    “谁的一切底细?”
    “你们。”
    “我?”
    “你、艾瓦、寇迪,还有那个贾菲·赖德。你们全部人,还有我--总之包括每一个整天泡‘好地方’的人。我们马上就要被抓去坐丰了,最迟不超过明天。”她带着极大的恐惧望着门看。
    “你为什幺要把自己的手臂割成那样呢?你不是在作践自己吗?”
    “因为我不想活了。我告诉你,马上就有一个政治大革命要发生了。”
     “不,将要发生的是一个‘背包大革命’。”我一面说一面笑,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事实上,我和寇迪都太无知了,未能从罗丝割腕这件事情察觉到她的理智已紊乱到什幺样的程度。“听我说……”我尝试要开解她,但她根本不听我的。
    “你难道还不知道有什幺事情将要发生吗?。”她瞪着一双又大又狂乱又诚恳的眼睛看着我,试图透过疯狂的传心术说服我,她所说的一切全都是真的。她站在小小公寓的厨房里,两手张开(这是为了加强她的说服力),两腿僵直,一头红发乱得像个鸡窝头,人抖个不停,不时用双手去攥睑。
    “你说的全都是狗屁!”我突然火了起来,大吼说。每一次,当我努力向别人说明佛法,但他们却不当一回事的时候,我都会有这种感觉。不管是艾瓦、我妈妈、我的亲人还是我的女朋友,从来没有一个会愿意听我说的话,而是总想我去听他们说的。他们以为自己什幺都懂,而我却什幺都不懂,以为我只是个的小毛头,只是个不切实际的笨蛋,不明白这个世界有多幺真实、多幺重要。
    “警察立刻就会蜂拥而至,逮捕我们所有人。不只这样,他们还会盘问我们好几星期又好几星期,甚至好几年,直到我们抖出自己所犯过的每个罪行为止。他们会把抓人的行动,以我们为起点向四面八方延伸开去。他们会逮捕北湾区的每个人,逮捕格林威治村的每个人,然后是巴黎的每个人。到最后,全世界的人都会被他们抓到牢里去。你不明白,他们抓我们只是个开始。”只要门外面有什幺风吹草动,她都以为是警察已经临门。
    “你为什幺不愿好好听听我说的话呢?”我反复恳求她,但我每次说这话时,她都只是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企图以此催眠我、说服我,想让我相信,她的心所造作出来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我有那幺一下子,几乎被她的眼神说服了。“你的这些愚蠢想法都是子虚乌有的。难道你不明白,生命只是一场大梦吗?何不放轻松,好好享受上帝?你自己就是上帝53,你知道吗,白痴!”
    “啊,他们准备要摧毁你,雷蒙。我看得到这一点。他们准备要把所有的宗教狂热份子抓起来,把他们修理正常。这只是个开始罢了。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这一切全都是针对俄国佬而发的……。雷蒙啊雷蒙,这个世界将会完全变一个样子!”
    “什幺世界?那有什幺分别呢?拜托你冷静一下,你把我吓坏了,我不想再听你说的任何话了!”我怒冲冲地往外走,跑到“牛仔”酒吧喝了点酒,然后和几个乐手一起回罗丝家(他们就住在同一栋大楼的地下室),继续喝酒。“罗丝,来喝点葡萄酒吧,它可以把一些智能注入你的大脑。"
    “不,我已经戒酒了。所有你喝的酒都是劣酒,它们会把你的胃烧穿,会让你的脑袋变得迟钝。我敢说,你身上一定是哪里出了毛病,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否则你不会那样迟钝了。难道你不知道有什幺事情要发生吗?”
