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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有大乃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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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lan Administrator's 不吐槽会死患者 恋爱渣滓 Heilan Super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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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17:43: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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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岁的时候,很忧郁
喜欢,在河边丢小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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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17:48:29 |只看该作者
                    十一

  半夜里我醒来,脑袋就像是被人用门夹过十个小时似的。老何这个王八蛋还是那么讨人喜欢,一大杯水放在床边。有次除了水,他还放在半只烧鸡在椅子上。
  他没上他媳妇那儿去。坐在床尾,支了一盏灯,把灯头反转过来不照着我,此时抱着瓶酒在看电视,足球,音量调成无声。他脚边的稿纸上黑糊糊一片字,大概刚才写了点东西。我想拉过来看一下,但头有点晕。等下偷着看看好了。我把水全喝完。
  老何的床是那种靠在墙边的由一张塌塌米两层被子垒成一定高度的床,睡得很软和,假如是冬天。夏天睡实在太他妈热了,似乎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在下面生着火。小床靠在墙角,孤零零的,一盏小桔灯放在书上,电视就在床尾的一个小桌子上。一台快成黑白电视的小彩电,还有那个书架。他光着上身,眼睛看着电视,拿酒瓶的手里夹着半支烟。这个形象太像我了。路灯的余光从外面照进来,一点点光晕,这种昏黄的光晕,假如关上房间所有的光源,只借着这光晕,看任何东西都是他妈伤感的。雪儿和我说:天天这样想你,像是动力又很伤感。
  这时我才注意到小屋的角落里有一把琴。暗红色的练习琴,大概也是红棉牌的。“这就是老排的那把琴?”我问他。
  “嗯,就是那把。”
  “我也没能去看看他,但我总是能想象得到他在病床上的样子,翻着医书。要不,就拿支笔在本子上再写上几段。这件事我挺后悔的,我应该早点来,去见他最后一面。”
  “你的确是应该来的,他有时候提起你来。这一年,我看着他把十几本医书读完。如果不是这样晚,他自己都能把自己治好。每看他一次就觉得他更瘦了,像是有什么野兽正在吃他。我忘了告诉你,这把琴他送给我的时候和我说:快把它拿走,我不想把它砸了。精神倒是很不错,躺床上还勾搭女孩。我每次去看他几乎都要哭一回,又他妈想到你,觉得你要是有一天这样,估计也他妈这样。哈哈。”
  “他是那些年太刻苦了,没能停下来好好休息。说他累死得都他妈可以。”
  “嗯,身体完全是搞垮的,他有次把他的火车票拿出来给我算,在他23岁那年,居然有五分之一的时间呆在火车上。”
  他接着说:“葬礼那天,送他的人很多很多,男的女的,还是女的多。男的是他的同学、文学界和视觉界的一些人。还是挺风光的吧,我觉得这样的死总算是有价值。唉。哦,我还看到小蓝儿了,就是那个和他闹得沸沸扬扬的姑娘。”
  我不知道该不该把我和小蓝儿的事告诉老何,说老实话我挺想告诉他的,两个人背着老排干了这么坏的事儿总得和个人讲讲吧。还是算了,人都他妈走了,忏悔一下用处也不大。假如老排要他妈来找我就找我来吧。
  “我现在最后悔的是,当初把你一个人留在那个地方。”我像狗一样爬到床尾,把他丢在地上的烟头拣一截长的含在嘴里,再在蚊香里借了个火。
  “怎么突然说起这个来了。没事的,我也是自己想在那个地方呆着才留在那里的。其实一个人呆在那儿,也获得了很多东西。我第一次感受到在同一个地方只有你孤独一个人时是怎样的。至少我知道了我每天活在怎样的世界里。”
  “可我还是想说,我们比你早接触这个世界,也早就获得了很多朋友,能去的地方很多,而你……要是谁要是把你带在一起走就好了。”
  他站起身,在他背包口袋里摸了半天,找出半包红梅,又摸了个打火机,点上火,递给我。“别说啦,我他妈现在还不是好得很吗。”
  “那是,你他妈是走狗屎运了啊,你媳妇真的不错。”
  “嘿嘿。她家里人也很喜欢我,很支持我写东西。最搞笑的是什么你知道吗?我他妈居然在《少年文艺》上发表了我这辈子第一篇文章。哈哈,发表的时候我不敢写信告诉你,我怕你骂我。”  
  “这有什么可骂你的。能发表就发表。唯一要记住的是,最好的作品不要随便发表,要留着,要发也是留给《当代》、《收获》、《大家》这样的杂志社。虽然这些杂志社也他妈毫无意义了。”
  “你这一年怎样?”
  “我没在信里告诉你具体的生活状况是因为我写了些东西,这个东西几乎贯穿了我整个一年,你看它知道的可能比我告诉你的还要多呢。我想再要不了几年,我想记起这一年的生活都他妈得看这个东西了。”
  “啊啊,在哪,给我看吧。”
  “不行啊,全在我背包的稿纸里。你以为这包包里全他妈是衣服吗?我衣服都寄回家去了,我就两件短袖哪。这里面全是稿纸,写废了的也在里面,我怕寄丢了,只好背上。我得找个姑娘,让她帮我打到电脑上去。在此之前我自己是一眼都不愿意看它了,也不让别人看。”
  “那行,到时候你发给我,我打印出来看。”
  “昂。”我把烟捏灭,其实我他妈很想用手指把它弄灭,就像有时候我想着我快要从五楼跳下去那样,可我既没跳楼也没用指头捏灭它,“那行,我先睡了,头有点儿疼。我们明天早上聊。”
  他点着头,我突然想揶揄他一下。“何,要不你也上床来睡嘛,这么晚还看什么电视。”
  老何急忙摇头,“不不不不不,我还是看会儿电视,足球呢。马竞和拉科打。要写个球评。你先睡。”
  我躺下去,身体斜着一点,看见了窗外的路灯,脑子里面晕乎乎的,什么都想不了,这一定是睡觉的好时候。我感觉我的脑袋一点点更加的倾斜,似乎下一步就要落到床沿外去,如在江心戏水时辰中的缓缓下沉,又有一截浮标把鱼拉着,这时听到水面以上一个男音在说:“雪儿的事别多想了。”



                    十二

  醒来时这个王八蛋果然不在,但我推翻了他回媳妇家去睡的可能。那么晚,他不太可能花大价钱打车回去。烟灰缸里的烟头,大约比我睡前多了七个。我找了找酒,在小柜子上还有昨天晚上我特意藏上去的半瓶,我这个成了习惯,其实老何是不怎么会偷我的酒喝的。我喝了几口,味道有点寡淡,我琢磨着要不要去刷个牙什么的。约莫抽完一根烟的时间,我去刷了。刷完才感觉,还是刷牙比较好,可刷之前老不这么想,真他妈的。
  老何还没回,鬼他妈知道他上哪去了。我起身去找他昨天晚上写的东西,在那个书架下面。就在那儿。还是采用了我的语言,可能这世界上所有的人就只有老何模仿我的语言写东西我不会来气。何况又有几个人喜欢我的语言呢?可模仿终究不是好事的,我一直不敢直接和老何说。
  尽管梧桐树没有抽枝发芽但铁路旁边南方乡村的土地上已翠绿一片。列车让远处牵牛的老汉的存在变得非常,也有些可疑。只是我们离得再远,更远,甚至越过下一座山,他还可能在复苏的泥土上缓缓行走。
  天如果很快黑下去,就会很快亮起来,那么在日光里,显得躁动不安且不知去向的人,那么从灯光下走进漆黑小巷不知深浅的人。那么,天色总要变化了。
  我仍不知为何出现如此庞大的城市,如此庞大的人流。偶尔几个将自己挪到有阳光照射的阳台的阴郁的人,向远处匆忙的人群眺望。再过不久,他们也将挤进这支队伍中。
  但让事情来得慢一些,至少和自己的心跳保持平衡。
  然后充满惊奇和惊喜,不以为其中有什么令自己恐慌。兴奋也是他赐福中的雁过拔毛。可能像一个中年人那样行走在波澜不惊的水面上吗?也不是酒吧里妙龄女郎架起腿吐出的烟圈。母亲如若想抛弃自己的孩子,父亲们迈开的脚步也会凝重,更不要说远去时留下的背影。
  因为过去心有不甘,所以满足现在。

  他在最后一句的后面打了三个问号,可能是在斟酌这句话要不要写进去。我在我包里找出那支钢笔(这支钢笔和雪儿放在哥哥从楼上摔下来被警察画了个人形里去的那支钢笔是一模一样的),把这三个问号给划掉接着往后面写下去。我把啤酒干完,摸出烟点上,一连抽了十几口,直到觉得烟屁股烫嘴才取下来又换上一根。

  在满天神佛里,我们最终挑出一个来创造我们,也创造一颗可以跳动的心。也就是因为他,使我们对其产生恐惧,衍生出的憎恨让我们再创造忏悔和哀悼和另一颗可以跳动的心。这时,开始对一切担心了。比如对流动空气的歧视,比如对面容姣好者的赞美,那些被捧得高高在上的闪耀的星星也够让人忧心重重了。何况,是一个生命,何况,是比我们还脆弱的生命,何况,他将是高傲的激烈的奔腾的呢?所以我不知道是何时出现这么庞大的城市使一切变得不那么简单。可能在我之前,可能正是我出生之时。
  但不要放弃任何信任,首先是你自己的,然后是我,他。每个生命看上去都是希望,你看上去又和任何一个息息相关,好,我就一定要身在其中。

