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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牛:《意象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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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4 13:02: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33
微醉的妇人刚从酒楼上下来,剑客们就把她围住了。
威尼斯剑客说:尊贵的夫人,为了向以您为代表的伟大国度展示我们水上之都威尼斯的人情风物,遵照国王的指示,我特地不远万里赶来,感谢上帝的仁慈厚爱,让我在这间酒楼见到您。请随我去吧,我们已经为您修建了一座水上宫殿……
他正要对宫殿大肆描绘时,身材矮小的土尔其剑客仰起脖子,武断地用剑在他眼前一挥,小声警告:你难道没看出来?她刚才打了两个优雅的哈欠?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少啰嗦几句吧,水上之都好是好,但再好的东西也经不起你这样的嗲嗲不休……

34
在画家一笔一笔将女孩从相片移至画布之前,女孩就已被相机咔嚓咔嚓从现实移至相纸。女孩借助相机相纸,消失于现实,又借助画笔,消失于相纸,是件耐人寻味的事。最近画家常常画到一半,就对着画布上多出的鼻子或下巴以及相片上同时消失的相应器官发呆。这种情况,是他以前采用写实画法时,没有出现过的。
任何物体、任何形象,都有保全自身完整的禀性。如同人小心翼翼去避免肢体的伤残一样。如今,他将女孩从相片移至画布后,将其器官或放大,或缩小,或扭曲,消失于相片但又未能完整于画布的器官形象必将以其不为人知的途径秘密释放些许能量作用于画家四周的空间,以示抱怨或愤怒。不过,在这之前,即女孩被相机从现实移至相纸时,虽然身体器官的形状并未发生变化,但整个比例已被缩小若干倍,那时她的毛孔也一定散发过一些莫明的气息,气息曾作用于相机以便使相机损坏或提前损坏。
由于担心相片上残留的形象作用于未完的画作,使画作在短期内开裂破损甚至消失,担心它作用于自己的身体、心灵使之生病萎靡或衰竭,发呆的画家不再发呆,他放下画笔和调色板,灰溜溜地走出画室。
失去画室的画家并不可悲,很快,他就整理出了一间书房。既然无法借助相片将头脑中的形象用画布表达,那就借助文字吧。因为经历过不可复制的画作随时都将破损、消失的精神折磨,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写一篇文字,都复印十几份。
每一只手都是好色的,都是喜新厌旧的,喜欢新的干净的东西,厌恶旧的脏的东西。画家的手更不例外。在改一篇稿子时,它很难在一份打印稿上一改到底,往往是在一份上改两段,就不自觉地滑向另一份相同的复印稿。用十几份复印稿同时修改一篇稿子,给画家带来了享受也带来了麻烦。在享受和麻烦之间,他不做比较去选择其一。因为他知道,那两者相互制约相互滋养,已近千年。
有一阵子,画家完全沉浸于修改现已写出的十几幅画作。他完全忘掉了原本还可以去写一些新的、以前面对画布时胸口激荡过但仍未画出的作品。他享受着同时在十几份打印稿之间的修改,也心甘情愿地承受着这种修改方式给他带来的麻烦,有时他甚至想增加所用的复印稿数量,比如几百份或上千份。一想到同时在那样庞大的复印稿上修改一篇稿子,他既狂喜又绝望。最后,可能是出于对必将陷入的纸和文字营造出的物理迷宫的恐惧,他打消了这个念头。可能这失去画室的画家、操起文字的画家,一生注定就只能同时用十几份打印稿修改。不过,这样,他已经很满足了。

35
铁匠每天都起得很早。因为,每天都有一些铁要打。天黑以前,他都能打完当天要打的铁,同时又收到第二天待打的铁。那些铁,都是镇上的人送来的。从他这里,一部份人带走新打的农具,另一部份人又送来需要熔化的农具。就这样,这些农具在铁匠手里进进出出,在镇子上循环不已。
这是一个北方小镇,一年四季,除了风沙,就是土。居民们,不分男女,鞋底都很厚,走在仅有的一条街上,除了可以有效防止一指厚的土钻进鞋里,如果下雨,还可以不用湿着脚板走路。很多居民都有湿着脚板走路的经验。结果是,经过雨水浸润,他们的脚底板开始长时间地奇痒难忍。可能地里的假农药挥发,使得雨水不干净的原因吧。总之,这样的经验,对于他们,一次就够了。
在镇子上走,经常可以看到跌跤的人。那是一些刚刚穿上厚鞋底鞋子的人。同时也是脚底板刚刚患病的人。他们的气色都大不如以前。这是因为,除了不能下地干活,还得频繁地脱去鞋子,用手指去抠脚底板。不论是街上,还是家里,用手抠脚底板,让人看到总不是一件文雅的事。不过,更重要的是,因为与脚底板接触,手又会很快变得奇痒难忍。
与其它镇上的大夫不同,这个小镇唯一的大夫除了正常的号脉开药方接生之外,他还新开设了一项替人抓痒的业务。他念过城里的专科,懂得如何在接触病人皮肤的情况下,保证自己不被传染。戴手套是不行的。如果认为一年四季下地干活的村民皮肤粗糙不敏感,那就错了。不要忘了,他们现在的身份是病人。所谓病人,就是一些敏感的,或刚刚变得敏感的人。村民的情况属于后者。绝大多数村民到大夫的疹所,都抱的是尽快痊愈的目的。但也有例外。比如一些水性杨花的妇人。在这些妇人眼里,大夫是个博学的,性情温和又待人体贴的中年男人。这样的男人,除了只会使他看起来更沉着冷静的不善言辞的毛病外,难道不已趋于完美吗?出于这种心思,她们在进入大夫的疹所这前,脖根已经微微泛红。但大夫每每察觉不出妇人的异样,或者,察觉出了但不予以理睬。原因很简单:他的爱人,镇上小学一位品想品德老师,多年来对他进行的持之以衡的德育教育。
不只是丈夫,在小学思品老师的眼中,每位村民的思想觉悟与书上的标准都有距离,他们都是教育对象,都是不可遗漏的待教育者。这是她来这个小镇的最大发现。她对丈夫说,我们生活在一个荒唐的环境里,村民的道德水准如此低劣,却不自知,你说难道不悲哀吗?大夫说,我只知道他们的脚底板奇痒难忍,还传染。
铁匠不怕传染。他从患者手中接过废弃的农具,招呼他们坐下来聊天,或向他们告别。在铁匠眼里,每位来送农具的村民,都是脚底板和手指有问题的人。这是因为,没有一个正常村民会花费下地干活的时间来送农具到他的铁铺。他们都是一些勤劳的,把一生的全部时间花费在土地上的人。铁匠不怕传染。他给人说,打铁耗去他很多力气,他饭前饮很烈的酒,酒后又开始沉沉的午睡或晚觉,他没有机会传染。
“铁匠,一位潜伏在小镇上的民间唯心主义者。”神父对长老说。
神父别致的尖顶教堂在镇西头,镇东头青烟袅袅诵经朗朗的中式建筑,则是长老的庙宇。同铁匠一样,教学的修女和庙里的和尚每天都早起,他们都有当天的事要做。修女们每天都得穿过整个镇子,到长老的庙里去挑水。与之呼应,和尚们得穿过整个镇子,才能到神父教堂背后的小树林砍到柴。
“在挑水和砍柴的问题上,镇长做得不够好。”长老对神父说。
长老和神父三两天就见一面。他们总有一些事可以谈。如果天气好,他们会在大队的戏台下,一边晒太阳,一边交流看法。若是雨天,你会在小镇的东北方向,一座闲置多年的炮楼里找到他们。
炮楼,小镇蛛网尘封的伤疤,许多村民都不愿提及。他们甚至都不愿看它一眼。它吸走了太多父辈的血肉和心神。两年前,几十户人家联合上书镇长,要求将其拆除改成茅厕,但县上文化局的意见是:革命遗产要保留,还要保护好。村民们无法理解,他们找镇上的小学思品教师评理。于是,思品教师抓住机会,又及时给村民上了一堂深明大义的德育课。
现在,镇上的居民中,就剩神父和长老没上德育课了。“工作再忙,也得腾出时间给两位老人上一课。”很多个晚上,她都这样寻思。

36  苏铁的步枪

苏铁的步枪是他入秋前收拾东西,从地窖里翻出来的,已经很多年不用了,上面到处是花花绿绿的霉斑。那天他从地窖里爬出来,他老婆见他拿把枪,吓坏了。她把他拉进屋里,等她确定他不会带着枪走出屋子后,她就开始在各各柜子箱子之间来回穿梭,她想找个地方把枪藏起来。
苏铁说:你在找什么?
老婆说:我得赶紧把那个东西藏起来。
苏铁说:藏它做什么?我又不用它杀人。我已经好多年没杀人了。
老婆不理他,只是一个劲儿地翻箱倒柜,最后她把箱子柜子里的所有东西都扔出来了,还没找到藏枪的理想位置。她恨不得把那些箱子柜子全都拆了,重做一个把枪放在里面万无一失的家俱。
最后她从炕上抽了三层砖,把枪放进去,把最上面一层又盖好。她觉得这样才保险。

苏铁的老婆子个胆小的女人。苏铁当初娶她,也是因为她胆小。苏铁的胆子太大了,在他看来,胆小的女人无疑是最性感的。
苏铁娶亲前,杀过很多人,成亲后断断续续也杀,只是明显比以前少多了。苏铁是靠杀人吃饭的。他是个刽子手。
他干这行,好像是理所当然的是。他爷爷在清末的刑场上掌了一辈子刀,被一个劫刑场的杀掉后,他父亲揣着一把盒子枪出现在上海的各各场所。当时国内战争不断,但那些嘶杀与他父亲无关。因为他父亲是靠出卖情报吃饭的汉奸,他腰里藏得很好的盒子枪是敌人给配的,每天他回到敌人的阵营,都有专人给他擦洗。苏铁的父亲死于意外。那天负责给他擦枪的警卫员精神有点儿恍惚,刚上好子弹,枪就走了火儿。

