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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书评》撰文评说余华小说《兄弟》—— 中国人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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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2 15:58: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时报书评》撰文评说余华小说《兄弟》—— 中国人的偶像
  
  
  
  (2009-03-22 01:54:57)
  
  ■阅读英文版的《兄弟》是一种令人沮丧的经历
  
  几个世纪以来,中国学者和批评家经常会用“余音绕梁”来赞扬一首诗歌、一幅画或其他艺术作品无穷回味的特点。而由周成荫教授和卡洛斯·罗杰斯翻译的余华作品《兄弟》确实也具有余音绕梁的特质,但这并不是因为这部小说引经据典或是具有中国特色。
  
  事实上《兄弟》是一部反映中国20世纪末的社会小说。这个故事像美国电视剧《24小时》一样充满了狂风暴雨般的语言、肉体暴力以及色情。具备这些元素的作品应该能在西方一鸣惊人,在中国也同样如此,因此当《兄弟》在2005年和2006年面世后,卖出了100多万册。
  
  尽管具备了所有这些受到认可的特点,但是阅读英文版的《兄弟》却是一种令人沮丧、令人气恼和令人困惑的经历。
  
  但是这种问题并不是由于西方读者无法理解的习语和成语造成的。只是《兄弟》不适合用任何一种西方读者熟悉的叙述方式来翻译。它以令人感伤的、具有传奇而浪漫色彩的家庭喜剧开始:李光头和他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宋钢在“文化大革命”中成为孤儿。然后他们喜欢上了同一个女人———美丽的林红。在经过诡计多端的“大鼻子情圣”式的斗争之后,最终宋钢赢得了林红的芳心,并与她结婚。
  
  但是在下部一开始,小说就转变成了历史讽刺文学。受到侮辱、失去爱情和友情的李光头将注意力全部放在挣钱上,从而建立了中国最早的垃圾收购和废品处理王国。此后他利用他的财富创办了一个全部是处女参加的选美比赛以满足他的欲望,然而最终他却发现贪婪的性欲只会令他更加悲惨。
  
  小说的高潮是社会喜剧、市井粗俗和尖锐讽刺的混合:失去了工厂工作的宋钢沦为丰胸乳推销者。他在一个小商贩的劝说下,做了丰胸手术,以此来宣传他的产品。当宋钢病得很严重时,李光头又出钱帮助宋钢治病,与此同时诱惑林红。甚至在丈夫宋钢临死时,林红在李光头的臂弯中达到了性高潮。
  
  ■余华继续沿用了鲁迅式的文化精神
  
  想像一下一部由美国作家威廉·迪安·豪威尔斯和英国作家D·H·劳伦斯合作完成,后由美国畅销书作家汤姆·沃尔夫修改,再由获得过奥斯卡奖提名的澳大利亚导演巴兹·鲁曼拍摄成电影的小说,你就会对《兄弟》是什么样子有所了解。将这样一本充满幻想的小说翻译成中文,阅读它的中文版将和阅读英文版的《兄弟》一样,这种感觉像置身于充满谜题的马戏团或是像在看哑剧一样令人费解。
  
  所有这些困惑最令人伤心之处在于小说的创作背景。《兄弟》是一个奇怪而又令人惊叹的作品:这是一个中国小说家首次尝试为在“
  
  文化大革命”时期长大、在上世纪80年代成人、在中国市场经济中成功和失败的一代人创造的一部作品。
  
  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活着》在文学上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是《兄弟》比以往的作品更加富有野心,它企图记录一个历史时代,正如鲁迅作品在上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的中国想要表达的一样。虽然他们的写作风格相差很大,但是余华继续沿用了鲁迅式的文化精神。我们感觉到,他并不是在给外国人讲述这个故事,他似乎也不关心如何向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描绘中国。
  
  此外,余华小说的主题虽然新颖,但是小说插话式的结构和它那讽刺、现实主义和粗俗相混合的风格都深深植根于中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和《红楼梦》。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李光头就像是《西游记》里的美猴王。很显然,余华《兄弟》中的三角恋和《红楼梦》中的三个主人公的故事也非常相似,但是以防有人怀疑,余华在小说的最后含蓄地将李光头比喻为《红楼梦》中那个柔弱的、为情而死的女主人公林黛玉。
  
  这是否意味着《兄弟》是不可翻译的呢?或许更应该说是,此书英文版的陌生感仅仅证明,中国与西方之间在普遍的意义和理解之间,仍然存在着何等宽广的鸿沟。
  
  我更希望,对另一代人来说,《红楼梦》中的悲情女主人公林黛玉会被说英语的读者所接受。对此我不是很乐观,而且我担心到那时《兄弟》会无人问津。
  
  (曼达/编译,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访谈
  
  李翊云:人心和人性一点都没变
  
  记者:你的作品中提到了移民到美国的女儿在使用英语中解放了她自己,你也是这样吗?
  