    “唉,少来了。"
    “这是我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晚了。"
    我和几个乐手喝酒聊天一直到深夜。罗丝现在看来已经恢复正常。她躺在沙发上,喃喃自语,有时还会笑一笑。她吃了三明治,又喝了我泡给她的茶。那些乐手离开后,我摊开新睡袋,睡在地板上。寇迪回来后我就离开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罗丝趁寇迪睡觉的时候跑上了屋顶,把一个屋顶天窗敲破,拿碎玻璃片割腕,然后静静坐在屋顶上,任由手腕上的血不停地流。要直到黎明,才一个邻居发现了这件事,打电话报警。警察来了,但罗丝却以为他们是要来抓她的,就在屋顶的墙垛上跑了起来;一个爱尔兰警察看状况不对,一个飞身想抱住她,但他抓到的只是罗丝身上的浴袍,至于罗丝本人,则从浴袍中滑脱,赤条条地掉落到六层楼下面的人行道上。曾经和我一起喝酒的那几个乐手,听到了重物的坠地声,打开地下室的窗户往外看,看到了极其恐怖的画面。他们马上把窗帘拉起,颤抖个不停。“老兄,我们吓坏了,那个晚上根本无法演奏。”他们后来告诉我。而罗丝跳楼的当时,寇迪还在酣睡。……第二天,当我听说了这件事情和从报纸的照片中看到画在罗丝坠落地点那个X记号时,掠过的其中一个想法就是:“如果她当时愿意听我说的话,恐怕就不会……但我的表达方式是不是太笨拙呢?难道我认为人应该怎幺生活的那些想法,是愚蠢和幼稚的吗?而这件事情的发生,又是不是意味着我应该立刻起而行去追随我认为是对的生活方式呢?”
    第二个星期,我把需要用的东西收拾好到背包里,决定离开旧金山这个充满无明的现代城市,踏上旅途。我跟贾菲和其它朋友道过别后,就爬上一列通往洛杉矶去的货运火车。可怜的罗丝,她曾经绝对肯定世界是真的,而且为她所认为是真的东西恐惧不已,但如今又有什幺是真的呢?“最少,”我这样想,“她现在人在天堂上了,而她会知道这一点的。”


(50)指城镇中的破旧下等地区,内多廉价酒吧、廉价小饭馆、低级旅馆和职业介绍所,常到这些地区去的大多是移民工人、游民和酒鬼。
  (51)可以侦测放射线的焰器。
(52)新约圣经记载,上帝在天国接见升天的义人时,赞扬他们对基督所行过的许多好事。这些义人都大惑不解,因为他们从未对基督做过任何事。但基督却解释说,他们为别人做的好事,就等于是为袍做。
(53)佛家认为,每一个人都有佛性,都可以成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1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8#
发表于 2007-8-4 13:06:03 |只看该作者
十六

    而我也对自己这样说:“我现在要踏上通往天堂的道路了。”而突然间,我清楚地意识到,在有生之年,将有很多教化别人的工作等着我去做。正如上面提及的,我在离开旧金山之前,曾经找过贾菲。我们在“南园”吃过一顿晚餐后,就走人唐人街的公园,忧郁地随意溜跶,后来又坐在草地上。突然间,出现了一群黑人传道者,来向公园里散漫的游人传道。但那些带小孩来公园草地蹦蹦跳的中国家庭,根本兴趣缺缺,而流浪漠对传道者的兴趣,又只比中国人多一下点儿。一个长得很像雷尼(Ma Rainey)54的胖女人,叉着双腿,嗓子扯到最大,站在那里用轰炸般声音讲道,讲一下子道就哼一下子蓝调的音乐。精彩,真是个了不起的传道者。而这样了不起的传道者之所以不在教堂里讲道而跑到公园来讲道,则只有一个原因:她三不五时就会转过脸,“嗯-噗”一声狠狠吐一口痰。“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只要你们能认清你们有一个新战场,那上帝就会照顾好你们!”说完又是一口像飞镖一样的痰。“看到没,"我对贾菲说,“她可无法在教堂里干这样的事。不过我从来没碰到过比她更棒的传道者。"
    “你说得对,"贾菲说,“但我不喜欢她满嘴都是耶稣。”
    “耶稣有什幺不好呢?耶稣不是也常常谈及天国吗?而天国不就是佛家所说的涅盘吗?”
    “根据你的诠释是这样,史密斯。”
    “为什幺要区分什幺佛教和基督教、东方与西方呢?这种区分有什幺鬼意义呢?我们现在置身的不就是天国吗?”
    “是谁说的?”
    “我们现在所身在的,不就是涅  之中吗?”
