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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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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icar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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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8 21:17: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六天》

  我目送“方块儿”上了公交车,看着他在车厢中间左顾右盼——瞧,他那棱角分明的额头还有那大大的眼镜儿;我甚至能看到那上面的汗迹——当时,我一定是笑了。但这笑容很快就没了。车子开走了,看不见方智新了。

  我仍站在原地,想着昨天还有前天的事情……马上就要天黑了,我望着西边的马路;一栋栋稀疏的公寓楼一直排下了去,还有那格外宽敞无人的马路,嗯,十字路口的对面几乎就不在有什么树了——“方块儿”的家,我想起来了,三年前的夏天我和曹国雄曾去过一次,哼,结结实实的四层小洋房,那是别墅区啊——靠近白洼子的新兴小区——在我们这个城市的西郊,原来,听祖父说起过,那是烧炭厂兼监狱,竟是一些重刑犯:强奸杀人、入室抢劫杀人、用带钉子的大木棒袭警(被袭击的警察至今还是植物人)……说来可笑,当监狱还没拆的时候,我们这儿的男人都还非常粗野,街上经常能看到甚至会不自觉地卷入到斗殴之中。我刚上初中的时候,住在南城的表哥们便给了我一把猎刀——真的,不骗人,是猎刀;开了刃儿的,有着很大弧度的刀头并且还带有护手,刀柄是包着胶皮并且是加过工的;柔韧却很好抓握——第二个礼拜,我就带着我的刀子去学校炫耀。
  那时候很奇怪,真的很奇怪,就像着了魔。人人都带刀子或者说是匕首,我同校的一位长辈——他和我的二表哥是哥们儿,所以他在的时候,会多少关照我一点——就在我们那一届开学的时候,送给我一把。他那时站在闹哄哄的教室门口,喊我的名字,刚结识便扭打在一起的伙伴们马上就静了下来并好奇地环顾四周。好吧,我承认;当时我站起身走出去的时候确实有点害怕……但不能在同班同学面前丢脸,我这样想,并努力伸直自己的腿。这种想法真可笑,我现在一想起来还是会觉得自己那会儿太可爱了。
  我站到了他的面前,他不苟言笑地看着我,然后突然抓住我的脖颈或者说是在我脖子后面轻拍了一下,然后就把我抓了出来。他和他的两个同学站在一起,他们长得都很黑,乍看上去,粗壮,胳膊肉带愣子(但现在我想,那可能是因为他们都穿着浆洗过的衬衫的缘故——当时大家都不富裕,家里人会用浆糊涂抹孩子的衣领、袖口,然后再用烧热的铁熨斗烫平)。他们的旁边还有两个女生,年纪比我大……我只记得她们面色肃然……
  “怎么样,这小子跟他表哥一德行”这是我唯一记住的一句话。然后他们就有说有笑的聊起我二表哥,他们都认识他,并且我相信——至少是通过姑妈的泪水相信——二表哥在他们那一伙儿人中,声望很高。他会不动声色地从背地里抽出刀子来,然后狠狠地冲到对方中间,刺、劈,就那么几下子,两个人倒在地上肚子上全是血,剩下的四五个人落荒而逃,且,他们身上都带着刀伤。这,其实只是表哥英勇事迹的前奏——两个人伤重,表哥蹲了班房。(啊,我说错了,是少管所)但等到他十七岁放出来没多久,他可就真的蹲了班房。(这一次是死了一个,残废了两个)姑妈的四个儿子中间,就属他最了不起……
  接下来,那位表哥的朋友便从背后摸出一把带套的匕首,递给了我。之后他又说了些什么,可惜,我现在已记不清了……最后,他大概拍了下我的臂膀,说了句有事找他,便离开了。
  我回到班里——不消说,当我把带套匕首放在课桌上的那一刹那起,我也成了同学眼中了不起的人物。男生们先是围拢在我周围,却不敢靠过来,他们盯着全黑的匕首,看得出神。我微笑着,大度地为他们抽出了匕首,在他们眼前晃了晃——冷峭之光,我现在这么想,或许在那时候就深深地植入了我的体内……当着大伙儿的面,和他们一同欣赏匕首上的血槽,一把开了刃的刀……或许,那上面还沾着洗掉了的血迹……这么想的人,恐怕不止我一个吧……
  啊,疯狂、可笑但说到底是可笑的学生时代就这样开始了。

  天黑了。我上车顺着原路返回,经过松山寺的时候,我中途下了车。得买点东西,我站在夜市入口处,默默念叨着。
  这里还是依旧热闹,嗯,十年前就这么热闹了。说起来,所谓“松山寺”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也仅仅只是一个地名罢了——我记得,我那爱讲故事的祖父还活着的时候,曾提到过这个“寺院”的故事。那是……啊,对了,是我九岁的时候,那时我父亲已从北京调回到城里,仍旧在机械局工作,也仍旧当他的预算科长,几乎没有任何变化——这么说,他当初为什么会调到北京去呢?我从未问过母亲,倒是姑母好像提到过……大意是他本来会被提拔到部里去工作,然而——哈,祖父似乎到死也没把这当一回事儿;他总是坐在椅子里(暗红色的折叠靠背椅)嘻嘻笑着,他的牙齿暴露在空气中,黄色的牙垢以及他手里的烟斗;他抽烟叶,自己把烟叶盛在一个点心盒子里,放到太阳底下晒。我小时候常常会去摸那些湿漉漉的叶片,并同时会被姑妈或者父亲及时地制止。祖父只有我父亲和姑母两个孩子,但不知是为什么,我是独生子;可我却有四个表哥——都是亲生的,他们的出生得益于早婚早育,而我父母生我的时候……现在我只有两个表哥了。除去在牢里的,还有一个现在在外地经商(他结了两次婚;比我大两岁)。他们一个排行在二,在外地的则是老四,老大和老三都已经死了。我对他们也没什么印象。主要是我比他们都要小,大表哥死于白喉,那时我才两岁;老三则是上小学的时候去城外游泳淹死的(我应该见过三表哥,只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姑妈一家的生活,就好像是雷阵雨。
  还是接着说我祖父吧。他是一个残酷的农民的儿子(这么说我曾祖父是不是有点过分?但从我父亲的嘴里,我只能如此推测),但有一点不一样,他有着一份儿不易察觉的狡黠。可他仍不是滑头。他对子女和我们几个孙子外孙子非常疼爱,祖母死得早——我父亲和姑妈都是很孝顺的人。他甚至对邻居和陌生人也很和善。但他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比方说,在他临去世前四年的冬天,母亲带我去爷爷家的时候,他正在楼道里(他始终都不喜欢楼房)和一个收破烂的妇女大吵大闹,起因是他觉得自己上了当,人家少给了他五角钱……然而,他是一部了不起的活历史,他对我们这儿的所有掌故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喏,有时候连我也不敢相信——要知道,他是二十七岁时才进的城。
  他进城时带着祖母和我父亲,祖母挺着九个月的大肚子。他是贫农,只好去给人家打工(和现在一样),当看门人,铲水泥的建筑工人……直至他因为自己的家世或者是自己的本事,混进到机关里——我们本地人都知道,所谓的“机关”是当时我们这儿最让人羡慕的地方:正式的编制;劳保福利;逢年过节下发的水果和两斤猪肉……我长大后才逐渐搞明白,那个机关实际上是一个兵工厂——生产坦克炮塔配件的地方;有研究员也有自带的工厂工人——祖父退下来的很早,可他并不因此而寂寞。在我们这些让他扬眉吐气的男丁们还在襁褓中的时候,他每天早上都会出去锻炼身体;用他的话来说“一定要活到孙子们娶了媳妇才闭眼”。呵,我至今还是光棍儿一条哪。不好意思啦,爷爷,我让您死不瞑目。
  可我会永远记住您讲的故事,您讲的那些鬼魂、和尚、寡妇和刺猬精、水桶粗的蛇神、道士强奸犯……这些,都已经化作我体内的一部分,就像我知道“松山寺”其实是个道观那样,经由您,老人家,我知晓了这一切。如果我走运结了婚有了儿子;甚至是有了您的重孙子,我一定会这一切都告诉他,想方设法告诉他。

