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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此岸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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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6 13:00:35 |只看该作者

(爸爸在写东西,儿子看书)

“故事发生在一个滨海小城,灾难大约在四月中旬征兆,持续有大半年吧。结果死了几万人,随后正常。”  

“爸爸像很多人一样,看过或者说过这本篇幅不大的加缪,或许不是一个版本,却不记得在哪儿、对谁,以及第一次阅读的情景。不过每次都会发现,一些毫不起眼的细节,触动与鼠疫毫不相干的联想。比如敲的这几个字,或者贴到你的空间。”  

“爸爸觉得,那些会一再发生的故事,尤其细节,就是名著。”

(儿子瞄了眼上面几行字,接了个茬)

老爸,是写给我的?
给中学的你。
难怪没看懂。
呵呵。
听我们老师说,名著就是好多大人要孩子读自己却不读的书。
现在老师终于肯说点实话了。
什么意思?
大家对名著的理解。
为什么是“实话”?
因为符合实情呗。
爸爸也没读过那些名著?
爸爸至少不强迫你读什么呀。
可你书架上明明有嘛。
看书是自个儿的事,不用向别人声张。
老师让看的也得看吧?
对。有些书老师让你们读哪儿就读哪儿。
嗯哪。
但有的书,你必须哪儿都要读到。
读原著?
当然,尽量原文,而且不止一遍地读。
像小时候妈妈讲故事那样?
不仅如此。还得合上书,琢磨。
比如说这个加什么......?
加妙!
我喜欢佳妙。
呵呵,这个暂时不用,到小六吧。

***

前年春天时候,有一回儿子问,
可不可以看爸爸妈妈书架上的书?
我们这才意识到,孩子需要大量阅读了。
于是告诉孩子,我们整理一下你再看吧。

等孩子睡下,和夫人一起重新收拾新老书架。
留出三百本给儿子自由取用,可以带到自己房间,但不许带出家门。
余下的书大致分做两类,一类是我们俩的专业书,嘱咐儿子尽量不要动。
另一类是闲书和工具书,规定儿子看之前告知目的,看后放回原处。

除了学校摊派,暂时没给孩子买什么教参。
不过孩子可以自由取用的书,如今已经超过五百本了。
另外,孩子有跟风买自己喜欢的书的自由。
我们也偶尔翻看翻看。

很快小四了,听说高年级的孩子大都不买书。
(这是各种电子读物肆虐的主场之一。)
平时提问减少,翻看闲书和工具书多起来。
有时也听爸爸妈妈说些专业话题,到听不懂为止。

以前给儿子讲西西弗斯推石头的故事,
希腊神话以外,提到过加缪的引申义。
儿子问这家伙有没有什么好看的书,我说《鼠疫》啊。
儿子接着问可不可以现在看,我说六年级再说吧。

当时儿子不认识加缪的“缪”字,我自己普通话有口音,
儿子听成“加妙”,理解成“佳妙”,大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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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6 13:02:15 |只看该作者


地狱之门

——一切表象,终归别裁。


罗丹接下《地狱之门》订单几十年前,
在巴黎北面异域小城的一间大屋里,
一个年轻的大胡子正在精心炮制,
让无数生命争相投入地狱的美丽签证。

《地狱篇》第三歌伊始,展示了地狱之门的匾额,
其铭文曰:请在这里放弃一切猜疑、怯懦和幸福。
于是老罗在恐惧、痛苦、愤怒、悲伤、却没有狰狞之外,
加入了傲慢、沉思、贪欲、挣扎、懊悔和忧心忡忡。

呻吟早已黯哑,或者呜咽不绝,
血液干枯,或始终不息地流淌。
从二十年后的塞纳河六十年后的第聂伯,
到九十年后的莱茵河一百年后的扬子江。

匠人们无动于衷,揉捏不止,
没有眼泪,不需颤抖,毫无色彩。
将罗丹的自我救赎引入歧途,
把但丁的世相百态反复检阅。

更多的现实情绪和氛围,让身处“人生中途”的罗丹,
无力完成这座用心“粗制滥造”并充满灵感记录的制作,
却诞生了遍布世界各地的思想裸男和无数遮遮掩掩的轻拥深吻,
还有那阕令无数后人欢喜、慨叹、斥责与神伤的情爱间奏曲。

此刻,大胡子即将步入人生的终点,
母国正以另外的方式迅速强壮。
暂时废弃的签证,散落在塞纳河两岸,
被同胞们于几十年后重新捡回波徳平原。

地狱之行很快告终,开启一片澄静中的忏悔,
然而其心路历程依然充满艰辛,惊险尤胜地狱。
后人因此而不断失去类似前行的力量,或者勇气,
虽然还不是愿望,或许,还不是愿望吧。

净界山顶的但丁,默默温存短命的俾徳丽采,
幻化出美妙的天堂之旅,终于大彻大悟。
罗丹却无法克制窥视克洛黛尔灵感的冲动,
以师友爱的名义,不断扭曲那个骄傲与天才。

这座丑陋的大门还是被四处安放,
或大或小,妆点着各国街头场馆,
甚至赫然伫立在土豪们出入的私人会所。
变得郑重其事的狰狞,已无关罗丹。

那把古老的大胡子,
化做一丛顽劣的救命草。
在越来越少的空间,
成就越来越多的梦想。


此岸,201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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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09:56:35 |只看该作者
                                    
因为脆弱,所以不断寻觅。
却往往生不出珍重与怜惜。
人生之悲喜剧,大多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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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10:06:10 |只看该作者
                    