  我本来想把它写得更长点,也更明显一点,可每每我把钢笔放到纸上,我想写的只有五个字。就他妈那五个字,别的什么都不用写。我把本子合上,又打开,在那一页的结尾加上一个破折号,“──献给雪儿”。
  才把本子放回原处,一个像是和我关系很好的女孩说:“呀!你醒了。多睡会儿嘛。”
  这应该是老何的女朋友。除了老何,我们其他兄弟这几年都不会在自己的女朋友面前过多的谈论和夸赞自己的兄弟,因为之前这么干了出了许多坏事,谁也无法阻止的坏事。我的意思是,这里面很复杂,比如你和你女朋友谈到你的好兄弟,那说明这个人在你生命中非常重要。你的女朋友自然有兴趣和他说话,因为她把你当作她的一切,你的一切她都想了解。而后来你们仨在一块儿遇见了,你女朋友发现你的兄弟比你讲的还要好玩,还有可爱,而且你和你女朋友关系也不那么稳固,比如你这个人并不怎么靠得住啦,比如看上去你并不把她当回事啦,总之关系不好,然后她就开始找你的兄弟倾述……我回头笑着对她说:“睡够啦,我睡觉不怎么做梦,一般都睡得质量很高。”这是个漂亮姑娘。
  “有多高啊?”
   “有三四层楼那么高吧。”
  我俩立即都笑起来了。她是那种不太让人记得的姑娘,就像昨晚在墙上看见字迹娟秀的晚唐诗(没准她就是行书的主人),笔迹记得,但内容忘了干净。粗俗点说,可能你和她一衣带水地过了一夜,第二天你站到街上,仔细想想,却死都记不住她长得什么模样,可你很喜欢她。她就是你和她说话你不忍心带着脏字眼的那种小妞。潮流式的学生头,白白的,像瓶蓝墨水那样站在我面。她手里拿着一个盘子,很香。她把盘子搁在桌前。吃吧,她说。
  我往里望了一下,咿,居然是煎的火腿和鸡蛋,她忘性很大似的噢了一声,轻轻走出去,几秒钟之后又出现在门里,手里拿着一个骨瓷蓝花小碗,放在桌前,豆浆在碗里荡漾,快洒出来,在碗沿摇晃了一下。快喝,她假装很凶地命令我。我嘻嘻笑着,喝了口豆浆,她又已经不见了。
  过了一会儿,老何上来,带了几根油条,他在门外我就听到了,他们俩在那里低语,似乎还亲昵了一阵才进来,我一边喝豆浆一边嘲笑他们。“豆浆、油条。这他妈该是多么富足的一个早上啊,我都很久没有早晨吃过这些东西了。”
  “最关键是,假如你们俩在早上起床,就都会赞美豆浆油条,然后赞美早晨多么好。”她端来一碗豆浆放在老何面前。老何傻乎乎望着我笑。
  “对呀,就像祷告一样。早上是多么短暂啊。偶尔早上起床的人心里一定住着一个僧人。天天清早起床让人烦透了。我这一年天天早晨很早就起来了,可我还是觉得我一个真正的早晨都没过过,更不要提喝豆浆吃油条了。”我把空碗递给她,希望她再给我来上一碗,“半碗就够了,多了得醉。”她笑着把碗接过去,假装嗔怪似的看了我一眼。我心里又冒出邪恶的念头。这太让人觉得可怕了。我什么时候才能停止这无休止的征战。可她确实太美了。
  “你还记不记得你,还有马寿、蓝觉,我们在网吧弄了个通宵,早上我们出门,转了很多很多小街,找到那家卖早餐的地方?”
  “记得。他妈的,那次我们差不多走了半个城市才走到那个地方。我都已经走到不怎么想喝碗豆浆了,而且又困又累。”她把豆浆递给我时,我碰到她的小指,凉凉的。
  “是啊,我其实也不想吃,可就是要找到那个地方,看见豆浆啊油条啊摆在自己面前。”
  “对对,就是要找到那个地方,吃不吃都不重要了。我得记下来。这个大概会用到我的小说里去。”
  我们漫无止境地聊着,女孩把豆浆端来就静静地坐在那里听我们聊天,时而帮我们去添点豆浆,那豆浆好象是无穷得多。我们喝了一碗又一碗。楼下幼儿园开始传出打闹的声音,全是孩童的声音。另一条街上,公共汽车沉重地在站台停下,喘息一声,又提起劲儿开走。马路上叮叮当当响着自行车的铃铛,路人的喊话,叫卖声,呀,可这些都被儿童的叫喊声当作了背景,此时就像是我刚从清晨醒来,并没有吃豆浆或是别的东西,只是刚醒过来,还迷迷糊糊的,听到街上的声音,听到世界从安静的梦中苏醒因我而生。我开始进入状态。
  看得出来,这姑娘听得入神,大概很向往我们所谈到的那种生活,比如说是吃不上饭去挖房东家种的菜,比如几个人在住房的楼下把打包的菜吃完而不分给和我们住在一起也饿着的姑娘什么的,她觉得这很可爱。在家里呆了很多很多年的女孩,没经历过什么,甚至是一片空白。这种女孩,只要让她觉得你是个浪荡子,或者你真的就是个浪荡子,她就会喜欢上你。我总也搞不清楚她们这么爱飘荡在外面的人到底是因为她们觉得有能力改变这个人的生活还是因为她们也想如此。我觉得前者更可靠些。
  老何和我们在一块时我们最落魄,搬到乡下,和姑娘们住得远,而且没钱。他几乎不知道我怎么和姑娘们打交道。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亢奋得不行,不停的说着幽默的话,即兴的,还有过去一些经典的笑话和故事。这很古怪,一边是我脑子里不停想着雪儿,想着那件事,一边意识到我正在施展自己、展示自己,像孔雀开着屏屁股却被人用皮带抽。
  我不停的妙语连珠,谈到文学也是那么有趣,而且我知道,老何谈到文学一定不会是这个样子。我们就着一些作家侃侃而谈,分析他们的作品和人生,就像只是谈到了马寿和张蓝觉那样。老何也从未见过我这个样子,他也不懂我为什么会这样,但他也很激动很亢奋,觉得我说得很好。而且在场的三个人都知道,我说的大部分都是即兴的,而不是一些套话。我讲得好极了,而另一方面,我希望我马上停下来,对,马上停下来,就在现在,停下来,不要再说下去了,如果再说下去,一定会出事。我不是说我那么自大觉得老何的女朋友会喜欢上我,虽然有这个可能性,我担心的是:假如我这么说下去我一定会喜欢上这个女孩──这个,才是最要命的,我以前遇见过。他妈的。
  “聊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他们茶杯里的水都喝完了。这时老陈就站起来把我的那个开水瓶拿起来摇了摇,诶,几乎是满的嘛。然后他就要打开塞子倒水出来喝了。”说到这儿,我停了一下,看看他们俩,“我马上从床上跳下来,把开水瓶接过去,真的,我从来没这么紧张过,而且速度快极了。他们也觉得我行为很怪异。我把开水瓶抱着就放到外面去了,然后默默地用电壶烧水,再默默地坐回床上,说‘so?’哈哈……没有没有,没有真的说英文,他们听不懂,但我默默坐在床上心里就想说这个单词的。”
  “你说他们后来知不知道。”她问。
  “应该知道吧。反正他们以后再也没有到我房间来倒过开水了。哈哈。对了,还有一次,像恶作剧一样,这些我从没写进去的。有次我闻到我房间里特别特别臭,非常臭,就是有一陀屎、极臭的屎在我的房间里。老何是知道的,我鼻子特别灵,嗯,假如对方刚做完爱从我身边经过,我一定闻得出来。而且这个臭味特别浓,我回到房间就闻到了。我琢磨着他妈的不对啊,早上我一定会把那团报纸丢到厕所里面去。我想这可能是个把星期以前的东西,可能哪天晚上我忘记了,丢在家里没扔出去。我到处找。我房间就那么大,我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都找不到。而且那东西也不可能放在别人一眼能看到的地方。我一边找一边谴责自己,我是说谴责自己太不小心了,不代表说我以后就要去厕所方便,哈哈,最后你知道我发现了什么吗?他妈的,不知道哪个,放了几斤韭菜在我房间里不告诉我,天气太热,韭菜全坏了,而韭菜放坏了的气味和屎是一模一样的。”
  “你还是吃了不少苦的。”她笑过之后安静地说。
  “其实没什么大不了。只是我从未在那么早就停止喧嚣的地方睡过。我不知道我夜晚害怕的是什么,从不知道。我说这些你不会觉得脏什么别的什么吧,毕竟这些东西都不怎么能说得出口。”
  “没有呀,你说脏话也挺带劲。”这是个讨厌的答案,可又是我知道的好答案。
  我望着老何,看了大约有几十分钟吧我感觉,可真正过去的时间就那么短,就那么几秒,幼儿园里的儿童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了叫喊,大概是到了上课的时间。我突然很想起身去看看那个幼儿园是什么样子,去看看那里是不是和我小时候的幼儿园一样有滑梯和绿树。但我没有起身走向那个窗口,我知道我把脑袋放在窗口就看得到那个幼儿园。我只是对老何说:“何总,送我去火车站吧。我感觉我马上就得走了,必须走。”
老何沉吟了一会儿,像在等一首诗。“我懂的。走吧。”他说。
  我们起身打包,我把我的脏衣服塞进包里,动作很慢,每找一样东西都要围着小屋中间的桌子转上一圈。女孩完全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变成这样。但她比较冷静,没有手脚无措,慢慢站起身把桌上的碗筷收拣到一起,端进厨房,然后静静的看着我们整理行李。这也很麻烦,她居然理解我要走,没有挽留,一点挽留都没有。只在我背上背包时轻轻说,再来呀。一点儿都不轻佻。我们走出房间,一个女孩低着头走进隔壁的房间,转而把门锁得死死的,我他妈差点没因此留下来。下楼的时候撞到了一辆破自行车上,差点没把我撞死,我在黑暗里想到我的兄弟住在这儿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样的屋子谁都住过。



                    十三

  老何给我去买火车票的时候我一直在想我到底应该去哪儿,这可真是个很难的选择,一旦你发现你可去的地方很多,忽然之间你就会认为你无处可去了。
  但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其实让我激动万分,可我表面上一点也不激动。看上去我还很沮丧。一路的公共汽车上我们俩谁都没说话,连看都没看对方,我猜这是因为到了真正离别的时候,我们都害怕表达最最真实的情感的关系,因为我们是男人。我想起那年夏天我从外面回到虎皮楼,在成都火车站也是这个王八蛋接的我,也是那样取走我身上的背包。那年夏天只有老何没有出远门,暑假结束前我们都一一归来,把他高兴得要死。那次我们一块去天府广场给老何找了些书看,我给他选。我总是记得那次买书,我们在天府广场地下商城走了很久,似乎穿过了整个城市。他抱着一大堆书走在我身后,非常兴奋,似胸中怀抱数个美女,似若读完这些书就成为大文豪大作家。每买上一本书我就告诉他一点我对这本书的看法,认为这本书会带来哪些好处,怎么去看它。那次他可真是高兴坏了。
  后来我他妈自己把那套学习方法都否决了,有什么办法呢?我们总他妈不停否决之前的办法找到新办法来对付新产生的问题。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这么干。
  他手握火车票回来了,我看了下火车开车时间,离进站大概还有四十多分钟。我们先去麦当劳看了看,里面干干净净的。我只吃过几次麦当劳,还都是姑娘带着去的,和男人还从未进过这种西式快餐,我很讨厌这种快速吃法,吃完除了感觉到饱了之外什么都没有,每道菜里都没有感情,你既不能去琢磨今天这个厨师是失恋了还是拣到了钱。最关键是里面干干净净的,简直太他妈干净了。我们就退了出来。
  我提议说围着火车站转上几圈。这是我们以往散步的办法,围着应天寺转,围着农民街转,围着牧马山转。我讨厌这样的时刻,你他妈明明马上就要走了,明明就没多少时间说话了,却还要说下去,因为时间没到。
  上公共汽车那会儿我就应该让他下车,给我一个人走。
  我们俩抽着烟,不知道怎么打发这段多出来的时间。我对他说,老何,唱《爱的劳工》。然后老何就用他歪歪曲曲的嗓子唱起这首歌。我们慢慢走着,歌唱完了还没走几步路。我们开始不停抽闷烟。火车站黑呼呼的高楼就在我们身边,不停有人夹着大小包从我们中间走过,把我们分开。这些城市长得可真他妈像,我保证即使你炸掉几个城市,等它们从地下面长出来,还会是这个模样。最后我们挑了个偏僻的小楼蹲下来抽烟,这儿大概是个办事处,不过这会儿门关着,一个流浪汉在过道里睡觉。我挑了个可以很短的话题来逗他。
  “别人说我女人多,我觉得弱水三千,我他妈这一粟在沧海里也取得太少了。”
  “怎么老觉得你在说这个问题的时候还很委屈呢,妈的,你怎么不想想我啊。”他果然很委屈地说。
  “你也可以这样啊。而且我发现,最后你竟然只能选择一个。或者说,每个女孩到最后也只能选择,这可真让人痛苦。”
  “嗯……我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你的困惑。我可能是办不到的。我刚认识你的时候很不认同你的观点,后来是习惯了,可我自己办不到。”
  “我以前也办不到。可老何,你得答应我。假如有个姑娘开始阻止你写作,或她不阻止,你和她在一块的时候没办法写作,你要甩掉她。”我只好把这话给说穿了。
  “要是因为爱她。真的爱,我放弃写作你会不会怪我?”
  我想了半天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大概,老何问的这个问题他肯定也想了很久要不要问我。
  “会。那我就觉得你是个很没用的人。”我没想到他他妈的会这样说,“老何,你不会很轻易就认为自己很爱很爱一个人是吧,比如你现在的媳妇。你千万别轻易死心塌地爱上一个人,当你反复确定她是爱你的之前,你别爱上她,至少你别告诉她你爱她。怎么样,答应我。”
  “嗯,我试试吧。我记得你说的,每个天使都是危险的。”
  “傻逼,那是里尔克说的,哈哈。”
  那个流浪汉,我们往他身边丢了好几个烟头才发现那是个死人。席子把身体盖住,头露出来,像是在睡觉,但仔细看就能看出身体已经僵硬了。我们观察了很久,然后我让老何拿根小棍去桶了桶他,这才真的肯定这他妈是个死人。不过我们谁都没有报警的意思。就在这时候,我得进站了。我装出高兴地样子来和他说:嘿,别他妈搞得像生离死别的样子知道吗?
  坐上火车我感觉才好了些,也让我发现上次在火车上经受的那些让我发痒的东西消失了。只剩那些抓得皮开肉绽的伤口偶尔疼痛一下,我觉得它更像是种烙印,是你到一个地方 去必须留下的印记。想到这儿,我不得不去车厢连接处抽根烟。我觉得在火车上才是做一切事情最好的地方。你可以在车上拉屎,在车上和女人做爱,可以抽烟可以看书,可以睡觉,可以写点东西,假如写不下去,窗外无尽的景物也永不使你厌倦,不像我在我家阳台的感受,永远看着鸽子停在对面车库的房顶。每次在火车上的感受都略有不同,尤其是,你可以那么快的感受到上一次你在火车上的感受,让你感觉到时间多么快的从身边滑过,不是通过他妈的皮肤、声音、身体条件的变化来发现,而是这不停变换的景物。我简直是爱死火车了,每次下车都他妈恋恋不舍。