    “我们同时身在涅  和轮回之中。”
    “你这些都是话头、话头、话头罢了。涅盘不过是另一个名相。再说,你不是听到那个大胖黑妞对我们说,你有一个新的战场--一个新的佛教战场吗?"我这话听得贾菲很愉快,两眼闪闪有光。“有一整个佛教的战场向四面八方展开着,等着我们每一个人投身进去,而罗丝却是一朵我们任由其凋萎的花朵。”
    “没有比你说的这个更对的了,雷蒙。”
    这时,大胖黑妞注意到了我们(特别是我)对她的注意,走了过来。事实上,她还把我喊作亲爱的:“我从你的眼睛可以瞧得出来,你听得懂我说的话,亲爱的。我想要你知道,我希望你能够上天堂和得到快乐。我希望你能听得懂我的每一句话。”
    “我听得懂。”
    在公园的对街,有一间佛寺正在兴建中,那是唐人街一个商会的年轻人自己动手兴建的。前阵子有一晚,我喝醉经过那里的时候,曾经帮忙用独轮车推沙子。在这里帮忙的,都是一些充满理想主义的年轻人,他们虽然有个舒适的家,却乐于穿著条牛仔裤,出汗出力帮忙盖佛寺,就像刘易斯(Sinclair Lewis)55笔下的人物一样。这样的人,在中西部的小镇并不罕见,但在高度世故的旧金山,却是凤毛麟角了。贾菲对旧金山唐人街的佛教并不熟中,因为这信奉的是传统佛教,而不是他喜爱的那种知性的、充满艺术气息的禅佛教。但我却想试着让他理解,一切都是没有分别的。在餐馆里用筷子吃东西的时候,我们还是欢天喜地的,但现在却因为分别在即,不知道什幺时候才能再见而满怀愁绪。
    在那大胖黑妞的后面,有另一个男传道者在讲道,他闭起眼睛,反复摇摆身体,三不五时就说一句:“就是说嘛!”她对我们说:“祝福你们两个愿意聆听我说话的小伙子。要记住,万事都会互相效力,叫爱上帝和按袍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这是《新约·罗马书》八章十八节说过的话56。有一整个新战场在等着你们呐,千万不要怠忽自己的每一个责任,懂了吗?”
    “懂了,女士。”之后,我就和贾菲挥手作别。
    我又在寇迪家里盘桓了几天才离开。罗丝的死让他陷入极大的忧伤。他告诉我,他日夜都在加紧为罗丝祷告?因为他相信,罗丝是自杀死的,所以灵魂还在阴阳界之间徘徊,不知道最后命运是会被投入炼狱还是地狱57。“我们必须尽力帮她一把,让她可以到炼狱去,老哥。”
   有监于此,每晚睡觉前(我用新买的睡袋睡在寇迪家的草坪上),我都会为罗丝做个祷告。白天的时候,我则会把寇迪几个小孩作的小诗记在笔记本里:“吔呜,吔呜,你来找我,吧呼,吧呼,你说爱我,咯咕,咯咕,天是蓝的,我比你高,吧呜,吧呜。"这期间,寇迪一再劝我:“老酒可不要喝太凶了。”
    最后,我出发的日子终于到了。那是星期一的下午,我跑到圣何塞的调车场,想坐四点半的一班“大拉链”,没想到今天正好是它的例行停驶日,所以只好改为等七点三十分的一班。天暗下来以后,我就在铁路边的浓密野草丛里捡了一些枝条,生了个印第安式的小火,热了一罐通心面果腹。后来,当火车开入调车场的时候,一个友善的转辙员劝我最好不要上车,因为有个铁路警察会守在辙岔的地方,用大手电筒照看有没有人偷溜上火车,有的话他就会打电话通知沃森维尔(Watsonville)那边的人,把偷溜上车的家伙撵下车。“会把关把得这幺严,是因为现在是冬天,有些攀火车的家伙因为怕冷,撬开火车厢的锁,跑到里面去坐。他们还会打破车窗玻璃和在车厢里留下满地酒瓶,把车厢弄得脏乱不堪。"。
    听了这话,我就背着沉重的背包,蹑手蹑脚绕过了辙岔,走到调车场的东端,在“大拉链"开出的时候爬了上去。我打开睡袋,脱了鞋子,把它用外套卷起来,当成枕头,躺了下来,睡了一个美美的觉。火车到达沃森维尔以后,我先下车躲在野草丛里,等火车重新开动再偷溜上车。多幺漂亮的海岸啊佛陀,多幺漂亮的月夜啊耶稣基督!火车以八十英里的时速前进,经过海,经过海,经过瑟夫(Surf),经过丹该尔(Tangair),经过加维奥蛋(Gaviota),像飞一样,带着我向圣诞节、向家飞去。睡袋里的我温暖得像烤吐司。我睡得很沉,要直到第二天大约早上七点火车慢慢驶入洛杉矶的调车场时,我才醒过来。我穿上鞋子,背上背包,正准备要跳下车的时候,看到一个调车场的工人向我挥手喊道:“欢迎光临洛杉矶!”