  我信步走进了“百荣”,这座有着十二年历史的大市场。王嘉还在这儿么?我绕开顶在头上的灯泡,从挤在门口的熟食铺子前,穿行而过。黑黢黢的过道里是卖鞋子的小贩;那儿有一条倾斜向上的坡道;终年都散发着一股子皮革味。
  王嘉,嗯,他是二班的。初中毕业以后就跟着他妈妈在这个市场里摆摊儿。呵,他的脸留在我的记忆里——他总是跟在坏学生的后面;他长得很白,尤其是脸,简直像女孩子一样——他甚至都没长过青春痘,陈新就是这么对我说的。相反,陈新其貌不扬、黑不溜秋,我听到过有女生在私底下管叫他“黑鬼”。他不太擅长打架,而极度擅长发表个人议论;任何事,只要是他知道的或者是他想知道的;一位天生的新闻评论员。但王嘉又是另一种类型的人,他喜欢“学坏”或者说,他非常乐意加入到那些不三不四的人中间去。然而,他又……怎么说呢,他、他实际上只是在装成要学坏——喏,打从我第一次见到他,我就这样认为——那是初一放寒假前的一个下午,我还有同班的大王和魏琦以及一班的何苗、常征、李敬文,二班的那个混蛋刘京京,下午第二堂课躲在学校锅炉房的后面一块抽烟,然后,王嘉就出现了。唔,他好像是跟在谁的后面,不是一班的就是二班的,绝不是我们三班的。给他分烟的似乎是常征,这个人喜欢东拉西扯管闲事儿,出了名的自来熟……他甚至能跟六中的那帮杂种搅合在一起。
  当时抽的是什么烟?北戴河?要么就是长白山。当然最好的还是石家庄;万宝路这种洋烟我们当时还没有,前两年倒是抽过一次味道不好……当然,学生穷,不可能每天都抽,于是去“劫道”也就是勒索别的学生;两块钱、五块钱统统都要……那天是刘京京出的烟,可以说是破天荒。至于王嘉,我想,那是他第一次抽烟。七八个人平均分两支烟,剩下四根给了魏琦和李敬文,他俩打算旷课去游戏厅。等抽完了烟,我们把烟头一个个塞回到烟盒里,然后刘京京便吩咐王嘉去拿李敬文和魏琦的书包——他就喜欢指使别人,更不要说他那天的底气有多足了。
  打那以后没多久,王嘉就常常出现在我的面前。除去抽烟、上游戏厅,他甚至参加过我们的“劫道”——我就参加过一次就再也不跟他们玩儿了——那次是晚上八点多,我和刘京京、何苗和魏琦,王嘉来得最晚。我带着截断的铁棍和表哥给的猎刀,可以说是武装到了牙齿。一开始我就主张抢成年人。他们有钱。一棍子就可以打折胳膊,要是敢反抗,就给他放点血。“你丫是土匪啊!”何苗一边笑着一边快步走到刘京京旁边……好吧,我承认,那时候我太傻,不理解同龄人的游戏,真以为是去抢劫杀人呢。说不准,我很可能就在里头跟表哥接上头。我这个人下手没轻重,这一点很快就将在高中部传开——那天晚上太没劲了。我被冷落了,走在最后面,但反倒和王嘉搭上了话。此后,只要碰上了,我们便会说几句。于是,我渐渐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他老爹出工伤后来死了,老娘一个人得养活三老一小,很难,后来就去了“百荣”做小买卖。他每天放学以后都去帮忙练夜市,这一点我没有想到……但我的判断没错,他本质上不是流氓,也不会变成流氓,我周围的人中没人能当流氓——可从他的脸上,你什么也看不出。他长得真白呀。
  王嘉的铺子应该就在这儿附近——喏,卖手表的旁边是卖收音机和电池的——我继续往市场的深处走去,经过了两个过道,便是小商品的乐园。什么都有,这儿什么都有。这就是整个世界。可我始终并没有看到王嘉。
  我移步到了买日用五金的柜台。“老板,一捆棉绳。”“尼龙绳?结实,捆车棚。拉煤的都用这个……三五年不带坏的,真结实……”“棉绳。我要……”“棉绳;你给十六块吧”“五块”“别逗了,我卖……啊,这里有,这里有的是车罩,新出的防水防雪,上海产的……十块钱,啊,不能再低了……不是这边的,我给你取。”我掏出十元钱,递给了黑瘦的外地人。
  在我们这边做买卖的多是淮河边上来的——老乡带老乡,亲戚带朋友;修煤气灶的;修排油烟机的;卖五金的……他们很吝啬,在饭馆点菜不会超过三个,他们喝白酒都只喝口杯,最要命的是,他们其实不会做买卖,但只凭着黑心肠和极能吵架的本事,居然在我们这儿住了下来。他们和浙江那边跑批发的是死对头……可惜,我们本地那帮杀人不眨眼的家伙都发配到新疆去了;我表哥在甘肃的监狱,前年姑妈还跟我说起过,她想找个安徽农村的姑娘,等二表哥出来就成亲。
  我从“百荣”的后门走了出来,外面没有一个人。再往前走就是四路车的总站,那趟车不到我家,但天已经大黑了,我决定就坐四路。
  我在金家堡下了车。从这儿往南走三站地就到家了。可我不喜欢走这条路——竟是黑乎乎的过道,小时候,我妈竟给我讲这一带的鬼故事吓唬我。于是,这一带成了我心坎里的一片阴影。
  我从路灯底下走了过去,插在两侧围墙中间的小道黑得叫人心慌。
  我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附近住户总爱顺着窗户往下扔垃圾。
  我又被绊了一下。该死

  总算是到家了,我推开门,气喘吁吁,我住在四楼并不高虽然没有电梯——我们这个城市是最近十年才有了电梯的。我妈的工厂最高处只有三层(尽管每一层有三米高),我爸的单位更是那种六十年代的老楼(筒子楼,办公倒是挺方便,拉开办公室吼一嗓子,全楼道的人都能听见……我去玩儿的时候,甚至能在男厕所听见女厕所的小便声)。我离职前的那个单位呀,缩在78年地震恐慌期盖的简易楼里……算了,不提它。
  哼——78年,我78年时还是枚受精卵呢。
  这个念头真恶心。
  简直比我听到最下流无耻的话,还让人作呕!