                    十四

  到站了,跟着人类他们出去。我试图在人群里找到她,找到那顶红色的帽子。但我知道那不会出现。她现在在哪呢?大概在和那个男的坐在某个地方吃酸菜鱼呢。他妈的。不过出站后我还是朝着他们见面的地方看了一眼,现在那儿坐了一堆人和一堆包袱,在那儿打扑克牌。地上铺满了报纸,他们叼着烟,像他妈最蹩脚的赌徒那样坐着。她曾经站立的地方现在竖着一张黑桃3,而那个时候呢,是,是Qing,红桃皇后。我在那儿站了一下,假装是看他们打牌,我望着出站口,试想我从那个出口鬼祟地出来,看着他们见面,对视,那瘦子接过女孩的包,摸了摸她的脑袋,把手滑到她的头发,一直滑下来。那女孩不停的笑。不得不承认,那瘦子选了个不错的位置接女孩。角度又广,而且又有一定的距离,这个距离大概刚刚好是尹天仇对柳飘飘喊“我养你啊”那样远的距离。真是个聪明的家伙,活该他可以找到她。
  我又想起我也在类似这个位置接过人,应该是云。我应该也是站在这个鬼位置接的她,她冲着我挥手,然后扑过来,几乎要扑到我身体里面去了。她说:你还是那么丑。她老是骂我,有一年冬天她打了件毛衣送到我们家去,毛衣的下摆还勾了“坏人”两个字,洋气极了。她小时候日子过得不好,爸爸跑船老不在家。有时候到夜里总是哭,身体总是颤抖。有时候半夜醒来你会认为自己和一个梦睡在一起。一个白云一样无因由的梦。我妈妈告诫我不要和她在一起,说将来生了孩子会不健康。可我们还是老在一起。只是假装疏远一下,又总是幽会,还把这当作游戏来做。
  她最让人喜欢的是她有时候会写一点诗。几句,或者称为一首。可她从不觉得这是诗或是什么别的东西,只说是日记,也不自称诗人。偶尔写一写,有时候就在长江边的沙滩上,让我去找个树枝,在沙上写。大半夜的,她一个人走到水边,在沙上写来写去,也不让我过去。
  想到云心情就要好一点,就让那瘦子和小红帽快活去吧,去他妈的。我背着包,去找公共汽车。我打好了算盘,就坐516路,两站就到汽车总站,然后在那儿坐404到临平。以前每次来我都坐这路车去,然后也只坐404去临平。等再久我都这么干。不过这次车到了汽车总站我倒他妈不认识路了,主要是那儿修了个高架桥。我一下子迷糊了,辨不出方向。以前那些标志性的建筑物都他妈拆掉了,比如说得了白癜风的水果店老板啊,卖劣质皮包的小姑娘店啊,还有一个成人用品店,全他妈拆了。我背着那么重的包,一次次穿过人行天桥,把十字路口的四条路走了八十遍才他妈找到。我有个毛病很坏,就是假如我去过一个地方,再去就绝不问路。

  接下来呢,就是在临平汽车站下车,叫个摩托车,让他把我送到文化宫去。我在那个文化宫干过一段时间的杂活。我就是在那儿认识这儿的一些人的。我在那儿什么都干,包括给他妈的主任和妓女开房、订团体餐桌,有时候还洗下马桶冲下地,小朋友假期来的时候还得陪她们一起去看金鱼、参观一些不知道从那儿偷来的小动物,有小鹦鹉、小老鼠和小乌龟什么的。我有次喝醉了还当着小朋友的面生吞过几条身上五彩斑斓的小鱼,搞得那些小孩都哇哇大哭的,真他妈是太过瘾了。
  我就在文化宫门口停下来,现在的保安估计都不认识我。我停下来,望着那一路的梧桐树依旧歪歪斜斜,长得十分错综复杂,还是那个鬼样子,像人从几十米高的空中扔下来插进地里。
  文化宫对面有一家专门做早餐的小店,里面卖煎饺、煎包和豆浆、稀饭。就是不卖油条。那个老板娘告诉我油条其实很难做,而且做油条很辛苦。那个老板娘丑了点。以前我从网吧走时一定是早上六点多,在店里吃点饺子和豆浆,在小碟子里放点醋和辣椒酱,吃完了记帐,然后回去睡觉。有很长一段时间,天天都这么过的。可现在是下午,那儿不开张。我只好再抽根烟,想了想那段最最寂寞的时候,每天早晨都期盼有个女孩在我身边,我们一起在这个破店吃点东西,然后回去做爱,做完爱就在床上随便叫点外卖什么的,吃完东西聊一会儿再接着做爱。抽完烟,我在一棵破树下面休息一下,又抽了根烟,想了想该怎么走才能到卫生局。可真有了个姑娘在身边,我们又都干了什么呢?



                    十五

  从这儿到卫生局要穿过两条街,两个小巷,经过临平电影院,旧一些年听说那儿很热闹,还出过人命案。我在的时候已经萧条得不行,只剩下两家毫无竞争意识的照相馆,现在贴了“数码”两个字,橱窗里的那些黑白照片上的人们估计死的死残的残。还有个小面馆儿在一条并不经过的小巷子里,我和小蓝曾冒了雨来吃热干面,在里面大骂厨师。跟着,就到了卫生局。
  我对门卫说找一下阿仪。“阿姨?”他楞了一下,然后噢噢的呵呵笑起来,开始拨电话。这儿有个典故,当时有个人在追她,一天晚上那个人发消息给她,说在她楼下吃饭,约她下来。她拒绝了。过了一会儿,她家的门铃就响了,她就用门铃电话问是谁,那个男人就憋着嗓子装出童音说:“阿姨,麻烦开一下门。”就这样门被骗开了。最后那个男人没得逞,这个笑话流传开去,大家都喊她阿姨。最初我不知道,看老熊也这么叫,我还以为她叫阿仪,也一直叫。后来知道这个典故,可我叫她的时候心里想的是“阿仪”这两个字。
  没一会儿她兴奋地从大门外奔了出来,在传达室旁边找见了我,尖叫了一声,大大方方扑了过来,我张开双臂迎接她。我很不好意思地和她短暂的拥抱了一下。我想我抱她的姿势看上去一定很他妈别扭,歪歪的,很不自然,像个姿势错误的充气娃娃,手也不知道朝哪儿放,身体往后仰着,又不能太不像话的仰着。反正是个难看的鬼样子。就松开了。我乖乖地憋着嗓子说:“阿仪。”
  “你还说我们以后每次见面都来个熊抱,热情的、无私的、充满澎湃的。你太敷衍了吧这个拥抱。”阿仪还是那个样子,你要是得罪她了,她就变成最最好看的女人生起气来。
  “我主要是怕影响你。和我这样个东西在大街上拥抱,会降低你在大众里的形象的。人家还以为你在和搞美容美发的人谈恋爱。”这倒是实话。假如旁若无人,没准我会抱得好看点。
  “哟噢,你什么时候胆子变得这么小了哦。生分了啊,真是生分了,以前看月亮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我们俩发出一阵相同地怪笑。
  她又开始怪我了,她说话的声音像个小孩,糯糯的,但无论怎么听你都不觉得做作,那就是她的声音。
  “每次你来都不事先通知一声。我天天都等着你来救我啊。还是弄了这么些天才跑来。”
  “我去了老何那儿一趟,去他那之前在合肥也呆了几天的。再说我是想给你惊喜嘛。在路上我还想着一定要来个无比澎湃的拥抱,紧紧地。可……唉,正所谓轻罗小扇扑流萤,淡啊淡的光噢。好诗啊好诗。”
  “又想把话题扯走,反正我感觉不到你的热情,好象到我这儿来就是应付一下,你也不想我,我也不想你。”
  我真的是没办法好好抱的。其实呢,这个场景我想了很多回了,你真的不会知道我想了多少回,演练了多少回见面的场景。我掐好了时间,等阿仪回家了,去敲门。她在门的另一边问“是谁呀”,我回答她:“是您最谦卑的仆人。”她打开门,看见我,然后我们紧紧的抱在一起。像样的一抱。可我就是不能那么干,虽然我们上次分开时谈到这个见面拥抱很是兴奋。可我就是不能那么干。
  “那我这辈子还是得不到一个热情的、无私的、澎湃的拥抱了。唉,我三岁的时候,就很忧郁,喜欢在河边丢小石头。”她假装忧伤起来,她假装伤感最不像了,老觉得在低着头笑。她垂下头,低低的眉,低低的眼,唇,就像在偷笑。
  “一点都不像。”我颤颤抖抖地点了支烟,“你下班了吗?”
  “没,烦死了。今天可能还要晚点回去,我得去我爸妈那一趟。你拿钥匙先回去吧。”她在口袋里摸出单单的两把钥匙,还是以前我来时那两把,“我早就把你的钥匙放在包包里了,门卫说有人找我,我想就一定是你。”她把钥匙递给我,问我知不知道怎么去。我笑话了她两句,她就回楼里去了。我刚要走,她又跑出来说:“我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来。这几天太忙了,家里也没整理,很乱很乱很乱很乱的,你不许说我。”我笑着哦了一声。



