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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算法不合理。
每个评委对分数的感觉不一样。由于没有标准评分格式,这样不一样的感觉将在百分制里放大感觉差异,也就是说,明明两个人都觉得A比B要好两倍,但是,A给的分数是100,50,B给的,却是10,5。这样,绝对数字就差了45分。即便有最高最低分扣除,仍旧不能避免以上弊端。因为比如,要是有人的评分是100,99,意思是两人差异很细微,这和评分为85,80的意思差不多,但更靠近,可是,按照目前这算法,这两个分数都将作为最高分被排除掉,然而,其实它们应该在85,80里面,应该是不能排除掉的。
正确算法应该是每个评委各自的分数按相对比例统一到一个基数上。
这样,以宇文光的分数为基数100进行去除分数感觉差异处理,则调整后的数字列表为:
流马 94 100
赵松 94 100
洪洋 106 100
凌丁 113 100
七格 80 100
鲁毅 150 100
陈舸 88 100
顾耀峰 113 100
恐怖爱丽丝 105 100
此时,在左栏里,就可以看出,谁的比例值差异最大,如果去掉最大的和最小的各一个,则
最后结果是:
《何时种下隐疾》 《过年》
102 100
如果按照本次规则,去掉的分数得是4个,则需要是去掉最大和最小各两个,则最后结果是:
《何时种下隐疾》 《过年》
102 100
因此,最后的胜利者应该是双瞳。
很遗憾,我事先不知道委员会是这样计算打分的,所以现在提出异议可能已经晚了,但无论如何,从逻辑上来说,我这么计算的结果是合理的,虽然这么做也说明不了谁的确比谁更好,只是出于程序正确上的原因,我必须把这点说清楚。
请评委会仔细考虑,我个人建议,修正本次得奖人选,应该是双瞳获奖。
对不起,宇文光,下次我请你吃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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