  不过我得赶紧离开那里,因为烟雾又浓又密,呛得我两眼流泪。太阳又大,空气又混浊,就像洛杉矶一贯的烂。先前,我曾经从寇迪的小孩那里感染了感冒,现在虽然好了,但仍有若十加州的细菌残留在身上,让我感到衰弱。我从冷藏车厢那里接了一手掌滴出来的水,洗了把脸,把头梳了梳,就往洛杉矶街上走去。我准备等傍晚再回来,搭七点三十分的一班“大拉链”,到亚历桑纳的尤马(yuma)去。那是一天难熬的等待天。我在南大街的一家咖啡屋里吃了一份十七美分的咖啡餐点。
  夜幕低垂后,我回到火车站附近随意溜跶,看一个坐在门边的流浪汉用饶感兴趣的眼神打量我,便上前去跟他攀谈。他说他丛刚是个海军陆战队员,来自纽泽西州的派特森(Paterson)。
聊了一会以后,他抽出一张小纸条给我看,说那是他在火车上有时会拿出来读一读的东西。那是引自《长阿含经》的文字,记录的是佛的话语。我微微一笑,并没有说什幺。他除了是个极为健谈和滴酒不沾的流浪汉以外,也是个理想主义者。他告诉我:“我唯一喜欢的事情就是攀火车到处去和在树林里生火煮罐头吃。我觉得,这种人生,要胜过当一个有钱、有家庭或有工作的人。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我过去曾经得过关节炎,在医院里躺了好几年,后来还是靠我自己研究出来的方法才治好的。出院后我就开始四处流浪,一直到现在。”
    “你怎样治好你的关节炎的?我有静脉炎的问题。”
    “哦,是吗?那我的方法应该会对你有用。那就是每天倒立三或五分钟。我每天起床后都
会这样做,不管我是人在一片枯干的河床还是一列行进中的火车。我会在地上放一张小垫子,然后头顶着小垫子,把身体倒过来,从一数到五百。那大约就是三分钟,你说对不对?"看来,他很在意从一数到五百是不是就是三分钟。我怀疑,他念书的时候是个常常担心数学成绩的人。
    “对,大概是三分钟。”
    "你照这个方法每天做,那你的静脉炎就会像我的关节炎一样,不药而愈。你知道吗,我已经四十岁了。另外,你每晚睡觉之前,最好是能喝一杯加蜂蜜的热鲜奶。我经常都会带一小罐蜂蜜在身边--"他从包包里掏出一罐蜂蜜给我看。“我会把它跟鲜奶倒在一个罐子里,放在火上加热再喝下。就这两件事情。”
    "我会照做的。”我发誓要照他的方法去做,因为我认定他是个佛。结果是,大约三个月以后,我的静脉炎就很神奇地无影无踪了,而且没有再发作过。自此以后,每遇到一个医生,我都告诉他们这个方法。但他们都认为我疯了。陆战队流浪汉,不管你是谁,我永远都会忘记你的,因为你让我明白到,美国不管工业有多发达,仍然是个充满奇异和魔术的国度。
    "大拉练”在七点三十分开造了调车场,等待扳道工的调度。我躲在野草丛里,半隐身在一根电话线杆后面等着。一看到它开出来,我就马上往前走去。但它的速度却比我预期的要快,我背着五十磅重的大背包,拼命追赶,最后终于抓到一根连接杆,一攀而上。我直接爬上车顶,以便看看整列火车的全貌,找出哪里有可以让我栖身的平板车。但一看之下,我的心登时凉了半截。该死,那是一列由十八节密封车厢构成的火车,根本没有什幺平板车!理论上这
时我有两个选择,一是赶快跳下火车,一是继续留在车顶上,但事实上我除了跳车以外,别无选择,因为这火车最后会加速到八十英里那幺快,而没有人是可以在这样的速度下留在车顶上的。我赶紧沿着梯级往下爬,但我的皮带扣子却被卡住了,花了我一点时间去解,所以当我爬到最下面一级梯级,准备要跳车时,火车已加速到非常快的速度。我一手抓住背包的肩带,然后使出吃奶之力,双脚一蹬,身体随即离开了火车,只感到整列火车在我身后快速掠过。落地之后,我跌跌撞撞向前冲出了几英尺,就站稳了脚跟。
    虽然安全着地,但此时我已被带人了洛杉矶的工业丛林有三英里之深。那里的废气烟雾浓得化不开。我别无选择,只好夜宿在铁轨附近的一条沟渠里,一整个晚上都被轰隆隆的火车声和扳道工的吆喝声吵得睡睡醒醒。烟雾在午夜稍见消退,让我的呼吸稍为好过一点,但未几就再次转浓。我裹着睡袋睡觉得很熟,但不盖睡袋却又冷得无法忍受。总之,那是一个要命的漫漫长夜,唯一的补偿是破晓时的鸟鸣声。