                    十六

  一点都不是客气话,她的家真的很乱。
  大房子仍旧空荡荡,即使里面坐了六七个人,仍然是那么空。上楼梯的时候我安安静静的,我发誓从没这么安静过。我他妈在上楼梯的时候几乎完全沉浸在回忆之中,沉浸在那些一次次上这个楼梯的回忆中。多美好啊,这一整年我他妈该是多么想念这个房间啊。这个舒适的大房子,有我独自而陌生的一个小房间,一个小书架,一个为我而设的写字台,在夜晚我不停的写着习作,倒光四五瓶开水,有时候怕上厕所太频繁吵到他们,还会尿在可乐瓶子里第二天偷偷去倒掉。在客厅,一套非常非常舒服的橙色大沙发,人坐在里头,可以什么都不想。在客厅书架旁有一架非常非常舒适的摇椅。拖了鞋,轻轻走上木头地板,在深夜穿梭在地板上的感觉,很适合来回踱步。
  而太空了。现在的这种空根本不是我所期待的,地板上全是狗毛,假如不仔细看的话,会以为这是地板的浅色细条纹。而这一定是狗毛,我闻得到狗的味道,我说过,我的鼻子灵极了,而且这条狗一定是金毛。大沙发被抓得一道一道的,而且也满是狗味。卡西欧电子琴还静静的放在书架那儿,它的对面是亲爱的安乐椅,倒是没变。但墙壁上挂着阿仪照片的大相框被取走了。满地的狗毛,就像是有只忧伤的狗,每天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直至毛发脱光而亡。又或是只受了爱情的伤了的狗,一边一根根拔他妈自己身上的毛一边嘴里还念念有词:喜欢我……不喜欢我……喜欢我……不喜欢我……
  我走进属于我的房间──每次我来后阿仪都会把这个小书房变成我的个人房间。我把门打开。空的。满屋子的狗味和狗粮的味道,还有狗尿的味道。书架全被搬空了,只在一面墙下留着一个长方型的灰尘和狗毛组成的印子。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儿是一个狗窝,我是说他妈的真正的狗窝。一个养狗的地方。那个印子就是个大狗笼,墙边丢了几张废弃的报纸,没准儿里面包着狗屎,真他妈是儿女共沾巾啊。
  我返回客厅,把背包丢在沙发上,先洗个澡再说。
  我每去到一个地方就洗澡的习惯就是在阿仪这儿养起来的。至少是她最先问我是不是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先洗个澡。后来有两次预约来她这里,她把电热水器开了好几天我都没来,我来了她就开始假装责怪我。这次也不例外,电热水器开着。

  洗完澡出来,发现夕光满天的,无比的好。我穿着三角裤,点上一支烟,开始检查这个失修的好房子。我他妈发现自己在检查整个房子的时候既冷静又激动,像他妈的在完成一个作品,对,就像你他妈在给一个小说收尾那种感觉,既安静不下来又不那么躁动。水管有三个已经出不了水了。莲蓬头必须整套换过,整个房子需要像一休哥洗地板那样翘着屁股来一遍,不,至少他妈的两遍才能把狗毛全部清除掉,因为我眼睛不好。我倒是想把沙发套子拿下来清洗一次,可那样的话她一定是会发现的。我不太想让她发现我做了什么,对的,这个就完全和小说一样了,你做了,可你不希望别人知道你做了,至少不那么明显的让别人知道。为什么不让别人知道呢?这就是秘密之所在。我一边盘算着怎么把这个好房子给修缮好,一边想着自己的东西。这就是这里的力量,总让我知道怎么去想,每个主意都他妈这么聪明,我又这么能干。我美滋滋的又点上一根烟。想着自己穿着三角裤在客厅走来走去,背上还有许多拔火罐留下来的红印子,像只赤身裸体的蜈蚣精,样子一定很好玩。
  现在的客房大概是给我住的,毛巾被、枕头,啊啊,还有我的那条浴巾也在。书架也在这个房间里,少了一个。我摸了摸阿仪房间的门把手,还是放弃走进去。我从没在家里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走进过她的房间,甚至以前,我都没怎么进去过好像。
  她的电脑放在另一个小房间里,另一个书架也在这,里面放着她自己的书,什么波伏娃啊、杜拉啊什么的。她的电脑慢死了,也得重装一次。厨房里要买的是醋、料酒、孜然粉、香料,盐也不多,油倒是有好几大桶,大概是单位发下来的。我想起当初我们买回七八斤小龙虾,然后我和熊哥做给她们吃。她们坐在地板上,铺上厚厚的报纸,她们坐在报纸上剥虾子吃,把每一个啤酒瓶都摸得油头粉面的。我们用那两个小锅炒,一锅锅的把油焖大虾端到地板上,她们就坐在地上狂吃,不停地喊我们快点端上来。那他妈可真是快活日子。
  出门的时候门卫这个王八蛋居然把我拦住,我进来的时候他倒没找我,真他妈有病,我直接告诉他我都住在这儿几十年。他大概不信,不过看我这么大大咧咧就被震住了。
  我在他开在小区门口的超市里买了包顶好的香烟后,他就客气多了。一年半前我就这么干过一回,在他店里买包好烟,之后每次进出小区他就冲我笑。我买完烟后怀疑他是不是故意的。管他妈呢,反正一包烟打发了一个人算是最简单的事,我脑子里冒出《狮王争霸》里赵天霸哈哈直乐嚣张地说话。“最简单啦!”
  
  临平街上还真他妈没什么可看的,电玩城门口老他妈蹲着几个高年级的染黄了头发的孩子,用歹毒而无惧的眼神打量每一个路人,几个不那么坏的姑娘跟在他们身边。我总是要经过这条路。有一次在玩97格斗还差点和一个小孩打起来,我的八神用得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阶段,几乎找不到敌手。
  再后来就没有在游戏里调戏别人的欲望了,有他妈一段时间,每到一个城市我总要找个电玩城把一个人在格斗类游戏中逼疯。现在我好像是归隐者,剪着手在背后看那些小青年玩,倒还是很不忿的样子,不过从不下场去对打。我觉得我他妈有点儿老了。对与那些小孩,我他妈可能早就老了。
  不对,我也曾是那些电玩室门口蹲着的那伙孩子之一,只是没有染黄过头发。我也曾在那个地方蹲着吸过烟,他们并不那么坏,他们只是暂时那个样子,找不到更好的样子之前他们只好那个样子。他们会很快过去的,只要你在此期间,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不和他们对视,直到有一天他们变成别的什么样子。
  我要去的地方需要路过民工街,那里一到傍晚就灯火通明,先是些摆小摊卖吃的的,到了中间,开始有音乐,有人卖些磁带啊、DVCD啊,还有些劣质剔须刀、小音响电视什么的,再过去就是卖衣服裤子袜子的摊位。大家都是赚辛苦钱的。以前常常和熊哥走到这儿,他很喜欢来这儿逛,并不买些什么,除非有些卖旧书的,他会打趣似的停下来,逗逗摊主,挑几本其实不怎么看的书。但每次,我们都会从旧书摊上带走几本书,毕竟便宜。现在这些好玩的家伙都他妈从临平消失了,街上那些小混子和一些小婊子似的人倒还那么多。
  走到那排卖五金的店铺,我挑了个长得比较老实的人家。在里面花了四十二块钱买了套比较不错的淋浴设备,花了五十块钱免费租他的六角扳手、活动扳手、钳子、螺丝刀什么的。临走前我打听了一下木料的价格,我想回头是不是花点时间打把好椅子给阿仪坐坐。我刚学会了这门手艺,不过我还是先把东西修好,等老子在别处练得精湛了再来打椅子。还有桌子。
  路过菜市场我犹豫了很久,还是只进去买了点鸡蛋,再就是把各样作料买了,我这次没打算做饭,我这次能不做饭就不做饭,做饭有时候太寂寞,我想一想都觉得自己寂寞,一个人端口锅在那里炒。可我还是想把东西配齐,假如阿仪想吃的话我也可以随时做。可做饭还是很寂寞的一件事。最后我去买了盘电脑系统盘,等下给她重装下系统,杀毒软件就算了,阿仪又不上黄色网站。她最开始的时候连QQ都不会登陆呢。可她很聪明,现在已经会自己在邮箱里收下附件什么的了。



                    十七

  这下可真他妈是把我累坏了,简直比得上我他妈拖着几十斤书和被子和衣服一个人上火车。我先是清理了两个水龙头出口处的滤网,那儿被水垢堵得死死的。然后是把浴室的花洒(这他妈是个新学的词儿)什么的给整好了。这个最气人,我他妈把那套淋浴设备拿回来才知道配不上,又得回那地方拿着旧管子换了一套。我很生自己的气,就这个事儿,怪自己没想周全。换完花洒,电脑的系统早就装好了,我把桌面图标按记好的顺序放在桌面,把那些什么word啊QQ啊看电影的网站啊都弄好放在桌面。不过宽带登陆帐号和密码我不知道,这看上去有点瑕疵,不过阿仪大概是不会发现。
  最难的是拖地板,虽然我他妈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除了冰冻百事可乐和面包,而且还奢侈地买了袋牛肉干犒赏自己,可干起来还是很辛苦。他妈的那些狗毛几乎无处不在,你简直要相信这不是狗,她养的是他妈一条长狗毛的小蛇,成天没事就在屋子最难擦拭地角落脱毛。
  等到我把地板弄过两回后,我很想吃块牛肉干,我一年多没吃过这玩意儿了。甚至更久,我是说,我很少买零食,这东西太花钱,而且又抵不了肚子。但一不做二不休,我又拿起抹布把他妈所有的桌子、椅子和摆设乃至一大卷卫生纸上都擦了个遍。我盘算了下时间,离阿仪去她爸妈家吃饭回来也差不多,我决定把今天的工作结束,最后出门还器材时,顺路到医院附近买了几束不那么贵的花儿,“不是那种送人的,是插在那儿的那种。”我就这么和那个卖花的小姑娘说的,她捂着嘴笑,说花都是插着给人看的。不过她懂我的意思,我在那儿多逗留了一小会儿。
  一束花呢,放在客厅沙发的茶几上,另一束,我推开她的房间门,放在她的床边。老实讲,她的房间可不是一般的乱,除了香味释放均匀闻上去有点整洁的意思,一切都乱糟糟的,不过我不会整理这个房间,那他妈太显眼了,而且假如给我看到些不该看到的东西,那你他妈就难对付过去了。弄好后,我有点虚脱,洗完澡,叼根烟躺在没有狗毛的沙发里,非常非常满意的灭了烟头睡了过去,以至于阿仪回了我都没醒。