父亲死后不久,就解放了。当时苏铁刚好大学毕业。他的大学念得很窝火。因为他对任何一门课程都不感兴趣,没有及过一次格。在学校他经常打架。他用一块钉满钉子的木板,把一些同学的脸拍着全是窟窿眼儿。他把浇了汽油的老鼠点着后扔到女澡堂的更衣室,听着一群异性刺耳的尖叫,他心里乐开了花儿。
念书时的苏铁做这些事时不紧不慢,很老道的样子。他很清楚自己是哪种人。
毕业后,他给人要过一阵子账,起初要下钱全都交给雇主,后来钱就进了自己的腰包。雇主找新的人找他讨钱,他不给。他说钱是他要下的,理应是他的。如果他不要,别人未必要得回来。
苏铁这样说有他的根据。因为当时,只要敢欠债的,都有很黑的后台。像苏铁那样靠给人讨债吃饭的,饿死的事经常发生。苏铁不怕有后台的,因为苏铁不怕死。愿意向苏铁要钱的人,雇主能雇到的很少。就是来了的,也是事先给苏铁送一些礼,好吃喝地待他,然后满脸通红地提出来的目的。苏铁听了,总是温和地说:钱是我要的,理应归我。
解放后的苏铁就靠这个,过了一些年。

那些年,他并没有闲着。他一直在找一个更适合自己的职业。他甚至花钱让别人给他找。最后,他做了一名刽子手。
他在很多监狱附近住过。监狱要枪毙人,就找他。那时监狱里执行枪决的人都去垦荒种田了,因为农民队伍极缺人手。那时,苏铁经常一天要枪毙好几拨人,枪毙完后,他接过钱的手总要疼好一阵子。

现在的苏铁之所以会变得这么忧伤,这么多愁善感,可能就是从手疼开始的。那时他手一疼,就打一盆凉水来泡,他看着清彻见底的清水,脑子里闪现的全是犯人溅出粘稠的脑桨和暗红的血。那都是一些他不认识的人,但他意识到他在他们的生命中扮演了一个非同寻常的角色。他很忙碌地给他们的生命画上句点儿。他把手从凉水里抽出来,小心地用医用纱布包好,然后静悄悄地上床,睡去。
但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夜晚他都不能很快睡着。他在床上的入睡过程进行得很困难。打开灯,解开纱布把手重又泡进水盆,然后抽出包好上床,这样的活动必须重复很多遍,直到天空渐渐发白,他才能借着一点生理上的睡意,缓缓入梦。
半年时间,苏铁的性格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一天到晚都蔫不几几的,似乎有很多心事。他开始频繁地往最近的医院跑。在医院的烧伤科,他对护士给病人包扎伤口的情景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那时让他最亢奋的事就是:病人的伤口被笑容可鞠的护士包扎好后,他们总能很快睡去。
后来手再疼,他就对自己的包扎技术开始不满意了。有些晚上他急冲冲地跑进医院,要求护士把他的手包扎起来,他只说他的手疼,疼得厉害。为什么疼,他却只字不提。

他第一次见到他老婆,也就是在这样的晚上。他老婆当时刚从卫校毕业,正在外科间习。年轻的女护士捧着苏铁的右手,左看右看,怎么也搞不懂一只好好的手怎么会疼得要命,莫非他的神经了问题?她拒绝给这个莫明其妙的年轻人包扎。
她说:你的手好好的,要真疼,应该去神经科。
苏铁咬着牙说:你给我包扎一下,我给钱的。如果挂号,我也愿意。
她说:你该找个人陪你来,起码还可以问问清楚。不是我不给你包,我只是觉得这样做很无聊。
后来他实在疼得不行了,就把手强行塞进了她的上衣。

结婚后,苏铁就不在监狱附近住了,以前的营生也不干了。他和老婆住在乡下的丈人家。在乡下他认识了张黄玉。黄玉是个老猎手。一年四季大部份时间都在山里度过。苏铁时不时就跟他一起进山。因为父亲的遗传,苏铁的枪法没过多久就炉火纯青,他的子弹经常比黄玉提前进入猎物的躯干。黄玉打了一辈子猎,死也想不通,这个城里来的中年人,在打猎方面会有如此高的天赋。总之在乡下,苏铁没下过一次地,农民们秋天从地里收获粮食时,他总会把在深山藏了一年的兽皮一车一车地拉回来,然后到集市上去卖。他用兽皮换他们的粮食。一次就碰到了以前的一个雇主。很多年过去了,雇主还惦着被苏铁中途劫走的钱。
苏铁还是那句老话。他说当时的钱是我要到的,我要到的理应归我。
雇主说我现在已经老了,这些年过去了,如果能看到你懂些道理,我会很高兴。
苏铁说现在我没钱。我只有这些兽皮。如果你想要,你可以拿去。不过,得先付钱。
雇主就不说话了。
后来他说,这辈子碰上你这么个王八蛋,也算是我的造化了。
苏铁听了,就去卸背上的猎枪。
雇主是卟嗵一声跪下了。这老年人跪在当街,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以前的事一笔勾销,钱我不要了。
苏铁说可是你骂了我。
雇主颤抖着下巴,不停地自言自语: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苏铁收起枪,对他说你把这些兽皮全都拿去吧。不过,得先付钱。

那天苏铁一下子得了很多钱,他已经很多年没一下子得那么多钱了。他很高兴,请雇主到饭馆吃了一顿。他说仔细想来,我们也算作是十几年的老朋友了。雇主说那是那是,这些年你过得也不容易。苏铁说我杀了好多人,挣了一些钱。不过,全花了。我最后一笔钱娶了老婆。我现在住在附近的丈人家。你有空可以找我,我们叙叙旧。雇主点头笑着说是啊是啊,当年认识的人也都一个个死的死,跑得跑,现在能见到的,也就你一个了。
总之,那顿饭后来吃得并不像雇主预料的那样难受。后来他们都喝多了。苏铁说我是什么样的人,你清楚得很。我家几代都是靠杀人吃饭的,我这样也是没办法的事。我想本本份份地种地作生意,但我身上流淌的血液不容许我这样做。雇主说你该怎样就怎样,人这一辈子,活就活个痛快。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这雇主解放前是放高利贷的,现在政府不让了,他还一直暗着放。后来,苏铁又开始帮他讨债了。讨回的钱,他们平分。让雇主高兴的是,经过这些年的生活磨炼,苏铁到底是比以前讲信用了。

37 逃兵莫洛尔的故事

乌里比亚的一次战役中,我军全军覆没,五万名士兵全部战死沙场,只有逃兵莫洛尔一人返还。莫洛尔在这次战役中能够平安归来,绝非足智多谋,他装死。这名不光采的逃兵,从战场带回了几千把钥匙,他说他翻了整整三天的尸体,实在是时间和精力有限,否则带回五万把也完全不成问题。
奔赴沙场前,出于对爱情的忠贞和爱国主义的驱使,不等战士们要求,他们的恋人都自告奋勇地要求佩戴贞操带,她们都要求战士给她们选购价格不菲刀枪不入的贞操带,以显示她们的忠贞和对战斗必胜的信念,穿戴好之后,都把钥匙双手捧了交给战士保存。分别的时刻总能看到泪水和轻挥的手臂,丝巾,之后便是提心吊胆的等待,对战士和钥匙的魂萦梦牵。
全军覆没的消息传来,所有的恋人在同一时刻都瘫软在地。逃兵莫洛尔的出现,使每人又心中一动,稍后又是无声的痛不欲生。
她们还是希望从莫洛尔那里取回钥匙,但莫洛尔手上的钥匙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其中会不会有自己的那一把呢?每个人内心都七上八下的。但很快就有人给莫洛尔送去东西和钱,也有人开始用美色诱惑莫洛尔,她们无非是想尽快得到情人尸体上那把钥匙,也就在这时,有人悄悄地把莫洛尔的逃兵身份向组织汇报,这样,莫洛尔既是大家争相讨好的人,又是军队的通辑犯。他自身难保却又不肯放弃钥匙,毕竟那是他三天三夜的劳动成果。他背着几千把钥匙到处逃亡,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又到更隐蔽的地方。时间一久,女人们找不到莫洛尔,如果说以前穿贞操带代表忠贞和爱国,现在继续穿戴则完全出于无奈,除了徒劳地忍受苦痛和不方便,别无其它。她们找出那个举报莫洛尔的女人,给她加了莫需有的罪名处以死刑以泄民愤。部队通辑令发布后三年五载没有结果,也就放在一边无人再过问。逃兵莫洛尔成了一个被人遗忘的逃兵。关于他的传说很多,有人说他早死了,也有人说他在某间乡下隐蔽的小屋安稳地生活多年,最特别的一种说法说他现在隐姓埋名成了一名锁匠,给人修锁配钥匙为生。如果最后一种说法可信,那么他的一生可真是被那次战役给改变了。
关于莫洛尔的历史资料我们知道的就这么多,他仅仅是一个背着几千把钥匙消失的人。我无意于把他按小说人物那样处理,围绕他持有的几千把钥匙让他提着脑袋在女人们和军队之间周旋,毕竟他是一个怕死的人,他该得到应有的怜悯。