  我关上了房门。右手狠狠捏了一把左手的腕子。疼极了。我左手拿着的绳子掉了下来。
  我把绳子捡了起来,放在门廊的柜子上。然后,走进了我的屋子。
  如今,我一个人住在这里。这儿是我爸分的房子,两室一厅,这楼比我大两岁。至于他们老两口,现在搬到我爷爷家去住了,那儿离我姑妈家近,自从姑父瘫了以后,姑妈的身体也每况愈下了。老四还在珠海做生意——就是说,没什么起色。二表哥呢,快了、快了,快出来了。我爸说,得等到姑妈一家人聚起来……我也这么期待着,她家里好久都没有笑声了。
  我打开了卧室里的吊灯,随即便转身走向厨房。我饿了,真的饿了。得做点吃的,世上没有什么比饿更可怕的了。我挨过饿。不,不是说我那时吃不饱饭,而是因为太淘气,惹大人生了气。父亲愤怒地把一桌子饭都掀了。我哭,父亲的手掌落在我的后脊梁上,麻嗖嗖的。我还在哭,妈妈回到了里屋不搭理我。我抽噎着,站在门厅里,脚下是白菜汤和米饭……那一晚我知道了什么叫饿,我饿得睡不着觉——第二天早上,爸爸给我炒了一锅米饭。上初中的时候,我又一次经历了饥饿;跟人家赌气一白天没吃饭,晚上回家我吃了三大碗面条……这是何必呀,跟自己的肚皮过不去。这是傻子的行为。打那儿以后,不管有什么事,我都吃饭——我是说甭管遇到了什么事,我都努力不让自己挨饿。
  抽油烟机又坏了。风扇呼哧呼哧地响,但不怎么转。铁锅里下了茄丝儿,我只倒了一点花生油,我不喜欢太油腻的饭菜——除了猪肉烧土豆,土豆切成丁儿;别忘了撒糖;土豆特吃油,烧出来满满一碗的油亮,我爱吃连着一点儿肥肉和肉皮的肉,可不喜大块儿的肥肉。盛一勺子,有肉有菜,浇到饭上。一口;两口、三口……
  灶台上还热着粥,小米粥。我从旁边的厨台上拿出一根红双喜,划了一根火柴……呸,这他妈还是一门老魏家儿子结婚时候拿来的呢,操,都他娘小半年啦……“他媳妇儿还没生孩子呢”我妈一边拍蒜瓣一边说道。“那敢情好,省得给钱。”从厕所出来的老爹搭了腔,“来,把桌子搭过来”他冲着我喊道,“别吃啦,这黄瓜都让你吃没了,一会儿怎么吃面?”老头子嚷嚷着,一屁股坐在上手……啊——我打了个哈欠,扒拉几下锅里的茄子。昨天烤的馒头片呢,我寻摸着厨台上的碗碟。唔,菜该出锅了。我扔掉还剩半截的红双喜,用抹布垫着折断的锅把。

  吃完饭,我拿干毛巾抹了把脸。然后,一手端着剩下的菜和两片馒头,一手拿着一碗小米粥,走回到了卧室。
  我把吃的放在床头的矮桌上,看着我的战利品——
  一丝不挂的女人,拴在我的单人床上
  她挺白挺瘦,留着齐肩短发
  她左脚已经萎缩
  这是小儿麻痹症的纪念——我扯掉了封在她嘴上的胶条,解开了捆在右手上的麻绳(当初没用塑料绳看来是对了,至少,麻绳只在她手腕上留下了几道红印子)。吃饭吧,我无声地嘀咕着。
  我把粥碗贴在她的唇下,示意她喝下去。
  她纹丝不动,垂着眼皮
  我把粥碗移开,伸出左手,然后用力捏住她的两腮,撬开她的嘴巴。我端起碗,亲自尝了两口,粥已不怎么烫了。于是,我慢慢将粥灌进她嘴里。