                    十八

  还是睡了很久的,直到她叫我的名字,“黑黑,黑黑。”我就醒了,感觉是我睡在书房,她来喊我吃饭,差点回了一句“就来”。但我没有睁开眼,只闭着眼睛回答她:“昂,你回了?回来多久了?”她在我的黑暗里抓起了我的眼镜,打开,把冰凉的镜架替我戴上。这下我可以睁开眼了。我可不能让她看到我没戴眼镜的鬼样子,那鼓鼓的眼睛。她总是什么都知道。
  我坐起身,把脚放在地板上,她坐在我身边,头发湿湿的,显然刚洗过澡。她知道花洒换过了吗?我不在乎她知不知道的,一点儿都不在乎,最好她也别提这个事。我想她是一定不会提。
  “我早就回啦,在房间上了下网,还看了下书。我是怕你睡到半夜醒过来到处找吃的,就把你叫醒现在出去吃点东西。”
  “嗯,我一定会半夜醒过来,而且一定会找吃的。嘿嘿。”我到处找烟,大概放在厕所里了。她把包拿过来,从包里掏出五六包红塔山,放在茶几上。“没有整条卖的了。”
  “到现在,你有没有把坏事做完呀?”她也抽出一支烟拿在手里,笑嘻嘻地问我。
  “我本性难移嘛,只干以前干过的坏事,而且我觉得现在我接触新的坏事的能力变慢了,就好像听歌,我已经完全没办法接触大量的新音乐了。这个和感情有关,因为最早寄托的一些东西已经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再有新的进来就怎么样都无法彻底融进我的身体。”
  “那写小说呢?还有姑娘呢?那为什么还有新的小说要写,新的姑娘要玩弄。你老实告诉我,你又和谁好上了?”
  “哎,别用玩弄这个词嘛……”
  “我故意的,我上楼的时候不小心想到这个词,我觉得我要是把这个词用在你身上,你一定很为难,就是现在很委屈很无语的样子,哈哈。”她开心地笑起来,点上烟,很得意的把烟随便吐出来,一副浪费香烟的模样。
  “小说和音乐不一样呀。写作我是要一辈子做的事,就好象人怎么能不吃饭呢?新歌还是听的,我说的新歌是指我还没听过的音乐,不是每年新推出的啊。而我认为小说这个东西总不能像他妈作家协会那些傻逼那样写十年作品都差不多吧,还是得有变化,自我变化。这个和找女孩很有点近似,我不知道是不是近似,但我认为两样都很重要,所以就用了差不多的方法。”
  “那要是有一天,一个你很爱很爱的女人提出要求,要你只和她一个人在一起呢?”
  “唉,阿仪。你以为现在就没有吗?只是说现在还没有人敢那么明目张胆的把这句话说出来,但我时常都会从一些事里感受到那些伤心的东西,弄得我也很伤心。”
  “我说的是‘有一天’,就是你知道某些真正的从你身体和心里失去的东西需要你去决断的那一天。你会怎么做。”
  “我也不知道啊。可能我写作就是为了找这些东西的呢?至少是目的之一吧。哎呀,这些东西好烦啊,我刚刚睡醒,经过外面无所事事,我就顺便进来拜师学艺的。你突然跟我提到成亲这件事……我牙齿还没刷呢!”
  “哈哈!我看你这几年稳稳健健的,尤其是这一年,做了那么多漂亮的事,连信都写得让人激赏。好象没什么难得倒你似的。所以挑个最难的话题看你怎么回答。”
  “那你算是问对了。不过我想只要我的心不排斥,怎么样都可以的。我想到那一天就那一天吧。妈的,有时候我觉得好伤心啊,今年,今年我才想到无论如何,一个女孩最后只和一个男人在一起,我的意思是说一个男人,她拥有的这个男人是一个,这个男人不能再拥有别人。”
  “嗤,你应该说一个男人最后只和一个女人在一起就行了。”
  “那不行,我确实是先想到这句话的,然后觉得很难琢磨,假如反过来说就没意义了,而且意思也确实不同,而且用‘女孩’做主语挺不错的。哎哟,这个问题再谈下去我就不饿了。”
  “不为难你啦,出去吃小龙虾吧。这里新开了家店特别好吃的,我第一次吃的时候就想,你来了一定要带你去。”

  路过百姓弄我们停了一下,我们拐进小区,在我曾经住过的那个楼下面站住,看了看二楼的小走廊──已经被水泥封起来了,我猜是为了防贼。我住在这儿的时候还不认识阿仪,阿仪向来不喜欢这儿,熊哥在这儿干过些不好的事情。我和熊哥啊老乾啊都是在这个房子里认识的。认识老乾很他妈搞笑,他是个警察,有天半夜我在屋子里弹闷琴被邻居报110投诉,接着他来查我身份证,然后俩人在房间里弹琴弹到天亮,然后在那帮子早起的老太太们面前双双走出小区,去少年宫喝豆浆。自那之后,小区的人对我都客气了些。但阿仪一直对百姓弄感觉不好,她这么好脾气都讨厌这儿。但今晚她还是安静地陪着我在下面看了看,假如熊哥在就不会这样,而每次我来临平,我们俩男的是一定要到百姓弄去的。我记得和熊哥第一次见面,他在楼下喊我名字,我躺在床上回答他。我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长相,也没有预约,但他喊我的名字,我就知道是他。他站在二楼小走廊上敲我的门,我说“踢”,他就一脚踢进来了。我还记得他说:“操,这地方太爽了。”我也不知道真的假的,那破旧的二楼,住着一个被围困又无路可走的小孩。他那天把我所看的书全丢在楼下,《猎人笔记》、《呼啸山庄》高尔基什么的。
  吃小龙虾的地方很多人,老板在外边支了张天下最小的桌子,然后给两个板凳让我们蹲坐在那儿。阿仪穿着裙子,就只好坐在我旁边。其实坐在哪儿,只要我想看,还是能看得到。我他妈眼睛有个很怪的毛病,一到夏天,日常眼睛视线角度就刚刚好盯着女孩的胸,改都改不了。
  “你有熊哥消息吗?”这话只好我先问,她一定是不会开口先问这个问题的,但这个问题怎么避得过呢。
  “我还想问你来着呢,这一两年不知道他死到哪儿去了。”阿仪把老板娘叫过来嘱咐几句,又让她拿店里自酿的杨梅烧酒。“这酒很容易喝醉人噢。”
  “那才好,我喝酒乱性的。”我马上后悔把这句话说出来了。我这招很是厉害,一开始就说自己喝酒醉了乱性。好象很多人都在用这招了现在,不过我使得还是挺好的,因为我喝完酒从不乱性,所以这招我才用得好。
  “乱就乱呗,我也想看看你能怎么乱。我只是到处听说你乱得很,从没亲眼见过,今天晚上不如让姐姐我开个眼吧。”
  酒上来了,我们碰了一个,干了,这个酒真他妈的难喝,熊哥说徐志摩说“吻火”这二字的时候很温柔,我喝烧酒时说吞火也很温柔。吞火。我说。八钱的酒杯,八酒杯。我其实很想喝醉一回,打算什么时候。自打写小说以来,我他妈从没好好喝过一回酒。一喝就想着要保持清醒,这根弦儿总也松不了,总是喝不醉。挺悲哀的我觉得。我以前还打过醉拳,从七一商场打醉拳打回家,打了足足七条马路,他妈的。
  阿仪呵呵的乐了,讹赖似的逼我自己喝了一杯。我有时候睡不着会用白酒吞两粒安眠药,但半夜就醒了,真是他妈的。
  “诶,你骂脏话了啊。”我也想讹她一杯,可我他妈根本不会劝酒。
  “你今天和我说话只说了两句脏话,你才该罚。你快喝,至少喝半杯嘛……你和熊哥不是要搞厕所文学吗?那一年,哈哈。”
  “我也不知道他上哪去了,可能到哪个深山里去修行去了吧,你记得那个和尚吗?马天一,没准儿混到他那里去了。”
  “不会的,那和尚不会让他去的。”她话说得有点冷冷的,马上就把谜底揭开,“他要是去了,只能去做木鱼。他把和尚老婆给睡了。”
  “操。”我端起酒杯和她撞了一个。其实我知道这事。
  “你说他会不会和哪个姑娘一冒火,结婚了?”
  “熊哥那么聪明,我猜他不会这么干吧。就算要结,他也是和你结婚啊。”
  “就算要结,他也不会和我结婚的。你还是小孩,你不懂。”
  酒喝到了半醉,微风里似有唏嘘的雨,她说:“你怎么才来啊。”像是和我说的,又像是对着风里的细雨说的。



                    十九

  我保证,我和阿仪都有点醉,不过我还能保证的是我能安全的把她送回到她的房间去。我们绕着小路回家,就是有个很脏的小池塘的小路,我和熊哥喝醉了老往那儿走,因为穿过小池塘,在一群居民楼后面,会突然出现一个卖砂锅米线的安徽佬。我们走到小池塘那,我就会狂吼如飞的名字,熊哥就吼别人的,他通常要喊很多个女孩的名字。我一个都不认识。我们喊得很歇斯底里,走过小池塘我们谁都不说话了,直到吃米线时才张嘴。我和阿仪走到那儿我差点就要喊雪儿,不过我忍住了。小池塘也没什么变化,水还是那么脏,水还是那么幽深。我们静静地走过那儿,以前阿仪在池塘边喊过熊哥的全名,喊完哭了很久,那时熊哥就在她身边。我们静静地走过那儿。我觉得有无数个名字在池塘上空堂堂正正地回响,我听到有一个我在那儿喊着雪儿的名字。
  想起每次我们经过步行街,我们都会朝着那个分贝记录仪大吼。小蓝可以喊到122。今天我喝了酒,假如要路过步行街,让我喊雪儿,我能把所有的玻璃震碎。可我们今天晚上绝不会经过步行街的。
  摸亮第一个感应灯,看到阿仪已经扶着墙走路了,胸口起伏脸红红,眼睛盯着我。那一刻,感应灯应该熄灭。可灯一直亮着,我摸到第二个感应灯。我问她有没有事。她摇摇头,还是扶着墙,像这面墙是个坚强胆大的男子。我真想去扶她一把啊,可我连根手指都没伸出来。就那样走几步,看看她会不会滚到楼梯底下去,再走几步,看看。如果阿仪摔下去,我就可以去抱着她,声泪俱下地狂喊她的名字,再把所有的玻璃震碎。有很多时候我他妈觉得自己其实只是个会唱《花心》的骗子。
  把门锁桶开,一转眼她坐到沙发上。这会儿肯定是最难熬的。我是说回到家后,一男一女,喝了些酒,各自又都没伴,同在一个屋子里,喝了酒,该做点什么呢?总是不能这样就去睡了。而且客厅还有那么一个舒服的沙发,冰箱里还有几罐啤酒。总得做点什么才好,喝了酒之后。她陷在沙发里,我很少能看到阿仪这个样子,这样无力,这样一点点失落。你要是认识她,你就知道她是多么的光彩照人仪态万千啊。我几乎从没有见到她这个样子,这样孤单的陷在自己家的沙发里,望着巨大的电视机屏幕里的自己。我真的想走过去,单膝跪下,在亲吻完她的手背之后问她:“我的女王,请问您有什么吩咐。”真的,我他妈差点儿就这么干了。可我说了什么愚蠢的话啊,我说,太累了今天,阿仪我去睡了。她也这么对我说了一次,就像在报复我似的。可我知道,即使我说了别的,她也一样会说她要去睡了的,她就是这样,她可不是什么水性扬花的女人。
  道了晚安,我把我房间的门打开,这时我听到阿仪的房间门关上了,可她没有用暗锁从里面把门锁上。我装作没事似的打开灯。
  这个房间和我住的那个书房很像,应该是尽力按照原先的房间去布置的。我走到小书架跟前。写给阿仪的信存放在这个书架上,像他妈我自己写给自己的。这验证了阿仪信里说的,在她的房间睡觉,在我的房间看书,趴在我的床上给我写信。
书架里面还有一些是我留下来的书,一些国内作家的书,它们没什么收藏价值,利用完了就没用了。假如我猜得没错,里面许多本都还有我做的读书笔记,一些用铅笔画上的线条,一些对结构啊、语言啊什么的体会和认知。这些国内作家的书其实还是有很大用处的,至少他们所有的优点都很明显,很容易模仿,就像一个小处女看日本AV的作品,她总是能很快学到点什么。不过将来她在床上的现场表现和感受,就得看她怎么看待这些作品了。另一些是熊哥的,也是国产作家的书,不过他买的版本都旧些,书内页的字体和行距感觉也更好,不过仍然都只算工具书。
  书架的最下层是我的那些习作,用一块六毛钱人民币一支的英雄牌钢笔写下的习作,有诗有随笔有小说。最多的还是他妈的诗歌,我当年该写了多少首情诗啊。这些习作,按照上面的日期叠得整整齐齐,这是阿仪的习惯。不过照我说,还是他妈的像以前那样乱七八糟放在房间里感觉才好些,至少不会显得郑重其事,让人认为写这些东西的人还觉得这些作品有多重要。我他妈还不敢打开这些习作,一张都不敢打开。