38 系鞋带的尼捉和三条伤疤的故事

A 系鞋带的尼捉

莫米多洛有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子,在码头给人系鞋带为生。在莫米多洛,系鞋带是一种古老的职业。莫米多洛的先人们发明鞋带比发明鞋子晚了整整二百年。最初的居民穿着没有鞋带的鞋子,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后来的鞋带完全是以一种饰物的姿态出现的,它的价值,并不比女式衬衣上的一条花边高出多少。什么样的职业决定着什么样的身份。莫米多洛穿鞋子的人比擦鞋子的人富有,而擦鞋子的人又比系鞋带的人阔绰。总之,莫米多洛有一个沉默寡言的穷小子,从记事起就在给人系鞋带,如果社会不发生大的变动,他想他还会系下去,直到在鞋带上用完自己毕生的最后一丝力气,他才罢休。
他的名字叫尼捉,二十五岁,夏天总是光着脚板,从不穿鞋,他唯一的一双鞋要留给冬天最冷的那段时间。他的脚上有一层厚厚的茧,踩着图钉也感觉不到疼。他就是用这样一双脚,每天早晨从家里出发,跑过三条大街来码头给人系鞋带,天不黑不回去。可能是他成年累月在家呆得时间过短的原因,一天他有事提前回家后,发现卧房里妻子正和另一个男子私通。那男子自始至终都背对着他,他想看清那男子的脸,但换了好几个角度都不成功。后来他决定走上前去看个究竟时,那人哧溜一声从窗户跳了出去,溜掉了。他知道这是妻子用腹语告了密。
莫米多洛的女子都会使用腹语。她们都能在与你近距离时不通过语言而用眼神告诉你一些事情。对于妻子,尼捉突然发现自己想知道得太多太多,但她总是一言不发,问什么都一言不发。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尼捉没有去码头而是饭后就藏进衣柜,和妻子一起等情夫出现。尼捉只是想看清那情夫的脸,可情夫迟迟不现身,终于星期五的下午情夫来了,却仍是背对着尼促一步一步倒退着行走,就在快接近卧房外的窗户时,又飞快地跑走了。尼捉以为又是妻子的腹语告了密。他把妻子的腹部缠上厚厚的腹带,并让她背对窗户坐着,继续等待情夫出现。但尼捉没有想到的是,从私情被发现的那天起,情夫就一直没有离去,他一直躲在室外的一个隐蔽处,暗暗观察夫妻俩的举动。后来他发现丈夫尼捉很符合自己的另一位有同性恋倾向的朋友索托的审美,于是也把索托召来一同观察卧房内的动静。他用目光保护自己的情人,索托则渐渐对尼捉产生了好感,并暗暗决定采取行动。
一个多星期没去码头,又没捉到情夫,尼捉为自己白白流失了那么多客人感到可惜。不过今天一大早刚坐下,就走过来一双鞋。索托之鞋。索托说自己等人,在尼捉身边转来转去,和尼捉聊一些很女性的话题。刚开始尼捉觉得有些突然,后来就觉出有些不对劲儿了。他从索托的一些话里感觉到了一种企图,一种陌生的针对自己身体的企图。他解开索托系好的的鞋带,说你走吧,我不收你任何费用,当我没系。第二天他又来到码头,但不是系鞋带,而是借了朋友一身警察制服穿在身上,做出巡逻的样子。终于索托又出现了,他径直走过去,就要抓住他的手臂时,索托逃掉了。
索托把握不准尼捉的职业,他向那位情夫朋友打听,情夫鼓励他进行下去,但他却放弃了。他说近几天刚好有个同好聚会,有人要给他介绍朋友,就先走了。只留情夫一人在室外的隐蔽处窥视。从上次发现妻子外遇后,尼捉开始不定时提前回家,以期与情夫碰面将期捉住。 这天他回来,刚好碰到情夫在自家院子外面转移窥视地方,他觉得很好奇,一个陌生人在自家院子的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却不入室,只是盯着卧室的窗玻璃看不停。他就观察这个人,看他干什么。当天晚上尼捉没有进屋,他在大门口的一棵树后一直监视着窥视的情夫,一直到天亮。
情夫第一次开始偷窥后,偷窥的乐趣就取代了私通的乐趣。近些天来他一直乐此不疲。妻子被要求背窗而坐后,她的潜意识发达起来,开始感觉每时每刻窗外都有人在观察她,于是在她,被偷窥的乐趣也取代了私通的乐趣。这样,她和情夫两人在对方互不知道的情况下,又结成了一对儿,只不过这次她们的活动性质更隐晦,更不宜被人察觉。
尼捉还是尼捉,码头系鞋带的尼捉。


B 三条伤疤的故事

农夫的脸上有三伤疤。一道像三月苏醒的小蛇,一道像长年生活在地下的蚯蚓,一道像弯弯的镰刀。第一条是去年开春在地里与一条小蛇博斗留下的,都怪他自己不小心,把用来拍蛇的铁锨碰到额头上,划了一道蛇样的伤口。两个月后他穿过很大的城市,到市郊的煤矿工地去看他的大儿子。他到工地时大儿子还没下工,门房与他年纪相仿的老头子要他坐下等一等,但与儿子已经分别很久的农夫再也忍不住了,要求门房的老头子破例让他下到地下,他太想马上就见到儿子了。老头子倒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他嘱咐了农夫几句下矿要注意的事项,就把他放了下去。后来下降中的矿车中途就开始摇晃不定,年老的农夫从没乘过矿车,掌握平衡的能力太差,终于,他整个身子撞到井壁上,一条蚯蚓样的伤口出现在他脸上。他看完儿子回村后,那天并没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村口张大夫的诊所。张大夫给他包扎好伤口,就拿着镰刀下地去了。麦子仿佛是一夜之间就熟的。农夫于是也不得不操起镰刀赶往麦地,投身到收割的队伍中。他拼命地割啊割,没日没夜地割,最后终于有个时刻头脑发热,一镰挥到脖子上方,从面部擦过去,这样,第三条事先设计好的伤口就出现在他脸上了。
现在已经入冬了。庄稼地里没什么好忙活了,农夫成天坐在自家的院子里喝茶看书,养精蓄锐,等待来年播种时节到来好一展身手。在这样的等待中,他重又发现了脸上那三道伤疤。他叫来邻居,对他说,你这一冬天打算干点儿什么呢?邻居说他也不知道。农夫指着自己的脸说你看到这三条伤疤了吗?如果你翻过前面那座山,再趟过三条颜色不同的河,就会到达一个小镇,小镇上有一家做皮带的,一家养鱼的,一家打铁的,你只需买一些蛇纹皮带,他们用来喂鱼的蚯蚓和一把生铁打的镰刀回来,我就把我明年收成的一半给你。邻居说为什么?农夫说不要问那么多,你想去就去,不去就拉倒。
邻居上路了。他翻过那座山,在一条黑色的河边站住了。他过不了河。情急之中,一只浑身趴满了小鱼的乌龟游了过来,向他暗示愿意载他一程,如果他不是为了一条蛇纹皮带出来的话。邻居说我是来找一把生铁打的镰刀的,与蛇纹皮带无关。乌龟就把他驼过了河。过了不久,一条红色的河把他的路挡住了。他绞尽脑汁想着过河的方法时,一只在对岸捕鱼的鹭鸶飞了过来,说如果你不是为一把镰刀出来的话,我愿送你过河。邻居说我要找一些蚯蚓。于是鹭鸶让他骑在背上带他过了河。最后他一条灰颜色的河出现在他面前。他刚脱下外套打算游过去时,一个村民划着船从上游下来,问他要不要搭船,如果他保证不进前面那个村的话,他愿意送他上岸。邻居这时又撒谎了,他说我是去其它的村子看望我出嫁的女儿的。就这样,邻居进了农夫告诉他的那个村子,分别在指定的地点购得了三样东西,蛇纹皮带,蚯蚓和生铁镰刀,急急忙忙往回返。回来的路上,他看到撑船村民时,说女儿最近刚生了小孩,不过她过得还不错。他回到第二条河,原先那只鹭鸶把他载回对岸,他抽出镰刀一刀抹下了它的脖子,挂在腰里。说他要找的镰刀已经找到。到了第一条河时那只乌龟还在,邻居等它把自己驼到对岸后,就用蛇纹的皮带一把套住它的脖子,然后像牵一条小狗一样牵着乌龟往家赶。再翻过那座山,邻居就又坐在农夫的院子里了。不过这时,他腰里挂着一只鹭鸶头,手上牵着一只身上趴满了鱼的乌龟。他对农夫说这一路可真辛苦,这两只畜牲帮了我的大忙又给我添了不少乱子,当然我不光带回来了它们,还带回了你给我说的那三件东西。说完他就取出蛇纹皮带,蚯蚓和生铁镰刀交给农夫。看到这三样东西,农夫脸上原先的那三条伤疤突然就消失了,伤疤消失后他并没有感激邻居的意思,相反,他用蛇纹皮带趁邻居不注意,一把套住他的脖子把他勒死,又用镰刀把他砍成一块一块的肉,再把所有的蚯蚓都放出来,把那些肉吃光,只剩下一堆白惨惨的骨头。他把邻居的骨头装进一个袋子里系好,绑在乌龟身上,让它连同鹭鸶头一起,带回它以前所居住的河流。