  这简直就像是给兔子喂药吃,我坐在床边想——不,我家没养过兔子。我是在李敬文家喂兔子的——我和班里几个人去过一次,后来我和大王又一道去过一回……如何给兔子喂药就是李敬文告诉我的;他比划着,神情痛苦,就好像是他在吃药;是啊,他最怕打针吃药,更怕上医院——记得初三体检的时候,他几乎就要当着大伙儿的面哭出来啦……他的家住在城北的一处四合院内(听爷爷讲,城北原先是晋商在这儿落脚的地方,因此客栈、旅馆很多。那里的四合院是民国初年才开始多起来的。五六十年代,有不少被查封了,还有两个资本家被拉到西郊枪毙了。此后,那儿逐渐变成了大杂院直到八十年代末居民纷纷搬到新盖的楼房里)。除了李敬文一家四口人外,还有两户人家——这其中,我最讨厌的是李敬文的姐姐;从里到外都流里流气,眼睛总是比人家高半头。“抬头婆姨低头汉”,父亲曾经跟我讲过,对这样的人得小心点,因为他们总是想要算计你……再说,李敬文的姐姐是六中的,那是我们的死对头;虽然那帮窝囊废干架是白给,可要说起邪门歪道来,城里没人不佩服的。
  “真把我给逗坏了,哈哈哈”大王笑嘻嘻地走在我左边,我们并排顺着一家公共澡堂子的后墙抄小道走着,“就在小东门旁边那条路。这条道本来就窄,仨人肩并肩就堵住了,后头的人甭想过去”他还在描述暑假碰到的趣事,“我和我妈刚从粮油店出来就看见了,好么,三个大个子,当中间的光着脊梁手里攥着一把大铁锤——嗯——就是咱们工厂里那种常见的家伙。另外两个一个拖着铁锨一个抡着两根钢筋,嘿……对面的四个人也不含糊,我他妈就看见有俩人拿着菜刀明晃晃的。呵呵”大王兴高采烈地讲着,一面快走两步赶到前方一个拐角处,霍地跳转到我跟前,“我本来还要跟过去看呢。非让我妈给拽走了。哎呀”他扮了个鬼脸,再次跳转过身,跑了两步,把我落在了后面。
  我们进院子的时候,李敬文的姐姐正好从正房出来。大王冒冒失失地就喊了声大姐。我跟在大王身后没说话,只瞧那女人穿得格外洋气正站在院子中间漱口。她没搭理我们,抹了把嘴后只冲住在东屋的李敬文嚷嚷了一声,便懒洋洋地退回去了。
  “嘿,你们下午不补课啦?!”
  “上鸡巴课啊”大王蹲着从一只铁笼子里抓出一只灰色的兔子。
  “我带走一只吧,回去让我妈给做了。”
  “你大爷!”李敬文挽起两只袖子,一把从大王手里把那兔子夺了回来,“想吃兔子肉自己养去……我他妈喂了四个多月呢……上个月我每次迟到,都是因为给它们喂食”他低头摸抚着那只惶恐不安的兔子。
  “你大爷是兔子”
  “我操你妈”
  “别鸡巴在外头瞎吵吵!”说话的是李敬文的老娘,她没工作,整天介跟邻居搓麻将。
  这期间——在李敬文把他的那几窝兔子搬到院子中间后——我一直都蹲着,安安静静地喂兔子吃菜叶子。这些小东西很好玩,你第一次把菜叶子抵在它鼻尖下面的时候,它反而往后退,缩在笼子的犄角里,直到它觉得你没有恶意以后才慢慢耸动着两粒鼻孔,在菜叶上嗅嗅,挪动着一团儿身子,缓缓靠过来。通常,它们还会先舔舔菜叶——当然不是用舌头,至少,我还真没见过兔子的舌头——我是说,它们会用嘴拱、用那两颗大牙碰一下,等它们满意了,觉得心里踏实了,便猛地蹭过来或者蹦过来,咀嚼你手里的菜叶……兔子吃菜的声音就像是小偷紧贴在墙壁上移动时发出的那种声音——大概没人信吧,我们这儿原来基本没有小偷。拦路抢劫的有,而且不少,趁着夜色抢劫回家的妇女,但后来……后来小偷就慢慢多了。主要还是外地来的,河南人、亳州的还有南充那边的,都是又穷又懒没有一技之长的年轻人……早年间我倒碰到过一次抓小偷——如果我没记错,应该是八三年,不,是八四年;也不对,是八三年的一月份要不就是八二年年底,总之,是一个隆冬季节。那年(按农历年算)下了几场大雪,因为我曾看到楼下平房里的人整整一天都在铲雪——铁锨摩擦掺着石子的洋灰地,哗啦、哗啦的金属与小石头的碰击声深入你的耳朵里,牢牢刻在你的心底。劳动的声音;懒洋洋的就仿佛它天生如此。我不喜欢这种声音——雪后的某一天下午,我扒在窗台上看见区分局的警员顶着棉帽子正在挨家挨户地贴通知。这两个墨绿色的小人儿缩着手和脖子,其中一个腋下夹着一大捆纸,另一个则拎着浆糊。这活儿得抓紧干,不然浆糊就会冻住。我看着这两个人直到他们彻底从窗框边沿消失不见为止……不知是什么缘故,他们贴出的通缉令用的是粉红色的纸。虽然我看不到那上面写的内容,但我也知道,准没好事。吃晚饭前,母亲从外头回来了,她背了二十斤米,其中有十斤是给姑妈家捎带的。我自告奋勇去背,但被父母讪笑着拦了下来。我很不高兴,匆匆吃晚饭就一人跑出去了。
  总的说来,我是个任性的人。家里人宠惯了。在社会上,我是说在青少年的世界里,我上头还有一个(即将)蹲大狱的表哥。没人惹我,这反倒更让我愈发骄纵。跟人家赌气的时候,一声不吭,沉着脸,白眼球多黑眼球少——那是无声的抗议——翻译过来就是说“你看看我、你瞧着我、你关心我……”
  天擦黑的时候,我已经不知不觉地跑到了羊市街的东边去了——哼,说来可笑,我还是走到姑妈家这边儿来了。我犹豫着是不是索性就去一趟,可是,我爸一定也在,这太让人害臊了(用现在的话说,是尴尬,说白了,不就是大红脸么)。不,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这么恬不知耻。于是,我决定绕道回家;再说,天也要黑下来了。天一黑,路就不好走了。因此,我返回到羊市街的西口,沿着老解放路往西北走。经过了东市,关王庙,南衙门口和牌坊大街后,顺小路往人民新路和将军坟这边走。这一带现在也大变样了。但八几年的时候,这边还有几排土坯房——这是那时城北地区最糟糕的住宅区之一,一下雨,这里就变成了臭水坑——公共厕所的黄汤子弯弯曲曲地从东到西流淌开来,我还亲眼见过有几个小孩就蹲在厕所边上玩儿……我认识的两个同学就住在这儿(他俩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南极和北极,一个学习好上了大学现在出息了;另一个则成天斗殴,上学时就管教了两年,毕业以后听说又进去了三四次,现在好像去了深圳在什么夜总会给人家看场子)。
  我刚到一个小巷口,就忽然被一团黑影叫住了。等到那人走了过来,我才看清他是一副工友打扮,挺年轻的。没准是城外机械厂的。
  干嘛去,他开口问道。
  回家。
  你家大人没跟你说现在正闹贼吗?啊,我愣了一下,并感到很诧异(跟你们说了,我小时候没遇过贼)。
  公安都贴了通知了,这大冷天的,你家里人还放你跑出来。你住哪啊?
  我随即便报上了我家的住址。
  哦,你跟我走吧,他挠着头,转身就往巷子里走。
  我站在原地没动;或者说我当时有点懵了,不知所措。
  他马上就发现我没跟上来,便又大步走了过来对我说:跟我走。要是碰上贼,把你卖到外地农村,给人家做儿子你将来可就再也看不见你妈你爸了。
  我吓坏了,浑身上下都抖了起来。
  他一手叉在腰间,歪着头,仿佛是在等我——但我反倒觉得他就是那个要把我抓去卖给人贩子的坏蛋。

  小李——我清晰地记得,就是这个声音;这个有点苍老的男中音,救了我——从巷子里又走过来一个人,虽看不清相貌,可却让我突突直跳的心,从嗓子眼儿重又坠回到腔子里。
  小李啊,你跟谁说话呢?
  一小孩。就他一个,我让他回家呢。
  啊……那走吧。喂,小朋友,他冲我大声说道,叔叔送你回家。