  我还是睡不着。这种睡不着最他妈难熬也最让人睡不着了,我浑身燥热难安,仿佛吃了一百斤狗肉。我把自己脱光,光着身子在房子里赤着脚走来走去,想一些过往,想在这些房间里发生的愉快的事情。我甚至可以听到几年前他们房间传出的爵士音乐,传出的有节奏的击奏声,那些日子该是多么难熬啊,就算把今天晚上乘以十、乘以一百都比不上。现在一切静悄悄,一个裸男站在客厅里,借着一点灯光把自己看穿。我光着屁股坐在地板上,抽了两包烟,天还没亮,如果你去数着时间,去等时间,却又不知道需要等到什么时候,那你就没有尽头。我把最后一根烟灭掉,我想我得给雪儿打个电话,可她现在一定睡了,假如我现在打个电话给她,那一定是有很要紧的事,哪怕只说句我想她,我不愿意这么干,至少我不太愿意让她知道这点。
  夜晚的临平的街道比白天更让我熟悉。那么多个浮躁的夜晚,我就走在它们之上,丈量着它们,并且听着看不见的角落,环卫工作的大扫把声声沙沙地落在地表。一些树上,鸟儿起来了,还有最最远的地方的汽车轻轻呼啸而过,从耳旁带着风远去。我觉得我的过去是否是活在一个转变极大的梦幻里,那些过去了的场景更像是我需要它们发生的,我期待它们发生的,而并非已经发生残留在我记忆中。我他妈此刻一点醉意都没有。我穿过林荫中路,走过我们最爱的音像店,在小公园里的元首雕像下坐了一下,元首把手指向迷惘的远方,我猜那或许指得是过去,只有过去的一切才值得让一个人抬起手举得那么那么久。乾哥就是在这个小公园里把《在路上》这本书送给我的,他郑重其事地说等他结婚的时候我再把书还给他。可后来他脑袋里面长东西了,开了刀之后留了后遗症,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也是在这个公园,在他第二次结婚之后没多久,我提起这个事儿,他只轻轻地说:“是啊,书你还了吗?”这也很让人伤心。
  我在门前思量许久,最后还是把门敲响了。她把门闪开一个小口子,迷梦般的眼睛看了看我,却并没有惊讶。“噢,你回来了。”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微微的胖,那么看上去傻呼呼的,可这个姑娘简直聪明极了。我就算是喝醉了也知道她随时都是聪明的,而且看上去大大方方毫无城府似的。
  “昂,回来了。”
  “进来吧。”她把门留给我,自己走进去,把客厅的灯调亮。我把门关上,把客厅的灯调得一闪一闪的,她家的灯可以闪得很漂亮,就像是在小酒吧里那样一闪一闪的。
  “你把那关了,闪得眼睛都花了。你每次来都玩,烦不烦啊。”
  我嘻嘻笑了,去抓她,第一下给她躲开了。有一次我去抓她,每一下她都躲开。但后来抓她就好抓得多,我想,每个人都在长大。“给我抱一下吧。”我抱着她,她干干净净地把我抱着,她的头发垂在我耳际。我感觉时间好久好久都停着啊,就像她帮我洗完衣服后,躺在我肩膀上睡觉,睡得那么沉,仿佛是在试探我的肩膀能让她靠多久。假如没记错,我就那么僵硬地坐在折凳上让她靠着我的肩膀至少五个小时。一动不动的。就像现在。我想,要不今晚什么都不做吧,就这样躺到天亮。
  “小蓝儿,我们今晚什么都不做,就这样躺到天亮吧。”
  “哈。好啊。”

  醒的时候很迟,阿仪已经中午下班在家小睡了。我真的很久没有醒得这样迟,无论多晚睡。差不多一年里我都他妈很早很早就起床,去闻那空气的味道,去散步,在雾里面走一走。这么迟起床让我有些难过,这些难过是早藏在心里面的,我原本是可以好好放着。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好事:就是你居然开始能把想起来让你难过的东西隐藏起来,自己都不知道。这感觉太让我难受了,我不是说具体的什么回忆让我难受,而是你居然培养成一个习惯,一个可以完整的欺骗自己隐瞒自己感受的习惯。
  她在我的门上贴了小贴士,告诉我我的午饭在哪。走到客厅,小饭厅上摆满着大大小小的超市环保袋,都是我最爱吃的零食,小核桃啊开心果啊牛肉干啊薯片啊娃哈哈酸奶啊,还有一些速食米饭和许许多多的日用品,和香烟。这香烟一盒盒像子弹一样排列整齐,足足够我抽上他妈十年的。最疯狂的一次恶作剧,阿仪买了整整一箱红塔山摆在家里给我们抽,没过一个星期熊哥就强烈要求她把烟处理掉,因为这样搞得我们连深夜出门买烟的机会都没有了。那些深夜穿过无数个巷子去买烟的锦衣夜行的心都他妈不见了。我们都不知道阿仪怎么把那些烟处理掉的,反正她那次算是把我们整了一把。
  她不止是买回了吃的喝的,还把家里彻彻底底整理了一下,让我羞愧地发现原来我昨天晚上做的家务其实相当于没做。这让我想起那些熊哥还在的日子,那个仙女般的阿仪。
  “你醒啦。”她一边把拖鞋拖得惊天动地一边揉着眼睛,用嘟嘟囔囔的声音说。
  “没有。你在做梦。”
  “我还真做了呢。我梦到,”她坐到我身边来,随便找了包烟拆开,点上火,美美地吸了下,吐出来,“我梦到我是个侠客,就是那种为民除害型的,到一个村庄去除害。因为那儿有个很厉害的怪兽,我去除它。但它很厉害,我是打不过的。你吃过饭了吗?”
  “吃了点,不好吃嘛,好甜。”
  “没办法,我赶着回来,就让人送到我办公室来。我已经让他们不要弄那么甜了,我说是一个宝鸡人想要吃。他们就问我宝鸡人的口味是什么。真是一点都不懂幽默。”
  “是啊,为什么你要说宝鸡人呢?”
  “我怎么知道啊。就想到宝鸡这个地方了呗然后我就跟踪它,准备偷袭它。我一直跟它跟到一个洞外,它按机关,洞门开了,大概是它的窝,我跟过去,这是个好机会,无论是谁回到家都不会往后望的,因为家很安全。我也跟进洞里,我轻轻拔出宝剑,正准备朝它脑袋砍下去,就在我挥的时候,我看到那只怪兽转过头,用那双邪恶的眼睛看着我。而且!那道石门轰的一下掉下来了。我的心一下沉到最底下去,简直绝望了。” 她把我的啤酒拿过去喝一口。
  “怎么你老做这样奇怪又可怕的梦啊。”
  “那你觉得哪个比较可怕点?是怪兽转头,还是石门轰地掉下来。”她诚心地问。
  “不知道。我觉得我任何时候都比较像怪兽。”
  “嗤。逼我冷笑啊。”她把烟头按掉在大烟灰缸里,那手势简直和熊哥一模一样。“我刷牙洗脸上班去了。你不要吃太多零食呀,晚上我们去吃酸菜鱼去。”
  “是那家吗?”
  “你说哪。”