39  盒子的故事

丈夫车祸身亡后,她收拾丈夫遗物时,在隐蔽处意外发现了一个盒子。盒子小巧精致,看起来价格不菲。打开后,里面整齐地摆放着多年前他们热恋时的几十封情书,只不过,每封都重又被胶水封住。她颤抖着拆开一封,字字句句都不像是自己写的。就连信尾的署名,虽然显示是自己的名字,但要把笔迹与自己的右手联系起来很困难。仿佛多年前与丈夫热恋的是另外一个女孩而不是自己。此后,她每星期打开一次盒子,看一封自己多年前写的信。她为自己年轻时的大胆惊讶,更为丈夫的这一密秘收藏感动。每个旧信重读的夜晚,她轻轻啜泣到天明。一年零三个月后,她终于读完了几十封昨日情书。这一年多时间里,她的眼里心里忽闪的都是他的影像。“真像和他重又恋爱了一回。”她这样感叹时,发现盒子的最底部的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后院的无花果树,向北,五米。”显然是丈夫把什么埋在了那里又怕忘记才留的纸条。到底还有什么东西比自己年轻恋人的情书重要呢?还偷偷地藏在情书的最底层。
该不该打开无花果树的密秘呢?这个想法占据了她的脑子,她开始失眠,就是暂时入睡,做的也是与无花果有关的梦。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她终于决定到后院一趟。用米尺量好方位后,她开始像个农妇一样用铁锹一下一下地挖。她从没干过农活,也没使过铁锹,她拿铁锹的样子与平时的形象相去甚远,仿佛在自在后院开挖的是另外一个发现宝藏的女人。刚开始一锹一锹挖下去,全是土,虽然坚实,但进展很快。米之后,每锹下去都会碰到石子儿,刚开始是一两个,三四个,后来石子儿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她不得不放下铁锹,用手一块一块地往上抛。“肯定会有一块石头帮我解开密秘。”这样想时,她的手指触到了一个坚硬的平面。几乎是不用看,好就能认定,是另外一个盒子。一年多来她对摆放于自己床头的那个盒子是再熟悉不过了,它上面的每条花纹,花纹起伏出的每个图案,她都烂熟于心。可是,她又找到了一个与其一模一样的盒子,并且,还这样地隐秘……
她的心怦怦地跳着,顾不上把盒子带回卧室,再洗把手,她就在无花果树下打开了。几天来的直觉没有欺骗她,与几天来那种不祥的预感完全吻合,这个失魂落魄的寡妇找到了一盒丈夫与另外一个女人的情书。
她按一封信上的地址,找到那个女人,询问其与丈夫的事。那女人随意地说这再正常不过了。这样的盒子市场上到处都有出售,尽管商贩们都在暗处兜售,但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们在哪里。这样的盒子她也有。她把寡妇带进自己卧室,给她看自己收藏的五个盒子。


40 公园里的三公分湖水

a 他看上她了。
b 她身着印满金币的长裙,行走于公园的屋檐和湖面。
c 游人用手中的小圆镜,反射胚胎状的爱情影像。
d 他不穿六排扣的风衣。他把它们扔进火炉,让烟囱抽走。
e 扣子在风中无性繁殖。城里总下扣子雨。
f 他把小船,摇向湖面熟睡的她。
g 所有的鱼跃出水面,静止在清晨的薄雾中。
h 公园的门卫,同时在打哈欠喷嚏。
e 动物们小碎步拖着笼子,寻找出口。
j 他把她,和她身下的三公分湖水,搬上船。
k “湖水被人偷走了一块!”门卫在喊。
l 侯爵的马车,套着十二个娇艳美奴。美奴们的上半身被嫁接在一起,看上去,像一头什么动物。
m 侯爵正在午睡,美奴们在花园的死角嚼着草料。城堡的芬芳就源自她们牙齿对草料的研磨。
n 他抱着她,和她身上厚厚的湖水,走进侯爵公园深处的城堡……


41 《  》

《  》是这样一本书:你从第一个页码的第一行读到最后一个页码的最后一行,读到的是一个纯洁的爱情故事;从最后一个页码的最后一句折回去读,一直折到第一个页码的第一句,你读到的是一个肉感的情色故事;如果把每页的第一行串起来读,读完所有的第一行,紧接着是第二行,第三行,直至读完书页最下方一行的最后一句,你会读到一个华丽血腥的哥特故事;毕竟喜欢哥特风格的读者不是很多,绝大多数读者更喜欢紧张刺激的侦探故事。于是,就需要从书页的竖行着手。试想一下,从第一页的第一个竖行读起,这个竖行连接着下一页的第一个竖行,下下页的第一个竖行,一直读下去,全书的第一个竖行全部读完后,出于好奇心的驱使,目光很自然就挪至全书的第二竖行,第三竖行,直到案件在最后一个竖行水落石出,阅读才算告一段落。
用四种不同的方式从《  》中读到四个不同题裁长篇的读者会说,“一部小说,同时又是四部小说。”“一本书就是四本书。”不过,这个结论并不准确,因为过不了几天,他又会改口说,“一部小说就是十部小说,一本书就是十本书。”。要是你给他疑惑的脸色看,他就会给你传授自己新发现的阅读方法:用一把直尺,将每页呈对角线分布的文字串起来看;从每页最后一行一行一行往上看,看完就接住下页最上方的一行,再从上往下地看;把每页的前两行,前三行,前四行(直至倒数第二行)串起来看;或者,隔三页隔三页地看,隔五页隔五页地看;总之,有多少种规律,这本书就有多少种读法;有多少种读法,你就能读到多少篇不同的小说(同时你将领略与之数目相等、但无一雷同的写作手法)。
其实,接触过这本书的读者在发现第二种阅读方式以前,就已经感觉出了书页丰富的文字变化。当读到主人公无端伤感的段落时,文字的颜色一点一点变浅变淡,仿佛被一股透明的水流无声地冲刷着,直至最后,书页上出现了两个空行,漏印了一样;主人公内心痛苦时,段落就收紧,字距、行距一点一点变小,单个的字词笔划变短变细,整个段落看上去,就像一只不断哆嗦的小动物出于取暖的目的将身子越缩越紧;这时,书房上了年纪的读者就会摘下老花镜心急火燎地去找放大镜,书店和图书馆的读者把就要贴住眼皮的书又往眼前移了移,仿佛接下来的阅读将促使他们把整本书一点一点塞进眼眶。字体变小给读者带来的麻烦不止于此。很快,下一页的内容就填充了这一页多出的空行,于是出现了一页存放两页内容的情况。读者开始抱怨。他们说,我们阅读的痛苦完全可以和主人公所承受的痛苦一比高下。终于读完了这漫长的一页,几乎是每一位读者都盘算着略作休息后再继续下一页的阅读,但手指无法克服的立即翻页的习惯,他们很快就发现新页面上文字少了很多,字体也没变小,读过两三行后,才觉出主人公的心情渐渐舒展,甚至开朗欢快起来。读者们很自然地把这样的阅读当作了休息,甚至比休息还愉快。但这一页的文字实在是太少了,或许还抵不上那该死的上一页的二分之一。好心情从来不会持久。这样一口气读过五页之后,句子又开始淡变浅,段落重又一点点收紧,每个人都相信自己的判断:毫无疑问,即将开始的又将是一次小字体大容量的艰难阅读。少数富于冒险精神的读者,警觉地顿一下后,立即就投身于新页面的阅读,随着主人公遭受打击的程度一次次加重,心情一次次越发沉重,书页上的文字收缩得比上一次更小,消失得也更快。这对读者的身手有了更高的要求。他们必须争取时间。
除了戴上临时借来的近视镜和手持更高倍数的放大镜,保证看清每一个字词句的前提下,他们还必须争取时间,使阅读速度稍稍快于文字的消失速度。另一批读者,没有与主人公一同进入心情低谷贪恋前五页愉快阅读的读者还停留在前五页裹足不前。三遍,五遍,十遍,二十遍地反复品尝上次痛苦阅读换来的甘甜硕果的同时,他们也做一些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比如,换上更高倍数放大镜的读者把低倍数的放大镜转给戴近视镜的,戴近视镜的把近视镜转给视力正常的,视力正常的提醒同伴看看蓝天绿树,把眼睛调整到最佳状态。每个人都相信,这样的阅读不只是一次全身心的冒险,它还是一次联谊性质的视力赛。
因为无法单独承受的心理压力和不愿独享的阅读快感,越来越多的读者从书房,书店,报刊零售亭走出。他们聚集在广场开始对一本书进行集体阅读。
集体阅读首先带来的发现是文字的气味。因为科学家多年不舍昼夜研究分析但仍无从知晓的原因,书被带到人群聚集处后其中的文字就开始散发各自的气味。这是每位读者先前独自阅读时没有过的。刚开始读者以为有气味的仅限于名词和形容词,比如“醋”“辣椒”“酸酸的”“辛辣的”,很快他们就发现动词和象声词并不能排除在外,他们通过“跑”“跳”呼吸到尘土的气味,通过“啊”“哈”嗅出主人公的口气,甚至,少数更为敏感的读者从“跑”“跳”这类动词中嗅出了主人公急速运动时毛孔散发的汗味儿,从“啊”“哈”中嗅出了类似一条熟猪舌和酱鸡脖的肉香。“这本书,就像一个遥远的厨房。”“应该是一个厨房的集合,每一页都是一个单独的厨房……”“它让我嗅到了世上所有的气味!太不可思意了!”他们就这样感叹着,探讨着,在广场度过一天一天。
《  》还是这样一本书:所有读者从阅读它的第一页起,每天都会像吸一支烟或接一个吻那样愉快地写一篇与之有关的文章。作为它最后一批但很快又将沦为最初一批的读者中的普通一员,我希望对它的阅读和诸如此类的文字永无终止。
写作的动力源自对时空的纯粹感知,对自身物理存在的朴素感恩,源自对呼应于七窍而生的广袤世界自身独有的完美形式的厌恶与热爱。