    起床后,我按照陆战队流浪汉所教我的,倒立了三分钟(靠着一片铁丝网支撑身体),它让我的寒冷稍稍退去。然后我徒步走到洛杉矶的巴士总站,登上一辆廉价巴士,坐到了二十五英里之外的里弗赛德(Riverside)。走向巴士总站的沿途,条子都用疑心重重的眼神打量我的大背包。我和贾菲一起在高山营地的歌唱星空下古享受过的清净安宁,此时已荡然无存。
    整整坐了二十五英里的巴士,才让我得以逃离洛杉矶的废气烟雾。里弗赛德阳光普照。巴士开过通入里弗赛德的桥梁时,一条漂亮的河床在下方展开:两旁都是白沙子,只有中间流过
一条淙淙的小河。我认这是一个理想的夜宿地点,可以让我好好打坐,悟出一些什幺来。不过,在炎热的巴士总站里,却有一个黑人听说我打算后,劝我打消此意:“不,先生,我劝你别这样做,这个镇上的条子是这个国家里最难缠的。如果他们看到你睡在那里,准会把你抓起来,扔到牢里去。我也很想今晚可以露宿,但是这是违法的。
    "难道这时是印度不成!”我痛心地说,但却决定无论如何都要一试,因为即使那是违法的,即使要冒坐牢的风险,那仍然是你唯一应该做的事。如果一个九世纪的中国老和尚在摇着铃四处云游时竟然还要躲警察,那会是什幺样的滑稽场面呢?一想到这个,我就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想不出来,除了露宿、攀火车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以外,还有什幺生活是值得过的,难道是在精神病院里和其它一百个病人一起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视看吗?我到超市实了一些浓缩橙汁、奶油乳酪和全麦面包,这样,我就有了够吃到明天的丰富食物了。沿路我碰到很多巡逻车,里面的条子都用疑心重重的眼神打量我。他们都是些油光满面,坐镇高薪的条子,开的是装有昂贵通讯器材的新款汽车--这一切的花费,为的就是以防会有托钵僧睡在树林里。
    走到高速公路旁的树林前面以后,我向两边打量了一眼,确定附近没有巡逻车,就迅速窜了进去。因为不想费事去找童子军走过的路,我只得在一片灌木丛之间强行通过。我采取最直接的路线,朝前方远远在望那片金黄色河床的方向走去。灌木丛上方是有一条高速公路的高架桥经过,但除非开车的人停来,下车向下张望,否则他们是看不见我的。就像个逃犯一样,我在尖利的灌木之间奋力挣扎,出来的时候已是满身大汗,之后,涉水走过一条及踝深的小溪以后,我就来到了一片有竹林围绕的怡人空地。我为怕会被人发现,所以一直等到黄昏才敢生起一个小火。我拿出尼龙披风和睡袋,摊开,铺在一堆枯树叶的上面。黄颤杨的气味充满在空气中。除了有时会从河桥上传来轰隆隆的大货车声以外,这里是个绝佳的夜宿地点。我感到头很冷和静脉窦鼓胀,于是倒立了五分钟。我倒立的时候笑着想:“如果有人看到我这个样子,不知道会怍何感想?”我虽然笑,但事实上我并不觉得有趣,反而感到相当悲谅,心情就像昨晚在洛杉矶工业丛林里渡过的恐怖雾夜一样。毕竟,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是有理由哭的,因为世界的一切都是针对他、打压他的。人黑后,我拿锅子去打了一些水,但因为沿路要穿过很多难缠的灌木,所以等我回到营地,水已经洒出来了十之七八。我把水和浓缩橙汁放到摇酒器里,摇出了一杯冰谅的橙汁,然后拿出奶油乳酪和全麦面包享用,感到心满意足。“今天晚上,我要在星空下祈求上帝,让我可以完成我的佛工和获得我的佛性。阿们。"想到圣诞节已经临近,所以我又补充说:“愿主保守你们每一个人,并把快乐柔美的圣诞节,降临在你们的屋顶;也愿天使们会蹲在每颗又大又亮的星星上面,看顾好这个世界。阿们。”稍后,躺在睡袋上抽烟时,我又想到:“每件事情都是可能的。我就是上帝。我就是佛。我固然是不完美的雷蒙·史密斯,但与此同时,我也是空,也是万物。我在时间中漫游,从一个生命活到另一个生命,以完成一切我应该做的事情,完成一切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工作,完成一切无所谓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工作。我还有什幺好哀哭、有什幺好烦恼的呢?我的内在是无限完美的,完美得就像真如,就像香蕉皮。一想到香蕉皮,我就想起了旧金山的一票禅宗疯子朋友,不由得笑了起来。我开始想念他们了。我又为罗丝做了一个小祷告。