今日高考

才能比成绩重要,也比品德重要。

品德是做人的根本,只能从小潜移默化。
到了学生时代,积习难改,品德仅仅是孩子们的行为实践。
以后,没有以后了。所有品德,一生不变。

才能是适应社会,帮助他人,并有所创造的根本。
而一切才能均可习练,却不一定容易保持并强大。

学会游泳比学会写一篇抢救落水者的作文或小说重要千倍,
比勇敢本身重要万倍。但也可能仅仅是会游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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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10:08:54 |只看该作者

文字

此岸对字,反应一向迟钝。
看书看帖,无非中文英文。
有的有趣,有的慢慢无趣;
有的无趣,有的慢慢有趣。

文字,只是文字,罢了。
无论书里网上自己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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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10:12:39 |只看该作者
                           
比夫

Biff Brannon -  The proprietor of the New York Cafe, a central eating spot in town. Mr. Brannon is a quiet, thoughtful man who enjoys pondering life and wants children of his own. His hair is so dark and thick that he needs to shave twice a day. He has a habit of pressing his nose down with his thumb when he thinks about things.

呵呵,从上面的小学生作文选段不难看出,孩子们对比夫显然很熟悉和喜欢,因为他给小朋友打折。比如五分钱的可乐只收三分,一毛钱的汉堡经常半价。比夫还喜欢给流浪汉和残疾人免费吃喝,心中许诺永远收辛格半价酒钱,不过辛格一般只喝一杯啤酒。比夫话不多,包括也不对辛格诉说,而是喜欢在夜里客人不多的时候,一个人走到咖啡馆外面,对着天空发呆。他的小店是镇上主街唯一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馆。

比夫在妻子死后不久开始发生转变,在操办过辛格的葬礼之后,成为一个全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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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10:18:17 |只看该作者

米克

全书二十五个小节中,以米克视角叙事的占了七节(辛格、比夫各四节,杰克、考普各五节),包括那些篇幅最长的小节。所以米克被认为是第一主角也顺理成章,起码是第一女角无疑。在一些北美学校曾经指定六、七、八年级学生的课外阅读中,就有这本麦卡勒斯,估计有我们熟悉的“教育”目的在。而那些一定要当“畸恋”小说读的成人们,似乎是想多了,而不是“读”过了。

一出场的米克,是一个十三岁的瘦高女孩,放学后推着婴儿车带上小学生巴伯和刚会坐的拉夫两个弟弟街上遛弯儿。在一幢尚未完工的别墅前,姐姐把小弟交给大弟看,自己跨过“请勿入内”的牌子爬进去,在墙壁上涂上几个鼎鼎大名:EDISON、DICK TRACY、MUSSOLINI、MOZART,当然,还有“娘希匹”之类的脏话,以及自己的红色签名:M. K.

显然,米克的喜欢音乐、作曲尝试和对莫扎特贝多芬的崇拜,都有作者少年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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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10:23:14 |只看该作者

安东

Spiros Antonapoulos -  A deaf-mute who is Singer's best friend. Antonapoulos and Singer live together for more than ten years until Antonapoulos is sent to an insane asylum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story. He is fat, greasy, and lazy, never signing anything with his hands unless he is talking about eating, drinking, or sleeping.

安胖子是书中一个“象征性”人物。作者对他的一切描述都非常客观、冷静、写实,包括他在疯人院的表现,而所有情智判断仅来自辛格与其表哥,因此其行为举止具有很大的想象空间。这是中文版的最大的败笔之一,生怕读者看不懂似的,弄些主观意味很强的暗示和褒贬性词汇,取代原文那些丰富的、常用的、客观的修饰语,很像这些小孩子的理解(前面引文系北美某小学六年级学生课外作业)。当然,安胖子喜欢吃、喝、睡三样,谁都不会误解。除此之外,均可别解,但最好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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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10:26:14 |只看该作者
                           
杰克

杰克显然对现实不满,但没有考普激进(言论上)或拘谨(行动上),可能是酒精害了他,也可能是主义害了他,或者仅仅是因为他遇到了辛格以及又失去了辛格。他对书中几位主角都很客气,也包括镇上那些陌生人。他不停地对人们讲一些大家应该“知道”的东西,而不是教诲人们应该如何去做如何做得不对。这是一个此岸很不了解的人物,和辛格、比夫与米克一样,我们身边很少出现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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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10:36:25 |只看该作者

考普

Dr. Benedict Mady Copeland -  An aging black doctor who works tirelessly virtually all the time. Dr. Copeland, traveled to the North for an education and then returned to the South out of a feeling of duty to help blacks. He often feels uncontrollable anger about the injustices black people suffer in the South. Dr. Copeland is smart, very fastidious and precise in his manner of speaking and word choice, and somewhat estranged from his family.
                              
考普是最后出场的主角,连同他的女儿珀霞(Portia),却几乎是作者着墨最多的人物,而且还把自己母系祖先的一些线索加给了考普的老丈人。考普大夫的使命感和固执己见,令此岸感到非常亲切,也十分穿越——不是我穿越到美利坚的三十年代,而是这家伙灵魂附体来到了我们身边。这也是前些年重读德莱塞等百年前美国文学的新感觉,当时自然还没有“穿越”的流行意,是一种类似“重现”感的东西,非常强烈、逼真、充满细节。但是很奇怪,读相近时代的欧洲文学,就没有这种感觉,包括欧洲人写美国人的故事,比如《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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