  我跟在两个大人的后面,在小巷里踯躅前行。土路遇到下雪或下雨就会变成这种样子。不好走,坑洼起伏。幸好,这还是在冬天地被冻得结实了。
  大约是走到巷子三分之二处,我抬头看到了一段砖墙上挂着的电灯;就像所有当时的户外设施一样,一颗家用的灯泡;昏沉沉的光线被不知是黄还是绿的灯罩笼在一处。光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可对于晚上上厕所的人来说,这就不是聊胜于无的摆设。它至少能照见你眼底下的路面,哪怕,只有几十公分。哼,这盏灯的出现只说明了一个事实:不远处就是厕所。你只要顺着这灯拉出来的电线往前走就是了。
  嘘!走在最前面的“坏蛋”突然间,停了下来。
  我前面的大叔小声问道,怎么啦?
  好像前头有动静……
  你没听——年轻工人挥了下手,有人!说着,他从腰后面抽出一把斧子来。怎么可能呢?!我至今都感到奇怪,他别在腰后的斧子,我怎么就没有注意到呢?
  你们先别动,我去看看。
  他撇下我和那个大人,径自摸着墙,慢慢往前走去。他努力不让自己发出声响,可,毕竟还是有动静嘛……嗯,就是那种不时会发出细微声音的、同时又有规律的……啊,这不是兔子吃菜的声音,甚至也不是小偷发出的……这难道不是我以为的那个身手矫捷的“人贩子”发出的脚步声么……看起来,记忆也不完全可靠。全都乱套了。

  下文?没有下文了。
  我是在小梁河东街的丁字路口,与我的救命恩人分的手。我一个人过的马路,街道上有两三个推着自行车的人。我在马路对面回头看,那位立在巷口的大人仍旧站着。可能还在看着我吧。他始终都站在阴影之中——因为小梁河东街只有路口处有一根路灯(拴在电线杆上),周围都是一团黑。
  我跑回了家。母亲正坐在折叠桌旁低着头,父亲穿着棉大衣站在门口处。我预感到,我要挨打了——我小时候经常挨打。为了躲过这顿打,我撒谎说,自己在路上遇到了贼……咋啦!那你怎么回来的?母亲蓦地从折叠靠背椅上站了起来。我说我遇到了两个好心的大人,他们正在捉贼(现在想想,这谎话真他妈叫人脸红),然后我就跑回来了。
  送你回来的人呢,我父亲盯着我问。
  我说是我自己一人跑回来的,那两个人去追贼了。
  父亲长出了一口气,解开了大衣胸襟的扣子。
  以后再也不准晚上你出门了,母亲大声说道。她坐回到椅子上,两条胳膊垂了下来……

  这就是我早年间“遭遇小偷的经历”。是不是很可笑呢。你是个撒谎大王,没错吧。
  我把屁股往床里挤了挤,捏着这姑娘的乳头,笑了笑。
  她的乳房太小了。我站起来,解开裤子,准备操她。

  早上醒来后,我从她身上滑到墙壁——小小的单人床只能以这种方式承受两个人的面积。其实,现在根本没必要再压在她身上睡觉了。这种姿势很难受,我也好,她也罢,叠在一块儿,犹如两块豆腐,而且我压在她身上时还不能完全压死——得把她的胸部;至少是一部分,给露出来。这三个晚上,我一直担心会压得她透不过气,兴许大早上一醒来,我身下就是一具尸体也说不定。操死尸可不是我的爱好……呵,那个可笑的专搞女尸的司炉工呀——这是原来单位的同事小宋给我们讲的故事,就像所有龌龊却令人啧啧称奇还有点蠢蠢欲动的古怪传闻一样:主角是外县某个火化场的工人,小宋说,他原来是我们这儿的人,七七年因为和人打架搞出了人命,蹲了牢,隔了两年也不知什么原因就被发配到了据此不远的一个县城里,从此干上了烧死人的勾当。这人平常也不跟人说话,只在烧女尸的时候特来劲儿。后来,有人发现了他干的好事——他当时正在操一个六十多的老太太——此人又被抓回到了城里,三个月后给毙了。
  真他妈鸡巴扯淡,你就编吧,一个同事大笑着,离开我们几个新来的扬长而去。
  余下的人也轰然笑了起来,各自散了。
  你还不知道,小宋是我们这里有名的故事大王吧,我身旁的一个中年人摇头笑着,对我说道。
  关于烧死人,得解释一下。我们这一片不比卫河以南,那边更喜欢土葬,当然我们这儿(包括城里)也偏好于土葬但地区有精神,提倡火化,是有指标的……就是说我们这边的压力大一些,从医院开死亡证明到去所里销户,都有人在反反复复地念叨“要火化呀”的咒语。城外的情况也不好,民警往往蹲在户主家里,亲眼盯着。他们就混在出殡的人群之中,看着长子长孙往脑袋上系白布,女人们捧着哭丧棒递到男丁手里,照例,打幡的应该是长子,长孙则比较现代化了——捧照片,然后人们动手抬棺材出门——在官方的督促下,埋葬成了游行,就是说,允许抬出去走一圈,但你最后得送到县里的火葬场去;至于棺材,家里不太殷实的是从火葬场租来的,你有借得有还吧。自然,如若遇上白发送黑头的,情况便有点困难。长辈坚持埋,县里不得不派出大批人来讲政策——可就算这样,时常也会发展为持械对峙的局面——院里院外挤满了人,里头的人红着眼,手里抓着农具、斧子、铁锨和锈迹斑斑的菜刀,院外的人像演大戏一般地喊着话……通常这种事情会马上报到地区,那些从外省调来人到头来只好息事宁人。只有县、乡一级的,最好在这种事里出风头。他们摆出的架势,就好像他们是当地的土皇上;讲话的口气目中无人、说一不二——最轰动的一次是八四年,就在我们城东北的那个镇,听说把一家老小都抓了起来,苦主的老爹在派出所上吊自杀了,登时从一个村、两个村到整个乡……不夸张的说,小半个地区都沸腾了。人们受不了这种欺侮,连城里的人都在大街上扬言要杀他黑狗全家——灭门惨案的确在这一带发生过不少,我上四年级时那个镇西边的乡里就出了一宗,起因么……反正乡长一家老少八口人,包括一女一男两个小学生在内,全杀了个干净,凶手后来自己去投案时,把民警们吓了一大跳,鞋底的血都没有干——他是一步一个血脚印走来的——“方块儿”认真地把这些道听途说来的故事,记在一个本子里。他抬起头,双目明亮,“还有吗?”他冲我问道。
  “有,有的是。”我煞有介事地笑着,仰头望着饭馆的顶棚,直到酒精奔涌上来,绕着我的脑子不停回流……我低下头,努力睁大眼睛。但即便是这样——我的两只眼眶加起来,也没有“方块儿”一只眼睛大。
  那眼神,真他妈炯炯有神哪。

