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黑蓝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黑蓝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243|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叶兆言:向北大出版社和陈彤宣战

[复制链接]

842

主题

0

好友

5512

积分

职业侠客

海绵宝宝

Rank: 5Rank: 5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2-7 20:25: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叶兆言:向北大出版社和陈彤宣战
  2008年12月07日 09:2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12月2日,刚从德国讲学回来的南京作家叶兆言将北京大学出版社博雅光华公司和陈彤同时告上了法庭,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这起侵权案。叶兆言的律师王思涛称,叶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没有卖出的书立即封存和收回,同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和精神的双重损失。
  
  
   叶兆言
  
   南京人,著名作家。1957年出生,祖父是中国文学元老叶圣陶,父亲叶至诚曾任江苏省文联创作委员会副主任;母亲姚澄是省锡剧团的著名演员,“兆言”这个名字,就是各取父母名字中的“姚”和“诚”的半边组合成的。这个名字取的非常有学问,不愧是书香门第。原本小编想用“叶圣陶的孙子向北大出版社和陈彤宣战”做标题党,无奈叶老德高望重,怕挨骂,只好作罢。
  
  
   陈彤
  
   写小说的理科才女,拥有北京工业大学电子工程学学士学位、北京理工大学通讯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并于2005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学位。陈女士起名也颇有见地,从她的书名可略见一斑,如《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有多少爱可以胡来》《镶在日子上的金边变成了钱》……
  
  一个是南京先锋作家,一个是北京女编剧(陈彤也曾被包装成美女作家),两人名字放在一起,首先想到的肯定是绯闻,怎么会想到是官司呢?这就是文坛的荒谬性,2008年眼看就结束了,他们俩碰巧搭上了末班车。行起因是《马文的战争》,这部戏火了,于是出版社想到,大家看完这部戏,可能还想翻翻书回味一下,其实也就是拣了电视剧的剩儿,但是出小说版又觉得不够贴近,就选了陈彤的剧本版。
  
   原本叶兆言是不打算打官司的,因为费心费神,他只是给出版方发了个律师函,同时也希望陈彤到南京聊聊,谁知道陈彤不吃这套,也根本不承认侵权。《新闻晨报》称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原作3万多字,我的剧本30多万字,这中间的劳动和心血,相信每一个写字的人都能体会。如果在文学剧本上署上叶兆言的名字,我认为不合适。叶兆言听后怒了,于是发生了12月2日的一幕。
  
   12月4日,据新京报报道:叶兆言索赔97.02万元,如果胜诉,出版方将颗粒无收,因为本书销量是4.9万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是:著作权人可以禁止或许可:将其著作翻译成其他语文,或对其加以改编,例如将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本、将英文版本改译为中文版本。、
  
   陈彤:我在家里坐着就惹祸了……
  
   尽管陈彤一再强调本书是剧本,但很显然,这本书不是剧本,是小说,而且书的腰封上写的是:根据本书拍摄的同名电视剧六大卫视轮番强档热播!还真没叶兆言什么事情了。
  
   对此陈彤感觉非常委屈,她在自己的博客发表声明:自己并没有接受过记者的采访,也没有说过那番话,不过她列举出一些例子,主要是说明自己的作品确实和这个小说没关系。同时也在给网友的回复中表示担忧:这不是绯闻,这是官司啊,官司你能不理吗?法院传你,你能不管吗?
  
   叶兆言: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当初陈凯歌在拍摄《风月》时也请来叶兆言为其撰写故事,可到电影拍完后,陈凯歌没有提及叶兆言,名字都换成了王安忆。对于此事,叶兆言坦言自己觉得很恶心,而陈凯歌方面却表示这是一场误会,不想成为别人炒作的工具。
  
   对于这段往事,叶兆言坦然地说“我没什么意见。至于所谓的合作‘不愉快’,我就一句话,他做他的事,我做我的事,隔行如隔山。”电影《风月》中没有署叶兆言的名字,叶兆言说:“你觉得电影好吗?不好啊。上面没我的名字,反而是件好事!况且我觉得这一点也不重要。”
  
   叶兆言在同样的事情上碰到了两次,而且两次都是与陈姓发生摩擦,实属偶然巧合。(信息时报)

[ 本帖最后由 动态小组 于 2008-12-7 20:30 编辑 ]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1542

主题

18

好友

1万

积分

略有小成

梦想家

Rank: 7Rank: 7Rank: 7

2#
发表于 2008-12-8 15:10:20 |只看该作者

祝愿老叶打赢官司

这个挣钱比写小说容易多了
有茶清待客,无事乱翻书。http://blog.sina.com.cn/u/147114102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99

主题

8

好友

2万

积分

略有小成

POST-BOY

Rank: 7Rank: 7Rank: 7

黑蓝富豪

3#
发表于 2008-12-8 18:32:16 |只看该作者
你丫用人家小说的名字,当然应该知会对方,并支付一定报酬了,这还用婊子用自己的脑子想么。
风向一变,我觉得那呛人的火苗几乎要灼烧到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1

主题

7

好友

4329

积分

业余侠客

Rank: 4

4#
发表于 2008-12-10 12:49:56 |只看该作者
写这个报道的,貌似是算命的,而且是测字高手。
博客:http://laocan2008.blog.163.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黑蓝

手机版|Archiver|黑蓝文学 ( 京ICP备15051415号-1  

GMT+8, 2024-5-6 20:34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