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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新颖,具体这篇来说,我总结为“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套用人文主义的说法,就是缺少对人性的立意,整篇小说一直都在偷汉子这种龌龊事的边缘打转转。如果它能达到“人文关怀”的话,那倒好了。然而,中国乡土题材文学,从总体上看都未能达到这种要求。(这又说大了)至于语言,后头的“最后一个情人”这么个词儿,就彻底揭穿了作者的伪装。乡亲们会如此说吗?如果用北京土语来说,那是“傍尖儿”,至少也应该是“相好的”。农村里会有人说什么“情人”之类的东西吗?
所以,仔细看收获的评论,那种平庸的东西就流出来了。所谓丰富的语言修饰,如果就是指用土语、方言写作的话,我认为不妨去看看博尔赫斯评文学地方性的文章(特别需要从他作为诗人的用词方面去着眼)。而那些承认“沉重和无奈”的说法,其实只是矫饰。这甚至可以联系到国人固有的劣根性上去(缺少勇气面对真实;更缺乏勇气去面对真诚和善良并向黑暗挑战)。因此,这些文学刊物便陷入到如今这种虚浮和落寞的境地。老是在讲什么纯文学的玩意儿,是不行的。因为,这种说法缺少根系;无法打动人。
我们这种文化传统(不是传统文化),最大的弱点就是缺少人性(推而广之,东方民族都有这方面的缺陷),缺少人文精神(最充盈的是“文人精神”),即使这个词在今天已经说烂了,但说归说,却很少有人能做到。推荐楼主多看一些更古老的经典作品,因为它们够老,才有资格作我们的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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