  残废姑娘此刻还闭着眼。我把她搞得太累了?五天五宿;不,是两个晚上加两个半白天。我一直在蹂躏她,一直到自己鸡巴都疼了——我哪有那种能耐呀,这是说大话——到第二天半夜我就不行了,两条腿直抽筋,我挣扎着下了床……几乎就要倒在地上起不来了。我扶着门框往外挪,好不容易才挨到水池子旁边。我喝了几口凉水,让自来水冲自己的头颅。
  我还得回去,她甭想跑了,我就算死也得压在她身上死。
  这是哪来的精神头啊,我问自己。简直变成了野兽——昨天晚上,我完全没有一丁点儿的性欲,可我仍趴在她身上。我咬她;咬她的乳头咬她的脖子,甚至是光溜溜的肩膀和胳膊肘。她那孱弱的身子呀,至少被我从头到脚咬了不下三四遍。
  太下作了,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太不是东西。不是因为我强奸了她,而是我为自己这种癫狂的占有方式而感到难为情。
  这是一种固执的……完全可以说是病态的心理——就和十五年前打群架那次一模一样,非要到达我自以为的那个目标:在那帮人肚子上捅一刀子,我得看着刀柄嵌进别人的肚子并往外滋血才罢休。一股子邪劲儿,我后来也承认,那就是一股子邪劲儿。根本没法解释。事情发生在我初三那年的夏末。
  事发前一天下了一晌午的雨,跟那时常见的天气不同,那天下雨前没有任何兆头,就是说,没有乌云,也不打雷;不是夏季常见的雷阵雨。天空都没有暗下来就噼里啪啦地下上了——那天下午我和陈新带着他表弟表妹去商场玩——那会儿我们这儿只有一个百货商店;两层楼,里面可气派了,楼梯都是带玻璃的。小孩子没事就喜欢往那钻,沿着楼梯跑上跑下一整天都不觉得累。我小时候也跟大一点孩子去玩过;售货员阿姨都穿着白大褂;老玩家往往会事先叮嘱我们这些没经验的:别大嗓门叫唤。
  我们领着那两个小孩在楼道里玩,直到他们跑累了;蹲在地上为止。
  临要回去时,又下上了雨。于是,我们只得回到商店大门里,蹲着歇脚。
  咋都这蹲着哪?我抬头,发现竟遇上了学校的教务主任——他是从南边县城来的,戴着大眼镜,乡音很重——又跑这儿折腾来啦?他边说边低头打开手里的胶皮雨衣抓着领口抖了两下,接着便从下面钻了进去;你们考完了也别上大街瞎跑啊。披着黑胶皮的教务主任掸了掸雨衣的下摆,一脚迈了出去……
  我说,明天一块去徐振林家看电视吧。
  我有事……陈新看着两手趴在大理石地面上的表弟……我跟李惠去新华书店,他低着头。
  去一天?(李惠……就是那个一到九月开学就穿一件粉红毛衣在操场上瞎溜达,并总是习惯于把右手插在背后甚至伸进自己后腰的李惠?你小子,啥时候跟那种娘们儿勾搭上啦?我在心里笑着)
  她说要去呗。
  哼,我不再说话——跟这小子没话可说啦,呸,我往地上吐了口吐沫。
  这种事儿其实也没什么新鲜的。初中毕了业就结婚的也有过。再说,现在中考完了,男男女女也都歇着了。啊……主要是没事可干哪。
  然而,那时我们很保守,不懂得搞女人也不会搞,且以结识洋气的女人为耻——这是很奇怪的想法,带有乡土味儿——例如比我们大两届的三班的一人——插句题外话,三班是我校有着光荣传统的班级,每一届里面都出跨省逃犯。他们多是成年或是毕业以后因为犯事而畏罪潜逃,有时候还在逃亡期间犯下新的罪行,唉——那男的原先认识了一个女的(那会儿还不兴叫女朋友),是城北工厂区的。后来他不要人家了;据称他俩至多也就是在一块写作业时候摸过手;他班里的一个男生的母亲恰好也在工厂区,于是这事儿就传了过来。老三班登时就炸了。那几个打架王带头要好好教育教育这小子,女生们自觉地把老师骗出了教室,剩下的男生围了过来……知道这事的都说,的确动了手,但下手不重,起码,要命的地方都没碰,因为人家女方还要跟他过一辈子呢,不能搞出个残疾是不?给我们那一届讲光荣校史的留级生是这么说的。这事我后来也调查过了,那位高中毕业后确实和那个女的结了婚,就住在人民新路那边……
  雨住后,我大概是出于赌气的缘故,马上就和陈新他们分了手。
  奶奶的,老子一人去看。这么想着,我便往徐振林家走。
  拐过路口经过新华书店时,我注意到了书店橱窗里的一摞新出的呼家将连环画——[以下部分斜体字]
话说转过月来,辽兵进犯瓦桥关,杨元帅遣大将孟良出关拒敌,只见得二爷手抬大斧哈哈一笑,辽狗谁来送死
[以上部分斜体字]——这么说来,不就等同于把那次打架的责任都推到陈新不愿跟我去看电视上头来了吗。果真如此?

  我摸着她的肚皮,手跟着她的呼吸一上一下;我又摸她的髋骨和耻骨,鸡巴又有反应了。
  可是,这和摸自己的身体到底有何区别?

  知足吧,歇了一天一宿就又能联轴干了。你以后隔一天操一次不就成了。
  好,我知道了。
  跟着我就下了地,穿上裤衩,走进大屋,从双人床床铺下面把大木盆拽了出来。我瞧着,估摸着能行,便去厨房烧水——我往里屋瞅了一眼,小娘子醒了,正在床上蠕动。
  我做上两壶水,点着了火,随手又把那盒红双喜拿了过来……这东西妈逼的现在都涨到八块了。
  我拿着烟盒经过走廊时,看到了我昨天买来的棉绳。我停了下来,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肚皮。啧,我把烟夹在裆里,将棉绳取了过来。
  这东西,摸上去不扎手,我抽出一根绳头缠绕在自己腰间试了试,行,就是用不了恁些。最后,我把绳子系在身上,拍拍大腿,掏出裆里的烟。

  我回到里屋,看着她。她缩在夹被里,可怜巴巴地望着我。
  我扑了上去;扑到了她的脸上。我亲她,就是接吻,直接嘴对着嘴。我闭上眼——因为我不想看到自己那张大红脸——在徐振林家第一次看到男女俩个亲嘴时,我跟那地场的人一样都扭脖子瞪着墙;没错个个都是大红脸。你从别人的脸上就能看到自己的脸。

