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 色
——我们总在等待那个契机,或开始或终结
天色渐暗,凉风拂过江边的垂柳,划过被日间的喧闹和烦闷禁锢的时间,直至心底。她感到一阵柔软,许久未有。她望着摇摆的柳枝微微一笑,迈着悠闲的步子,踩在卵石铺就的小道上。平底鞋的鞋底很薄,刚好起到按摩的作用。
左边的那排路灯下,是一片茂盛绵密的萱草,延伸到前方的暗处。这是种没有香气的花,在暮色中容易让人忽略它原本妖娆的姿态,正值开花的季节,却没有一朵盛开的花,或许在白天的烈日下都已掉落。它们伸长细瘦的脖颈,齐刷刷地朝向河的对岸,细长青黄的花蕾,大大小小,倔强挺立,在明暗相间的区域保持着固有的独特姿态。
她想起她种在阳台花盆里的百合,白色,粉色,比这萱草要娇艳得多,但都已谢掉,她也只记得它们初开时的模样,等它们露出疲态,她就很少去看,只在收衣服的时候加倍小心,不让长裤的裤管碰到花蕊上那些已经胀开的花粉。萱草的花期要长很多。或许,是因为它们长在地里,她想。
前面有几个人,挡在路中间,热闹地交谈,三女一男,其中一个人的声音听来耳熟,她抬眼看去,发现是她认识的一个人,虽然只看见半个身子和一个侧脸,其余均被挡住,树影下的形象也较为模糊。但她可以确认,那是个熟人。打招呼的想法只一闪而过,而后是更长时间的犹豫,在思绪的摇摆中,她从他们身后的暗处走过,他应该没发现她,还在和几个女人聊着天。靠近他的那个,应该是他妻子,看起来像。这样的中年夫妻,很好辨认。他们身上总有些难以道明的相似的东西,比如,在散步之前,他们吃着同一锅饭,聊着同一个话题,同事,孩子,或是街边见闻。他们在说某个人,“老酒喝喝香烟抽抽,不要太舒服,”他的声音比较突出,盖住了别的女人的话。她很快走过,为没打招呼而遗憾。她有些讨厌自己这个习惯,但又很快说服自己,算了,他们正聊得欢,打招呼是个打扰。
往前一百米就是路的尽头,河流继续朝前延伸,但路已被一座桥截断,她回了头,走在路灯下的树影中,很快又路过那个熟人身边,她朝他看了一眼,希望自己是认错了人。他的脸微微朝向她,仍旧在说话,但是看着另一个人,他妻子前面站的那个女人。她感觉他看到了她,有些不好意思,只好继续往前走,不再回头。
就算看到了,他也不一定能认出她。她觉得自己想多了,但还是有些沮丧,这样的习惯多年未变,为什么就不会去打个招呼?仅仅是叫一个人的名字而已,而对方一定是热情回应的。她的步子慢了下来,看了路边的萱草,深深吸了口气。没有任何的香味。只有河流的腥味,比白天更浓烈。
以往的散步,她从没走这么远,一直到那条路的尽头,可路却比她想象的要短,她没觉得走了多远,脚步仍旧轻松,甚至有种大病初愈的畅快。她当然没生病,身体很好,这段日子改变了生活作息,早睡早起,戒掉了咖啡和烟酒,连感冒都不曾到访。她觉得自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而今天,她带着她来这江边散步。熟悉的景物开始变得陌生,伸长触角,在夜风中摇摆,那些与她擦肩而过从不曾注意的陌生人,却开始让她觉得亲近。
在那个声音在身后响起时,她猛地回头,叫了那个人的尊称,朝他摆手。这似乎没经过任何的思考,那一瞬间,她感到愉悦。对方也是,他因她的招呼而异常开心,停下了步子,和她问候、寒暄。
“你怎么也走在这里?以前没看见过你呀。”
“哦,我住前面,那边,XX小区。一般就只走到广场,今天走得远了。”
“恩。好的,走走好。很好。”
“呵呵。”
“怎么一个人?”
“家人去了外地,就我一个,所以…今天走得远了。”
“旅游?”
“哦…是的,我太忙,走不开。”
“恩。忙好。年轻人。”。
只是随便说了几句,但这样的寒暄甚至让她感到放松和愉快。她只是随便说说,对方不会追问,她也用不着费心解释。夜风吹来,发丝轻触脸颊,像毛茸茸的宠物,她伸手将它们拢向耳后,和那个人告别。他的妻子热情地和她说再见,那个女人,她之前从未见过,可好像是她曾经认识的某个人。他和他的妻子一前一后,走得很快,中间隔了一尺的距离,他帮她背着那个黑色的女士小挎包,那包在他的臂膀里异常娇小,金属的粗链子在路灯下闪着光,背带很短,他的胳膊紧紧地夹着它。样子有点滑稽,她认为。
那个人,在她的印象里一直是严肃的,做着一个单位的领导,是有些架子的人。但他背着妻子的小包,大步走在前面,他们还在谈着话,可能是些琐碎的小事。两人一前一后,很快消失在夹岸的树影中。
广场的音乐远远飘来,许多人在跳舞,她渐渐走近,声音开始变得悦耳。一个女人依着水泥栏杆打电话,背对着她。她打了很久,她原本是走在她的前面,从一旁的马路沿着绿化间的小径斜穿过来,跟着音乐踩着舞步,扭着腰肢,很快就走到她前头。女人有些胖,穿着灰色紧身打底裤。她扭得很享受,手里摇晃着柳枝,边摇边拨了个电话,把一句喂说得妩媚非常,拐了几个弯才罢休。之后是听不懂的方言,她只能分辨出宝贝二字。但那电话很快挂了,她又拨了个号,靠在一边柳树下的栏杆上,喊了声姆妈,低音,中速,不粘腻,之后语速快起来,仍旧是听不懂的方言。而这时,她绕了个弯回来,她已经讲起了普通话,似乎在谈工作的事,说起了小时报酬之类的,很果断干练的语气,她背对着她,望向黑乎乎的江水,臀部高高抬起。
江水浮满了绿萍,像一层粘稠的油脂,在黑暗中模糊不清。
她很快走到了广场,在她前方沿江摆摊的妇女正朝着一对祖孙摇着一朵闪烁的蓝色玫瑰,孩子摇摇头,看向别的物件,爷爷却中意了那朵玫瑰。
“要买就买这个,别的不要。”
孩子不说话,仍旧摇头。
“要别的就不买了。红的,有红的么?”
男孩的手指向奥特曼。
“奥特曼?奥特曼家里太多。红色,这个花,红色的,不是星星。”他对摊主说。
摊主劝说他,买小孩喜欢的。他摇头,仍旧让她找红色的玫瑰。
她站在一边,看向那些闪着荧光的玩具,一个男人从她身边走过,把跌跌撞撞窜到摊边的孩子抱走,放回停在一边的电动四驱车上。
“不要啦,每次买每次买。”那男人在笑,一边指挥着那辆小车拐弯,上了一个小小的斜坡,一个小女孩走在前边引着路。粉色的蓬蓬裙,跳跃着,朝车里的小男孩招手。
广场上人群拥挤,各种音乐混杂在一起,几支不同的舞蹈同时进行。宠物们相互打闹追逐厮磨,时而立身搭肩时而滚落在地。
她感到一种久违的温情,似乎这世界本该如此。
她拿起电话,拨了那个号码,她想到她应该说些什么,告诉他她的决定。
在电话连接的嘟嘟声中,穿过跳着交谊舞的人群,她要找一个安静的角落。