42 养蜂人到背心市场

面黄肌瘦的养蜂人,赶着驴车走在通往城堡的路上。车上装满了大大小小的蜂窝,蜂窝里面,是封闭的、沉睡的蛹。最外面的一层蜂窝,在长时间的风雨兼程后已经瘪下去,变得像鞋垫一样。现在,这些鞋垫已经被不久前的一场春雨粘在一起,形成一张黑点白底的包装纸,把里面饱满松脆的蜂窝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旅人手中的皮鞭,像一根长长的、柔软的手指。它时不时就把他的身体与驴的躯体相连。

月出之前,在城堡找一间客店,洗漱完毕点一支烟,倚着客店满是虫穴的木窗,张望暮色中的城堡,是再惬意不过的事,但惬意的事好像都与养蜂人无关。干涩疲惫、毫无光泽的眼睛和疲疲塌塌的四肢,外加已经咕噜了一阵子的肚皮,都暴露了他生活上的入不敷出。现在,他只希望早点儿进入城堡,赶在人们吃晚饭前卖掉一些蜂窝,安抚一下叫啸不已的肚皮。

路两侧是青一色的白杨,每走几步就会有一只鸟窝掉下来,从鸟窝弹出来的雏鸟掉在车上的蜂窝上,叽叽喳喳地又滚进路两侧的水渠。水渠里没有水,但湿漉漉的。养蜂人怀疑这是昨晚过重的雾气和清晨的露珠所为。他突然想到,猜测一些不合理的视觉图像是没有意义的。他往驴身上又抽一鞭,垂下头,在不断摇晃的驴车上,打起了瞌睡。

一些光影透过眼皮进入触碰着他的视觉神经,像一只不断抚摸的纤纤玉手。这只手在他扭动了几下身子后就消失了,他完全进入了一团不断晃动的黑暗之中。他感觉自己此刻是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洞中,保持一个固定的坐姿,在半空不断向前位移。头顶是锋利的、差参不齐的石块,每一块至少都有两到三个刀尖一样锋利的棱角,这些石头的棱角寒光闪闪,咄咄逼人。他清楚它们永远也不会划到他的头,但他内心还是很紧张。他厌恶这种毫无缘由的紧张,他举起手臂从前往后再往前画了个8字,随着某条路上传来的鞭子落在皮毛上的清脆声响,他感觉到了身体两侧出现的似乎是上辈子才出现过的风声。他熟悉这种风声,尤如熟悉此刻身处其中的伸手不见五指却寒光闪闪的黑暗。他知道,按以往的入睡程序,用不了多久,两只肉色的豆角会开裂,发出耀眼的金光,他生活多年的那个世界,就在其中。

一个扁平的物体掉在他的肩膀,弹起来又很快掉下,又弹起。他看不见它,只隐隐觉出它与自己的身体有某种联系。在等扁平物体再次掉下来的某个瞬间,他看到两个肉色的豆角悬浮在不远处的空中。他走过去,轻车熟路地剥开它们,进入了以前进入过无数次的那个金光闪闪的世界。

“喂,你怎么搞的,拍也拍不醒。”一个穿蓝背心的士兵不耐烦地问。不远处的城门下,黄背心的士兵正弯着腰擤鼻涕。养蜂人揉了揉眼睛,说“我睡着了,不好意思的很,这是哪儿呀?”“这是春天的城堡”。这时擤鼻涕的士兵过来,捅捅同伴的腰,小声说:“我擤完了,该你啦。”
黄背心目送同伴直到他在自己刚才擤过鼻涕的地方弯下腰,才回过头来,问面前的养蜂人:
“你们刚才聊了些什么?”
“我问他这是哪儿,他说是春天的城堡。他说得对吗?”
“不对。没有士兵在春天穿着背心站岗的。现在夜里还很冷。这是一座背心的城堡。如果你进去你会发现,这个城堡其实是一个巨大的背心市场。”


八、水儿

1
草地上的缝纫机,线团,掌心的黄叶,玻璃球遮住的目光,微风中的,硫璃瓦。跑动的软鞋,山坡,旋转的长裙,天际悠悠的,迟迟的云。宽广得凸成球形的海面,载着名贵花刺的船,摇摆的马灯,少妇醉酒,海水如同发酸的胃液。坡上的,矮矮的绿马,在云和太阳的迷藏里忽隐忽现。迷宫,蒙起眼睛的闯入者,无名指上的祖母绿,嘤嘤低语。水儿。即日。

2
朱莫每天早晨都会在书稿中间发现一封信。署名是水儿。水儿是赵城某大夫家的千金,除了一双令人过目不忘的纤纤玉手,她还有一对儿睡鸽般的乳。她住在赵城的城东,金水河的北岸。每天清晨她都会把前一天夜里写好的信折成鱼的形状,轻轻放入金水河,让河水把信带出城,带上朱莫的书桌。收到信的朱莫,总疑心自己的桌面上有条河在流淌,河面上闪闪金光,一直绵延到水儿的脚下。这是一个透过纸面的爱情故事的开始,也是高潮和结局。
“他们没有见过面,只是信件往来,”小雅说,“怎么可能?一个小说中的女子。用不着为他们操心。连接现实世界和小说世界的那条金水河,仅容一封信通过。一个活生生的人需要缩小很多倍才能通过。不用担心,情变。”说完,她就站在地下室的出口睡着了。自从朱莫把她赶上地面后,她每天晚上都站在出口睡觉。后半夜起风,她就披上备好的大衣,若是下雨,就撑起油纸伞。她的所为,无异于一个卫兵。
睡梦中的卫兵不知道后半夜在地下室发生的事。朱莫一次次通过会做梦的脚趾,进入手稿中的赵城。但后半夜的金水河边空无一人。他不知道水儿的住址,只能在寂静的城北居民区游荡。他碰到过胡言乱语的酒鬼,身穿制服的更夫,流露孩子气的巡警,墙角招揽生意哈欠连天的娼妓。他不知道水儿的住址。他看着一口口黑洞洞的窗,想像每扇窗里都住着一个水儿,他只需随便敲响一扇,水儿就会哎呀一声让他进去。“所有的想像都是徒劳”他在城北的一个白天用于烤红薯的泥炉旁,望着消失在远处拐角的黑狗,落寞地想。很多个晚上,他都靠在泥炉旁睡着。睡着后很少做梦,有时梦到一些东西,也只是几秒钟就消失。他在赵城的梦境一片空白。
朱莫在赵城城北的街道入睡后,地下室门口的小雅有时会梦到他。不过,她梦到的是地下室二层的朱莫。在小雅的梦中,朱莫睡在地下室的床上,好像睡得很沉很沉,无论她怎么摇也摇不醒他。她很好奇竟有睡觉睡那么沉的人。她常在梦中摸他的嘴唇,他的手,他的胸膛和裤裆。经常摸着摸着,他的裤裆就鼓起来。她索性解开他的皮带,把手塞进去。
朱莫在赵城城北的街头入睡时,裤裆经常鼓起。好像有人在摸他。起初他以为是夜间活动的娼妓开他的玩笑,他就靠着炉子假睡,终于,那双手又来了,他机敏地睁开眼,准备将其一把捉住扭到身后时,他看到的只是一团空气。什么也没有。但裤裆里依然有双无形的手摩梭着,把玩着。没办法让它停下,不一会儿,他就射了粘粘的一堆。
梦境中地下室的小雅弄着弄着,就见朱莫开始抽搐,她知道他要射了,很体贴地加快速度,几秒钟功夫,他长吁一口气,恢复了原先的平静。眼睛始终没睁一下。“这个死东西,也不看看是谁在弄他哩”她狠狠地想着,眉头就皱起了。本来还想取来纸帮他擦,现在看来是不必了。他射得太少了,几乎跟没射差不多。怎么会这样呢?小雅站在地下室的风里,在睡梦中这样自问。“地下室不可能有别的女人进去!一定是背着我自己弄了!死东西!”她气得直跺脚。通常,她跺到第三下时,她就会准时醒来。但这次她跺了两下后,迟迟不跺第三下。她想继续呆着,一直呆到天亮,等他自己醒来问个究竟,看他怎么说。
天快亮时,赵城城北的朱莫被一阵扫帚扫大街的沙沙声吵醒了。他站起身朝金水河走去。本来想在金水河边多呆一会儿,或许就会等到带信而来的水儿,可一想到天亮后赵城的行人会越来越多,迟早会有一些眼睛注意到他,再说地下室书桌上的手稿还有今天早上的任务急需完成,所以,他还是卟嗵一声跃入河里,在地下室的床上醒来。醒来后,他不知道自己是在小雅的梦里,看到小雅,说咦?你怎么会在这里?小雅说我还没问你呢。他说什么?她扯下他的内裤,说看,怎么这么点?老实交代!朱莫想起刚才在赵城射了很大的一堆,才恍然大悟那双无形的手此刻就在眼前。他提着裤子匆忙下床,吻她一下说好啦亲爱的,时间不多了,我得赶快开写。说着先去倒水梳洗。小雅一听嘻嘻笑着,说“你这个笨蛋,现在离天亮还早呢,你现在是在我的梦里,你写再多也白搭!”朱莫在脸盆上方抬起脸,呆住了。脸上的清水滴滴嗒嗒滴在脸盆里,巧妙地滴出一支婉转的曲子。他说:“什么?我难道还没醒?在你梦里?”“对!我不骗你,你不信可以试试,你写再多,天一亮,纸上一个字也不会留下!”小雅一脸坏笑地说。不等她说完,朱莫已经重新回到被窝呼呼大睡了。
朱莫经常从小雅的梦中醒来。一个人从另一个人的梦中醒来,是奇妙的事。醒来后他感觉自己身体对称的左右两部份好像被人调换了位置,左眼,左鼻孔,左臂,左手,所有左边的部份身体统统跑到了右边,右边的同样调到了左边。眼睛看什么都是复影,物体的形象无法重叠为一。两个鼻孔无法同时闻一件东西,而必须用左右鼻孔分别闻一次,再把它们人为地加起来。他的左右手可以够着洗澡时通常抓不到的背部了……
小雅梦到的,好像永远都是地下室。她像一架打开后固定在某处的摄像机,她的爱情需要经由朱莫表达。