  嘴唇干裂呵,我努力吸吮着她,从牙龈到舌头再到牙齿。在和黑暗中探索,什么也不看不到,什么也不能看到。我的后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胸膛压着被面;压着被面下萎缩的小腿:每一次咬时她都是从这个部位开始的。这就仿佛是一把专用钥匙,用来打开她的身体和我的身体。
  我松开了攥在手里的红双喜,烟盒掉在被子上,顺着凸凹起伏滑到了墙边。我离开了她的嘴,却仍闭紧双目,直到下地站稳。
  呼——“我要把你洗干净”我睁开眼,瞪着。
  接下来,我把大木盆拖了进来,放在床边。水,也开了,两铁壶的开水。我将水倒进盆里,升腾而起的蒸汽立刻充满了整个屋子。唔,还得烧两壶。我带着我的毛巾和一块香胰子返回来,并把这些东西放在一旁。
  我透过蒸汽眯眼看着她。她慢慢掀开了身上的夹被。
  我一步跨过木盆,张开两臂,将她抱起。
  然后,我伸出脚,试了试水——很烫。此后一刻钟我就一直这么抱着她,在水蒸气熏湿了我的手臂并从小臂上淌下汗水的这段时间里,我的鸡巴软了。我甚至能感觉到自己裤裆里也变得潮乎乎的……好啦,应该好啦。
  我小心地把她放进热气腾腾的盆里,“烫不?”她摇了摇头。好,那就洗吧——我用手撩起水,泼洒在她的胸前,她的奶子垂了下来,很小就像两盏浅底儿碗。我摸了一把,乳头很硬。之后我用手掌蘸上水开始搓她的胳膊、肩头和肩胛骨,用香胰子抹在她的脖子、喉咙和两侧突出的锁骨上。我抹,抹肋巴骨,抹肚腹,抹耻骨尾巴骨和她的屁股。再从手掌抹到腕子两肘和胳肢窝,她的腋毛很稀(魏琦的可是一到夏天就都露出了),我笑了一下便马上绷起脸,继续聚精会神地给她洗。她的阴毛已经湿软,软塌塌地铺会阴处,我摸了摸;极小心极小心地用食指碰触,我发现自己的手指在发抖,中指尤为明显,我尽力把中指压在食指上,可还是担心这会一不小心就夹住她。他想看看她的反应,但她却低着头头发凌乱的覆盖她的脸颊上。我放弃了,伸开手指贴在她的大腿根儿上歇了一会儿。好,干到底,彻底干完,我给自己打气。可是,终于又要面对这只脚了。我抓着这只幼嫩的;几乎可说是珍宝一般的脚的时候,我的勇气全跑没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竟然完全成了这只脚的奴仆!我不敢正视它但心底里却渴望着让自己的舌头黏在它上面永远,永远和它合为一体,乃至变成它的一部分。我,我不敢看。我要获取它,不留一丝缝隙的占有她完完全全的……我的脑子完全错乱了。
  等我再度恢复了视觉,我首先看到的就是她的脚,另一只完全健全的脚。她自己将那条残腿藏在水里并半曲着这只腿做代替。我看到她已闭上了眼,浑然盲女一般。可,我不需要这只脚啊。我用力把她那只藏起来的腿拔了出来;盆里水花四溅,水泥地几乎变成了洗澡堂。但不论还会怎样,我一定要干到底。刚才那一阵心悸晕眩的感觉我已经能适应了,我的适应能力一向很好,重要的是,我不能半途而废,不能。我努力抓住这只略微变形且枯瘦的脚,用另一只手掬水,浇,擦抹;我强忍着伸出舌头的欲念。这劲头儿可真足,足到狠狠在我胸口上反复撞、压,我他妈要炸了。可得挺住了,我咬着舌尖儿,疼啊,额头的汗直往下淌,挺住!我将这条残脚夹在腋下尽量不去想它,洗那条腿。我已经浑身是汗了,缠在身上的绳子也出溜到屁股蛋子上了,然而却不能去擦,这会让我分心——好嘞——我再一次抄起她的身子,直喘粗气,起来吧我抱住她把她从水盆里抱了起来。啊
  水不停滴下落回盆里再溅到地上,哗、哗,我梗着脖子扬起下巴颏两眼直视对面的墙。
  我把她抱回到床上让她躺在夹被上,她那只靠在我胳膊上的手按着我的后颈顺势划过脖子和右边的胸口,垂落了下来。我硬了。
  “我伺候你一辈子”说着,我已跪在床头把脸埋进她摊开的手心儿里。

                                             201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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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17:54:1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段林 于 2012-2-19 18:16 编辑

    读的时候想主人公可不要把这残废姑娘给弄死了啊(他看上去如此偏执而躁动,好像什么都做得出来,不免让我对他有最坏的臆测),没想到结局倒是温暖的,以此反观标题《六天》,便有些明白了:在“我把她搞得太累了?五天五宿”之后,“我”把自己敞开在了她的手心,她也在“我”意识迷乱的时候做出藏起自己跛脚并且闭上眼这样顺从的事情,两个人世间卑微的小人物以悖逆常理的方式达成了沟通、理解和融合。
    主人公“我”的意识总在不停的跳跃,连回忆起警察贴告示这样的细节时也会分叉到“这活儿得抓紧干,不然浆糊就会冻住”这样的更进一步联想中,从这些密布全篇的回忆和与之相关的各种分叉细节,可以让我们初窥“我”的少年时代。这时的“我”就像一块海绵,吸收着来自周围的形形色色人的影响:表哥、表哥朋友的,祖父的,同龄伙伴的,爸爸的……吸收了这么多的影响,好像饱了,永远也用不完。以至于它们时时刻刻影响着“我”的现在,以至于这些东西时不时的就会从脑子里跳出来,使“我”处于一种偏执、黑暗、自闭的状态。连想到“自从姑父瘫了以后,姑妈的身体也每况愈下了。”也只会用父亲的观点“我爸说,得等到姑妈一家人聚起来……我也这么期待着。”糊弄一下自己担心的人。
    就这么一个偏执、黑暗、自闭的我,却始终惦记着祖父的意愿:“一定要活到孙子们娶了媳妇才闭眼。”并且果真弄了一个残疾女人回来,让她做自己的女人。如果说给家族弄回一个女人代表着少年时代留下的好的影响,那么以强迫绑架这种方式却又代表着少年时代留下的坏的影响,正如“我”自己叙述的那样“这是一种固执的……完全可以说是病态的心理——就和十五年前打群架那次一模一样,非要到达我自以为的那个目标”。
    这个无时不在受着过去影响支配的“我”,这个只看得到少年时代和随便弄点东西吃就能糊弄过去的现在的“我”——在少年时代和现在的中间时期,受过怎样的挫伤和被侮辱,我们看不见,我们能看见的是他的幽闭和黑暗。我们看不到学校教育和社会道德的影响,而斗殴、鬼魂、和尚、寡妇、遭遇小偷、灭门案、奸尸……却根深蒂固,似乎一切都使“我”走向更黑暗更偏执。
    我们如何能够要求这样一个人,向一个女人展示学识、优雅的求爱,展示鲜花、美食的求爱,展示甜言蜜语、山盟海誓的求爱了?
    他能做的就是“弄”一个女人回来,束缚她,蹂躏她,整整五天,连他自己都因为过于频繁的做爱而恶心了。这并非因为兽欲的趋势,而是渴望爱情、追求爱情的努力,像通过鞭打和暴力来驯服烈马。这种追求爱与手捧玫瑰下跪求爱并无二致,是受少年环境和他人影响的结果。幸运的是,这样畸形的求爱方式被残废女人理解和默许了,这算是这个黑暗故事中最重要的暖色调了。
   我觉得,主人公走向这样一条路并非他的本真。正如文中所言:“太下作了,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太不是东西。不是因为我强奸了她,而是我为自己这种癫狂的占有方式而感到难为情。”我试图在这篇里寻找一些抒情(或者柔软)的地方,而找到的寥寥几笔,似乎恰恰就是“我”本真的地方。像喂兔子那里:“我一直都蹲着,安安静静地喂兔子吃菜叶子。这些小东西很好玩……直到它觉得你没有恶意……缓缓靠过来……”,以及后来喂残疾女人“我端起碗,亲自尝了两口,粥已不怎么烫了。于是,我慢慢将粥灌进她嘴里。”。多年前的兔子,与多年后的残疾女人,都是最柔弱的代表。值得理解的是,“我”对弱者的怜惜,多年来始终没有改变。更不用说结尾给女人洗澡那里,那已经是近乎求爱的表示了(即便看起来畸形而怪诞)。
    对比有类似少年视角的《手淫史》,这篇依然黑暗,但更进一步,有更温暖、更加结实的东西。如果前者像击打得骨头都刺穿皮肉露出来的拳头,这一篇则更像藏在天鹅绒后面的拳头,更优雅更结实。也许阅历和时间会使得写作者更加的沉稳、内敛和怜悯吧,这一点对目前小说中躁动感(带着那么点宣泄作者情绪的)比较强的威廉爱德华、花黄夏天香如、水鬼等作者,也许具有参考意义。当然,这个就是题外话和臆测了。
   我挺喜欢这种19世纪俄国作家式的、小人物唠唠叨叨的叙述语调,shep能把它毫无迟滞地运用到汉语写作中,蛮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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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22:24:16 |只看该作者
实验为主。实际上有些回到原先的那种“力量崇拜”的窠臼内,但还是没有。从开始就不断分叉打乱了“我”与残疾姑娘那种太过粘稠的紧张感,但是意象性还是很明显的——我现在看《手淫史》更多的是感受当时自身的情绪的跳动;那些少年或青年时代的躁动混乱(就是说,情绪化更大)——《六天》对往昔的回忆也可以看作是对那时自身情绪的延续和掩埋……