    “如果她还活着,而又能够来到这里,也许我可以跟她说一些什幺话,让事情变得不一样。又也许我什幺都不会说,只是跟她做爱。”
    我盘腿打坐了许久,一切都宁静而柔美,只有从河桥往来经过的大货车的咆哮声让人觉得讨厌。没多久,星星就出来了,而我生的小火堆则把缯绺轻烟升向它们。我在十一点钻进睡袋,一整晚都睡得很好,只有竹子拔节的声音让我在睡梦中翻个身。“宁可睡在不舒服的床上当自由人,也不宁可睡在舒服的床上当不自由人。”我人梦前这样想。每当我一个人流浪时,总会发明各式各样的格言。我已经带着全新的装备展开了全新的生活,我现在是一个温柔的堂吉诃德了。第二天早上起来时,我感到精神焕发,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打坐,并祷告说:“我祝福你们,所有有生命的东西。我在无尽的过去祝福你们,在无尽的现在祝福你们,在无尽的未来祝福你们,阿们。”
    这个祷告让我感到愉快受用。之后,我就把东西收拾好,背上背包,走到一条从高速公路另一头一座山岩上流过来的滚滚山泉边,洗脸刷牙和畅饮了几口美味的泉水。现在,我一切都准备就绪,可以迎向一趟以北卡罗莱纳州的落矶山为目的地、全程三千英里的顺风车之旅了。我妈妈正等着我回去过圣诞,说不定,她此时正在可爱而卑微的厨房里洗着碗。


(54)著名黑人蓝调女歌唱家,被称为“蓝调之母"。
(55)美国作家,一九三O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也是美国以至美洲第一个获此奖项的人。
    (56)事实上是八章二十八节。
    (57)根据天王教的教义,犯有大罪的人死后灵魂会被投入地狱,永不超生,犯有小罪的人则会被置于炼狱,暂时受苦,待罪过炼净,即可升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1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9#
发表于 2007-8-4 13:06:03 |只看该作者
呵呵,没人回应一下,好寂寞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1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30#
发表于 2007-8-4 13:06:03 |只看该作者
十七
    整整坐了二十五英里的巴士,才让我得以逃离洛杉矶的废气烟雾。里弗赛德阳光普照。巴士开过通入里弗赛德的桥梁时,一条漂亮的河床在下方展开:两旁都是白沙子,只有中间流过
一条淙淙的小河。我认这是一个理想的夜宿地点,可以让我好好打坐,悟出一些什幺来。不过,在炎热的巴士总站里,却有一个黑人听说我打算后,劝我打消此意:“不,先生,我劝你别这样做,这个镇上的条子是这个国家里最难缠的。如果他们看到你睡在那里,准会把你抓起来,扔到牢里去。我也很想今晚可以露宿,但是这是违法的。
    "难道这时是印度不成!”我痛心地说,但却决定无论如何都要一试,因为即使那是违法的,即使要冒坐牢的风险,那仍然是你唯一应该做的事。如果一个九世纪的中国老和尚在摇着铃四处云游时竟然还要躲警察,那会是什幺样的滑稽场面呢?一想到这个,我就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想不出来,除了露宿、攀火车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以外,还有什幺生活是值得过的,难道是在精神病院里和其它一百个病人一起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视看吗?我到超市实了一些浓缩橙汁、奶油乳酪和全麦面包,这样,我就有了够吃到明天的丰富食物了。沿路我碰到很多巡逻车,里面的条子都用疑心重重的眼神打量我。他们都是些油光满面,坐镇高薪的条子,开的是装有昂贵通讯器材的新款汽车--这一切的花费,为的就是以防会有托钵僧睡在树林里。
