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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4-27 10:42 编辑
每个人看新闻的感受都不一样吧。比如你把这则新闻放到这里以后,如果我在敏感而认真的状态下(这或可被称作矫情,但是瞬间情绪确实是真实的,只不过平时我们不会说出来),我同时具有以下的各种感受:
对小女孩的同情,完全地体会到她父亲的愤怒,但是同时,我也会想起被杀害的人的家人——即使他们的亲人是犯了罪,或许通过法律(我不知道南非是否有死刑),也会被处死。但是,即使如此,他们仍然是失去亲人。罪该应得,并不改变失去亲人的伤感。——所以这则新闻中包含了各种“不幸”。
就是说我并非第一时间落入对“正义”的判断中,而进入“正义”判断,也就使我明确我们所处的世界的现行法律的必要性。——这是经过长期的沉淀和各种事实经验和各种思考,以及各方的意见所形成的一个体系。它当然不完备,会随着时代被修改。但是,它存在的基础就显现出来了。
而法律并不是足够的,因为法律仅在伤害事实发生后,对有过错方进行惩处,并不能改变伤害事实。它的作用在于,该惩处会使尚未做出罪行的人出于对惩处的恐惧而不作出犯罪行为。——这种恐惧的约束也很有限,这则新闻中的父亲,在强烈情绪的驱使下,会跳过法律。而他的跳过法律,因为他所受到的伤害的严重程度,会令我们同情而非厌恶。在他的行为完全令我同情并理解的情况下,我仍然会承认,他的行为是犯罪。——至于他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那就是南非法庭的事了。
早几天就看到了你这帖,看到时就觉得很难受。但是没复。一直到看到楼上说“不寒而栗”,我才说那些话。——确实是令人恐慌的新闻。而我的习惯是降低恐慌——当社工的习惯,我们更致力于修复。
我是个严肃认真乏味的人,一则新闻,我就能说上这么多。
库切,他一定能想得比我更完整。这是我对一流作家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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