3
水儿的日子,就像金水河的水,悄无声息地在第二章流逝着。和所有的居民不同,她不相信天下只有一个赵城,不相信赵城的东南西北,就是天下的西北东南。虽然她从没近过任何一堵城墙。她知道赵城之外,还有一个她隐约感觉得出的广大世界。与其相比,赵城不过沧海一粟,九牛一毛。但她找不到出口。每天唯有坐在金水河畔静静地发呆。她等待一个收到信的陌生男子拨开身旁的空气出来,给她的耳根一个轻吻,把她带走。

4
一本开始不久的回忆录,一笔流水帐。朱莫告别第一章乌比斯蒂小镇的童年时代,在第二章,他将回忆自己少年时期的一段暗恋史。他用赵城置换了少年时期生活的城市,让水儿替代那个已经面影模糊的真实女子。第二章的写作还算顺利,没有碰到故意使坏的人。几千字后他发现他对赵城的了解远远不够。赵城根本不像他起初设想的那样,单是大小,就比他设想的大十几到二十倍。城市好像自己会生长,好像又恰逢他的发育期,四个方向的城墙每天都以数百米的速度不断扩展,人口的出生率远远高过死亡率,商人平均几个月就将店铺的规模扩大一次,店内的员工也会相应增加几位……总之朱莫写第一章的间隙在脑海中构建的赵城,在落笔后不只是规模上,甚至发生了质的变化。以前如果充其量只是一个中小城市的话,现在他则不得不考虑把它描绘成一个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赵城的一切都不同了,唯一没变的是那条金水河和那个叫水儿的女孩。这条河和这个女孩应该是第二章着墨最多的两个角色,河还是那么宽,水流还是那样平缓,水儿的眼睛鼻子和身上的其它部位都还是老样子,就连眼神也不没有一丝一毫的异样。这让朱莫感到欣慰。既然无法阻止城市膨胀,那就任它去吧,只要第二章不可或缺的金水河和河畔的水儿无恙,不破坏整章的叙事就好。但很快他就发现,他错了。
水儿的性格变了。越来越大的城市,急剧增长的人口数量和赛场上一样高速行驶的车辆使她变得烦噪不安。她有点儿不喜欢这个城了——她讨厌这城了——这城让她忍无可忍。她更频繁地去金水河畔,更迫切地等待那个男子,将她带走。
“这怎么行?她不应该这么早就有出城的想法,她不该一直呆在河畔,她要骑着单车往来于同学的住处,穿梭于各处的人群,那样她才会与少年朱莫相遇。这怎么行?”朱莫这样想着,就慌了。

5
暗恋水儿的西城中学初二学生,少年朱莫,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发丝又粗又硬,一星期不洗,拨河一样用梳子梳一遍就会梳出一头细铁丝。梳完后,用钳子扭一扭,心情不同,扭出的发型也不一样。少年朱莫知道自己有一头好头发,碰到水儿之前,他每天都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为自己做头发。在发型设计上,他甚至发现了自己暗藏的天份。甚至,他都为自己的将来定好目标:他要做一个最前卫的发型设计师。
他的父亲是个园艺师,他不明白儿子每天哪来那么大激情摆弄自己的头发。他常这样建议“如果你把摆弄头发的精力放在学习上,将来一定会考上最有名的生物研究院,里面一张园艺设计师的位子就是给你留的。”在做一名前卫发型设计师和园艺设计师的问题上,少年朱莫从来没有丝毫犹豫。他对父亲说:“你愿意看到静止的作品,我可不愿意,我喜欢作品到处走动,最好满世界都是。”园艺师不同意他的看法,他还是希望儿子干自己这一行。为了阻止儿子向发型师的道路迈进,他开始趁儿子上学的时候,把家中所有的镜子收集起来砸碎扔掉。无法在家中练习做头发,他就到邻居家、同学家去。但每次屁股刚坐下,父亲的电话就来了。而且口气很重:“别再丢人现眼了,快给我滚回来!”
就这样,那个学期他和家里人搞得很僵,一回去就钻进自己的屋子,寻思下一种新发型,饭桌上也是匆匆几口吃完了事。后来他回家的次数明显少了,一天深夜他到家后父亲在客厅坐着,见他回来劈头盖脸就道:“你以为这儿是旅馆饭店吗?吃完饭拍屁投就走人,想起了才回来!太不象话了!外面你进旅店还付钱呢!好好的园艺师不当,做什么头发!一天就知道吃!……”不待园艺师说完,他就冲了出去,他憋了足足一胸口闷气,却无法发泄,他只能跑,不停地跑,越来越快地跑,他真想扒光衣服,一丝不挂地一口气跑到城北,卟嗵一声跳进金水河把自己淹死!城西到城北的路可是真远啊,平时坐车都得三个小时!这天夜里少年朱莫上了发条似地一直跑着,即将上映他期盼已久的某部影片的电影院,树立着某历史名人铜像的小广场,打烊前把门口的塑料模特都收回的时装店,美容院,书店……数以千计的店面在月光下肃穆地在他身旁闪过,汗水泪水混在一起,凉丝丝地划拉在脸上……少年整整跑了一夜,天快亮时他摔倒在金水河畔一睡不醒。
扶起他的是一双令人过目不忘的手。一双刚才把纸鱼样式的信托付河水又迅速收回的手。水儿的手。
“你怎么在这儿”不等水儿回答,少年又说“我浑身的筋都跑断了。”
“那……那肯定不是你。”说完,她又将那条纸鱼放下水。

6
年少时错过的恋情,在充分准备后着手成全的小说第二章依然错过。赵城无视一对年轻男女而独自进行的澎胀变化,赵城的居民心安理得地扮演同谋的角色,朱莫对已经发现的小说漏洞的刹时姑息,不能原谅。


水儿信件摘录:

1
热气球上的小号手用肘部撞击大气层时,幻听的鼓手在街角敲响最后一个价值五分币的黄金鼓点。服务生捡起天鹅绒的烟嘴,蒸气机射出它的头灯,旋转的露天剧院迎来新长成的一拨观众,新理的平头白发齐整。投宿鞋店的外地客不远万里窃来的马掌,嗜睡女子寻思多日的熟肉店火舌窜上屋檐,那些奔跑的裹紧情欲的骨骼,不过是烟。水儿。即日。
2
标本街的烟囱布满苔藓,种类繁多的幼虫站立其间,吟哦死神的赞美诗。我是飞鸟是双足带翅的小型过客,我是流云是无形无状的无声看客。标本街的居民允许我通过幼虫的喉咙歌唱他们的广场,店铺,婚床,墓碑。水儿。即日。
3
“这样的经验多么宝贵,有你的参预……”公主说。
公主说,五月的煤气在镇子的上空聚集,包着头帕的年轻女巫在树下,等睡眠中的蝉的幼虫破壳而出。她说不待四月的水仙触到她的小指,二月的草戒就已脱落。水儿。即日。
4
屋檐上的雨水滴下来,穿过人们的头壳,肩膀,五脏六腑,大腿和脚掌,在人们的脚心聚集。每年雨季,游侠故乡的人们都踩着大颗大颗的雨水生活。
5
雨水是神的眼泪,是神口水的姐妹。人们不关心这些,他们只是摘下草帽,揭开水缸的盖子,甚至掀掉自家的屋顶,以减少雨水接近地面的障碍。人们夜晚浸泡在雨水中的睡眠,自足而香甜。
6
雨季,秋风,雪。白雪覆盖的小路街巷和院落,被一些咯吱咯吱的鞋底串来串去,呈现这样那样的诅咒和祈福。
7
我用尾骨轻触你的花蕾,你躲过了。
我用天平般的食指轻触你的胸乳,你说,啊呀,不了。
你总有这样那样的词,这样那样的口吻,让我胆怯。
8
沿着掌纹的流水,我找到你。
9
你坐在院子北边的厨房门口,长长的胡须在微风中静止着,不向任何一个方向摇动。洗得发灰的黑棉袄上,铺着一层从北屋带出的灰尘,它们现在已经不再像在屋子里那样紧紧地贴于棉袄了,因为阳光和空气的作用它们现在只是像一层绒毛一样轻轻地悬浮于棉袄表面一个很近的距离,风刚好不大不小,你的动作幅度也刚好不大不小,如果你在这儿坐上整整一个早上,它们就在你的身上悬浮整整一个早上,直到有人碰着你,让你吃饭或进屋休息。这早上的太阳真不错,可惜不是每天都有。我希望你每天都坐在这儿晒一晒,坐着这把咯吱作响的老椅子,吸一吸烟,闭着眼睛像个婴儿。
我知道得太少,就是这样的情形也疑心来于梦境。
10
我该是你的最爱你的心肝,你的脚再小也比我不过,我才两岁你却已七十。你在有个拐角的北屋高高的炕沿上,把那些带子解开又裹紧再解开再裹紧反复一生,反复一群姐妹和数十个朝代。我当然是你的最疼你的宝贝。那些做熟的粮食,烘烤的红薯山药,经由你布满老茧的手,我一一获取。我爱着它们,爱着生命和生命中最初也是最后的你。
11
再大不过我家的院子。夏天晒一盆凉水在里面游泳冬天看雪上鸟雀的翅膀多么希望它不再飞起我走过去就能捉住。墙上金黄的玉米辫子,屋檐下嘀哒的雨水,电线上昏睡的燕子,还有我小小的高腰雨鞋。我曾是那么不经常地,逢着雨天,穿着它,披着尿素袋自制的宽大雨披,绕过井台绕过戏台去村子一头的小商店,买遥远的鱼肉罐头。被月饼绊掉一颗牙。
12
2002年11月10日,阴,一朵小云在我的窗前飘来飘去,飘了整整一天,引得街坊四邻都出来围观。早上他们都站着坚持把云看完,下午就搬了凳子来,看露天电影似地一排排坐着,仰着脸,一眨不眨地死盯着那朵云。好像希望它在下一秒突然变成什么掉下去,自己正好接住。我没有加入楼下的观云队伍。一整天我都在自己的房间看书。书里那些作者捏造的情节和将其串起的各色人物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就是现在合上书,我还能想起许多情节。其中一个就是:书的作者一天收到一封信,信没能署名,也没有地址。信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内容,或者说整封信都是一个人的胡言乱语。
13
疲惫美人的性幻想,床,飞行的木板,哐啷一声碎掉的窗玻璃,男人披着野兽的皮毛夺路而逃。五月的向日葵在屋檐盛放,燃烧。清晨的露水在烟囱里蒸发,上升。白色的,宽敞的人,拉着机器揣着铁器来来去去。那些人影,强大的气流,眼皮就要睁不开了,疲惫的美人。
那些人,不温柔,皮带冲上去,收拾干净。为了庆祝这个小小胜利,嘴巴诱惑嘴巴,诱惑舌。
14
在这座陌生城市的牢狱里,一束昏黄的光柱,光柱中一粒浮游的尘埃,加剧尘埃游动的一声鸟叫,鸟拍动翅膀时掉落的每一根废弃羽毛,允许羽毛降落的每一块羽毛状的井沿,井沿箍住的深邃漆黑与未箍住的宽广明亮,都有可能在游侠的梦中闪现。
一个囚禁的主题和无数个突围的故事。
15
无数的门,重重叠叠由远及近呈透视状的门。每个门上都有一把锁,锁的大小由远及近依次增大。我伸手可及的一把锁只有米粒般大,最远处消失成一团朦胧的锁,体积像一座山。我推面前的第一扇门,试图将它推倒,让它带动所有的门以多米诺骨牌的方式倒下。刚开始它一动不动。我没有马上放弃。我猜想两根门柱已经深深地扎根于泥土。我咬着牙关极有耐心地轻轻晃动它,慢慢地,它开始吱吱作响,米粒大的锁与门板碰撞发出的声音也渐渐响亮。大功告成的一刻终于到来,随着第一扇门啪地倒地,嗅着门板拍起的浓重的尘土味儿,我并没看到第二扇门倒下,第三扇门倒下。倒下的门板与第二扇门之间刚好只差五厘米。我有些灰心,站在第一扇门板上,正犹豫要不要再试试第二扇门板时,远处传来轰隆轰隆的巨响。原来,就在我推倒第一扇门板的同时,最近处那扇最大的门板轰隆一声向我的方向倒下,它带动了邻近的门板,邻近的门板又带动其它的门板,正以我事先设想的那样,以多米诺骨牌的方式快速倒下。直觉告诉我,最多十秒钟后,倒下的将是我面前的第二块门板。当我意识到我必须在几秒钟之内离开所站的第一块门板时,我发现我的鞋子已经消失,小腿也已变成了木材的质地。人的骨肉木质化,并不是稀奇的事。古书上写过,老人们也说过。但发生在自己身上却是头一遭。现在除了等待成千上万张门板施加给第二块门板的力,让第二块门板把我拍成肉饼,已经别无选择了。说什么都没用了,我的内心已经一团死灰。能做的,也只是缓缓地闭上眼睛。十秒,二十秒,一分钟过去了,并没有任何力打到我的身体。我焦虑地睁开眼睛,就迫切的就是找一面镜子。以前一本书上说,人死后不知道自己死了,只有照镜子时发现镜子空空才能确认自己已经不在人世。不知何时,我上衣的每个纽扣都变成与纽扣大小相同的小圆镜。我急切地把脸面向每一颗纽扣,但纽扣里除了头顶移动的朵朵白云和与白云错开的蓝天,什么也没有。我突然想到写书人括在括号中的补充(梦中照镜子时镜子是空的)。顿时我恍然大悟地意识到我可能是在做梦。此刻正于梦中愚蠢地试图通过镜子看到自己的脸。我得想办法醒来。
16
暴雨过后,九个月大的侏儒破土而出。他皮肤上的泥土掉落地面的卟卟声随着他的走动消失后。他到达了一棵枣树。因为山腰没有别的树,因为急于爬上高处张望,他牺牲掉一些皮肤和血,爬上枣树上的顶端。
17
角落里的男孩,被悬浮在镜中的那本书吸引住了。
镜子在对面的亮光里,书又在镜中的亮光里。光线抵达镜面时没有被折射,而是直接进入镜中。
18
烟,茶碗状的红云,无名氏的泼墨山水,一个墨点呈现的亭,微风吹动柳枝,手指移开棋子,白衣少年翻身上马,女儿目光化水。提着马灯在风里跑,头发往后面跑,忽远忽近的情人,泪珠滚滚,裙裾飞扬。该把情诗塞进你的领口的,它足以引燃两个人的夜晚。该把情诗插进你的袖筒的,它足以指引一个人绕过重重山水,再把他领回。水儿。即日。