说两句关于“力量崇拜”,把小说写得有劲、有力甚至词句铿锵,我觉得在写作的某一阶段或许是必要的(也可能是不必要的,因人而异吧),但不应长此以往。写作者对自己语言得有革新的精神和勇气——所谓文风如若十数年一成不变,恐怕作者自己也要厌烦了。还是得勇于创新。

感谢阿姨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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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09:50:07 此条消息来源于黑蓝手机报 |只看该作者
好看,有许多段回忆很有共鸣.最后洗澡堪比大师.

点评

shep  过誉啦  发表于 2012-2-22 22:27
有茶清待客,无事乱翻书。http://blog.sina.com.cn/u/1471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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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4 18:39:47 |只看该作者
这两天时不时想起这篇来,尤其对写“现在”这部分印象甚佳(更尤其是结尾)。相比回忆部分,“现在”的部分在篇幅比例上要弱一些,是有意为之?

点评

shep  写时倒是没有考虑“现在”的问题。这一篇主要是以实点虚(当然反过来看也行)  发表于 2012-2-25 10:36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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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12:55:56 |只看该作者
最大的感受是整个叙述的状态很自在。棉绳的作用是在洗澡的时候怕对方跑了而要把两人绑在一起?
段林的评厉害,直接当剧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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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13:39:07 |只看该作者
说一下读完后的第一感觉,可能和自己创作的瓶颈有关,我总是在想小说中说明一个人过去的部分是否应该以《六天》这样的方式呈现,它当然显得刻意和过于简单。《六天》给我的感觉有些像作者应该站起来说话,最后却躺下或坐下来叙述。说明性的文字总让我觉得是一种讨巧,如果压制说明的欲望去用人物本身的言行去暗示又是一件颇为困难的事。和残疾人鱼水这个环节也显得是“为了说明和表达人物的某种扭曲”而痕迹过重,但这种创作方式究竟是不是问题我自己也不很确定,这有点像一部电影中画外音过多,总是不如闪回或更技术性的意象暗示更有力(当然叙述本身分成多条线也是一种办法)。
http://blog.sina.com.cn/rockda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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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14:32:10 |只看该作者
亢蒙 发表于 2012-2-25 13:39
说一下读完后的第一感觉,可能和自己创作的瓶颈有关,我总是在想小说中说明一个人过去的部分是否应该以《六 ...

关于说明性的文字的批评,说的有道理。
关于回忆和“现实”本身的脱节,实际上被后面的情节掩盖了一部分,后面影响了前面的阅读感受。于我说来,因为要试验某种叙事方法而夹到“现实”情节中,前面回忆性的描述的确是实验的主要目的之一,但出于小说意识,从立意伊始它便不能构成小说的整体,否则就有稀释了“我”的危险(这个小说的整体还在“我”)。
大猩猩说的“工”让人警醒——这便是写作经验的那种自动反应:不知不觉运用了某些手法;下意识地把小说各部分连接起来并使之完整……这几天看论坛的小说,也常有把这些小说再结构的自动反应,看来经验已成了我的一种负担。

这个实验还没有完——过几天还有续篇(本来是想放在一起,后来还是分开了),等那时再看——到时还望多指正。
如果单写这个“现实”部分的话,恐怕我现在已做不到了,随着时间推移,“我”必然要跪倒在她跟前——而不是永远地手淫——这是我最近两三年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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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22:54:25 |只看该作者
阿段讲得好详细!一些阅读中不太明白的地方看了你的评论也知晓了。
很好看,今晚一口气读了下来。轻松自如,历历在目。以前也不知道shep这么幽默,好几处看得我都忍不住笑了,但是看到后面就笑不出来了。
一直不太喜欢重口味的小说,差不多每次看重口味的小说都觉得许多重口味不值写得那么重口(感觉就跟故意耍清新一样不自然)。这篇也有些重口味的情景,但读着都觉得很恰当。相比写残疾姑娘那部分,写回忆的部分觉得更加精彩,两部分参照起来,感觉“我”那些幽默一点也不轻松,反而是整个“家族”和被回忆包裹起来的生活中最“严肃”的人。
最后棉绳的作用没读明白。。

有几句好像有误:
“十字路口的对面几乎就不在有什么树了”——“不再”?
“我一定会这一切都告诉他”——少个“把”(“将”)?
“一屁股坐在上手”——“上首”?

ps:第一次听到“香胰子”这个称呼觉得很恶心。。。
shep你为什么习惯全角录入?
联系邮箱:chenshuyong@live.cn(站内短信、邮箱、豆邮都能很快找到我) http://site.douban.com/12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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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23:57:16 |只看该作者
shep 发表于 2012-2-25 14:32
关于说明性的文字的批评,说的有道理。
关于回忆和“现实”本身的脱节,实际上被后面的情节掩盖了一部分 ...

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正巧陷入这个“如何藏匿企图和从侧面敲击”的问题里,我也贴了个最近尝试失败的习作:http://www.heilan.com/forum/foru ... hread&tid=53638
http://blog.sina.com.cn/rockda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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