  李翊云:我中文写得不是很好,这可能是我英文写作的主要原因吧。我用英语很轻松,自己也很喜欢这种语言。我不是严歌苓这样的双语作家,我的写作语言就是英语。
  
  记者:比如《追风筝的人》、《我的名字是红》等书都是在美国大红大紫的书,你是不是也觉得你书中的异国情调元素正好符合了美国市场的需求?
  
  李翊云:美国市场的确喜欢读一些别的国家的书,但你也要想到,有无数的移民都在写小说,并不是因为它的异国情调才跳出来的,我看见太多非美籍的作家,伊朗来的,伊拉克来的,中国人写作的也很多,他们好的就是好的,坏的就是坏的,并不是因为他是伊朗来的就会卖到哪里去,总是因为它本身有一些东西超过了别人才能跳出来。
  
  记者:但出版商肯定是希望有一些异国的悲惨故事可以卖。
  
  李翊云:出版社肯定想要卖我的Chineseness(中国口味),普通读者也喜欢看这些,但只要你开始写东西,总有人会误读你,读者怎么阅读作家是无法控制的,这并非我关心的问题。我尽量减少出版商对我写作的影响,事实上他们并没有主动要求我怎么写,只是负责包装而已。
  
  记者:很多评论家都从你的小说里读出了文化冲突上的内涵?
  
  李翊云:我没觉得我的作品里有文化冲突,我也不是个政治作家。我写那个父亲和女儿的故事,其实写的是那个父亲多年来一直在自欺欺人,在掩饰真相,但我并不是在说文化冲突。
  
  记者:很多人都会把你和哈金、谭恩美、郭小橹等人比较,因为你们都是拥有中国背景的作家,你和哈金尤为有类似点。你怎么看这点?
  
  李翊云:很多人都把我和哈金比,我们之间的确有类似点,但我们的差距更大。哈金我觉得是深受俄罗斯文学的影响,但我则受爱尔兰文学影响比较大,我最喜爱的作家全是爱尔兰人。总有人说我的作品有很强的宿命感,我这就是受了爱尔兰悲剧文学的影响。
  
  记者:但是你们至少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会以中国为基础。
  
  李翊云:其实作家写的都是对人的观察,对人心和人性的了解都是一样的。我一个作家朋友是尼日利亚的,他的国家有战乱,可你看他作品中和我们生活中一些人没有两样。
  
  记者:哈金离开中国已有20年之久,你也离开中国10多年了,那你怎么寻找中国当代的素材?
  
  李翊云:我觉得不是这样的。我有一个作家朋友写了个自传,里面有很多小时候的对话,人们问他怎么二十年前的对话还记得这么清楚,他回答说并不是他还记得当时这段对话,而是他对这些人物了解太深了,如果你了解一个人这么深的话,你就可以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人会说出什么话。我觉得我对中国不了解的地方在于,北京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但是社会虽然在变,人心和人性却是一点都不变的。
  
  (据《新京报》,金煜/文)
  
  ■链接
  
  关于李翊云的《漂泊者》
  
  旅美中国女作家李翊云以英文写就的首部长篇小说《漂泊者》(The Vagrants),2月3日由兰登书屋在美国出版。
  
  李翊云在北京长大,后入北京大学,1996年赴美学习生物学,两年后才开始用英文写作。1998年,她进入爱荷华大学著名的“作家工作室”学习,自2002年起陆续在多家文艺名刊发表短篇小说,2005年以首次出版的短篇集《千年敬祈》(A Thousand Years of Good Prayers)一炮而红,一举夺得世界上奖金最高的短篇小说奖———弗兰克·奥康纳奖。
  
  《漂泊者》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讲述了外省的泥河镇(Muddy River)上,年轻姑娘顾珊之死掀起的波澜,以及她与父母从决裂到理解的曲折历程。兰登书屋的网站自赞此书,称李女士的作品感情丰沛,继承了奥尔罕·帕穆克和JM·库切等作家的优良传统,描写了世界经历重大历史变革时普遍的人性脆弱与勇气。
  
  评论家珍妮特·马斯林(Janet Maslin)也于日前在《纽约时报》刊发书评,对《漂泊者》赞赏有加,形容李女士对失序的家庭生活做了“中式狄更斯”的详尽描写。
  
  (据《中华读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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