九、大雅

1
妹妹小雅和地下室那个住得越来越深的人的相识,不是偶然的。起码与我有关。我若不是朱莫的房客之一,妹妹如果不常来找我,她的脚就不会在经过地下室时被石子硌住,也就不会停下来蹲下身子瞥见那个让她好奇的人。妹妹从小好奇心就重,她的好奇心不像别的女孩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丝毫的减少,反而越来越重了。她总被一些锁碎的事物困扰着。一小块枯掉的蝶翅,一截脏兮兮的似乎系过很多瓦罐的细绳,草丛里锈迹斑斑的钥匙,垃圾堆里某个有字的小纸团……她想知道它们背后的事。为此她经常求助于我。“姐姐,这只蝴蝶怎么死的呀?自杀还是他杀?我觉得世界上容易自杀的动物就是蝴蝶,它们那么美,美得无法容忍躯体,一个每天必须进食、排泄的肉身的存在。姐姐,男孩子是不是生来都是暴力狂?我就见过一个男孩把一只蚂蚁的腿一根一根扯下来,满有成就感地哈哈大笑。蝴蝶那么美,是它杀吧。”“姐姐,这么多年你有过多少把钥匙?你记得吗?用它们打开过多少次门?嘻嘻,你肯定没算过,那你见过草丛里有钥匙么?我就见过好几回,单个儿的,满满的一串的,都见过。你不喜欢到城郊的野地里去散步,你当然没见过。嘻嘻”“姐,我好喜欢那些把主人遗弃的钥匙,野地草丛中满身锈迹的钥匙,每次我都想把它们捡走,你不知道看见它们,我有多欢喜,像见了老朋友似地,像见了已经忘了模样的初恋情人似地,可你知道么?每次我把手伸出去,伸向它们时,我的手都抖得厉害。其实我是怕它们的。”“姐姐,我最近做梦,常梦到丢了钥匙。丢了所有的钥匙,房门的,抽屉的,日记本上的,车锁的,找又找不见,寻也寻不得。我们为什么总要把一些东西锁上?……”
我对她那些问题根本就不感兴趣,怎么会知道答案。她向我求助的次数越多,她就发现自己的处境越孤立。妹妹是吮着孤独的奶水长大的女孩。这样的女孩通常都记日记。妹妹的日记大多不是故事,而是疑问。我没看过几个人的日记,但我相信妹妹日记本里划出的问号是最多的。一有什么想不明白的事,她就记下来,她记那些疑问的神情,就像我们在海边捡起一颗令人眼睛一亮的石子儿,或有集邮癖好的人小心翼翼地揭下一张不多见的邮票。我不知道她收集那些问题有什么用。因为我们每天都会碰到不计其数的问题,每个问题又可以牵扯出成倍的新问题,她的做法真是再傻不过。但她还是一味地买着日记本,很享受地把它们写满。她是在等一个全知的人把它们在一天之内一一解答然后付之一炬?还是她根本就不想知道答案,记录下来只是出于不自觉养成的习惯?小雅真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不折不扣地,如果你对她稍加注意,她就会让你费不完心的女孩。
朱莫不是那种喜欢操心的人。他好像对外界的事物没什么兴趣。他的心思做花在小说上了。不过妹妹并不计较。她喜欢他。她喜欢看他在地下室踱来踱去,喜欢看他趴在书桌上写字,但不喜欢他的拥抱,亲吻。她不想靠他太近。她怕失去他。但妹妹喜欢梦见他,她恨不得每天都梦到他,梦境中的妹妹和现实中反差太大,好几次说话时她告诉我我都不大信。她说她没想到自己会是那样主动,她吻他的嘴巴鼻子耳朵,吻他那里。她说她喜欢帮他手淫,喜欢看那个东西噢噢地呻吟着变得稀软,像个小尾巴似地吊在那儿。在梦中,她喜欢叫他小尾巴。她说小尾巴,那个东西忽地一下就立起来,仿佛受了召唤。她常在梦中握着他的东西,在他耳根轻声呢喃:“你是我的夫君,记住,一定要记住,牢牢地记住。它,”她握着他下身的手稍稍使劲,使他的身子一紧,说:“它,是我的召唤兽,我的宠——物。”她故意把“宠”的发音拖得长长的,还不断地重复“记住,这个也要记住。OK?”果然,第二天的梦中,她一见面就握住他那个东西,问:“这是什么?”他就模仿着她的语气说“宠——物”“你呢?”“夫——君”。妹妹一听高兴坏了。她疯狂地抱他吻他揉弄它,直至天亮。
“姐,你知道么?梦里的时间和现实中的时间之间有时差。而且这个时差每次都不固定,它总在变。我算过。一次我带了一块表入梦,我记得很清楚,入梦前是夜里十一点,一进入梦中时间就变成午后两点了。我们在梦中云雨完毕,天亮时是清晨六点,一醒来却是早上九点。为我确认这一发现,有次我让朱莫也计算了一下梦里梦外的时间差,他得出的结果也和我一样。姐,你相信么?”每次小雅扯着我的胳膊这样问我,我都想也不想地说“对——”。我对她说的那些提不起兴趣,我甚至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但看她说得那么起劲儿,又不想扫她的兴,就随口说一个表示认可的字眼。“是的”,“没错儿”,“那当然”,“可不是”,我们语言中这样的词语可真不少。
妹妹喜欢梦中的性爱胜于现实,朱莫喜欢小说中的性爱胜于现实。如果妹妹有需要,她就把朱莫拖进梦中,好好消受一番。朱莫也如此。他若需要,他常把妹妹拉进稿纸的某个空白页,与她行千古乐事。朱莫的另外一个房客,我的丈夫很向往这样的性爱。但也只是向往,他能做的,不过是帮朱莫把地下室一层一层地挖下去,直到他的小说写完。
“我怀疑他那个小说能不能写完,它几乎已经占据了他生活的全部,如果真有写完的那一天,决不会活过第二天。他把自己的欢乐痛苦、过去现在将来全都稳稳当当地安置在小说中了,他已经习惯于和小说中的人物发生关系,和人物在一起生活,与他们平安相处或争执不休,据说他还时不时参加小说中的一些公益活动或赛事得过奖什么的。还有就是他的性爱,就像任何一个女人能满足丈夫的性需要却对他们的性心理束手无策一样,小雅也无法满足朱莫的社会性心理。朱莫每次等小雅离开书稿后,都会想到一些别的场所。比如赵城那条有名的娼妓聚集的小巷。听说他常在那条小巷附近散步……”一次丈夫这样对我说。原话我记不清了,但意思很明白。我把这个意思告诉了妹妹。
第二天晚上十点半,小雅就梦到了小说中赵城城北的那条娼妓巷。那时赵城正是傍晚的掌灯时分,空气飘散着浓浓的烟火味儿,地上四处散落着七零八碎的东西,单色塑料袋,包油炸食品的仍留有麦杆和细头痕迹的草纸,一两只烂拖鞋,三五个空酒瓶……一直在门口招揽生意的娼妓们可能去吃饭了,小巷空荡荡地,一个人也没有。小雅觉得自己来早了。朱莫要是有那个心思,他肯定不会在她们吃饭的时间来,这个傍晚凉丝丝的,他也可能没打算来。小雅像个游人一样没有目地地左看看右瞅瞅,四处闲逛。最后,她在一个烤红薯的火炉旁停了下来。这倒是个不错的地方,虽然炉火已被封住,但炉膛还是热的,“烤了一天红薯的人可能正在吃晚饭呢。”她在火炉边坐下,不断地把手曲起来靠近火炉,与炉壁保持一个适当的距离。“烤红薯的人,他会是什么样?他在这个地方烤了多久了?一天能赚多少钱?这里的货币与小说之外的世界兑换是几比几?朱莫见过他没有?或许他们认识,偶尔会闲扯几句也未必……”一切陌生的东西对小雅来说都是一座可供探究的宝藏,她不停向自己提问,又不断地转动大脑大胆假设给自己寻找合适的答案。籍此消磨着朱莫到来前的时间。
朱莫身着一身黑衣,以一个夜行贼的形象出现在娼妓巷附近时,温热的炉火已经把小雅烤得昏昏欲睡,却没完全睡着。每隔一小会儿,也就是快要睡着时,她就强迫自己张开眼皮,机械地扫视一下四周。一次次扫视,一次次落空,她就需要调动越来强的意志与越来越浓的睡意抗争。终于,她看到不远处有块人形的黑暗在移动,她下意识地蜷紧身子,悄悄把衣领翻起将多半个脸遮住。那块人形的黑暗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终于,在一个她无法得知的距离处,那块人形黑暗与整个黑暗脱离,或者是,它从完整的黑暗中跳出来,成为一个穿一身黑衣的人。黑衣人好像已经散了很长时间的步,开始发困或准备回去,但又想找个地方歇一歇再走。他走到火炉旁,发现蜷成一团的人很亲切,却一时又想不起为什么。后来他把目光停在她的衣服上,他觉得这件衣服好像在哪里见过,似乎他还曾无意识地用小指试探着插进它最下方的那个扣眼儿,他曾嗅过融在它上面的某个女子的体香,那女子的名字,他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他突然打消了准备回去的念头,轻轻坐在她身旁,让同一阵风从他们的身上掠过,让炉火的同一种热量通过她的身体和他们之间的空间传递到他身上。他觉得这件衣服再熟悉不过,这个人身上的体息再亲切不过,但他就是不想用一句问话,一个挑开她衣领的动作,将迷题解开。这样就好。一个漆黑的街角,几柱暗红的火光旁和一个已经入睡的似乎还与自己有肌肤之亲的女子静静地呆在一起,不是很享受么?
小雅不想让黑衣人看见自己的脸,她一直用额顶着并在一起的膝盖上,只是从身旁的一些声音判断黑衣人的举动。他在她正前方站了一会儿,似乎要离开,却又不舍,最后在她的一侧蹲下来,通过他脖子转动的咯吱咯吱声,她断定他观察了她一会儿,他好像是想通过自己的视觉想起点儿什么。但他终于什么也没想起。等他伸开两腿坐下来时,她实在支持不住了,咕噜一声沉入梦乡。

2
小雅在姐姐的房间醒来,已经快十一点了。太阳穿过玻璃的重重阻隔,艰难地照着盖在身上的棉被,棉被上的一些纤维嗞嗞啦啦地响着。她眨一眨眼睛,听到鱼吐泡泡的声音,她用手指把眉毛捋了捋,好像昨夜的睡眠把眉毛弄乱了。她穿着睡衣走进客厅,看见姐姐坐在沙发上有一句没一句地和我说着什么。我坐在她对面的小板凳上,用笔在一个本子上飞快地记录着。
“我叫大雅,今年二十八岁,我和我丈夫是朱莫的房客,朱莫是我们的房东。我丈夫见过他几次,每次他听到朱莫拉响铃铛,就带上一些家具下楼去。他负责帮朱莫把地下室一层层往深地挖。我,我没见过朱莫,虽然我们住得这么近,还有房租这层关系,但我确实没有见过他。我总觉着,什么东西,我丈夫见了就等于是我见了。因为他回来后都会把自己一天的所见所闻给我细细描绘。其实朱莫没什么好说的,他就是瘦一点儿,脸上的活气少一点儿,他的皮肤很白倒不假,丈夫说那是长期在地下生活影响所至,这我倒不羡慕,因为他那种白不是自然的,好像还带点儿浮肿。我黑是黑点儿,比我妹妹明显地黑,但要那样,我可不愿意。什么?我妹妹?我妹妹叫小雅,她当然认识他,不过他们的关系很难用爱情概括。虽然他们确凿地是一对儿恋人。他们的事你问我妹妹合适些。我只说我知道的。我丈夫给我描绘的朱莫是这样的:一个文字狂,癔想症的晚期重病号,他竟然可以和小说中的人物打成一片,不不,我的意思是,他可以和那些虚构的人物交谈,就某些生活中的烦恼进行讨论,他甚至听取他们对小说的建议。我丈夫给我说起这些时很起劲,可我总也提不起兴趣。什么?我?我喜欢织毛衣,喜欢听织针不经意碰在一起发出的那一声凉凉的“叮”,喜欢听茶壶刚开时壶哨发出的第一声长鸣,喜欢看水柱从码得很高的碗的侧面同时注入每只碗的情形,喜欢淡黄色的与我丈夫内裤颜色相称的睡衣……”
小雅走过来,坐在她姐姐身边好一会儿,她姐她也没发现。直到小雅把一只胳膊缠住她的脖子,她才啊地一声,扭着看她。小雅不认识我,我问她几个问题她都不理我。只是吧唧着嘴巴,作出无意回答的样子。她甚至有点儿讨厌我。是啊,她自己就有那么多的问题,谁又给她回答过一个呢?可能是因为小雅出现的缘故,没多久大雅也开始对我不理不睬了。她似乎有点儿后悔刚才讲了那么多。我成了客厅不受欢迎的客人。我右手的笔和左手的小笔记本仿佛两个组合已久终于盛载了部份记忆的盛器,现在它明晃晃地在她们的眼前闪。后来,妹妹扯了扯姐姐的衣角,两人开始同时盯着我,一言不发。我有点儿毛骨悚然,赶紧溜回地下室。

3
一缕悬而未绝的情丝,一次漫长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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