                    二十

  一下午在家都很无聊,吃了些零食,看了会儿电视,看书呢,就一定看不下去的。我把本子拿出来放在桌上很久,只写了一小段话,还被我划掉。以前写习作,一坐就是一夜,或许就写了三四句话,“就像拉屎一样,有时候很顺利,有时候一定便秘。”拿出来的啤酒都他妈快没气泡了,我还是一口都没喝。我把空调关了,把窗户都打开,坐在客厅地板上,慢慢感觉这夏日炎热,安静里我知道这儿有风,只是这风不穿过我的身体。房子周围时而有人高声说话又难以辨听,时而呢响起石匠凿石的响声,几乎把我带回另一个安宁的午后。草场上杂草丛生,两条被踩得寸草不生的小路分别通往两个地方。有时这草场站满儿童,有时就传出那个石匠在为自家大门凿一个大石狮子发出的声音,不紧不慢地凿,叮,叮,叮,叮,叮。回忆中的那个草场上的我,通常是带着满身酒味出现在草场上的,躺在地上,一只狗跟在我身后慢跑。现在,假如我躺在地板上,望着天花板,就会出现一片蓝天。假如我他妈开口唱歌,身边就围满儿童。假如我他妈喝酒,雪儿就会坐到我身边来告诉我喝醉了有多么让人伤心。假如我沉默。
  实在是一个字都写不下去了。真他妈是湖心草深长。走之前我贴了个条子在我房间门口,告诉阿仪六点半鱼馆里见。
  那些日子,我们除了在家阅读写作,就是在街上走来走去,几乎什么都不干。就走来走去。只有一次去临平山上的公园呆过一下午,那儿有银河系最难吃的热狗和珍珠奶茶。我们三人还坐了一次小型海盗船,熊哥的脸都吓白了,在海盗船上他一声都吭,脖子后仰着一声不出,也不喊也不叫,自然也不敢把双手张开,可我知道他很紧张,非常紧张,他全身紧绷着,我知道这应该是他遇见的最大的危险。我从没见过熊哥这个样子,那时候假如我用一根小棍去捅他,轻轻的捅都会惹得他哇哇大叫。从海盗船下来之后他倒是主动坦白,说倒不是因为畏惧高度,而是他发现自己处在一个他无法控制的地方,一个可以逼得他放弃过去修行的一切的地方。阿仪就冷冷地说:“怕是爱情也是如此吧。”反正是次不愉快的游玩,再就没去过别的地方玩什么了。
  我走在临平,感觉自己并非真的在这里,而是在一个很冷的什么鬼地方,比如说北极什么的。实话说,上海也好临平也好,都他妈给我差不多的感觉。我是不是在世间的任意地方?心境倒像是在上饶,太像了。我不停给那姑娘打电话,在住着的破旅馆里打,在他妈街头的IC电话厅打,在公用电话上打,请别人打,可她就是不接电话。那姑娘该是多么狠心啊,这样不接一个男人的电话,在属于她的城市。我记得我满城转悠,仿佛这样转悠下去心里就舒服。我多么期望在街上不小心邂逅她。想到希望在街头邂逅谁,我他妈倒是在深圳啊合肥啊北京漳州啊有过相似的境地。可哪次都不如上饶那次可怜。现在情况不同了,可我老还是有那种感觉,那种渺小而可怜的感觉,就像小时候毫无原由地躲在枕头里忧伤的哭泣那样,为一只失踪了的小猫,为一句话,为一朵花,为一个蜻蜓点水。
  在河边我觉得应该给老曹打个电话,他是那种把时间安排得更妥当的人,又不喜欢别人扭捏。我必须给他去个电话。当我第一次拨电话时,几乎把雪儿家的电话号码给拨完了,我赶紧压上再拨,那个他妈的小店老板娘还以为我在拨110或什么别的报警电话在玩恶作剧呢。
  “老曹吗?我啊,小黑。”
  “听出来了。你怎么还在杭州啊妈的,是不是在哪个姑娘那。什么时候过来。”
  “我打电话来就是说这个事儿的,我可能不过去了。”
  “操,姑娘不放你走啊?还是舍不得别人的床?”听上去他并不生气。
  “嗯,都不是,虽然现在情况可能朝着那个方向发展,但我想不会这样的。我最近看了中央二台的一个电视剧,说的是一群人去支教的故事。不过电视剧很烂啊,哈哈,我看了就想去支教去。我觉得在城市里呆得太久的了,不过具体的我也说不上来,只是看到这个电视就马上觉得我就该这么去做。像是有什么在牵引我似的。”
  “嗯嗯,懂的,不需要太多鸡吧理由,既然想做就去做。要不要什么教师资格证什么的?假如要的话,我这边可以给你开个证明什么的。”
  “不要的吧,我猜。我有大学文凭,去农村找个学校就是了,我想还是有很多穷地方要老师的吧。如果真的要的话,我给你打电话。”
  “嗯。你真不来了吗?妈的,隔这么近,要不还是来一趟吧,我好久没他妈认识我喜欢的家伙了。”
  “唉,我他妈也很喜欢你呀。哈哈,好断背。不过我心里很难受,为别的事,我怕去了状态不好反而坏了感觉。”
  “昂,知道的。我当初都是到了我兄弟的城市打电话给他说不见面的。好象那样更有诚意些。就是去之前就决定不见他了,但还是去了那地方,但不见面。好象故意在营造一种奇怪的东西。”
  “哈哈,我也想过的。也这么干过。不过我想和你就算了,来去直接点更爽。”
  “对,要的就是这样。”

  打完电话也没变得多舒服,但至少了结了一个事儿。我沿着临平河走着,很空。一些老头穿着白衬衣在他妈路边下象棋。心情好我会蹲在旁边看上几个小时。现在我只想过去把棋盘踢翻。可我没走过去。这河边,连他妈一个漂亮的小婊子都看不见。我是在一个路边的剃头挑子那儿找到了个落脚的地方。我以前从不知道临平有这么个摊子。就在那条河的旁边,我沿着河走了很久,几乎走到苏州去才给我找到。剃头老爷子瘦得要命,穿一身白衣服,看不出什么质地,也没什么仙风道骨,但一眼就看得出这老头比街边那些下着象棋的老家伙酷得多。他朝我点了个头,我也回点了一个,他指一下椅子,我就坐下去。
  我前边还有民工模样的家伙,带着一个迷彩包,看上去走了不少路,长得比他妈我还黑。我看着看着就笑了。真他妈黑噢。老头开始给他们剪头,剪得很仔细,几乎是一根根去剪短。我他妈有一刻非常非常想跟那个老头儿说我也剪成他们那个样子。可我也就想了一下,我觉得长头发现在还是挺他妈好的。我留长头发之后剪过两次短发,一次是乐队解散之后,还有一次就是小新回国了,我实在没什么礼物送给她,就说应允她一个要求,她要我把头发给剪了。天知道那次我多舍不得。她和她表姐俩个好姑娘就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悄悄笑。我为什么一点儿都不担心她要我跟她一起走呢?我猜她知道些什么。
  俩好汉剪完了,在我看来没剪。我坐下来,老头问我想干什么,他大概好多年没给长头发的小伙子剪过头发了。我问他有没有洗发水,他说有,我就买了五包。他说用不完,我说那你也留着,谁让我头发长呢。他跟我爸似的一笑。
  我把头扎到脸盆里,让他把水淋在我脑袋上,就像小时候我爸给我洗头那样。去年,去年冬天,那个下午我爸还这样给我洗过头。洗头的时候我想,有时候我他妈还是有些东西放不开的,比如这长头发,为什么不剪了呢?谁都知道这时候我他妈就该剪掉的。谁都知道。
  这老头手艺不错,天生就是给人刮脸的,我他妈一点儿侮辱人的意思都没有,有些人你给他五百万现金让他学刮脸他都能把你的动脉或喉管什么的地方割开。要不是等的人太多了,我真他妈想给他点钱让我在这破椅子上好好坐坐。可后面的好汉实在太多,我想了想,是不是可以用几十块钱买个几小时坐坐呢?可我不是那种用钱打发我的朋友的人。你可以随便给乞丐钱,但不能这么侮辱人。给了老头二十块,他大概嫌多,想塞给我几块,我兄弟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又觉得实在有些失礼,吐着舌头笑了笑像星爷在《食神》里那样抬手招了个出租车跑了。
  临平火车站的人永远就那么几个,反正无论多少,都像我写的那样,像是招来的群众演员。售票员冷冷清清地问:“到哪。”
  我想了想,告诉她去宝鸡。让人惊奇的是,这儿居然真的有到宝鸡的火车,我拿了票,去小卖部买了张纸和笔,堂堂正正坐在候车厅里。我想起打稻谷那时候,路上铺满了稻草,等着过往的车子来碾。我骑着自行车取了信往回赶,车骑得像在后面推搡我的风那样快。路上有个很大的坑被稻草盖住了,轮子撞上去之后把我整个人颠飞起来,向前飞行了好几十米。我他妈重重地摔在稻草堆里,却一点没受伤。我记得当时,我躺在稻草堆里望着蓝天放声大笑,哈哈哈哈,在稻草里笑了很久很久,我记得我笑声爽朗极了,很像爸爸被我逗笑时的笑声,像极了一个刚得了新生儿的父亲,我哈哈大笑,心里充满悲伤,像突然得知有个心爱的女孩在医院里。假如不是笑得时间实在太长担心自己埋在稻草堆里被过往的车子直接碾死的话,我他妈没准会在那儿笑死。



                   09.09.21 成都•摩卡
我三岁的时候,很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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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19:13:48 |只看该作者
看到了九,先挂起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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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0 10:11:11 |只看该作者
先略了下,感觉是个好小说。  呵呵,好多“他妈的”。写得真多呀,4万多字。我他妈的,到现在连个一万字出头的小说都还没写出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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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0 12:21:0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陶北 于 2009-9-30 12:22 编辑

niu!好久不见这样的大制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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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 09:42:05 |只看该作者
真好。  昨晚坐在电脑前看完了,火车上的那些特别喜欢。有点伤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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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 23:45:38 |只看该作者
怎么没有人来说说,等了一天了,想看其他人的说法。

看到这篇,想到黑天才的另一篇《不过是open》,也有许多火车上的镜头。但这次用的方式不太一样。人物开始清晰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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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6 12:46:5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陶北 于 2009-10-17 10:47 编辑

烤到手机里看了两遍,与《不过是欧盆》比,总的感觉是缺乏新意。小黑小说技巧已很纯熟,语言也入化境,通篇读来也很有趣。但,这篇更像是对《欧盆》的解释、宣言:我是怎样的人?我怎样生活?我为什么这样对待女人对待爱情?
是不是受了《在路上》的影响?因为里面多次提到,不过我还没看过《在路上》。
有茶清待客,无事乱翻书。http://blog.sina.com.cn/u/1471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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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0 21:25:06 |只看该作者

网刊特邀评论

【特邀评论】

顾耀峰|熟练是一种品质

  很多时候我非常羡慕小黑哗啦啦能一写一大堆文字的本事。这是从《抵制喜剧》开始的。我知道这不仅仅体现着一种写作方式,更多的是展现了他的一种才能。对写作的热爱和对写作的严肃认真,以及和高产和复制之间,有怎样的底线,这是训练这项才能的重要基础。小黑的底线掌握得非常清楚。我这么说当然有我的证据,《有大乃容》已经完全消失了《抵制喜剧》、《不过是OPEN》这些小说中他惯有的妙处让人不禁击节叫好而弱处为他感到无比惋惜的参差不齐,因为经历、或者因为时间——你怎么说都可以——让他的这口气特别长,一口气平滑而又稳定,让人几乎无法从中摘取特别美妙或者特别让人感觉惋惜的段落来作同位比较。我没有说这个小说水准远超刚才列举了2个小说,我在说他的才能。这种才能可以说是通过训练得到的,也可以说是他本身固有的(你怎么说都可以),总之是,熟练,在他身上就是一种品质。它完全有别于某种套路熟悉之后的简单复制。因为他的小说仍然会给熟悉他的人以细微的新鲜感,在文字之外,他的磨砺和对“段落”节奏的把握,更加纯熟。有谁能从一个老司机身上看到他开车时动作的差别吗?显然不能。而在结果上,任何一个优秀的老司机能让你感觉不到开车时会有“刻意开车”的动作,你只会有一种感觉就是:安全。或许我们并不用期待小黑马上出现较大的变化以表示我们对他的关注时刻进行。从现在开始,他进入的自己的轨道,可能就显示了他的方式已经成熟。尽管在极小的方面,他那生于八十年代的乡村的土气还一贯保留。只是,当他稍有意识,这再也不可能成为问题,永远不再会有。而他已经存在的好、或者妙,不再会失去,可能这也是永远。



