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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鲟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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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种名状-人家的毕业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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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k_rarr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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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10:01:43 |只看该作者
这四十个白色石凳建造在人工湖边上,它们属于一个公共地方内,也是公共物品,所有人都可以参与,并不仅仅是达到一种视觉上的注意。你这个作品,在一个公共地方做出来并且“展出”,却没有得到“观众”一种跟你作品一样相同对作品做出一种相应的实质反应(哪怕是一种破坏),那么你的作品,可以说成是占据公共地方的一个私人作品,你在公共地方展出,只是让人知道你有这样一个做法的作品。<br />你的构想是可以理解和想象的,用的色彩在那里的环境中很突出,给我一种感觉,有一定的“装饰性”,当然这都是为了首先吸引人的目光。另外我说到的一些偏离,你帖子中前后提到的着重点偏离,前后有些把持不住。在类似这样的公共艺术当中,除了作品在一个空间里面如何摆设之外,还应当考虑“观众”会对这个作品的做法。因为你这个作品在原本可以供人使用的石凳再做的,那原来人共同拥有的权利就会减少,或者心理上觉得这是人家的作品,不再是我们的石凳了。另外注意到“人工湖”,只是一种“附带”的效果,你的目的还是在石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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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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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12:20:59 |只看该作者
对于这种误解,我只能说是因为身体跟思维的不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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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12:28:15 |只看该作者
<p>不是彩色的布,这些白色石凳本来在人工湖的尴尬处境,就是在于它们更多只是作为一种“装饰物”存在的。它们基本上是“无用之物”。<em>Wu种名状</em>因此也没有干涉到人们可能使用它们的权利。</p><p>当然有能从实用功能上改变公共空间性质跟人群行为的作品,但这不是用来衡量一切在公共空间实施的作品的标准。另外你的“偏离”我认为是不存在的。那是作者创作动机的一部分。</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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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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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12:52:44 |只看该作者
<p>这四十个白色石凳属于每天来来往往的美院师生所漠视的本身,但于我来说它们的“无用”却处于一个可爱的境地。用这样的方法把它们“装扮”起来,让它们突然以这样的形象进入人们的视线。Wu种名状本身也是无用的。但它跟石凳结合所产生的语境可以让路过的人“脑内部完”。这是一种思考层面的审美,不是在本能或者实用层面的。有人能从那个层面审美,有人不能。能的我遇到过,不能的总是有的。</p><p>观众总是有自由解读的权利,误读也是一种有趣的解读。“实用标准”总是值得怀疑的,因为不正确的实用标准所产生出的结果就是不实用,比如这些石凳。</p><p><br />作为作者,我已经不能说得再多了。<br /><br />基本上我只能酸溜溜又无奈的归咎于:我有读者,可你不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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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13:04:59 |只看该作者
<p>但还是谢谢回复,确实反应了一些人看待作品时必然会想当然希望得到解答的一些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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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15:32:24 |只看该作者
<p>平手?</p>
还有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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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k_rarr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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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17:57:48 |只看该作者
这并不构成一种误读,而你在这个主题上并没有表达清晰,给人有另一种幻想的空间。如吴海燕姐姐说的,手工不够精致,这个“精致”也并不实在的手工问题,而是还有没有再多的一种“元素”在里面。也正如你自己反问的,“坐,还是不坐?”——这个问题的实质是——这是石凳,还是作品?这是给观众一个误区,一个分岔路。另外要说明的,我不是给你提问题,而是给你的作品提建议,当然是否同意是你的事情。而且这个方面,我是不会留手的。它是我的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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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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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23:29:41 |只看该作者
&nbsp;=&nbsp;&nbsp; - 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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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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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23:42:13 |只看该作者
<p>好吧,简单的说吧,我想涉及的是进入公共空间的艺术</p><p>但不是“公共空间里的美术与设计”这种课程或者专业要求出现的东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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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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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23:44:12 |只看该作者
有空有力量请多给证大美术馆的艺术介入365天公共项目提出您的宝贵意见与建议,我认为他们的方案绝对比本人这个有更强大的讨论余地,谢谢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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