    走到高速公路旁的树林前面以后,我向两边打量了一眼,确定附近没有巡逻车,就迅速窜了进去。因为不想费事去找童子军走过的路,我只得在一片灌木丛之间强行通过。我采取最直接的路线,朝前方远远在望那片金黄色河床的方向走去。灌木丛上方是有一条高速公路的高架桥经过,但除非开车的人停来,下车向下张望,否则他们是看不见我的。就像个逃犯一样,我在尖利的灌木之间奋力挣扎,出来的时候已是满身大汗,之后,涉水走过一条及踝深的小溪以后,我就来到了一片有竹林围绕的怡人空地。我为怕会被人发现,所以一直等到黄昏才敢生起一个小火。我拿出尼龙披风和睡袋,摊开,铺在一堆枯树叶的上面。黄颤杨的气味充满在空气中。除了有时会从河桥上传来轰隆隆的大货车声以外,这里是个绝佳的夜宿地点。我感到头很冷和静脉窦鼓胀,于是倒立了五分钟。我倒立的时候笑着想:“如果有人看到我这个样子,不知道会怍何感想?”我虽然笑,但事实上我并不觉得有趣,反而感到相当悲谅,心情就像昨晚在洛杉矶工业丛林里渡过的恐怖雾夜一样。毕竟,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是有理由哭的,因为世界的一切都是针对他、打压他的。人黑后,我拿锅子去打了一些水,但因为沿路要穿过很多难缠的灌木,所以等我回到营地,水已经洒出来了十之七八。我把水和浓缩橙汁放到摇酒器里,摇出了一杯冰谅的橙汁,然后拿出奶油乳酪和全麦面包享用,感到心满意足。“今天晚上,我要在星空下祈求上帝,让我可以完成我的佛工和获得我的佛性。阿们。"想到圣诞节已经临近,所以我又补充说:“愿主保守你们每一个人,并把快乐柔美的圣诞节,降临在你们的屋顶;也愿天使们会蹲在每颗又大又亮的星星上面,看顾好这个世界。阿们。”稍后,躺在睡袋上抽烟时,我又想到:“每件事情都是可能的。我就是上帝。我就是佛。我固然是不完美的雷蒙·史密斯,但与此同时,我也是空,也是万物。我在时间中漫游,从一个生命活到另一个生命,以完成一切我应该做的事情,完成一切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工作,完成一切无所谓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工作。我还有什幺好哀哭、有什幺好烦恼的呢?我的内在是无限完美的,完美得就像真如,就像香蕉皮。一想到香蕉皮,我就想起了旧金山的一票禅宗疯子朋友,不由得笑了起来。我开始想念他们了。我又为罗丝做了一个小祷告。
    “如果她还活着,而又能够来到这里,也许我可以跟她说一些什幺话,让事情变得不一样。又也许我什幺都不会说,只是跟她做爱。”
    我盘腿打坐了许久,一切都宁静而柔美,只有从河桥往来经过的大货车的咆哮声让人觉得讨厌。没多久,星星就出来了,而我生的小火堆则把缯绺轻烟升向它们。我在十一点钻进睡袋,一整晚都睡得很好,只有竹子拔节的声音让我在睡梦中翻个身。“宁可睡在不舒服的床上当自由人,也不宁可睡在舒服的床上当不自由人。”我人梦前这样想。每当我一个人流浪时,总会发明各式各样的格言。我已经带着全新的装备展开了全新的生活,我现在是一个温柔的堂吉诃德了。第二天早上起来时,我感到精神焕发,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打坐,并祷告说:“我祝福你们,所有有生命的东西。我在无尽的过去祝福你们,在无尽的现在祝福你们,在无尽的未来祝福你们,阿们。”
    这个祷告让我感到愉快受用。之后,我就把东西收拾好,背上背包,走到一条从高速公路另一头一座山岩上流过来的滚滚山泉边,洗脸刷牙和畅饮了几口美味的泉水。现在,我一切都准备就绪,可以迎向一趟以北卡罗莱纳州的落矶山为目的地、全程三千英里的顺风车之旅了。我妈妈正等着我回去过圣诞,说不定,她此时正在可爱而卑微的厨房里洗着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黑蓝

手机版|Archiver|黑蓝文学 ( 京ICP备15051415号-1  

GMT+8, 2025-7-15 20:34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