孙浩然|评《有大乃容》

  几年下来,我已经难以分清黑天才和洪祥的区别,原因可能很简单,因为在背后操作他们的是同一个人。而这三个家伙的口气好像也慢慢成为一种符号化的东西,是一个时而正经,时而戏谑,时而也会骂街的形象。《抵制喜剧》如果拍成电影,一定有几种完全不同的拍法,可以很正,也可以很黑色,都会带着一些如今已有点土气的理想主义色彩,有些姿态,通常是愤愤的。而在《有大乃容》这篇东西里,人物的状态普遍比前者焦躁了一些,如果说前者中的人物还有些义气和希望黏糊在一起的想法,到后者这里,人物不只是年龄变大了,更重要的是,他们开始表现出一种允许对方无法改变的老道:他们开始各过各的了。
  这么说是要冒风险的,因为以我的揣测,黑天才,或者说这个叫洪洋的人,会在看到这些话的同时就否定我的总结。如果传记性的故事能够提供一种经验,使我得到某种文学的或人生的经验,它们应当是统一的,以知识而不是以启发为目的的。在黑天才的很多文章里,都能看到一种倾向,要在生活中描述出一些诗意的片段,并且强调这些片段,当然可能并没有强调,只是我误会了。我很想谈论某一段具体的描写,或者某一个具体的人物,但是我认为这些东西对这个作者来说没有太大意义,他显示出来的更多是那种愤愤的姿态,很多人也许会不解,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在生活艰辛的同时写作。但如果过多的强调这些八卦,会把小说拉低的。



lostboy|走来走去的流氓


  “这个月简直太他妈热了,我在候车室几乎每五分钟就要冲进厕所门口的池子里洗个脸,”当作者在踏上火车之前开始自己的又一次漂泊,在自己和别人的心灵中走来走去的时候,他也许没有意识到这个“他妈的”究竟有多少,跟了他多久。我粗粗统计了一下,“他妈的”及类似词语“他妈”在这不长不短的4万多字的文章中出现了大约有他妈的300多次,只少不多。
  “假如不是笑得时间实在太长担心自己埋在稻草堆里被过往的车子直接碾死的话,我他妈没准会在那儿笑死。”这个从开头一直“他妈”到最后的作者,虽说文中不乏沉重之处,但还是让我一路微笑着看完整篇文章的。说实在的,这是我在黑蓝看到的最让人轻松的小说了,但绝不失其深刻。
  小说正如作者所言,“你做了,可你不希望别人知道你做了,至少不那么明显的让别人知道。为什么不让别人知道呢?这就是秘密之所在。”作者是这样说的,也确实做到了。
  小说语言生动,活泼,非常顺畅地描述出了“我”及其所处群体中的众多人物,更为难得的是笔力深厚,恰到好处地控制了语言的力量,很好地掌握了叙述背后的力度,且不乏幽默,许多地方让人会心一笑。
  “我以前还打过醉拳,从七一商场打醉拳打回家,打了足足七条马路,他妈的。”此外小说中还有诸多关于酒的描写,流氓好酒这是肯定的了。
  “我有次喝醉了还当着小朋友的面生吞过几条身上五彩斑斓的小鱼,搞得那些小孩都哇哇大哭的,真他妈是太过瘾了。”喝多了吓唬小孩子,居然还大呼过瘾,此为流氓二也。
  “我沿着临平河走着,很空。一些老头穿着白衬衣在他妈路边下象棋。心情好我会蹲在旁边看上几个小时。现在我只想过去把棋盘踢翻。可我没走过去。这河边,连他妈一个漂亮的小婊子都看不见。”招惹完了小孩子,心情不好了连与世无争的下棋老头都看不惯,还要寻找某种发泄,此流氓三也。
  还有呢。“我他妈眼睛有个很怪的毛病,一到夏天,日常眼睛视线角度就刚刚好盯着女孩的胸,改都改不了。”好色,流氓的另一明显特征。
  “因为过去心有不甘,所以满足现在。”这句话我印象深刻,心有戚戚焉啊,唉。倘若真的以为小说中的“我”是一个所谓流氓,或者说一个才华横溢的流氓,那是错了,必须的。
  酒色财气,这个“我”基本上占全了,可是,那些想法,行为,哪个人不是或多或少地都有一点呢,“我”只不过是坦率地说出来,做出来而已,无伤大雅的恶作剧者,作者还是一个真诚的流氓。
  虽说酒色财气,可是当“酒喝到了半醉,微风里似有唏嘘的雨,她说:你怎么才来啊。像是和我说的,又像是对着风里的细雨说的。”“回忆中的那个草场上的我,通常是带着满身酒味出现在草场上的,躺在地上,一只狗跟在我身后慢跑。”寥寥几笔,没有华丽的宣泄,没有繁复的技巧,那种戏谑之下的深刻,嘲笑之内的悲凉还是不可抑制地流了出来。
  人人都在生活里浸泡着,多多少少都有一些难过,“我”之所以披上流氓的这件外衣,那只是正如作者所言“这些难过是早藏在心里面的,我原本是可以好好放着。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好事:就是你居然开始能把想起来让你难过的东西隐藏起来,自己都不知道。这感觉太让我难受了,我不是说具体的什么回忆让我难受,而是你居然培养成一个习惯,一个可以完整的欺骗自己隐瞒自己感受的习惯。”
  小说会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想象一下,“现在一切静悄悄,一个裸男站在客厅里,借着一点灯光把自己看穿。我光着屁股坐在地板上,抽了两包烟,天还没亮,如果你去数着时间,去等时间,却又不知道需要等到什么时候,那你就没有尽头。”
在文章舒畅生动的语言之流中,不时会有一些深刻的景色让人驻足,流连,“小池塘也没什么变化,水还是那么脏,水还是那么幽深。我们静静地走过那儿,以前阿仪在池塘边喊过熊哥的全名,喊完哭了很久,那时熊哥就在她身边。我们静静地走过那儿。我觉得有无数个名字在池塘上空堂堂正正地回响,我听到有一个我在那儿喊着雪儿的名字。”每个人心中都曾有的伤心事,作者描述的是如此不动声色,节制简约,又是如此让人唏嘘不已。
  “那个流浪汉,我们往他身边丢了好几个烟头才发现那是个死人。席子把身体盖住,头露出来,像是在睡觉,但仔细看就能看出身体已经僵硬了。我们观察了很久,然后我让老何拿根小棍去桶了桶他,这才真的肯定这他妈是个死人。不过我们谁都没有报警的意思。就在这时候,我得进站了。我装出高兴地样子来和他说:嘿,别他妈搞得像生离死别的样子知道吗?”闲笔啊,闲笔不闲,社会背景,生活情态,就是这看似毫不相干的描述勾勒了出来。
  作者高超的笔力不止于此,可说是比比皆是,信手再举一例,“她最让人喜欢的是她有时候会写一点诗。几句,或者称为一首。可她从不觉得这是诗或是什么别的东西,只说是日记,也不自称诗人。偶尔写一写,有时候就在长江边的沙滩上,让我去找个树枝,在沙上写。大半夜的,她一个人走到水边,在沙上写来写去,也不让我过去。”只是几个简单的动作,一个善良多思的女孩就跃然纸上。我想黑蓝众多同我一样的潜水者们,如果想学习一下具体的写作技巧,仔细揣摩揣摩这篇小说绝对会大有收获的。
  哈哈。
  尽管作者摆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可是还是难以掩盖文学灵魂那逼人的才华。有时还会忍不住跳出来发上一通关于文学的议论。例如:
  “书架里面还有一些是我留下来的书,一些国内作家的书,它们没什么收藏价值,利用完了就没用了。假如我猜得没错,里面许多本都还有我做的读书笔记,一些用铅笔画上的线条,一些对结构啊、语言啊什么的体会和认知。这些国内作家的书其实还是有很大用处的,至少他们所有的优点都很明显,很容易模仿,就像一个小处女看日本AV的作品,她总是能很快学到点什么。不过将来她在床上的现场表现和感受,就得看她怎么看待这些作品了。另一些是熊哥的,也是国产作家的书,不过他买的版本都旧些,书内页的字体和行距感觉也更好,不过仍然都只算工具书。”
  不跳毛病心里还是不舒服,为了发扬优秀传统,还是要挑一些吧。
  小说第四节,同那个姑娘在火车的对话及相关描述,文艺腔过于严重,有些干巴巴的,同整篇小说的文气不符,像是硬加上去的。
  一些情节结构的设置有明显的冲突,且有拖沓重复之嫌。
  歌词的引用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小说的质量,总觉得不如一些小说片段或诗歌的引用更为柔软,自然。
  红桃皇后是QUEEN,不是QKING,,原谅我总得炫耀一下自己的英语学士学位。
  “有他妈一段时间,每到一个城市我总要找个电玩城把一个人在格斗类游戏中逼疯。现在我好像是归隐者,剪着手在背后看那些小青年玩,倒还是很不忿的样子,不过从不下场去对打。我觉得我他妈有点儿老了。对与那些小孩,我他妈可能早就老了。”
  作者可能确实是老了,可是“有大”才能“乃容”。当“我”回想起自己摔进稻草堆对着蓝天大笑的那一瞬间,他确实化解了生活中的这一切,也容纳了这一切。
  我很欣赏这个流氓的新装。


Wqawqa|评《有大乃容》


  不得不说我意会中,《有大乃容》捕捉到的作者的写作状态要凌驾在小说状态之上,我们从文中经常能找到这样“强大作者无所遁形”的痕迹,比如小说里的乾哥这样介绍《在路上》, “凯总真是太强了,他花了一个星期写这个鬼东西,而且一个标点都没有,当他把书丢给出版商时,编辑一定是吓呆了。” 乾哥首先赞赏的是凯鲁亚克本人的天才,作者在小说里没有一点藏掖这些痕迹的意思,这种坦荡开始也让我怀疑是一种障眼法,是作者有意让粗心的读者在这条显而易见的线索里迷失的陷阱。但是,小说当中无所遁形的自信最终还是让我相信,《在路上》的出现并没有复杂的游戏规则,而是极为直接且自信满满,他提供了一个场所,让大家去比较,让阐释去消解,或者说,体现在作者有自信使《在路上》成为《有大乃容》中的一把椅子或一节车厢,而不是一个阐释对象。回到作者的创作状态中来,在作者的个人版面里我们是很难看不到这些的,哪怕是只言片语,创作这篇小说直接的和侧面的感受在那段时间里都显得无处不在,《有大乃容》或许与作者的生活无关,然而这之间承载的气息,与他本人的气质契合到了一起。所以有些时候。看这个小说,也有在看他个人版面的感觉,感觉他在吞吐他的近况。
  还是从作者近期的状态出发,了解到他对写作的忠诚与热忱依旧,写作忠实于他的生活,而无论这生活是好是坏,他都觉得写作始终归属在生活当中好的那一部分。也因为这种写作的过程太不可思议的顺畅及激烈。作者的写作状态,我只能基于文本猜测,对比他以往的作品,依我目前的看法,《有大乃容》是一种好小说,但“一种好小说”对这个作者而言,不能算是一种鼓励。
  作者的语言难以挑剔了,《有大乃容》只是更加的挥洒自如,但受到情绪的牵引,这里面胀满了气体,甚至变得肆无忌惮,像是一个氢气球下面没有人在抓着,这就造成我所感到的内容的“轻飘”,不仅仅是情境中的人物,还有就是作者本人写作和生活状态施加的影响。而且一些语言上的习惯,比如脏话吧,我认为尤其在文本上表现出的语言,和生活语言可以传达出的效果不尽相同,应该再有所侧重一下。
还有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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